抗日戰史

第十七冊 平漢鐵路北段沿線之作戰五/五

第五節 作戰後之狀況

第一欵 敵軍

敵自民國二十六年十一月上旬,攻佔安陽、大名後,於十二月中旬竄擾觀城、清豐,被我擊退,敵爲鞏固其佔領地區,除掃蕩我游擊部隊外,未敢南犯。迄二十七年二月初,平漢鐵路正面之敵,始終與我軍對峙於湯陰以北地區。我右翼方面敵,僅在朝城、大名一帶擾亂。第五戰區方面之敵,至十二月中旬,在黃河左岸與我濟陽、濟河一帶守軍隔河對峙,似有渡河南犯企圖。第二戰區方面之敵,攻佔太原後,分由晉北、晉東增兵,除於十二月下旬曾與我軍在和順一度激戰外,並無積極行動。

第二欵 我軍

我軍自撤出安陽、大名後,爲集結兵力,保持機動,曾一再調整部署;迄十二月二十日,第一集團軍分守濮陽、道口、濬縣一帶地區。第二十集團軍一部分守平漢鐵路正面湯陰以北,七里店至桑窯及淇縣以北大花莊至新鄉屯、孫子坡等陣地。一部(第五十二、第五十三兩軍)分駐林縣、輝縣、新鄉、陽武等處。於十二月二十五日,第五戰區方面之敵,渡過黃河;二十七日,攻陷濟南,魯皖情況轉急,豫東顧颺尤甚。第一戰區以一部扼守豫北道口、滑縣、濬縣、寶蓮寺、林縣等要點;主力向黃河右岸開封、汜水、許昌間轉移,準備黃河兩側地區之作戰。平漢鐵路北段沿線之作戰,至此終結。

第六節 後方勤務

參照插表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插圖第二十一平漢鐵路北段沿線各部隊之補給,最初由第二兵站分監部擔任。該分監部於民國二十六年八月中旬成立於石家莊;其直屬第一、第二、第三各分站,分駐於保定、涿縣、高碑店等處。嗣奉命接收平漢鐵路沿線軍政部各野戰糧服倉庫之存品,經分別加以調整補充。所有倉庫,均屯儲相當之數量,各部隊之補給尚無匱乏之虞。該兵站分監部管區之糧秣、械彈屯儲及衛生設施情形,如插表第十五至第十七。

九月九日,第二集團軍擬以第一線現有部隊伺機攻擊,牽制當面之敵,並拒敵南犯。另以有力之一兵團,迅即經房山以西山地北進,襲擊敵之側背,策應第十四集團軍在東坡道、莊戶、青白口沿河邊城之作戰,相機佔領平西一帶山地,準備爾後之攻擊。所下達之命令要旨如左:

一、第二十六路軍配屬第四十七師、砲兵第七團及砲兵第五團之第二營,(欠一個連)先佔領興隆莊,沿大石河右岸經大南賽、陳家台之線,拒敵前進,爾後依第三軍側擊成果,卽向長辛店、大灰廠、永定河之線攻擊前進。

二、第三軍(欠工兵兩營)迅卽先遣有力之一部,經長溝鎮、房山以西山地,進出黑龍關、五峯尖附近之線後,開始襲擊大石河沿岸敵軍之側背,策應友軍之作戰。爾後視情況續向門頭溝方面攻擊前進。其主力分別集結於黄山店、捨馬店、上下中院、寺下莊、石窩鎮間及乾河、張坊鎮各地區,待機北進,參與會戰。

三、第五十二軍主力,擔任新安鎮、保定、滿城間之守備,並準備一師隨時北進,歸本部指揮。

九月十日,第二分監部接奉上項命令後,當卽擬定後勤支援計畫如左:

一、第二十六兵站支部及師屬分站應卽隨各部隊之進展推進之;但師屬分站前距部隊不超過五十公里行程,後離支部、直屬分站不得超過兩日行程。

二、第三軍進至黑龍關、紅煤廠之一旅,應由所屬分站人員中抽組一派出所,設置於鞍子村,負責該旅之補給。

三、本部直屬第二分站開設於涿縣,另以直屬派出所一個,開設周口店,歸該分站長指揮,擔任黑龍關、紅煤廠附近部隊之補給,其長溝鎮、張坊鎮之各部隊,仍由該分站補給之。

四、原設高碑店之直屬第三分站,仍控置該處,以支援第二十六兵站支部及第二直屬分站。

五、第一直屬分站仍設保定(清苑),任滿城、保定、新安鎮、高陽各附近部隊之補給。

六、保定、易縣爲本分監區補給品之堆積所,原設保定之野戰第四糧服倉庫,仍開設於原地,在易縣良各莊設直屬倉庫一個,並由各庫堆積所補給部隊之糧秣十日量,隨發隨補。

七、在石家莊附近隸屬本集團軍之各部隊,及深縣、東鹿、新城等處,第三十二軍所屬各部隊,由分監部巡行補給之。

八、涿州直屬分站周口店派出所、時存所應補給部隊之五日糧秣,其數由本部一次補足之,爾後隨發隨補。

九、周口店至鞍子村之運輸,由本部派出手車馱馬擔任之;其他各處,以各該支部師屬分站所配屬之,運輸工具,向就近之站所領運之。

十、關於通信網之設置,除前方由交通司設置外,本部限於材料,僅就周口店掛線至涿縣交通兵團總機,以利該方面之通信連絡。其餘涿縣、保定、高碑店間,可利用電報,或長途電話及郵遞以行連絡。上項支援計畫頒發後,於九月十四日,敵始對我發動攻擊,一部南渡永定河,於十五日攻陷固安

○十七、十八日,琉璃河、涿縣旋相繼失陷。敵跟踪追擊,第一戰區擬在保定附近與敵決戰,但因兵力不足,保定於九月二十四日失守。戰況驟變。涿縣、易縣、保定等地之補給品,均未及時後運,分由各庫站負責人員,先後施行緊急處理,悉數焚燬。第二兵站分監部奉命遷移邢台,改組爲第一兵站總監部,綜理第一戰區之補給。復成立第二、第十四、第二十等獨立分監部,受該總監部指揮。原設保定之第四糧服倉庫,改爲總監部直屬第二糧服倉庫,移設鄭縣。其原設黃河左岸之第六、第七、第九各糧服倉庫,均分別移設許昌、洛陽、孟縣等地。其在易縣、涿縣等地之庫站,均分令撤消。九月二十六日,第一戰區司令長官部,鑑於當時敵情,決心在滹沱河及其上游山地佔領陣地,擊破敵人,當卽令:

「第一兵站總監部以平漢鐵路爲主補給線,以正太鐵路爲補助線,對補給衛生等事項,妥爲籌措具報」

該總監部奉令後,於九月二十九日,擬定「兵站設施計畫」如左:參照插圖第二十一

一、兵站管區之劃分:

依據本戰區之計畫,本總監部管區之前,右翼軍戰鬥地區,爲第二兵站分監部所屬兵站管區。左翼軍戰鬥地區,爲獨立兵站分監部所屬兵站管區及第二十六兵站支部管區。自後方勤務管區至前方兵站分監部管區間,爲兵站總監部管區。所轄地,以本戰區地境線爲準,其分監部以下各級兵站管區,由各分監部支部自定之。

二、各級兵站之位置:

兵站總監部暫設邢台,獨立兵站分監部暫設元氏縣,另以一個倉庫位置於娘子關,以囤積左翼軍所需之糧秣。第二分監部暫設高邑,在該分監部未組設前,暫以直屬分站一個、倉庫一個、設於石家莊,擔任右翼軍之補給。所餘直屬分站兩個,派出所三個,暫控制於邢台。必要時,於東預備路線上之趙縣,及西預備路線上之贊皇縣,各設分站或派出所一個,以補鐵路運輸之不足。 三、補給線之選定:

補給路線,以平漢線爲主幹線,正太線爲補助線。爲防敵破壞鐵路,使運輸發生阻礙,另於平漢線兩側,各選預備路線一條,東線自順德、任縣、堯山、柏鄉、趙縣、藁城至晉縣;西線自順德、馬河村、贊皇至獲鹿。從邢台至欒城、石家莊段、平漢路各站,橫通兩側預備路線之道路,皆爲主幹線,與預備路線之聯絡路線。

四、物資之囤積:

娘子關囤積十二個師所需約一月之糧秣,石家莊囤積九個師所需約半個月之糧秣,邢台囤積全作戰部隊,約二十五個師所需半月之糧秣,以上囤積糧秣,均隨發隨補。

五、通信網之構成:

本部通信,以國有電報線爲主,以長途電話爲輔,關於有線電話網之設置,各分監部及各兵站支部應就所屬集團軍或軍部總機架設線路,以通戰區高級長官之電話總機。本總監部亦就戰區總機架設線路;各級分站則就其分監部或支部總機架設線路,以期聯絡。

六、運輸工具之使用及派遣:

在主幹線(平漢路)及補助線(正太路),不適用之時間或地區,運輸工具以大車及駄馬爲主,以汽車及手車爲輔。此類運輸工具,除已撥交各分監部使用者外,其餘概控置於於總監部,爾後視各部隊之需要,再行撥派之。

七、衛生設施:

第二十六臨時醫院設井陘,第二十八臨時醫院設石家莊,第二十七及第十五臨時陸軍醫院設邢台,第一衛生汽車組及第一防疫組控置新鄉待命,第一衛生列車控置於邢台,第二衛生列車控置於安陽,必要時開石家莊待命,其餘在後方之各醫院,視前方戰況,適當調遣之。 八、監護兵力之派遣:

各級兵站所需兵力,應請由各該管區之軍團或軍(師)部隊派遣之,總監部及直屬各站所庫監護兵力,由戰區司令長官指派部隊擔任之。

上項計畫,曾分別實施,惟敵襲據保定後,仍積極南犯,十月八日攻佔正定。我第一戰區司令長官部,決於九日晚,將滹沱河右岸沿線之兵力,分別向元氏、高邑及井陘方面轉移,令兵站總監部速按戰區作戰指導重新設置兵站線路及站所,其原在石家莊及高邑、元氏之兵站機構,應卽撤收,所積存之軍用品,除發給第一線部隊外,悉數後送。

該總監部依據戰區命令,擬定計畫如左:

一、各級兵站之位置:

一兵站總監部設於戰區司令長官部駐地附近。

第二十兵站分監部設於內邱或邢台,第一兵站分監部現設檢次,必要時由太原後方勤務部辦事處協助之。

三各分監部於管區末地設直屬分站派出所,其位置由各該分監部選定之。

二、補給線之選定:

第二十分監部補給各部隊之主要補給路線,爲平漢鐵路,第二分監部補給各部隊之主要補給路線,爲正太鐵路。

三各分監部最少應自行選定與主補給線平行之補助補給線一條,並於主幹線與補助補給線之間,選擇連絡線若干條,惟第二十分監部應選定之補助補給線,必須在平漢路之西側,第二分監部應選定之補助補給線,必須在正太路之南,以備鐵路不能使用時之用。 三、供應補給之倉庫:

第二十分監部管區內各部隊所需之補給品,由總監部後方,沿平漢線各倉庫供應之。

第二分監部管區內各部隊所需之補給品,由正太路沿線之榆次、太原等倉庫供應之,並由後方勤務部電駐太原辦事處辦理。

四、衛生設施:

平漢線上,現駐石家莊之第二十八臨時醫院移設邢台,現駐安陽之第十五臨時醫院移設新鄉,其餘後方平漢線各醫院,視前方戰況,適當調遣之。

正太線上現駐井陘之第二十七臨時醫院,及駐娘子關之第二十六臨時醫院,統歸第二分監部指揮,選定地點設置之。

五、運輸工具之撥配:

一騾馬第三大隊之三個中隊,歸正太線第二分監部指揮。

二大車手車各一大隊及汽車大隊,暫由總監部控置於邯鄲、新鄉、鄭縣等處。

六、通信網之構成:

有線電以國有有線電爲主,並由總監部現控置之通信排架設線路與長途電話台取得聯絡,爲補助通信,必要時,再請撥無線電台補助之。

七、監護兵力之派遣:

各分監部所需監護之兵力,應逕請該管區集團軍或軍撥派之,總監部所需監護之兵力,應由戰區司令長官指派之。 八、各兵站分監部,應詳細擬定後勤支援計畫實施之,並報總監部備查。

該總監部除擬定上項計畫實施外,並補給第一線各部隊足維持至十月二十五日左右之糧秣。邢台以北沿平漢線各倉庫之現有物資,已全部後運,至十月十日,石家莊失陷,高邑、任縣、邢台、沙河相繼失守,第二十集團軍各部隊,於十月二十日,先後退守安陽附近。致使上述計畫,未能全部實施,十月三十日,第一戰區爲策應第二戰區我軍之作戰,決心以第一集團軍爲右翼軍,第二十集團軍爲中央軍,第二十軍團爲左翼軍,攻擊漳河附近殘餘之敵,是時兵站總監部已奉命遷移新鄉,乃基於上述部署,於十一月一日,擬定兵站設施計畫如左:

一、兵站設置之位置:

爲明瞭前方部隊進展之狀況,以便統籌指揮本戰區一切補給業務,本總監部設於司令長官駐地附近。

第一分監部,第一期設置於道口東之三里灣,相機向內黃、楚旺推進;第二期進駐成安,相機向南和或任縣推進,擔任對右翼軍之補給。(該分監部,後改爲獨立分監部,由後方勤務部直接指揮)。

第三二十分監部,第一期設於新鄉,隨情況之進展,推進至湯陰;第二期進駐安陽,適宜向邯鄲或沙河推進,擔任對中央軍各部隊之補給。

四第十三兵站支部現駐林縣,第一期相機進駐古城,第二期進駐武安,專任對第二十軍團之補給。

五第五十三兵站支部現駐新鄉,第一期相機進駐輝縣或林縣,第二期進駐古城或涉縣,專任對第五十三軍之補給。 六本部於黎城、沁縣、長治、晉城各設分站一個,孟津、洛陽各設派出所一個,博愛設直屬支部一個,並派本部參謀長駐博愛指揮各該部站所。俾聯繫洛陽、孟縣、博愛、晉城、沁縣等公路線,以便對平漢左側兵站之支援,並使平漢、同蒲兩鐵路線各兵站作密切之協調。另於輝縣設分站一個,以聯繫新鄉經林縣至古城之線。

七各兵站分監部及各兵站支部,直屬之各級兵站機構,由各該支(分)部計畫設施之,各師分站及獨立旅派出所,由各該師(旅)高級長官指揮設施之。

二、兵站管區之劃分:

自後方勤務部駐地至本總監部駐地,爲後方勤務部之管區。

本戰區自本總監部駐地,至各監部獨立支部駐地,爲本總監管區。

右翼軍作戰區內,自第一分監部駐在地,至所屬各師分站駐在地,爲第一分監部之管區。

四中央軍作戰區內,自第二十分監部駐在地,至所屬各師分站駐在地,爲第二十分監部之管區。

五左翼軍作戰區內,自第十三支部駐在地至所屬各師分站,爲第十三支部之管區。在第五十三軍作戰區內,自第五十三支部至其所屬各分站駐地,爲第五十三支部管區。

六自各師分站或獨立派出所駐在地,至各師旅輜重縱列所在地,爲各師分站或獨立派出所管區。

三、兵站路線:

本戰區兵站路線,以平漢、道清兩鐵路爲主,以博愛至太谷及大名至邯鄲之公路爲輔。

如鐵路及公路皆不能使用時,則取舊時驛道陸運,並隨時利用小河流之舟筏運輸之。

四、運輸工具之撥配:

汽車兵團第三營汽車二十輛,控置於新鄉,汽車兵營第三連,湖北汽車第一、第二兩中隊,除配置博愛、太谷公路各站外,博愛、長治兩處,各最少須控置二十輛,另以十輛撥第一分監部使用二馱馬第三大隊全部及第二大隊之第八中隊,均歸駐輝縣分站指揮,擔任輝縣至林縣之運輸。

三運佚第一中隊,除撥一分隊歸博愛直屬倉庫指揮外,其餘兩分隊控置於新鄉,擔任各倉庫起卸任務,又第一分監部原有運佚一中隊,仍歸該分監部指揮。

四大車大隊及手車大隊,均暫歸駐輝縣分站指揮,擔任輝縣至林縣之運輸,第一分監部,應有之大車手車隊,由該分監部自行組織運用之。

五、糧彈之補給糧秣:

  1. 右翼軍之補給,預囤全部十日糧於道口,分囤一部於濮陽,爾後視部隊之進展,相繼分囤於大名。

  2. 中央軍之補給,預囤全部十日糧於新鄉,分囤五日糧於湯陰或安陽,爾後隨部隊之進展,相繼分囤於磁縣或邯鄲。

  3. 左翼軍之補給,現仍囤積五日糧於林縣,爾後隨部隊之進展,利用博愛、晉城公路,囤積相當數量於長治、黎城或涉縣。

  4. 第五十三軍之給養,以一部囤積於輝縣,爾後隨部隊之進展,相繼分囤於林縣,或由博愛運囤相當數量於長治或黎城。

  5. 各處運囤數量發出後,隨卽補足之。

二彈藥:

  1. 參照後方勤務部兵站設施計畫,就新鄉、鄭州原有軍械倉庫之彈藥集積主地,必要時,於道口、博愛二處各設派出所一個,爲前進集積地,分供左翼軍彈藥之補充,(博愛派出所已設置)

  2. 各部隊所需之彈藥,於出發前,皆配足攜行基數。

六、衛生設施:

一第六臨時醫院設於內黃,並於楚旺設置收容所,擔任右翼軍傷患之收療。

第二十八臨時醫院設於新鄉,並以第八收容所設置於湯陰或淇縣,擔任中央軍傷患之收療。

第三二十一臨時陸軍醫院,由博愛推進於長治,並於黎城設收容所,擔任第二十軍團及第五十三軍傷患之攻療。

四第一衛生列車活動於道清線,第二衛生列車活動於平漢線。

五衛生汽車組,一組控置於博愛。

七、通信設施:

一通信以國有電信爲主,省(部)所辦長途電話及無線電爲輔。

二現配本部指揮之交通部無線電通信第三連,共計五個中型班,分配於新鄉、博愛、晉城、長治、沁縣等五處。

三第一分監部應自行組織通信兵一班。

四在可以利用有線電報及長途電話時,不使用無線電通信。

八、監護兵力之派遣:

各分監部及支部所需監護之兵力,由各該分監(支)部呈由集團軍或軍團司令指派之。

各師分站或獨立派出所,所需監護兵力,由各該師(旅)派之。

各師分站或獨立派出所,所需監護兵力,由各該師(旅)派之。

上類兵站設施計畫頒發後,奉後方勤務部令第一分監部改爲獨立分監部,直屬後方勤務部指揮,擔任右翼軍之補給。各該部正分別實施中。於十一月上旬,安陽、大名先後失守,我進出南和、任縣地區之部隊,側背感受威脅,經第一戰區令右翼軍退守衛河右岸,中央軍仍固守安陽以南七里店東西之線,左翼軍位置於汲縣、王門附近。第一兵站總監部由新鄉遷鄭縣。平漢鐵路北段沿線作戰,至此終止。

綜合上述,平漢鐵路北段沿線之作戰,爲期四月有餘,我軍基於長期抗戰之決策,逐次消耗敵軍,乃於固安、房山、保定、正定、石家莊、漳河、安陽、大名等地地區附近,行逐次戰鬥,故兵站之設施,亦隨之而屢易。尤以保定、石家莊之戰鬥,倉卒撤退,所有軍品,未及後運者,損失與焚燬,自所難免。良以組織未臻健全,交通運輸諸感困難,不無難言之隱。衡諸當時情形,亦可謂頗費籌措矣。此平漢鐵路北段沿線作戰後勤之概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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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檢討

一、敵攻佔南口、張家口後,分兵於津浦、平漢、山西三路南下,主力在平漢路之第一軍,於良鄉東西之線集結,其餘兩路,於九月十一日攻佔馬廠及蔚縣,對其主力軍形成犄角之勢,以掩護平漢路主力之南犯,此戰略部署上之優點也。

二、平漢路敵軍主力(第一軍),於九月中旬,以一部由太行山南下,主力沿平漢路兩側地區南進;在攻略正定之際,津浦路敵之第十六師團,沿子牙河向平漢路西進,以旋開晉東之門,使平漢路敵軍主力,沿正太路西犯,以策應太原之攻略,此敵軍戰略指導及協調上之一得。

三、敵於本作戰中,始終未能擊破我部隊,更未能迫使我軍決戰,以達成捕捉我野戰軍之目的。且於各階段作戰中,遭受我軍四至六日之强輒抵抗,犧牲甚重,此戰略行動之失敗者一也。

四、敵第二十師團沿太行山南下,行動遲緩,無法迫使我軍放棄陣地,此戰略行動上之失敗者二也。

五、我軍對優勢裝備之敵,倉卒應戰,於平漢路兩側平原地區,行持久戰略,在各階段作戰中,逐次利用地障,而行輒强抵抗,於此五百公里縱深之空間,卒能換取三月有餘之時間,達成逐次消耗敵軍之目的,而打破其速戰速決之企圖,乃我戰略上勝敵一籌。

六、我軍利用平漢路沿線之地障(河流),行大縱深之配置,各部隊逐次交替,持久抵抗,此戰略部署之優點也。

七、我津浦路作戰之失利,致使敵先後側擊涿縣、深縣,頗影響平漢路我軍之作戰,兼之平漢路我軍主力,未能利用石家莊以西之側面陣地,予敵以重大打擊,致使敵向晉東進犯,此戰略行動上之有欠協調也。

八、我軍對磁陽,邯鄲之敵攻擊,各集團軍(軍團)行動有欠協調,且第一集團軍未能遵照戰區命令,先側擊磁縣、邯鄲,兼之第二十集團軍因戰區長官部抽調一部兵力擔任警戒,致兵力分散遭受敵軍對我各個擊破,足資借鑑。

九、敵軍恃其裝備之優勢,採用突破(各階段作戰中)、側擊(涿縣、深縣、寧晉)、迂迴、(深城西南),深入追擊(趙縣、元氏以南)等戰法,對持久抵抗陣地之攻擊,及追擊我軍轉進之部隊,甚合戰術上之要求,且陸空及步砲戰車協同良好,亦敵軍訓練之有素也。

十、敵軍裝備雖較我軍爲優越,但攻擊威力尚感不足,無法迅速突破,僅能迫使我軍逐次後撤,此敵軍戰術上之一失。

十一、我劉汝明兵團於南和、任縣之南守北攻,以及獨立騎兵第三旅襲佔官莊車站後之北守南攻,此等對機動性甚大之敵攻擊,殊屬不易,乃戰術上指導之成功。

十二、我軍在戰術上最不利者,卽無制空權,以致行動處處遭受限制,尤以新樂附近沙河鐵橋被炸,致使第二十七路軍未能參加保定附近之戰鬥,以及未能充分利用滿城西北側面陣地,此關係於制空權者殊大。

十三、我軍在守勢作戰之情況下,對各種補給品囤儲措施,固屬良好,惟無緊急轉運措施,致使在永清、固安、房山、涿縣附近作戰失利後,各種補給品無法後運,損失甚重。尤以九月十日對第二集團軍之後勤支援計畫內,(師屬分站,前距部隊不得超過五十公里,後距支部或直屬分站不超過兩日行程)之規定,在當時以人力獸力爲主之運輸情況下,實難於支援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