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冊 南昌會戰五/五
第五節 會戰後之狀況
(參照插圖第二十六)
南昌會戰,敵之損失殊重,似以一部守備第一線,大部調赴後方整補,其分佈概況如左:
一、第一零一師團主力駐南昌及其東南地區,一部駐牛行、西山萬壽宮、石頭崗、磨子山間一帶地區。
二、第一零六師團主力駐守安義、奉新、靖安間地區,一部調至修河左岸三泌橋河附近。
三、第六師團一部守備武寧附近陣地,主力調至南林橋、白霓橋、崇陽、通城一帶地區。
四、第一一六師團之一部駐九江、星子一帶,第九師團仍駐通城、岳陽、臨湘、蒲圻間一帶地區。
我最高統帥部軍事委員會對敵爾後之作戰計畫及可之行動,作如下之判斷:
一、以第一零一、第一零六師團由南昌、高安、沿鐵路公路,以第六師團或第一一六師團沿武寧、修水,以第九師團及其他之一師團由岳陽、通城向南,各路會攻長沙。
二、分兩路向南進攻,一由岳陽沿鐵路攻長沙,一沿贛江攻吉安,以切斷閩、浙兩省與西南各省之連絡。
三、無論敵欲達成某種計畫,必須再增加兩個師團兵力,方能開始行動,卽於進攻前,必須增加一師團,佔領長沙後,再增一師團,始能達成上項之目的。
基於以上之判斷,乘敵調動之際,我軍亦變更戰略,調整部署如左:
一、以第三十二集團軍在撫河、贛江間駐守,與敵對峙。
二、以第一集團軍守備松湖街迄靖安間地區,挺進支隊活動於廟前街與石門樓間地區,向安義、虬津方面之敵進行襲擾。
三、以第三十集團軍守備長峯上迄寶石間地區,樊、孔、楊三部仍在九宮山地區活動,稱第一游擊區。
四、以第二十七集團軍守備寶石(不含)迄麥市(不含)間地區,另以該集團軍及第七十軍各一部共五個師,在銅鼓、修水間建立第二游擊區,從事活動。
五、以第三十一集團軍守備麥市迄新墻間地區,另由第三十集團軍及第九十二軍各一部共七個師,在幕阜山地區建立第三游擊區。
六、以第五十四軍駐沅江,第五十三軍駐華容,並分任各該地區之守備。
七、前敵總司令部駐宜春,第九戰區指揮部駐長沙。
對一般之作戰指導,亦根據當時之狀況判斷,作如下之策定:
一、以第三十二集團軍在撫河、贛江間地區,暫取守勢。
二、以第十九、第一集團軍、在贛江以西及錦江方面仍取攻勢,各派有力部隊,不斷進擊南昌、高安、奉新、靖安一帶之敵。
三、以第三十集團軍由修河左、右兩岸夾擊武寧、箬溪、大橋河之敵。
四、以樊崧甫、楊森之各一部,向通山、咸寧、崇陽、蒲圻,第三十一集團軍派有力部隊向崇陽、通城、臨湘、岳陽,分別向各指定地區之敵襲擊,並破壞其交通通信。
五、其他如孔荷寵、楊遇春及地方游擊部隊,均積極在敵後方活動,以打擊並牽制敵人。
敵如攻長沙,我卽按既定部署,逐次抵抗,予以重大之消耗後,留置有力部隊於九宮、九嶺、乃至武功等山地,作廣大之游擊戰,主力向湘南、湘西轉進,用以掩護湘西之資源,而屏障陪都重慶。
本會戰,自民國二十八年三月十七日至同年五月十二日,經時約兩月,激戰時起,敵我傷亡均重,有關傷亡、損耗、鹵獲情形,參照插表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第十九。
會戰經過中,有關敵海空軍僞軍參戰概況,施放毒氣情形,及我軍兵力調轉,均於戰局順逆有極大之影響,參照插表第二十至第二十三。
第六節 後方勤務
第一款 兵站設施計畫
(參照插圖第二十七)
第一項 兵站機構之調整
軍事委員會後方勤務總司令部於二十八年二月依照國軍戰鬥序列之變更,將第九戰區之兵站機構,重行調整如左:
一、原第一、第二兵團分監部均予撤銷,所有原在第一、第二兵團地境內及粵漢路北段之站所庫輸力概不調動,由第九戰區兵站總監部統予調整;其在南澤鐵路及武寧公路一帶地區者,撥歸第十九集團軍兵站分監部接管指揮;其在武長公路及粵漢鐵路段(不含)以東地區者,撥歸第三十一集團軍兵站分監部接管指揮;其在粵漢鐵路北段(含)及其以西一帶地區者,另由總監部成立直屬分監部一個,卽就原第一、第二兵團分監部人員編組辦理,編餘人員發給一個月薪餉遣散之。
二、第十九集團軍設第十九兵站分監部,卽以原有組織辦理第十九集團軍所屬各部隊之補給事宜,其所屬之第三十二軍,原設有第二十集團軍兵站分監部應連其站所一併撤銷,其輸力撥補所屬各師輜重,不另開支,編餘人員發一個月薪餉遣散之。
三、第三十一集團軍設立第三十一兵站分監部,卽以原有組織辦理第三十一集團軍所屬各部隊之補給事宜,其所屬之第三十二軍團兵站支部,因所轄有六個師應予保留。
四、第七十四軍原設有第三十六軍團兵站支部,應連其站所一併撤銷,其輸力撥補各師輜重,不另開支,編餘人員發給一個月薪餉遣散之。
五、湘鄂贛邊區游擊總指揮部所屬各部隊之補給,由第十二軍團兵站支部擔任之。
六、第一集團軍設立第一兵站分監部,即以原第三十軍團兵站分監部改充之,辦理第一集團軍所屬各部隊之補給事宜。
七、第二十七集團軍所轄部隊僅有二個師,其原設之第二十七兵站支部及其站所應卽撤銷,其輸力撥補所屬各師輜重,不另開支,其汽車應交還第九兵站總監部,編餘人員發給一個月薪餉遣散之。
八、第三十集團軍原轄二軍,內第七十八軍已調歸第十九集團軍總司令部指揮,現僅餘第七十二軍兩個師,其原設之第三十兵站分監部,應連其站所一併撤銷,其輸力撥補所屬各師輜重,不另開支,編餘人員發給一個月薪餉遣散之。
九、第五十三軍兵站支部,應連其站所一併撤銷,其汽車輸力均應交由第九兵站總監部接收統籌調整,編餘人員發給一個月薪餉遣散之。
十、整訓部隊第十一軍團之兵站支部,應連其站所一併撤銷,其輸力撥補各師輜重,不另開支,編餘人員發給一個月薪餉遣散之。
以上各兵站分監部、支部,均歸第九戰區兵站總監部統轄。
第二項 兵站設施
(參照插圖第二十七)
依據第九戰區之部署情形,分爲右、中、左補給區,以贛北爲右補給區,湘北爲中補給區,湘西爲左補給區,以安福(新喻)爲主地,爾後以永新(蓮花)爲主地,泰和爲副主地,至各補給區之局部兵站設施,由第九戰區兵站總監部擬定之設施計畫如左:
一、第十九分監部設安福,派一部人員駐宜春,辦理第十九集團軍第七十四、第十八軍之補給,並協助第一集團軍兵站業務之施行。
二、直屬第六支部設峽江,站所設樟樹、豐城,任第三十二軍、預備第五師及其他在該方面作戰部隊之補給,並相機接濟新喻第八支部,以贛江水運爲主,陸運爲副。 三、直屬第八支部設新喻,設站所於新喻、清江、曲水橋,江東等處,任第七十四、第四十九軍之補給,以袁河水運爲主,其他鄉村道爲副,歸第十九分監部統一指揮,並與峽江第六支部覓取連繫。
四、第一分監部在宜株段(宜春至株州)鐵道未破壞以前設萬載,設站所於宜豐、上高、上富、萬載、銅鼓及涂家以西地區,擔任第一集團軍之補給,以錦河水運及萬載、上高、銅鼓、宜豐、上富陸運爲主,其他鄉村道爲副,與第十九分監部及第五支部覓取連繫。宜株段鐵道破壞時,則分監部移設宜春。
五、直屬第五支部設銅鼓,歸第十五分監部統一指揮,任銅鼓至修水及銅鼓至宜豐線之運輸,並與瀏陽分站覓取連繫。
六、直屬第九分站設瀏陽,設派出所於達濟或東門市,任瀏陽、銅鼓段之運輸,並與銅鼓第五支部及第一分監部覓取連繫。
七、直屬第四支隊設三都或澧溪,任第三十集團軍(第七十二,第七十八軍)之補給,以修河爲主,陸運爲副,並與修水第七支部及第五支部覓取連繫。
八、直屬第七支部設修水,任第八、第七十三及第二十軍之補給,以修河水道爲主,陸運爲副,並與銅鼓第五支部及第一分監部覓取連繫。
第二款 兵站業務之實施
第一項 兵站機關之位置及路線
是項設施,參照插表第二十四,插圖第二十七。
第二項 補給系統
(參照插圖第二十八)
一、第三十二軍團所屬之第三十七軍(第九十五、第一零四、第六十師),第五十二軍(第二、第二十
五、第一九五師),洞庭湖警備司令所屬之第五十四軍(第十四、第十八、第五十師),第五十三軍(第一一六、第一三零師),第七十四軍(第五十一、第五十七、第五十八師),第八十七軍(第一九八、第一九九師)均歸直屬分監部補給。
二、第三十一集團軍所屬(除第三十二軍團外)第十三軍(第八十九、第一九三、第一一零師),第九十二軍(第二十一、第八十二、第九十二師)第十八軍(第十一、第四十三師)及第二十七集團軍所屬之第一三三、第一三四師,均歸第三十一分監部統籌補給。
三、在南澤、武寧方面之第十九集團軍,歸第十九分監部統籌補給。
四、湘鄂贛邊區游擊總指揮所屬之第八軍(第三、第一九七師),第七十三軍(第十五、第七十七師)
,第一游擊司令所屬部隊,均歸第十二支部統籌補給。
五、第一集團軍所屬之第五十八軍(第一八三師、新編第十師),新編第三軍(第一八四、新編第十二師)及新編第十一師,均歸第一分監部統籌補給。
六、直屬分監部指揮若干支部、站、所、庫及運輸部隊。
七、第十二支部設武寧,擔任第八、第七十三軍之補給及隨樊軍推進,並抽調銅鼓分站控置於武寧,隨第八軍行動。
八、第四支部設武寧,配屬第三十集團軍擔任補給。
九、直屬第五支部駐宜春,擔任宜、萬、銅、修、武線之運輸之統一指揮。
十、直屬第一分站與第四十六械庫設銅鼓,接銅鼓屯品及任銅修段運輸。
十一、第五分站隨帶第一派出所調赴修水,接管存修軍品及任修武段運輸。
十二、第一分監部推進瀏陽,並設派出所於木皋,接管九宮山屯品,並擔任九宮山該集團軍所屬一部之補給。
第三項 補給情形
一、糧秣:
(一)修水存米撥第四支部二千包,第十二支部八千包,均運武寧,以供出擊部隊所需。
(二)提宜豐五千包,萬載六千包,瀏陽五千包,分向銅鼓、修水運送,供修武方面部隊之食用。
(三)第九兵站總監部撥乾糧二十萬份轉運武寧,分發第八、第七十三軍所屬四個師及第一集團軍一個師各四萬份。
二、彈藥:
(一)武寧屯積彈藥,係由長沙庫提運七九尖機彈二十萬粒,八二迫砲彈二千顆,二公分馬德森戰防砲彈三百顆,八二迫砲黃燐彈六百顆,七九步彈二十五萬粒,方形藥包二千個,圓形藥包三千個,六號雷管七百個,六號信管三百個,緩燃導火索一千五百公尺,速燃導火索一百五十公尺,單心導電線五百公尺,膠布一捲,火油四十筒。
(二)由衡陽庫提運馬德森小砲彈二千顆,零陵庫提運步槍彈八千萬粒,宜春庫提運八一迫砲彈二千顆,一併遞運武寧交第十二支部分發。
第四項 衛生設施及傷患後送情形
當敵軍向吳城、涂家埠發起猛攻之際,我經由第十九分監部令駐樂化之第三十八收容所推進慈姑,控置於南昌之第六十九收容所推進樂化,並加派第八患輸隊推進慈姑,用以接收前方之傷患。旋敵主力由張公渡附近强渡修河,迂迴安義、奉新,致原配屬於灘溪市、靖安、安義、萬家埠等處之第三十八、第四十五、第三十九、第一零四等收容所及第六、第八、第十一患輸隊,或陷敵圍,或失連絡,一時均告失蹤。迄三月二十七日,敵陷南昌後,擔任該方面輸送傷兵之第十衛生船舶,亦於駛抵生米街時被敵砲彈擊沉,損失慘重;是時各線傷兵陸續腐集萬載,第九戰區兵站總監部衛生處乃將長沙之第二十六收容所調至萬載,下撮司之第十三收容所調至徐家渡、上高等處,以便收轉傷患,並飭各院所僱用民伕擔架協助運送。 自南溥線戰事爆發,截至四月底止,先後收送情形如下:由宜春轉送衡陽者,計三九九五員名;由樟樹轉送吉安者,計一五零零員名;由銅鼓轉送長沙者,四零八七員名;至於各衛生機關截止四月底,除第四十五、第三十九收容所以損失較重,調衡陽整補外,其餘各所隊均於新喻、清江間分別整補。
敵陷南昌後,復以第一零六師團轉向高安猛攻,戰況劇烈,我軍傷患激增,原撥配於該線之衛生機關(患送隊三、衛生船舶所四)不敷應用,總監部當令第一,第十九分監部於衛生輸力用盡時,准僱用民船、民伕協運,總計前後收容傷患官兵一七八八二員名,除已後運四零九零員名外,其在三湖第一零九站院(六零零人),峽江第二站院(一五零零餘人),新喻第六十九站院(二七零餘人),上高第六十九收容所(六零零餘人),分宜第七十二收容所(二四零餘人),均能分別陸續後送,嗣我高安、上高附近部隊轉進後,各衛生機關亦隨之轉移。
第五項 交通設施
(參照插圖第二十九插表第二十五)
第九戰區內,因鐵路公路多數破壞,軍運業務半賴水運,湘方利用湘、資、沅、澧四水及其支流,赣方利用赣江及其支流袁水、錦河、禾水等,其交通狀況如左:
一、湘水:由零陵經祁陽、衡山、株州、湘潭、長沙、湘陰至營田入湖。與沅、資、澧各水會合,計水程一三零五華里,灘淺處水深僅兩尺許。支線由長沙下流濠河至沙頭,資水經沅江縣入湖,其支流:(一)汨羅河由平江經長樂街至營田入湖。(二)撈刀河,由上杉市經羅漢莊與湘水含接。(三)瀏河,由官渡經瀏陽、普蹟寺入湘水,水漲時可通載重三十公擔以下之小船,冬季水枯,只能載重十餘公擔。 (四)漣水,由永豐司經湘鄉至湘潭,與湘水相接,永豐司至湘鄉段,水淺時,亦只能通行載重三十公擔以下之小船,冬季水枯,僅能行駛載重二十公擔以下之小船。(五)洙水,由茶陵經攸縣至衡山入湘水。(六)渌水,由醴陵至渌口入湘水。
二、資水:由寶慶經新化、煙溪、桃花江、益陽、沅江入湖,與各江會合,計水程八八零華里,桃花江上游至邵陽水急灘多,航行困難,須用繚夫,邵陽上游經桃花坪、洞口至武岡,計一零八零華里,只能通行載重十餘公擔之小划。
三、沅水:由芷江經洪江、辰谿、沅陵、桃源、常德至漢壽入湖,計水程一三二五華里,桃源至常德段可通油輪,常德至漢壽、長沙、益陽、津市,可通小輪,惟桃源以上水急灘多,民船上駛不易,均賴繚夫。
四、澧水:由大庸經慈利、石門、澧縣、津市、安鄉入湖,計水程六六零華里,惟澧縣上游至大庸灘險水淺。
五、交通線:長宜、長衡、長益、長津、長常、常桃、常宜各線,均有商輪通航,彼時沿湖封鎖,除常宜線尚可通行外,餘均停航。
六、贛江:由贛縣經吉安、峽江、新淦、樟樹、豐城至南昌,計水程九一四華里,可通小輪(樟樹下游業加封鎖),其支流:(一)錦河,由萬埠經上高、高安至市汊街入江,計三四零華里,高萬段水深處約五、六華尺,淺處只一尺許。(二)袁河,由宜春經分宜、新喻至清江入江,計三一四華里,水深處七、八公尺,灘淺約二尺許。三瀘水,由安福下達吉安,計一六零華里。四禾水,由蓮花經永新至梅塘,會瀘水下達吉安,計三三三華里,水深約六、七尺,淺處約二尺,水流湍急,上駛須用繹夫。
第六項 通信設施
(參照插圖第三十)
在第九戰區內各重要縣城多設有電信局,戰時除利用軍中之電報電話通信等連絡外,並藉各電信局及設遞步哨等以補不足。
第七節 檢討
第一款 敵軍
一、敵運輸、補給、補充等作戰準備迅速。三月十七日先我開始攻擊,於我不欲之時機、地點,迫我實施最不利之陣地攻防戰,確收先制與主動之利。
二、先以海軍陸戰隊及第一一六師團之一部向吳城鎮、涂家埠方面陽動,牽制我軍六個師於綠河以東,使其主攻方面奏功容易,符合欺敵與奇襲之原則。
三、以優勢砲兵及飛機之掩護,利用夜暗在永修方面强渡後,以快速部隊向安義、奉新方面平易地形擴張戰果,向左旋迴,一舉攻略南昌,機動迅速,組織良好。
四、以第六師團主力向武寧進攻,依積極行動,確保其右側之安全,深得以少擊衆之要訣。
五、敵在南昌、奉新、安義一帶之防禦,併用工事與逆襲,及空地協同,輒强抵抗,其防禦之組織良好
六、敵投入侵華之陸軍,超過其可能使用兵力之限度,僅憑抽出轉用,施行有限度攻擊,而戰場遼闊,後方空虛,翼側暴露,間隙甚大,爲敵無法克服之弱點。
第二款 我軍
一、我蔣委員長指導本作戰之主眼,在爭取先制與主動(參看原計畫與電令),以期:(一)以機動補火力之不足,實施運動戰與游擊戰,避免陣地攻防戰,使敵不能發揮有組織之火力。(二)乘敵後方之空虛,遮斷其連絡線,至少予敵後方以最大之威脅,使不敢澈底抽出轉用,大舉進攻或掃蕩我之游擊部隊。三以强大之左翼,進而向贛江壓迫敵人,退亦可憑依贛西山地,掩護第九戰區主力之右側,尤以敵攻南昌之企圖,業經判明,無論攻守,均已無整訓之餘裕,故爭取主動與先制,乃卓越之決策。 二、我第七十九軍與第四十九軍之作戰地境,與修河防線斜交,致戰況轉移間發生破碇,尤以第七十九軍之作戰地域,跨綠河兩岸,致該軍主力未能適時參戰。
三、第七十六師與第一零五師原分屬於第七十九、第四十九兩軍,該兩軍部及軍主力又遠在後方,致縱橫間均缺乏統一之指揮,未能密切協同,違反當時我軍編制以軍爲戰鬥最大單位之精神,且兩軍之戰鬥正面,均在十五公里以上,自然形成單線防禦,缺乏縱深,遂被敵迅速突破,無法收拾。
四、第三十集團軍迄未以有力部隊鑽隙進襲德安、瑞昌間敵之後方,其向張公渡挺進襲擊之時機亦過遲,失去時效,僅以主力施行陣地防禦,由正面堵擊及逆襲,徒招慘重之損害,對全戰局並無貢獻。
五、各部隊之戰鬥精神,均極旺盛。諸如:
(一)我第七二一團與第一四二師之戰鬥較强:敵第一一六師團之一聯隊,陸戰隊一隊及兵艦三十餘艘,汽艇數十隻,飛機數十架,於三月十七日進攻吳城鎮,我守軍第一四一師之第七二一團,附山砲兩連,在敵艦砲空軍轟炸之下,與敵苦戰八晝夜,擊沉敵汽艇十四隻,擊傷汽艇十隻,終因陣地全毀,傷亡過重,該團遂逐次後退,然該團與優勢火力之敵激戰如此之久,殺傷敵人之數甚多,阻止敵軍沿鄱陽湖兩岸南下,以保南昌右側之安全,確已完成任務。
同日,涂家埠之敵第一零一師團,附砲三十餘門,戰車一隊,在空軍支援之下,向我第一四二師進攻,該師與敵激戰八晝夜,大路嶺陣地之爭奪戰鬥,敵我反復得失數次,而我師始終固守其陣地與敵相持,迄至三月二十六日,背水固守兩河間之隘路陣地,使大於我火力十倍之敵,不先向南昌進攻,犯難扼險,堪稱苦戰。 (二)我第七十七師之戰鬥指揮堅強,第四五九團之殊死奮鬥之精神旺盛:當我軍守勢時期,第三十集團軍之第七十三軍,在羅坪、羅盤山之背水戰鬥,三月二十日,敵第六師團之第十三、第四十五兩聯隊約五千人,附戰車六輛,於拂曉,在飛機十二架掩護之下,向我第七十七師第四五九、第四五七兩團進攻,戰鬥激烈,第四五九團第一營長黎我正陣亡,官兵僅存二十餘人,第二營亦傷亡甚衆,團長急令第三營向敵逆襲,戰鬥至十四時,第三營僅存官兵約一連,第七十七師師長命第四六二團第一營渡過修河支援左岸出擊,戰鬥二小時,卒將敵人擊退,然營長何鉅生亦陣亡,第四五九團奉命轉移至黃埠港整頓,編爲步兵三個連,可見出傷亡之慘重,其餘第四五七團及第四六二團第一營亦皆傷亡甚重,鬥志忠勇。
(三)我預備第五師及第二十六師之奮勇善戰:當我軍攻勢時期,預備第五師與第二十九軍第二十六師之進攻南昌,預備第五師於五月五日七時攻抵南昌東南之路北羅村、火神廟、李家巷、蕭家橋、次壩橋之線,其右翼之一部,攻擊南昌東北之七里街,以威脅南昌側背,同日二十一時攻抵彭家橋、紅門橋、謝村,二十四時逼近南昌城外壕,破壞鐵絲網,與敵對戰。
右翼之友軍第二十六師第七十八旅亦攻抵城防鐵絲網附近,六日八時,敵分向我預備第五師及第七十八旅突擊,並以飛機肆行狂炸,我第二十九軍軍長陳安寶見危授命,躬臨前線指揮,忠勇奮鬥,光榮殉職。第二十六師之吳莊、夏莊附近發生動搖,第二十六師劉雨卿師長親率特務排向敵突擊,左腿受傷,官兵犧牲壯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