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史

第四十六冊 第一次長沙會戰六/六

第五節 後方勤務

(參照插圖第十一)

第一款 初期兵站設施

第九戰區九月上旬之兵站設施如後:

一、各部隊應攜行彈藥如缺少者,應先行補充足數。

二、將第一、第二、第三野戰區幕阜山、九宮山、青山尖、石柱峯、武功山、東岳山諸根據地之軍需品,先行運屯。

三、在長沙外圍諸山地,增設新安舖、普蹟市、醴陵、黃土嶺四個屯積點,每屯積點屯積四個師彈藥一個基數四分之一,及糧食五日份,以擴大各野戰軍根據地範圍,便利取給,藉補兵站追送之不足。

四、預想各分監部及獨立兵站支部,於作戰開始時應補給部隊之多寡,而予以相當之彈藥,其數目以每個師六分之一,至五分之一基數爲準,必要時使隨部隊攜行。

五、選定下列各線點爲兵站主地,與運輸線,以與各屯積地點相連繫,使進退補給裕如確實。

(一)兵站主線:衡陽(鐵路、水路)、滄口、醴陵、瀏陽、銅鼓之線。

(二)兵站補助線:衡陽、安福、宜春、萬載、宜豐及衡陽、衡山、株洲、長沙、平江兩線。

(三)兵站支線:衡陽、安仁、攸縣、醴陵及衡陽、邵陽、永豐、湘潭兩線。

四控制相當船舶於長沙,以備衡陽、長沙間鐵路破壞時,利用湘江輸送,以使軍需品轉移、補給、收容不生障礙。

六、作戰開始後,依情況之轉移,第一步,中補給區以醴陵爲兵站主地,右補給區以宜春爲兵站主地,左補給區如情況無變化,仍以芷江爲兵站主地,兵站總監部以衡陽爲基地,必要時相機轉移於耒陽,或酈縣附近,在轉移期間及情況緊張時,衡陽、邵陽、衡山間之補給任務,由桂林兵站統監部,預定於零陵設置之指揮所辦理之。

第二款 會戰中兵站設施

九月中旬,敵進攻湘北,情況激變時,兵站總監部對湘中方面兵站機關,依狀況策定其部署如次:

甲、部署要領

一、戰事重心側重長沙方面時,關於長沙正面,及其東北附近兵站機關,應相機向正南,或東南轉移,扼要配備,以不受任何情況之影響,隨時保持彈性爲原則。

二、第六戰區兵站總監部,尚未奉令組織以前,湘江以西、邵陽、湘潭、寧陽、益陽及沿湖之線,仍屬左補給區,暫由第九戰區兵站總監部並籌協助之。

三、右補給區兵站設置,由第十九分監部王分監、秉承羅卓英總司令意旨適宜配置,在目前狀況下,暫不變更,但重要軍需品應有疏散及轉移準備,利用船載疏散配置於峽江附近,另於清江設立交付所,必要時卽由贛江水運吉安,或經永新、轉運至蓮花,或贛州、上猶。

四、銅鼓、修水方面支部站所,在萬載、宜春、安福及大橋、株潭、萍鄉、蓮花兩後方連絡,尙不受威威脅時,暫時仍保持常態,至必要時,重要軍需品分運九宮山,經萬載,或萍鄉,糧秣儘量發給各部隊,剩餘運屯九宮山,萬不得已時,則祕密埋藏,或毀滅之。

五、茶陵、攸縣、醴陵、滄口、衡陽、衡山、邵陽、湘鄉、寧鄉均已屯備必要糧彈,視作戰軍所需,儲量利用船載作流動倉庫,實施補給,俾進退自如,不蒙損害。

乙、補給區分及線路

六、以茶陵、酃縣,與祁陽、零陵爲主地(在現狀況下暫以衡陽爲主地),對長沙正面作戰軍之補給。

第一線以永安市、黃花市、新安舖之線,爲補給正面;第二線以醴陵、株洲、下攝司、易家灣爲補給正面。第一線重點,在春華山、普蹟市;第二線重點,在醴陵、衡山。

七、粵漢鐵路衡陽至株洲段,正在開始拆軌,各線公路又復破壞、陸路運輸倍感困難,戰區兵站線路,暫以衡陽爲中心,對各補給區線路如次:

(一)右補給區以蓮花、安福、赤谷、分宜及吉安、吉水、峽江、新淦、清江兩線爲主要線,以蓮花、洋溪、武功山、宜春及吉安、丁田、路口、新喻兩線,爲補助線。

(二)中補給區以衡陽、湘江、洣水、攸縣及衡陽、湘江、洣水、醴陵、兩線爲主要線,以耒陽、茶陵、攸縣、醴陵及衡陽、衡山、中路舖、下攝司兩線爲主補助線,以衡山、下攝司及衡山、白果市、湘鄉兩線爲副補助線。

(三)左補給區由直屬分監部擇定,但在第六戰區兵站總監部未奉令組織以前,如資水、冬涸、洞庭湖南岸、沅江、太子廟地帶發生戰事時,本戰區兵站總監部,仍兼籌助湘潭、寧湘、益陽線之補給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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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檢討

第一款 敵軍

一、敵裝備訓練優良、戰術運用靈活:

敵軍裝備優良,訓練亦甚良好,故戰術運用頗爲靈活,如爲爭取其湘北主力軍作戰之優勢,卽先在贛北發動攻勢,進攻我高安,以分散我軍兵力,迨各方面之敵發起攻擊後,贛北方面又備師西向,進攻我第三十、第十九兩集團軍啣接之側翼,攻我羅坊、冶城進出廿坊,以期呼應其主力軍,進出於瀏汨地區。至於鄂南方面之敵,亦能冒險向其任務邁進,進攻我桃樹港、朱溪廠及長壽街等處,此固充分表現其戰術運用之靈活性,實由其裝備訓練之優良,有以致之;然終不能補救其作戰指導之錯誤。

二、敵攻擊部署週密,聯合協同均甚良好:

敵軍對我新墻河、鹿角、營田等陣地之攻擊,係以第六師團攻我新墻正面,另以一部攻我新墻河上游之楊林街陣地;同時第三師團附陸戰隊一部,兵艦三十餘艘及汽艇百餘隻之主力,攻我汨羅下游之營田,以其一部攻鹿角,以威脅我新墻、汨羅陣地之左後方,凡此部署,均頗爲週密。又敵於攻擊期中,常藉海空軍之强力支援,及砲火與烟幕毒氣之掩護,致一般攻擊行動,常能發揮軍種、兵種之統合戰力,獲致密切聯合協同之良好放果。

三、敵軍退却,能迅速脫離戰場:

湘北作戰之敵,經我逐次消耗後,至九月杪復遭我猛烈反擊,致戰力疲憊,於十月一日開始退却,我遂分途對敵猛攻,翌日第一九五師克上杉市,同時第七十三、第五十二兩軍之各一部,亦開始分向長壽街、平江,第五十二軍主力向長樂街,第五十九師向新市追擊,然終未能捕捉敵軍。迨至十日,敵已全部撤至新墻河以北地區。 四、敵自以戰力甚高,對我戰力估計過低,以致其作戰指導錯誤,而遭我各個擊破:

敵軍企圖攻略我湘北重鎮之長沙,以湘北方面爲主攻,贛北與鄂南方面爲助攻,以收分進合擊之效;但贛北方面由奉新、靖安、經廿坊、銅鼓以趨瀏汨,必經一百九十二公里之山岳地區;自鄂南方面之通城、麥市,經長壽街直趨瀏汨,亦有一百五十九公里之山岳地區。此兩路軍所經之道路崎嶇,叢山峻嶺,地障重重,運動連絡補給均受極大限制。至於湘北方面,敵雖巧避沿湖封鎖線,迂繞荷葉湖進攻營田,但仍受湖沼港汊我封鎖之阻礙。又敵對我預置於幕阜、九宮兩山脈間兵團之阻擊能力,尤估計過低,致使其主力軍與其各部互相隔離,不但施行包圍作戰不能成功,反招致爲我各個擊破。

五、敵兵力不足,未能控置强大第二線兵團:

此次會戰,戰場綿亘達五百餘公里,敵對此廣大空間之攻佔,因須維持第一線部隊之戰力,往往無法兼顧守備。例如贛北、鄂南方面之作戰,我第五十七師以一師之兵力,於九月二十七日卽攻克上富,十月一日又攻克橫橋,又第一三四師之一團,於九月二十八日攻克桃樹港,均能遮斷敵後交通,襲擊其後方設施,使其第一線部隊作戰困難。此外如湘北敵軍主力,推進至三姐橋、福臨舖及金井之線後,一經我軍側擊、伏擊,稍一受挫,卽無部隊增援,致予我以致勝之機,均屬顯著之例證。

第二款 我軍

一、我軍民合作密切:

湘北會自作戰開始之日起,至戰鬥終了之時止,我軍民密切之合作,裨益作戰運用實多。例如對敵後交通之破壞、掩護、支援我敵後工作人員,與部隊之活動,協力我軍之運輸、補給及傷患後送等任務之達成,實已奠定長沙會戰勝利之基礎。

二、我軍作戰指導正確:

我軍事委員會有鑒敵軍之急欲解決我國戰局,有乘列邦無暇東顧之際,繼續進攻我軍之企圖,乃先後於四月二十一日及五月十六日指示第九戰區,調整部署,屯備糧彈,封鎖河道港汊,破壞交通,組訓民衆,堅壁清野,積極備戰,俟敵發起攻擊,卽依既定計劃誘敵深入,於長沙以北地區包圍而殲滅之。我第九戰區長官部,當遵照上項指示,從事部署備戰,並以阻擊、截擊、包圍、伏擊諸戰法,予敵重重打擊,終將敵擊潰,獲得勝利。

三、游擊戰與正規戰配合運用良好:

在作戰初期,我以正規部隊配合地方團隊,挺進敵後游擊,破壞敵後交通,阻擾敵軍供應,並牽制分散其敵兵力,迨敵發起攻勢後,又適時襲擊敵後方,策應正規部隊作戰,伏擊、突擊節節深入之敵,使其行動遲滯,以利正面作戰部隊之從容部署,裨益作戰實多。

四、我各級指揮官均能把握戰機,適宜靈活運用各種戰法,適切予敵猛烈打擊,獲致戰果:

我各級指揮官在作戰初期,均能靈活運用各種戰法,不固定呆守某一陣地,把握戰機,乘敵分離之際,予以諸般之打擊,與消耗,及至作戰後期,尤能澈底集中兵力,予敵猛烈打擊。如九月二十八日,我第一九五師於福臨舖及石門痕之伏擊,三十日我第六十師及第一九五師於上杉市、新橋之斷行猛烈反攻;鄂南方面,第七十九軍及第一三三師分別對嘉義、獻鐘一帶之敵之攻擊;贛北方面,十月四日我第七十四軍由東向西,第一集團軍由南向北,第三十二軍由西向東及第七十二軍由北向南。包圍攻擊找橋、郭城市一帶之敵,均能爭取主動,運用夾擊、側擊、包圍、伏擊諸戰法,充份發揮輕裝機動及有利之地形,與軍民合作無間之優越條件,獲致克敵致果之效。 五、對預備隊之控置、運用及編組,均甚適切:

各級指揮官對預備隊之控置、運用及使用後重新編組新的預備部隊,均甚重視。例如贛北方面,將預置之第七十四軍,使用於棠浦南北之線後,卽行集結,第一集團軍各部整頓爲預備部隊,嗣又抽出第三十二軍,由高安方面進出大堰。湘北方面,於新墻河之線作戰時,係以第六十軍(欠)爲集團軍預備隊,迨至汨羅江之線,卽控制第七十三軍爲預備隊,並抽出第一九五師加强之。凡此,使我第一線部隊,與預備部隊均能保持適當之兵力,增進戰術靈活運用之彈性甚大。

六、從勤支援能按預定計畫實施:

第九兵站總監部於作戰開始前,卽將戰地物資,分別運屯至安全地帶,對糧彈補給,能按預定計畫實施,對通信、醫藥、衛生諸設施,亦能隨作戰軍之進展,隨時開設,故我作戰軍,自戰鬥初期起,亘作戰終了止,未見有糧彈匱乏之虞:

七、未能實施戰場外之追擊,致被敵逃逸退回原地區:

自十月一日起,敵已開始退却,此際如能迅速施行勇猛之超越追擊,當可收穫更爲豐碩之戰果;惜我各部隊之裝備、武器太差,僅能於戰場內實施正面廣泛之追擊,致被敵從容逃逸,退回原據點,繼續與我相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