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冊 第二次長沙會戰七/八
第二項 作戰經過(續)
四於敵陣地後方,分佈游擊部隊,阻止敵之推動。調整各軍攻擊線,使進攻退守均能自如。
三、如敵增援未到向我反攻時,除設法將其擊破外,一面依原防禦計劃加強防務。
陳長官爲迅速克復宜昌,加強各部對敵後之攻擊,卽依上列方案,於五日晚,分別以電令指示如左
一、攻擊開始已經一週,第二十集團軍第七十三軍之暫編第五師遲滯不前,是否未奉到命令,希卽詳報並速向荊當路突擊,勿誤爲要。
二、宜昌附近之敵,大部被我箝制,鴉鵲嶺附近甚爲空虛,第七十三軍軍長應卽率第七十七師全部,於本(五)日晚確將鴉鵲嶺附近之敵包圍殲滅之。歸該軍指揮之第五師主力,應同時向楊義路突入。
第二十六集團軍第三十三軍之部隊,於本(五)日晚圍攻土門垭,該軍應切實與之連絡。
三、第五師主力渡江多日,情況如何,迄未據報,足見奉命不力,現全般合圍已成,應卽向金巴嶺、楊義路、美孚油棧方面突進,勿得貽誤。
四、當陽地處要衝,關係全局,第二十六集團軍指揮之第三十九軍,應速向之猛攻,勿因翼側之顧慮而遲滯其行動,致誤戎機,該軍部位置過遠,不便指揮,仍希向前推進。
五、第三十三集團軍除留一部對荊門之敵攻擊牽制,相機佔領外,應以主力於六日晨開始行動,向沙洋、河溶及漢宜公路以北地區挺進,確實破壞鍾祥、荊門、當陽及其以南要道,阻敵西援。
各部奉令後,當卽轉飭遵照。
第二十集團軍參照插圖第九十五第五十三軍第一一六師師長指揮之兩團及洞庭湖挺進支隊,於六日晚續向白螺磯之敵猛烈夜襲。歸第八軍指揮之第十五師,是日在長腦市南與敵爭奪。第一零三師同時截擊沙洋向毛老店西進之敵約百餘名向西敗退。榮譽第一師於次日拂曉攻佔新宿駕場,至午,敵增二個中隊反攻,復陷敵手。時第七十三軍軍長已渡江,其暫編第五師協力第八軍由大布街續向沙市之敵攻擊,一度進展至沙市附近。同日晨,敵步騎兵約五百名自安福市,鴉鵲嶺向太和場進攻,當經第七十七師擊退。
十月六日,霍總司令復奉陳長官電令:「第七十三軍之第七十七師,應確實佔領鴉鵲嶺。配屬江防軍第八軍之第五師,暫歸第七十三軍指揮(補給系統仍舊),應確實佔領楊義路,以掩護並協力第二軍第九師攻擊宜昌,均須於本(六)日完成任務。」是日二十時,襄河內發現有敵汽船拖曳民船五十餘隻,運兵五、六百,向沙洋前進,霍揆彰總司令比以電話報告長官陳誠奉指示:「應以配屬第八軍之第十五師牽制敵人,第一零三師破壞交通,並飭游擊部隊積極活動,阻撓襄河內之敵船隻。」當卽分別轉飭遵照。
江防軍參照插圖第九十六第九十四軍之第一二一師,於六日拂曉續向譚家台子、王家大包及三零七四高地攻擊,同時第一八五師(欠一團)編成多數步兵小組,輪番向敵攻擊,但均未奏功,仍滞留於余家舖附近。第二軍指揮之第五十五師,是日無大戰鬥,其新編第三十三師仍向齋公洞據點攻擊,亦無進展。是時,第九師加入戰鬥,先後攻佔黑虎山、獅子包、大娘子崗、蜂子嶺,續向東山寺、宜昌東郊土城攻擊。 第七十六師一部,是日在金巴嶺與約二百名之敵遭遇,當被驅逐,向楊義路退去,其主力仍向茶店子之敵攻擊,當突破鐵絲網兩道,敵憑第三道頑抗,無法進展,時敵飛機六架轟炸掃射,當被該師擊落一架。又塘坊之敵約三百名,經新店來援,亦經該師擊退。原歸該總司令部直接指揮而現暫歸第七十三軍指揮之第五師(欠一團),除一部仍圍攻鷄子山、高家店外,主力克復白楊樹堰據點後,是晚越過臨江溪,向求雨台、白馬廟攻擊。時兼總司令吳奇偉復奉長官陳誠魚已電令:「爲使宜昌附近攻擊部隊指揮便利,第二十六集團軍之第三十二軍及第七十五軍之第十三師,均暫歸江防軍副總司令兼第二軍軍長李延年指揮。配屬江防軍之第五師,暫歸第二十集團軍第七十三軍軍長彭位仁指揮。各部補給系統仍舊。第五師應確實佔領楊義路,以掩護並協力第二軍第九師攻擊宜昌,均須於六日完成任務,不得有誤。該總司令當卽轉令各部,並對第九十四軍與第五師作如下之指示:「一、第五師在長江右岸之一團,除守備安春腦,紅花套各一連,仍服原任務外,其餘限七日晚渡江歸建。二、右岸第五師所遺防務,由第九十四軍第一二一師伸延接替之。吳奇偉兼總司令爲出敵意表,奇襲宜昌,復令第二軍指揮之第五十五師與第九十四軍之第一八五師,各選精銳官兵五、六十名,組織別動隊各一隊,輕裝(佩近戰武器及炸藥燃燒物等)攜帶五日份乾糧,於七日晚分由水道乘船向宜昌附近登陸,襲擊敵後。又爲增強江右攻擊力量,報請長官部將第九十四軍第一八五師留守石牌之一團歸建,另由第二線兵團第十八軍之第十一師派兵接替,當奉長官陳誠核准。
第二十六集團軍參照插圖第九十七第三十二軍第一四一師,於十月六日拂曉突入豐寶山場,敵憑該場以南之小廟固守,致成膠着。第一三九師同時攻佔土門垭附近各據點,第七十五軍之第十三師續向茶店子、楊義路挺進。時該總司令部復奉長官部命令:「第三十二軍及第七十五軍之第十三師,均暫歸江防軍副總司令兼第二軍軍長李延年指揮,以期指揮靈便。第一三九師應卽確實佔領土門垭,以掩護第九師攻擊宜昌,均須於六日完成任務,不得延誤。第三十九軍應速向當陽之敵猛攻,截斷漢宜公路之交通。第七十五軍之第六師,自本(六)日起應確實切斷宜、當間交通。」當卽轉令遵照。第三十九軍軍長劉和鼎奉令後,遵將軍部推進至陳家灣。是晚,第五十六師由乾溪場,峽口分向當陽攻擊;暫編第五十一師一部進出小關廟,並將附近公路破壞;第三十二、第七十五兩軍部向杜家河、竹林口推進。 第三十三集團軍,六日晨,第五十九軍之第三十八師主力向荊門,其段家集之一部向馬家砦繼續攻擊。馮總司令奉長官部電令:「該集團軍應積極攻擊荊門附近之敵,確實遮斷荊、當間交通。」當卽轉令遵照。第五十九軍第一八零師原留牌樓崗一部,是晚擊退敵由鍾祥西進汽車十餘輛,並將油匠崗、溫家巷橋樑、通信破壞。
陳誠司令長官准據江防軍兼總司令吳奇偉六日請求,當命萬縣附近第二線兵團之第十八軍第十一師向宜昌出發,該師是(六)日由萬縣乘輪向三斗坪輸送中。陳長官綜覽全般戰況,已進入箝制敵人階段,惟各部隊對敵據點攻略之決心與戰鬥技能,尙欠堅確與自信,特頒發攻擊據點要領十二項如次:
一、用於第一線攻擊之兵力,以適需要爲限,不必過大,以免徒增損耗,如我兵力充分時,可分層包圍並阻止敵軍增援,另以小部隊配屬工兵,編成破壞班,實行強迫破壞作業。
二、攻擊重點應置於敵軍據點之薄弱部份,如火力稀薄處,或間隙與死角地帶,以及易於接敵方面大膽突入。
三、對於頑強敵軍之攻擊,應不分晝夜,分組輪流實施,以疲憊敵軍,俾乘敵疏懈之際,而予以解決之。
四、攻擊實施前,以小部隊誘致敵軍,暴露據點之側防機能位置,先行消滅之,不得已時,以堡籃在各兵之側方,掩護前進。
五、攻擊前進間,應講求逐步構築野戰工事,掩護前進,或攜帶沙包、土囊、堡籃、構成掩體,分段躍進,待接近敵據點工事附近,並以土囊、沙包堆積,以閉塞敵之展望孔或射擊孔。
六、繞攻敵後,以火力封鎖,或堆積土石,以閉塞敵據點出入口,如敵利用家屋時,可將其門戶填塞。
七、破壞鐵絲網,除鐵絲剪外,可盡量利用當地居民之農工器具,如斧頭、鋤刀、鋤鏟、或稻草、樹枝、棉被、木板等填設通路,而通過之。
八、步兵應講求利用砲兵射擊成果,隨最後砲彈爆炸之瞬間,勇猛突入,並集中重火器,向對我前進最危害據點之槍眼射擊。
九、平射砲、山砲,應盡量接敵至最近距離,直接瞄準射擊,或投擲集束手榴彈,或以火燒煙燻等法,以摧毀或癱瘓困守據點內之敵守兵。
十、對村落或街市之據點,應利用黃燐彈或火油使其四處起火,以擾亂敵軍,並摧折其戰鬥意志。
十一、使據點內之敵,不能得到補給,並斷其飲水,使敵在據點內無法炊爨。
十二、攻擊停止間,迅速構築野堡,阻絕敵之出路。
各部奉到上項指示後,當卽轉飭所屬實施。
第二十集團軍第九十八參照插圖第五十三軍第一一六師師長趙鎮藩率領之兩團及洞庭支隊,於七日與白螺磯之敵激戰後,旋卽後撤。第八軍第一零三師是日與沙洋向毛老店增援之敵約四百名爭奪,一度攻入毛老店。同時榮譽第一師將新宿駕場向嶺河口附近反攻之敵約二百名擊退。其所指揮之游擊第二支隊,是時襲擊江陵東北草市之敵,焚燬其倉庫,損失甚大。第七十三軍之第七十七師克雲台山、安福市兩要點,並一度攻入橫店子。其所指揮之第五師(欠兩連)攻佔求雨台、白馬廟後,敵由楊義路增援反撲,該師不支,復撤出該兩地,與敵對峙。 江防軍(第九十九)第九十四軍第一二一師,於七日晨續向王家大包,譚家台子之敵攻擊,未克奏功,十二時許,乃派隊由兩翼鑽隙,分向上、下五龍口及右榴河襲擊,進出梅子溪一帶,是晚續向周家蓮等處襲擊,與敵激戰竟夜。第一八五師組成之別動隊,是日二十四時,由平善壩乘民船下駛,於三江壩登陸,將當地僞警悉數殲滅。第二軍指揮之第五十五師調整部署,第九師於一時許續向慈雲寺、東山寺間之敵攻擊,頗有進展。拂曉敵反攻,並以一部迂迴該師側背,不得已,乃後撤至土城之線。配屬之第七十五軍第十三師,於敵反攻第九師之際,鑽隙增援,當通過葉家沖隘路時,遭敵火猛襲,無法前進,十九時始抵胡家沖地區。第七十六師及新編第三十三師同時續向當面之敵攻擊,激戰兩小時,第七十六師佔領茶店子兩側高地。時將軍腦以南陣地之高射砲,擊落敵轟炸機一架,平射砲向毛狗洞灣敵據點射擊,破壞敵工事多處。此際吳奇偉兼總司令爲乘敵後援不繼,迅速收復宜昌及各要點,又下達電令,其要旨如次:
一、第九十四軍應於明(八)日拂曉前攻略三零七四高地,向石榴河地區進出,爾後再向葛道山、二郎廟各地區席捲,殲滅敵人。
二、第二軍應同時以一部攻略三一零高地及茶店子,主力迅卽攻佔宜昌城,殲滅敵人。
三、第五師(欠兩連)應於明(八)日拂曉前攻佔楊義路,並協力第九師圍攻宜昌附近之敵。
同時另對第五師下達如次之電令:「我第九師正由東山寺附近向宜昌城猛攻,其一部在楊義路附近與敵激戰,全般態勢與我甚利,該師能否達成任務,關係整個成敗,務須督飭所部,排除萬難,迅速北進爲要。
第二十六集團軍參照插圖第一○○。十月七日,敵約五百名在飛機支援下,向吳家大包第三十二軍之第一四一師之一部猛烈反撲,該部沉着應戰,終成對峙;該師並將金巴嶺至土門垭間交通路破壞。第一三九師向當面之敵攻擊,克土門垭附近各要點,嗣敵約百餘名由鴉鵲嶺來援,亦經該師擊退。第七十五軍(欠第十三師)之預備第四師之一部,同時克烟燉包,續向雙蓮寺攻擊。是晨,有由當陽西進之敵約千名,經該軍第六師在墩子河截擊,致未得逞。
第三十三集團軍第五十九軍之第三十八師,於七日以主力續向荊門西北姚家集之敵攻擊,一部挺進至荊門附近。第一八零師油匠崗之一部,同時襲擊冷水舖,焚燬敵倉庫。其指揮之第七十七軍之第一七九師,向朱家埠之敵攻擊,並以一部伸延至桐木嶺,鞏固襄河之河防。
陳誠司令長官檢討是日戰況,間有不能果敢遂行任務,遲滯不前,而以謊報軍情,搪塞責任者,僅第七十五軍之第六師,能竭力拒止援敵於墩子河,戰績較佳。第二軍之攻擊,因第五師行動遲緩,致遭受楊義路方面敵人之側擊所阻滯,其次爲第七十三軍之第七十七師與第三十二軍之第一三九師,對鴉鵲嶺、土門垭之攻擊,或以兵力分散,或因道路未能澈底破壞,使敵仍可運兵增援,以致各據點均未如限攻佔,同時當陽西援之敵,已增至約二千餘人,正與第六師激戰中。陳長官據報後,爲確實遮斷宜、當間敵之交通,乃電令第六師及第三十九軍第五十六師之一部,暫歸第七十三軍軍長統一指揮,圍殲西援之敵,更對各部指示,嚴限於八日七時前,必須攻佔如左各目標:
一、江防軍第二軍(附第十三師、第五十五師)爲宜昌城及南津關,三一零高地。
二、第二十六集團軍之第三十二軍爲豐寶山、土門垭;第七十五軍(欠第十三師)爲雙蓮寺。
三、第二十集團軍第七十三軍指揮之第五師爲楊義路;第七十七師爲鴉鵲嶺。
四、江防軍第九十四軍(欠第五十五師)爲宜昌西岸三零七四高地。
同時據報鴉鵲嶺之敵,分乘汽車向土門壎增援,陳長官更鑒於連日敵飛機活動之狀況,判斷敵或有突破長江封鎖線,由華容、石首方面進襲,以圖挽回其襄河以西地區作戰不利之態勢,爲嚴密防範,復指示第二十集團軍,對白螺磯方面可留游擊部隊擔任襲擊,第五十三軍第一一六師師長指揮之兩團,均可調回監利附近控置,更飭第七十三軍軍長速率第七十七師向鴉鵲嶺猛攻,並確實佔領,阻敵向宜昌增援,以策應第九師之作戰。
各集團軍、軍遵奉上項先後指示後,其行動及其戰況分述如後:
第二十集團軍第一零二第八軍指揮之第十五師,於八日截擊由聶家場渡河之敵,虜獲頗多。第一零三師一部,同時佔領魯家店,嗣以聶家場渡河之敵來攻,迄十八時爭奪尤烈。榮譽第一師復與沙市向嶺河口、新宿駕場間增援之敵約七百名發生激戰。第七十三軍第七十七師一部突入鴉鵲嶺市內,破壞敵裝甲車一輛,並獲戰利品頗多,敵棗兒嶺據點亦被該師攻克。此時第八十七軍之新編第二十三師奉命接替第七十三軍暫編第五師江右岸防務完畢,暫編第五師交防後,卽全部渡江。第五師是時進至雷家沖、白沙壩之線,因側背受敵猛烈攻擊,傷亡頗重。
江防軍第一零二第九十四軍第一二一師,於八日十四時向譚家台子及三零七四高地攻擊,十七時攻克,迄晚,敵增援反攻,該高地復陷。第一八五師(欠一團)是日晨仍向紗帽山攻擊,激戰終日,迄晚,復以小部隊鑽隙猛攻,終被敵鐵絲網所阻。又該師七日晚三江壩登陸之別動隊,是日拂曉復於葛洲壩登陸,焚毀敵彈藥庫一所,旋敵兩岸砲火集中射擊,復以汽艇載兵將該隊包圍,十六時,僅十餘名生還。第二軍指揮之第五十五師,向三一零高地之敵攻擊,未奏功。是日二時,第十三師及該軍之第九師各一部,聯合向敵猛攻,當將大娘子崗、胡家大坡、楊義路北端高地佔領。是時第九師之便衣隊,亦突入宜昌城內,敵傷亡甚衆,並擊毀其裝甲車四輛,拂曉後,敵增援反攻,該部復退守土城之線。
第二十六集團軍第一零三第七十五軍預備第四師,於八日拂曉,以突擊隊衝入雙蓮寺附近,敵憑堡頑抗,並施放毒氣,因之該隊攻擊頓挫,由是該師仍在原地與敵對峙。第六師擊破西援之敵,由墩子河向當陽追擊,木匠店一部,於當陽、慈化寺間截擊敵人。時第三十二軍續向豐寶山、龍泉舖、土門堌各據點之敵攻擊,但無進展。
第三十三集團軍第五十九軍第三十八師,於七日晚,據探悉援刀石敵機場降落飛機四十餘架,卽以一部出其不意,向機場奇襲,擊毀敵機十二架,八日拂曉,該部安全撤回。第一八零師一部於是日二時開始攻擊,連克王家集、園山寺,嗣敵約二百餘向王家集增援,亦被擊退。該軍指揮之第一七九師,仍向朱家埠之敵攻擊,互無進展。
十月八日晨,敵飛機一架降落宜昌,陳誠司令長官據報後,判斷當係傳令,囑殘留之敵固守待援,當卽作如下之部署:
一、派江防軍副總司令兼第二軍軍長李延年爲宜昌攻城司令,統一攻圍軍之指揮。
二、第三十三集團軍派有力之一部,向沙洋方面挺進,阻敵西援,策應第二十集團軍指揮之第八軍作戰,並注意荊門,敵空運部隊之着陸。
三、凌兆堯游擊總指揮派得力部隊,兼程向十里舖挺進,破壞荊、沙及漢宜公路交通,阻敵西援。
四、第二十六集團軍指揮之第三十九軍,側擊當陽西進之敵,策應第七十五軍第六師之作戰。
五、第二十集團軍之第七十三軍,繼續圍攻鴉鵲嶺之敵,配屬指揮之第五師,應不顧一切,攻佔楊義路,殲滅各據點之敵。
六、第二軍應儘量抽調部隊,加入攻城戰鬥,並將指揮所再向前線推進,以勵士氣。
各集團軍、軍及游擊總部遵奉上項指示後,其行動及戰况如左:
第二十集團軍參照插圖第一零四第八軍指揮之第十五師及該軍第一零三師各一部,奉命由第一零三師副師長指揮,於九日晚向沙洋挺進,破壞漢宜公路橋樑五座,割獲電線約五百餘斤。第七十三軍暫編第五師同日克石套子、臨江寺等據點,並將郭家場,十里舖間之交通破壞,同時第七十七師將玉泉寺向鴉鵲嶺增援之敵百餘名擊退。配屬之第五師當面之敵,在飛機十餘架掩護下,分向雷家沖、白沙腦反攻,經四小時之激戰,將敵擊退,敵我傷亡均重,是時該軍司令部正向乾溪沟推進。
江防軍第一零五參照插圖兼總司令吳奇偉於奉到陳長官八日指示後,復奉齊午電令:「戰區砲兵指揮官孔慶桂,應受宜昌攻城司令之指揮,第二軍第七十六師,新編第三十三師除酌留部隊監視當面之敵外,應儘量抽調部隊,加入對宜昌城之攻擊。當即轉令遵照,並令第五師除留少數兵力監視求雨台之敵外,主力乘夜向楊義路挺進,該師在未與第七十三軍取得連絡前,仍歸本總司令部指揮,同時爲加強石牌要塞守備及指揮便利計,復電令宜巴區要塞滕雲指揮官,卽率必要人員及工兵連、通信連、特務連、輕、重迫擊砲各一連,推進至石牌,妥爲警備,限九日晚到達廟河。兼第二軍軍長李延年奉命後,乃令第七十六師及新編第三十三師各抽有力一團,歸第七十六師師長王凌雲指揮,於八日晚向宜昌城郊挺進。二十二時,該部通過葉家沖隘路時,與約二百名之敵遭遇,激戰一小時,敵向南敗退,當俘獲山砲兩門,該部除留一部掃蕩殘敵外,主力續向宜昌挺進,九日,以一團對東岳廟、慈雲寺之敵攻擊,掩護第九師右側背,一團位置於洋鬼河,爲總預備隊。第九師是日以主力分由大娘子崗、東山寺、胡家大坡,並各選一營爲突擊隊,向宜昌城鑽隙挺進。十六時,敵以毒氣彈頻向鐵匠包該師陣地射擊。是晚,該部編組之三個突擊營,向宜昌市突擊,激戰徹夜。配屬之第十三師,仍向楊義路攻擊。第三十二軍是晚除以一部鑽隙佔領雨林包、金巴嶺外,主力續攻土門垭、豐寶山之敵。第九十四軍第一二一師一部,於九日二時向四万山攻擊,曾突入敵陣第三道鐵絲網內,以敵火猛烈,仍未奏功,同時敵約四、五百名向王家大包、譚家台子反撲,該師第三六一團勇猛反擊,至四時三十分,其第一營傷亡殆盡,該據點遂陷敵手。第一八五師(欠一團)是日拂曉續向當面之敵攻擊,敵以飛機十餘架,投彈百餘枚,該師通信、連絡均被摧毀,無法進展。第二軍指揮之第五十五師,是日無戰鬥。新編第三十三師除撥歸第七十六師師長指揮之一團,同日十九時佔領黑虎山外,該師主力仍向齋公洞之敵攻擊。 第二十六集團軍第一零六參照插圖第七十五軍預備第四師之突擊隊,於九日二十時攻入雙蓮寺附近,焚燬敵倉庫,同時第六師轉向新店、木匠店攻擊。配屬之第三十九軍第五十六師,克茶子店後,續向玉泉寺攻擊。時暫編第五十一師當面清溪河之敵約三百名反撲,並派便衣隊擾亂,均經該師擊退。
第三十三集團軍第五十九軍第一八零師主力,於九日續向荊門東北之敵攻擊,當克牛尾山,一部協力第一七九師向朱家埠圍攻。是晚,第三十八師一部將團林舖以南之交通通信截斷,並毀敵汽車五輛。
十月九日,敵約七百名由荊門車運當陽,更有敵飛機一架於宜昌降落傘兵十、五六名,陳誠司令長官據報後,當作如下之處置:
一、第十八軍卽加入江防軍戰鬥序列,其第十一師卽接替石牌要塞第九十四軍第一八五師之守備任務,限明(十)日交接完畢,但第一線防務緩交。第一八五師守要塞之一部交防後,卽開赴曹家畈集結待命。
二、第二十集團軍第七十三軍應努力破壞當陽、鴉鵲嶺間交通,阻敵西援。
陳長官於作如上處置之同時,適奉軍事委員會庚亥令一元電訓令:「一、國軍爲使爾後作戰有利,第五、第六戰區應於十日夜同時停止攻勢,迅速恢復原態勢,並依既定守勢計劃完成部署,準備敵人之反攻。二、兩戰區應先互相協定,於十日夜之同一時間開始行動,並須注意佯動及企圖之祕密。三、按既定守勢計畫部署兵力時,特須注意加強縱深配備。四、爲使爾後作戰有利,應統觀全局,不可因小勝而逸失主動地位,希確實遵照指定時間實施。五、如在十日前,我軍克復宜昌城,則以一部佔領其附近高地,控制宜昌,主力仍應依既定守勢計劃完成部署,如敵向宜昌城反攻,我軍不易確保時,卽將宜昌城化爲焦土,使敵無佔領價值,上項仰卽遵照實施。旋又奉蔣委員長佳未令一元電令:「八日電令第五、第六戰區,於十日夜停止攻勢,應延至十一日夜實施,仰卽嚴飭所屬,限於十一日前,盡最大努力猛烈攻擊,完成任務爲要」。 陳誠司令長官奉電後,卽轉令各部切實遵照,一致行果敢之攻擊,至十一日晚止,務期獲得預定之成果。
各集團軍奉上項電令後,其行動及戰況如左:
第二十集團軍第一零七第五十三軍,爲協力第九戰區攻擊岳陽之敵,當令第一三零師派第三八九團於岳陽以西佯動。該團於十日晨向蘆蓆灣、君山等地之敵攻擊,當克蘆蓆灣以西各據點,至晚,復砲擊岳陽市及江面敵之艦艇,敵艇被迫遁去。第八軍指揮之第十五師一部,同時由公議場挺進至沙洋以北地區,並破壞公路十二處及電桿電線甚多。第一零三師於拂曉前再度攻佔魯家店,敵向毛老店敗退,該師繼續攻擊,戰至十一日二十時,突入敵毛老店據點,焚燬其彈藥庫、倉庫,並鹵獲武器甚多,遂佔領毛老店。另敵約四百名,分由沙洋、后港向該師解家灣破壞交通之一部猛襲,毛老店敗退之敵,亦向解家灣夾攻,該部以腹背受敵,奮戰至晚,敵終不支,向西敗退,敵我傷亡均重。是日拂曉,長腦市之敵約七百名,竄高石碑,第八軍指揮之第十五師,以一部分由長腦市、高石碑間向敵包圍,激戰至十一時,將敵壓迫於襄河右岸堤邊水田地帶,奪獲輕、重機槍五挺,步槍二十餘支,及其他彈藥文件等。第七十三軍之暫編第五師,於十日續向江陵、沙市及漢宜公路施行突襲,當佔領萬城、李家埠兩要點,其第七十七師向王家店、新店高地之敵攻擊,十一日,敵砲兵掩護其步兵向該師右翼反撲,該師沉着應戰;該軍指揮之第五師,十日克雷家沖,一部向寶塔河挺進,十一日將寶塔河之敵包圍,主力向楊義路攻擊,至晚,略有進展。 江防軍第一零八參照插圖令第九十四軍第一八五師,俟第十八軍之第十一師抵石牌後,第一八五師之第五五五團再開赴曹家畈集結,其第一線接替另候命令。旋吳兼總司令又奉長官陳誠佳酉電令:「據報宜昌城內之敵,多着便衣,準備突圍,其砲兵近少射擊,彈藥似將用盡,希督飭各部,作最後努力之攻擊。」
乃遵令第五師迅速向北挺進,確實切斷敵後連絡;第九十四軍之第一二一師於十日編組奮勇隊四隊,分向磨鷄山、三零七四高地、趙家店及偏巖子攻擊;第一八五師(欠一團)五時分向紗帽山、林家大堰攻擊,迄暮仍無進展。第二軍指揮之第五十五師,於拂曉前,向三一零高地及南津關之敵攻擊,一部向前坪及西陵山挺進,南津關當告克復,而三一零高地之敵,則憑藉工事頑抗。第七十六師、新編第三十三師及第九師各一團,自九日二十二時開始攻擊,激戰至十日三時,將慈雲寺、大娘子崗、胡家大坡全部佔領,同時第九師之三個突擊營,亦進出於東山寺、天主堂等地,突入宜昌城,大部焚燬破壞,敵遺屍遍野,紛向城郊據點及街巷中逃竄。迄四時,敵施放毒氣,六時後,敵以飛機二十餘架投彈撒毒,乘機反撲,該師突擊隊傷亡甚衆,其倖存者乃退守土城之一線。其指揮之第十三師,同於十日一時許,主力突入牛鼻子坳及楊義路街內,一部向天主堂挺進。配屬之第三十二軍,以一部於土門堽、龍泉舖間埋伏,主力續攻土門堽、豐寶山、龍泉舖等據點。當晚,兼總司令吳奇偉層奉蔣委員長佳未令一元電後,即轉令各部如限達成任務。午後復奉長官陳誠十二時命令:「一、宜昌攻城兵力,尚未集中使用,亟應增加新銳,掃蕩城內殘敵。二、除令第十八軍(欠第一九九師)推進至三斗坪,南津關之線外,已電呈軍事委員會,請將現駐萬縣之第一九九師,速開巴東、秭歸控置。第十八軍所遺萬、梁、巫、夔一帶防務,請另派補充兵訓練處部隊接替。三、爲掃蕩宜昌及其北側與西岸之殘敵,確實佔領宜昌,各部應繼續圍攻當面之敵,擴張戰果。四、宜昌攻城軍及已入城部隊(此時戰區似猶未知),應確保現佔領地,迅速整頓態勢,構築工事,並一面力求擴張戰果。五、對新店、塘坊道路兩側,應設法擴大,以利補給後送及進出容易。六、第十八軍之第十一師(附第一八五師之一團)應迅速前往接替第五十五師之任務,由三一零高地向鎮鏡山及宜昌市區北側進出,與第七十六師第二二七團切取連繫,協力掃蕩殘敵,暫歸江防軍總司令部直接指揮。七、第五十五師交防後,卽開石牌整理,並擔任該要塞之守備,歸還第九十四軍建制。八、砲兵主力應協力第十一師之攻擊,並集中對宜昌市區行破壞射擊。九、第十八軍之第十八師,卽開黃陵廟待命。 江防軍吳總司令遵照前項電令,當卽下達命令,其要旨如次:「一、第二軍(附暫指揮部隊)及入城部隊,應卽確保現陣地,迅速整理態勢,構築工事,並一面力求擴張戰果,對新店、塘坊道路東西兩側應設法擴大,以保補給線路之安全。二、第五十五師(附第一八五師之第五五五團)除以一部箝制二流坡之敵外,主力應繼續攻擊三一零高地,並向東進出,以截斷南天山一帶敵人之歸路而殲滅之。該師暫歸總司令部直接指揮。三、一般任務砲兵隊,應以集中火力,協力第五十五師之攻擊,並對宜昌市區行破壞射擊」。詎上令下達後,以十一日整日大雨,各部隊均無法進展,第二軍攻城部隊則仍在宜昌近郊整頓態勢。
第二十六集團軍參照插圖第一零九第七十五軍(欠第十三師)預備第四師之襲擊隊,於十日分向雙蓮寺、洗菜堰突擊擾亂,其破壞隊(臨時編組之便衣)同時破壞當、宜間公路。是日八時,河溶方面敵約千名開木匠店東北地區,當經第六師截擊,向西敗退。十一日晨,當陽之敵約千名(附砲三門),復向該師進攻,又激戰於木匠店、茶店子一帶。第三十九軍第五十六師於十日佔領王家公山,截斷當陽、玉泉寺間交通,十一日,該師一部在王家公山阻擊由當陽西進之敵。暫編第五十一師於十日拂曉協同第五十六師夾擊清溪河、當陽間之敵。 第三十三集團軍第五十九軍第一八零師,於十日肅清王家集以北之殘敵,並佔領雙河口以南之高地,餘無戰鬥。
是(十一)日七時三十五分,陳誠司令長官將十日攻擊宜昌城部隊中毒壯烈犧牲之情形,以電話報告蔣委員長,當奉指示:「一、不必在宜昌城內與敵苦戰,可將城內部隊作有計劃的撤至城外。二、佔領外圍重要據點,控制宜昌,並以砲火制壓之,敵將自動放棄。三、應將敵施放毒氣材料廣爲宣傳。
陳長官基於上電指示,並考慮當時狀況,即以酉眞已電下達命令,其要旨如左:
一、襄西之敵,被我圍攻旬餘以來,損失慘重。宜昌附近之敵,被我包圍突擊,已臨絕境,但仍固守據點,負隅頑抗。
二、戰區以誘敵於據點外而殲滅之目的,決卽調整部署,加強破壞交通,乘敵放棄據點之際,一舉撲滅之。
三、江防軍:
(一)於十一日夜,以第一線各部仍保持現態勢,並向敵攻擊箝制之。宜昌攻擊軍在第一線各部掩護之下,於十七時開始向北轉移,爾後以第九師集結南城坪附近,以第十三師控置於法官泉、宋家嘴間地區,策應第一線之作戰。第十三師及其餘各部,均分別歸還建制。攻城軍轉移時,應留置一部擔任掩護,並妥爲部署,施行佯動,祕密企圖。
(二)第一三九師及第五師,於十一日夜,仍分別在原地區活動;箝制敵人,破壞交通,又第五師應將古老背等處敵之工事,予以徹底破壞。
(三)砲兵除留置一部支援第一線之作戰外,其詳細部署另行指示。
四、第二十六集團軍之第七十五及所指揮之第三十九兩軍。仍保持現態勢,監視並佯動箝制各該當面之敵,盡量破壞清溪河、當陽間及宜昌、當陽間公路。
五、江防軍及第二十六集團軍各部,應注意縱深部署,並預先於龍王洞、黑灣腦、法官泉、宋家嘴亘胡家店一帶爲預備陣地。
六、第二十集團軍:
(一)第八軍(欠第五師、附第十五師)除以第一零三師卽行調回公安附近控制外,其主力應繼續監視當面之敵,加強破壞漢宜公路,並應注意縱深之部署。
(二)第七十三軍(欠第十五師,另附以第八十七軍新編第二十三師渡江部隊)仍暫留江左襲擊敵人,破壞交通,對沿江渡口應確實掌握,並將沿江敵據點澈底破壞之。
七、第三十三集團軍(欠第三十九軍)除留一部在敵後襲擊,並澈底破壞交通外,其餘於十一日晚十九時起,恢復攻勢前之態勢,並注意宜城及其以南襄河西岸之警戒。
八、各部務必遵照命令所規定之時間行動。
各集團軍奉命後,除第二十集團軍第七十三軍之第七十三師於十二日猛襲齊家畈並佔領外,各部遵於十一日十九時分別轉移,陳長官並對戰後部署各別指示。十三日,湘北敗退之敵第十三師團第一一六聯隊,紛紛退返原防。十四日,該戰區平善壩之砲兵第十四團重砲復向宜昌市行擾亂射擊,並擊毀敵飛機一架。第六戰區策應第九戰區之作戰,至此遂告一段落,其全般經過如插圖第一一零。
第六戰區自九月二十七日開始攻擊,至十月十四日止,歷時半月,使用兵力,由十個師逐次增至二十二個師,攻克宜昌市區一部,及大小據點八十餘處,敵軍傷亡自高橋大隊長以下六四二二名,馬四十餘匹,俘虜敵兵二十三名,馬十五匹,鹵獲山砲二門,重機關槍八挺,輕機關槍二十六挺,步騎槍一八零枝,擲彈筒七十具,及其他軍用品甚夥;並擊毀敵飛機十六架,汽艇一隻,裝甲車一一五輛,野砲二門。破壞公路七十五段,橋樑三十八座,倉庫三所。此等戰果,皆爲我十萬忠勇將士及二二三六八員名傷亡官兵精力與熱血所換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