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史

第五十五冊 二十八年冬季攻勢一/二

第十九章 二十八年冬季攻勢

(自民國二十八年十一月下旬至二十九年三月底)

概述

民國二十八年冬,我對日抗戰之持久戰略部署業已完成,而敵捉襟見肘之形態,日益顯著,於是主客易勢,攻守易形,此乃我爭取主動,轉守爲攻,轉敗爲勝之良好時機。

斯時,敵攻我兵力,陸軍已達百五十萬,飛機近八百架,海軍約其全力四分之一強,我珠江、長江、黃河下游交通發達,物資豐富之平原地區,先後陷敵,沿海港口均遭封鎖,我軍轉入西部山岳地帶,以野戰軍主力置於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八、第九、第十等九個戰區,以游擊軍主力密佈於魯蘇、冀察兩戰區,而粤之五嶺、鄂之大洪、大別、豫之桐柏、晉之太行、中條、呂梁諸山脈,皆爲我游擊根據要地,經常配合主力軍作戰,不斷破壞襲擊,使敵疲於奔命,不遑寧息,陷於泥淖,而無力自拔。

敵旣師久無功,而國際形勢突變,德蘇互不侵犯條約之締結,事先並未通知日本,敵舉國惶惑,與論譁然。歐戰猝起,英法有星島之軍事會議,美有廢止美日商約及增防夏威夷、菲律賓之舉,益以蘇俄於諾門坎停戰後,集結重兵,嚴陣以待。敵「關東軍」與「派遣軍」之兵力,均不能轉用,勢難配合希特勒東和西攻之行動。而我長期抗戰之國策,突出敵意料之外,以致其政潮迭起,內閣數易,不得不以「和平攻勢」眩惑國際視聽,妄想「以戰養戰」破壞我政權,掠取我物資,更派西尾壽造統一其軍事,復以第五師團爲主力由北海登陸,進攻南寧,以應變局。

我爲粉碎敵之陰謀,制敵機先,遂乘二十八年四月、七月、九月各次攻勢,與南昌、隨棗、長沙諸會戰之勝利成果,經南嶽會議策定計畫,以第二期整訓部隊,加入主攻方面之第二、第三、第五、第九各戰區,截斷長江,會攻武漢。第二戰區則攻略晉南三角地帶之敵,其餘各戰區爲助攻,向當面之敵攻擊破壞,以策應主攻方面之作戰。爰於是年十一月底,毅然發動南起北海、北迄包頭全面之冬季攻勢。 自攻勢開始以來,我軍於珠江流域,分別於粵北、桂南迭挫敵鋒;在長江流域,先後曾在粵漢北段、平漢南段及南京、九江間地區,予敵重創;在黃河流域,曾予開封之敵以打擊;在魯蘇、冀察戰區,亦於敵後攻擊襲擾、破壞交通;第八戰區一度攻克包頭,繼於綏西擊潰反噬之敵;第二戰區因受中共策動叛變之影響;未竟會師晉南三角地帶之全功,但東、南兩路軍奮力攻襲,頗有斬獲。綜觀此次攻勢,我因裝備較劣,火力與機動均不如敵,且未得飛機與戰車之協力,固未能完成積極之企圖,但時經三閱月,地達數千里,大小千餘戰,殲敵數萬餘,確已達到消耗與牽制敵人之目的。

第一節 戰前狀況

(參照插圖第一、第二)

民國二十八年秋,歐戰猝起,遠東局勢隨亦緊張,斯時美宣佈廢止對日商約。十月中旬,復因日僞侵入上海租界築路,表示堅決反對,並聲稱決不撤退在上海及遠東駐軍。十一月上旬,美駐日大使格魯,以備忘錄一份送與日本外相野村,並警告日本應停止反美,國務卿赫爾亦倡對日禁運,並要求國會制定法令,授權總統執行,英法似亦與美採取同樣行動,至蘇俄與日訂立諾門坎停戰協定後,復與德單獨締結互不侵犯條約,以求自保。此際,日本在我國已使用陸軍主力達一百五十萬,不但不能屈服我國,且有陷於泥淖進退維谷之勢,我國爲爭取最後勝利,已實施第二期之作戰,當時戰前態勢如插圖第一、第二。

第一款 敵軍

(參照插表第一至第七)

當時敵國內部,因師久無功,歐戰爆發,復受國際反侵略之影響,有舉棋不定之勢。其國會各政黨提出日軍在第一次長沙會戰失敗,與諾門坎對俄作戰使用劣勢兵力之事實,質詢內閣,雖經日首相阿部答辯,仍擾攘不安。其外交,對英美一面以建立東亞新秩序相威脅,一面仍不斷以談判圖緩和,對俄旣訂立諾門坎協定,復仍與德意締結共同防共協定,措施之矛盾極爲顯著。至於軍事,受我持久抗戰之影響,已失去推動世界大戰之主動地位,惟在其全國總動員下,陸軍仍繼續增編,海軍亦積極調整,於十月間派西尾壽造前來我國統一其侵略軍事,並調整長沙失敗後之部署。十一月初,又以海軍一部滿載敵第五師團基幹之有力部隊,祕密由北海登陸,向我南寧進攻,依當時情況判斷其可能行動有二:一、似欲遮斷我西南國際交通線,二、似將節約兵力,相機另關戰場。此時我對敵陸海空軍兵力判斷如左:

第一項 陸軍

敵陸軍在我國之配置,除舊有關東軍外,設有駐華派遣軍、蒙疆駐屯軍,更就在我國作戰地域,劃分爲華北、華中、華南三個地區,指揮各侵略部隊之作戰,其兵力計使用約三十六個半師團,東北警備軍約九個師團,另有六個守備隊、擔任鐵路沿線之守備,八個守備隊擔任國境要塞之守備,朝鮮警備軍約二個師團,台灣警備軍約半個師團,日本本土警備軍約四個師團。

敵軍侵略我國,以戰場廣大,兵力不敷分配,乃操以華制華政策,扶助僞組織,竭力擴編僞軍,協助佔領區之維持,俾得節約其正規軍之兵力,依據當時情報,約有僞軍二十七萬餘,另有砲艇六艘,淺水艦二十五艘。

第二項 海軍

日本海軍,依據情報判斷,原爲第三艦隊,分佈於我國領海沿線及長江中下游,自十月一日,西尾壽造前來我國後,似有調整海軍部署之模樣,但其第三艦隊及川古志郎所轄艦艇,仍駐長江,並悉當十月十六日,該艦隊所轄各航空母艦「能登呂號」駛九江江面,「龍驤號」駛浙東海面,「加賀號」駛雷州半島,「蒼龍號」駛汕頭海面,「鳳翔號」駛魯蘇海面,至十一月間,敵對其二十九年度之海軍,擬擴大編組,並調整部署。

第三項 空軍

日本使用於我國之空軍,飛機近八百架,其轟炸範圍,除文化商業人口麕集之區外,更展延及於各小城鎮,其配備常依戰局之重心而變更。據當時情報判斷,在黃河以北所駐空軍,大多爲陸上飛行隊,以平津及青島爲主要根據地,其餘分駐太原、運城、綏遠、包頭、安陽、濟南及其他前進根據地,其間包頭、大同、安陽等處,常分駐重轟炸機約五、六十架,及遠距離偵察機數架,爲進襲甘肅、寧夏、四川之用,餘爲輕轟炸機、驅逐機及普通偵察機,分在豫、晉、冀、魯各戰場附近活動,或協助陸軍地面戰鬥。在長江流域方面,多數爲海軍航空隊,以上海、南京爲主要根據地,武漢、南昌爲前進根據地,專以進襲川、湘、贛、豫我後方城市爲任務。在廣州方面,以廣州、海南島、三灶島、瀘州島及南澳島等處爲根據地,約有海軍航空隊之重轟炸機三十架,專事轟炸滇、桂、黔我後方城市,另有陸軍航空中隊六個,則爲進襲湘南、粤北各重要城市之用。此外,尚有航空母艦及水上機母艦十艘,常泊於閩、粤沿海各要點,每艦載機十餘架至數十架不等,其行動不定,其主要任務在協助海軍作戰及佔領沿海島嶼,並封鎖我沿海各港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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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我軍

(參照插表第八至第十四)

我國爲保衛領土主權完整,爭取民族生存,伸張人類正義,維護世界和平,在抗戰之初,卽訂立四項原則以爲國策。現我仍本既定國策,不屈不撓,艱苦奮鬥,以期爭取最後勝利,並已完成持久抗戰之部署,進入第二時期轉移攻勢之作戰。

但爲加強抗戰力量,於民國二十八年九月繼續在中國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抗戰建國綱領,該項決議,爲國民參政會所接受,爲全國人民所擁護。因之,全國抗戰必勝信念,更趨堅定。

在第二期抗戰中,我軍事委員會爲統帥便利,分設南北兩行營,劃全國爲十一個戰區,以天水行營轄第一、第二、第八、第十、魯蘇、冀察六個戰區,以桂林行營轄第三、第四、第九、第六四個戰區,軍事委員會直轄第五戰區,茲將當時我陸、海、空軍狀況分述如左:

第一項 陸軍

在冬季攻勢前,配屬各戰區之兵力,計有步兵一百九十二個師,四十三個旅,騎兵十二個師,九個旅,第二期整訓部隊步兵三十八個師,七個旅,軍事委員會控制機動部隊步兵八個師,直轄第二期整訓部隊步兵四十四個師,騎兵一個旅,衛戍及綏靖部隊步兵十四個師,另砲兵二十四個團,工兵六個團,戰車防禦砲一百五十九個連,亦分別配屬各戰區或控制。

第二項 海軍

我國海軍在第一期作戰中,因被敵優勢海、空軍攻擊,大小艦艇多被敵擊燬,海權爲敵控制,乃將剩餘艦艇隨戰局之演變而進入內陸各江河,專任對敵封鎖及阻塞,逾齡艦艇則沉入江底,其幹部及陸戰隊暫分配於我沿海、沿江之各戰區,擔任守備港口、要塞及敷設水雷、漂雷等工作,以協助我陸軍之作戰。

第三項 空軍

我國當時之航空部隊,飛機既不精一,人員復待訓練,在抗戰期中一面抗戰,一面補訓,以遂行其任務。在冬季攻勢前,軍事委員會爲集中使用指揮便利計,曾設第一路司令部於蘭州,第二路司令部於桂林,第三路司令部於成都,轄七個大隊及所屬二十二個中隊,志願轟炸二個大隊,驅逐二個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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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款 兵力比較

冬季攻勢中,我軍爲準備桂南會戰,故各戰區未得飛機與戰車之協力,而敵則反是,至海空軍暫置不論,卽以敵一步兵師團之火力而言,已較我步兵師優過數倍,茲就敵我陸軍編制概況及其兵力之比較分述於後。

第一項 敵軍陸軍編制概況

敵軍編制,以師團爲戰略單位,原爲兩旅團,四聯隊制,其後在我國作戰之預備師團,亦爲四聯隊制,雖與現役師團同爲步兵四聯隊及騎、砲、工、輜各一聯隊之建制編組,其戰列與後方部隊員兵則稍有出入,在現役常備師團,爲二五二零零人,預備師團則爲二二零零零人,自民國二十八年三、四月間之第三十二至第三十七師團,九、十月間之第三十八至第四十一師團等十師團之編組,均爲三聯隊制,兵員減爲一七零零零人左右,其兵員雖稍減少,而火力及裝備均已增多,三聯隊制師團步兵與特種兵,尤以砲兵,已由四比一進爲三比一,預備師步兵聯隊所減少之步槍員兵,亦由輕機槍及擲彈筒之增加,而加強其火力。

獨立混成旅團,在冬季攻勢中,各戰區已發現第二至第十五等十四個混成旅團,其編制爲步兵五個大隊及騎、砲、工、輜各一大隊,通信兵一隊,步兵大隊所屬之步兵中隊,設有機關槍小隊,並附有步兵砲,其員兵之編組,係以補充兵役爲主,擔任守備鐵路交通線。

師團砲兵,爲野山砲一聯隊(三十六門),又以十五榴重砲編成軍砲兵,通常以一聯隊配屬於前線每一師團,其重點方面之各師團,另配屬有獨立山砲兵聯隊,在冬季攻勢中,已發現有如是者,由此觀之,敵步兵師團之火力已日益增強。

獨立工兵聯隊之應用,敵步兵師團配屬重砲兵部隊,於登陸作戰或山地作戰等狀況下,通常軍以獨立工兵聯隊配屬之,以補助師團原有工兵聯隊之不足。

第二項 我軍陸軍編制概況

國軍編制:民國二十六年訂頒調整師編制,步兵兩旅、四團,砲、工、通、輜各一營,騎兵一連,特務一連,員兵共一一零零零人。同時並有整理師編制,員兵爲八六五三人。抗戰軍興,爲適應戰况計,卽於以上編制予以增強。有甲、乙、丙三種師編制,甲種師爲步兵三旅六團,砲、工、輜各一營,騎兵一連,員兵共一二六六零人。乙種師減少一旅部,仍爲六團,直屬部隊與甲種師相同,員兵共一二六二三人。丙種師與整理師編制相同,員兵爲八八五七人。至民國二十七年底,復訂頒二十七年陸軍師暫行編制,減少兩旅部及步兵一團,直屬部隊如甲種師編制,員兵爲九八三九人。在冬季攻勢時,除有少數部隊按照甲、乙、丙種師編制外,其餘仍按調整師與二十七年暫行陸軍師編制之人馬、武器補充。

騎兵:民國二十七年訂頒騎兵師編制,爲騎兵兩旅四團,騎兵特務連及機槍迫擊砲各一連,員兵爲四九五三人,馬匹四六五六匹。

砲兵:軍師屬砲兵營,大多爲迫擊砲,有山野砲者極少,惟因砲及裝具缺乏,軍師編制之砲兵營亦多未成立。軍事委員會直轄砲兵,獨立砲兵第一至第二十團爲山、野、重砲、第二十一及第五十一以下之砲兵團,全爲戰防砲、平射砲或迫擊砲,該砲種均係向友邦購置,一遭損壞或零件缺乏,以致砲彈用盡,卽等於廢砲,我砲兵之劣勢由此可知。

工兵:軍事委員會直轄獨立工兵六個團,三十五個營,按戰區需要及重砲兵配屬狀況使用之,或構築國防工事,以補戰區工兵之不足。

第三項 編裝兵力比較

年師,爲判斷敵我兩軍兵力之優劣,茲將敵我某一種師編裝比較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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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軍事委員會作戰計畫與作戰指導

民國二十八年十月,軍事委員會以我第二期抗戰自轉守爲攻以來,本年春、夏、秋各次攻勢,與南昌、隨棗、長沙等會戰,均已獲得勝利成果,復以歐戰已起,國際情勢丕變,兼之我第二期整訓部隊完成,作戰力量大增,此時期實爲我爭取最後勝利之最大關鍵,遂於本月下旬在南嶽召開第二次黨政軍聯席會議,蔣委員長本既定方針,適應當時狀況,面授機宜,繼卽策定本年冬季攻勢之作戰計畫,以指導作戰。

第一款 委員長南嶽會議訓示

十月二十九日,對抗戰目標及戰略之轉變等,指示如左:

一、……大家都知道,我所定的戰略,決沒有失敗的道理,這並不是說我的戰略不肯過度冒險的意思,而乃是確有勝算的把握,方肯決定一切。此次長沙之戰,戰略上本是採取攻勢防禦,不顧一切的,要在長沙附近使敵軍受制命的打擊,後來乘勢轉進,竟獲得此決定的勝利,從此更可知敵人的衰疲,我們轉守爲攻的時機已到,本來防禦的戰略,乃第一期——卽前期抗戰的戰略——的戰略,現在進到第二期——後期的抗戰——了,我們的戰略,應該是見到敵人的破綻,見到敵人的厭戰、怕戰,而不敢前進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採取積極攻勢,決定攻擊前進,所以我們今後戰略的運用和官兵心理,一定要澈底轉變過來,積極採取攻勢。固然我們現在的武器與裝備,還不能從事於澈底的大規模攻擊戰,以達到絕大勝利的目的,但是我們一定要不斷研究出避實擊虛,乘間蹈隙的方法,使各地敵人不能不失敗退却。要知道,我們第二期作戰的要旨所在,不是要在裝備上、武器上,與敵人決勝負,而乃是在戰略上、精神上,與敵人決生死。 二、我們這次抗戰,一方面在求中國之獨立自由與平等,一方面也是爲了保障國際信義與和平,而認定中日問題實在是世界問題之一環,祇有與世界問題同時解決,纔能獲得澈底的解決。所以我們這次抗戰,一定要與勢在必起的世界戰爭連接起來,並且要與世界同時結束,纔能獲得最後的勝利。我們的抗戰目標一貫如此,決無改變,現在歐戰已起,而我們抗戰轉勝,可以說我們第一步目的已完全實現,我們對國際外交的政略,已獲得一個最大的勝利與成功。此後第二步目標如何,就是在爭取最後勝利,而我們的戰略,亦就是要使中國抗戰能達到與世界戰爭同時結束的目的。

三、就整個戰局形勢來看,可以說我們現在還祇戰到勝利的中途,要想達到勝利的目的,一定要堅持到歐戰結束,世界問題得到解決之日,始能獲得抗戰最後的成功。

第二款 作戰計畫與作戰指導

(參照插圖第三,插表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

第一項 軍事委員會作戰計畫

軍事委員會依據蔣委員長指示及當前之狀況,以確定本計劃之立案,其理由如左:

一、晉南三角地帶,平漢路南段武漢、信陽間,爲敵之突出部,長江爲華中湘、鄂、贛敵人後方唯一連絡線,均爲敵之弱點。切斷長江,可使湘、鄂、贛敵人態勢變爲不利,如以主力由江南多方面向長江切斷北岸策應,以敵人第一一六師團沿荻港、安慶至湖口之配備,可期一二處奏功。

二、攻擊平漢南段,我軍態勢,有由敵人外翼大別山、桐柏山東西對武勝關、廣水及由北向信陽三面夾擊敵人之利,如對此線敵人予以消耗打擊,武漢敵人更感威脅,爾後不但可牽制更多敵人於武漢附近,且可打破敵人向荊門、沙市、襄陽、樊城、南陽前進之企圖,尤以在漢水西岸配備大軍防守,不如立於主動,由外翼向敵人暴露之右側背攻擊,較爲有利。 三、攻擊晉南三角地帶,亦有由汾河北岸及由同蒲路東側、中條山,三面向敵人第三十七師團掃蕩攻擊,打擊敵人突出弱點之利。如能將敵第三十七師團掃蕩,則可節約由陝州至禹門口河防之防守兵力,至少亦可達調整晉南我軍態勢於有利,以主動攻勢打破敵人,攻擊西北之企圖。

根據上項理由,策定作戰計畫如左:

第一方針

一、國軍以消耗敵人,導國軍爾後作戰於有利之目的,以本會直轄整訓部隊主力,加入第二、第三、第五各戰區,對左列各地區主攻。

(一)第二戰區切實截斷正太與同蒲二路,攻略同蒲路南段晉南三角地帶之敵人。

(二)第五戰區攻略平漢路南段武漢、信陽間敵人。

(三)第三戰區攻擊荻港、貴池、湖口間沿江敵人,切斷長江之交通。

依狀況,對安邑、信陽、貴池、武穴各要點,實行略取之。

二、爲牽制敵之兵力,俾主攻方面奏功容易,其餘各戰區向當面敵人實施助攻,策應主攻方面之作戰。

三、攻勢開始時期。

助攻方面十一月底。

主攻方面十二月上旬。

第二指導要領

一、主攻方面,依助攻方面之進展實施攻擊,任助攻方面之部隊,務牽制敵之大部,使主攻方面之進展容易。 各助攻方面,應依另紙之指導,分別協力主攻方面之攻擊。(另紙如插表第十五)

二、第十戰區:主力仍任原河防,依晉南三角地帶之進展,應有一部渡河擴張戰果之準備。

三、第八戰區:綏西部隊及第二戰區北路軍主力,並指揮張礪生部,以圍攻歸綏附近敵軍,避攻僞軍,策動僞軍反正爲目的,第二戰區部隊應向歸綏東南附近地區攻擊,第八戰區部隊向歸綏西北地區攻擊。

四、第四戰區:增加整訓部隊之第六十五軍,攻略潮汕,以主力掃蕩廣九路敵人,並向當面敵人攻擊。

五、主攻方面之部隊,應對敵交通線實施廣正面之攻擊,切斷分離敵人,誘導敵人於要點外,行運動戰而擊滅之,依狀況,控置主力於待機位置,實施要點之襲取。

六、各助攻方面,以消耗敵人,切斷敵人交通,牽制敵人轉移兵力爲目的,亦應以向敵人要線攻擊爲主,切斷分離敵人,誘導於要點外,捕捉其弱點而擊滅之,依狀況;或攻其不備,聲東擊西,或先切斷敵人交通,將主力控置待機位置,截擊其策應赴援之敵軍,或乘虛襲取其要點。

七、各戰區本本計畫之方針,對本戰區當面之敵,以各種手段實施牽制,策應主攻方面之作戰。

八、主攻方面之會戰計畫及各戰區之攻擊計畫,由各戰區根據本計畫擬定呈核。

九、本會抽出第三期直轄整訓部隊,在攻勢時爲本會第二線兵團,策應冬季攻勢之作戰。

第三集中

一、集中掩護,依現在第一線之配備掩護之。

二、各戰區使用攻擊兵力,如插表第十六、第十七。

第四搜索

各戰區應對當面之敵情、地形,實施搜索,以爲作戰指導之基礎。

第五佈雷及空軍

一、佈雷隊之一部,配屬於第二十三集團軍,以主力配屬於第八十六軍,任長江之封鎖。

二、空軍主協力長江方面之作戰,依狀況,並同時有協力第五戰區平漢路南段及晉南作戰之準備。

第六交通補給

一、至長江江岸之砲兵進入路,須在攻勢前完成,至集中掩護線,爾後須依攻勢之進展,有推進砲兵於江岸之準備。

二、主攻方面各戰區彈藥之補給、積集、追送及準備,須於攻勢前完成。

同時,軍事委員會對第三戰區切斷長江之實施要領,亦經策定如左:

第一目的

確實於荻港、貴池、湖口間切斷長江交通,斷絕湘、鄂、贛敵人後方連絡線。

第二實施要領

一、依各戰區先十日之助攻(尤以津浦路南段及第九戰區之助攻),與第五戰區同時之主攻,牽制敵人,第三戰區之主力,一舉突進江岸,佔領堅固陣地,配置遠近砲兵、水雷、封鎖長江之交通,再求逐次掃蕩沿江敵人,擴張沿江據點,對長江爲永久之切斷。

爾後依第五、第九戰區包圍敵人武漢兵團攻擊。

二、使用兵力:

(一)第二十三集團軍之兩軍(六個師)及第八十六軍、第十軍(五個師)共十一個師,由顧長官親自統一指揮(另第四十九軍控置鄱陽湖東側,掩護主力側背)。

(二)砲兵:

  1. 戰車砲十八個連(三七口徑,共七十二門),配屬十一個師,每師兩連(第八十六軍,第十軍各師原有一連)。

  2. 山砲兵第三團(兩營、六連、十八門)配屬重點方面之兩軍,每軍一營。

  3. 迫擊砲第十八團,配屬重點軍。

  4. 另以野砲第二團(欠一營),重砲第十四團,先推進於徽州附近,候攻擊進展道路完成後,推進江岸。

以上砲兵,由第三戰區砲兵指揮官婁紹鎧指揮之。

(三)工兵第一團(欠一營)及該戰區各集團軍之工兵集中使用,由工兵第一團團長傅博仁指揮,擔任佔領沿江據點堅固工事及砲兵掩體之構築,並援助砲兵之行動。

四敷雷隊由海軍總部組織佈雷隊四個大隊(每大隊三分隊)配屬於四個軍,攜帶漂雷一千具,在水上敷設,並另帶定雷五百具,實施封鎖。

(五)由軍政部發給第二十三集團軍及第八十六軍兩部地雷若干,以作佔領據點之副防禦。

(六)空軍:

重轟炸機一大隊,輕轟炸機兩大隊,驅逐機三大隊,其任務如左:

  1. 殲滅南昌機場敵機。

  2. 空襲漢口。

  3. 協力陸上作戰,轟炸長江敵艦。

(七)所有上述水雷隊、地雷、戰車砲團,由後勤部以汽車輸送,並積集上述砲兵彈藥於第三戰區。

第三關於技術事項(對總顧問原意見不能實施之點)

一、視發水雷,因機件材料缺乏,不能卽製,但可由俄總顧問派員指導,在桂林行營江防處試製。

二、地雷及水雷,因機件不能搬移,不能在第三戰區製造,關於軍政部地雷製造,請由工兵首席顧問指導。

三、關於第三戰區長江用漂雷定雷之加製,由海軍總部擬具增製計畫呈核。

四、關於第三戰區長江佈雷封鎖,由海軍總部派優秀熱心技術人員統一指揮各隊,擔任江面封鎖設計事宜。

第二項 軍事委員會冬季攻勢命令之下達

軍事委員會當下達命令之際,爲加強對武漢方面之攻勢,對原計畫列入助攻之第九戰區,改爲主攻,遂於十一月十九日分別下達電令(皓申令一元電)茲分述如後(參照插圖第三):

第一目 致桂林行營

給桂林白主任,上饒顧長官,曲江張長官,長沙薛長官,老河口李長官,重慶陳長官,極機密訓令:「國軍冬季攻勢之作戰,依左列要旨實施。」

第一方針

一、國軍以消耗敵人,導國軍爾後作戰於有利之目的,以本會直轄整訓部隊主力,加入第二、第三、第五、第九各戰區實行主攻。

二、爲牽制敵之兵力,俾主攻方面奏功容易,其餘第一、第四、第八及魯蘇、冀察各戰區,向當面敵人實施助攻,策應主攻方面之作戰。

三、攻擊開始日期,除第五、第九戰區限十一月二十六日以前實施外,其餘助攻方面,概限十一月底,主攻方面概限十二月上旬,如期分別實施。

第二指導要領

一、第五戰區攻略平漢路南段武漢、信陽間敵人。以第二集團軍及第九十二軍攻略信陽及廣水間地區,協助友軍進攻漢口。第二十一集團軍以一部向安慶附近攻擊,以有力部隊(約六個團)向黃崗、黃石港、田家鎮、武穴、孔壠、望江附近攻擊,以主力配合右翼集團軍,由東西兩面向平漢南段廣水以南花園至漢口地區攻擊,務須努力挺進,以期襲擊漢口,克奏膚功;右翼集團軍(江防軍除外)

應向漢宜路京山、鍾祥、隨縣、安陸敵人攻擊,並切斷襄花及漢宜路交通;豫鄂皖邊區游擊部隊向淮南路及津浦路南段攻擊,策應作戰。

二、第九戰區應向粵漢路北段正面敵人攻擊,其重點應注重在蒲圻、咸寧一帶,切斷敵軍後方之交通,並向武昌附近努力挺進,威脅武漢,務使奇襲武昌,克奏奇效,並應攻擊南昌及南潯路,以一部挺進襲擊瑞昌、九江,牽制敵人。

三、第三戰區攻擊湖口、貴池、荻港間沿江敵人,切斷長江交通,依據偵察結果,以主力向湖口、馬當、東流、貴池、大通、銅陵、荻港各附近隙地攻擊,一舉突出江岸,閉塞長江之交通,掃蕩沿江敵人,並應攻擊蕪湖、灣沚,切斷京滬杭之交通,牽制敵人。

四、依狀況、各戰區應分別略取信陽、貴池、馬當、武穴、田家鎮各要點。

五、從現在起至明年三月止,我第三、第五、第九各戰區部隊,須協同一致,將南京以西之敵,驅逐至長江下游。

六、第四戰區,對於北海方面,以持久抵抗要領,消耗登陸之敵,相機攻略潮汕,以主力掃蕩廣九路之敵。

七、第三十一集團軍(湯恩伯部之四個師)仍歸本會直轄,控置於南陽、新野間地區,掩護第一、第五兩戰區側背。

八、本會直轄整訓部隊加入戰區作戰者如次:

(一)第十軍、第八十六軍、第四十九軍加入第三戰區。

(二)第六十五軍加入第四戰區。

(三)第二集團軍、第五十九軍、第九十二軍加入第五戰區。

四第四軍、第六十六軍、第九十九軍加入第六、第九戰區。

九、任攻擊各部,應注重敵軍交通要線,實施廣正面之攻擊,首須將其各交通路節節切斷,使其兵力分隔,前後不能相應,誘導敵人於要點外,行運動戰而殲滅之,依狀況,控置主力於待機位置,截擊其策應赴援之敵,或乘虛襲取其要點,但務須特別注意避免攻堅。

十、砲、工兵及佈雷隊之集中,配屬,已另令飭遵。

十一、對於空軍之協同作戰,另有命令。

十二、主攻方面各戰區彈藥之補充、積集及追送準備,須於攻勢開始前完成。

第三注意事項

本命令之下達,應限於有關事項,不得照錄全文,並應轉飭所屬各級指揮官,不得以無線電下達。

除分令外,仰卽遵照,切實準備,按期實施,並將部署情形,於本月二十三日以前具報爲要,川中正皓申令一元印。

第二目 致天水行營

給西安程主任、洛陽衛長官、興集閻長官、蘭州朱長官、西安蔣長官、極機密訓令:「國軍冬季攻勢之作戰,依次記要旨實施」。

第一方針

同致桂林行營電文。

第二指導要領

一、第一戰區攻擊開封、博愛牽制敵人,切斷汴新路及平漢路安陽附近交通,策應第二戰區之作戰。

二、第二戰區,應首先切實截斷正太與同蒲兩路,肅清同蒲線南段晉南三角地帶敵人。如次記要領,實施攻擊。

(一)由汾河北岸,擊破新絳、稷山、河津敵人,向南進出,由同蒲路東側橫水嶺、夏縣、平陸向同蒲路攻擊,重點置於翼城東側地區,擊破當面敵人,沿同蒲路向安邑進出,協力肅清三角地帶敵人,並以晉冀邊境之第十八集團軍部隊,切實截斷正太路交通。

(二)切斷同蒲路北段介休、臨汾間及白晉公路之交通,攻擊長治,並各有以有力一部,分由東西兩面,向曲沃、侯馬、汾城攻擊,掩護主力之側背。

(三)以北路軍主力,並指揮張礪生部,向歸綏東南附近地區圍攻敵軍,並策動僞軍反正。

三、第八戰區綏西部隊,協同第二戰區北路軍主力,圍攻歸綏附近敵軍,向歸綏西北附近地區攻擊。

四、第十戰區主力仍任原河防,依晉南三角地帶攻擊之進展,應有以一部渡河擴張戰果之準備。

五、第三十一集團軍(四個師)仍歸本會直轄,控置於南陽、新野間地區,掩護第一、第五兩戰區之側背。

六、本會直轄整訓部隊,加入第二戰區作戰者,第七師、第六十四師、第四十七師。

七、七、八、九、十四項,同致桂林行營九、十、十一、十二之電文。

第三注意事項

同致桂林行營電文。

第三目 對第三及冀察、魯蘇戰區

第三戰區爲確實達成於荻港、貴池、湖口間、切斷長江敵人交通。斷絕湘、鄂、贛敵人後方連絡線之目的,規定實施要領如左:

一、依各戰區,尤以津浦路南段及第九戰區之助攻,與第五戰區之主攻,牽制敵人,該戰區攻擊湖口、貴池、荻港間各地敵軍,以節節切斷長江之交通爲主要任務。故其主力應向湖口、馬當、東流、貴池、大通、銅陵、荻港間各隙地進攻,務須充分準備,以期一舉突進江岸,佔領堅固陣地,配置遠近砲兵、水雷、封鎖長江之交通,再求逐次掃蕩沿江敵人,擴張沿江據點,對長江爲永久之切斷。

二、使用兵力,以第二十三集團軍唐式遵部(六個師)第八十六軍、第十軍(共五個師)共十一個師。

由司令長官親自統一指揮。另以第四十九軍控置鄱陽湖東側,掩護主力側背。

三、砲、工兵及敷雷隊等,照前令(效申令一元琦電)辦理。

冀察戰區:應以主力切斷保定、邢台間及石家莊附近之交通,一部切斷滄州附近交通,以策應山西方面之作戰,於十一月下旬開始實施,切實遵照準備,如期實施,並將部署情形,在本月二十四日以前具報。

魯蘇戰區:應以廣正面,由東西兩面向泰安、臨城間及銅山、滁縣間攻擊,以策應沿江方面之作戰,於十一月下旬開始實施,切實遵照準備,如期實施,並將部署情形,在本月二十四日以前具報。

第三項 作戰指導意見具申及指示

軍事委員會冬季攻勢命令下達後,桂林、天水兩行營及第六戰區陳長官,對作戰指導,曾先後具申意見,軍事委員會於十一月二十六日(宥申令一元度電)予以指示,茲分述於後:

第一目 桂林天水行營及陳長官意見具申

一,桂林行營對所轄戰區作戰指導之意見:

第三戰區:前在南嶽擬定之作戰計畫與皓申令一元電指導要領大旨相符,該戰區交經詳細計畫,自應照此切實準備,如期實施。

第四戰區:(一)南路方面,依目前狀況,爲確保南寧,並予敵以打擊起見,於邕江以南地區,擬使第四十六軍之主力,到處多方襲擊、側擊、尾擊敵之北犯,不斷破壞敵之交通路;更以教導總隊及地方團隊,在上思以東,扼守十萬大山各要隘,控置邕欽路以西之高地,襲擊敵之北犯,破壞敵之交通。以上兩者,形成邕江南岸及邕欽東西之活動兵團。第三十一軍主力,擬集中於賓陽東南古辣、大寺墟、河田墟一帶。另以第四十六軍、第三十一軍之各一師守備邕江南北兩岸,第五軍集中賓陽附近,形成有力態勢,準備一舉擊破北犯之敵。(二)潮汕方面:仍以現有兵力相機攻略潮汕,將第六十五軍、第六十六軍抽出,控置北江方面機動使用。

第九戰區:(一)攻擊開始時間,似嫌迫促,因新兵補充未畢,而棉衣亦尚未發齊,恐須延至十二月上旬方能實施。(二)攻擊重點,如保持於蒲圻、咸寧方面,因敵之交通線水陸輻輳,收效匪易,似在武寧及南浔路方面較易奏功,且其他方面仍應行廣範圍之襲擊,以行牽制。又爲顧慮敵乘隙反攻計,我使用出擊之兵力,應以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爲宜,其詳細計畫,仍由該戰區具報。

二、天水行營呈復對第二戰區所擬定之注意事項:

遵照皓申令一元電指導要領,擬定第二戰區冬季攻勢作戰指導注意事項如左:

(一)同蒲以東部隊,應以集團軍爲單位,劃定作戰地區,各以有力一部擔任據點守備,確保根據地,以主力服行積極任務。 (二)上黨方面:對盤據長治一帶之敵,應暫行圍困,防其竄擾,而抽出有力部隊,參加晉南作戰。

(三)晉南方面:1.以有力部隊攻佔曲沃、侯馬,並確保之,遮斷敵軍南北交通,阻敵南北竄擾。2.中條山各部隊,應以全力本蔣委員長電示指導要領第七項,攻殲當面之敵,肅清曲沃、侯馬以南之敵人。

四晉西方面:1.應以有力之一至二個軍兵力,擊破新絳、稷山、河津之敵,進出汾河左岸,向曲沃、運城間同蒲路沿線攻擊,直接協力中條山部隊,肅清三角地帶之敵。2.其餘部隊攻擊當面之敵,並分遣一部進出曲沃、侯馬以北同蒲沿線,澈底破壞鐵道公路,斷敵交通。

五曲沃、侯馬以北各部隊,應積極攻牽當面之敵,並以威力破壞同蒲路、正太路,斷敵交通,策應三角地帶之作戰。

(六)封門口、天井關,應各以有力部隊,確實封鎖東陽關、娘子關,應各以有力部隊澈底截斷敵交通,阻晉敵之外援。

已令第一戰區,卽着第一軍集中華縣、潼關間,積極準備,侯令渡河,擴張晉南戰果,其他各戰區之部署情形,已令逕報矣。

三、陳長官對第九戰區作戰指導之意見:

(一)綜合敵情:贛北方面:1.敵第一零一師團尚未他調。2.敵由滬來贛北兩個師團,一部十三日由滬南開,又奉新增敵萬餘,揚言進攻。3.敵第一零六師團無換防徵候。鄂南、湘北方面:1.通城敵增兵風聲緊急,將以三個師團南攻。2.武漢到敵兩個師團,本月二日至六日,由武昌開贛者約三、四萬人。3.咸寧增敵第八、第三十兩師團,正蒐集證實中。4.敵第三十三師團一部向武寧移動,第六師團無他調徵候。 (二)主攻目標,該戰區之攻擊重點,擬請改向南潯路北段永修、德安、瑞昌間爲妥,其理由如左:

1.若能將南潯路北段截斷,更進而阻斷長江,則南昌之敵受我控制,而武漢之敵亦受我威脅,是敵最感痛苦,故必來救,如此,我可誘致敵人於南潯路以西岷山一帶有利地形而擊破之。

2.南潯路方面,尤以武寧、瑞昌、九江間之敵較爲空虛,攻之易於奏效,若向粵漢路北段,非特奏效困難,且我愈深入,則修武路方面敵對我側背之威脅愈大。

3.萬一敵乘機反攻時,我攻擊部隊,亦可適時適機以策應贛北或鄂南、湘北各方面之作戰。

(三)使用兵力:擬以該戰區現有兵力三分之一,最大限不能超過二分之一(現在該戰區之兵力,有三十六個師,使用三分之一,約爲十二個師),爲攻擊部隊,其餘則任正面之防守及由正面出擊,以牽制敵人爲適當。因按前述敵情觀之,不能僅視敵爲一種普通換防性質,實則敵或係在某種新攻勢之新部署,亦甚有據也。故對於準備敵之反攻,比我之進攻更爲重要,是卽應先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如我使用兵力過大,消耗過甚時,則敵乘機反攻,屆時應付無力,危險實甚。

第二目 軍事委員會對意見具申之指示

十一月二十六日,軍事委員會以宥申令一元度電對桂林行營及第六、第九戰區之分別指示如左:

一、對於第四戰區各項,可行。

二、對於第九戰區各項:

(一)攻擊開始日期,爲使第五、第九戰區同時行動,俾收互相策應之效,統限十二月八日開始實施已電第五戰區。

(二)主攻目標,准改向南潯路北段永修、德安、瑞安間。

(三)攻擊部隊使用兵力,務以三分之一總兵力爲準,不可過多,但對南潯路應提早發動,如敵先我進攻,我軍對南潯路主攻之方針,亦照舊進行不可變更。

第九戰區薛長官奉上項指示後,於十二月一日電呈復(堅東午堯電)「攻擊重點應指向粵漢北段」,其理由如左:

一、重點指向粵漢路北段之利:

(一)鄂南、湘北之敵,以武昌、岳陽間長江爲主要後方連絡線,我由通山、崇陽、向咸寧、蒲圻攻擊,易於將其遮斷。

(二)由通山、崇陽、向咸寧、蒲圻攻擊,其攻擊發起線,距攻擊到達線甚近,易於奏功。

(三)攻擊奏功後,封鎖嘉魚、臨湘間江面、洞庭湖可期安全,湘西警備可省兵力。

四攻擊如不奏功,可以九宮山、大源山、幕府山爲根據,對敵再行反攻,並易策爾後安全。

二、重點指向南潯線之害:

(一)重點指向南潯路南段時,敵佔奉新、安義、靖安三城互相犄角,不易奏功,反攻南昌未能奏效可爲例證。

(二)重點指向南潯路北段時,我攻擊發起線,距攻到達線過遠,補給困難,攻擊不易奏效,如敵再行反攻,我轉用兵力不易,較難策爾後安全。

上項意見,由軍令部審核,以與冬季攻勢作戰計畫擬定之方案相符,簽請准予所請,經參謀總長核准實施。

第四項 軍事委員會賞罰令之下達

軍事委員會爲冬季攻擊澈底打擊敵人計,特制定賞罰令,於十二月九日電令各戰區(佳辰令一亨電),其原電如左: 查過去歷次攻勢,均未澈底打擊消耗敵人,此次冬季攻勢之始,特先嚴申賞罰。

一、凡部隊勿論主攻、助攻,其有不能奮勇確實達成任務及虛報戰況者,依法嚴懲。

二、此次攻勢,主在切斷敵人交通。誘導分離敵人,行運動戰而擊滅之。依狀況,乘隙襲取要點,凡各部隊擊破敵人獲得勝利者,除依功敘獎外,其確實佔領要點或截斷敵人交通者,各依賞格表之規定。如數發給獎金,其賞格表如插表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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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荻港、貴池、湖口間沿江敵人,切斷長江之交通。

依據偵察結果,以主力向荻港、銅陵、大通、貴池、東流、馬當、湖口各附近攻擊,一舉突進江岸,閉塞長江之交通,並掃蕩沿江之敵人。

不法重子章江附邊攻擊,策應主攻方面之作戰第九戰區:攻擊南昌及南浔路,牽制敵人,並以一部向瑞昌、九江挺進襲擊。

第五戰區:一部向安慶附近攻擊,游擊隊向淮南路及津浦南段攻擊,策應第三戰區之作戰。

第三戰區:攻擊南昌、瀘沚、蕪湖,牽制敵人,切斷京滬杭之交通。

魯蘇戰區:以廣正面由東西兩面向泰安、臨城間及銅山、滁縣間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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