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史

第五十六冊 二十八年冬季攻勢三/三

第三項 高城附近戰鬥

(民國二十九年一月五日至同月二十三日;參照插圖第二十四至第二十九、插表第二十五)

第三十一集團軍及第九十二軍,於民國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奉令爲鄂北兵團,民國二十九年元月二日發動攻勢,三日,第八十五軍之第二十三師向武勝關、廣水間鐵路線之敵攻擊,並破壞交通,八日,第十三軍協同豫南兵團擊退深入小林店之敵後,敵第三師團以主力於十五日向高城攻擊,我軍逐次抵抗,誘敵深入,包圍於高城以北叢山峻嶺中,激戰八晝夜,敵於二十二日向應山退却,我軍恢復戰前之態勢。

第一目 高城附近地形

高城介於桐柏、大洪山脈之間,山嶺重疊,道路崎嶇,交通不便。高城至馬坪、隨縣、應山一帶,公路雖行破壞,敵佔據後均修復利用。灤水由北向南流,河身狹隘,不妨害步兵運動,但足爲機械化部隊之障礙。高城瀕於灤水之東岸,至江頭店一帶,地勢較爲平坦,戰車通行無阻。惟處於山岳地帶,氣候日有變化,自一月十八日晚起,適敵由高城北進之際,狂風大雪,氣候嚴寒,二十一日晚迄二十五日,冰雪蓋地,致敵陸空減少活動,我軍則利用此特種天候,殲敵甚多。

第二目 戰鬥經過

當面之敵,爲第三師團第五旅團之第六、第六十八兩聯隊,及騎、砲兵各一聯隊,另有僞軍李寶蓮、劉文光兩部,分置隨縣以北,滾山、兩神廟、泉口店、花山、大廟畈、平靖關一帶地區,與我左集團軍及豫南兵團對戰甚烈。

第三十一集團軍在冬季攻勢前,爲軍事委員會直轄之機動兵團,所轄第十三軍之第八十九、第一一零兩師及第八十五軍之第四、第二十三兩師,分駐於新野、鄧縣、南陽、鎮平一帶整訓。

民國二十八年十月三日,蔣委員長電(江未令一元梧)令「爲準備相機策應第五戰區攻勢,着湯恩伯集團豫西部隊,祕密推進於棗陽東北太平鎮、清涼寺、新寺街、湖陽鎮各附近地區,仍歸本會直轄,爾後使用,須待命令,仰卽遵辦具報,並與第五戰區連絡爲要」。復於四日電(未午令一元梧)令: 「此次攻勢轉移,軍長以上官長,應講求祕密手段,轉移須在夜間。關於通訊方面,對部隊調動及後方連絡,嚴禁使用無線電。對新聞記者,不得擅自發表談話,禁止新聞記者濫發無線電,仰卽轉飭遵照爲要」。第三十一集團軍先後奉令後,均卽轉電所屬遵照。嗣後迭奉蔣委員長電令,並於十一月十九日調葉縣、舞陽、方城一帶,十二月二十日,改置南陽、新野,十二月二十三日,又令以一軍推進至棗陽附近,爲第五戰區預備隊,十二月二十八日,各部隊甫到達指定位置,又奉蔣委員長二十五日電(宥戍令一元梧)令:「爲使第五戰區進行擴張戰果計,着湯恩伯集團四個師,速由現地出發,由孫震集團與李仙洲軍中間地區,向花園、廣水方面進攻,限二十九年元旦,主力通過高城、畠子河之線,爾後李仙洲軍卽歸湯總司令指揮,以上各部行動,力求祕密,仰卽遵照,並將部署具報爲要」。湯總司令遵卽以儉午電轉令所屬,並以儉未電致第九十二軍軍長:「委員長二十五日宥戍令一元梧電,想已由孫副長官轉達,弟元旦日前可到達江頭店附近,請派員屆時趕到連絡,並將貴方最近情況電告」。旋又奉蔣委員長二十七日手令泌未機渝電示:「此時第五戰區攻勢最爲有效,希迅督所部與李仙洲軍連繫,猛力向孝感、花園地區急進,切實截斷平漢鐵路與襄花公路,並相機向武漢盡力威脅,使敵打通粵漢鐵路之計畫粉碎無餘。以敵將於下月初進攻長沙,只要不硬攻擊據點,而以運動戰爲此次出擊惟一要旨,則平漢路東西各地區任我縱橫,必可使武漢敵軍之實力,完全消耗而後已,惟應迅速出動,祕密猛進,於十日內到達平漢路,則全勝矣」。湯總司令遵令奉行,十二月三十一日,第八十五軍到達畠子河、殷家店,第十三軍到達高城、江家河地區集結,第三十一集團軍總司令部已推進於江頭店附近,惟配屬於第八十五軍之砲兵第二十團第三營,尙隔三、四日之行程。

十二月二十七日,第五戰區下達電(感酉參一)令,其要旨如左:

一、鄂北兵團總司令湯恩伯指揮部隊,爲第三十一集團軍及第九十二軍。

二、作戰地境;右與左集團軍爲江家河、鐵匠舖、聶家店、蔡家店、李家店、花園之線;左與豫南兵團爲草店,西新店、竹林灣、李家灣、武勝關北之線,線上均屬左。

三、鮑剛部仍歸豫南兵團指揮。

鄂北兵團於十二月二十八日奉到上令後,綜合全般狀況,於民國二十九年元月二日下達電(冬酉參一)令,要旨如左:(參照插圖第二十五)

一、本兵團擬於元月三日開始向花園南北地區挺進。

二、第九十二軍(附第八十五軍野砲營)於三日黃昏開始向當面之敵攻擊,並派有力部隊接替萬家店、余家店一帶之第四十五軍圍攻任務,努力向應山方面挺進襲擊。

三、第八十五軍(附第十三軍山砲營)於三日午後開始,以輕裝一師由花山、譚家河間、向武勝關、廣水間鐵路以東地區挺進,努力向廣水、花園之敵襲擊,並破壞交通,該軍掃蕩花山、大廟畈、平靖關、小河市一帶之敵據點後繼續挺進。

四、第十三軍暫集結於高城、殷家店附近,爲兵團預備隊。

五、作戰地境:第九十二軍與左集團軍,爲江家河、鐵匠舖、聶家店、李家店之線,線上屬第九十二軍。第九十二軍與第八十五軍爲朱家店、漿溪店、花山、麻秧寺之線,線上屬第八十五軍。第八十五軍與豫南兵團爲草店、西新店、竹林灣、李家灣之線,線上屬豫南兵團。

六、兵站末地於五日前推進至天河口。

七、通信網:第十三軍向江頭店本部架設,第九十二軍卽用現有之線路,第八十五軍向第九十二軍總機架設。 八、兵團部明(三)日移駐江頭店。

各部隊奉令後,均遵照完成諸準備,乃於五日發動攻勢。

元月五日至六日,(參照插圖第二十六)第八十五軍之第二十三師前於三日由大廟畈、花山間祕密行動,已到達鐵路以東大新店附近,向武勝關、廣水攻擊,第四師佔領花山以北打馬冲,向花山敵據點猛攻,未奏功。第九十二軍分別攻擊徐家店以及余家店、泉口店之敵,激戰竟日,無進展,六日,續攻兩神廟、余家店,亦未奏功。右翼友軍左集團軍正面,於五日晚增加敵六百、砲數門,左翼友軍豫南兵團與敵步騎兵三千餘、砲二十餘門、戰車十餘輛、在平昌關附近激戰。此時湯總司令鑒於左翼友軍當前情況轉緊,並悉本兵團敵情無重大變化,決定以控置之機動部隊,策應豫南各兵團戰鬥。

元月七日至八日,第四師於七日拂曉,以砲擊燬花山附近敵堅固據點後,當卽佔領,並擊退向我反攻之敵,第九十二軍之第二十一師攻進張家冲、泉口店時,遭敵施放毒氣及猛烈砲火狙擊,因之攻擊頓挫,迄八日,仍在該兩地激戰,我挺進平漢鐵路以東之第二十三師,佔領雙橋、金橋,左翼豫南兵團之小林店、大石橋各地,於七日陷敵,刻仍續向西攻擊,豫南兵團之第三十軍已陷於苦戰,湯總司令爲協同豫南兵團方面作戰,並遏止敵寇再行西竄,以抄襲本兵團之左側背,而危及作戰大局計,遂下達齊八)日亥參一電令,要旨如左:

一、第九十二軍,仍遂行原任務。

二、第八十五軍、第十三軍、鮑剛部,統歸第八十五軍王軍長指揮,第八十五軍及鮑部仍遂行原任務,並掩護第十三軍之右側背,第十三軍應於本(八)日晚出發,經王子城、半邊店,限明(九)日拂曉前到達小林店東南地區,與第三十軍連繫,向敵側背猛烈攻擊而殲滅之,對信陽方面應嚴密警戒。

三、第十三軍應於明(九)日拂曉前,向王子城通信所構成通信網。

第八十五軍王仲廉軍長奉令後,卽以第十三軍拊信南路敵之左側背,第八十九師爲挺進部隊,第一一零師殿後;第八十五軍及鮑剛部仍對應山、武勝關及信陽各方面之敵,續行攻擊,與牽制之任務,是日晚,第八十九師到達指定地點,卽向大石橋、竹林總西南地區敵猛烈攻擊。

元月九日,第八十九、第一一零兩師、協同豫南兵團之第三十軍再向小林店猛烈反攻,經四小時戰鬥後,敵不支,向信陽回竄。第四師仍在花山、香爐山、大廟畈、與敵激戰,第九十二軍亦在續攻尖頂廟亘泉口店之敵陣地,鮑剛部續對譚家河、西雙河、馮家莊一帶游擊。第二十三師在鐵路以東,於九、十兩日連續攻擊武勝關南,阻敵由漢口北駛之鐵甲車及兵車,敵受重創。

敵由小林店退回信陽後,連日向隨縣方面轉用兵力,先後增到敵數千人,湯總司令爲顧慮右翼情況之變化,卽令第八十五軍,以第十三軍小林店一帶防務,仍交三十軍接替,該軍準備南移。

元月十一日晨,信陽方面敵續以汽車七十餘輛,載步兵八百餘、砲四門及戰車七、八輛,向隨縣運送第九十二軍泉口店正面戰況甚烈,鄂北兵團爲未雨綢繆計,決心調整部署,遂下達電(眞戍)令如左:

一、第十三軍黃子華縱隊(按該縱隊於六日魚酉參一電令,以第八十九及第一一零兩師補充團,暫合編爲第十三軍獨立縱隊,歸第一一零師黃子華副師長指揮,控置於高城附近),着於十二日開到漿溪店,歸第四師石師長指揮,接替該師圍攻任務,第四師建制之三個團抽出,控置漿溪店、朱家店間準備機動。

二、第十三軍之第一一零師,着於十二日開回高城,準備策應隨棗方面之作戰,第八十九師在草店、楊家河、竹林總,應酌留一部警戒,主力於十二日集結王子城、二道河、五水關間地區待命。

連日來,各部隊遵令實施,當面之敵不斷增援反攻,均被擊退。據報:敵連日由信陽向應山增援約步騎兵四千餘、砲四十門、戰車十餘輛,同時由應山分向郝家店及隨縣方面增援約二千餘,砲二十餘門、戰車二十餘輛。左集團軍當面之敵,連日向第一二四師進攻,於十四日十四時轉進王家大坡一帶,仍與敵對戰。 元月十四日,鄂北兵團奉第五戰區李長官十三日元酉瑜電要旨:「漢宜路及信陽方面之敵,有分別向京鍾、隨淅增援,貴集團除重點保持於右翼,連繫左集團軍,仍向當面敵攻擊外,應以有力部隊,切實截斷廣信、應信兩公路,阻敵轉用兵力,其在鐵路以東部隊,應盡力向廣應公路襲擊」。

湯總司令基於上令,決心調整部署,卽下達寒酉參一電令,要旨如左:

一、第九十二軍除攻當面各據點之敵外,應以一部向徐家店、郝家店挺進,機動襲擊。

二、第八十五軍之第二十三師應切實破壞廣水、花園、武勝關間鐵路,並派隊相機向廣應路挺進襲擊,第四師仍圍攻當面據點之敵,並派部向新店東北地區挺進襲擊,截斷平靖關、麻秧市間交通。

三、鮑部應澈底破壞西雙河、譚家河至平靖關道路,並切實控制。

四、第十三軍任務同前。

是日,第九十二軍第一四二師正面尖頂廟增敵百餘、砲二門,向我陣地砲擊,第二十一師與增援反攻之敵激戰,敵未得逞,第二十三師復向廣水、東篁店、武勝關襲擊敵人,並澈底破壞鐵路數段,橋樑七座。左集團軍當面之敵,向七姑店方面突進,至午、敵佔領七姑店至三清觀以東之線。

元月十五日(參照插圖第二十七)拂曉,第九十二軍當面之敵,分兩部向我反攻;一部步騎兵約千餘,砲五、六門、戰車七輛,藉飛機掩護下,由徐家店、塔兒灣中間地區,向尖頂廟、萬家店第一四二師正面攻擊未逞,復以一部由塔兒灣向萬家店西北迂迴,十六時,我軍轉移眞武山、玉皇頂、四包之線;一部步騎兵二千餘、砲九門、由郝家店向羅漢頂第二十一師及花山第四師反攻,激戰竟日,將敵擊退,第八十九師已向殷家店、冲口上之間集結,第一一零師到達高城附近。 元月十六日,敵約步騎兵三千餘、砲二十餘門、戰車十餘輛,由三清觀、萬家店中間地區,向高城突進,十時到達雷家台子附近,十一時,萬家店附近敵戰車二十餘輛,復向高城以南地區移動,經我第一一零師在高城東南峯子山、何家岩及高城西南之高龍寺東西夾擊,受創甚重,其先頭之一部約二百餘,已進至高城附近,經第八十九師派一團由姑嫂嶺前進包圍,戰鬥激烈,敵主力仍在老岩、雷家台子中間地區,迄晚,第一一零師仍繼續夾擊中。泉口店之敵,昨夜由郝家店增到二百餘、砲二門,自晨以來,在其砲火掩護下,續向羅漢頂、花山一帶陣地連續猛撲,經我各部迎戰,迄晚仍在對戰狀態。第二十三師仍在繼續破壞鐵路。

是日,鄂北兵團爲殲滅突進之敵於高城以南地區計,除令第十三軍按照原定部署,繼續夾擊當面之敵外,並以銑午參一電令第九十二軍應固守原線,兼派有力一部由眞武山、玉皇頂。向萬家店、塔兒灣敵之側背猛攻,協同第十三軍將敵壓迫於高城以南地區而殲滅之。第八十五軍第四師攻擊任務交由黃縱隊(附第四師補充團)接替後,第四師於本日晚開到朱家店、殷家店間地區,爲預備隊,限於十七日拂曉前到達,黃縱隊歸第八十五軍指揮。

元月十七日拂曉,第八十九師一團將突進高城附近之敵步騎二百餘殲滅。雷家台子、何家砦附近之敵主力,經陸續增援,本晨向我峯子山、老寨、何家砦第一一零師猛烈攻擊,一部約千餘又突進至高城附近,企圖北進,經第八十九師協同第一一零師痛擊,敵我傷亡均重。至午,第八十九師另以一部由江家河以東地區,向高城以南之敵側擊,迄晚仍與敵激戰。第九十二軍第一四二師一部向敵側背截擊,晚進擊至塔兒灣附近與敵激戰,第二十一師及黃縱隊正面反攻之敵,於拂曉經我增援擊退,第二十三師一部破壞廣水附近鐵橋一座。

元月十八日,高城附近之敵,自本晨以來,陸續增援共有步騎兵六千餘、砲二十餘門、戰車三十餘輛,似有向殷家店、江頭店突進,截斷本集團與左集團軍之連絡企圖。十二時,敵步騎兵約五百餘、砲四門、向高城、江家河方向前進,至十六時,停止於江家河西南地區。鄂北兵團基於上情,遂以巧辰參一電令第九十二軍之第一四二師,接替第一一零師之馬鞍山、三家寨、雷公山各據點之守備,並限本日十四時前接替完畢。以第一一零師協同第八十九師夾擊高城附近突擊之敵。

是日拂曉,企圖向高城北進之敵,先以砲火向峯子山、高城猛射,繼以戰車十餘輛掩護步兵攻擊前進,十時,第一一零師峯子山之周營全部犧牲,第八十九師高城附近部隊之主力,轉移高城以北筆架山、石門之線。十二時許,敵分兩路前進,一路向筆架山、石門第八十九師之正面攻擊,一路向長嶺崗、土百餘門冲之第一一零師正面攻擊,嗣經我派隊出擊,敵攻勢稍挫,迄晚仍在激戰。敵另一部步騎兵五百餘,砲兩門,由高城向江家河方面第八十九師側背迂迴,經派隊截擊,敵退走。第二十一師正面泉口店、羅漢頂一帶之敵約六、七百,於拂曉,繼向小玉皇頂陣地攻擊,同時黃縱隊以一部向羅漢頂襲擊敵之側背,迄晚仍在激戰,第二十三師在武勝關以南破壞鐵路。

元月十九日晨,敵增加步騎兵三千餘,於戰車三十餘輛掩護下,向土門冲前進,並有向殷家店前進模樣,我抽調第四師由殷家店向西南迎擊,第一一零師、第八十九師同時向敵迎擊,擊燬敵戰車十餘輛,敵勢稍挫。至十八時,敵又由高城增援約二千餘,砲十餘門。第二十一師正面進攻之敵,經反復衝殺,於十六時潰退。第二十三師繼續破壞鐵道二處,曾一度擊退來攻之敵。

是日午前,奉第五戰區十八日電(巧申)令要旨如左:

一、敵第三師團主力,現在隨縣及高城附近地區,與左集團軍、鄂北兵團激戰猛烈,敵我傷亡均重。

二、豫南兵團就近抽派一師兵力,開赴天河口附近,歸第三十一集團軍指揮,限二十日到達。

三、左集團軍及鄂北兵團務於襄花路以東,桐柏以南地區,協同努力擊破隨、浙北進之敵。

鄂北兵團遵卽嚴令各部隊繼續努力,務將該敵於高城附近加以殲滅。同時爲指揮便利計,令第一零師暫撥歸第九十二軍指揮,應於十九日十五時開始向石門、高城、峯子山攻擊前進。第十三軍第八十九師以鴉山寨、筆架山、土門沖爲根據,向東南攻擊前進,兩軍協同殲滅突進之敵。

突進之敵,連日遭我各部隊奮勇痛擊,傷亡慘重,且連日大雪紛飛,氣候嚴寒,敵機械化部隊失去活動,其步兵戰力亦因之大減,前進不能,後援無望,正是一舉殲滅之良機,鄂北兵團有鑒及此,乃決定於明(二十)日開始總攻,遂下達電(皓已參)令要旨如左(參照插圖第二十八):

一、軍擬明(二十)日拂曉開始向洪沖、石門突進之敵總攻。

二、第九十二軍軍長仍指揮第一一零師及第一四二師,向蕭家灣、土門沖、石門、高城之線攻擊前進,並努力截斷高城以南敵之增援。

三、第八十五軍第四師向蕭家灣、洪沖攻擊前進,務將敵壓迫於石門附近聚殲之。

四、第十三軍第八十九師以土門沖、蕭家灣、洪沖爲目標,向東西夾擊。

五、第八十五軍第四師與第九十二軍作戰地境,爲鴉山寨、蕭家灣、板子橋、潘家灣、念子灣之線,線上屬第九十二軍。

六、攻擊開始時間,爲明(二十)日五時。

元月二十日晨,(參照插圖第二十九)第一一零師由太陽角向白宮寨西北攻擊,第八十九師由筆架山、鴉山寨,向石門攻擊,第四師一部由殷家店向西南蕭家灣攻擊,三面夾擊,激戰至午,敵退據蕭家灣、土門沖、石門一帶高地頑強抵抗,其砲及輜重各一部,於十二時以後,分向高城移動,似有潰退模樣,遂令第九十二軍以第一四二師抽出一部,由雷公山向高城以南地區之敵截擊,迫敵於高城附近而聚殲之第二十一師當面之敵,本日續向泉口店以北周家寨及小玉皇頂猛攻,均經擊退,迄晚仍對峙。 是日晚,敵已呈動搖之勢,鄂北兵團決於明(二十一)日繼續猛烈攻擊,一舉殲滅,乃下達電令號酉)要旨如左:

一、當面之敵,經我攻擊以來,已呈動搖模樣。

二、軍明(二十一)日五時開始,繼續向當面之敵總攻。

三、第九十二軍第一一零師經板子橋向土門沖東北高地攻擊,第一四二師除以一團在高城以南確實控制交通,阻絕敵之增援外,主力向石門、土門沖攻擊,與第一一零師協同殲滅土門沖、蕭家灣一帶之敵。

四、第八十五軍第四師主力應轉移四六一一高地,與第八十九師連繫,向包上、板子橋攻擊前進,協同第一一零師殲滅板子橋附近之敵。

五、第十三軍第八十九師應以主力展開於洪冲、石門之線,與第四師連繫,向張家灣、蕭家灣之線攻擊前進,協同第一四二師殲滅蕭家灣、土門冲一帶之敵。

六、作戰地境仍舊。

元月二十一日拂曉,各部隊繼續攻擊當面之敵,至午,敵漸呈崩潰狀態。其一部約千餘人,於十四時,以戰車二十餘輛之掩護,由土門沖附近向高城以南潰退,大部因我攻擊猛烈,脫離困難,仍在土門冲、石門一帶頑抗,我各部隊除繼續攻擊外,第八十九師以一部及第一四二師主力分向高城以南挺進,截敵退路。其在土門冲、石門一帶頑抗之敵,入夜亦呈不支之狀態,第二十一師仍與之激戰,第二十三師一部於本晚襲擊廣水至應山之敵,並破壞鐵軌數段。

是日,據報高城附近之敵,係爲隨縣增到之第六聯隊,萬家店有敵約千餘,砲數門,汽車十餘輛,無動態,泉口店由應山增到敵騎百餘。又據第十三軍軍長報告,十四時三十分,敵機一架於敵陣地上空擲下信號彈筒後飛去,二小時後,敵陣地內之部隊及騾馬輜重等運動頻繁,判斷敵投下之信筒,或係退却命令。復據各部隊電話報告,與我對戰之敵,於十六時,一部約千餘人向高城以南退却。十九時,第二十七師到江頭店附近,鄂北兵團卽令推進至西草店、張家灣一帶,策應第十三軍作戰,並歸第十三軍軍長指揮,同時以馬未電下達追擊命令,要旨如左: 一、突進高城以北之敵,大部已被殲滅,殘部向高城以南潰退中。

二、軍以殲滅敵人之目的,開始猛烈追擊。

三、第十三軍第八十九師爲追擊右縱隊,由高城、徐家灣,向高子坂,塔兒灣方向追擊前進。

四、第一四二師爲追擊左縱隊,由峯子山、沙子崗、向萬家店追擊前進,應以一部由眞武山向沙子崗、高子坂挺進,截斷敵之歸路。

五、第一一零師擔任土門沖以南戰場之清掃,爾後轉移至姑嫂嶺附近整頓,並爲追擊右縱隊之預備隊,歸還第十三軍軍長指揮。

六、第八十五軍第四師擔任土門沖以北戰場之清掃,爾後集結土門沖、蕭家灣一帶,爲追擊左縱隊之預備隊。

七、第二十七師歸余直接指揮,暫控置於天河口附近待命。

元月二十二日拂曉,敵開始崩潰,主力分向塔兒灣、萬家店方向逃退,其一部約千餘,砲三門,戰車四輛,佔領高城附近各要隘,以掩護退却之敵,經第一一零師猛烈攻擊,第八十九師迂迴高城以南雷家台子跟踪猛進,第一四二師一部向沙子崗附近挺進,截其退路,迄午,敵機五架向我追擊部隊大肆轟炸,各部稍受頓挫,敵乘機向塔兒灣、萬家店方向退却,第一一零師遂將高城一帶佔領,清掃戰場,第八十九師及第一四二師將雷家台子、何家寨一帶敵掩護部隊擊退後,繼續猛追,第二十一師正面之敵受創後,退守張家冲、廟兒嶺、羅漢頂一帶,第二十三師在鐵路以東與敵不斷戰鬥。 元月二十三日,當面之敵續行退却,第八十九師及第一四二師跟踪追擊,於午前均先後到達塔兒灣、萬家店之線,當即以電話通報,第二十二集團軍派隊接替塔兒灣一帶防務。斯時,我各部連日苦戰,疲憊已極,而敵藉機械化部隊及飛機掩護,殘餘之敵已脫離我之捕捉圈,乃令各部停止追擊,並恢復一月四日以前態勢,高城之戰鬥於焉告終。

此次戰鬥,我參加步兵六個師,計約官兵共八四一三七員名,馬騾四九六一匹,傷亡官二六三員,士兵六二九四名,馬騾三十七匹,失蹤官七員,士兵二零四名。俘獲敵士兵一名,馬騾二四七匹,步騎槍三六二枝,輕重機槍十二挺,野砲三門,手槍十枝,戰車八輛。我損耗步騎槍三八七枝,輕機槍十挺,手槍二十枝,擲彈筒十二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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