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冊 豫中會戰一/一
第六節 後方勤務
自民國三十年五月上旬至六月中旬,晉南會戰後,中條山區國軍,南渡黃河,第一戰區之兵站業務,爲適應當時戰略形勢實際需要,其兵站線路因過形突出,隨時有被敵截斷之虞,故在諸般設施上,採用部隊與地區混合制,其一般設施狀況,分述如左:
第一款 站處設置及部署
(參照插圖第一○○插表第三十一第三十二)
全戰區,計有運輸處一個、分監部三個、支部十個、分站四十二個,其中有甲種站二十三個乙種站十九個。另有糧庫四十個、械軍九個。其兵站部署,乃按戰區現態勢分爲洛東、洛西及第一運輸處三個管區,其部署爲:
一、第一兵站分監部,配屬第一及第三兵站支部,爲洛東區分監部及第三支部駐鞏縣,第一支部駐密縣。
二、第二兵站分監部,配屬第二、第四、第五、第六兵站支部爲洛西區分監部駐滬池,第二支部駐交口,第六支部駐新安,第四、第五支部均駐洛陽。
三、第一運輸處,轄第一、第二、第三兵站支部及第十九兵站分監部,另轄支部一。運輸處駐葉縣,第一支部駐界首,第二支部駐阜陽,第三支部駐西坪,第十九分監部駐臨泉,其所轄支部駐葉縣。
第二款 交通概況
第一戰區所有運輸線路,係根據作戰計畫,以洛陽爲基地,分爲東、西兩區,運輸線、預備線、連絡線、後方運輸線等線路。 一、東區運輸線。
(一)右線經臨汝、寶豐、葉縣至郾城,計程五二三里,汽車、火車、馱馬、手車均可暢通。
(二)中線(主線)經登封、密縣至郭店,計程三零二里,由洛陽至密縣,可通汽車,由密縣至郭店,僅通火車、馱馬。
(三)左線經偃師、鞏縣至汜水,計程一八五里,汽車、大車暢通,並有洛河水道通鞏縣,計程二四零里。
二、西區運輸線。
(一)主線隴海鐵路。
(二)補助線張華公路。
三、預備線。
(一)右預備線,洛陽經龍門、嵩縣至馬市坪,計程四七零里。由洛陽至嵩縣,可通汽車、大車、膠輪手車;由嵩縣至馬市坪,僅通馱馬、單輪手車。
(二)左預備線,葉縣經襄城、許昌、禹縣至新鄭,計程三四八里。由葉縣至襄城,可通汽車、火車、膠輪手車;由襄城至許昌,通火車、馱馬;由許昌、禹縣至新鄭,僅通馱馬、單輪手車。
(三)補助線,白沙河水道,由漯河至襄城,計程一八零里;由漯河經周口至界首,計程三六零里。另有由周口經西華、扶溝、鄢陵、洧川、長葛至新鄭之雙泊河,計程五五零里。
四、連絡線(與第五戰區連絡)。
由洛河經臨汝、葉縣、方城至南陽,計程六一六里,汽車亦暢通。
五、雙方運輸線。
(一)主線隴海鐵路,其間潼關至大營段,時受敵砲威脅,凡重要及危險性軍品,由華陰用火車轉運大營,裝火車運洛陽。
(二)補助線,由洛陽經宜陽、洛寧、盧氏、西平、商南至西安,大部可通行汽車、火車。惟盧氏至西平二二五里,僅通馱馬、運佚,卽手車亦感困難,此線爲扼制第一戰區之後方交通,唯一要道,經趕修公路,已於三十二年底通車。
第三款 輸力概況
參照插表第三十三
一、人獸輸力。
第一戰區總監部建制運輸隊,計大車二十一個中隊(內含膠輪大隊一個中隊),馱馬十五個中隊,馱驢五個中隊,人力十八個中隊。除馱馬五個中隊,控制臨汝機動使用,大車三個中隊控制洛陽,策應河防部隊之用外,甚餘大車隊,分別配置於密縣、鞏縣各一,閩底鎮二。馱馬隊配置配店二,登封一,臨汝一,洛陽一(有兵無馬)。馱驢隊,配置洛寧、盧氏、新安各一,鞏縣二。手車隊配置滬池、新安各一,臨汝二,洛陽三。人力隊配置西安、閩底鎮、臨汝各一,洛陽三(龍門一、東車站二)。
二、汽車輸力:
(一)第一兵站總監部方面,配屬總監部之獨立汽車第八營第三連,駐洛陽。連轄三排,每排編制運輸車十五輛,連部工程車一班,內機械車、救濟車、材料車各一輛,全連共有四十八輛。內配屬大營第一分站六輛,撥供長官部長期使用三輛,其餘均駐洛陽望城崗連部。另有徵用車獨立第一小隊,亦駐洛陽,有載重卡車九輛。上述車輛,均可出動,惟輪胎使用日久,多數不堪長途行駛,且均無預備輪胎,急待補充。 (二)第一運輸處方面,汽車第四團第九連十五輛,獨立汽車第八營第二連四輛,暫編徵車第一小隊二輛,合計汽車二十一輛,均駐葉縣,暫編征車第一隊五輛,駐臨泉。
三、船舶輸力,全戰區水路補給線,計有洛河之洛鞏段,白沙河之襄界段,雙泊河之新周段,可供航行,各段運輸情形,及給與規定,各有不同,茲分述如左:
(一)洛河運輸情形,由洛陽至鞏縣段,全程二百四十華里,在春夏二季,水位高漲時,可以通航,秋冬水淺,航行較難。其已向長官部船舶管理處登記之民船,有三二九隻,載重最高六十擔,最低二十公擔,上水三至四日,下水一日半至二日,以運費較昂,格於部令,未能照給,故征僱比較困難。
(二)白沙河運輸情形,由襄縣至界首段,全程五四零華里,可以通航,經由前魯蘇皖豫邊區總部船舶管理處登記民船,計有七百餘隻,載重最高者十公噸,該河水位較高,除冬季通航困難外,春、夏、秋三季,均能暢通無阻,上水十八日至二十日,下水八日至十日,其運費:
-
按上水每公噸六元,下水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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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每船配伏六至八名,每名日給現品小麥三市斤,木柴四市斤,其回空租金柴糧,均不發給。
(三)雙泊河運輸情形,由新鄭至周口段,計程五五零華里,勉可通航,惟迄未使用。其船舶數量亦不詳,每船載重約五百公斤至六百公斤,上水每日可行三十華里。
四、地方輸力組織情形:
(一)軍運代辦所(參照插表)
,按規定共三十四所,分所六所,如需用地方輸力時,卽直接電飭各有關軍運代辦所征僱。遇大批緊急運輸,而一縣輸力不敷時,則電請該管區專署,由他縣配征,協運實施以來,尚稱順利。 (二)驛運站(參照插表第三十五),河南驛運組織,已於三十二年春季先後分段成立,間始辦理,承運其各站,統制車馱數量及線路,當時仍在調查登記中。
第四款 糧秣及彈藥
一、糧秣總監部管區(參照插表第三十六),迄民國三十四年四月下旬,共屯儲大米七、八五九大包,小麥三五五、九零八大包,鹽二、六五九、一九五市斤,馬糧二、零四零、零零零市斤。第一運輸處管區,計小麥五七、五五三大包,鹽一零零、零零零市斤
二、彈藥,迄民國三十三年三月上旬,全戰區共存屯彈數如插表第三十七。
第五款 衛生
(參照插圖第一零一)
一、衛生機關之配備:全戰區共有衛生機關三十七個,分別配置於隴海鐵路,新、洛、潼公路,宛平公路,洛葉公路,嵩盧線,太葉線,郾、鄭各線。以洛陽、白馬寺、關陵及葉縣、臨汝、內鄉等處爲傷患集轉地;以盧氏、西平、虢略鎮等處爲收療基地。其一般設施,如插表第三十八。
二、榮軍招待所:全戰區配有基督教協會榮招第二、第三兩大隊及後勤部、政治部、第二十三及二十四兩大隊,計共三十一所,分設於洛葉、宛平、宛洛葉等傷運線上作業。
三、傷運路線之設置,該管區傷運路線,以隴海路爲主線,新、洛、潼公路爲補助線,宛平公路爲副線。如隴海路發生障礙時,則由陝縣、張茅或澠池轉入新、洛、潼公路,或由洛陽逕轉入該路轉盧氏,再北轉西送入陝,或南經盧氏、朱陽關轉西荊公路入陝,倘傷患大批湧至,則由臨汝向嵩盧預備線上疏運,俾免擁塞。
第六款 通信
全戰區兵站之通信網,如插表第三十九。
第七款 會戰後一般狀況
第一戰區其戰時兵站補給情形,除按以上所述,依戰區態勢,分兩區一處成三個管區。以當時實際情況補給外,並於同年五月間,在會戰轉移途中,該區兵站總監蕭湘,以積勞病故,遺職由第三十軍副軍長耿幼麟調任,當以戰區西移,部隊增多,原有兵站機構不敷,且補給系統尤欠統一,遂使戰鬥與補給不能配合,爰長官部提出意見具申,作必要之調整。此時,兵站總監部移設西安,機構調整後,乃繼遷褒城,茲將其概況分述如左:
第一項 機構調整
兵站總監部,將原第八戰區第一運輸處(參照插表第四十第四十一)改爲直屬第一分監部,指揮第三十四、第三十七、第三十八等三個分監部;配屬支部兩個,分站二十三個,糧庫十八個,糧堆所三個,械庫六個,堆械所二個,擔任西安指揮所所轄之第三十四、第三十七、第三十八各集團軍,第十七、第四十兩軍及其他所指揮部隊之補給。另將原第一戰區第一運輸處改爲直屬第二分監部,指揮第四、第三十一、第三十六等三個分監部;配屬支部三個,分站、糧庫各十六個,械庫、械、堆所各四個,擔任商南指揮所所指揮之第四、第三十一、第三十六各集團軍,冀察戰區總司令部、豫省警備司令部、第十五軍、新編第八軍及其他所指揮部隊之補給。第十五、第十九兩分監部,仍遠在敵後,第二十八分監部,控置於後方,均歸總監部直接指揮,擔任第十五、第十九、第二十八各集團軍之補給。如此執簡馭繁,庶無顧此失彼之虞。此外,爲使指揮調度適宜,運用靈活起見,復將分站及糧庫統一編定番號,分站由第一至第六十三,糧庫由第一至第四十五之順序編列之。
第二項 設施計畫
總監部,自將兵站機構改組後,依戰區現況,策定兵站設施調整計畫綱要,旋奉長官部三十三年攻守作戰指導綱要,對敵情之判斷之指示:「(一)戰區方面之敵,刻正在積極完成交通與加強工事中,隨時有進攻我西北之可能。(二)陝北隴東奸匪,仍在積極加強兵力,完成戰備,作待機隨時均可向我進擾之準備。」乃遵照所示,將原計畫綱要加以修正,策定攻守作戰之兵站設施計畫綱要如左(參照插圖第一零二):
第一 方針
一、兵站遵照長官部三十三年九月攻守作戰指導計畫綱要,以迅速完成會戰準備,並確實策立維持經常之補給。
第二 指導要領
二、各分監部管區,各賦以獨立補給機能,兩直屬分監部,尤須有獨立擔任兩指揮所統轄各兵團之補給與接轉之準備。且對前後集積應同時開始,惟必要時,先屯足野戰之糧秣與彈藥,次爲完成後方糧彈之屯備。
三、對東正面,須迅速完成各要點糧彈之屯備,爾後隨情況之推演,應作如左之準備:
(一)敵如經襄陽、樊城,沿漢水至白河公路西進時,直屬第二分監部,對鎮平迄太平鎮附近地區,應有搶補兼顧之準備,並於商南附近控置站所輸力,適應商南機動部隊之南下,作延伸追補之準備。
(二)敵如經南陽沿長平公路進攻時,直屬第二分監部,應於西平、商南間地區作搶補兼顧之準備;第三十五分監部,應於雒南附近控備站所輸力,適應雒南機動部隊之南下,作延伸追補之準備。
(三)敵如向豫西採取攻勢,企圖攻關中時,直屬第一分監部,於虢略、靈寶間地區,第三十六分監部,應於官道口、朱陽鎮附近地區,第四分監部,應於盧氏附近,各應有搶運補給兼顧之準備。敵如由晉南渡河西進時,第三十四分監部,應於朝邑、河陽間地區,有搶運補給兼顧之準備。
四、對北正面,應迅速於各要點屯足所要之糧彈,以防奸匪竄擾時,使我守碉部隊糧彈補給無中斷之虞。
五、敵軍奸匪如同時向我進攻時,各分監部,均應隨時注意情況,預作搶運補給兼顧之準備,如至萬不得已時及我作戰軍向後方旣設陣地轉進時,兵站在預行策劃之下,對前方餘留之軍品,須適應情況,以最迅速之手段,向預備陣地後方地帶搶運,並同時完成後方陣地帶糧彈之屯備。但爲適合上示機宜計,對豫西至關中通後方各道,預爲必要之準備,並於各要點預備必要之糧庫及械庫。
六、直屬第一分監部,應於西安、寶鷄附近,直屬第二分監部,應於龍駒寨、西坪附近,控置必要之站所輸力,以作軍品接轉及搶補之準備。
七、西安以東軍品,除經常補給及專案屯儲者外,其餘均應後運寶鷄、鳳縣,並先於各該地設置必要之糧庫及械庫。
八、兵站末地,在戰況波動時,由各分監部隨戰況變動,請示集團軍總司令修正其設施,爾後呈報本部備查。
九、管區內一切運輸工具(人力、獸力、船舶、車輛等)及地方物資,須詳加調查,必要時,加以徵發
十、與第五戰區鄰接地境,須與該戰區兵站總監部協定,必要時之互助補給及傷患之接轉收療。
第三 部署
十一、兵站線路及整備兵站線路之選定,如附圖(參照插圖第一零三)。
十二、管區修正:爲使補給系統與軍隊指揮系統趨於一致,以便籌補計,乃將本總監部及各分監部管區,重行修正如附圖(參照插圖第一○三)。
第三項 監護部隊
監護部隊,除洽由各兵站機關駐地附近友軍協助外,兵站總監部轄一建制監護營,營轄一至四連。
另有分監部已轄有建制監護連者五,獨立連一。各連轄一至三排,排轄三班。其全部兵力之撥配及駐地、任務等如附表(參照插表第四十二)。
第四項 糧秣
一、補給人數與糧源(參照插表第四十三),按戰區現有人數共約七十五萬員名,如補充新兵及過境部隊及官佐眷屬各以百分之十計算,共應爲一零七萬餘員名,年需小麥約四二零萬大包而三十三年該戰區全年度奉配撥之糧食共三九九萬九五零零大包兩相較,尚差約二十萬大包。惟此不敷之糧,已奉陳長官面諭:「不另增撥,故除剔除不應受領機關外,對受領之機關部隊,以力求核實人數,爲彌補不足之唯一方法。」其在配撥糧三九九萬九五零零包中,分配豫西八十一萬包,陝省二五零萬一五零零包,鐵路以東五十五萬三千包,隴東十三萬五千包。按當時部隊配駐需求情形,豫東有餘,豫西不足,擬以豫東之糧折價十萬大包,在陝境關中區採購,運撥豫西駐軍,已報請長官部轉請中。
二、屯糧:戰備屯糧,分新、舊兩案。新案卽長官部飭於秦嶺山脈及淅川等地,屯糧一零四萬大包案;舊案卽原第八戰區副長官部飭第一運輸處,於陝北及隴東地區屯備之糧,共麵粉七零萬袋。茲分述如後: (一)新案屯糧(參照插表第四十四):奉陳長官九月二十日孝字第六二七號訓令,頒發屯糧地點數量表,計陝境、八十三萬六九一零大包,甘境、十六萬四三九二大包,豫、三萬八四一六大包,共一零三萬九七一八大包。惟是項屯糧,未奉指撥糧源,擬就三十三年配撥之經常糧內,選其產麥較多之區及秦嶺地區內各縣之應征者,共酌提三十六萬大包,配屯於必要地帶,正實施中。
(二)舊案屯糧(參照插表第四十五):查前第八戰區第一運輸處(現總監部第一及第三十四、第三十七、第三十八等分監部屬之),奉胡副長官飭辦陝北地區特案屯粉五十一萬袋,原已屯足,除動用外,尚存四十三萬餘袋,另控置屯紛十萬袋,尚存八萬餘袋。控置屯麥三十萬小包,原已屯足,除動用外,尚存十三萬餘小包。又第三十八分監部,於隴東地區,原奉屯小麥六萬大包,已屯四萬餘大包。
惟上項屯粉類將多壞,已飭整理配發,推陳換新,經會同長官部派員實地勘查,再憑處理。
(三)戰備屯鹽(參照插圖第四十六):其各案屯鹽情形,分述如左;
甲、豫西、陝南屯鹽一百萬斤案,係奉長官部申文代電,飭於西坪、榨水等地屯儲,雒南、西坪共已屯十五萬斤外,其餘各地正趕催撥屯。
乙、第一分監部管區屯鹽,係前第一運輸處奉令在寶鷄、咸陽、西安一帶屯儲,共三四一萬五一三二斤,均已全數屯足。
丙、前任移交屯鹽,共分二項:一、爲寶鷄存鹽,係會戰間由豫省搶運屯儲,計八十萬五二零斤,經前任動用配發部隊二十一萬九六九一斤,業已呈奉後勤部核准,仍飭歸屯。二、爲商縣屯鹽,計三十九萬三九七一斤,兩共計一一九萬四四九一斤。
丁、長官部指定戰備屯鹽,計陝省區共應屯儲一二八萬八八五斤,甘省區應屯十六萬四三九三斤,豫省區應屯八萬八六五零斤,共一四七萬三九二九斤。此項屯鹽數量鉅大,與原有屯鹽地點,多有重複。茲依據軍事需要,遵照指定原則,在山陽、鎮安等二十一處,先事屯儲一百萬斤,除由寶鷄、商縣接收前任移交數內,分配運撥屯儲(已動用卽行歸屯之數,改屯指屯地點以免多事調運),俟簽請陳長官核准後,再行辦理。
以上四項,在該戰區已屯儲者,共四五三萬九九三二斤,其餘擬屯之數,正趕辦中。
(四)戰備馬糧(參照插表第四十七第四十八):在三十三年度預定屯儲馬糧,計料豆三百萬市斤,內陝省二三二萬八千市斤,甘省四十八萬市斤,豫省十九萬二千市斤,均限三十三年十一月十日前屯備完畢報核。北正面陝、甘地區,胡副長官呈准飭屯之數量如插表(參照插表第四十八)。
第五項 械彈
彈藥屯備,分地區與據點兩種。地區屯彈,係按各部隊駐地及作戰需要,照規定經常保持數量屯備之;據點屯備,係遵奉長官部指示,專案運屯,無令不准動用。茲將屯備概況分述如左:
一、前後方地區屯彈(參照插表第四十九),遵照長官部指示,按各部隊現有槍砲,屯備步、機、手槍彈一個補給基數,以十分之二存後方區(總監部),以十分之三存中間區(直屬分監部),以十分之五存前方區(集團軍分監部)。手榴彈、迫砲、機關砲、戰防砲、擲榴彈各應屯備三個基數,前、中、後區各一基數,山野彈各五個基數,前、中區各存二基數,後方區存一基數。
二、基於前條所示(參照插表第五十),總監部存彈,按戰區原有武器數量,計缺少七九尖機彈約五百萬發,擲榴彈十八萬發,手榴彈十八萬發。惟自戰區部隊一部南調後,則應屯彈藥隨之減少,現尖步彈尚有盈餘,惟尖機彈仍缺少約四百萬發,手榴彈約五萬發,二八式槍榴彈四萬五千發,二七式擲榴彈十一萬發。
第六項 油料屯儲
一、經常用油:兵站人獸力建制輸送隊旣少,復殘缺不全,所有前屯後運軍品,大部依賴汽車。惟總監部九月至十二月所需經常用油,合計卡車一、四零三輛,座車四十一輛,電台一一六部,修理工廠四所,衛材庫八個,計需玉油五、六三零介侖,酒精六萬五四二三介侖,柴油二千三百介侖,附油照配,正奉准撥發中。
二、屯油(參照插圖第一○三):
(一)戰備屯油:戰區前屯之反攻用油,及機械化部隊戰備用油,於會戰時損耗甚鉅,而配屬之汽車爲數達二百五十輛之多,經按能行駛者三分之二計算,平均每車月行百公里,屯備一個月戰備用酒精約十萬介侖。並顧及產量起見,復按每介侖八折改屯玉油(玉門出油)六成,卽酒精四萬介侖,玉油四萬八千介侖,附油照配。除第一分監部存酒精二萬七七零介侖,玉油七、四零四介侖外,實補屯酒精二萬介侖,玉油四萬介侖,呈奉後勤部准由商縣、商南各撥玉油一萬介侖,漢中二萬介侖,西坪撥酒精二萬介侖。
(二)軍用屯油:以戰區轄境遼闊,全線計長一千二百公里,縱深亦達八百公里之多,而戰鬥部隊,共二十二個軍之衆,至戰事緊急狀況,若以兵站薄弱之建制輸隊擔任運補,恐非事實所能。遵照長官部意旨,於戰區屯備軍油十八萬介侖,經呈奉後勤部電飭,該項屯油准全數提運玉油,並委由西北公路局擔任運輸,分三個月運清。另電請配發附油,分別運屯褒城、雙石鋪、寶鷄三地,各六萬介侖。
第七項 交通
一、陸路:
(一)公路及民道(參照插圖):在戰區前方之補給線,以長宛、咸榆、西朝、寶豐各公路爲主,西潼、西蘭、西鳳各公路爲輔;後方運輸線,以川陝公路爲主,漢白公路爲輔。惟長宛公路以年久失修,坎坷不平,一遇天雨,卽無法行車,爲利運補計,業經請由陝西省府公路局興工修補,已漸竣工。至長宛與漢白兩公路間,爲使不受某一方面之作戰影響,而能運補裕如起見,乃擬具由安康或白河經山陽至商南或商縣之道路,關爲公路之構通計劃,尙未奉批。他如伏牛山之崎嶇地區及雒南附近之人馬道,均經總監部以僅有殘破之建制輸隊,兼顧龐大數字之屯補,及秦嶺地區,正派員分途調查。並派遣站所預爲整備,俾在任何時機地域,均能適應機宜而運補之。
(二)鐵道:隴海鐵路及咸同支路,縱橫陝境,爲戰區交通之動脈。惟自本會戰後,靈寶以東一段,被敵淪陷,機車燃煤,來源枯竭,僅賴同官一礦,質劣量微,不敷應用。其輔助路線,有渭白、寶雙兩輕便鐵道,東西啣接。前以渭白路、平行河防,坡度過陡,且恆受渭河沖阻,故建議改由富平向東敷設,配合軍事要求,而平坦無險。至寶雙段,沿川陝公路北端敷設,乃後方運輸之孔道,惜管理無方,車輛毀壞泰半,輸力薄弱,形同虛設。
二、水路(參照插圖):在戰區內所可利用之河流,計有渭河、漢水、丹水、洛水(豫)、洛河(陝)等。
陝境渭、洛兩河,已設有船舶總隊,統制軍隊渡河及船隻運輸,惟組織欠健全,人事紊亂,經派員點驗調整,並責成第八行政專員公署,就近負責管理。丹水、漢水早有船舶管理機構,爲確實明瞭丹水航行狀況計,復由第二分監部就近調查,按實際情形,加以改進。至豫之洛水船舶管理所,於會戰後,卽無形取消。現由河口街至故縣一段,仍利用水道補給,現有民船八艘,尚堪使用,惟數量太少,正擬添造小船及竹筏數十隻,以供航行。
第八項 運輸
(參照插圖第一○五)
一、轄隊(參照插表第五十三):第一戰區兵站總監部及前第一運輸處,原有運輸工具,除汽車外,自會戰以來,損失重大,所剩皆已殘缺不堪,兩經整編,充實力量,膽空番號,由原第八戰區第一運輸處(現直屬第一及第三十四、第三十七、第三十八各分監部)所屬輸隊撥編。接補番號,計有大車五十四個中隊,馱馬二十七個中隊,馱驢八個中隊,手車二十一個中隊,人力三十三個中隊,膠車四個中隊,膠輪手車中隊一個。除手車、人力各中隊,均經配駐於各站所庫及起卸車站,擔任出入庫暨裝卸之短途搬運外,其大車馱馬(驢)各中隊,概配置於兵站駐地至兵站末地之間,擔任部隊糧彈之運補。惟戰區地域遼闊,補給部隊衆多,以此僅有輸力,擔當艱鉅之運補,自非妥爲配置,樽節使用,不克爲功。
二、汽車:配備總監部之建制汽車有二三六輛,征用公商汽車一百餘。惟以豫糧搶運至衆,所有車輛均調駐內鄉工作,餘則分配於城固、寶鷄、長安一帶,任彈藥運屯及緊急軍品之輸送。此外,於第一分監部,配汽車四十六輛,第二分監部,配有汽車十六輛,準備追送補給及機動使用。
三、聯運站及代辦所(參照插圖第一○五、第一○六,參照插表第五十五、第五十六):補給單位衆多,輸力不敷,故對部隊補給時,端賴地方縱列協運。惟民間輸力臨時征用,往往不能及時,致失時機。爲適應軍事需要,爰以第六戰區聯運站組織辦法,就運輸繁忙線路,組設站線,控制相當輸力,按站擔任運輸,人民輪流服役後,不致久離鄉井,樂於從事。遇有戰況,視情形設臨時站,增征輸力,以資配合。彼時該管區長坪以東,各路段業已飭合勘察組設,秦嶺以東地區,尚計畫中,至各地公有民有輸力數字,已飭各單位分別調查中,以便確實掌握支配。
第九項 通信
(參照插圖第一○七)
一、有線電:總監部及所屬各級兵站,共配用有線電十班,一個電話交換所,一個電話接線組,共附有二十門總機四部、十五門總機一部、十門總機九部、五門總機七部、電話桌機九十部、壁機二十三部、皮機五十六部合計總機二十一部,話機一七九部。
二、通信部隊配備:除總監部使用一個電話交換所(欠一組)外,其餘第一、第二、第十九、第二十八、第三十一、第三十四、第三十六、第三十七、第三十八等分監部,各配有電話班一個,第一、第三兩支部各配有接線組一個及應附之通信器材。
三、無線電:總監部及所屬各級兵站,共配用無線電台十六部。計本部用五十瓦特一部,十五瓦特一部,第一及第十九分監部用十五瓦特各二部,第二、第二十八、第三十一、第三十四、第三十六、第三十八等分監部及第十支部各用十五瓦特一部,第二及第三十七分監部、第一支部各用五瓦特一部。
第十項 衛生
第一戰區共有衛生機關四十四個,遵照長官部作戰計劃,並按照戰區當時兵力部署配置之。復根據兵站補給線及後方交通線,擬定傷運路線。爲謀傷患途中食宿及後運之便捷,除於公路及沿線設置榮軍招待所及充實衛生機關自有輸力外,當電請長官部轉電各有關省政府,令飭各縣組設民衆輸送傷兵隊。至傷患被服之籌補,衛生材料之儲發,力求迅速充實,而各衛生機關治療成績,隨時督導考察,俾傷患官兵早復健康,重赴戰場,以達增強戰鬥力之使命。茲將辦理情形,分述如左:
一、衛生機關之配置(參照插圖第一○八):第一戰區原有衛生機關,計有陸院十一、站院十、預院二、傷運站十四、衛生大隊二、衛生材料庫二、手術大隊、衛生列車隊、衛生被服分庫各一,共四十四個。所有傷運站衛生大隊及預備醫院等,均設在傷患收轉地區,卽兵站末地附近。兵站醫院,均設在治療地區,卽兵站主地附近。陸軍醫院、手術大隊、衛生材料庫等,均設在治療完成地區,卽兵站基地附近。至收轉地區主要任務,爲將傷患施以緊急處置後,卽速向治療地區或治療完成地區後送,以期早日治愈歸隊。 二、傷運路線(第一○八):第一戰區以西坪、盧氏、閔底鎮、華陰、渭南、咸陽等地,爲傷患集轉地;以天水、平涼、隴縣、漢中等地爲收療基地。並根據兵站補給線路及後方交通線,分爲傷運主線、支線及補助線。
(一)傷運主線:計有隴海鐵路、宛平、長坪、寶漢、漢白、西蘭、天寶等七線。
(二)傷運支線:計有盧氏、虢略、韓城、渭南、咸陽、白水、渭南等七線。
(三)傷運補助線:計有由盧氏經雒南至商縣或華陰、由商縣經山陽至石泉、由子午鎮至石泉、由整屋至洋縣等四線。在當時態勢中,傷患以利用傷運主支線爲原則,如主支線受敵威脅時,則利用補助線。
三、輸送力及工具:第一戰區所有傷運站、衛生大隊、預備醫院、衛生列車隊及擔架兵團,一次總輸力爲二千零五十人。惟各該單位內之擔架兵,均有缺額,實有一次輸力,約爲一千五百人。至於各輸送機關原有擔架,經此次會戰,多數損失,已於七月間分別補充一部,仍續請撥購中。
四、傷患收療情形(參照插表):自九月以後,第一戰區以無激烈戰爭,故傷患較少,除八月底各院有留醫傷患二、八五一人外,計九月至十二月四月內,共新收二、零五五人,治愈一、四一二人,留醫傷患三、五六八人。
五、榮譽軍人招待所(簡稱榮招所)之配備(參照插圖):第一戰區共有榮招第十二總隊所轄榮招所二十四個,榮招第一大隊所轄榮招所八個,又榮招所第三十四大隊所轄榮招所十二個,共四十四個。其配備地區,計宛坪線十二個,長坪線八個,西坪、盧氏、號略線十二個,固始、平涼、西峯鎮線十二個。 六、衛生器材概況:在第一戰區各序列部隊,十及十一兩月衛生器材發實,均由軍醫署第八辦事處辦理。自十二月份起,由總監部接辦,以每月所需甚鉅,雖經電請屯儲三個月用量,但以來源不多,僅能按月由淪運濟,尚無貽誤。
七、衛生被服儲補概況:衛生機關所需被服,均經先後補充竣事,每一傷患均可有棉被及服裝着用。第十被服庫內,當時存有服裝,計傷兵棉被七千床,傷兵灰單衣褲三、零七四套,土兵草黃衣褲一、九六五套,傷兵墊套七千個,傷兵棉被一千套,土兵棉大衣三千件。
第七節 檢討
第一款 敵軍
一、目標:敵抽調關東軍一部轉用華北、華中,打通大陸交通線,挖肉補瘡,乃錯誤之決策,徒勞兵力,浪費資材,加速蘇俄乘虛投機之野心。其結果苦戰十閱月,損耗慘重,而交通整備迄未完成,即開始總退却。其作戰目標,終歸泡影。
二、部署:敵先以主力由中牟、黃河橋南進,續以一部由信陽北進,擊破我第一戰區之精銳(湯兵團)於豫中平地,壓迫之於豫西山區,然後以主力向右旋迴。另以一部由垣曲渡河策應,進攻洛陽之背後,造成有利態勢。其兵力之運用靈活,計畫組織良好。
敵有效運用飛機、戰車、汽車、騎兵等快速部隊,模仿閃擊戰之要領,敢行錐形突擊與滲透戰術,破壞我之指揮通信機能,充分發揮機動奇襲之利。
三、士氣:本會戰前,敵全局黯淡,敗象顯明,而困獸猶鬥,兇猛異常。豫中、豫西諸戰鬥,積極果敢,勇往邁進,以高度攻擊精神,支持攻勢作戰。尤以當時敵飛行人員,器材及油料已甚缺乏,而其陸軍航空隊猶不惜犧牲,直協其地面戰鬥,以爭取勝利。雖因編成之體制使然,抑亦士氣高昂之表現。
第二款 我軍
一、目標:我軍爲阻止敵打通平漢路,併用運動戰、游擊戰及空襲與敵周旋到底,雖犧牲慘重,而牽制敵大軍於當面,斬獲良多。並消耗其鐵路資材,使不能有效利用平漢路,對全局之貢獻甚大。 二、部署:會戰初期,我軍以一部遲滯華中之敵,以主力利用黃汜、邙山、嵩山及許昌、禹城等據點,拒止華北之敵。並控制機動兵團主力於臨汝、登封地區,相機轉移攻勢,乃適當之部署。惜會戰準備不充分,復限於地形改造不易,道路之破壞亦不徹底,未能有效妨害敵快速部隊之運動。我機動兵團又過度分散,在豫中平地逐次消耗,未能在臨汝、登封地區形成重點,適切利用嵩山地形,發揮統合戰力,予敵以決定性之打擊。
洛陽會戰時,第一戰區命武庭麟軍長,統一指揮第十五軍及第九十四師,固守洛陽要地,自屬至當。惟五月七日十五時,飭劉戡兵團主力,向磁澗、谷水集終,因爲當時戰術需要,八日又飭向龍門反攻,又連奉軍委會電話令該兵團與臨汝(軍委會判斷85C 13C應在此地附近)之湯兵團部隊,夾擊龍門之敵。戰區當飭由洛陽前往臨汝接防之第四十七師,與之連絡(該師係湯副長官之請,因臨汝兵力薄弱,派該師前往增強,歸湯副長官指揮),該師長楊蔚報告臨汝無湯兵團部隊踪影後,又令盡百方法連絡,但終因湯兵團部隊未能前來夾擊龍門之敵,而致使此處置成爲後人之謎,第四集團軍原擔任汜水陣地防務,戰果輝煌,後登封被佔領,進出鶚嶺口後,側背感受威脅,以後撤至洛陽東北地區,此種行動在戰術上價值特大,蓋孤軍留在敵後有被殲之虞。又洛陽方面空虛,尤賴該部充實之,不過該部以後之作戰未能活躍,殊爲可惜,至令其開宜陽,未果佔領陣地。因爲當時戰術需要,我大軍徘徊於崤山區陷於被動,迄未能控制洛盧公路,敵一部遂長驅洛寧,戰況惡化,致回援洛陽之計晝落空。
三、士氣:我軍裝備不良,對抗戰車之武器過少,爲戰鬥失利之主因,而士氣高昂鬥志堅決,每以手榴彈肉搏敵戰車,以輕裝步兵,伏擊敵大部隊,雖局部小勝,未能扭轉戰局,而壯烈犧牲之精神,彌足珍貴。尤以第十五軍及第九十四師,強抗優勢敵軍之圍攻,忠勇奮鬥,碧血成城,完成守洛陽半月之任務,牽制消耗敵人,厥功甚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