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冊 湘西會戰六/七
第六款 寧鄉益陽桃花江與山門及灘頭各地區之戰鬪
(民國三十四年四月十三日至六月二日)
(參照插圖第四十九至第五十三插表第十九第二十)
敵第六十四師團爲策應其軍主力在湘西正面之作戰,並牽制我第十八軍兵力之轉用,乃於民國三十四年四月十三日以一部由沅江(縣)向益陽桃花江進攻。十八日,復以其另一部由寧鄉向大成橋、煤炭壩進攻,我第十八軍之第十八師各以一部阻擊,迄二十日,第十八師增援反擊,敵不支回竄,我當卽進迫寧鄉西郊及益陽西南郊與敵對峙,旋以敵向資水迤西積極進攻,我第四方面軍爲期捕捉殲滅當面之敵,遂令第十八軍將原桃源、常德、益陽、寧鄉方面防務交由第十集團軍王敬久部接替,並於四月底由第九十二軍之第一四二師接替完畢,第十八軍主力由沅陵、溆浦道南下,參加第四方面軍之決戰,並攻擊敵之側背,以一部沿安化、新化道向邵陽方向挺進,以截斷敵後交通,五月七日,該軍主力集結小沙江、隆迴司各附近地區,八日開始攻擊山門要點,並機動截擊東潰之敵,迄二十日,當面之敵東潰,該軍當卽追擊,六月三日,將敵完全擊退,恢復四月八日前之原態勢。
第一項 本地區附近地形
益陽東北地區,均爲湖沼地帶,濱湖港汊縱橫,行軍作戰至爲困難,資水流經益陽城南,注入洞庭湖、新化、益陽間江面寬達九十至二百五十公尺,流速達二至三公尺,僞水流經寧鄉南郊,江寬一五零公尺,流速二至三公尺,均成爲作戰上之障礙,益陽西南及寧鄉以西地區,均屬山地,向洞庭湖成環盂形,除少數山嶺外,其標高均在五百公尺以下,傾斜度不大,利於部隊及車輛之越野運動,頗擅攻守之利,公路以長(沙)寧(鄉)、寧常(德)、湘(鄉)寧、常沅(陵)諸線爲主,均爲碎石路面,路幅達七至十公尺,行軍運輸不受天候影響,鄉道四達,交通至爲便利。
第二項 戰鬥經過
(插表第十九第二千)
民國三十四年三月上旬,敵第六十四師團集結於沅江、湘陰、長沙、寧鄉間地區,其各一部於沅江、寧鄉各附近對我警戒,迨至三月下旬,該部漸次西向沅江、寧鄉各附近集中,其搜索部隊及後方軍運之活動,亦漸趨頻繁。
我第十八軍指揮系統如插表第二十以第十八師及第一一八師之各一部,自石壩嘴亘益陽、迎風橋、酉港、漢壽渡口之線扼要警戒,其主力分別集結於馬跡塘、築金壩、黃村市、橫市及灌溪市、常德、德山各附近,第十一師集結於鄭家驛附近,從事訓練整補,準備裝裝美式裝備,對各該附近地區之工事,均續行加強,敵我戰前態勢,如插圖第四十九。
本戰鬥之作戰指導,乃以一部行持久抵抗,消耗敵人,主力控置適宜地區,於敵攻勢衰竭之際,轉移攻勢,擊滅來攻之敵。
四月十三日(參照插圖第五十)沅江(縣)之敵第六十四師團之一部約二千餘衆,於十八時,分三路經南門橋湖、香崙舖、百祿橋等處向益陽進攻,十四日拂曉其先頭進迫益陽城郊,與我第十八軍之第十八師第五十四團守備該城之第六連發生戰鬥,該連奮勇抵抗,迄十二時許,敵未得逞,十三時,該地區之敵增至一千五百餘,其一部約六百餘,向桃花崙攻擊,當被我第五十四團之一部所拒阻,同時其另一部之敵約五百餘,由白鹿舖潛渡資水,向謝林港迂迴,我以第六連困守益陽城區,衆寡懸殊,遂令該連於十八時轉進至謝林港西北地區,歸還建制,同日第十八軍令第十八師以第五十四團有力之一部,佔領養朋山、猴子山、南竹山間地區,堅強阻敵西進。
四月十五日九時,第十八師之第五十四團第二營及第三營之一部,分由包家冲、雪花坳向竄抵大花冲、賈家冲之敵攻擊,敵不支退集謝林港,我於十二時,佔領大花冲。
十六日十時許,第十八師之一部,續向謝林港西北明月山之敵攻擊,至十一時,敵增援反撲,我與敵激戰於朱水潭附近,又由桃花崙及益陽城郊,竄抵楊泗廟及鄧石橋各附近之敵,經我第五十四團第三營主力襲擊,迄十七日十時許,終將該敵擊退。
四月十八日七時,寧鄉之敵,第六十四師團之一部,約二千餘,分向迴龍舖、大成橋、煤炭壩各附近進攻,我第十八師之第五十二團第一營,當予阻擊,戰鬥激烈,迄十二時,仍在雙島舖附近阻敵西進四月十九日十三時,益陽西北劉公橋之敵約八百餘,分由明月洲、舒塘各附近南渡,資水襲擊桃花江我軍之左側背與我第五十四團第一營於陳家沖、黃家沖間地區激戰。迄十六時,該營仍與敵激戰於黃鶴橋亘黃家沖之線,謝林港、羅公橋之敵主力千餘,向我第五十四團之第二營及第三營攻擊,激戰於白竹山、雪花坳及大花沖西北亘猴子山、南竹山之線。
四月二十日,我第五十四團第一營當面之敵,經該營連日之猛烈攻擊,傷亡慘重,是日我復增援猛擊,敵不支向益陽方面潰退,十五時,攻克桃花江、白竹山亘猴子山、南竹山之線之敵,經我猛烈攻擊後,同時向益陽方面潰退,我第五十四團當卽分兩路跟蹤追擊,又由寧鄉西攻之敵,連日激戰於雙島舖、俞家坳之線,迄二十日十時,我第五十二團第一營,配合寧鄉自衛團隊,奮勇反擊,敵不支向寧鄉潰退,該部跟蹤追擊,連克迴龍舖、公店子等處,並進迫寧鄉西郊。
四月二十一日十二時,我第五十四團之追擊隊,進迫益陽西南郊及流源橋附近,搜殲殘敵,第五十二團第一營與敵仍在寧鄉西郊對峙,至是寧鄉、益陽方面之戰鬥,卽告結束。
四月二十四日十四時,第十八軍奉第四方面軍轉奉何應欽兼總司令,四月二十四日十二時,忠整興電令,其要旨如左:
一、第十八軍桃源、常德、益陽、寧鄉方面及其附近地區之防務,交由第六戰區第十集團軍接替,第十八師寧鄉西郊及益陽西南郊之防務,於四月底交由第九十二軍之第一四二師接替完畢。
二、第十八軍主力,於四月底前集結於沅陵,並依情況可不待集結完畢卽由沅陵、溆浦道南下,參加第四方面軍左側背之主力決戰。
三、第十八師應於交防後,沿安化、新化道南下,向邵陽方面挺進,以遮斷敵後之交通,使主力軍決戰有利。
第十八軍奉命後,遵將防務交由第九十二軍接替,將部隊集結於常德、桃源及益陽、馬跡塘間地區,並沿指定道路南下,準備夾擊來攻之敵。
五月五日十三時,(以下參照插圖第五十二)第十八軍(欠第十八師)軍指揮所位置於金竹山,第十一師結集於小沙江、大沙江、艾花坪間地區,第一一八師結集於隆迴司北側、椒水塘、石梅舖各附近地區,十四時第一一八師之第三五二團第三營,向賽市之敵攻擊,當將該地佔領,殘敵二百餘,經飛蛾潭、星子坪向山門方向逃竄。
五月六日,第十八軍奉第四方面軍五月五日二十一時電令,其要旨如左:
一、當面之敵,經我各部阻擊,其攻勢已呈頓挫。
二、本方面軍決卽全面轉移攻勢,置主決戰於兩翼,與友軍協力壓迫敵人於雪峯山東麓捕捉殲滅之。
三、第十八軍(欠第十八師)卽集結於小沙江、隆迴司、黃泥井間地區,重點保持於右,攻擊當面之敵,奏功後,進出於新屋沖、黃橋舖、易家橋之線。
四、第十八軍右翼與第一百軍間之作戰地境:爲桶溪—北斗溪—馬脛骨—竹篙塘—樟樹脚相連之線,該軍左翼與第七十三軍之作戰地境:爲羅洪—烏樹下—馬家莊—莫家洲—栗山舖相連之線,線上均屬
五、攻擊開始時間爲八日拂曉,當日統制線爲山門、飛蛾潭之線。
該軍奉命後,當卽轉飭各師預爲攻擊諸準備,並派小部隊向當面之敵搜索敵情,二十四時,第十一師之第三十三團,進佔虎形山,並向麻塘山搜索前進。
五月七日十二時,我第十一師之一部攻佔白馬山,並向楊州江約三百之敵攻擊,激戰數小時,佔領楊州江東北高地一處,我第一一八師第三五二團,攻佔賽市後,同日十時許,以一個營向斜嶺挺進,該師並以突擊隊攻擊星子坪之敵,迄十二時,佔領之殘敵向水西橋方向潰竄。十三時許,第十八軍奉第四方面軍電令,第七十三軍暫編第五師之暫編團,改歸第十八軍指揮,該軍當卽轉飭遵照,二十四時,第四方面軍復電令第十八軍於八日拂曉攻勢轉移,該軍當卽調整部署要旨如左:
一、第十一師以主力向山門之敵攻擊,並以有力之一部向山門東南地區進出,重點保持於右。
二、第一一八師以主力向水西橋、星子坪附近之敵攻擊,重點保持於右,另以一個團經橫板橋、龍潭舖向黃橋舖挺進,截擊敵之退路,並着該師於賽市、烏樹下各留置一部,擔任警戒,俾確保本軍左側背之安全。
三、第七十三軍之暫編團,位置於水東橋附近,對東南方向警戒。
四、軍工兵營及特務連,位置於金竹山軍指揮所附近,擔任警戒。
五、兩師之作戰地境線:爲艾花坪—小黃沙—袁家灣—水西橋—白眉山—石下江—觀音橋之線,線上屬左。
六、攻擊開始時間,爲八日拂曉。
五月八日拂曉,各師在空軍型機十架次之支援下,對當面之敵全線轉移攻勢,我官兵攻擊精神旺盛,進展迅速,第十一師除留置第三十三團於楊州江、蘇塘山南北地區與敵戰鬥外,主力向山門攻擊前進,並以一個營向山門以東之巖鶯巢進出,二十二時,第三十二團主力到達醪田以北地區,師部及第三十一團亦到達猴子巖以南地區,並以一部向山門挺進,二十三時,第一一八師主力到達水西橋、飛蛾潭之線,其第三五二團已進出橫板橋以南地區。 五月九日,第十一師副師長,統一指揮第三十二團(欠一個營)及第三十一團第一營,向山門之敵攻擊,迄十七時,西部之敵五百餘,爲我擊潰,殘敵百餘,憑堅頑抗,悉爲我全數殲滅,東北兩方面仍繼續猛烈攻擊中,同時第三十一團主力附師工兵營及搜索連,於桐木溪、馬脛骨附近截擊,自放洞向山門潰退之敵,頗有斬獲,第三十三團續對楊州江之敵攻擊,迄十時許。敵不支向西南方向潰退,第一一八師之第三五二團,進至橫板橋、龍潭舖間地區,該師主力進至水西橋、星子坪、橫板橋間地區。
五月十日拂曉,我第十一師,第三十二團,續行猛攻山門之敵,迄十時許,克復山門,敵傷亡慘重,遺屍遍地,該團並續向東圳之敵攻擊,第三十三團亦向爛屋沖附近挺進,並繼續向南壓迫中,十六時,第一一八師第三五三團第二營主力自水東橋向破塘、土橋挺進,與敵四百餘遭遇,激戰兩小時,敵不支向西南方向潰竄。
五月十一日,(以下參照插圖第五十二)放洞南北地區之敵,經我軍阻擊後,紛向東南回竄,我第十一師第三十一團,於十時許,在蘇塘山、馬脛骨間與約一千五百餘之敵激烈戰鬥,敵頑強抵抗,我官兵奮勇浴血博鬥,迄十四時許,卒將該敵擊潰,第三十二團於八時許,向大黃坵敵之一大隊及爛屋沖約三百餘之敵攻擊,敵傷亡甚重,第三十三團,已向竹篙塘、金龍砦挺進,十八時進佔金龍砦,該師以我右翼東圳、馬脛骨各附近尙有殘敵頑抗,山門附近較爲空虛,爲避免兵力分散及機動運用計,遂令該團折回山門,同日十二時,第一一八師第三五二團,自黃橋舖向馬鞍石之敵攻擊,第三五三團進至橫板橋、水西橋間地區,第三五四團之一個營,進佔和尙橋,主力則控置於水西橋附近,第七十三軍之暫編團,主力集結於隆迴司,該團之一個營,進駐烏樹下,對東南方向警戒。 五月十二日,由放洞向東南潰退之敵約二千餘,與我第十一師之第三十一團於馬脛骨附近激戰,敵五度向我猛撲,均未得逞,迄十二時,其一部二百餘,向椒嶺流竄,同日八時,第四方面軍電令第十三師之第三十八團,卽進至山門附近,歸第十一師師長指揮,參加追擊,第十八軍奉命後,當卽轉飭第十一師師長知照,九時許,第三十八團到達馬脛骨附近,並以一個營參加戰鬥,大黃坵、爛屋沖之敵三千餘,經我三十二團猛烈攻擊,敵不支於十二時向旋巖山、月塘山、菱角田地區退竄,該團當以一部跟踪追擊,主力則肅清戰場,第三十三團之一部,時亦進至竹篙塘截擊東潰之敵,激戰二小時,敵向南潰竄,同日第一一八師第三五二團主力攻擊馬鞍石敵迄十二時,將該地佔領,殘敵南潰,該軍爲期早日掃蕩山門以西地區殘敵,經令第十一師(欠第三十二團)附第三十八團肅清椒嶺、望鄉山附近之敵,第三十二團續向月塘山、旋巖山、菱角田之敵攻擊,及掩護師主力左側之安全,並以該師搜索連佔領破塘附近,對東南地區搜索警戒。
五月十三日,第十一師之第三十一團及第三十八團,續攻當面之敵,激戰至十二時,敵不支,分股向東南及南方潰竄,十四時,該敵約五百餘,竄至水東橋附近,向佔領該地之第三十二團第七連猛撲四五次,均未獲逞,第十一師搜索連,於破塘附近與由菱角田東竄之敵激戰,經予重創後,該敵南竄,是日我第一一八師第三五四團主力,推進至橫板橋,第三五三團主力,集結白眉山,其一部向石下江方向挺進,第三五二團之一部,位於龍潭舖,其主力集結於南嶽廟附近。
五月十四日,第三十一團續攻當面之敵,予敵重創,第三十二團之一部,於水東橋附近與敵戰鬥,同時敵一部約三百餘,竄至洞水溪附近,第十八軍爲防敵東竄,當飭第三十八團團長率一個營至白馬山附近阻擊,該團馬脛骨附近之一個營,移至大尉廟附近,並令第一一八師以第三五四團主力移水西橋,師部移至橫板橋西北地區,其第三五二團石江下附近之一部,與自西南向該處竄攻之敵約二百餘激戰,斬獲頗多。 五月十五日,第十一師在我空軍下型機五架次支援下,向當面之敵猛烈攻擊,並繼續向南掃蕩,第三十三團於十時許,在馬脛骨以東地區與東竄約六百餘之敵遭遇,激戰二小時,敵不支,向旋巖山潰竄,二十時許,第四方面軍下達電令,其要旨如左:
一、新化以南洋溪橋附近之敵,已全部向南潰退,敵第一一六師團殘部,刻經金龍砦向東竄退中。
二、本方面軍決卽調整部署,繼續猛攻當面之敵,而殲滅之。
三、第十八軍,(欠第十八師附第三十八團。)
(一)第十三師之第三十八團,仍歸第十一師指揮,於馬脛骨南北地區,防敵東竄。
(二)第十一師及第一一八師主力,於十六日拂曉,開始猛攻菱角田東田巖山、金龍砦、黃虎砦地區之敵,而殲滅之。
第十八軍奉命後,當卽調整部署如左:
一、第十一師(附第三十八團,)以有力一部於馬脛骨南北地區,防敵東竄,其餘卽向大黃坵、爛屋冲、菱角田、破塘、竹篙塘地區之敵攻擊而殲滅之。
二、第一一八師以有力一部,於白眉山附近佔領要點,防敵鑽隙東竄,其餘卽向水東橋、土橋、金龍砦之敵攻擊,而殲滅之。
三、兩師作戰地境線:爲嚴鸞巢、破塘、張家壩、竹篙塘之線,線上屬右,均各於十六日拂曉開始攻擊四、第七十三軍之暫編團,於烏樹下、大水田、隆迴司各留置一連,擔任警戒,其餘於十六日十時,集結賽市待命。 五、軍指揮所,推進水西橋以北之拱橋舖。
各師奉命後,當卽遵照實施。
五月十六日第十一師第三十一團及第三十八團已肅清馬胫骨附近之敵,殘敵百餘,退竄旋巖山,我卽跟踪追擊,十五時許,進抵旋巖山,該敵復向山門方向潰竄,更遭我第三十八團之截擊,斬獲頗多,十六時,第三十一團推進至龍江翅以南地區,第三十二團佔領破塘以東高地,第三十三團於十八時佔領紅廟,第一一八師第三五三團一部,於十時攻擊黃虎砦之敵,敵憑險頑抗,我官兵奮勇衝擊,迄十四時,將該地攻佔,殘敵向西潰竄,第三五三團於白眉山附近佔領要點,防敵東竄,第三五四團於水東橋西南地區,與約二千餘之敵激戰,十五時許,攻佔長栗山,殘敵退據三五三高地頑抗,我官兵四度奮勇衝鋒,迄二十二時將敵擊潰,殘敵向金龍砦方向退竄。
五月十七日,我第十一師第三十三團續行掃蕩殘敵,於十二時佔領東圳,十四時佔領大黃坵,十五時佔領爛屋沖,第三十二團於十四時佔領破塘,第一一八師第三五二團,於水東橋以東地區與約千餘之敵激戰,雙方互有傷亡,時第十八軍遵照第四方面軍電話指示:適應戰機,着重側擊,遂調整部署如左
一、第十一師仍繼續猛攻當面之敵,努力向竹篙塘、巖山、土橋之線進出。
二、第一一八師於十七日二十時,集結於花橋、水西橋、星子坪間地區,並於白眉山、橫板橋派出有力部隊,負責狀擊側擊,主力則準備側擊向東潰竄之敵。
五月十八日,我第十一師進至紅廟、水東橋之線第一一八師主力於花橋、水西橋及龍顏井間,均續行向東南側擊東潰之敵,十二時,第四方面軍下達電令,爲適應狀況,擊滅當面殘敵,第十八軍(欠第十八師,附第三十八團及第七十三軍之暫編團,)仍以全力攻擊當面之敵,限五月二十日以前協同整編,第六師將石下江、花亭子、水東橋以西之敵肅清,第十八軍奉命後,當卽轉飭所屬,切實遵照。 五月十九日,第十一師向土橋之敵攻擊,激戰至十二時,將該地完全佔領,殘敵東潰,迄十八時,該師已進至劉璋、石鷄壠、楓林壠之線,第一一八師第三五四團,於九時向東南追擊,十三時於湛田、南岳老附近地區與東退約三千餘之敵發生激戰,敵爲解除其側背威脅,對南岳老高地四度猛撲,終未獲逞,二十時,敵主力東移,該師當以一部追擊,至牛欄老附近,遇敵四百餘,當予猛烈側擊,迄十五時,敵我仍在對峙中。
是日十六時,第十八軍奉第四方面軍十九日九時電令,其要旨如左:
一、被困之敵,第一一六師團殘部,有由周德橋、水西橋、飛蛾潭以南地區,向東北突圍之企圖。
二、大橋邊東南之敵,有前來接應該敵之可能。
三、第十八軍應着重攻擊敵之側背,以粉碎其企圖。
四、賽市、烏樹下等處,應派隊向東警戒,一切局部處置,由該軍長視情況自行處理具報。
五月二十日,第十一師將白眉山以西地區之敵完全肅清,並集結於水東橋附近地區,第一一八師追擊東潰之敵,二十時,第三五二團之一部,佔領白眉山,第三五三團之一部,向橫板橋以南地區挺進,並進佔袁家沖,該師師部及第三五四團進至水西橋東南地區,是日十二時,第十八軍奉第四方面軍電令,原配屬第十一師之第十三師第三十八團,卽移脚嶺歸建,該軍當卽轉飭遵照。
五月二十一日,(以下參照插圖第五十三)第十八軍以當面之敵大部東潰,乃以第十一師集結於水西橋附近,以第二一八師編兩縱隊實施追擊,迄十五時,追至侯家嶺後龍山附近,與約二千餘之敵激戰於交縣、山陡老上亘三六二高地之線,敵利用旣設工事頑強拒抗,迄二十二時,仍未稍已。 第十八軍二十四時奉第四方面軍五月二十一日十九時電令,要旨如左:
一、方面軍決卽追擊當面之敵,壓迫於資水左岸捕捉殲滅之。
二、第十八軍迅向和尙橋、巖口之線殘敵攻擊,到達後,卽以第十一師集結於賽市、隆迴司間地區,第一一八師分由和尙橋、巖口向煙塘冲、石灘之線追擊,該軍部移至隆迴司。
三、追擊時之作戰地境,暫編第六師與第十八軍間:爲橫板橋南端、天子界、萬竹塘、市頭、白田江、五里牌相連之線,第十八軍與第七十三軍間:爲馬王砦、太平坳、五湖廟、渡頭橋、石灘、陳家橋相連之線,線上均屬左。
第十八軍奉命後當卽決定部署如左:
一、第一一八師仍編組爲兩個縱隊,分經和尙橋、巨口舖向煙塔冲、石灘之線追擊,主力保持於左。
二、第十一師卽移賽市、隆迴司地區集結。
三、軍指揮所,於二十二日移至隆迴司南之魏家冘。
五月二十二日,第一一八師續行攻擊當面之敵,激戰至十五時,攻克銅盆庵、交縣、山陡老上、三九一高地等要點,除後龍山殘敵三百餘,仍憑險頑抗外,餘均退竄小河以東地區。
五月二十三日,第一一八師當面殘敵,逐次向灘頭退却,其第三五三團,於十二時肅清後龍山殘敵後,十四時佔領和尙橋,殘敵向老銀坡方向潰退,我當以有力之一部跟踪追擊,同時並向雷鳴山、大帽山搜索前進,第三五二團,於十八時推進至天龍坳、尖老賽老之線,該師師部及第三五四團,位置於桐木冲,是日十二時,第十八軍據第一一八師師長電稱,該師擬於二十四日以第三五三團爲右縱隊,經茅鋪、老銀坡、荷葉塘向灘頭追擊,當日進出子羅塘,向毛冲、青山間地區,第三五二團爲左縱隊,經大老上、巖壩上、田市、白練、向灘頭追擊,當日進出蘇家塘、野狸巖、分水橋間地區,第三五四團進出溫連沖、石山、下坡、頭村、橫板橋間地區,師直屬部隊,進出白練附近,同時該軍復令第七十三軍之暫編團,於二十四日向巖口附近推進,與右翼第一一八師確保連絡,並向大橋邊方向嚴密警戒。 五月二十四日,第一一八師續行追擊,第三五三團於老銀坡遭約五百餘之敵所拒,該團當卽猛烈攻擊,激戰至十六時,敵不支向東潰退,該團躡後追擊,至龍潭舖以西迄雙江橋間地區,復爲約二千餘之敵所拒,戰鬥至烈,第三五二團先頭,同時亦進至白練與敵小部隊接觸,旋該敵卽向蘇家塘方面潰退,時由邵陽增援之敵,會合東潰之敵約二千餘衆,內附敵第十三師團山砲兵聯隊之一部,據於蘇家塘、峽山口間地區,另龍馬山、馬頭山、之敵八百餘,亦正佔領陣地中。
五月二十五日,第一一八師右縱隊,對龍潭舖以西地區之敵攻擊,敵不支東潰,該縱隊當卽追擊,連克龍潭舖、溫家村等處,並續向雙璧壠之敵攻擊,激戰至十五時,攻佔該地,並續與敵在其以東地區激戰中,該師左縱隊進至蘇家塘、龍馬山、馬頭山之線,當卽對各該敵展開攻擊,戰鬥至烈,迄十五時,卒將以上各地先後攻克。
五月二十六日,第三五三團及第三五二團,續向灘頭附近攻擊,敵憑堅頑抗,未獲進展,第三五四團在暫編團之協力下,續向當面之敵攻擊,迄十五時,將敵擊潰,殘敵向山溪、五湖廟潰退,是日第十八軍奉第四方面軍電令,暫編團於二十九日移洋溪歸還建制,該軍當卽轉飭遵照。
五月二十七日,第三五二團及第三五三團,續攻灘頭附近之敵,第三五四團以小部隊向峽山口以東地區進出,並向山溪追擊外,餘均未獲進展。
六月一日,第一一八師對灘頭之敵續行猛烈攻擊,十二時第三五三團第二營攻克灘頭,第三五四團第一營攻克山溪,殘敵一千五百餘,分三路向巖口舖、十字路、清江廟潰退,我各部當卽跟踪追擊,迄
六月二三兩日,第三五三團主力進駐灘頭,該團第二營及師搜索連進至響鼓市、栗山舖、山溪之線,並續向清江廟追擊,第三五四團第一營,向五湖廟、巨舖口以南挺進,將殘敵完全驅逐,至是恢復四月八日前之原態勢,戰鬥遂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