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冊 隨棗會戰一/五
第十六章 隨棗會戰
(民國二十八年五月一日至六月十日)
概述
民國二十七年冬,武漢會戰後,敵佔地過廣,兵力分散,復忧於國際情勢不利,遂停止戰略攻勢,僅依局部作戰,以攻爲守,實施反消耗戰,並積極扶植僞政權,掃蕩我游擊部隊,力圖鞏固佔領區。
我最高統帥以牽制消耗敵人,策應我游擊部隊之目的,令各戰區發動四月攻勢;並由江南轉用第三十一集團軍於鄂西北方面,威脅武漢敵之側背,以削弱其南進或西進之氣勢,並鞏固我川、陝之門戶。武漢之敵因感我軍威脅,分由湘、鄂、贛等地抽調兵力,於四月下旬集結於鍾祥、安陸、應山一帶地區,似有向我第五戰區發動大規模攻勢之企圖。我第五戰區遂於四月下旬停止四月攻勢,並調整部署,預期利用既設陣地之大洪、桐柏兩山區,持久抵抗消耗敵軍,再行轉移攻勢。
五月一日,敵以主力第十三、第十六師團及騎兵第四旅團由鍾祥向北;第三師團主力由應山向西,開始進攻。迄八日,北進之敵攻佔我棗陽,十日陷新野,十二日陷唐河;信陽之敵八日開始西進,十一日陷我桐柏,企圖包圍我軍主力於棗陽東北地區。我軍按預定計畫,各以有力一部留置於大洪、桐柏兩山地游擊,主力向北突圍;我最高統帥先期調第二集團軍集中南陽,十四日開始反攻,克復唐河,至二十日恢復作戰前之態勢。
第一節 會戰前之狀況
(參照插圖第一)
第一款 敵軍
(參照插表第一、第二)
敵第十一軍(七個師團爲基幹)以武漢及九江爲基地,配置南昌、岳州、鍾祥、信陽、麻城間地區,以攻爲守,防止湘、鄂、贛、我軍主力之攻勢;其使用於本會戰之兵力爲第三、第十三、第十六師團及騎兵第四旅團、野戰重砲兵第六旅團、獨立山砲兵第三聯隊、獨立工兵第三、第十二兩聯隊、戰車裝甲車等部隊,於二十八年三月下旬南昌作戰後,卽向鍾祥、安陸、浙河間地區集結,同時由敵國增援第三十四師團,向武漢集中,於四月上旬,接替第十三師團廣水以南——沿鐵路至漢口間地區及鄂東之守備。
四月下旬,騎兵第四旅團於漢宜路之瓦廟集、張截港、羅漢寺、舊口間地區,第十六師團(附獨立工兵第十二聯隊)於京鍾路附近,第十三師團一部於應城、天門附近,主力於安陸、宋河、三陽店、平壩地區,第三師團(附野戰重砲兵第六旅團、獨立山砲兵第三聯隊、獨立工兵第三聯隊、騎兵第二旅團一部)主力於應山西北地區,一部在武勝關、信陽附近,分別集中完畢。四月二十八、二十九日開始向我沙洋及隨縣東北附近守備部隊,作小規模之進攻;敵機連日轟炸荆門、沙洋等城鎮。
第二款 我軍
(參照插表第三、第四)
我第五戰區區分爲江防軍、右集團軍、左集團軍、第二線兵團、豫鄂皖邊區游擊總部等五大作戰單位。江防軍轄第二十六軍、第四十四軍、第七十五軍(歸九戰區指揮)、第九十四軍及第一二八師、金亦吾部(游擊縱隊)等,守備長江北岸至襄河間及當陽、宜昌、宜都、江陵一帶地區;右集團軍轄第二十九集團軍(第六十七軍)、第三十三集團軍(第五十九軍、第七十七軍、騎兵第九師、騎兵第十三旅及第四十五軍、第五十五軍、柏啓元部(游擊縱隊)、保安第十團之一部,守備襄河兩岸及大洪山,主力結集宜城以南地區;左集團軍轄第十一集團軍(第三十九軍、第八十四軍)、第三十一集團軍(第十三軍、第八十五軍)及石毓靈部、傅光咸部(兩個游擊縱隊)等,守備桐柏山與大洪山一帶,主力集結隨縣至棗陽間之南北地區;第二線兵團爲第二十二集團軍(第四十一軍)及第一七九師(第七十七軍建制),控制於襄、樊附近地區;豫鄂皖邊區轄第二十一集團軍之一部(約二師)及沈光武部、黃瑞華部(兩個游擊縱隊)等,以大別山爲根據,策應主力作戰。第一戰區第六十八軍守備桐柏、明港一帶,主力控置桐柏西北地區,策應第五戰區之作戰。 本會戰參加作戰部隊,計正規軍四十二個師、三個獨立旅、獨立砲、工兵各一部及豫鄂皖邊區游擊部隊、地方保安團隊等,共約二十萬零五千餘人。各正規部隊自徐州及武漢兩會戰及四月攻勢後,兵員補充尙未完備,其中以江防軍及第三十一集團軍人員較爲充實,第十一、第二十二、第三十三各集團軍平均缺額,爲四分之三至二分之一,且均未經整訓,故戰鬥力遠較徐州、武漢兩會戰時期爲弱。
四月上旬,我各戰區發動四月攻勢,第五戰區令江防軍、右集團軍、左集團軍等之各部隊,向隨縣以東及安陸、應城、天門等地區出擊,令豫鄂皖邊區向信陽、廣水、花園之敵襲擊。四月下旬,偵知約三師團之敵,向鄂北集中,有向我大舉進攻模樣,遂停止四月攻勢,準備本會戰。
第三款 兵誌概要
(參照插圖第二)
地形:荆山、大洪、桐柏、東與大別山連繫,雄峙鄂北,俯瞰武漢盆地,屏障宜、沙、襄、樊,乃第二期抗戰之要地,尤以大洪山位於襄河、滎水兩河谷之中間,控制漢宜、京鍾、襄花諸公路,形成鄂西北戰場之樞軸,惟幅員較小,比高不大,非有力部隊,不能堅強據守,牽制敵人,發揮地略之作用。 河流:大洪、桐柏兩山之間,河溝縱橫,其大者有湏水,發源於桐柏之陽,納諸細流,經隨縣、安陸南流,而注入襄河、長江;唐、白二河自豫西南流,由樊城而匯襄河。襄河爲其間之主流,溯源而上,可達漢中,蜿蜒於西南,經鍾祥、潛江東流至漢口而注長江;春泛時期,小型火輪可駛襄、樊,秋涸時期,僅至沙洋,而民船隨時均能通行無阻,且可在各支流及湖沼之間縱橫穿梭,頗饒舟楫之利;惟鍾祥上游多邱陵,鍾祥下游則爲湖沼地區,大部隊之運動,頗受限制。
湖沼:漢宜公路以南地區,爲長江、襄河、湏水匯流之三角地帶,湖沼密佈,溝渠橫縱,妨害大兵團之運動及展開。
公路:襄花(園)公路東起花園,橫貫隨、棗而達襄、樊;漢宜公路經皂市越襄河而至宜昌;京鍾公路位於大洪山之南麓,爲漢宜路之支線,鍾祥以北道路可達棗陽;襄沙公路在襄河之右岸,由襄陽經宜城、荆門而達沙市。上述公路,爲鄂西北之交通幹線,亦補給之要道。惟大洪、桐柏兩山盤旋其間,岡巒起伏,河流縱橫,道路曲折,林木叢雜,其交於各公路之道路,均崎嶇險峻,軍隊之運動、補給、聯絡困難,戰車及重兵器之通行,尤受限制。
季節與天候之影響:隨、棗地區之氣候屬大陸性,冬夏寒暑懸殊,春秋則氣候溫和,春夏多雨,常彌月不停,山洪暴發,交通中斷,行軍作戰,頗受障礙。
第二節 我軍會戰指導
第一款 作戰計畫
(參照插圖第三)
我第五戰區於三月間,卽基於最高統帥第二期抗戰計畫,擬定作戰計畫如左:
第五戰區作戰計畫民國二十八年三月於湖北東陽第一敵情判斷
一、敵佔領鍾祥後,卽負隅固守,以作保守武漢外圍之據點;且企圖於鍾祥、沙洋間作渡河之準備。
二、對隨、棗正面增加兵力,似有先對我左、右兩集團軍攻擊之企圖。
第二方針戰區集結兵力,由襄花公路方面待機反攻,但爲牽制敵之渡河,須有隨時向南側擊之準備。
第三指導要領
一、後續兵團受第一線部隊之自然掩護,集結於唐縣鎮、環潭地區,準備由左集團軍之一翼或兩翼,採取攻勢。
二、敵若先行渡湏水時,應以主力由左翼集團軍之右翼,向漢宜公路方面側擊。
三、敵若先向我左集團軍正面攻擊時,應推進後續兵團於第一線後方,分由兩翼或由左翼反攻,應視當時之情況而定,不得已時,亦須在後方適宜之線上,佔領陣地,待第一線部隊撤至該線時,施行反攻。
四、上述之攻勢中,右集團軍除固守襄河右岸外,應竭力增強左岸部隊,向京鍾公路攻擊。
江防部隊除固守襄河右岸及江防外,應以沔、潛一帶部隊,渡河向漢宜公路側擊,豫鄂皖邊區西進部隊,由平漢鐵路東側策應主力之攻勢。
五、當面之敵有向他戰區轉移之情況,或其他極有利之時機,則於準備完成後,卽自動採取攻勢,其計晝及時間另定之。
六、我主力發動攻勢時,桐柏方面友軍策應我之攻擊,向信陽之敵夾擊;我左翼集團應有隨時策應南陽、桐柏友軍作戰之準備。
第四兵團部署
一、左集團軍兼總司令李品仙。
第十一集團軍(第三十九軍、第八十四軍、共五個師)。
第三十一集團軍(第十三軍、第八十五軍、共六個師另兩個旅)。
石毓靈部(豫鄂邊區游擊總司令)。
傅先咸部(鄂北第一游擊司令)。
二、右集團軍總司令張自忠。
第三十三集團軍(第五十九軍、第七十七軍(欠第一七九師)、共四個師(內二師整補)及騎兵一師、一旅)。
第四十五軍(二個師)。
第五十五軍(二個師)。
第二十九集團軍(欠第四十四軍)(二個師)。
柏啓元部(五戰區第六游擊縱隊)。
保安第十團之一部。
三、江防軍司令郭懺。
第二十六軍(三個師)。
第九十四軍(三個師)。
第四十四軍(二個師)。
金亦吾部(五戰區第七游擊縱隊副司令)。
第一二八師。
四、豫鄂皖邊區西進軍副軍長王贊斌。
第二十一集團軍之一部。
沈光武部(五戰區游擊第二縱隊)。
黃瑞華部(五戰區游擊第三縱隊)。
五、第二線兵團。
第二十二集團軍(欠第四十五軍)(二個師)。
第一七九師。
第五兵團行動左集團軍之第十一集團軍及第一二七師以現在態勢,掩護第三十一集團軍集結。
第三十一集團軍以第八十五軍集結唐縣鎮,第十三軍集結環潭鎮一帶,準備爾後之攻勢。
第一二七師視情況許可,令其歸還四十五軍建制,該方防務酌派第三十一集團軍一個師擔任之。
第一七三師得先期歸還第十一集團軍建制,控置於該集團左翼。
二、以第三十一集團軍全力,由左翼攻勢。先以一部接替湏水以北之防線,主力推進於高城附近,向花園、安陸間攻擊。
第十一集團軍主力應控制於謝家店、柳林店地區,向中元店(安陸西南十公里)、宋河鎮間攻擊
三、第三十一集團軍由兩翼出擊時,應推進至高城及貫莊店附近,與該方面第一線部隊及襄花公路正面部隊,同時向平壩、平林市、應山之線反攻。
四、第一線部隊受敵猛烈攻擊時,應力避決戰,向環潭鎮、唐王店之線既設陣地撤退;第三十一集團軍之兩軍預備控置於朱家集(環潭南約二十公里)及靑苔鎮附近,由兩外翼夾擊突進之敵。
五、右集團軍除以第二十九集團軍及第五十五軍鞏固河防,第三十三集團軍損害較大之部隊,仍移宜城、武安堰一帶整理外,應以第四十五軍及第三十三集團軍主力,向京鍾公路之鍾祥及東橋鎮攻擊,續向京山、舊口鎮方面推進。
六、江防軍除以第二十六軍主力及第四十四軍固守襄河西岸及潛江附近,並以第二十六軍一部及第九十四軍鞏固江防外,應以沔陽、仙桃鎮一帶之王勁哉(第一二八師)、金亦吾游擊部隊,向應城、白馬廟間及瓦廟集、永滏河間,側擊漢宜路之敵。
七、敵若先行渡河時,則第三十一集團軍主力應轉移於柳林、新集、三里店、向平壩、京山之線攻擊,並向應城、瓦廟集間挺進。
右集團軍河東部隊及江防軍沔、仙一帶部隊之行動,仍如上述。
八、左、右兩集團軍之作戰地境,改爲研子灣(雙河東南約十公里)、筆架山、板櫈嶺(六房嘴西南約十公里)、田家凹(三陽店西南十二公里)、火龍墻、潘家坊之線,線上屬右。
右集團與江防軍之作戰地境爲玉泉寺、慈化寺、鴉坡舖、陳家集、沿黃墻湖之北岸永灘河之線,線上屬右。
我第五戰區於四月下旬,偵知敵軍陸續增加,正向鄂北方面集中,有向我進攻之模樣。該戰區爲準備爾後之會戰,於四月二十五日,一面令各部隊停止四月攻勢,整頓部署,以備爾後之會戰;一面以徑午參一電,將該戰區作戰計畫,呈報最高統帥核示,其要旨如次:戰區決以長久保持桐柏、大洪兩山地帶,以攻爲守,予敵以打擊爲方針。以第三十一集團軍之第十三軍主力集結於唐縣鎮、唐王店、青苦鎮、太山廟間,一部準備於高城兩側,求敵主力之側背而攻擊之。以第八十五軍集結於鹿頭鎮、遠家堂、吳山店、馬家寨間地區,準備對桐柏方面掩護我戰區左翼,並相機向敵側背攻擊。以第四十五軍集結於茅茨畈、長岡店間地區,準備爲左、右兩集團之策應。以第二十六軍主力推進於沙洋、十里舖、沙市間地區,作河防預備隊;其第四十一師移潛江以東地區。其餘各部仍駐原防,確保前方已得各要點,常派隊出擊,妨害敵之攻擊準備。並請求以第一戰區之第二集團軍,南移於桐柏、唐河附近,以鞏固兩戰區之接合部;同時令第二十一集團軍派正規軍兩師,配合游擊部隊西向平漢路沿線攻擊。
我最高統帥綜合四月二十五日以前各方情報,得知華中敵軍已由浙、贛、湘、皖各方轉用約兩師團之兵力,向鄂北集中;乃於二十五日以徑西電,令第五戰區努力偵察敵情,並作判斷及處置大要如左判斷增加於我第五戰區當面之敵,似以襄、樊、荆、宜爲主要攻擊目標,其可能之行動如次:(一)以有力一部沿漢宜路向荆、宜方面進攻,主力由襄花路方面先攻略襄、樊,排除其西進之右側威脅。(二)同時信陽方面亦將以一部進逼南陽或其東南地區,威脅第五戰區左側背,使其主力作戰容易,如對漢宜、襄花兩路攻勢無進展時,則此項可能更大。 處置大要令第三戰區繼續出擊,牽制敵人;並以沿江砲兵阻敵長江運輸。第九戰區續行攻擊南昌,對鄂南通山方面加派兵力,擴張戰果,湘北方面攻奪岳陽,並注意湘西方面。
第二款 作戰命令
四月二十六日,最高統帥據第五戰區長官部徑午參一電所報準備爾後會戰部署,當以寢酉令一元勤電修正指示如左:
一、第二集團軍在目前第一、第二兩戰區攻勢進展時,暫不能轉用。
二、對唐河、南陽方面之警戒,可以襄、樊之第四十一軍推進於唐河、桐柏間,協同第六十八軍掩護第五戰區之左側背。
三、鍾祥以南至多寶灣向襄河右岸河防,應加强守備。除配置第一線河防部隊外,第二十六軍之第三十
二、第四十四兩師可控置於十里舖附近,爲河防預備隊,其第四十一師應在沙港附近,不可推進於潛江方面。
四、宜昌守備,可由第九十四軍派一部擔任;沙市守備,可由第四十四軍派一部擔任。
五、第三十一集團軍可於襄花路方面,爲第五戰區之總預備隊,不可使用過早。
六、長久保持大洪、桐柏之方針,及其他部隊之調整均同意。
四月二十七日,最高統帥與第五戰區長官部接白崇禧副參謀總長自南岳呈電,中除敵情判斷、會戰方針、指導要領、與寢酉令一元勤電相同外,並建議將老河口、南陽以東地區之公路,澈底施行破壞;第五戰區長官部非作戰必要人員、器材,宜遷移老河口以西地區。 最高統帥同日判斷:如敵主力沿襄花路進展遲滯,或攻勢頓挫時,必以有力一部,由信陽向南陽或其以南地區進出,企圖拊我第五戰區左側背,使其主力作戰容易,如是則第一、第五兩戰區直接關係甚大。乃以感巳令一元電,令兩戰區切實連繫,務使全盤戰局趨於有利。先是三月間曾以弩午令一元勤電第一戰區:劉汝明軍應以主力控置於桐柏西北地區,如敵果由信陽西北進攻時,應努力遲滯敵人,掩護第五戰區左翼兵團向南陽方面之轉用;以有力一部在明港附近警戒。
最高統帥於四月二十八日,復據第五戰區長官部宥亥電呈:鄂北之敵除由長江下游及江南轉用兵力外,其鄂東之第十三師團長荻洲立兵已率部數千到達安陸,判斷敵軍顯然企圖攻略襄、樊;因我以重兵扼守大洪山,如敵進展困難時,必以一部自信陽趨桐柏,以有力一部自京鍾路北進,以圖夾擊;仍請第二集團軍南移,鞏固桐柏,則直接掩護襄、樊、南陽,間接可使西北各戰區爾後作戰容易。最高統帥部在拍發感巳令一元電時,對敵情已有同樣判斷,乃同意此項請求,卽以儉令一元亨申電,令第二集團軍孫連仲總司令,率臨汝之第三十師及郾城之第四十四旅,兼程向桐柏附近集中,限五月十日以前到達,其第二十七師、第三十一師於交接黃河防務後,向南陽集中,限五月十二日以前到達。
最高統帥對於隨棗會戰準備之指導,此至已成具體之決定。
四月三十日,第五戰區長官部遂遵照最高統帥之指示及已定指導方針,下達第一號作戰命令如左作命第一號第五戰區司令長官部作戰命令民國二十八年四月三十日於棗陽
一、不下三師團之敵,以主力由浙河及其以北地區西向,有力之一部由鍾祥附近北向,企圖夾擊我襄河左岸之主力兵團。 襄河沿岸之敵似以騎兵爲基幹之部隊,沿河防守。
我第一、第九、第三各戰區繼續四月攻勢,順利進展中;第一戰區並以第二集團軍主力,在桐柏一帶策應本戰區之作戰。
二、戰區决以主力行攻勢防禦,粉碎敵人之企圖,長久保持襄河左岸地區;一部渡河攻擊,竭力牽制敵之兵力,俾我主力之作戰容易。
我廖集團約兩師並指揮沈光武、黃瑞華兩部,主力向花園、廣水間,一部向信陽西進,策應我主力之作戰。
三、江防軍除以第二十六軍主力推進沙洋、十里舖、沙市間地區外,其他部署及任務仍舊。
河防部隊應各派有力部隊渡河攻擊,在襄河左岸獲得據點後,應竭力擴張戰果,向舊口、沙港方面側擊,王勁哉、金亦吾兩部應全部渡河,向應城、瓦廟集間攻擊,並截斷京鍾路,以牽制敵主力之攻擊。
四、右集團軍應竭力增強襄河左岸部隊,以縱深配備拒止敵之北上,掩護我左翼集團之右翼。
河防部隊除竭力防止敵由鍾祥附近渡河外,應令其右翼軍以有力之部隊渡河攻擊,向鍾祥南方地區側擊,牽制敵之北進。
五、左集團軍以一部守備現在之線,竭力拒止敵之西進,主力控置左翼,相機向敵側背之廣水、應山、馬坪間攻擊;同時右翼軍亦應向平林市、馬坪間攻擊,與廖集團西進部隊呼應夾擊之。
不得已時,可引敵深入唐縣鎮東方地區,擊破敵之主力,以挫折其企圖。
與桐柏方面之第二集團軍應逕取連絡,並以一部對該方面自行掩護其側背。
六、各集團軍及江防軍之作戰地境,除左、右兩集團軍之地境應由研子灣向後延伸,經雙河、新集至李家樓(棗陽、鍾祥道上)外,餘無變更。
七、第二十二集團軍爲戰區第二線兵團,以第四十一軍在唐河、白河、及襄河右岸,鞏固工事,扼要防守,並準備策應右集團軍之作戰。
第四十五軍集結指定地點,暫歸李品仙兼總司令之區處,準備對洛陽店、平壩或黃家集、洋梓方面使用。
八、砲兵除以明令配屬各軍者外,其餘砲兵第十六團與第二十團之各一營,仍由董指揮官統一指揮,直屬本部。
但在雙溝之砲第十六團一營,應就近受第一二五師師長之區處。
九、長官部仍在棗陽原地。
司令長官李宗仁同(三十)日以陷未參一電,下達於豫鄂皖邊區游擊總司令要旨如左:
一、同前命令。
二、對皖西方面暫取守勢,受敵壓迫時,可由大別山麓逐次撤退,遲帶敵之前進,待主力方面攻擊成功後,再轉移兵力擊退之,仰不顧一切,確實施行。
前記命令下達後(五月一日),第一線戰鬥卽已開始。
第三節 會戰一般經過
民國二十八年五月一日至二十日參照插圖第四、插表第五至第七民國二十八年四月下旬,敵軍第十六、第十三兩師團主力於京鍾路附近及安陸、宋河、三陽店、平壩等地集中完畢;又其騎兵第四旅團亦已集中於漢宜路之瓦廟集、張截港、羅漢寺及舊口間等地區。五月一日起,各該敵軍先後向我進攻。經我右集團軍於京鍾公路方面之豐樂河、長壽店、周家集以南奮力阻擊;並以其右翼之第六十七軍派隊東渡,向舊口附近進擊,第五十五軍派隊向鍾祥東南之蕭家店方面活動。我江防軍亦以沙洋及其以南地區渡過襄河左岸部隊,向漢宜路進擊,並先後佔領張截港、泗港市、多寶灣、羅漢寺等處,續向岳口、天門、觀音湖、永滏河、舊口之線攻擊。我第五戰區李長官爲增強右集團軍襄河左岸長壽店方面兵力,於五月二日,令第二十二集團軍以宜城附近之第一二四師,歸右集團軍總司令指揮,仍守備襄河右岸陣地。
四日,長壽店附近之敵第十六師團主力以戰車、砲兵、飛機掩護向我攻擊,漢宜路附近之敵騎兵第四旅團亦逐漸向鍾祥以北移動,戰況頗爲激烈。五日,敵一部突進長壽店兩側。六日,其先頭部隊已到達壠口東方地區。我右集團軍襄河左岸部隊第三十七師、第一八零師及第四十五軍等部隊,遂於豐樂河、流水溝、仙居山、蓮花山、馬家集、張家集等處,節節予以阻擊。
我第五戰區李宗仁長官爲牽制並夾擊京鍾路南、北之敵,乃於五、六兩日先後下達各部命令,其要旨如左:
一、江防軍第四十四軍及第四十一師之渡河部隊,應卽越漢宜路北進,打破敵人集結轉用企圖。
二、第四十五軍着歸右集團軍指揮。
三、右集團軍張總司令應卽赴襄河左岸,統一指揮第三十三集團軍部隊及第四十五軍。
五月七日,長壽店以北之敵已攻至田家集附近,我右集團軍各軍仍於流水溝、關門山、雙河、王家店各附近,阻敵後續部隊北進。
李宗仁長官爲求解決長壽店以北之敵,遂下達攻擊命令,其要旨如左:
一、敵已無西渡襄河企圖。
二、江防軍應以第四十一師全部東渡,迅向鍾祥以北之敵後挺進,求敵攻擊,但勿攻據點,免受敵牽制;另以沙洋河防部隊推進左岸,掩護該師側背。
三、右集團軍之第六十七軍應多派部隊牽制舊口之敵,使第四十一師北進容易。
第五十五軍應以主力由鍾祥以北東渡,向洋梓以北求敵而攻擊之,務截斷其北上增援。
第三十三集團軍應速協力第四十五軍(該軍保持重點於右方),解決北進之敵,固我主力軍之側背八日,我右集團軍張自忠總司令卽進駐襄河左岸陘口附近,指揮第五十五軍、第三十七師、第三十八師、第一三二師一部及騎兵第三團等河東部隊,分向蕭家店、二神廟、長壽店、田家集、新街各附近,截擊敵人。同日,我長壽店北方之第一八零師及第四十五軍先後向唐河、新野方向轉進;而北上之敵,則進出於張家集、新集、蔡陽舖之線,遮斷我樊棗公路,企圖包圍我隨縣亘江頭店一帶野戰軍。
我左集團軍方面之敵第三師團亦自五月一日起,向我塔兒灣、殷家店之線以東地區源源增加,猛烈進攻;經我第八十四軍及第三十一集團軍等部隊逐次阻擊後,我軍於五日已移至隨縣、七姑店、高城、天河口市之線,準備於六日由左翼向應山、馬坪方面轉移攻勢。七日,我第八十四軍與敵於厲山以東地區鏖戰。此際第三十一集團軍方面之敵復增加二千餘人,侵入天河口市,我逐次轉移至江家河、劉家河、江頭店之線,與敵續戰。八日,七姑店附近之敵藉戰車之掩護,突破我第八十四軍厲山附近陣地。
第五戰區李宗仁長官鑒於右集團軍左翼情況突變,及顧慮左集團軍之安全,乃依預期協力第一戰區南下部隊,殲敵於唐河、白河東南地區之方針,施行反包圍作戰之指導,於八日十時電令各兵團,其要旨如左:
一、左集團除以第三十九、第十三兩軍,如預定留置大洪、桐柏兩山地游擊外,主力依桐柏山地對隨棗路佔領側面陣地,以牽制西進之敵,並阻止其北進。
不得已時,第八十四軍向唐河、白河以西,第三十一集團軍向新野附近轉進,與第一戰區第二集團軍切取連絡。
二、右集團軍河東部隊仍竭力夾擊北進之敵,但第四十五軍於夾擊敵人後,應向襄河西岸歸還第二十二集團軍之建制。
三、第二十二集團軍(現有第四十一軍)指揮雙溝南方之郭丹部(二團),守備襄河右岸及唐河、白河右岸,保持重點於雙溝、樊城間,俟第四十五軍歸還後,依情況增加其防務。
四、江防軍已過河東部隊,應仍保持有利態勢,向北及東北方挺進。
五、余在襄陽,隨後移指揮所於老河口附近。
五月九日至十日,我右集團軍及江防軍河東等部隊分別向敵後挺進,截擊敵人,第三十八師擊潰耗子崗附近之敵,第三十七師佔領豐樂河至清水橋之線,第一三二師已截斷長壽店以南敵後交通,第六十七軍等部隊攻擊岳口、瓦廟集、永濰河及舊口等處之敵,無大進展。此際樊棗公路沿線之敵仍繼續北進,八、十兩日先後陷我棗陽、新野,並續向唐河及棗陽東北地區進出。
我左集團軍方面第十一集團軍、第三十九軍進入大洪山,於九日收復朱家集、茅茨畈等處;第八十四軍亦由隨縣、厲山之線,向唐河方向轉移;第三十一集團軍則於太山廟、江頭店及吳山店、青苔鎮、沙河店各線,對敵節節阻擊,主力逐次向唐河方面轉移;並以第十三軍張軫軍長率第二十三師及獨立第 一、第二兩旅,進入桐柏山地。敵乃經唐王店、太山廟、江頭店之線向西北進攻。
此際,我第二十二集團軍之第四十一軍(第一二四、第一二五兩師及郭丹部)已於九日以前,進入襄陽及唐河右岸之旣設陣地;第五戰區司令長官部亦於十日,由襄陽移駐穀城以西之石花街。信陽方面之敵自八日開始向桐柏進攻,突破我第六十八軍陣地,十一日陷桐柏。
我最高統帥鑒於當前狀況,當於九日七時電令第五戰區李宗仁長官,其要旨如左:
一、鍾祥以北情況既趨變化,希卽妥籌對策,予突進之敵以嚴重打擊,牽制敵人於襄河以東地區;如狀況萬不得已時,希照下列要旨,部署實施。
(一)劉汝明、劉和鼎兩軍仍留置桐柏、大洪山內,擔任游擊。
(二)湯恩伯集團軍可轉進樊城迄老河口地區,覃連芳軍轉進老河口以西地區。
(三)張自忠集團軍轉進襄河右岸佈防。
二、已令孫連仲集團軍先在南陽集中候命,其餘可斟酌處理具報。
最高統帥復於十日十時,電令第五戰區李宗仁長官,指示如左:
一、張集團軍攻擊鍾祥以北之敵,應令劉和鼎部協助之;左集團軍及湯部轉移態勢後,可暫在棗陽以北地區牽制襄花公路方面之敵,使張集團軍之作戰容易,並相機予該方面之敵以打擊。
二、九日七時電令計達,茲補充三點如下:
(一)已令孫連仲部卽以主力推進至新野、鄧縣,以一部逾南陽,策應第五戰區之作戰;爾後可用於老河口方面,協同湯軍掩護漢中。
(二)湯集團軍爾後可以南陽爲後方,連繫孫軍,掩護西京公路。
(三)張自忠部爾後準備以南漳附近山地爲游擊根據地;孫震部爾後須用於保康方面山地,擔任對襄、樊方面之游擊。
五月十一日,新野之敵經我地方部隊王牖皓部阻擊,放棄縣城向唐河移動;另敵一部由楊家墻經湖陽鎮,亦向唐河前進。十二日,第一戰區第二集團軍先頭部隊與敵激戰於唐河附近,以情況不明,部署未定,唐河城遂陷敵手;我退守城西北郊,與敵續戰。
此際,我第三十一集團軍之一部已進入桐柏山,主力經桐柏西側地區折向泌陽方向轉移;第八十四軍、第四十五軍及第一八零師均已先後到達唐河以北地區,惟於轉進途中,迭與北進之敵遭遇,發生激戰,敵我傷亡均重。
第五戰區長官部自五月九日起至十二日,與第十一集團軍、第三十一集團軍、第三十三集團軍及與所屬各部隊間之通訊,幾完全斷絕,致對各方面之情況,均欠明瞭。李宗仁長官乃於十三日令大洪山之第三十九軍劉軍長,速向唐縣鎮、棗陽間攻擊,以牽制敵之西進;並於同日八時電令右集團軍如左:
數電報貴部激戰情形,及敵被牽制南竄,得減少左集團右翼之威脅,貴部將士忠勇及協同之精神殊堪嘉尙。俟目的已達,應停止進攻,回保河西。但連日探查左集團各部情況,似未脫險境。第四十五軍陳軍長雖已到范,而所部尙無消息;第八十四軍僅零星部隊已到鄧縣、南陽;第三十一集團軍連絡不到,情況不明;故仍有賴貴部之竭力進擊,俾各部得安然脫敵。弟亦極軫念貴部,總求能保存最後一點力量,以備固守河西也。
最高統帥此時電令李長官、程主任、第二、第十一及第三十一各集團軍,其要旨如左。
一、張自忠刻在襄河左岸指揮作戰,進展順利。
二、已令江防軍及第二十一集團軍派隊攻擊敵後,並截斷其交通。
三、各該部隊對進至湖陽鎮、新野等處之敵,應沉着予以嚴重之打擊,與李長官通信連絡未恢復前,着暫歸程主任直接指揮。
四、棗陽西北之敵目的在包圍殲滅我野戰軍,李長官可暫移南陽附近,指揮其主力作戰。
我西安行營程主任奉到右令後,卽於當(十三)日九時電令第一、第五兩戰區,指示要旨如左:
一、唐河以南之上屯鎮、張店鎮、郭灘鎮、澗河鎮、祁儀鎮等處共有敵約二萬餘。
二、第二集團軍應卽由南陽、唐河地區向南攻擊,左翼與第三十一集團軍連繫。
三、第三十一集團軍應連繫第二集團軍,向西南方面攻擊。
四、第三十三集團軍應以主力向棗陽附近攻擊前進,與孫、湯兩部協力夾擊唐河以南地區之敵;其餘卽向鍾祥附近攻擊牽制之。
五、劉汝明部主力拒止由信陽西進之敵,力予敵截擊,其駐西新集附近之部隊,應協力湯軍向西攻擊。
六、第九十四軍之一部應速向京鍾公路前進,策應各該部隊作戰。
七、電到後卽開始攻擊。
五月十四日,我第二集團軍及別庭芳部已擊潰唐河附近之敵,敵主力向唐河東南方退却,一部仍循襄河左岸原進路回竄。是時,江防軍河東部隊已攻佔瓦廟集、岳口,並續向天門附近活動;第三十九軍亦克復大洪山以西之九華砦及長崗店西之王家店等處;惟右集團方面因對李長官十三日八時電令辭意誤解,已將襄河東岸之第三十七師及第三十八師主力撤回河西,僅各留一小部於原地附近擔任游擊。
同日,李長官乃令第十一集團軍轉飭第四十五軍及第八十四軍,分移襄、樊、光化各附近整理;第一八零師及騎兵第九師之一個團移向宜城附近,歸還第三十三集團軍之建制。
十五日,由唐河附近向南撤退之敵,被我留置大洪山及襄河左岸部隊先後伏擊截擊,傷亡慘重。
我第五戰區李宗仁長官當於十七日十二時,電令第三十九軍劉和鼎軍長,其要旨如次:
一、唐河受挫之敵,經已南撤,據報襄、樊以東張家集、峪山之敵,亦向東南撤去,其一部仍在長壽店一帶,與我第三十三集團軍對戰中。
二、該軍應隨時搜索敵軍主力動向,如敵增加兵力向我大洪山部隊壓迫時,務宜避實擊虛,並勿堅守一點,以免爲敵包圍擊破,所得敵情隨時電報。
最高統帥十七日十時電令第五戰區:着湯恩伯部開內鄉、鎮平一帶;張自忠及丁治磐部主力應速撤襄河右岸,一部留左岸任游擊,並將部署情形具報。復於十八日十時電令第一戰區:豫南部隊均歸李長官指揮。
此際,敵軍主力仍陸續南下,我第三十九軍經苦戰後,以彈置糧乏,且傷亡逐日增多,爲避免被敵包圍計,乃遵照李長官十七日十二時電令所示,於十九日化整爲零與敵脫離。
五月二十日,我軍先後收復棗陽、桐柏,並迫近隨縣;敵大部向安陸、應山方面退去。我右集團軍及江防軍各河東部隊卽遵軍事委員會十七日電示,撤回河西固守原防。
我第五戰區司令長官部此時僅知敵軍南退之概略,及大洪山第三十九軍之戰況,故不得不重新考慮敵南下後襄河之防務;當遵照最高統帥十七日十時電令意旨,於二十日九時電令各部重新部署,其要旨如左:
一、突入豫南及唐河沿岸之敵,紛向棗隨公路及其以南撤退,現圍攻我大洪山游擊部隊中。判斷敵已放棄北向南陽企圖,彼俟大洪山肅清後,或西攻襄、樊,或由鍾祥及其以南强渡襄河,略我宜、沙。
二、戰區決以主力固守唐河及襄河沿岸,補訓部隊準備爾後之作戰;但豫南部隊應隨時準備側擊。
三、江防軍(指揮所在十里舖)除派一部接第四十四軍防線,使取捷徑向荆門附近歸還建制外,其江防、河防任務仍舊,並應控置有力部隊於河溶、十里舖一帶,對突進右岸之敵予以阻擊,以掩護宜、沙之安全。 河東據點應常久保持,詳偵敵之動向及企圖。
四、右集團軍(必要時推進指揮所於荆門北)應以第二十九集團軍(第四十四軍歸還建制)及第三十三集團軍主力,扼守襄河右岸,控置有力部隊於荆門、快活舖等地,從速整訓,以備策應鐘祥、舊口及江防軍之作戰,仍以小部隊在河左岸游擊。
五、第二十二集團軍守備唐河及小河以北之襄陽右岸;第十一集團軍在光、穀一帶整訓,並增強襄河西岸要點工事;統歸李副長官指揮(指揮所在老河口),爲左集團軍。對唐河及襄陽附近與襄河左岸地區,應派有力部隊游擊,詳偵敵之動向及其企圖。
六、第二、第三十一兩集團軍及第六十八軍均歸孫副長官指揮(指揮所在南陽),爲豫南集團軍。除劉汝明部在桐柏附近,向信陽、長臺關之敵游擊;張軫部在桐柏以南,向隨縣、應山之敵游擊外;湯恩伯部主力在鎮平、內鄉從速整訓,必要時,應推進鄧縣附近,準備與在唐河、新野一帶之孫連仲部,協力向南攻擊由棗陽附近西進之敵。
七、作戰地境線上屬左:
江防軍與右集團之作戰地境仍舊。
左、右兩集團爲龍門集、九仙觀、小河、上王家集、據山、太山廟(新街西北)、大峯頂之線。
左集團與豫南集團爲李官橋、林鎮、黃渠舖、程家河之線。
八、長官部在均縣,暫置指揮所於石花街,情報收集所於襄陽。
二十一日,各部開始行動。此時敵軍損失重大,疲憊不堪,其在隨、棗線以南殘部,仍陸續向東南撤退。二十三日,我先頭部隊收復棗陽城,大洪山北麓迄棗陽、桐柏間已無敵蹤。 第五戰區長官部爲使右集團集結兵力於襄河右岸,準備爾後之作戰計,復於二十四日七時,令飭調整部署,其要旨如左:
一、右集團軍應以第二十九集團軍及第三十三集團軍之一部任河防;第三十三集團軍主力控置於快活舖、樂鄉關間;第五十五軍控置於荆門各附近地區。
二、左集團軍應以第二十二集團軍主力守備宜城、襄陽一帶河防;一部推進襄陽東方之上、下王家、方家集、黃龍墻等要點,向南搜索。
第八十四軍主力推進於張家集、雙溝,向唐河西岸;一部推進棗陽以東地區。
左集團總司令部推進樊城。
司令長官部卽向老河口推進。
五月二十四日以後,江防軍當面之敵乘我軍轉移於襄河右岸之際,陸續西進,並於二十八、二十九兩日,先後攻佔我潛江城、多寶灣、羅漢寺等處。我左、右兩集團軍方面狀況:除隨縣城內之敵頑抗未克外,其餘概已恢復會戰前之態勢,至此會戰乃告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