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冊 運河垣曲間黃河兩岸之作戰二/四
第三節 作戰一般經過
民國二十七年二月七日至六月十日
參照插圖第五至第八插表第三至第八
民國二十七年二月初旬,平漢線之敵,爲策應其津浦路方面之攻勢,先後向豫北、晉南、魯西,豫東發動攻勢,我軍除豫北部隊節節予以阻擊,及在敵後發動大規模之游擊戰,牽制其南進外,並於豫東集結重兵,逐次予以阻擊,茲分別敘述於后。
第一款 豫北方面之作戰
民國二十七年二月七日至三月五日
參照插圖第五
二月七日晨,大名之敵第十六師團一部約二千餘人,經龍王廟向南樂、清豐、濮陽進攻,與我守軍了樹本部激戰,至九日,上述各地先後棄守,我軍轉進於胡莊集。第一戰區卽電令宋總司令:「安陽、大名等處增加之敵,多係邯、磁調來,其總數並未增加,判斷其企圖,似爲佯攻;但大名方面之敵,或有逐漸擴張地域之可能,敵如佔領濮陽、濮縣,則西可以窺道口,進迫湯陰側背,策應安陽,南可威脅荷澤、東明,策應濟寧,貴軍須以最大之努力,擊破大名方面之敵,並以第一八一師協同保安隊猛烈反攻,恢復南樂、清豐爲要」。
二月十日,佔領濮陽之敵,以一部向長垣,一部向道口、滑縣前進,時第七十七軍張凌雲副軍長率領之東進部隊,救援濮陽不及,乃守道口、滑縣一帶既設陣地。此際安陽之敵第十四師團向湯陰第五十三軍及新編第九師陣地進攻,攻勢猛烈,程司令長官電令該軍嚴陣固守,並令黃河右岸第九十一師第二七三旅推進新鄉,策應作戰。宋總司令判斷敵軍似有席捲我黃河北岸之企圖,我軍兵力單薄,不足防守,乃報請軍事委員會核示,嗣奉電指示:「道清路方面,最小限應確保滑縣、道口、濬縣右側,至於平漢路正面,於不得已時,可憑淇河陣地與敵決戰」。
二月十一日,濮陽之敵步騎二千餘,附砲十餘門,戰車六輛,於十九時許,進至慶祖集、兩門鎮一帶,仍續向西南運動中。
是日,由安陽南進之敵,以一部向我軍正面攻擊,主力向左右兩翼迂迴,黃昏後迫近湯陰城郊,我軍陣地多處被突破,傷亡甚重,萬福麟軍長遵照層峯指示,令各師乘夜向淇河右岸旣設陣地轉移,繼續阻敵南進。
二月十二日,敵第十六師團一股千餘,進抵高平集,並協力進至兩門鎮之敵向長垣攻擊前進,時長垣、封邱一帶僅有游擊第七支隊張連三部駐守,兵力脆弱,且集中武安之敵第一零八師團有西攻涉縣之勢,宋總司令乃電請軍事委員會,令黃河右岸之第六十八軍向濮縣方面側擊,並請以第二戰區有力部隊進出東陽關,策應第一戰區作戰。嗣奉復示,已令第二戰區向太原及正太路進攻,並以有力兵團向平漢路側擊。
是日,平漢路正面之我軍,陸續佔領淇河右岸陣地,萬福麟軍長接奉第一戰區電示:「貴軍到達淇河右岸後,應切實依托山地,機動與敵作戰,不可專守被動,以待敵之攻擊,控置林縣之第三八八旅,宜向水冶方面積極進攻,威脅安陽,牽制敵軍南進」。是時,佔領湯陰之敵,續以主力進攻我淇河右岸高村附近陣地,並以一部經鉅橋鎮向我陣地右側背包圍,激戰至黃昏,陣地被敵突破,第五十三軍及新編第九師乃向黃山村、塔崗之旣設陣地撤退。
當我淇河陣地被攻緊迫時,第一戰區指示豫北方面軍今後作戰行動,以延長確保豫北廣大地域之時間,應廣爲利用地形,遲帶敵之前進,以打破敵迅速進出黃河北岸,威脅我隴海線作戰之企圖,並將主力固守滑縣、道口、濬縣及汲縣附近之旣設工事,伺隙向敵斷取攻勢,予以打擊。宋總司令奉令後,除令各部隊遵照外,並將豫北軍主力配置於汲縣、大雙、黃山村、塔崗一帶旣設陣地,以阻擊南下之敵。
二月十四日晨,敵約兩聯隊,騎兵千餘,砲五十餘門,戰車十八輛,攻入長垣城,乘勝復攻佔封邱,進迫黃河左岸,我守軍張述三部向道口方面撤退。第一戰區以黃河左岸之屏障,逐漸失守,乃令右岸擔任河防守備之第九十五師羅奇師長,負責準備破壞黃河鐵橋,並分令右岸各守備部隊嚴密警戒,禁止左岸部隊自由過河,船隻集結右岸,準備各渡口之破壞。 是日,突破淇河之敵,續向南進攻。宋總司令爲遲滯敵人,令第五十三軍及新編第九師仍固守黃山村、塔岡之線,第一八一師、第一三二師、第一七九師轉移於李源屯、汲縣、山彪鎮一帶第二線陣地。
同時第一戰區爲策應黃河左岸之作戰,特令右岸擔任東考區河防之第六十八軍,派第二十七旅劉旅長率領騎步兵各一團,由舊城附近渡河,進出清豐、南樂間展開游擊。
武安方而之敵,於十三日突破我徘徊鎮陣地後,復於本(十四)日以步騎兵二千餘人,分向紀城鎮及冶陶進攻,經游擊隊孫殿英部及騎兵第四師王奇峯部分途迎擊,午後,敵突破該兩部陣地,續向偏店及東井店攻擊,第一戰區電令第四十七軍第一七八師派隊增援,黃昏時,敵攻勢猛烈,騎兵第四師傷亡重大,第四十七軍增援部隊未能適時到達,孫殿英之游擊隊亦未能予敵側擊,騎兵第四師遂乘夜向涉縣及其以北地區轉移。
二月十五日,長垣之敵向西進攻,與第三十七師第一零九旅及騎兵第十三旅在道口附近戰鬥;平漢路正面之敵,續向南進;而進佔東井店之敵,亦向涉縣攻擊,該縣居於盆地,無法固守,經短時間之激戰卽陷敵手,騎兵第四師轉移涉縣西北高地,敵軍則沿武涉大道向東陽關前進,與第四十七軍第一七八師對戰。第一戰區得悉黃河左岸全般狀況後,卽令第二十集團軍商震總司令,指揮第三十二軍、第九十一師(欠第二七三旅)、新編第三十五師、騎兵第十四旅,任蘭封口(含)經柳園口迄楊橋口(含)黃河右岸之守備,並以第三十二軍之兩個師控置於開封附近,一師於中牟附近,以便策應各方面之作戰。
同時令宋總司令,以第五十三軍之一部守備林縣,主力向汲縣以西進出;第一集團軍以一部協同民軍,衝至敵後津浦路及平漢路北段及中間地區,實行游擊;另以一部守備延津;並令孫殿英部、騎兵第四師及李福和部,協同平漢路正面各部隊作戰,積極展開游擊戰。 程長官將上述命令下達後,復綜合當前全般狀況,判斷平漢路之敵,確似策應津浦路方面之作戰,若其渡河南攻,其在陳留口、柳園口及東明附近行主渡河之公算最大。蓋陳留口方面,河口較窄,漕渡容易;但敵以一部於黃河鐵橋以東行助渡河,亦有可能,勢須將我豫北部隊壓迫至博愛以西,使其側背安全後,方可行之。基此判斷,經策定加强黃河防禦計畫如左:
第一戰區司令長官部黃河防禦計畫第一方針戰區以一部在道清路西段,牽制敵之側背,主力直接守備黃河右岸,依機動部隊擊滅渡河之敵。
第二指導要領
一、豫北方面軍,在博愛及其以東地區之作戰時期,則以鐵路以東爲主防禦地帶,鐵路以西爲副防禦地帶,準此指導作戰,俟轉移於博愛以西時,則依控制之機動部隊,適時阻止敵之渡河。
二、黃河右岸各守備部隊,以能獨立實施强輟之作戰爲主,基此以相當之兵力配屬之,並利用鐵路、汽車等,增加部隊之機動力,以策應他方面之作戰。
三、若敵於柳園口以東强渡時,則軍應迅速集中主力,先殲滅陳留口、柳園口間之敵,爾後再適時轉移主力,以殲滅考城方面之敵。
四、若敵於柳園口以西强渡時,則適時判明敵之主渡河點,依機動部隊之轉移,集中主力澈底殲滅之。
第三兵團部署
一、第一期,豫北方面軍在博愛及其以東作戰時。
(豫北方面軍之行動:
-
竭力牽制敵人接近河岸,並確實依托黃河及太行山脈,掩護友軍進出,以一部守備林縣附近要地,主力逐次轉移陣地,俟各軍進出後,相機轉移攻勢。
-
第五十三軍,以一部守備林縣要地,主力向汲縣以西山地進出,協同第一集團軍主力,以機動作戰,向南下之敵側背襲擊而牽制之,最小限度,須確保輝縣、林縣交通要衝之安全。
-
第一集團軍,以一部協同民軍,分途向敵間隙衝入津浦、平漢路北段及其中間地區,實行游擊,另以一部守備延津之既設陣地,主力協同第五十三軍節節遲滯敵人,逐次轉移於新鄉及輝縣之既設陣地,俟友軍進出後,轉移攻勢。
(二)東考區:
第六十八軍軍長劉汝明,指揮第六十八軍及第二十三師,守備朱莊(含)以東黃河右岸,右與第五戰區友軍連繫,並控置有力機動部隊於荷澤、考城各附近地區,但第二十三師應控置於商邱。
(三)蘭中區:
第二十集團軍總司令商震,指揮第三十二軍及第九十一師(欠第二七三旅)、新編第三十五師、騎兵第十四旅、重砲兵一營、野砲兵一營,右與東考區友軍連繫,守備朱莊(不含)至楊橋之線,並控置有力機動部隊於蘭封、開封、中牟各附近地區。
四鄭汜區:
第九十五師師長羅奇,指揮第九十五師、新編第八師及第一三二師之一團、重砲兵一營,守備楊橋(不含)至十里舖(含)之線,並控置有力機動部隊於滎澤、汜水各附近地區。
(五)鞏洛區:
第一六六師師長馬勵武指揮第一六六師(欠一旅)、重砲兵一營,守備十里舖(不含)至鹽倉(不含)之線,並控置有力機動部隊於偃師、洛陽各附近地區。
(六)鹽倉以西,由第四十六軍擔任守備七總預備隊:
第一六六師之一旅及砲兵第十二團(欠一營)控置於鄭州附近,第二十一師控置於汜水附近,第
一九五、第一九六兩師控置於禹縣、襄城間地區。
二、第二期,豫北方面軍轉移於博愛以西地區時:
(一)黄河鐵橋以東各部之守備同前。
(二)黄河鐵橋以西,則以豫北方面軍之一部轉移右岸,加强汜水、孟津間之守備,其區分依當時情況另定之。
(三)戰略預備隊第二十軍團,位置於亳縣、太和、阜陽間地區。
時第一戰區之第五十九軍,爲適應津浦路之戰況,已全部調往第五戰區,第二十軍團亦移駐周家口淮陽一帶。程長官以兵力單薄,籌謀先制,經請准以第二十一師調駐汜水、犂縣、密縣等處,並將第二十一師與第九十五師合編爲第九十二軍,以李仙洲爲軍長,增強河防力量。
二月十六日,平漢鐵路正面之敵,突破山彪鎮陣地,攻佔輝縣,並續向新鄉進迫。宋總司令以新鄉地勢低窪,無險可守,乃令手槍第三營守備新鄉,騎兵第九師游擊於新鄉城郊,主力部隊向修武以西地區轉移,用以封鎖晉東南門戶。
二月十七日,封邱、長垣一帶之敵,在黃河堤岸活動頻繁,我守備道口之第三十七師第一零九旅及騎兵第十三旅,以主力軍已西移,奉令向西轉進,將防務交馮壽彭、丁樹本、田家賓等游擊部隊四千餘人接替。時敵攻佔新鄉,守軍向獲嘉方面轉移。晉省之敵,則主力西進威迫臨汾,一部循同蒲路南進,似圖奪取晉南。第一戰區以黃河左岸戰況惡劣,乃令第九十五師破壞黃河鐵橋北端在水面之四十孔,其南端之六十孔,至必要時再行破壞,並分令河防部隊加强戒備。 此時,擔任東考區河防之第六十八軍,令河防部隊嚴密戒備,配合黃河左岸之游擊部隊,搜索敵情,加强守備;同時在魯西方面,以第二十三師佔領定陶、游集之線陣地;第一一九師第三十一旅佔領佃戶屯、荷澤之線陣地;並以第八五八團固守鉅野,騎兵隊(第一一九師騎兵連、第一四三師騎兵連)防守鄆城;在河防方面,以第四二七旅擔任大、小營子、楊集、舊城、油樓間之守備,第二十七旅擔任油樓(不含)、東明、竹林集、西黑崗間之守備;第二十九旅擔任西黑崗(含)至朱莊間之守備;第六八五團位置東明集附近爲預備隊,以策應該方面之作戰。
二月十八日,豫北方面軍已佔領修武迄沁陽間之旣設陣地,宋總司令以所屬官兵苦戰兼旬,極度疲勞,現陣地恐難持久,特將此情形電呈第一戰區長官部請示,嗣奉程司令長官轉奉軍事委員會復電,以武陟、修武及其以北山地關係重要,應竭力固守,並飭宋、萬兩部,今後應與第二戰區密切協調作戰。
二月十九日,敵突破我獲嘉、修武一帶陣地,第一八一師被迫轉移博愛,第一三二師一部以退路被敵截斷,不得已向汜水渡口南渡。是時津浦路北段之敵,已由濟寧西渡運河,向嘉祥進攻,第一戰區乃判斷敵之企圖,擬定對策,並電呈軍事委員會請示機宜。其對策如左:
一、敵打通津浦路之企圖,雖一時受阻,而平漢路方面,壓迫我第一集團軍,策應津浦路則已成功。
二、依敵慣用戰法與情況推測,敵似將以津浦南段之敵軍,轉移正陽、鳳臺方面,以商邱爲進攻目標,再以濮陽方面有力之一部,於東明迄蘭封間行主渡河,與濟寧之敵協同南下,截斷我商邱、蘭封之隴海路,則其打通津浦路,亦可間接成功。
三、我黃河以北之第一集團軍,旣遠離平漢路,敵南下渡河絕無顧慮,而東明迄蘭封間之河防守備,僅有第六十八軍,實力薄弱,敵軍强渡極易實施。
四、綜合敵情判斷,對於東明、蘭封之防禦,認爲最弱最危險之點,且各部隊質量不良,本戰區又無其他機動部隊控置於考城、荷澤一帶,以資應付,擬將第五十九軍控置於商邱,以便機動使用。
旋奉軍事委員會復電,以第五十九軍另有區處,另令第二十三師調考城,第二十軍團調亳州,待機策應。
二月二十日,沿道清路西進之敵,續向博愛陣地攻擊,以一股迂迴至沁陽附近,我守軍第三十七師、第一七九師被迫徒涉沁河向西轉進,於是敵集全力向沁陽攻擊,將新編第九師陣地突破,當時軍事委員會以黃河左岸平漢路兩側地區全部暴露,河防堪虞,經電黃河防禦要領如次:「第一戰區對主要渡河點後方各預備隊處,應分派汽車,以便在敵渡河時,由多方用汽車輸送兵力,殲滅半渡之敵;同時對黃河守備,應確切區分,嚴令固守,並利用地物,多設監視哨所,派遣官兵進出河之前岸,搜索敵情,由程司令長官卽日派要員分別視察配備之實況。其鞏洛以西之黃河河防,由鞏洛警備司令祝紹周擔任,第七十一軍歸其指揮」。程司令長官鑒於豫北方面軍逐次西移,離開平漢路正面甚遠,且黃河左岸之前進要點,大多棄守,爲封鎖晉東南門戶及防止敵軍南渡黃河,除電令豫北方面軍,以一部與當面之敵保持接觸,主力由沁陽、晉城道與由濟源、陽城道逐次北移,確實掩護第二戰區之右側背;又令第九十一師推進黃河左岸之第二七三旅,歸萬軍長指揮外;並令第九十五師立即破壞黃河鐵橋南端之五十八孔,並將黃河右岸花園口亘榮澤口各碼頭全部焚燬。另電請軍事委員會撥調汽車五十輛、裝甲車三十輛,控置許昌,爲爾後河防部隊機動使用。
第一戰區爲加强河防守備,重新調整部署如左:
一、東考區:朱莊(含)以東,歸第六十八軍擔任。
二、蘭中區:朱莊(不含)以西、楊橋(含)以東,歸第三十二軍及第九十一師(欠第二七三旅)、新編第三十五師、騎兵第十四旅、重砲兵、野砲兵各一營擔任。
三、鄭汜區:楊橋(不含)至十里舖(含),歸第九十五師、新編第八師、第一三二師之一團、重砲兵一營、山砲兵二連(六門)擔任。
四、鞏洛區:十里舖(不含)至鹽倉(不含),歸第七十一軍及第一六六師、重砲兵一營擔任。
二月二十二日,我由沁河西渡部隊,大部退至濟源以東及以北地區佔領陣地,敵則續行攻擊,先後突破苗店、濟源陣地,第一集團軍向王屋鎮附近地區轉移,時第五十三軍以一部扼守博愛、晉城道及濟源、陽城道各要點,主力向陽城附近進出。
二月二十三日,黃河北岸封邱附近敵軍活躍,程司令長官爲牽制該敵,令第六十八軍增派一旅渡河游擊,又爲增强河防守備力量,特令各河防部隊如次:「查河防部署、警戒、搜索等項,務求週密計畫,迅速實施,迭經指示遵照在案,近查各河防部隊,尙有不少疏忽者,亟應糾正,免誤戎機。茲謹遵軍事委員會二月二十日電令,規定黃河守備,應確切分區,嚴令固守,如有某區不能阻敵渡河者,卽以該區負責長官是問之訓示,由各地區最高長官督飭所屬各級官長,舉行宣誓,立具切結,對於所任河防負完全責任,如有自認能力未逮,准由該地區最高長官先行准予辭職,並一面提升幹員,否則如有疏失,卽依速坐法,惟該責任人員及其主長是問,仰遵照各具切結爲要」。同時令第九十二軍李仙洲軍長,指揮第二十一師、第九十五師、新編第八師及重砲兵營、山砲連擔任黃河右岸楊橋(不含)、鄭州、汜水、十里舖之線守備。李軍長奉令後,卽以新編第八師擔任楊橋(不含)至鄭州之線守備,第九十五師擔任鄭州以西至魚會口之線守備,第二十一師之第六十三旅擔任魚會口(不含)至十里舖(含)之線守備第二十一師(欠)駐須水鎮、二十里舖間,爲機動部隊,軍部駐須水鎮。 是日,第一集團軍向西轉進各部隊,已佔領封門口、王屋鎮地區陣地,宋總司令卽令由汜水口南渡之第一三二師一部,由新安北渡歸還建制,支援作戰。
二月二十四日,濟源之敵繼續西進,博愛之敵循晉博大道向晉城方面進攻,午後攻破大口村陣地,二十五日攻佔欄車鎮,我第五十三軍守軍退守天井關,敵以一部與我對峙,主力經黎川鎮襲佔晉城,我天井關守軍遂突圍向陽城轉進。
是(二十五)日,我機五架轟炸新鄉車站及敵機場,均命中目標,車站軌道列車附近爆炸起火,並炸燬停於敵機場之敵機六架。
二月二十六日,沿沁垣大道西進之敵,先後攻佔封門口、邵源鎮等陣地,第一集團軍各部被迫於垣曲以西地區收容整理。
二月二十七日,我第九十一師之第二七三旅馳援晉城,進至周村附近,與西進之敵發生戰鬥,萬福麟軍長卽令第一一六師及第一三零師(欠)佔領沁河西岸附近,迄黃昏,敵增兵二千餘,攻勢益猛,第二七三旅退至沁河右岸,敵跟踪尾至,於二十八日拂曉開始攻擊,十二時突破沁河陣地,第一一六師傷亡慘重,退至陽城以西山地,第一三零師殘部轉移沁河左岸地區收容整理,第二七三旅於混亂中失去連絡,敵遂陷陽城,續向翼城西進。
是時,軍事委員會以豫北方面軍已轉移至晉南地區,敵軍佔領道清路沿線,接近黃河,隴海路交通頓感威脅,特派第一戰區劉峙副司令長官移駐洛陽,主持豫西防務;其區域,以河南第十、第十一兩行政區爲界限,指揮第九十軍、第七十一軍、第九十一軍之第一六六師,及駐孟津、洛陽之砲兵第十二團、第十七團各一部,擔任洛陽一帶河防,並以渡河游擊任務重要,不僅第一戰區河防有利,亦促成第二戰區作戰容易。又令第九十五師全部渡河,向道清路西段襲擊敵人,以策應宋哲元、萬福麟兩部之作戰時第六十八軍黃河左岸之游擊部隊,先後克復僞軍佔領之滑縣、道口、濬縣等地,當奉軍事委員會電令嘉獎,並指示「該部隊速向新鄉前進,與第九十五師會合,殲滅平漢線及道清線之敵,向滑縣、道口附近各游擊部隊,宣諭中央意旨」。 三月二日,第六十八軍之游擊部隊,於滑縣、道口、濬縣等地,各留少數部隊駐守,主力向汲縣、新鄉前進。是晚,第九十五師全部分由花園口、寨子峪、枯柏口等處渡河完畢,至四日晨,一部已進出焦作兩側地區,主力經獲嘉、修武間,進出於太行山南麓,對敵展開游擊戰。
三月三日,豫北方面軍之第一集團軍各部,陸續到達茅津渡、張店鎮、夏縣一帶地區,第五十三軍亦轉移於沁水、翼城、絳縣間,至三月五日始到達絳縣東南地區。第一戰區以該兩部長期疲勞,不堪再戰,乃將該兩部狀況電呈軍事委員會,旋得電示,仍望在黃河北岸晉東南一帶山地據險支持,並施行游擊戰法。程司令長官卽電令宋部先向王屋山前進,利用山地爲根據,展開游擊戰,爾後向陵川、林縣進出;萬部卽以陵川、林縣爲目標,爾後以該處山地爲根據。
三月六日,第一集團軍將所部分左、右兩路,第五十三軍分三縱隊,分向指定地區前進。
同日,第一戰區轉奉軍事委員會電令:「以敵軍現時拚力攻晉,第一、五兩戰區應於黃河左岸及津浦北段積極游擊,牽制敵人,着第六十八軍除原在黃河左岸部隊外,再派一部渡河,共湊足一師」。劉汝明軍長遵照實施。
斯時,第二集團軍已由晉南轉移至黃河南岸孟津一帶,軍事委員會以豫、晉間敵情變化,特將第一第二兩戰區作戰地境重新規定,黃河以北仍舊,黃河以南改自白河、商南、盧氏、張茅鎮、趙家店迄大集之線,線上屬左。鞏洛區及其以西至張茅鎮、趙家店、大集(不含)及其以東河防,歸劉峙副司令長官派隊擔任。張茅鎮、趙家店、大集(含)及其以西河防,歸西安行營主任蔣鼎文派隊擔任。劉副司令長官遵照規定之作戰地境,策定鞏洛區河防計畫,並令各部遵照配備。其計畫如左: 鞏洛區河防計畫第一方針鞏洛區以便第一戰區主力作戰容易及掩護第二戰區側背安全之目的,在鞏縣、趙家店間,直接沿黃河右岸佔領陣地。
第二指導要領
一、敵如在汜水至鞏縣正面渡河,若以其主力向我防守部隊壓迫時,則我以一部佔領將軍嶺附近及其以南高地既設工事,以主力由密縣、登封邊境出擊,攻敵左側背;敵如以一部牽制我河防部隊,而以主力向鄭州及其以南地區前進時,則我須殲滅其牽制部隊,並遮斷其渡河點,而攻擊其側背。
二、如敵由孟津渡河時,則河防部隊須努力拒止敵之前進,而以主力由偃師及洛陽兩方面夾擊之。
三、敵如在陝州附近渡河,則與第二戰區嚴密協同,攻擊其左側背。
四、敵如由垣曲或狂口附近渡河時,應將其步兵封鎖於山地內而殲滅之。
五、敵如由汜水、鞏縣、孟津同時渡河侵入南岸時,則集結其他河防部隊與控置之部隊,協同舉行殲滅戰或殊地戰,另以必要兵力,佔領登封以北高地及龍門之線既設工事,而使主力之作戰運動容易。
六、洛陽、新安、渾池各縣城,須與地方團隊協力,爲戰鬥支撐點。
七、發現敵渡河實施時,地方團隊應予集結,以爲作戰軍之協助。
八、各河防部隊,應注意對各既設陣地預爲偵察。
九、軍隊之機動,利用鐵道及公路實施之。
第三兵團部署
一、軍隊區分右地區防守部隊長第九十一軍軍長鄔子舉第九十一軍(欠第四十五師)
第一九五師之第五六六旅重砲兵第三營野砲兵第一營左地區防守部隊長第七十一軍軍長宋希濂第七十一軍總預備隊長第九十軍軍長彭進之第九十軍(欠第一九五師之第五六六旅)
二、部署
(一)右地區防守部隊,防守十里舖至王莊鎮之黃河右岸,特須以有力一部控置黑石關附近。
(二)左地區防守部隊,防守王莊鎮至大集之黃河右岸,特須以有力一部控置於興隆鎮。
(三)作戰地境:
第一戰區主力與第九十一軍間,爲運花、十里舖、東方村之線,線上屬右。
第九十一軍與第七十一軍間,爲陳凹街、王莊鎮、龍王店之線,線上屬左。
第七十一軍與第二戰區間,爲白河、盧氏、張茅鎮、趙家店、大集之線,線上屬左。
四總預備隊控置於偃師、洛陽、新安。
(五)第二集團軍之第二十七、第三十兩師,控置於汜水、孟津兩處,專任殲滅渡河之敵。
第四交通通信
一、河防部隊之通信,除有線電外,以各種副通信補助之,戰場附近之交通路,必須先標示之(但宜用暗號)。
二、隴海路局,應準備六列火車,控置於洛陽、新安、偃師各站待命,但大戰開始時,應等援工人若干,準備鐵路修補及破壞。
第五總預備隊機動使用腹案
一、要領
(一)總預備隊對各方面之增援,以毫無瀝滯而實施之,並期於短時期,得使用强大兵力。
(二)以列車輸送、徒步行軍,爲機動之方法。
(三)如發生障礙,須能應機處理。
四對於防空及企圖之祕密,應特別注意。
二、部署
(一)各部之行動如左列各點行之。
(二)於偃師、洛陽、新安共控置六列車,偃師一、洛陽三、新安二。
(三)各部隊及車站於受命後,卽須於最短時期內出發。
三月八日,各部隊遵照上述計畫配備就緒。
是時,蘭中區擔任河防守備之第九十一師,第一戰區調其赴平漢路擔任護路任務,並指派第一四一師接替之。
三月十二日,第二十集團軍商震總司令重新調整河防,遂下達命令,其要旨如左:
一、步騎兵約七、八百名,附砲三、四門之敵,現在封邱停止,陽武到敵步騎約一聯隊,新鄉、汲縣附近各有敵千五、六名百不等,我右翼第六十八軍劉汝明部派隊在長垣以西地區游擊,左翼第九十五師羅奇部在黃河左岸平漢路西游擊中。
二、集團軍以阻敵渡河、鞏固蘭中區防務之目的,右自蘭封口左迄楊橋口(含)沿黃河右岸佔領陣地,控制主力機動使用,以擊滅渡河之敵。
三、騎兵第十四旅在三義寨及蘭封附近,任集團軍右翼之警戒,並與東考區友軍切取連絡。
四、第一四一師附騎兵一排、砲兵兩連、戰防砲一連、工兵一連,爲右地區守備隊,自朱莊(不含)起沿黃河南岸至柳園口(含)之線佔領陣地,右翼須與東考區切取連絡,並派兵一團向封邱附近游擊
五、新編第三十五師附砲兵一連爲左地區守備隊,沿黃河右岸佔領柳園口(不含)至楊橋(含)之線陣地,左翼須與鄭汜區切取連絡。
六、兩地區守備隊,應於河岸配備必要之兵力,阻止敵之渡河,並控置有力之一部於後方適當地點,依情況機動使用。
七、兩地區作戰地境,爲梅莊、柳園口、二郎廟、封邱之線,線上屬右。
右與東考區之作戰地境,爲朱莊、大山平、長垣各西端之線,線上屬東考區。
左與鄭汜區之作戰地境,爲白沙鎮、楊橋、官廠寨各西端之線,線上屬本區。
八、第一三九師爲總預備隊,現時應以一團控置開封附近,歸本部直接指揮,主力將尉氏、朱仙鎮一帶剿匪任務完成後,卽移駐開封附近,並以一部位置中牟以北地區。
九、砲兵隊,爲砲兵第十七團第二營(欠第五連)及砲兵第十二團第三營(欠第七第八連),以主力位置於柳園口附近,並以有力一部配置於右翼河防守備地區,協同步兵阻遏敵人渡河。
十、依目前砲兵主力,應全部配備各渡口,不必另行控制,惟須準備隨時向毗鄰渡口機動使用,其陣地應善爲利用地形,竭力近接河岸,俾得對行渡河準備之敵,能施行有效之阻擊,尤其多築預備陣地及僞工事,以期能適應戰機及減少損害之要求。
三月中旬,津浦北段之敵,主力向臺兒莊進攻,一部向韓莊攻擊,豫北之敵陸續東移,我第一戰區自是以後,卽側重豫北地區之游擊戰,在「晉冀游擊戰」專章敘述。
迄四月底,戰事重心移至第五戰區方面,第一戰區之策應戰亦移於豫東及魯西方面,其所指揮之部隊,則適應當前情況,部署多有調整,除第九十五師以一團在焦博間地區,主力由孟津附近南渡向鄭州集中,及第六十八軍主力正向徐州前進外,其餘各部隊調動情形,概要如次: 一、豫北部隊
一、第五十三軍已令由汜水、孟津南渡,暫在鄭州附近整理。
二、第六十九軍全部已南渡黃河,依鐵路輸送至商邱,歸第五戰區指揮。
三、第七十七軍(欠第一三二師)刻仍在平陸、垣曲一帶,已令由茅津渡南渡,限五月二日以前,依鐵路輸送集結商邱。
四、第六十八軍之騎兵團,刻在津浦北段景縣以南一帶機動使用。
五、第九十一軍軍部及第一六六師活動於濟源、沁陽、孟縣一帶,原歸第五十三軍指揮刻在陽城一帶活動之第九十一師第二七三旅撥歸第九十一軍鄧軍長指揮。
六、新編第三十五師之一團,在溫縣、博愛、沁陽一帶活動,又第一九五師亦有一團正向焦博間地區活動,並令第一九五師派旅長一員指揮該團,協同第九十一軍作戰。
七、騎兵第四師,於四月二十日到達武安以北地區,一部向邢臺、內邱、向平漢線兩側地區活動,主力向邢臺、沙河間鐵路兩側地區活動。
八、其他各游擊部隊,張蔭梧部在林縣、陵川,以主力向淇縣、安陽間鐵路兩側地區活動,孫殿英部在陵川、林縣以北及安陽、沙河間鐵路兩側地區活動。
二、河防部隊
一、東考區指揮官第二十集團軍總司令商震,以第二十三師擔任大、小營至臨濮集(不含)間河防,並以一部守備鄆城;第一四一師擔任臨濮集(含)至朱莊(含)間河防,該師以第三旅擔任第一線河防守備,第四旅集結考城以西之張集附近。
二、蘭中區指揮官第三十九軍軍長劉和鼎,以第三十四師附騎兵第十四旅(欠兩連)擔任朱莊(含)至馬莊(不含)間河防,第五十六師附騎兵第十四旅之兩連擔任自馬莊(含)至楊橋(含)河防。
三、鄭汜及鞏洛兩區,除第九十一軍之第四十五師已由鄧縣到達洛陽附近控制外,餘無變動。
三、砲兵配置
一、東考區——第三十二軍砲兵團。
二、蘭中區——砲兵第十二團第三營及第五十六師砲兵營。
三、鄭汜區——砲兵第十二團第一營(欠一連)及砲兵第五團之第二連。
四、鞏洛區——砲兵第十七團第三營及砲兵第五團之第一、第三兩連(隨第九十一軍渡河作戰)。
五、砲兵第五團之第四、第五兩連,控置孟津、滬池一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