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史

第六十一冊 二十八年冬季攻勢四/五

附錄 襲取包頭之方法及成功後應有之處置

甲、攻城時及入城後注意之事項

一、接近城垣,應力求祕密,攻城時,須以錐形的重疊的縱深部署,由一點突入。

二、突入城垣後,先以一部健強迅捷之部隊,以掏心戰術(附後)直搗其高級司令部,破壞其通信設備,俘虜其指揮人員,使敵完全失去指揮效能。

三、抄襲敵軍司令部及小據點時,宜由民房連接處衝入,對據守房屋頑抗之敵,須用炸藥炸毀其牆壁,以行衝入,或用火攻亦可。

四、對城內各重要目標,如敵軍司令部、倉庫、通信機關各據點等,均須預先指定部隊擔任,以免入城案亂。

五、嚴格的遵守紀律,對民衆生命財產,須特別保護。

乙、成功後應有之處置

一、對重要鹵獲品,應早送出城外,其無法搬運者,則破壞之,焚燬之。

二、將各種軍事設備及其他重要建設等,應立即破壞之。

三、發動民衆拆除城牆。

四、在二十、二十一兩日,將各項處置完成,成功後,城內部隊應立即撤出城外,選地誘殲增援之敵。

丙、掏心戰術

掏心戰術,係對佔領據點(村落城鎮)之敵,將其外圍工事行局部之突破後,卽一意深入,抄襲其司令部,以期先行打碎敵之指揮機能,使敵發生慌亂後再擴張戰果,逐次用掏心戰術將各小據點之敵,分別予以殲滅,其作法如左: 一、接近敵之據點後,先利用晝間,對非攻擊點施行佯攻,對眞攻擊點先明確偵察,作周密之計晝及諸準備(砲兵射擊之測定,先頭衝入部隊與後續部隊及掩護部隊之區處,進入路之指示,記號之規定,及襲取敵高級司令部後之戰鬥等)。

二、突破點以選於敵火薄弱部,兩部隊接合部,及地形上易於衝入之方面爲宜,如據點外有多數碉堡,受敵之火力封鎖時,應用平射砲對其一碉施行破壞,以造成其交叉火力之空隙,如據點有城牆時,應用山砲以消滅其守兵,有外壕時,應攜帶超越器材等,務期一舉破壞而衝入之。

三、攻入據點後,我之兵力部署,應以連爲單位,取強大之縱深,以一部位於兩側,防備敵之逆襲,接近敵高級司令部後,若須破壞其交通設備,以火力封鎖四週之交通,以疾風迅雷之勢衝入司令部,俘虜其指揮人員,鹵獲其重要文件。

四、利用居民爲嚮導,焚燬其重要場所(如敵之倉庫、汽車、砲車場等)。

五、抄襲敵軍高級司令部及小據點時,宜由民房連接處衝入,對據守房屋頑抗之敵,須用火藥炸燬其牆壁,以行衝入,或用火攻,務要於最短時間,將敵全部消滅。

六、爲防敵之逆襲,衝入部隊之前進,須與兩側屋上掩護之部隊,同時併進。

七、衝入據點襲取司令部之擴張戰果,仍以掏心戰法爲主,分路向各小據點一齊攻擊,使敵各不相顧,呼應不靈,切忌包餡,要不顧殘敵,一意向各據點再衝,將敵完全消滅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