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冊 緬北及滇西之作戰四/五
第二項 松山之圍攻
民國三十三年六月四日至同年九月七日
參照插圖第三十三至三十四插表第十二第十三
民國三十三年六月四日,我第七十一軍之新編第二十八師主力及新編第三十九師之一部,在怒江右岸,於砲兵掩護下,向松山攻擊,連克臘猛、竹子坡、陰登山,各外圍陣地,是爲攻擊松山之初期,迄七月二日,由第八軍接替,繼續攻擊,先後使用兵力計六個步兵團又一個步兵營,一個砲兵團,四個砲兵營,對據點密佈之縱深陣地,逐步攻擊,費時兩月,經九次之激戰,卒於九月七日將松山完全佔領,此役我軍傷亡慘重,陣亡數較負傷數尤大,戰鬥中因兵員補充不及,致軍師直屬部隊,均直接參加戰鬥,步兵連中且有僅餘二名者,第一零三師之特務連,工兵連則傷亡殆盡,統計全役,我傷亡六千餘人,敵軍傷亡三千餘人。
第一目 松山附近之地形
松山雄踞怒江右岸,海拔五千三百公尺,高聳雲霄,俯瞰羣巒,周圍百里以內,均在其視界之下,樹木葱龍、雜草茂盛、深谷滿佈,其形勢甚爲險要,滇緬公路蜿蜒其間,爲保山至龍陵必經之走廊地帶,且襟帶怒江,扼滇西之門戶,該山周圍約三十餘公里,東面山勢急峻,傾斜約在八十度以上,懸崖絕壁,無法攀登,北有黃土坡、南有滾龍坡,均爲狹長起伏之崗嶺,西側陡峻,氣候爲亞熱帶性,因在北緯二十六度以上,且地勢高峻,故終年氣候尚屬涼爽宜人,夏季平均爲攝氏表二十六度,冬季亦在二十度左右,惟高山深谷、濃霧蔽天、故瘴氣甚大,五月至九月爲雨季,適值作戰時期,寒暑無序、晴雨不時,怒江低熱散流成霧,積聚峯巒峽谷間,通視行動均感困難,對作戰诸多影響,尤以砲兵觀測爲甚,一般無雨時,於下午二時以後,勉可實施步、砲之協同戰鬥。
第二目 作戰經過
參考插圖第三十四
民國三十一年春夏之交,我入緬遠征軍,自緬甸撤回滇西後,敵軍第五十六師團,卽乘機佔據騰衝及龍陵,同時以其第一一三聯隊主力,及師團野砲兵第三大隊約三千五百餘,進佔松山、大壎口、滾龍坡及馬鹿塘、陰登山、竹子坡一帶陣地,於此後一年餘之時間,曾以一個工兵聯隊,驅使民伕數千人,構築堅固之據點羣工事,各該工事,均以汽油桶,與直徑約四十至八十公分之木材及重疊鋼板數層所築成,積土均在三公尺以上,對輕重磅炸彈,均有抵抗能力。
民國三十三年六月四日,我第十一集團軍,繼第二十集團軍之後渡過怒江,其主力於十一日逼近龍陵城郊,此時該集團軍所屬之第七十一軍之新編第二十八師主力,已在砲兵第十團,及砲兵第七團混合營協力之下,攻佔太平街、臘猛街、竹子坡,十七日攻佔陰登山,至七月二日,因龍陵戰况緊急,該師調鎮安街待命,其攻擊松山任務,遂改由第八軍接替。
第八軍於七月二日,接替任務後,得知松山當面之情況如左:
一、已爲我佔領之陰登山山腹及山頂、雖有鐵條網設備,但縱深不大,且爲野戰築城,於山頂發現掘開式之掩蔽部一座,積土原約一·五公尺長約二十公尺,並有射擊設備。
二、敵軍所佔有之正面幅,右自黃土坡經松山、大壎口、至滾龍坡,長約四公里,其縱深由三百至六百公尺。
三、敵之指揮中樞,在大壎口後之大寨村落內。
第八軍基於上述情況判斷,敵之兵力至少爲一個大隊,甚或有一個聯隊之可能,敵之工事或有少數堡壘,但一般爲野戰築城,依據上項判斷,決心將敵陣地,分爲南北兩部於七月五日拂曉,以主力攻擊松山,以一部攻擊滾龍坡,期能一舉將敵壓迫於陣地外,捕捉而殲滅之,乃作攻擊部署如左: 一、第八十二師之第二四五團,於七月三日午前,以第三營推進至下臘猛附近,對陰登山公路(含)東側無名高地,及冷家寨北面無名高地,掩護榮譽第一師第三團之右側翼,該營在囘頭山(臘猛街西南)之警戒部隊,仍留服原任務。
二、榮譽第一師第三團(欠第三營,配屬戰防砲營,工兵加強連),指揮榮譽第二團之第三營,接替陰登山新編第二十八師之陣地警戒任務,限七月三日拂曉接替完畢,其主力於三日十五時完成對松山敵之攻擊準備。
三、新編第二十八師,及新編第三十九師第一一七團,於任務交接後,卽對大垭口、滾龍坡之敵,積極完成攻擊準備。
四、第七十一軍山砲第一連,及第五軍山砲第八連,卽歸本部直接指揮,在臘猛街西之五六零零高地,大董甕地區,佔領陣地,直協榮譽第三團,對松山之攻擊,惟觀測所應推至陰登山,限三日拂曉前,進入陣地,當日十二時前,完成射擊諸準備。
五、砲兵第十團胡團長,指揮砲兵第七團混合營,及第七十一軍之山砲第二營(欠一連),仍就原陣地
(怒江東岸加油站附近),於七月三日完成對松山敵陣地射擊諸準備,其觀測所應推進至陰登山,與榮譽第三團切取連絡。
六、各部隊完成攻擊準備後,待命行動。
同(二)日遠征軍長官部以午東未成全代電命第八十二師之第四十六團卽日渡江,接替新編第二十八師及新編第三十九師第一一七團任務,新編第二十八師及第一一七團,於交替完畢後歸建,至三日各部隊均已準備完畢,惟第二四六團迄攻擊開始時,接防猶未竣事,故未參與此次攻擊。 七月五日三時十五分,我砲兵按既定計劃,集中火力對目標施行破壞射擊,五時榮譽第三團主力,依砲兵射擊之戰果,向松山頂(子高地)及其北側高地敵軍陣地行果敢之突擊,至五時四十分,經先後確實攻佔,惟我各攻擊部隊,因受敵各方面集火射擊,且又無法隱蔽,致傷亡甚重,雖經一再增援,但仍無法立足,不得已乃退至松山頂直下方約百公尺處,構築工事固守,準備再興攻擊。
我第八軍檢討第一次攻擊失敗之原因,係受敵反斜面陣地及各地密林中之多數側防機能之火制,我砲兵旣無法予以破壞,步兵又難以尋覓與接近,故我榮譽第三團主力,雖佔領松山頂點數小時之久,仍未能發現敵堡壘所在位置,且松山地形複雜,步、砲協同不易,遂決心先攻破松山之兩翼,俾將正面縮小,爾後再行正面攻擊,經詳密偵察結果,以滾龍坡樹木較少,且核桃箐南側高地,可瞰制其全面,步、砲協同甚易,遂決心先攻擊滾龍坡,以主力由核桃箐南側指向乙高地,當卽下達命令,其要旨如左:
一、第八十二師第二四五團之第三營,應以一部兵力迂迴黃土坡敵之左側,以牽制吸引敵兵力於該方面。
二、榮譽第三團並指揮榮譽第二團之第三營仍包圍攻擊子高地。
三、第八十二師之第二四六團,應以一部攻擊大垭口、紅木樹之敵,以主力由小利刹、核桃箐之線,向滾龍坡甲、乙、丙、丁、戊、五高地攻擊而佔領之。
四、砲兵以主力破壞滾龍坡,以一部破壞松山敵陣地,爾後以一部制壓丑、寅、卯三高地之敵。
五、第五軍山砲兵第八連,配屬第二四六團,及第七十一軍山砲兵第一連各以一部火力,支援松山及滾龍坡之攻擊。
六、攻擊開始時間,爲七月七日十七時,俾於攻擊奏功後,利用暗夜鞏固其佔領地。
七日十七時。榮譽第三團主力,由子高地之山腹,利用砲火之掩護,於十九時,將該山頂佔領,但轉瞬間,敵火由四方向我攻擊部隊猛烈發射,致我無法擴張戰果,且傷亡重大,該團約一營兵力,於衝入敵陣後,至午夜僅有傷兵五名退回,餘壯烈殉國。此時榮譽第二團之第三營,向已高地攻擊,亦無進展,第八十二師第二四六團之一部,攻擊大壚口之敵陣地,奮勇攻佔堡壘三個,因受敵交叉火網射擊,無法據守,於拂曉前,退返原陣地,該團主力則於砲兵支援下,由桃箐紅、紅木樹向滾龍坡攻擊,首先進展頗爲便利,二十時卽佔領丙高地,繼又趁勢突入乙高地,但該陣地內之堡壘門,已爲敵軍封閉,故攻擊部隊無法突入堡壘,且受敵火力猛烈集注,而預備隊又爲敵火力遮斷,同時敵軍集結兵力二百餘人,向我分路逆襲,該團乃被迫退回原陣地。
同日下午,第八軍奉長官部是日二十二時代電,以第一零三師第三零七團車運惠通橋渡江,參加松山之圍攻,其主力於明(八)日夜可到達臘猛街集結待命。
此時第八軍所有彈藥,僅有零四五機彈二十六萬發,三零三機彈一萬四千四百發,木柄榴彈一千枚,復於第二次攻擊之經驗與教訓,及我軍當前狀況,乃作如左之決心及處置:
一、決於十二日五時,再興攻擊。
二、根據前兩次攻擊經驗,着第三零七團,於臘猛街附近,實施模擬教育二日,爾後移於核桃箐擔任主攻。
三、第七十一軍山砲第二營(欠一連),移於怒江右岸竹子坡附近佔領陣地,山砲第一連以兩門於陰登山佔領陣地,支援滾龍坡之戰鬥。
九日,我第八軍基於上述之決心,下達命令要旨如左:
二、第八十二師第二四五團之第三營爲右側支隊,由黃土坡以北向馬鹿塘迂迴攻擊,以吸引敵人之兵力於該方面。 二、榮譽第三團(欠一營),配屬榮譽第二團第三營,軍工兵營之破壞加強連,噴火器六班,爲右翼隊,仍任松山子高地之攻擊,以牽制該方面之敵。
三、第八十二師第二四六團,配屬噴火器兩班,爲中央隊,於十一日拂曉攻擊大垭口,及滾龍坡之敵,其左翼小利刹以西之正面,移交第三零七團,並置重點於左翼,以協助左翼隊之攻擊。
四、第三零七團(欠第一營)配屬第五軍山砲第八連(欠一排),軍戰防砲第三連之一排,第八十二師工兵排,噴火器四排,爲左翼隊,由小利刹、核桃箐之線攻佔滾龍坡乙、丙、丁三高地。
五、第八十二師王副師長,統一指揮中央隊及左翼隊。
六、砲兵第十團及配屬砲兵第七團之混合營,仍在怒江東岸陣地,主對滾龍坡,一部對松山行攻擊準備射擊兩小時。
七、第七一軍砲兵第二營(欠一連),配屬該軍山砲第一連,及第五軍山砲第八連之各一排,主對滾龍坡乙、丙、丁三高地,一部支援右翼,對松山之攻擊,其第一連之一排,於陰登山佔領陣地,側射滾龍坡之敵,以支援滾龍坡之攻擊。
八、第三零七團第一營爲預備隊,仍位置於臘猛街。
十日於攻擊準備期間,以平夏方面有敵數千餘竄擾,該軍奉調第七十一軍山砲第一連,配屬新編第二十八師前往截擊。
十一日十五時,我軍先以砲兵向松山反復射擊,並於陰登山發動小規模之步兵攻擊,此時敵軍集於已高地凹地壕內,爲我步兵突入,以手榴彈殺十人,十二日五時,砲兵羣依預定計劃,以猛烈砲火集注於松山及滾龍坡之乙、丙、丁三高地,轟擊二小時後,敵有掩蓋之交通壕與散兵壕,已大部顯露,七時許榮譽第三團於砲兵轉移射擊之瞬間,向松山之敵攻擊,當進至距敵陣地五十公尺處,受敵由松山之西北側及南側之側防火力阻礙,敵軍更於密林叢荊中,以機槍行三發至五發之點射,致無法確知其位置,雖一再以砲火制壓,終無效果,該團乃陷於苦境。其左翼榮譽第二團之第三營,奮勇突進,佔領敵散兵壕,進展約五十餘公尺,第二四六團向大亞口、紅木樹甲高地之線攻擊,亦無進展,滾龍坡方面之敵,於我第三零七團接近至丙、丁高地約五十公尺時,開始對我猛烈射擊,該團右翼進攻丁高地時,受丙高地反斜面山麓側防機能之斜射,及乙高地敵火之集注,傷亡過半,其左翼雖蒙重大損害,攻佔丙高地之稜線,但亦不能解除右翼之痛苦,激戰至黃昏雖敵之逆襲二度受挫,但因天晚砲兵支協失效,且敵正向我作第三次逆襲,我以彈藥告絕,不得已仍退回原陣地,此次攻擊我兵員傷亡約一營半。 我第八軍檢討第三次攻擊之結果,以我步兵攻擊猛勇,砲兵支援亦確實,惟彈藥告絕,致功虧一簣,塹壕消除此次已大收效果,我第三零七團,攻佔丙高地時。未受敵從我背後之射擊,並能挫敵逆襲而佔領一日之久,但砲兵之攻擊準備射擊,未能澈底破壞敵工事,尤對其重要堡壘破壞甚微,以致敵仍能在堡壘內頑強抵抗,從知砲兵行面積之破壞,仍難達預期之效果,應採取單砲之精密射擊,行點的破壞較爲有效,故凡對敵之堡壘之攻擊,應先依地形及敵方陣地判斷,其側方機能,及重掩蔽部所在,再指定單砲行澈底之破壞射擊,以軟化其堅固堡壘,並依此檢討,作如左之部署:
一、於滾龍坡西北五三八零高地,配置山砲二門,專負破壞滾龍坡各高地,及各西南斜面上敵工事。
二、滾龍坡北面之陰登山,配置山砲二門,專破壞滾龍坡各高地北向斜面之工事。
三、竹子坡附近配置山砲八門,專破壞滾龍坡各高地向東南斜面之工事。
四、砲兵第七團之混合營,以一○五榴彈砲四門,於臘猛街附近佔領陣地,專破壞滾龍坡山砲兵不能破壞之死角工事。
五、步兵攻擊時,再行火力分配,以支援其攻擊。
六、使步兵接敵運動及避敵側防機能之損害,應以交通壕之端末作業法,行近迫作業,務以交通壕之端末接近敵陣於三十公尺內。
七、各第一線連,最少須完成兩條便於末端與敵陣地平行掘成之散兵壕,以爲爾後突擊之發起點,爲避免擲榴彈之損害,應逐段加以掩蓋,尤於末端及突擊發起點之散兵壕不可缺少。
八、右翼隊(榮譽第三團(欠一營)及榮譽第二團之第三營)應將陰登山守備任務,移交中央隊,該隊向左翼強力襲擊已高地,以破壞向松山子高地之側防機能,其主力俟側防機能破壞之瞬間,一舉突佔子高地,但對右方敵之側防機能,須配屬戰防砲二門破壞之。
九、中央隊(第二四六團)以一部接替陰登山之守備,主力突擊庚高地而確保之以切斷大垭口至滾龍坡間之聯絡,使左翼隊之攻擊容易。
十、左翼隊(第三零七團)仍突擊乙、丙、丁三高地而確保之,第三零七團第一營卽歸還建制。
此時,第一零三師(欠第三零七團及第三零九團)已由瀰渡車運惠通橋歸建,約於十七日可到達,該軍遂預定以第三零八團之一營,進至核桃箐附近,爲左翼隊之預備隊,第一零三師之其餘部隊,則集結於大董甕及其以南地區,爲軍預備隊,軍指揮所卽移駐竹子坡五六零零高地。
十三日,各部隊開始準備,並調整砲兵部署,至七月十七日彈藥之屯備,已及半數,十八日下達攻擊命令後,因連日天雨霧濃,氣候惡劣,步、砲協同較爲困難,致難發揮統合戰力,不得已,將攻擊開始時間順延,至二十三日十時,天氣開朗,我砲兵卽依預定計劃,行破壞射擊,十一時許敵機兩批共十三架,先後於敵陣地投擲供應品,並向我地面部隊掃射及轟炸,但我軍無損失。十四時,我砲兵對松山及滾龍坡各高地之主要目標,所施行之破壞射擊,已獲相當戰果,該軍卽命砲兵火力轉移,步兵乃乘機開始突擊,我右翼隊之榮譽第二團第三營,突擊已高地,因受松山之瞰制,攻擊終日仍無成果,致主力未能斷行攻擊,中央隊主力於砲兵轉移火力之瞬間,一舉突入庚高地,迅卽修改所得陣地固守,並以一部推進於大垭口南約二百公尺之公路旁警戒,當夜敵集結兵力約百餘人,由大垭口及已高地方向反撲四次,均經我軍擊退,敵遺屍三十餘具,左翼隊亦於砲火轉移之瞬間,向滾龍坡丙、丁高地施行突擊,激戰二十分鐘,卽佔領各該高地之大部份,並續向乙、戊高地進擊,當接近頂點時,受敵堡壘中之火力集注,及左側谷地之敵機槍側射,致傷亡甚重,未能奏功。十五時許,敵乘大雨濃霧,不斷逆襲,該團戰鬥乃陷於苦境,幸我第三零八團第三營,適時加入戰鬥,乃將反撲之敵擊退,始確實佔領丙、丁兩高地。十七時許,我中央隊亦將庚高地佔領,此後卽於各該地區與敵對峙。 二十四日,右翼隊方面無變化,中央隊及左翼隊方面,敵軍利用濃霧,向我佔領之丙、丁、庚三高地不斷突襲,經我痛擊,敵未獲逞,並在庚高地附近遺屍二十餘具。二十五日拂曉,我中央隊之一部,進出於已高地右下方公路時,與敵小部隊遭遇,經我擊斃二十餘名,此時第八十二師第二四五團主力,奉命調怒江西岸歸第八軍使用,二十八日,可集結臘猛街附近,第一零三師之第三零八團主力,亦已集結完畢。
檢討此次我軍攻擊,雖收獲甚大,惜受天候之限制,未能擴張戰果,將滾龍坡之敵肅清,砲兵對乙高地堡壘之破壞,雖能直接命中,然未收破壞之效果,故今後應將山砲推進至最近距離,以多數之彈藥集注於一點,藉以逐次增大破壞效果,迫敵蝟集於堅固堡壘或重掩蔽部內,然後使步兵力求接近敵陣,將敵封鎖於其中,再以工兵爆破,或以噴火器燒斃之,方爲殲敵最有效之辦法。
二十五日,我第八軍基於以上之狀況,及作戰檢討之得失當下達第五次攻擊命令,其要旨如左:
一、松山滾龍坡地區之敵,經我四次圍攻,傷亡慘重,我已佔領庚、丁、丙諸高地,軍決於二十九日再
行第五次之圍攻,務能一舉佔領松山之子、已、己、甲、乙高地,逐次將敵壓迫於大垭口,及其以北地區而殲滅之。
二、右側支隊,仍服行前任務,惟須卽派一加強連,潛伏於大垭口北側,以火力阻絕大垭口附近之交通,襲奪其空軍供應,並相機進襲敵之指揮中樞。
三、右翼隊應卽完成再攻松山之準備,於二十九日向當面之敵攻擊,務能佔領子高地,惟應抽出戰防砲兩門,交左翼隊使用。
四、中央隊應卽將陰登山守備任務,交由甫經開到之第八十二師第二四五團之先頭營接替,於二十九日,集結優勢兵力突擊辛、己高地,並協助左側支隊,攻略己高地而確保之,第二四五團附屬該地區隊之步兵一連,應卽歸還建制。
五、第一零三師(欠第三零九團)配屬山砲兵第五連之一門,戰防砲兩門,及軍工兵營噴火器兩班,爲左翼隊,應於二十八日對乙、戊高地先行砲擊,澈底破壞後,再於二十九日攻擊乙、戊、甲高地,務能於當日肅清而確實佔領之。
第三零七團主力,應編成左側支隊,於二十九日迂迴攻擊己、甲高地,以使中央隊及左翼隊之攻擊容易。
六、原左側支隊卽行撤消。
七、右翼隊及中央隊,由第八十二師王副師長統一指揮。
八、攻擊開始時機,另以電話下達,惟須於二十九日九時以前,完成攻擊準備。
九、第一線各隊留置於旣得陣地內之兵力,應以重機槍連固守之,並將其步兵盡量抽出擔任突擊。
十、砲兵之任務如左:
(一)遠戰砲兵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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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日,破壞午、未兩高地之工事及敵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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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日,制壓未高地敵軍及敵砲兵。
(二)直協砲兵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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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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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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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日任滾龍坡敵後方之交通阻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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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日支援已點攻略。
十一、預備隊(第二四五團(欠第三營及步兵一連)),應卽以步兵一營(欠一連),接替第二四六團彭營,在陰登山之守備任務,堅強固守之,限二十八日拂曉,接替完畢,其主力應控置於臘猛街附近。
二十六日晨,左翼隊開始以交通壕之端末作業方法,逐步前進,清掃丙、丁高地反斜面之敵,惟敵寸土必爭,清掃工作甚爲艱苦,中央隊亦以近迫作業,逐漸向已高地清掃,十三時,敵機十二架臨空掃射,我第一線部隊,並投下供應品十八包,經我防空部隊擊落九八式驅逐機一架。
二十七日至三十日天雨,步、砲協同困難,我未行大規模之攻擊,但仍利用天候開朗之瞬間,繼續破壞敵工事,並利用交通壕之端末作業,及單砲封鎖法,逐步迫近敵人,三十日夜,我第三零八團之一部,襲入戊高地,斃敵數十名。
八月一日,我左翼隊之第三零八團,將敵壓迫於乙高地之大堡壘後,至十六時三十分,我步兵一舉躍進,距敵約二十公尺附近掩護噴火器以濃烈火焰,向敵堡壘之射擊孔注射,將敵全數焚斃,我亦傷亡二十餘人,久攻不克之乙高地,至是乃得佔領,此時該師之左翼,亦迫近壬高地西側各地,並將敵水源破壞,中央隊亦報告對已高地端末作業之突擊,已準備完善。
二日十三時後,天候漸次開朗,各部隊依照七月二十五日之命令,於十四時向指定目標開始突擊,砲兵火力先集注於甲、巳兩高地,後移火於未及甲、乙高地間之無名高地,我中央隊卽利用此砲火轉移之瞬間,於十五分鐘內躍入巳高地,佔領敵前半部陣地,惟敵仍頑強據守後半部陣地,拚死不退,我陰登山直協砲兵,不顧我部隊之損害,仍向頑敵痛擊,我第二四六團遂乘勢佔領巳高地三分之二。此時,我左翼隊第一零三師之第三零八團第一營,亦直協砲兵制壓敵側防機能之瞬間,以一部肅清丁高地反斜面之敵,主力向甲高地之堡壘包圍猛攻,並以噴火器向敵軍之堡壘羣及掩護部放射,敵之地下倉庫發生大火,該營於是乘勢突佔甲高地之頂點,旋有殘敵百餘名,以密集隊形向第三零八團兩度逆襲,但均被擊退,而甲高地之殘敵,至十七時許,亦已被我完成肅清。此際第三零七團所編成之左側支隊,已進佔甲高地北端,並以火力威脅已高地之側背,中央隊之第二四六團,亦將已高地完全佔領。至是滾龍坡據點之堅固堡壘,已完全爲第八軍主力所攻佔。 我第八軍檢討第五次攻擊經過,其所獲戰果及經驗如左:
一、自七月三十日至八月三月,於不良天候鏖戰五日,將滾龍坡之敵,完全肅清,除砲擊埋於地下及焚燒者不計外,敵於甲堡壘附近遺屍共六十八具,內有少准尉三員,獲敵大小砲五門,重機槍一挺,輕機槍四挺,高射機槍一挺,及步槍二十餘枝。
二、此次攻擊之經驗,對堅固堡壘羣式之據點攻擊,在當時之裝備下,其要領概可確定如左:
(一)攻擊重點之選定,仍應依一般原則選定其突出部。
(二)對敵堡壘羣行逐次攻略法,如木匠之拔釘,應一一取出,切忌性急行一舉攻略。
(三)先以砲兵軟化敵之陣地,使其大半變爲野戰之輕易陣地,爾後再依砲火之轟擊,迫敵於其重掩蔽部及堅固堡壘內。
四步兵依交通壕之端末作業法,近迫敵人,至三十公尺附近,俾於攻擊前進期間,使敵側防失效,爾後利用砲兵停止之瞬間,一躍而進至最近距離,封鎖敵人於重掩蔽部、及大堡壘內,再以火箭筒轟開孔隙,最後用火焰放射器,注射於其中而焚燒之,或以工兵爆破之。
五火箭筒噴火器及爆破工兵之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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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種武器依攻擊部署,應控置於連或營之預備隊中不可過早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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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步兵已將敵封鎖後,指示其攻擊目標,轟擊或注射火焰於敵堡壘之部位,對進入道路,射擊位置,及退出道路等,均須確實,但不可躊躇。
突擊之步兵,於佔領敵陣地後,應注意清掃,凡有可疑之處,如交通壕或散兵壕中之單人,雙人之小掩蔽部,可以隱蔽敵人之位置,均應先將手榴彈投入轟炸,然後再行搜索通過,因此應將攻擊部隊分爲三波,第一波爲突擊組,擔任敵陣地之突擊,一往直前,佔領敵最高點及稜線上,而固守之;第二波爲掃蕩組,於突擊組之直後跟進,以掃清突擊組後方敵工事內之敵;第三波爲預備隊,攜行構築工事之材料(如支柱橫材及掩蓋材),俟突擊組成功,卽於其附近先完成重武器之掩體,以防敵之逆襲、及擲彈筒之損害,如可能,更應攜行障礙物材料,於黃昏前,將障礙物設置完竣,防敵於夜間反攻。
(七)佔領高地,主在佔領頂點及稜線,切禁突進於反斜面,致招無謂之損失。
對反斜面之敵肅清,應於計畫行之,務應避免血氣之勇,冒然突下。
我第八軍依上述檢討經驗,作如左之處置,再興第六次攻擊。
一、對松山之子高地,決心以抗道顛覆而佔領之,於八月三日開始準備爆破工作,由軍工兵營與榮譽第一師第二團共同擔任之。
二、軍於子高地未爆破前,先攻略已、辰、午、未高地及大寨,完成圍攻松山之有利態勢。
(一)榮譽第二團第三營準備攻擊已、辰兩高地。
(二)第二四六團將已佔領之地域,移交第一零三師後,卽轉移於陰登山、馮家坡之線,準備攻擊午、未兩高地。
(三)第一零三師(欠第三零九團)卽繼續肅清大垭口及壬、癸高地之敵,向公路附近進出,以便圍攻大寨。
八月三日,我各部隊開始作攻擊準備之同時,我砲兵亦開始軟化已、辰、午、未高地敵陣地,至六日已達預期之成果,七日十三時,我開始攻擊,右翼隊以牽制之目的佯動,前進十餘公尺,中央隊之右翼榮譽第二團第三營主力,突入已高地敵陣內,與敵發生慘烈肉搏戰,達二小時之久,屍體平壕,厥狀至慘,卒佔領敵陣地前半部,但敵仍堅守後半部,拚死不退,至黃昏敵我相距十公尺,成膠着狀態。此時,該營之一部對辰高地攻擊,被敵拒止於陣地前,第二四六團之第一營,利用端末接近午高地,於距敵百公尺處,突遭辰高地敵之側射,傷亡慘重,謝夢熊營長壯烈成仁,旋雖一再以砲火誘導,期其再興攻擊,終無效果。迄黃昏,該營僅餘官兵八員退回,其第二營於同日突入未高地,惟該營自庚高地攻擊後,兵力僅餘五十餘員名,至十五時許,敵由午、未高地左側向該營包圍反攻,此期間雖曾令第三零八團派兵一連,前往救援,惜未能及時到達,致該營官兵又復傷亡過半,迄黃昏乃突圍退出,僅餘官兵十餘員名,左翼隊之第一零三師第三零八團,向辛高地極力推進,端末作業,擊毀敵坦克車一輛,並將殘敵肅清,第三零七團利用對壕作業,迫近敵陣,卽以手榴彈向敵陣地猛烈投擲,至十一時五十分,完全佔領壬高地,旋於繼續前進中,因遭辛高地敵隱伏之側防火力阻止,致無法前進。
第八軍自七月二日,接替圍攻松山任務,雖先後發動攻擊六次,攻克滾龍坡各高地、及大垭口附近之一小部,但兵員損失甚爲慘重,乃呈請遠征軍長官部,調守備保山機場之榮譽第一師第三團之第三營、及第一零三師之第三零九團歸建參戰,經奉准車運松山。
八月七日夜,我第八軍下達第七次攻擊命令,其要旨如左:
一、榮譽第一師第三團(欠一營)、及軍直屬工兵營,應加緊抗道爆破作業,盡可能縮短完成時間。
二、第二四六團幹部傷亡殆盡,卽行撤出戰場,於大董甕附近整編爲一加強連,由營長一員率領進至敵後之橫墻附近,右連繫第三零七團之左翼、左連繫第二四五團第三營之右翼,封鎖敵人於松山附近,並相機對敵襲擾。
三、第二四五團(欠第三營)指揮榮譽第一師第二團之第三營、除確保旣得陣地外,並向辰、午、未高地間之無名高地,利用交通壕之端末作業,力求接近,準備爾後之攻擊,第一零三師之第三零八團,卽肅清大垭口之敵,並努力攻佔未高地,第三零七團應卽攻擊癸高地,並突擊大寨,俾縮小包圍圈,以便爾後之作戰有利。
八日晨,我第一零三師之第三零八團、將未、辛高地鞍部附近之敵完全肅清,十三時,以主力由未高地東斜面攻擊未高地,激戰至黃昏,因兵力不足,雖經砲火猛烈支援,仍僅進展至未高地稜線下十餘公尺處,因無力再攻,乃就進展之位置構築工事固守,第三零七團向癸高地攻擊,但受未高地西斜面及癸高地西北方敵側防機能之瞰射,雖經一度佔領癸高地,但仍無法固守,乃退回原陣地。
九日,全線無進展,十日,第三零七團利用端末作業,接近敵陣,一舉攻佔癸高地,至是敵軍之滾龍坡與松山連接之喉部地區,已完全爲我第一零三師之火力所控制,頑敵雖終宵反擊,但均被擊退。
十一日午夜,我第三零七團戰士五名,乘隙衝入大寨之敵軍聯隊司令部,以手榴彈擊斃正在會議之敵酋數名,並奪獲敵第一一三聯隊(龍六七三四部隊)關防一顆,安全返防。
十二日,敵機九架臨空,投下供應品七包,均落於大垭口北側,黃昏經我派隊前往破壞,與敵激戰二小時,翌日午,未高地間之無名高地附近之敵軍彈藥庫一座,爲我砲火擊中起大火燃燒,敵拚死搶救未果,至十七日,榮譽第一師第三團之第三營,已由保山到達臘猛街,歸還建制。
十八日,我第八軍據榮譽第三團報稱,對子高地之抗道爆破作業,及裝填炸藥工作,均可於十九日午夜全部完工,較預定時限提早兩日,該軍乃決心不待第三零九團之到達,開始爆發破子高地,遂於十九日下達命令,其要旨如左: 一、榮譽第一師第三團,配屬戰防砲兩門,及噴火器兩部,應卽開始破壞敵之側防機能,以一部守備雙尖峯,以警戒軍之右翼,主力應於爆炸之瞬間,迅卽佔領子高地。
二、榮譽第二團之第三營,應確保已高地已佔領之一部。
三、第二四五團應以一部守備陰登山及馮家坡,主力於子高地爆破之瞬間,突擊已高地後半部及辰高地
四、第一零三師之第三零八團,於爆破之瞬間,突擊未高地稜線,而確保之,第三零七團配屬戰防砲四門,及噴火器兩部,應努力攻擊大寨。
五、山砲兵第五連及第八連,直協第一零三師之攻擊。
六、第八十二師王副師長督導右翼隊及中央隊之戰鬥。
七、砲兵第十團及砲兵第七團之混合營主力,於二十日在爆破之瞬間,卽開始制壓丑、寅、卯高地之敵,山砲兵第四連之二門、及軍直屬山砲第二連(欠一門),於竹子坡佔領陣地,二十日拂曉開始射擊,破壞已高地後半部之敵陣、及辰高地,俟子高地爆破後,山砲第二連卽於辰高地行彈幕誘導,山砲兵第四連(欠二門)卽制壓午高地之敵,一五五榴彈砲,於二十日拂曉,向未高地行破壞射擊。
二十日拂曉,全線開始活動,榮譽第一師第三團以吸引多數敵於子高地之目的,向該地猛攻,衆目注視子高地,以待好音,九時十五分,該團攻擊部隊甫撤出爆破威力圈外,突見黑煙百丈,自子高地峯頂衝入雲霄,但爆音甚小,旋重砲直轟其後,竹子坡砲兵第二連亦向辰高地行彈幕誘導射擊,九時三十分,榮譽第三團主力,已活躍於子高地峯頂,激戰一小時,將反斜面之敵擊潰,生俘敵兵五名,第二四五團於爆破之瞬間,開始攻擊已、辰兩高地,但爲敵交叉火力所阻,經我砲兵制壓仍無效果,致該團步兵傷亡殆盡,第三零八團激戰至十二時,將未高地完全佔領,續向大寨進攻,但因傾斜甚急,仰攻不易,並受敵側防火力所阻,僅佔領辛、未高地間之砲彈庫一座,入夜想向子高地強襲,激戰終夜,曾一度陷於混戰,至翌(二十一)日拂曉時,我軍增援圍殲,始將敵擊潰,敵遺屍十七具(內有指揮官屍身一具)。 此次我軍實施以三噸黃色藥之大爆破,尚爲首次嘗試,原期能將子高地頂完全破壞,但結果僅爆開兩大漏斗孔,其原因卽其氣體發展之方向,專向較鬆之處突出也。
過去我軍對子高地之攻擊,因對敵陣地設備不明,故均告失敗,迨該地攻佔後,於敵文件中獲得其防禦配備要圖,始知敵於子高地頂之四週,構成圓形陣地,全有堅固掩蓋,開小槍眼,不但向四週有射擊設備,而且向頂上方亦有射擊孔,其堅固之大掩蔽部及堡壘,雖重砲兵亦不能將其破壞。
二十一日,我第三零七團,繼續向大寨攻擊,經激戰後,佔領大寨外圍堡壘五座,及彈藥庫二座,同日遠征軍長官部,電該軍對攻克松山之子、未兩高地,備致嘉獎,並鼓勵其於二十六日前將松山完全克復。是夜十二時,敵復向子高地逆襲,榮譽第三團之第三營營長以下傷亡殆盡,至二十二日拂曉已演成混戰狀態,八時許,榮譽第三團趙團長集結僅存之官兵五十餘人,親率反攻,激戰至九時許,殘敵不支,向反斜面紛紛敗退,我於十時許再恢復原陣地,在未經破壞之大掩蔽部內,仍有我軍連長一員及士兵十二名,依然據守掩蔽部,外堆積敵屍二十餘具,陣地內有敵我士兵相抱而死者計二十二對,均滿佈壕內之反斜面上,肢離體解,腸肺狼藉,青山碧血壯烈空前,而該團之戰力,至是亦消失殆盡矣。
二十四日,第一零三師之第三零九團,已由雲南驛到達臘猛街附近地區,該軍利用子高地攻克之成果,繼續向敵攻擊,擬將敵軍分別包圍於大寨、及黃土坡而殲滅之,當卽作如下之處置。 一、榮譽第三團應卽確保旣佔領之地域,但於第三零九團攻擊時,應盡量以火力支援。
二、第三零九團,以一連爲該師之預備隊,以一連推進至陰登山爲軍預備隊,其餘主力應由子高地右側,指向丑、寅、卯三高地、及黃土坡五號高地攻擊而佔領之。
三、第二四五團,應抽集兵力,肅清巳高地之敵,榮譽第二團之第三營仍確保巳高地。
四、第三零八團應向午、未高地間之無名高地攻擊而佔領之,第三零七團仍繼續向大寨攻擊。
五、原配屬戰防砲以二門推進於子高地南側,破壞巳、辰、午高地敵之堡壘,榮譽第三團之山砲及戰防砲各一門,改屬第三零九團指揮(攻擊開始日期未定)。
二十六日,第八軍參謀長,率各級部隊長,親至子高地對敵情地形作綿密之偵察,並面示機宜後,將第三零九團主力推進至子高地北側,完成攻擊準備,次日午,遠征軍長官部因松山久攻不下,甚爲焦慮,特派參謀處長,及兵站總監,至第八軍部會商,並解決攻擊及彈藥上之困難。
二十八日,第三零九團以兵力一排,向丑高地威力搜索,十一時許,迫近該高地,及其北側之無名高地,突入敵軍壕內格殺敵軍七名,當將丑高地佔領,十三時許,敵機八架,飛臨黃土坡上空,投供應品八包後逸去。
二十九日拂曉,第三零九團之第三營,於丑高地就攻擊準備位置,第三零七團及第三零八團,亦於未高地,亘小松林之線就攻擊準備位置,十時許,直協砲兵及配屬砲兵,集中火力向寅高地及大寨射擊,十二時許,第三零九團之第三營,在砲火掩護下,開始猛攻,因該陣地形勢險要,爲松山全陣地之鎖鑰部,敵置重兵固守,但我攻擊部隊仍不顧一切犧牲,冒濃密火網猛烈進攻,卒於十六時許不惜重大傷亡,將寅高地克復,殲敵百餘人,同日第三零八團策應第三零九團,向未高地頂峯攻擊,將頑敵擊破,完全佔領該地,第三零七團,向大寨攻擊,亦略有進展,惟寅高地及斜面之掩蔽部內,敵軍頑抗甚烈,我傷亡二百餘人(以刀傷最多),第三零九團之第三營營長黃人偉兩度負傷,誓死不退,士氣更爲奮發,因之屢挫敵鋒,陣地卒賴穩固。 八月三十日拂曉後,我軍因兵力損失過重,乃重新調整部署,並作如下之處置。
一、軍工兵營主力,卽接替榮譽第三團子高地之守備任務,榮譽第三團,負責完全肅清寅高地南半部,及卯高地之敵。
二、第三零九團應卽將部隊整頓後,除固守旣得黃土坡之第五號高地及寅高地外,並向第四號高地攻擊而佔領之。
三、新到之工兵第十五團之一連,應擔任榮譽第三團工事材料之搬運及工事構築。
四、配屬第三零九團之山砲兵,應以一門推進於子高地頂,支援第三團之戰鬥。
五、陰登山之砲兵,應以全力支援榮譽第三團之戰鬥,並破壞寅高地南端之大堡壘。
六、竹子坡之砲兵,亦應以全力協助榮譽第三團之戰鬥。
是日天候不良,榮譽第三團將子高地防務移交後,於十三時十五分開始攻擊,激戰兩小時,將寅高地稜線以東地區佔領,敵據守殘破之堡壘頑抗,該團卽以噴火器向敵注射,殘敵被迫向王家水井敗退,中途爲我第三零七團以火力截擊,斃敵三十餘名,至黃昏時,復發現寅高地西側,有大掩蔽部三座,榮譽第三團乃以噴火器及炸藥,向各掩蔽部進攻,經予完全轟毀,並於掩蔽部內,各發現敵屍三十餘具。
三十一日,第三零九團於十四時三十分,向黃土坡之第四號高地攻擊,至十七時,將該高地佔領,榮譽第三團派兵清掃午、已高地、及子、丑高地開各地內潛伏之敵,除數名逃逸外,餘均被擊斃,至是松山與陰登山間之往來,始告暢通。
九月一日,第三零九團由黃土坡第四號高地,續向第三號高地攻擊,惟以進出密林,到處爲敵狙擊,不得已乃伐木而進,致傷亡頗大,進展緩慢,工作終日,僅能前進二百餘尺。此時第二四五團當面之辰,午兩高地,已形成孤立,我第八軍乃以榮譽第二團之第三營,向辰高地攻擊,第二四五團超越向午高地攻擊,榮譽第三團更抽兵任谷地中之清掃,十一時,直協砲兵向各該目標行破壞射擊,十三時,步兵開始攻擊,至十四時十分,先後攻佔辰、午兩高地,十七時許,谷地內之敵亦告完全肅清,惟午高地之反斜面,有大掩蔽部一座,經以噴火器噴射,殘敵十餘人,被迫由掩蔽部內衝出,但均被我一一射殺,此時,第三零八團,亦將午、未間無名高地北部完全肅清,至是大寨之敵,已成釜底游魂矣,十四時四十五分,敵機九架飛臨黃土坡北端,投下供應品七包後逸去。
九月二日,竹子坡軍指揮所,推進至子高地、山砲兵第四連推進至公路路標七七四公里附近,佔領陣地,支援黃土坡之攻擊,第五連進至滾龍坡已高地,歸第一零三師指揮,第三零九團因攻擊黃土坡傷亡甚大,該軍乃將陰登山控置之預備隊一連(約四十八人),歸該團建制,十時許,該團續向第三號高地攻擊,仍爲敵猛烈火力所阻,無法前進,乃改由雙尖峯仰攻,攀登急峻之斜面時,因受敵之側射火力集注,傷亡過半,至相距約五十公尺處,陷於膠着狀態。同日我榮譽第三團、榮譽第二團之第三營、第二四五團、第三零八團、及第三零七團等部隊,協同圍攻大寨殘敵、頑敵抵抗甚烈,至十三時許,遠征軍衛長官以電話嚴令該軍,其大意如左:
一、松山殘餘之敵爲數甚少。
二、目前全局成敗,轉捩全在松山。
三、限該軍長於本二日將松山及大寨之敵全部肅清,不得藉口先後及顧慮任何犧牲。
該軍卽以電話轉令各部隊遵照,於是各部官兵無不奮勇搏鬥,激戰至黃昏,第三零九團攻佔黃土坡大堡壘一座,大寨亦完全佔領,次日清掃戰場,敵軍遺屍不下三百具。 第八軍於二日,將大寨攻佔後,當日晚卽作如左之處置。
一、榮譽第三團、配屬榮譽第二團之第三營,卽移至第三零九團之右,於三日拂曉時,攻擊黃土坡第一、第二號高地。
二、第三零九團,以全力攻佔第三號高地。
三、寅高地及第四號、第五號高地,由第二四五團接替守備。
四、第三零八團以主力肅清大寨之殘敵,以一部協力第三零七團之攻擊。
五、第三零七團,配屬第二四六團之加強連,攻佔王家水井後,爾後向馬鹿塘進出。
六、軍搜索營及特務營之各一連,推進於松山,爲軍預備隊。
九月三日拂曉後,榮譽第三團及營譽第二團之第三營,已到達指定位置,隨卽向第一號、第二號高地攻擊,第三零九團亦向第三號高地猛攻,激戰至十三時,第三號高地最東端之堡壘一座,爲我攻佔,黃昏時,該團與榮譽第三團,均與敵陷於膠着狀態,第三零七團,於二日入夜後,轉向王家水井攻擊,激戰至是(三)日黃昏,佔領王家水井邊緣家屋一座。
四日拂曉後,榮譽第三團,續向第一號、第二號高地猛攻,前仆後繼,衝殺慘烈,至十一時許,攻佔第二號高地、及其東端堡壘一座,此時,攻擊第一號高地之士兵,僅餘十八名,攻佔第二號高地之士兵,僅餘六名,致無法擴張戰果,第三零九團於十二時許恢復第三號高地之堡壘一座,團長負重傷不退,激戰至黃昏,續攻陷第三號高地堡壘兩座,是夜敵約百餘人向第三號高地我佔領之堡壘猛撲,一時陷於混戰,我各部隊聞訊,咸同仇敵愾,自動奮勇馳援,榮譽第三團團長親率雜兵持衝鋒槍,突入第三號高地。同日十時許,我第三零七團突襲佔領王家水井堡壘兩座,旋該團團長親率其預備隊之工兵連、及搜索連,猛攻王家水井,勇往直前,所向披靡,五日拂曉,補充第一團王團長、及第三零七團程團長負傷奮戰不已,卒將王家水井、及第三號高地攻克,兩處之敵遺屍不下百五十具,並鹵獲武器甚多,此時第三零九團僅餘官兵二十餘人,第二四六團僅餘八人,工兵連及搜索連則傷亡殆盡,無法擴張戰果,該軍乃電呈遠征軍長官部,請調怒江東岸守備之第八十二師、第二四四團之一營,參加戰鬥,經奉准後該營卽於五日渡江,六日到達松山待命。 五日,第二四五團奉命將松山守備任務,移交工兵營及特務營接替後,卽指揮搜索營第一連,由寅高地之反斜面,經第四號、第五號高地,向第三號高地清掃前進,入夜後攻佔第四號高地西北端之反斜面下堡壘一座,惟再搜索前進時,被敵猛烈火力所阻,第三零八團,於同日晨,越過王家水井、與第二四五團密切協同,沿公路兩側,向馬鹿塘搜索前進時,受斷崖山谷間潛伏之敵阻擊,前哨雖已進至距馬鹿塘三百公尺處,但該團主力已爲第三號高地之側射所阻。
六日第二四五團,仍向前施行嚴密搜索,發現第三號與第四號高地間,有堡壘一座,聯接交通壕一條,通向公路,長約百餘公尺,敵據守頑抗,該團旋卽向之猛烈攻擊,激戰至十七時,始將該堡壘及交通壕完全佔領,再行前進時,又爲敵火力所阻,經多方搜索,始發現我直前三谷地中,有大堡壘三座,該堡壘射向,右側防第三號高地之直前,左側防滇緬公路,步兵旣難搜索,砲兵亦無法破壞,該軍乃連夜以榮譽第三團攻擊右堡壘,以第二四五團攻擊左堡壘,二十二時開始攻擊,榮譽第三團猛撲數次,未能奏功,第二四五團於接近該左方堡壘後,先以火力封鎖,再以工兵突前爆破,敵遺屍三十餘具,該團乃佔領左堡壘,榮譽第三團於次(七)日拂曉,再度猛攻,殲敵二十餘名後,始佔領右堡壘(此堡壘經五十個黃色藥包爆炸,仍未動分毫,其大可容二十人左右)。此時該兩團乃協力將中間堡壘之敵肅清而佔領之。
第二四四團之第一營,於六日午,到達松山後,奉派於午夜接替第二四五團一部,守備第四號、第五號高地之任務。
七日拂曉,第二四五團以全力猛攻第三號高地反斜面敵堡壘,激戰三十分鐘,卽予佔領。同日榮譽第三團,將守備第三號高地之兵力抽出,以全力肅清第一號高地之敵,十時許,將敵肅清,並以一部沿公路右側,向馬鹿塘攻擊。此時第二四五團於通過第一、二、三號高地之反斜面後,連接第一零三師之右翼,向馬鹿塘圍攻。時第一零三師,將所有兵力,統歸第三零七團團長程鵬指揮,由公路向馬鹿塘正面攻擊,各部與敵激戰至十三時許,突入敵陣地,發生肉搏之慘烈戰鬥,至十四時,榮譽第三團及第二四五團,分由北、東兩面合力突入,刀光劍影,拚死肉搏,至十六時,敵約五百餘全部被殲,無一逃逸,屍體狼藉,慘烈空前,至是敵經營兩年餘之松山,已完全爲我軍所佔領參照插表第十四至第十七。
附件第一 松山敵陣地帶編成之特點及工事構築之說明。
一、陣地編成。
(一)形勢:敵以松山爲核心工事,東接陰登山(原有工事)、西毗大寨、王家水井、南界滾龍坡,北連黃土坡,以松山爲最高,扼惠通橋之咽喉、爲滇緬公路之樞紐。
(二)特點:依天然之地形、以松山、黃土坡、大寨、大垭口、滾龍坡編成五個據點羣,互相策應。
二、工事構築。
(一)工事性質:敵之工事,爲半永久築城,雖大部份用野戰材料,間有用混凝土者,故其抵抗力甚強,能抗榴彈砲,且聞於構築後,曾用飛機投彈試驗,其堅強程度可知。
(二)構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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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壘:各據點均築有圓形堡壘,六角、五角不等,四週設有射孔,外連交通壕,上加掩蓋,其中徑爲30—262公分,掩蓋材料重疊三層,加鋪鋼板沙包、積土約二十公尺左右,內部除用20—30公分中徑之木材支柱,外週圍以汽油桶裝土爲被覆,下部掘有坑道式之掩蔽部,深長寬厚,能容多人寢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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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槍巢:各據點週圍上下,均有機槍巢,大小不等,上下左右,連以交通壕、內部中徑20—30公分之直柱,四週以汽油桶裝土爲被覆,掩蓋材料中徑爲30—40公分計二層,上鋪鋼板,然後積土一、五公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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砲兵陣地:各據點計有一零公分榴彈砲八門,其掩體有加蓋者,有不加者,其後部或側方,設有人員彈藥之掩蔽部,構築材料直柱中徑計20—30公分,並以汽油桶裝土被覆,掩蓋材共有三、四層,由下至上第一層中徑40—50公分,第二層30—40公分,第三層25—35公分,第四層20—30公分,再鋪鋼板,積土約二十公尺,內部下層再掘坑道之掩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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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蔽部:位置均設於反斜面及凹地,有輕掩蔽部及重掩蔽部之分,大寨、王家水井多重掩蔽部、內有儲藏室、倉庫、電燈、及鐵工各廠,其他各處均爲人員彈藥之輕掩蔽部,並間有開設射孔者,其構築情形及材料,重掩蔽部與砲兵陣地,大致相同,輕掩蔽部則少汽油桶之被覆,掩蓋材,及積土,則與機槍巢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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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道式掩蔽部:位置多於山麓,及各種工事下部掘進,深入如堡壘,砲兵陣地,機槍巢,輕掩蔽部下部,交通壕內側,均有此種坑道式之待機掩蔽部,雖砲火集中,亦不能毀其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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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壕:各據點之堡壘,及機槍巢,上下左右,及週圍,均有交通壕連絡,並有待機射擊設備,間有掩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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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絲網:各據點個別設有鐵絲網,據點羣週圍,又加設之常有二、三道者,每道縱深四公尺,木椿鐵椿均有,鐵椿高約二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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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片網:據點,最內層用鐵片網,其鐵寬有二公分至五公分者,釘於木椿之上,道路道口等處,多用拒馬開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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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設地雷及砲彈:公路要道死角,鐵絲網前方,多埋設地雷及砲彈(彈頭上引信)。
10 給水設備:大寨、大壩口附近有水塘,裝有水管通連據點,並於工事附近設有蓄水池,另備有運水汽車,以資運送,故無缺水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