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冊 緬北及滇西之作戰五/五
第三項 騰衝之圍攻
民國三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至同年九月十四日
參照插圖第三十五第三十六插表第十八
遠征軍爲策應駐印軍攻擊密支那,以第二十集團軍,於三十三年五月十一日,分由栗柴壩、雙虹橋間,強渡怒江、以騰衝爲目標,攻擊前進。於六月二十一日,越過高黎貢山,進出龍川江,敵軍被迫紛紛向騰衝城及其外圍據點退却,我第二十集團軍之一部於龍川江右岸,構築橋頭堡,掩護主力之集中,二十三日,預備第二師,乘敵敗退之際,推進至固東順江間地區,第一一六師之第三四六團,則沿固東河及灰窯、大龍井、曲石街之線,佔領陣地,作攻擊騰衝之準備。
第一目 騰衝附近之地形
騰衝位於雲南西陲之大盈江左岸,城區附近爲一狹長曲折之盆地、龍嶽山、打鷹山、屏障於北,飛鳳山、聳立於東,蜚鳳山虎踞於東北,寶鳳山雄峙於西,來鳳山連接於南,形勢天成。城之四週,尚有龍川江、大盈江、侍郎壩河、干峨河、及飲馬水河,縱橫交流,五至九月爲雨季,河水暴漲,徒涉困難,該地氣候溫和,無酷暑,亦無嚴寒,故農作物頗豐,該縣人口約二十餘萬,往緬甸經商者極多,故其財富,多在緬甸之各大城市,城垣之構築,下爲巨石,上爲巨磚所砌,城周約七華里,厚約十八尺,高約二十五尺,並分東南西北四門,各城門上均有門樓,城垣抗力甚大,易守難攻,日軍更在城垣及市街處處設防,堡壘壕塹、星羅棋佈,其堅固有如金城湯池。
第二目 戰鬥經過
六月二十三日,遠征軍長官部,電示第二十集團軍,攻擊騰衝,應卽進出固東、江苴之線,並保持主力於右翼,乘敵兵力向龍陵轉用時,迅速南下,向騰衝攻擊而佔領之,又爲避免敵人利用旣設工事,遲滯我軍前進,應先以一部,由左翼斷行迂迴奇襲騰衝,此時緬北之駐印軍,已開始攻擊密支那,第十一集團軍主力,已由惠通橋、七道河間繼續渡江,向龍陵、芒市攻擊。
第二十集團軍,根據長官部右項指導要領,卽作如左之部署:
一、以第五十四軍(欠第一九八師),附預備第二師,及重迫砲一營,於二十六日前,到達順江,及其以東地區,就攻擊發起位置,再沿順江、騰衝大道,逐次驅逐敵之警戒部隊後,先將寶鳳山、來鳳山攻佔,再協同第五十三軍,包圍騰衝攻擊而佔領之,在攻擊時,對古水、盞西方面,應特別注意,並左與第五十三軍切取連絡。
二、第五十三軍附重迫砲一營,須立即派兵一部,佔領抗猛山,向楊橋以南一帶高地進出,其餘各部隊,應於二十六日以前,在曲石街、雙草壩、龍川江右岸地區,就攻擊發起位置,卽沿江苴、打苴街、觀音寺,向蜚鳳山攻擊,再以一個團,沿龍川江左岸南下,渡過龍川江後,隨主力軍之進展,向飛鳳山進攻,攻略各該據點後,再協同第五十四軍,包圍騰衝,攻擊而佔領之,在攻擊時應對三甲街、新城方面,特須注意,右與第五十四軍切取連絡。
三、第一九八師,爲集團軍預備隊,先在瓦甸集結,俟第五十三軍挺進後,再進至江苴待命。
二十五日我第五十四軍及第五十三軍,分別渡越龍川江,向騰衝推進;翌日第三十六師之先頭部隊,已到達老祖墳,繼續向南推進;預備第二師,已到達那寨袁家冲、亘北寶鳳山之線,準備向寶鳳山攻擊;左翼第五十三軍之第一一六師,已佔領抗猛山、干榨山。
二十八日,我第二十集團軍,以第五十四軍之先頭部隊,既已進至寶鳳山、下馬塢之線,卽命該軍派兵一部,於下馬塢、謝家營、松園之線,構築工事,嚴密警戒,並以少數部隊,向騰衝行威力搜索,主力沿騰衝大道以西地區,先攻佔寶鳳山、來鳳山後,再協同第五十三軍攻擊騰衝城,是日預備第二師之先頭部隊,已進至寶峯寺、石平村,主力則到達仁里村、鳳王塘附近;第三十六師先頭部隊進抵羅邑坪,主力亦進至嶺崗寨附近;第五十三軍之右翼隊,已進至酒店、海口、買魚村間地區;左翼隊亦進至打苴街、三家村間地區;左側支隊,則抵達龍江橋、橄欖寨。
二十九日,各部隊正於上述位置準備攻擊之際,遠征軍長官部,獲悉來鳳山敵軍陣地堅強,不易攻破,兼以大盈江水深,徒涉困難,遂命第二十集團軍,對前部署稍加修正,將攻擊重點,移置於左翼。
七月二日,預備第二師,越大盈江,向芭蕉關攻擊,第一九八師之第五九二團,向蜚鳳山攻擊,第一一六師之第三四八團,於拂曉時,乘雨霧正濃之際,襲擊飛鳳山,戰鬥三小時,將飛鳳山佔領,第三四七團,亦挺進至大老門、姜家寨附近,第三四六團進抵孫家山附近,此時第一三零師之第三八八團,已進佔芹萊塘、陡坡寺,師司令部及第三九零團,已到達龍江橋。是日晚,第一九八師,卽與蜚鳳山之敵,發生激戰,至三日晨,將該山之西部佔領,殘敵西退,與五一三八高地之敵會合,據守該地,阻止我軍南下,此際,右翼之第三十六師,正向該敵攻擊,第一一六師(欠第三四六團),已進至廟門前、河頭,五八三零高地附近,第一三零師之第三八八團,已佔領吳邑夷比村,第三四六團,向羅漢冲前進,該師主力在龍江橋正積極渡江。
四日,第二十集團軍,令第五十四軍,速將蜚鳳山、五一三八高地及來鳳山,與來鳳寺攻佔,協同第五十三軍第一一六師對騰衝之敵,包圍攻擊而佔領之。第五十四軍奉命後,卽令預備第二師,牽制當面之敵,第三十六師肅清五一三八高地之敵後,再協力第一九八師驅逐娘娘廟之敵,第一九八師速將娘娘廟及董庫之敵肅清,第五十三軍亦遵令命第一一六師(欠第三四六團),以一部固守飛鳳山旣得陣地,主力由芹荣塘,經黃坡,向大董攻擊,佔領該地後,繼續掃蕩倪家舖、滿金邑間地區之敵,爾後卽協同第五十四軍,包圍騰衝而佔領之,又命第一三零師(欠第三八八團第一、第三兩營,及第三八九團)
,配屬第三四六團山砲第三連,及重迫擊砲第三連,佔領馬壘、上下猛連東西之線,切斷騰龍公路,阻敵增援,佔領羅漢沖附近陣地,防止騰衝之敵南竄,並於該地南北兩面構築堅固工事扼守,另以第三九零團一部,於夷家墳、蠻乃附近,佔領陣地,防止三甲街方面敵之奇襲,第三八八團(欠第二營),位置於芹荣塘,第三八九團,推進至龍江橋,爲軍預備隊。
五日,第三十六師進攻五一三八高地,經澈夜激戰,佔領該高地,第一一六師除以一部固守飛鳳山外,主力將大董胡家灣、倪家舖完全佔領。
六日,第五十四軍爲欲迅速肅清騰衝城外殘敵,俾將一舉攻佔該城,遂令預備第二師(附山砲重迫擊砲各一連),卽派一加強團,渡越大盈江,攻擊來鳳山、五三零零高地,主力推進於五三四零高地,老草坡北端之線,第三十六師(欠一個團)附山砲一連,爲預備隊,推進於楊家坡南端,干籠東西之線,第一九八師(欠一個團)附重迫擊砲營(欠一連),爲集團軍預備隊,推進至娘娘廟、亘董庫之線,以上各部隊限於黃昏前部署完畢,是日第五十三軍之第一一六師,以一部向滿金邑搜索前進,配屬第一三零師之第三四六團,於拂曉前,向上猛連攻擊,當將該地佔領,騰龍公路遂被我軍截斷。
七日,第五十四軍各師之進展頗爲順利,八日預備第二師進至和順鄉、水碓之線,第三十六師攻佔觀音堂,第一九八師驅逐丁家寨、何家寨之敵後,已進至距騰衝城垣三四百公尺處,第一一六師推進至騰衝東門外之滿金邑附近,與敵三百餘人發生激戰,至十一時許,已奪佔該地之半,適有敵四百餘人,由來鳳寺增援,向該師逆襲,爭奪頗爲慘烈,迄黃昏仍與相持。 九日,預備第二師已將龍光台、老草坡、毗盧寺攻佔,配屬第一三零師之第三四六團,則攻克龍頭街,並控制騰龍橋,十日,第五十四軍,爲欲迅速攻佔來鳳山,以第三十六師之第一零七團,配屬預備第二師,十二日,預備第二師以第一零七團,守備龍光台、毗盧寺、東營之線,以牽制白衣閣,及大山脚之敵,主力則展開於雲區關、水碓、小山脚之線,此時,第三十六師(欠第一零七團)已由騰衝城西北角逐漸迫近城垣,第一九八師,仍與敵隔飲馬水河激戰,第五十三軍之第一一六師,攻佔滿金邑後,正構築工事,防敵反攻,第二十集團軍基於上述狀況,乃電令攻城,其要旨如左:
一、集團軍決於敵軍增援未到達前,迅卽圍攻騰衝之敵,予以殲滅。
二、以第五十四軍之第一九八師攻北門,第三十六師攻西門,預備第二師攻克來鳳山後,卽進攻南門,第五十三軍之第一一六師攻擊東門。
三、各該師依指定之目標,開始向騰衝城垣,及市區之敵攻擊,突入市街後,應不分地區,相互策應,聚殲殘敵。
十三日,各師奉令後,預備第二師卽向來鳳山攻擊,因敵堡壘堅固,火力猛烈,致該師死傷甚重,攻擊頓挫,不得已,與敵形成對峙,第三十六師向城垣西北地區進攻,略有進展,此時第五十三軍以第一一六師爲攻城師,第一三零師佔領馬壘、上下猛連,遮斷騰龍公路,使騰衝、龍陵兩地之敵,不能互爲支援。
十四日我空軍飛臨騰衝城垣上空助戰,並轟炸城垣,以支援地面部隊進攻。
十六日,(參照插圖第三十六)第二十集團軍爲積極攻佔來鳳山,在護諸寺舉行軍事會議,研討攻擊計畫後,卽以預備第二師及第三十六師,協攻來鳳山,第五十四軍之山胞兵,及其配屬之砲兵,均由重迫擊砲團團長,秉承方軍長之命,統一指揮,第五十三軍之第一一六師,附重迫擊砲及山砲各二連,先攻佔來鳳山東南據點後,再協攻來鳳寺,第一三零師,以步兵一團,推進至洞坪,策應第一一六師之作戰,各師奉命後,因連日大雨,空軍無法活動,致將攻擊時限延遲。
二十五日第五十四軍兼軍長方天,奉調升軍政部軍務司長,其遺缺以該軍副軍長闕漢騫遞升軍長。
二十六日,我空軍轟炸機三十架,分批臨空轟炸騰衝城垣,及來鳳山敵重要據點,該山之營磐坡、文筆塔之一部堡壘,中彈炸毀,預備第二師及第三十六師以團、營爲攻擊單位,各賦與攻擊目標,乘空軍轟炸之掩護,全線開始進攻,預備第二師第四團,逐次迫近營磐坡,雖受文筆塔方面敵之側射,仍一舉衝入敵堡壘,以衝鋒槍及火焰放射器,交相掃蕩,殘敵不支,退入文筆塔,該團遂將營盤坡佔領,繼以一部進至山腹守備,阻敵由來鳳寺增援,主力協力第六團攻擊文筆塔,戰至十八時許,我軍以重大傷亡代價,攻佔該據點,同日,第三十六師,向來鳳山西北之白衣閣,小團坡攻擊;第一一六師之第三四八團,已進展至東門稅務司附近,第三四六團亦已攻克來鳳寺附近數據點。
二十七日二時許,來鳳山被圍困之殘敵,會合城內增援之敵,由文筆坡,向文筆塔逆襲,一部乘滂沱大雨之際,衝入文筆塔陣地內,是時,預備第二師,以控制之預備隊,行果敢包圍,殲敵大半,殘敵被迫退返來鳳寺,復遭我軍預伏部隊之截擊,生還不多。拂曉,預備第二師繼續攻佔象鼻子敵陣地,至十二時許,以原態勢夾擊文筆坡陣地,敵因首尾均受我軍火力壓迫,乃遁入城內,於是來鳳山遂爲該師所攻佔。同日,第三十六師亦將小團坡,白衣閣、叠水河等堅強據點攻克,並進迫騰衝南門,第一一六師之第三四六團,於十六時將來鳳寺攻佔,殘敵乃以一部固守東北、西門外之各據點,主力固守城垣,及市街,至此騰衝城郊之敵,遂告肅清。 第二十集團軍,遂於二十七日十八時,下達攻城命令,其要旨如左:
一、騰衝附近殘敵,業已全數遁入城內,似圖固守待援。
二、集團軍決心以主力圍攻騰衝城內之敵,一舉殲滅之。
三、第五十四軍附重迫擊砲一營,向騰衝南門,亘西門、北門,至東門(不含)之線攻擊,但配屬該軍指揮之預備第二師,先固守來鳳山,及來鳳寺,隨時準備策應作戰。
四、第五十三軍,應以第一一六師附重迫擊砲一營,及該軍山砲營,向東門亘南門(不含)之線攻擊,該軍之第一三零師,除擔任南甸對西警戒,及馬壘、龍頭街、蠻乃,對龍陵之警戒外,應抽調一部位置於倪家舖附近,以策應第一一六師之作戰。
五、第五十四軍與第一一六師之作戰地境如左:
第一一六師左與第五十四軍間,爲來鳳寺、六保街、南門街、城中心點之線,線上屬第五十四軍。
第一一六師右與五十四軍間,爲黃坡、倪家舖、東門街之線,線上屬第一一六師。
六、第五十四軍及第六軍之山砲營,仍歸重迫擊砲團長廖活民指揮。
七、攻擊開始時,集團軍指揮所移至護諸寺(約在城北十公里)。
第五十四軍奉到右令後,當作如左之處置:
一、以預備第二師固守來鳳山,及來鳳寺。
二、以第三十六師,附重迫擊砲一營(欠一門),山砲兵一連,及火焰噴射隊(欠二具),擔任城西南之攻擊。
三、以第一九八師,附重迫擊砲一門,軍山砲兵一營(欠一連),及火焰噴射器二具,擔任北門亘東門(不含)之攻擊。 第五十三軍奉到右令,復亦作如左之處理。
一、以第一一六師附重迫擊砲營,軍山砲營及工兵營(欠一連),擔任東門亘南門(不含)之攻擊。
二、以第一三零師,仍任原任務,其第三八九團(欠一營),爲軍預備隊,位置於大董附近(約倪家灣東南二公里)。
七月三十日,我攻城各部隊之狀況如左:
第三十六師之一部,控制於小山脚及和順鄉(騰城西南二公里半),主力展開於南關及東營之線,第一零六團對南城牆,第一零七團對西南城角,準備攻擊。
第一九八師之一部,守備尹家灣,及董庫(約城東二公里),主力展開於陳家灣、河家寨(約城東二公里),及飲馬水河之線,第五九三團,對拐角樓,第五九二團對飲馬水河,準備攻擊。
第一一六師,以第三四六團,轉移於右翼,對東門及幫辦衙門之線攻擊,第三四八團,由幫辦衙門以南,至南門以東之線攻擊,第三四七團爲師預備隊,位置於滿金邑(約東門外一公里)附近。
八月二日十時,天候開朗,晴空萬里,我空軍飛臨騰城上空,開始分批轟炸,至十二時許,僅城東南角作開一小缺口,此時各攻城部隊,卽在砲、空掩護下,向城垣各城門進攻,第一九八師之第五九三團,及第五九二團,分別渡過大盈江,及飲馬水河,向拐角樓及其東北城角進攻,因地形開闊,受敵火敵制,接近困難,乃於距城二百公尺處,構築工事,與敵對峙,第三十六師於十六時,迫近南城脚,十七時,第一零七團之第二連首先奮勇登城,當卽攻佔城垣西南角上之敵堡壘三個,旋以敵火猛烈,後援不繼,連長劉思憲陣亡,致未能收獲戰果,第一零八團亦於同時向西南城角之東側爬城,因傷亡重大,亦無成果,第一一六師右翼第三四六團開始攻擊東門城外之幫辦衙門,及東方醫院敵堅固據點,當卽佔領小堡壘四個,並突入幫辦衙門院內,與敵激戰,第三四八團在東南城角,我空軍炸開缺口之處,(開度約十餘公尺),擊退敵之猛烈抵抗,其第九連於十六時許登城成功。 三日,第五十四軍各部之戰鬥無進展,第五十三軍第一一六師之第三四六團,仍與敵於幫辦衙門內激烈戰鬥,奪獲小堡壘數個,第三四八團之一部,於城牆缺口處,加速構築工事,以期鞏固立足點,但右方爲敵機關槍側射,該團之一部官兵,當以果敢之衝鋒,將敵機槍奪獲,於是該團乘勢以工兵部隊擴張破壞之缺口。
四日十五時許,我空軍又臨空轟炸,於拐角樓北端,及西南城角,各炸開缺口一處,十五時三十分,第一九八師之第五九三團,於拐角樓北端之缺口處,第三十六師之第一零八團,向西南城角缺口處,分別強行登城,十七時,第一零八團第三營,攻佔缺口之一部,繼以第二營加入擴張戰果,因敵軍抵抗甚烈,我軍傷亡頗大,攻勢乃告頓挫,第一一六師之第三四八團登城部隊於缺口處,經激烈戰鬥,將反撲之敵擊退,並將缺口正面擴張至五十公尺,五日,各師續向城垣之敵猛攻,因敵火網濃密,官兵頗有傷亡,仍無成果。
六日,我空軍將南城樓炸毀,十六時,第三十六師之第一零六團乘勢向炸毀之處攻擊,其第三連之一部,突入城樓,因受城牆上兩側之機槍射擊,及手榴彈榴彈之損害悉數傷亡,後續部隊突入亦遭同樣結果,入夜後,敵不斷逆襲,該師以騎兵連加入戰鬥,激戰至七日拂曉,敵軍復大舉逆襲,城樓復陷敵手,該團官兵傷亡至爲慘重,第一零八團,向南門附近之西南缺口中央攻擊,因缺口之傾斜急峻,兼受兩側敵堡壘火力之交叉射擊,該團因傷亡過重,無法突入,第一零七團向西南角缺口攻擊,亦遭兩側堡壘敵火之損害,該團遂以工兵施行敵前爆破,炸燬敵東側堡壘一個,步兵乃乘勢奮勇突入,佔領該缺口,及其附近之掩蔽部數個,乃立即構築工事,堅強守備,入夜後,敵軍逆襲九次,但均被擊退。
七日,第五十四軍以第三十六師連日攻擊,傷亡重大,乃命預備第二師,派第四團,暫歸第三十六師指揮,第三十六師卽命第四團接替第一零六團及第一零八團之防務,第一零六及第一零八團,卽集結於叠水河、大山脚一帶整理,同日,第一一六師,仍與敵膠着於幫辦衙門內,及東南城牆缺口處。
九日,第一九八師,於飲馬水河,捕獲由城內逃出之敵軍曹村井一郎,據供騰衝城內之守備指揮官,爲第一四八聯隊長臧重康美大佐,官兵共約千餘人,計戰鬥兵六百餘人,傷兵三百餘人,特種兵百餘人,武器尚有聯隊砲、大隊砲各一門,速射砲二門,迫擊砲、重機槍四挺、輕機槍十八挺,步槍四百餘枝,奉第五十六師團命令,死守至十月底,即可增援等語,第五十四軍,得悉上述情況後,遂於八月十二日重行調整部署如左:
一、預備第二師,配屬第六軍山砲營,迫擊砲營(欠二門),平射砲一門,軍工兵營之一連,及火焰噴射器二具,除以一部固守來鳳山外,主力應由南城缺口登城後,卽向市街掃蕩殘敵,但須右與第一一六師,左與第三十六師切取連絡。
二、第三十六師附軍山砲兵一連,重迫擊砲一門,平射砲一門,及火焰噴射器兩具,應以一部佔領西門外英領館敵各據點,主力就現佔領之西南城脚,向北擴張,務須將西門城樓,及其以南之城牆佔領,但須右連繫預備第二師,左連繫第一九八師,入城後向前掃蕩殘敵。
三、第一九八師附軍山砲營(欠一連),平射砲一連(欠二門),重迫擊砲一門,軍工兵營(欠兩連)
,及火焰噴射器兩具,應由拐角樓兩側缺口登城,但須右連繫,第三十六師,左連繫第一一六師。
十四日,第二十集團軍,令各部隊於十五日四時開始總攻。
十五日拂曉,各部隊遵令攻擊,我預備第二師之第四團向南門缺口猛攻,旋佔領該門以西兩缺口,第五團對南城樓攻擊,因遭受城牆上兩側敵堡壘之火力封鎖,及城牆內敵火之側射,未有進展。第三十六師之第一零六團,向英領館攻擊,因敵工事堅固,火網濃密,無法進展。第一零七團向西南城角之敵堡壘攻擊,鏖戰竟日,佔領城樓北側之敵堡壘一座。第一九八師之第五九三團,雖一度攻入缺口,及拐角樓外緣,但以敵之猛烈反攻,及受西林寺,飲馬水河敵火之壓迫,傷亡頗重,乃移大盈江北岸,與敵對峙。第一一六師,因連日進展甚微,乃以第三四七團,加入攻擊南門以東之敵,第三四八團於佔領地,繼續擴張戰果,第三四六團,仍續攻擊幫辦衙門,激戰至十時許,第三四七團將南門以東約五十公尺處之缺口完全佔領,並構築工事防敵反攻。第三四六團及第三四八團之攻擊,僅稍有進展,第五十四軍因拐角樓方面之地形開闊,攻擊困難,且損耗兵力頗大,乃決心將第一九八師轉移南門方面攻擊,隨令該師除以一部擔任飲馬水河及大盈江通西門大道之線,對敵警戒外,主力應卽轉移於叠水河,水碓間地區,準備向南城牆方面擴張戰果。十七日,該師到達指定地區,此時,第五十四軍爲澈底形成重點,及擴張預備第二師及第三十六師之戰果起見,卽命該師加入城南方面作戰,並下達命令其要旨如左: 一、軍爲擴張旣得之戰果,決於卽日變更部署,集中兵力於城南方面,先行肅清南城牆上下之敵,然後入城,逐次向北推進,以澈底掃蕩城內之敵。
二、第一九八師,附重迫擊砲營(欠二門),工兵一連,及平射砲一門,以第五九三團扼守大盈江,飲馬水河之線,牽制該方面之敵,主力應卽登南城樓,及其以西城牆,肅清城牆上下之敵後,先行掃蕩左所街以南地區之敵,然後逐漸向北擴張,以掃蕩敵人。
三、預備第二師,附工兵一連,重迫擊砲一門,及平射砲一門,仍以一部扼守來鳳山,主力應卽肅清現佔領地附近之敵,並連繫第一九八師及第三十六師,先行掃蕩電報局以南地區之敵,然後逐漸向北推進,掃蕩城內之敵。
四、第三十六師,附重迫擊砲一門,應以有力一部,沿西城牆上及其東側地區,連繫預備第二師,逐漸
向北擴張,主力須確保川主廟,以阻敵南下,掩護軍主力之左側背,並設法圍困英領事館附近之敵而殲滅之。
各師入城後,應確保已佔領之缺口,第一九八師,並負責開關南門進出路。
五、攻城各師,應加大縱長區分,以便交替攻擊前進。
十八日,第五十四軍所屬各師,均已遵命準備,及部署完畢。十九日拂曉,全線開始攻擊,激戰甚烈,第一九八師之第五九四團,經猛烈進攻後,佔領南門城樓之西側缺口,破壞城牆上堡壘一個,並繼續向左逐步發展,期與第二預備師登城部隊取得連絡,此時第二預備師之部隊,及第三十六師之第一零七團,已將佔領地域內之敵人完全肅清,第一零八團沿西門城牆行迫近作業,向北延伸,約二百公尺,第一零六團進展至英領館南側,第一一六師之第三四六團,於同日拂曉時,向當面之敵攻擊,砲兵亦適時協力,經激戰三小時,將東方醫院完全佔領。
二十日,各師繼續攻擊,第一九八師之第五九四團,奮力攻佔缺口處之堡壘一個,第二預備師,向城南內部掘壕,逐步下城,十六時許,一舉突入西南城內,十八時三十分,擊破敵抵抗,攻佔東岳廟據點,第三十六師,除以第一零七團火力協助第二預備師之攻擊外,其第一零八團,續行近迫作業,向北延伸,第一零六團於十四時後,攻佔英領事館,第一一六師之第三四六團,於東方醫院繼續進攻,其第七連於十二時,將東門南方城牆缺口攻佔,第三四八團登城部隊,續向右擴張,佔領敵之堡壘兩個。
二十一日,第一九八師之第五九四團,續向南城樓攻擊,激戰至十二時,該團及第五九二團,於粉碎敵之抵抗後,先後突入城內。薄暮時,已進抵田家巷附近,第二預備師續向東岳廟以北地區攻擊,九時十分攻佔電報局,十四時四十分,復乘勝攻佔元天宮,及督辦公署,第三十六師之第一零八團,攻佔西城牆缺口三個,續向北延伸三百公尺,第一一六師之第三四六團,以一部攻擊幫辦衙門內之殘敵,另以第三營向東城缺口進攻,激戰至九時,將該缺口攻佔,並乘勢突入城內,巷戰至十五時,將城隍廟菴附近家屋佔領,第三四八團之第一營,於十時許由東南城角之大缺口處,奮勇衝入左所街,及文廟街之街頭,與敵展開慘烈之巷戰,寸土尺地,經往復之爭奪,第三四七團於同日晨,乘士兵爆破南城缺口之瞬間,以其第一營及第三營分由缺口三處,向城南猛烈突擊,十時許,沿南門大街攻入順城街,十五時,攻佔左所街之大部,並乘勝向文廟進擊,是日各部雖有良好之進展,但傷亡甚大,二十一日傍晚,第二十集團軍變更兩軍作戰地境如左: 一、南城門、南門街、文星樓,至北城門之線(線不含)以東地區,屬第五十三軍,線上及其以西地區,屬第五十四軍。
二、城外飲馬水河至北門段之敵,仍歸第五十四軍監視部隊堵擊。
二十二日,第一九八師攻佔田家巷以北之高等小學堂,第二預備師攻佔女子中學,及縣黨部後,並續向自治局,及武侯祠攻擊,第三十六師之第一零六團,向西城門南側一百五十公尺處之缺口,及西林寺攻擊,激戰二小時,將上述地點攻克。此時,第一零八團將所佔領之陣地,移交第一零七團守備後,即推進至英領事館附近,準備對西門城樓攻擊,第一一六師之第三四六團,於同日十時許,將幫辦衙門攻擊任務,移交第三八九團之第二營接替後,即開始攻擊,擊毀距東門以南約百餘公尺處之堡壘四個,其第三營進展至二十餘公尺,破壞堡壘三個,繼續挺進至距東門大街約八十公尺處,與敵發生激烈戰鬥,第三四八團之主力,向前進展約二十餘公尺,至文廟街大白廟附近,該處敵築有堡壘五個,週圍繞以鐵絲網二道,該團奮勇毀敵堡壘二個,並與敵發生猛烈搏鬥,第三四七團之第一、第三兩營,由左所街進展至文廟附近,該處敵築有堡壘六個,堅固異常,敵軍憑堅固守,該團乃向各堡壘奮勇圍攻。
二十三日,第一九八師向北進展約百公尺,第二預備師攻擊自治局、及武侯祠,無成果,第三十六師之第一零八團,於晨間在西門南側八十公尺處,以爆炸藥爆破缺缺一處,並將該缺口確實佔領,第一一六師與困守文廟及城隍廟之敵發生劇烈爭奪戰,該師之一部已進至距東門大街約五十公尺處,並破壞敵堅固堡壘九處。
二十五日,第二預備師,續向自治局攻擊,於上午十時許,將該局確實佔領,第一一六師與敵激戰,至十五時許,擊毀文廟及城隍廟附近敵堡壘四個。
二十六日,天雨如注,視線不明,第五十四軍方面無激戰,第一一六師之第三四六團,經猛攻後,將城隍廟南側堡壘破壞三處,並將該地佔領,第三四八團擊毀敵倉庫堡壘二處,並予佔領,第三四七團則將文廟南側堡壘攻毀數處,是日第二十集團軍以第一一六師傷亡甚大,乃命第一三零師酌留必要兵力守備南甸、邦乃、龍頭街外,主力卽開騰衝參戰。
次日,第一一六師之第三四六團,向北挺進,略有進展,第三四七團與敵激戰數小時後,突進至文廟南牆下,佔領堡壘兩個,及午,第一三零師,主力已開抵騰衝附近之倪家舖,以其第三八九團主力,加入攻擊幫辦衙門,第三九零團接替第一九八師飲馬水河一帶,堵擊敵軍之任務。
二十八日,第二預備師之第六團,以全力向武侯祠據點攻擊,鏖戰至黃昏時,僅佔領該祠之一半,第一一六師之各團,續行攻擊,但少進展,第一三零師之第三八九團,團攻幫辦衙門,與敵在東院內爭奪甚烈。
二十九日,第一九八師主力,續向北進展五十餘公尺,其第五九三團,將飲馬水河一帶堵擊任務,移交第一三零師之第三九零團後,卽轉移至城南方面,爲預備隊,該團第三營於何家寨對拐角樓之警戒,第二預備師爲擴張第六團攻擊武侯祠之戰果,以第四團加入圍攻,激戰至十一時許,將該祠完全佔領發現祠內懸樑自殺之敵軍官數名,並乘勝挺進至西門街附近。第三十六師,續以第一零八團,向西城門攻擊,並令第一零七團,派兵接替第一零六團佔領之城牆缺口,及其西側陣地,第一零六團於防務移交後,卽將主力集結於英領館附近,第一一六師續行圍攻文廟,及城隍廟敵據點,當日攻佔敵軍堡壘四個。 三十日,第一九八師之第五九二團,就教育局及高等小學之原陣地,以火力掩護右翼之第五九四團,向南門街之敵進攻,第二預備師,亦於同時向北推進,但進展甚微。第三十六師之第一零七團,向武侯祠西北敵陣地攻擊,突進七十餘公尺,與第二預備師取得連絡。第一零八團於破曉時,在西門南側爆破缺口一處,佔領該缺口後,復向西門方面延伸交通壕,以便施行接敵運動。第一零六團於攻佔西林寺後,續向東北發展。第一一六師之第三四七團,利用砲火之間斷射擊,奮勇由秀峯山、文廟之左側突入,激戰至十五時許,將文廟正殿佔領,此時第二十集團軍霍總司令,以各軍師之攻擊進展甚緩,爲激勵士氣,遂下達如次之手令;一集團軍自圍攻騰衝以來,已爲時一月,雖各部隊咸能努力,但縱觀成績,尚未及半,目下困據城內之敵,較我兵力微弱,卽令殘敵如何頑強,工事如何堅固,安有不能一舉殲滅之理,而時間延長,大功未成,全在我各級指揮官無必勝信念,與必死決心耳,言念及此,能無慚愧,近以龍陵之敵,亦有增加,而瓦廠方面亦發現敵情,均有隨時增援之可能,迭奉長官電諭,飭卽迅速攻克騰衝,茲特規定,自明(三十一日)日起,限五天以内,將各軍區域內之敵澈底肅清,並將每日進展情形具報,如有觀望不前,或借故推諉,不能如限肅清,致使外敵增援,影響整個計劃者,各該軍長、師長應負遺憾之責,除分令外,仰激勵所屬完成此重大之任務爲要」。
三十一日,第一九八師之第五九四團,連繫第二預備師,攻抵西門街。第三十六師之第一零八團,向西門城樓攻擊,十六時將該城樓攻佔。第一零六團亦將西林寺東北家屋攻佔。至是,除第一九八師之第五九二團,因受右側方文廟及秀峯山敵之側射,無法進展外,第五十四軍之其餘各部,均已進至西門街、西門城樓、西林寺之線。第一一六師之各團,攻擊城隍廟及文廟各地之敵,仍無進展。第一三零師之第三八九團,於拂曉擊退敵之逆襲後,乘勢向敵軍施行猛烈壓迫,於十四時許,將幫辦衙門完全佔領。 九月一日,第一九八師葉師長,調升第五十四軍副軍長,該師長職,由副師長劉全奎升充。是日該師命第五九四團協助第五九二團向當面之敵攻擊,激戰至黃昏,該團之第一營已進展至西門街附近。第二預備師仍清掃佔領地域內之殘敵。第一一六師於同日七時,繼續向當面之敵攻擊,激戰至十五時,第三四六團攻佔城隍廟南院正殿,續與北院之敵發生激烈戰鬥,第三四八團將倉庫後院攻佔四分之三,第三四七團附第三八八團之第二營,將秀峯山及文廟完內佔領,第三八九團續向幫辦衙門西北敵堡壘攻擊,於十五時攻佔堡壘一個。
二日,各軍續向當面之敵攻擊,僅略有進展。次日,第一九八師之第五九二團,沿西門街東向攻擊文星樓,激戰竟日,進至距該樓約四十公尺處;第五九四團越過西門街,向北挺進約五十餘公尺;第二預備師之第四團,續向西門街北側敵軍據守之民房攻擊;第一一六師之第三四六團,將城隍廟完全佔領,第三四八團,攻克敵軍倉庫,續向北進展;第三四七團超越文廟及秀峯山以北,進展約百餘公尺,迫近東大街;第一三零師之第三八九團,將幫辦衙門以北附近之敵肅清後,於十三時許,攻佔東城牆上之敵堡壘兩個,因受敵火猛射,傷亡甚大;第三九零團佔領城隍廟以北敵堡壘三個。是日,敵機飛臨騰衝上空,投擲供應品,並向我軍陣地掃射,經我高射機槍猛烈射擊後逸去。
四日,第一九八師第五九三團,接替第五九二團,攻擊文星樓任務,激戰至晚,攻抵該樓附近,第五九四團向北亦續有進展;第二預備師之第四團,進展至西北約八十公尺處,攻佔敵據守之民房三棟;
第三十六師之第一零八團,攻佔近西北角南側約百公尺處之城牆缺口一處;第一三零師之第三八九團,續在幫辦衙門西北之堡壘地帶,與敵激戰甚烈;第三九零團向城隍廟以北之敵進攻,經激戰後,擊毀敵堡壘兩處,並進展二十公尺;第一一六師爲便於指揮起見,以第三四六團附第三八八團之第一營,由左翼轉移至第三四八團第三四七團之中間。該團遵命移動完畢後,向文昌宮之敵攻擊,當將殘敵擊破佔領該據點。
六日,第一三零師之第三八九團登城部隊,將當面之敵逐退後,進展十餘公尺,第三九零團亦已進抵距東門大街約四十公尺處,第一一六師之第三四八團,進至距東門大街三十餘公尺處,第三四六團進展至東門大街,其一部已越過東門大街前進,第三四七團之全部越過東門大街,向北進展三十餘公尺,第一九八師之第五九三團,將文星樓攻克後,繼續進至西門街以北五十公尺處,奪獲敵糧服倉庫兩座,第五九四團迫近縣政府之南端,第二預備師主力,續向北進擊,其第六團則自北門之西端登城成功,第三十六師之第一零八團,向城垣西北角之敵攻擊,十一時許,佔領城牆西北角,及其北側約二十公尺處之缺口各一處,第一零六團,經激戰後,攻佔拐角樓之西半部,至是,騰衝西面之城牆,全爲該師佔領。
七日,第一三零師之第三八九團攻佔東城樓缺口一處,並由該缺口向北進展三十公尺,攻佔堡壘二個,第三九零團之一部進展至東門街南側房屋附近,其主力攻佔東門街南側堡壘二個,第一一六師於晨九時,在東門街及其以北與敵展開激戰,第一九八師之第五九四團,已於十時許,攻抵距北城牆約百公尺,第五九四團將縣政府完全佔領,並乘勢攻上北城牆,其一部則於距城牆百公尺處,向東旋迴,第二預備師主力由南向北,右翼連繫第一九八師,向縣政府之西側及極樂廟攻擊,第六團則由北城牆向南夾攻,激戰竟日,該地殘敵除被俘外,全部就殲,第三十六師主力由拐角樓西半部向東半部攻擊,十六時許,將拐角樓完全攻佔,至是,第五十四軍之作戰地區內殘敵,已告完全肅清,此時,第二十集團軍對各部下達命令。其要旨如左: 一、據報龍陵以西之南廠,現由芒市竄到敵軍一部,有增援騰衝模樣,第七十一軍仍在龍陵以東激戰,榮譽第一師在五三一零高地與敵激戰。
二、集團軍爲迅速肅清騰衝殘敵起見,仍以主力於明(八)日繼續攻擊,另以有力一部,推進騰龍橋附近,阻敵增援。
三、攻城部署:第五十三軍除以一部扼守東門至南門(不含)之線外,主力應由南向北,第五十四軍(欠第三十六師)除以一部扼守南門至北門之線外,主力應由西向東,互相協同,一舉肅清殲敵。
四、着第五十四軍之第三十六師,配屬山砲二門,於八日晨出發,向騰龍橋附近前進,到達該地後,卽沿龍川江北岸自騰龍橋至蚌乃之線,選擇陣地,構築工事固守,拒止增援之敵。
五、原在騰龍橋守備之第一三零師之第三八八團之第三營,及在蚌乃守備之第五十三軍搜索營第一連,統歸第三十六師指揮。
八日,第五十四軍之第三十六師,於防務移交後,卽向騰龍橋前進,第二預備師由西向東攻擊,攻抵距財神廟巷,約百餘公尺處,第一九八師之第五九四團佔領北門城牆後,續向東進展約百餘公尺。同日拂曉,第五十三軍之第一三零師,第三八九團續由東城牆上,向當面之敵攻擊,進展約三十公尺,並佔領敵堡壘三個,第三九零團主力攻抵東門大街,與敵激戰甚烈,第一一六師之第三四八團,突入東門大街之北側,第三四六團由東門大街向東北進展約百餘公尺,第三四七團由北門街以東地區向東攻擊,進展約百五十公尺。
九日,第一三零師之第三八九團,續由東城牆向北進展六十餘公尺,並向東門城樓攻擊,第三九零團於東門大街,與敵軍對戰,無進展,第三八八團(欠一營),於東門大街向東推進三十餘公尺,第一一六師之第三四六團,進展約五十公尺,第三四七團攻至文家巷西側,第二預備師進展至財神廟西北角附近,第一九八師則迫近財神廟之東端,俘獲敵軍通譯,及田島少佐等數名,獲悉敵空軍將於明(十) 日飛臨騰衝轟炸,協助敵之作戰,該師當卽報請上峯,派空軍迎擊來犯之敵機,第三十六師,亦於當晚到達指定地區佈防,是日午夜第二十集團軍,改定第五十三及第五十四兩軍之作戰地境如左:
一、文星樓至北門城牆脚,共長四百七十公尺。
二、文星樓向北一百五十公尺處,爲兩軍交界點,由該點向東延伸至東城牆之線,線以南區域,屬第五十三軍,線上及線以北區域,歸第五十四軍,並限於拂曉前交接完畢。
第五十三軍與第五十四軍(欠第三十六師)奉命後,均於十日拂曉時,將防地交接完畢,繼續向困據東北角殘敵,緊縮包圍圈,敵我逐屋爭奪,戰鬥至爲慘烈,十二時許,敵機十餘架,飛臨騰城上空,適與我空軍遭遇,當被我空軍擊落四架,其餘乃倉皇西逃,我地面部隊乘空戰勝利之際,猛烈向敵攻擊,鏖戰至十六時許,第一三零師之第三八九團,將東門城樓攻佔,第三九零團仍於東門附近與敵激戰,第三八八團主力於東門大街北側房屋附近,攻至文家巷,第一一六師之第三四八團,將敵擊退後,攻佔東門大街,第三四六團則攻至文家巷以東,第三四七團攻至文家巷與李家巷之中間地區,該兩師連日攻擊,傷亡頗重,同日,第五十四軍之第二預備師,攻佔龍王廟及李家塘等據點,第一九八師則向東進展百餘公尺。
十一日,第一三零師之第三九零團,及第三八八團主力,已攻抵東城牆下,並有少數士兵奮勇登城,第一一六師之第三四八團,已進至東城牆下,並向城牆上進攻,第三四六團亦攻抵距東城牆約三十公尺處,第三四七團則正圍攻李家巷以東之敵軍指揮部。同日,第二預備師,將龍王廟南北兩面之殘敵肅清,第一九八師,於攻佔北城牆,及東北角後,復向南挺進一百公十公尺,第五十四軍利用該師進展成果,再度變更部署,以一部相機攻佔飲馬水河,主力卽由北向南攻擊,將敵包圍於東門街附近,捕捉而殲滅之。此時,該軍之第三十六師,奉第二十集團軍電令,着暫歸第十一集團軍指揮。 十二日,第一一六師向敵軍指揮部攻擊,當卽予以攻佔,第二預備師由北向南迫攻,激戰終日,頑敵抗抗甚烈,進展甚微,第一九八師之第五九三團,及第五九四團,向南攻擊,約進展八十餘公尺,第五九二團,則乘勢攻佔北城牆外之飲馬池村。
次日,第一三零師之第三八九團,由幫辦衙門,向北進攻,於佔領白馬廟敵據點後,復乘勝挺進至一保街之北段,組成混合登城隊,自東城牆向北攻擊,當進展三十餘公尺,第一一六師由西向東挨戶攻擊,與敵激戰甚烈,迄黃昏時,復進展四十餘公尺,第二預備師續向當面之敵猛攻,但頑敵抵抗仍烈,激戰正酣時,該師第五團團長李頤,親率所部,奮勇當先向敵衝殺,因受敵機槍射擊,命中數彈,壯烈殉職,嗣因該師副師長彭勸親往第一線指揮,鏖戰至晚,乃攻克龍王廟東側民房兩間,第一九八師由東北角向南夾擊,激戰終日,推進約五十公尺,第二十集團軍自突入騰衝城垣以後,迄至攻擊之末期,傷亡較前尤大,其原因乃殘敵據守之房屋,其工事設施盡在牆角之下,且爲鋼骨水泥築成,頑敵非但死守不退,卽傷者亦被迫參加戰鬥,因此久攻不克,而且犧牲甚大,至頑敵戰至最後,難以挽回之際,其代理聯隊長,太田大尉,始將聯隊旗焚毀後自殺。
十四日,各部隊再舉全力掃蕩殘敵,此刻敵僅餘房屋三幢,已無活動餘地,而我軍見殘敵殲滅在卽,乃勇氣百倍,向殘敵拚命衝殺,於是刀光劍影,血肉橫飛,激戰至十時許,僅東門外白馬廟殘敵數十名,企圖分向南北兩方潰逃,該集團軍乃命第一一六師及第二預備師各派兵一部,將其包圍,殘敵除被俘獲者外,全部就殲,至是被敵蹂躪兩年餘之騰衝,乃告光復。
第二十九章第四節·插表第十二
圍攻松山(六月四日至七月二日)參戰部隊第七十一軍新編第二十八師第八十三團第八十四團新編第三十九師之第一一七團榮譽第一師之第二團第三營獨立工兵第二團第三營第五軍山砲第八連軍山砲第一、第三連圍攻松山(七月三日至九月七日)參戰部隊第一零三師第三零七團第三零八團第三零九團第二四四團之一營第八十二師第二四五團第二四六團特務營野砲營山砲營戰防砲營軍直屬部隊工兵營通信營輜重第一營輜重第二營第一野戰醫院砲兵第十團砲七團混合營第七十一軍山砲第二營第五軍山砲第八連工兵第十五團第九連配屬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