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史

第七十六冊 常德會戰四/四

附錄第一 第六戰區守勢會戰計畫

極機密第一號

第六戰區守勢會戰計畫

(民國三十二年十月十日修正於恩施)

第一 方針

一、戰區以鞏固陪都之目的,配置重點於石牌、廟河兩要塞,先依第一線兵團縱深據點工事逐次予敵以打擊。最後固守常德、石門、漁洋關、資坵、石牌、廟河、興山、歇馬河、南漳各要點,再由第二線兵團之機動協同第一線兵團轉移攻勢擊滅進攻之敵。

二、敵如以小部隊向我某一方面行局部攻擊時則主依第一線兵團擊潰之。

第二 指導要領

甲 會戰準備

一、爲遲滯敵之行動應在第一線至常德、桃源、慈利、五峯、榔坪、秭歸、興山、馬良坪、南漳、宜城之中間地區先擇要點及敵進攻必經之各道路,逐段實施破壞並準備佈雷。

二、就旣設工事補修加強或於要點新增構築先於石牌、廟河各完成一師用,常德、王家畈、誥賜山、臘樹垭間漁洋關、石門南漳各完成一團用,津市、澧縣、太陽山、太浮山、歇馬河、劉侯集各兩營用,煖水街、聶家河、木橋溪、資坵、榔樹店、中坪垭、西北口、大峽口、黃狼坪野三關、馬良坪、保康各一營用,張家廠、龍潭坪(或大堰)津洋口、偏岩、賀家坪、榔坪、殷家坪、焦莊垭、張家口、羅漢峪、峽口、巡檢司、石佛寺各一連用等之永久據點工事。該各項工事不論用何種材料皆須能維持五年以上,並各屯備一月以上之糧彈,預先指定部隊守備之,其餘據點工事由各集團軍依實際情形自行決定之,各工事統限於十月底完成。爾後再抽調步工兵部隊在桃源、鄭家駟、馬底駟、慈利、五峯、鶴峯及巴萬區要塞各點繼續構築工事。 三、石牌、廟河各要塞之土著居民絕對施行軍事管制,客籍民衆限令遷徙。

四、常德、津市、公安以東及澧縣、合口以北地區可行氾濫之地區預爲施行氾濫之準備。

五、湖防如酉港、毛家舖、鴨子港、游巡塘、小港、接港口、流花口、滄港、匯口、沙河口、太白洲、縣河口、明山頭、牛安舖、麻子口、南洲子、注滋口、馬頸河、旗桿嘴及南縣三叉河、梅田湖、官墻、胡家廠、公安、磨盤洲、新江口各據點間及其以東河川並部隊間之接合部等處無論已否封鎖應預爲加強或增設之。

六、第一線兵團預行偵察防區內可以埋伏襲擊敵之地點,轉進時留置小數部隊襲擊敵人。

七、爲防敵空軍陸戰隊之使用,後方各機場及重要城鎮附近應完成對空設施,後方控置部隊並應配合地方團警及民衆不斷演習對空軍、陸戰隊之戰鬥及警備。

八、沅水、澧水、清江及各河流之渡口須預爲封鎖阻塞之計畫與準備。

九、各級指揮官及幕僚在其作戰之地區內親行偵察地形,修正地圖並作各項之預行演習。

乙會戰實施

一、敵以一部兵力由石首、藕池口向我攻擊,企圖佔領南縣、安鄉公安時,第二十九集團軍及第十集團軍依第一線守備團隊之抵抗與控置部隊之適時增加,求敵側背而擊破之。

二、敵由宜都附近渡江攻我公安向西壓迫我第十集團軍於煖水街、聶家河以西地區轉取守勢再轉向澧縣石門、常德攻擊時:

(4)第十集團軍應以一部固守煖水街、王家畈、聶家河各要點,主力向漁洋關附近地區集結,俟敵轉向澧縣、石門進攻時求其側背而攻擊之。

(二)第二十九集團軍以一部固守津市、澧縣、石門,並儘可能保有南縣、安鄉依常德、桃源方面機動兵團之參加殲滅敵人於澧縣、石門附近地區。依狀況以石門爲軸,將主力向石門以西地區轉移,待敵到達常德附近時,協同常德守備部隊擊破敵人於常德附近地區。

三、敵仍如鄂西會戰先壓迫我第二十九集團軍於澧水以南再以主力經漁洋關向資坵,同時宜昌西岸敵人向石牌正面攻擊時。

(一)第二十九集團軍應以有力之一部固守南縣、安鄉、新洲、臨澧、石門各要點。對津市、澧縣構成橋頭堡陣地,主力集結於臨澧附近,乘敵轉兵北向時求其側背而攻擊之。

(二)第十集團軍逐次打擊敵人以主力向五峯方向轉進一部固守漁洋關,並於煖水街、聶家河各地區留置少數部隊擾亂襲擊敵人,以遲滯其行動。乘敵發生過失或主力指向清江北岸地區時轉移攻勢,協同江防軍殲滅敵人。

(三)江防軍固守石牌、廟河兩要塞及資坵,木橋溪等據點乘敵發生過失或攻勢頓挫時由右翼轉移攻勢。

四第二十六集團軍第一線團隊應依攻勢手段吸引當面之敵,並抽出一部控置於南沱附近機動部隊集結大峽口附近準備策應江防軍之作戰。

(五)第三十三集團軍集結主力向溝溪河方面攻擊,並以一部深入敵後襲擊以行牽制。

四、敵以一部由宜昌西岸攻擊石牌主力由分鄉場向霧渡河興山攻擊時。

(一)第二十九集團軍應確保原陣地以一部向江波渡石首,藕池口攻擊,同時以約一師至兩師兵力在松滋、羊溪間渡江向董市、安福寺攻擊前進。

(二)第十集團軍以一部留置原陣地並向斜湖堤、彌陀寺、涴市之敵攻擊,另以約一個團兵力由宜都與仁花套之中間地區渡江向黃龍寺攻擊與向安福寺攻擊前進之部隊相呼應,主力(至少三個師)集結於漁洋關以北地區準備由三斗坪、廟河間渡江北向,側擊由北岸向興山前進之敵人。

(三)江防軍應以一部守備茶店子、沙套子、紅花套、茶家河亘胡家蓬、兩台山之原陣地。主力固守石牌、廟河兩要塞,並側擊沿江向南進攻之敵,相機攻佔宜昌西岸,依狀況以一個軍參加江北岸之決戰。

四第二十六集團軍依第一線兵團之逐次抵抗打擊敵人,並在牛坪垭、張家口西北口各核心據點留置必要兵力固守之。主力轉向興山、黃狼坪、鄧家壩間地區集結與第十集團軍及第三十三集團軍主力協同轉移攻勢,並依戰區機動兵團之參加決戰殲滅敵於霧渡河、大峽口間地區。

(五)第三十三集團軍以一部固守原防,主力集結於羊溪、通城河、店子垭間地區協同第二十六集團軍向霧渡河以南壓迫敵人求其側背而殲滅之。

五、敵以一部向分鄉場主力由荊門、當陽間地區向馬良坪、歇馬河再轉攻秭歸時。

(一)第二十九、第十集團軍與江防軍之行動同第十五條。

(二)第二十六集團軍一部固守焦家垭、殷家坪、石佛寺、黃狼坪各據點,並在牛坪垭、馬良坪、水月寺各附近予敵以較重之打擊,主力集結於興山附近。

(三)第三十三集團軍逐次打擊敵人,一部固守劉侯集、巡檢司、峽口等據點遲滯敵之行動,主力向保康、南漳間地區集結,於敵發生過失或攻勢頓挫時,會同秭歸、興山方面之兵團夾擊敵於興山東北地區或殲滅之。

六、第二線兵團以使用於長江兩岸之決戰爲主,適時集中於恩施、建始、巴東間地區。

七、戰區直轄砲兵以少數配置長江右岸,主力配置於漁洋關、資坵、野三關、興山、歇馬河、南漳各附近,協同第一線兵團阻敵西進及封鎖隘路江面必要時配屬使用之。

第三 兵團部署

一、軍隊區分:

甲、第二十九集團軍(六個師)

兼總司令王纘緒第四十四軍第七十三軍砲兵第四十二團第九連之一排工兵第六團第二營

乙、第十集團軍(五個師)

總司令王敬久第六十六軍第七十九軍重迫擊砲第一團第二營第八十七軍砲兵營之一連獨立工兵第三十營

丙、江防軍(九個師)

兼總司令吳奇偉

第十八軍第三十軍第八十六軍宜巴要塞守備隊(歸第三十軍指揮)

巴萬要塞守備隊海軍第二艦隊第九十四軍砲兵團第五連重迫擊砲第四團砲兵第四十二團第二營要塞工兵第二團(欠第三營)

工兵第六團第四營獨立工兵第三十六營石工大隊

丁、第二十六集團軍(五個師)

總司令周昺第三十二軍(欠暫編第三十四師)

第七十五軍巴萬重迫擊砲第一連工兵第六團第一營

戊、第三十三集團軍(六個師)

總司令馮治安第五十九軍第七十七軍獨立工兵第三十二營

己、戰區直轄團隊第七十四軍第八十七軍第九十四軍砲兵第八團重迫擊砲第一團(欠第一第二第三營)

砲兵第四十二團(欠第三營)

工兵第六團(欠第一第二第四營)

二、各兵團任務:

甲、第二十九集團軍:

  1. 以第四十四軍之兩個師守備尖山、爛泥溝子、宋家嘴、南縣、梅田湖、官墻至甘家廠(不含)

之線,重點配置在左與第九戰區之右翼部隊密切協同,掩護濱湖地區之糧運,爾後以少數部隊在第一線警戒,主力控置於澧縣、津市附近地區。

  1. 第七十三軍在石門附近集結,並準備接替常德附近第七十四軍之防務。

乙、第十集團軍:

  1. 以一部任甘家廠、公安、班竹墻、新江口、松枝、滋江、宜都(含)線上之警戒,並在警戒線後構成縱深之防守陣地。

  2. 以主力控置於王家廠、煖水街、聶家河之線以西地區。

丙、江防軍:

  1. 以第三十軍守備茶店子、紅花套、長嶺崗、平善壩之線陣地及石牌要塞。

  2. 以第十八軍在太平溪、三斗坪一帶控置。

  3. 以第八十六軍控置於窯灣溪、廟河一帶並任廟河要塞守備。

丁、第二十六集團軍:

  1. 以一部任三遊洞、墨灣洞、長嶺崗、大金山、閻王口之線陣地守備。

  2. 以主力控置牛坪垭、西北口及大峽口、興山附近地區。

戊、第三十三集團軍:

  1. 以一部任魏家崗、橫店、栗溪、鹽池廟、班竹鋪、轉斗灣之線陣地守備。

  2. 以主力控置於洋坪、仙居之線。

己、戰區直轄團隊:

  1. 第七十四軍在桃源、漆家河一帶集結整訓(該軍現歸軍事委員會直轄)。

  2. 第八十七軍在來鳳、龍山、酉陽、秀山一帶歸郭總指揮思演指揮擔任勦匪。

  3. 第九十四軍在建始、恩施附近集結整訓,並以一部任恩施警備。

  4. 砲兵第八團控置於恩施、建始附近機動使用。

  5. 工兵第六團(欠第一第二第四營),擔任恩施旣設據點工事之補修加強。

三、作戰地境:

第九戰區與第二十九集團軍間爲燕子灣、新舖市、官倉、石門橋、牛鼻灘沿圍堤湖北岸、三仙湖之線、線上屬第二十九集團軍。

第二十九集團軍與第十集團軍間爲洪家關、九里圩、趙家坪、白沙渡、大堰墻、順林駟、甘家廠、胡家廠、新開舖、駝陽樹、陳家之線,線上屬第十集團軍。

第十集團軍與江防軍間爲趙家灣、天池口、西灣、都鎮灣、花橋、磨市、宜都(歸第十集團軍)安福寺之線,線上屬江防軍。

江防軍與二十六集團軍間爲龍王廟、八斗畈、林家院子、紅廟子、江南舖、黃金口、兆吉坪、三游洞、茶庵子、土門垭之線,線上屬第二十六集團軍。

第二十六集團軍與第三十三集團軍間爲城口、對河店、荷花店、魏家崗、峽口之線,線上屬第三十三集團軍。

第三十三集團軍與第五戰區間爲竹谿、竹山、保康、南漳、宜城沿襄河至沙洋之線,線上屬第三十三集團軍。

第四 通信

四、戰區通信以有線電爲主,無線電爲輔,但在部隊移動期間有線電尚未完成時,以無線電爲主,有線電爲輔。

五、有線電通信:

甲、調整線路:

  1. 決戰線後方由長官部計畫調整既設線路修補鄉村話線,並酌增新線路,以加強縱橫方向之連絡,決戰線前方由集團軍負責,以利用既設及軍用線路爲主,必要時增設新線路。

  2. 由恩施經宣恩、鶴峯、五峯、漁洋關至石門線,漁洋關至石門原有雙鐵話線,作戰時被破壞現已通單線,卽計畫改爲漁洋關經子良坪、太平街、晉家垭、杜家崗,皂角市至石門之線。

  3. 由恩施經宣恩、鶴峯至石門線由恩施至鶴峯已有雙銅線,鶴峯至石門架設雙鐵話線一對。

  4. 石門經慈利、陬市至桃源線由陬市至桃源經常德接轉改爲陬市直達桃源。

  5. 沅陵至桃源線,沅陵至桃源,經常德接轉改爲沅陵、桃源直達線。

  6. 恩施經宣恩、鶴峯、桑植、大庸、慈利至石門線,鶴峯至桑植雙鐵線改爲雙銅話線,並在慈利裝設幫電機。

乙、管理:

戰區轄境內交通部附屬各電訊機關統一管理之。

六、無線電通信:

甲、設置中心電台,在恩施之中心電台仍用固定波長,專負對各團隊連絡之責,各團隊與本部或團隊與團隊間規定之電台失去連絡時,可向中心電台連絡,俾能設法恢復連絡與通報,作戰間中心電台應隨指揮所移動。

乙、凡本戰區以上之無線電班,除與其直屬上級及其所屬部隊外,應與本部電班連絡,卽在有線電通達地點亦須與本部切取連絡,以收指揮靈活之效。

丙、各團隊電班不論平時與戰時,均須隨其指揮所移動,不可遠離更不可留置後方。

丁、嚴督各電班確守機密,遵守連絡時間,不可藉詞規避。

戊、無線電報話兩用機爲新式通信器材,適於第一線團隊山地作戰及短距離通信之用,惟必須用技術娴熟之通信人員妥加調整,方能發揮其效能,各使用團隊宜特加注意及之。

七、補助通信:

甲、設立連絡班,第一班在澧縣,其預備位置爲常德、沅陵。第二班在興山,其預備位置爲遠安、秭歸,各配屬通信部隊一部,必要時擔任情報蒐集及命令之傳達,依戰況之需要臨時組織第三連絡班派遣之。

乙、閃光通信俟器材撥運到後,各部隊應卽熟練使用,又對於手旗通信各部隊亦須注意使用。

八、戰報情報報告方法:

甲、作戰時軍以上向長官部報告,每兩日最少一次,師每三日最少一次。

乙、如有重要之戰報及情況應儘速報告。

丙、各團隊對其鄰近友軍應按情況需要切實連絡,互相通報。

九、對空通信:

甲、各團隊自團以上組織對空通信班使用布板,營連攜帶標幕,實施對空通信。

乙、對空通信班對於航空常識,對空通信方法及敵我飛機之識別等,均應熟悉普及於全軍。

丙、對於對空通信班內人員應遵照陸、海軍對空通信教範之規定加以充分之訓練。

丁、各集團軍無線電台於必要時應與航空委員會連絡隨時報告當地氣候,以便於我空軍之活動。

第五 補給

十、設施要領:

甲、糧秣、彈藥之屯備,先完成決戰地帶及要塞要點,次完成戰區直轄後方地區之屯備。

乙、爲適應作戰之推移,兵站應控置必要站所,充實現有輸送以便隨時延伸補給。

丙、各水陸補給線因軍事上之要求,自行破壞阻塞或被敵人阻塞妨礙時,兵站須謀補救方法,以使補給不致中斷爲原則。

丁、本戰區與第五、第九兩戰區鄰接地區,由兵站與該戰區兵站預爲協定,必要時之互助補給辦法特須注意第三十三集團軍之補給。

戊、戰時以軍運爲主,兵站管區內所有一切運輸工具,即預爲調查統計,以備管制徵用之。

己、各集團軍應屯備之糧彈由各站總監部調撥各地分屯,數目由集團軍總司令決定,督飭分監部實施。

十一、糧鹽屯備:

甲、第二十九集團軍方面:

  1. 常德、桃源地區一個軍兩個月份。

  2. 官莊、麥家河地區一個軍兩個月份。

  3. 石門、臨澧、羊毛灘地區一個軍一個月份。

  4. 慈利一個軍兩個月份。

乙、第十集團軍方面:

  1. 轟家河、煖水街、王家廠地區一個軍一個月份。

  2. 漁洋關、巴巴舖、龍潭坪地區一個軍一個月份。

  3. 子良坪、二方坪、河口、皂角市地區一個軍一個月份。

  4. 五峯、泥沙市、磨崗隘地區二個軍二個月份。

丙、江防軍方面:

  1. 資坵、馬連津、洋口地區一個軍一個月份。

  2. 榔坪、賀家坪、木橋溪、偏岩地區一個軍二個月份。

  3. 窯灣溪、榔樹店、落步塢、余家壩地區一個軍二個月份。

  4. 沙鎮溪、秭歸、白廟子、南沱地區一個軍二個月份。

  5. 要塞糧、鹽屯備仍照前定計畫辦理。

丁、第二十六集團軍方面:

  1. 南沱、姜家廟、牛坪垭、西北口地區一個軍一個月份。

  2. 霧渡河、馬良坪、大峽口地區二個軍二個月份。

  3. 秭歸、興山、龔家橋、黃狼坪地區二個軍二個月份。

戊、第三十三集團軍方面:

  1. 劉侯集、仙居、洋坪、巡檢司、峽口地區一個軍一個月份。

  2. 馬良坪、歇馬河地區一個軍一個月份。

  3. 南漳、保康地區二個軍一個月份。

己、戰區直轄團隊方面:

  1. 野三關、綠葱坡、高店子地區一個軍一個月份。

  2. 鶴峯、野三關、河口地區一個軍半個月份。

  3. 恩施、建始仍照前屯備計畫辦理。

庚、戰區各要點糧鹽之屯備:

  1. 常德、石門、王家畈、誥賜山、臘樹垭、漁洋關、南漳各屯備一個團一個月份。

  2. 津市、澧縣、太陽山、太浮山、歇馬河、劉侯集各屯備兩個營一個月份。

  3. 煖水街、轟家河、木橋溪、資坵、榔樹店、牛坪垭、西北口、大峽口、黃狼坪、保康、野三關各屯備一個營一個月份。

  4. 張家廠、龍潭、坪、津洋口、偏岩、賀家坪、榔坪、殷家坪、焦莊垭、張家口、羅溪峪、峽口、巡檢司、石佛寺各屯備一個連一個月份。

  5. 以上各要點如位置在各集團軍糧鹽屯備地區以內者卽由上項數目內分屯之,凡未含入屯備地區者應另外撥屯之。

辛、糧鹽屯備每軍每月均照大米九千大包,食鹽二萬四千市斤爲準撥屯之。

十二、彈藥屯備。

甲、第二十九集團軍方面:

  1. 常德、桃源、鄭家駟地區五師份。

  2. 石門、慈利地區四師份。

乙、第十集團軍方面:

  1. 漁洋關、子良坪、巴巴舖地區三師份。

  2. 五峯、泥沙市、磨崗隘地區四師份。

丙、江防軍方面:

  1. 資坵二師份。

  2. 榔坪、賀家坪、木橋溪地區二師份。

  3. 窯灣溪、榔樹店、落步塢地區二師份。

  4. 秭歸、白廟子、南沱地區三師份。

  5. 要塞屯彈仍照前定計畫辦理。

丁、第二十六集團軍方面:

  1. 霧渡河、馬良坪、大峽口地區三師份。

  2. 秭歸、興山、龔家橋、黃狼坪地區三師份。

戊、第三十三集團軍方面:

  1. 洋坪、巡檢司、峽口、馬良坪地區三師份。

  2. 南漳、保康、歇馬河地區三師份。

己、戰區直轄團隊方面:

  1. 野三關、綠葱城、高店子地區一師份。

  2. 巴東、沅陵各四師份。

庚、戰區各要點屯彈按守備部隊現有武器以兩個月補給基數爲準,比照糧鹽撥屯方法辦理。

辛、彈藥屯備以步兵主要彈藥爲準,砲兵彈藥另案計畫,每份依部隊現有武器情形暫以步槍彈十萬粒,輕機槍彈十二萬粒,重機槍彈六萬粒,手槍彈二千粒,迫砲彈二千顆,手榴彈一萬二千顆,槍(擲)榴彈一千五百顆計算撥屯之。

十三、輸力準備:

甲、凡接近湖沼河川公路地區儘量利用車船運輸,必要時兵站可依實際情形呈請增撥汽車或加僱船隻備用。

乙、山地運輸以人力爲主,除迅速充實兵站現有建制輸隊外如不敷用時,可呈請增編建制輸隊或臨時民伕隊以增強運輸力量。

丙、各團隊建制輜重及輸送部隊應迅速充實缺額,以增強本身運輸力量。

第六 衛生

十四、收容量及傷運路線:

甲、第二十九及第十集團軍管區在沅、澧兩水應準備八千人之收容量,以沅陵以西,以南地區爲治療區,以沅陵以東以北地區爲傷運區,以五峯、慈利爲緩衝區,以石門、常德、桃源、漁洋關爲傷運集轉地,以石門經桃源及澧縣經常德利用沅水後運爲主線,以慈利經桃源及慈利經大庸後送沅陵爲傷運副線,至第十集團軍漁洋關、五峯間集轉之傷兵應與第二十九集團軍及江防軍管區密切連繫,視當時情況相機送向各管區收轉。

乙、江防軍及第二十六集團軍管區在長江沿岸以及鄂西公路兩線應準備一萬五千人之收容量,以巴東以西爲治療區,以巴黔公路及興山爲緩衝區,以南沱、三斗坪、香溪、榔坪、巴東爲傷運集轉地,以長江水運爲傷運主線,以霧渡河、大峽口、香溪及木橋溪經榔坪及由漁洋關、五峯經資坵、榔坪後送巴東或巴黔公路線爲副線。

丙、第三十三集團軍管區傷兵仍送第五戰區收療爲主,但須準備五千人之收容量,並與第二十六集團軍管區切取連繫,視情況可配送一部交第二十六集團軍管區接轉,必要時應在馬良坪、歇馬河設置院站構成巡檢司歇馬河、興山、巴東之傷運線。

十五、常德、慈利、榔坪、興山、馬良坪、南漳、宜城之線以前之配備應側重機動,並注意道路之偵察與前後機關之連繫,以便傷兵之接運,各傷運線擔架輸力亦應置重點於兵站末路,在較後方之傷運應儘量利用民衆擔架協運。 十六、各主要傷運線以及各集轉地之衛生機關應貯備足敷一千人用量之救傷衛材,並擇要配設手術隊。

十七、各傷運線上各衛生機關之中間,按實際需要配設榮招所,辦理運送傷兵茶水歇宿,並代各衛生機關辦理傷兵途中給養。

附錄第二 第五十七師常德防禦計劃

第五十七師常德防禦計劃

(民國三十二年十一月)

第一 方針

一、師以確保常德城之目的固守德山市、夏家崗、河洑山之線及城垣核心,待我外線各友軍對敵完成包圍後,適機以主力由西北城郊轉移攻勢,協力友軍壓迫敵人於洞庭湖西方地區而殲滅之。

第二 指導要領

二、第一時期城郊戰鬥

甲、敵如以持優勢兵力由德山市、河洑山同時進攻企圖夾擊我軍或由四面圍攻時,師固守城郊陣地吸引敵兵力予以消耗,俟我外線各友軍對敵完成包圍態勢後,適機以主力由常德城西北轉移攻勢,協力友軍壓迫敵人於洞庭湖西方地區而殲滅之。

乙、各地區隊及各守備隊之陣地如一部被敵突破時,各該隊乘敵立足未穩之際以其預備隊決行果敢逆襲,以恢復之,鄰接地區及砲兵隊適時予以火力支援。

三、第二時期城垣戰鬥

甲、敵如屢被消耗屢行增援將我壓迫於城內而向城垣猛攻時,城垣守備隊應堅強抵抗,其移轉城內各隊與砲兵立即調整適時加入戰鬥,並不斷行局部逆襲,予敵以打擊消耗而困守城垣,俟我外圍各友軍對常德城求心包圍而迫近敵人乘其攻擊頓挫時,卽按第一期第甲項要領而殲滅之。

乙、若敵一部偷攀城垣突入城內時,城垣守備隊應不失機封鎖突入口爾後速以一部協力城內機動部隊撲滅突入之敵。

四、第三時期街市戰鬥

敵若與我對峙日久,陸續增加向我猛撲,乘我傷亡慘重突入城內時,我卽憑家屋據點街巷堡壘挨屋抵抗,並以小部隊不斷逆襲予敵以打擊消耗。俟我各友軍向常德城「求心」包敵迫近,乘其攻擊頓挫時,按第一期甲項要領協力友軍夾殲敵人。

第三 軍隊部署(第一時期)

五、軍隊區分右地區隊長第一六九團少將團長柴意新第一六九團(欠第三營)

左地區隊。

長第一七零團上校團長孫進賢第一七零團(欠第三營)

城垣守備隊長第一七零團第三營少校營長彭幼成第一七零團第三營德山守備隊長第一六九團第三營少校營長孟繼冬第一六九團第三營軍戰車防禦砲營第一連

河洑山守備隊長第一七一團上校團長杜鼎第一七一團(欠第一營)

迫砲營第二連無線電一班砲兵隊長軍砲兵團少將團長金定洲軍砲兵團(欠兩營)(此營爲七六二山砲)

迫擊砲營(欠第二連)

高射砲第四十二團第三營第九連第一排(二門)

工兵隊長工兵營中校營長高玉琢工兵營預備隊長第一七一團第一營少校營長吳鴻賓第一七一團第一營通信隊長通信兵連少校連長通信兵連

六、各部隊任務

甲、右地區隊固守岩垭、牌路邊、高明頭、新堤、七里橋、夏家崗(不含)之線與左地區隊連繫。

乙、左地區隊固守夏家崗(含)沙港、半舖市、白馬廟、長安橋、落路口之線重點在左地區隊方面

丙、城垣守備隊固守城垣,加強工事須與兩地區隊連絡。

丁、德山守備隊以主力固守老碼頭、烏峯嶺旣設陣地,一部守德山市,又一加強連守備牛鼻灘據點,由該連以一排守涂家湖市阻敵西進,又須與右地區隊連絡。

戊、河洑山守備隊固守該山旣設陣地,灌溪市、窯嶺上各要點須派警戒並與左地區隊連絡。

己、各隊戰鬥地境德山守備隊與右地區隊間爲牛頭港、武殿山、新民橋、石公廟(不含)黑家港、周家湖之線,線上屬右。

右地區隊與左地區隊間爲二里崗、茅灣、王家灣、南站、上南門、北正街、北門、夏家崗、金牛堆、徐家灣、袁家沖之線,線上屬左。

左地區與河洑守備隊間爲羅家港、矮子堤、岩橋子、黃土山、石板灘之線,線上屬右。

庚、各隊配置警戒部隊於蘇家渡、落路口、黃木關、新民橋、石公廟、羅灣、八人崗、雙橋巷、三十里舖、金牛堆、栗木橋、竹根潭、楊家橋、黃土山等據點阻敵前進。

辛、砲兵隊

(一)火力配置

  1. 配置山砲一連於北門外附近妨礙敵之近接運動,協力左右兩地區隊之警戒部隊戰鬥。

  2. 準備一部火力於德山市以東地區協助德山守備隊戰鬥。

  3. 以主火力對常德城西北地區與常德城東南地區妨礙敵之攻擊準備及協助左右兩地區隊之警戒部隊戰鬥。

  4. 爲阻止敵人近接我主陣地前並協助兩地區隊戰鬥,各須準備大部火力。

  5. 爲保持陣地要點對右地區隊之岩壢及七里橋左地區隊之長安橋、落路口各準備一部火力。

  6. 爲妨礙敵之迂迴對德山,烏峯嶺附近及街市方面準備一部火力。

(二)陣地及觀測所地帶第一時期陣地:南站以西地區,南岸花神廟以東地區,北門外附近並各設預備陣地。

觀測所:西門外鼎新電燈公司及徐家溶,北門外七里橋東門外福音堂及賀八巷。

第二時期陣地:東門附近及西門裏,北門裏各附近。

觀測所:東門、北門及西門城樓上各附近高屋上。

第三時期臨時依狀況定之。

(三)效力射準備射擊由砲兵隊長自行定之。

壬、工兵隊陣地前之阻塞地區之構築與地雷之敷設及城南江岸與水際障礙物之設置。

第二、三兩時期之軍隊部署臨時依狀況定之。

第四 通信及交通

八、通信

甲、有線通信以常德城內中央銀行爲基點,向各部隊構成通信網,利用地方旣設線路保持師與軍司令部及各高級司令部之通信,並預行偵察預備線路充份準備村料,期於必要時迅速構成新線路以保通信之確實。

乙、無線通信須按規定時刻向縱方面及橫方面確取連絡,確保通信之機密與迅捷。

九、交通對常德城附近通益陽、漢壽及通津市、澧縣、桃源各方面主要鄉村公路須加強破壞或阻絕,並對沅水與湖濱各重要橋樑之破壞與渡口船舶之調查統制以利軍運,免資敵用。

第五 補給及衛生

十、補給

甲、糧秣各部隊之給養隨時保持四百份之攜行量,在守備期間隨時受常德附近兵站補充,如狀況必要時則由預設之糧秣倉庫供給之。

乙、彈藥

(一)步兵彈藥除保持攜行基數外必要時則由預行準備之彈藥堆積所補給之。

(二)砲兵彈藥應將基數不足之數繼續請領,並須充份預備存儲以備必要時之補充。

十一、衛生各部隊衛生機關適時開設崩帶所醫療所,擔任患者之治療救護與後送,並須與有關係之兵站衛生機關密切連絡將患者輪流後送。

第六 連絡與情報

十二、連絡,隨時派參謀與高級司令部及友軍連絡。

十三、情報先於文昌廟、臨澧縣間各開設情報蒐集所一個負情報之蒐集,特須注意遠方敵情之蒐集偵察與警戒,必要時酌配無線電一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