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冊 全戰爭經過概要四/五
第二款 海軍之作戰
本階段我海軍之作戰,除策應陸軍作戰外則以佈雷戰爲主,茲簡述如左:
浙東方面:民國三十一年五月,敵傾全力掀起浙贛會戰,因我浙東沿海各江雷區堅強,使敵海陸軍無法連絡前進,僅以陸軍分由浙東、浙西會犯金蘭。當時我海軍爲阻止敵艦溯江上駛,策應陸軍之作戰計,自五月中旬起分別於椒江、桐江、甌江、蘭溪擇要佈雷五十四具,並以漂雷一部控制於青田方面,準備緊急佈放。旋金華、麗水相繼被陷,我雷隊無法執行任務,乃遵令集結建陽,並留置漂雷隊一隊於樂清東山埠,相機佈放,我海軍甌江砲台員兵,則固守原陣地,與敵艦對峙。七月九日,敵大小汽艇十餘艘滿載敵兵向甌江進犯,我砲台當卽發砲迎擊,將其擊退。七月十一日麗水之敵再竄永嘉附近,我砲台又被敵包圍,被迫將砲身掩藏後,向指定地點轉進,但敵在我雷區堅強阻塞下,始終無法活動,乃逡巡引退,我陸軍遂得乘機反攻,將敵擊退,獲得勝利。
贛江方面:民國三十一年六月間,敵向我浙、贛線進犯之際,我海軍爲阻止其東西呼應之作戰,先後於贛江之鳳崗港、南村、鮎魚山、呂蒙渡、官狄、老虎廟等地附近,共佈雷四十具,同時並勘察錦江、袁水、汝水等江面要點,準備佈雷封鎖,打破敵水路連繫進攻之企圖,裨益戰局甚大。
長江方面。民國三十二年二月,敵犯鄂西,宜昌得而復失,沙市及岳陽之敵艦艇,均有增加。二月十五日,荊河北岸之敵進佔朱河,上下車灣亦發現敵人,十六日監利失守,敵於楊公堤砲擊雷隊根據地,但我雷隊仍冒敵火於石首、古長堤等地,搶佈水雷一百五十餘具,使敵水路無法進展。岳陽方面,雖有敵艦活動,但不敢向我輕進,並於荊河口外設置銅線網護以鐵柱,以防我之漂雷。二月二十八日,我海軍雷隊,又於三隻角佈放漂雷二十具,炸燬敵江中防禦工事,並擊沉敵監視艇一艘,旋又於廣興洲佈放漂雷五十餘具,予游擊之敵艦以打擊,然敵海軍進犯企圖,雖被我海軍雷隊所阻止,而敵陸軍則由太平口、窯頭埠、橫堤市、調弦口、黃公廟等處渡江,於是荊河兩岸遂全入敵手,雷區因失控制,同時我雷隊各根據地,復遭敵機不斷轟炸,佈雷輪二艘及雷駁十八艘,均被炸沉,川江防務頓告緊張,五月,敵進迫三斗坪,威脅宣、巴要塞區石牌之側背,但該地砲台仍堅苦困守,阻止敵艦前進,迄五月三十一日,我佈雷隊以敏捷行動,於平善壩附近,佈放水雷五十餘具,擊沉敵艦一艘於宜昌下游,六月六日,我佈雷隊續放漂雷三十餘具,襲擊敵艦,敵艦不支逃逸,其陸軍遂不敢深入,逡巡退去。 民國三十二年十一月,敵復在鄂西集結兵力約十萬之衆,企圖一舉攻佔我常、桃要點,我海軍第一第三兩佈雷隊,乃於洞庭湖區加佈水雷六百二十四具,封鎖常、桃附近之水路交通,使敵海軍艦艇癱瘓,而失其戰力,迄一月二十五日敵陸軍侵入常德,與我軍發生激烈之巷戰,而敵海軍則受我雷隊之封鎖,無法支援其陸軍之作戰,故至十二月上旬,我陸軍與中美空軍協同作戰擊退敵人,粉碎其佔領常、桃之目的,我海軍雷隊亦與有力焉。
粤桂方面:民國三十三年九月中旬,當敵自湘入桂及西江南岸敵蠢動之際,西江正面我軍遂卽撤離肇慶,我江防司令部於友軍盡撤之後,始轉進高要之祿步,指揮所部於孔灣、祿步佈雷封鎖,但該部所屬之掩護大隊,仍扼守肇慶峽東西兩端南岸之據點,旋掩護峽兩端南岸之雷隊撤退,直至敵軍攻抵該處,我官兵奮勇作戰,中隊長劉人鳳以下三十餘人均壯烈犧牲,及梧州告急,該部繼續西移,沿江節節封鎖,我雷隊並在悅城、九官、馬墟、南江口、羅旁、蟠龍等雷區敷佈水雷,當該部甫經西移,敵隨自北面沿撫河入梧,我雷隊乃沿潯江各要點設置雷區。此時敵已陷平陽、丹竹空軍基地,嗣敵分途再進,於十月初陷桂平,該部乃向邕江西移,將在桂省水雷隊分配西路工作,一部分擔柳江、邕江之佈雷封鎖,邕江雷隊隨在桂平、貴縣間敷佈下灣、東津、蘿葡灣等雷區,旋我軍反攻桂平不利,續向桂西轉移,並飭柳江雷隊於十一月下旬向桂西轉移。 敵後方面:敵後游擊佈雷爲粤海軍在抗戰中重要工作之一,曾獲相當戰果。珠江三角洲地帶河道縱橫,已陷敵手後,敵卽賴水上交通調動軍隊及物資運輸。二十八年秋,我海軍曾派出一個佈雷分隊前往工作,頗收成效,三十一年一月,水雷第八分隊長戴偉率隊深入中山縣屬橫河佈下視發水雷,一月十四日,敵乘榮安丸輪航經該處,當卽施放,惜未傷中要害,敵輪遭我雷擊,隨卽駛向岸邊登陸,向我雷隊人員潛伏處搜索進擊,該分隊奮勇迎擊,卒因衆寡懸殊,全部壯烈犧牲。自二十八年冬至三十三年夏,粤海軍在三角洲淪陷區實施游擊佈雷之地點,計有新會、順德、中山、南海及東莞等縣屬之各要點河面,其中多經數次佈襲,尤以在天河及東西馬寧佈襲之次數爲最多,收效亦最大,綜計成果,計炸沉敵運輸輪四艘、砲艦一艘、僞艦二艘,炸傷運輸輪三艘。
第三款 空軍之作戰(含與盟軍協同及防空)
敵空軍概況:敵空軍自民國三十年十二月八日太平洋戰爭爆發,已將其主力轉移於該方面之作戰,故其對我後方基地之威脅逐漸減少,迄戰爭結束前,其在我國之空軍兵力,僅保持三百餘架,較前大爲減少,除於三十二年,曾對我後方施行疲勞轟炸外,其餘時間,均用於前線地區之防衛。
我空軍概況,我空軍至民國三十年八月一日美顧問陳納德負責組織中國空軍志願隊時,雖擁有P-40新式驅逐機一百二十五架,但均在緬甸訓練,至十二月十八日,其第一、第二兩中隊始進駐昆明,負責滇境防空及泰、越、緬之出擊任務。此時敵空軍仍佔絕對優勢,然我空軍雖處劣勢,但仍能相機出擊來襲之敵,並陸續奇襲各地之敵空軍根據地及水陸交通要點與兵站倉庫等,甚得優良之戰果。
自敵奇襲珍珠港掀起太平洋戰爭後,英、美被迫對日作戰,乃開始援助我國,迨三十一年,美國依照租借法案始將較新式之轟炸、驅逐機一部交與我國,爲數雖少,而空軍則獲益殊大。同時我空軍各部隊均抽派人員赴美及印度卡拉蚩訓練與接收新機,並於七月以後訓練完成,陸續飛返國內,迄年底共接收H-29轟炸機十九架,P-40驅逐機二十七架,P-43驅逐機四十一架,P-66驅逐機八十二。作戰部隊,除第十二大隊全年均在訓練中外,仍爲七個大隊(第一、第二、第八大隊爲轟炸大隊,第三、第四、第 五、第十一大隊爲驅逐大隊),一個偵察中隊,又美志願隊於七月一日撤銷後,另成立第十四航空隊,派駐我國,直接協同我空軍之作戰,於是我空軍兵力益趨雄厚,總共有各型飛機三百三十七架,是年我空軍雖積極從事整訓,但始終未終止對敵基地與協助陸軍作戰之任務,除保衛重要都市與截擊敵人外,並不斷出擊敵之機場。
民國三十二年,我空軍仍保留五個路司令部,作戰部隊,於九月間計有七個大隊(第一、第二、第十二大隊爲轟炸大隊,第三、第四、第五、第十一大隊爲驅逐大隊),及一個混合大隊(係第八大隊改編,計轄驅逐、轟炸各二個中隊),嗣復將第一、第三、第五等三個大隊編隸中美空軍混合團,是年我空軍係以大部時間用於新機訓練,作戰則係本機動集中原則,以打擊敵之空軍。
民國三十三年,我空軍作戰部隊,僅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十一等六個大隊(四個驅逐大隊,兩個轟炸大隊),迨三十四年抗戰勝利前,第二路司令部撤銷,由張廷孟、徐康良、劉國運、晏玉琮分任第一、第三、第四、第五路司令官,作戰部隊計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八、第十一等七個大隊及一個直屬第十二中隊,以王育根、萬承烈、楊孤帆、司徒福、張唐天、洪養孚、蔡名永及方朝俊等分任各大隊及中隊長,年來我空軍陸續接收B-25、P-40、P-51等機後,實力已大增強,裝備性能均較敵機優越,除第八大隊及第二大隊之三個中隊在美受訓外,餘均參加作戰。
茲將本階段我空軍作戰經過簡述如左:
轟炸湘北敗退之敵、民國三十年十二月下旬,湘北之敵,發動第三次長沙會戰,經我陸軍逐次抵抗,於三十一年一月,將敵誘至長沙核心陣地,激戰三日,敵攻勢頓挫,我各路大軍遂向該敵包圍攻擊,敵不支潰退。我空軍原擬協助陸軍攻擊敵人,嗣因湘蜀氣候惡劣,未能按預定計劃實施,直至一月八日,各地天氣轉好,始由第二大隊大隊長金雯,率領S.B.3機九架,飛赴湘北長樂街、新市、浯市口一帶,轟炸退却之敵,並於長樂街、浯市口之間上空,與敵驅逐機八架遭遇,將其擊落一架,擊傷兩架,我機亦被擊落兩架,陣亡三員。
轟炸敵越南機場:民國三十年冬,敵爲加緊對南洋之攻略,在越南集結陸軍飛行第十二、第二十七、第七十五、第三十七、第六十等戰鬥隊及海軍第五、第六、第十三、鹿屋等航空隊飛機共四百五十架,並以嘉林機場爲主要基地。我軍據報後,爲打擊敵之企圖,乃於三十一年一月二十二日,以第一、第二兩大隊S.B.3機十八架,由第一大隊副大隊長楊仲安率領,飛往越南轟炸敵嘉林機場,並以美志願隊P-40機九架擔任掩護,到達目標區後,因目標爲雲幕所遮蔽,故轟炸成果不詳。二十四日,又由楊副大隊長率領S.B.3機十八架,並由美志願隊P-40機八架,擔任掩護,更番轟炸該機場,但目標區仍爲雲層遮蔽,乃用計時轟炸法,成果無法判明。該兩日之轟炸,均未遭敵機攔截,僅敵高射砲火在機下方爆發,同時,我空軍此次轟炸越南尚爲創舉,計時炸彈之使用亦屬首次,是役,我除邵瑞麟機迫降越南汝河,被法方俘獲,及一七六三號機發生故障,轟炸員何健生跳傘落入敵境,爲敵所俘外,餘機均安返基地。
滇西戰鬥:民國三十一年夏,敵進據臘戍後,卽以一部繼續北竄,企圖攻取保山,五月敵陷畹町,乘我空虛,有長趨直入之勢。我空軍乃以第一、第二、第五等大隊之主力,不斷對滇緬邊境一帶之敵,予以攻擊,美志願隊亦以P-40機及P-43機不斷出擊,阻敵渡過怒江,固守保山。
參加鄂西會戰:民國三十二年四月下旬,敵空軍在漢口集結六個戰鬥隊及一個獨立中隊,並於荊門集中一個戰鬥隊,總計各型飛機二百四十八架,協助其陸軍於五月初由華容、藕池口向我鄂西進犯。
我空軍爲協助陸軍作戰,乃以第一、第二、第四、第十一等四個大隊及美空軍第十四航空隊,共計各型飛機一六五架(內轟炸機四十四架驅逐機一百二十一架),自五月十九日起,對漢口、荊門、沙市、宜昌等地之敵不斷攻擊,共計出動驅逐機三百二十六架次,轟炸機八十架次,擊落敵機四十一架,炸毀敵機六架,另破壞敵機場五處,毀敵陣地及軍事建築六處,毀傷敵艦船二十三艘及車輛人馬甚多,我軍宜昌宜都間江防從此亦益形穩固。
梁山空戰:民國三十二年六月六日,我第四大隊大隊長李向陽,率領P-40機十三架,向轟家河之敵攻擊,返航途中,在奉節上空發現不明機十餘架,當我機羣照預定計劃降落梁山加油之際,敵機忽已迫近,我梁山指揮官楊鶴霄,乃令該機羣起飛迎戰,此時敵機八架已追踪侵入機場上空,開始投彈,該大隊中隊長周志開,未及攜帶保險傘,卽奮不顧身,冒險起飛,單機向敵編隊羣攻擊數次,敵乃向東竄逸,周中隊長跟踪追擊,卒於分水嶺、黃土坎、雲陽新下鄉及巴東官渡口上空先後擊落敵轟炸機三架,擊傷數架,造成光榮英勇之空戰紀錄。
參加常德會戰:民國三十二年十月下旬,敵以其陸軍十餘萬之衆,分別集結華容、石首、藕池、沙市、江陵等地區,並於漢口、宜昌等處集結各型飛機二百五十三架,自十一月二日開始向我第六戰區發動攻勢。
我空軍爲協助陸軍之作戰,當以第二、第二、第三、第四、第十一等五個大隊及中美混合團、美空軍第十四航空隊,共計轟炸、驅逐機二百架,自十一月十日至十二月十六日,連續對常德、藕池口、石首、華容等處之敵攻擊,計出動轟炸機二百八十架次,驅逐機一千四百六十七架次,並於空戰中擊落敵機二十五架,可能擊落十四架,擊傷十九架,地面擊毀十二架,另炸毀敵船艦及軍事設備、人、馬甚多。 參加豫中會戰:民國三十三年四月,豫中會戰開始,敵以空軍四個戰鬥隊,共有各型飛機一百五十六架,參加作戰,另於華北戰場集結飛機一百一十四架,以爲牽制。
當時,我空軍爲爭取豫中戰場之制空權,減輕我陸軍所受之空中威脅,乃以第二、第四大隊、中美混合團及美空軍第十四航空隊,共計飛機一百五十六架(轟炸機三十六架、驅逐機一百二十架),分別配置於重慶、梁山、成都、南鄭、安康等地。除轟炸敵重要橋樑、渡口阻其進攻,並協助地面部隊作戰,攻擊敵佔領區,以保衛西安爲目的外,更襲擊運城、臨汾、安陽、新鄉、開封、信陽等處之敵機場,自四月二十二日起至八月二十日止,共計出動驅逐機一千六百四十六架次,轟炸機二百七十二架次,空中擊落敵機八十七架,地面炸毀敵機七十九架,轟炸掃射運城、鄭州、漢口等處機場十三次,鄭州、洛陽等城市八次,黃河鐵橋十三次,毀敵車輛七十輛。
參加長衡會戰:民國三十三年夏,東南亞戰場之敵補給,因受美、英優勢海軍之威脅,甚感苦惱,乃妄想開拓大陸交通,以與南洋連絡,遂於武漢地區,集結空軍五個戰鬥隊,計各型飛機一百六十八架,配合其陸軍在湘北對我發動大規模攻勢,企圖打通粵漢路。
我空軍爲奪取戰場制空權,支援陸軍作戰,並直接攻擊敵海陸軍,乃以第一、第三、第四、第五、第十一等五個大隊、中美混合團及美空軍第十四航空隊,共計轟炸、驅逐機一百八十一架,自五月二十七日起至九月六日止,共計出動驅逐機三千九百七十八架次,轟炸機五百四十五架次、空中擊落敵機七十架,可能擊落二十九架,擊傷十七架,擊毀地面敵機五十二架,可能炸毀十餘架,另炸敵機場三十次、敵佔領之城市四十一次、敵司令部十六次,毀敵陣地五十處,斃敵二千五百八十四名、軍馬六百八十五匹,又毀敵大小船隻一千三百六十艘。
參加桂柳會戰:民國三十三年秋,我空軍爲積極支援陸軍作戰及破壞敵鐵路橋樑,阻斷敵之交通,打破其攻擊桂柳之企圖,而確保湘西,除以參加長衡會戰之原有兵力與指揮機構繼續參戰外,並以桂林、芷江爲我空軍主要基地,邵陽、零陵爲前進基地,恩施、老河口爲輔助基地,桂林、柳州、昆明爲美空軍主要基地,梁山、成都、白市驛、芷江爲輔助基地。自八月二十二日至十一月九日期間,我空軍共出動一千三百八十六架次,擊落敵機三十四架,可能擊落十四架,擊傷十架,地面毀敵機六架、車輛四百輛,斃敵四千五百五十名、軍馬二百五十八匹,又毀敵大小木船五百七十隻,破壞陣地、車站、廠庫、司令部等五十處、橋樑十一座。
洞庭湖空戰。民國三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中美空軍混合團P140機及我第三大隊P140機共二十一架,掩護第一大隊B-25機六架,轟炸敵羊樓司車站及倉庫,於完成任務返航經羊樓司外圍及岳陽南洞庭湖上空時,先後與敵零式二三型機約四十架遭遇,發生激烈空戰,計擊落敵機十架,其中兩架爲射擊士李先河所擊落,我機無損失,安返基地。
參加豫西、鄂北會戰:民國三十四年三月,敵爲確保平漢路南段交通,企圖破壞我陝南、豫西、鄂北之空軍基地,乃調集四個師團以上之兵力及各型飛機一百零六架,向我豫西、鄂北發動攻勢。我空軍乃設指揮所於南鄭,由航空委員會副主任王叔銘指揮,自三月十二日起,卽以第一、第三、第四、第十一大隊及中美混合團全力支持第一、第五兩戰區之陸軍,阻敵進犯,但中美混合團及美空軍大部兵力,係作敵後之攻擊,於新鄉、鄭州、許昌、南陽一帶,曾獲輝煌戰果,對於敵之交通,予以極大之損害,我空軍第四、第十一兩大隊,則直接協助陸軍作戰,當西坪西峽口戰事劇烈之際,我第十一大隊每於山岳溝峪間,冒敵猛烈砲火,作超低空射擊,曾於馬鏟舖,中蒲塘、豆腐店、鷹爪山、丁河店、馬頭山、紅石琰、宣道口諸地,獲得輝煌戰果,予地面友軍協助甚大,迄五月三十一日止,共出動各型飛機一千零四十七架次。 參加湘西會戰:當豫西鄂北會戰之末期,湘桂之敵,爲阻止我反攻準備,並企圖破壞我芷江空軍基地,乃於全縣、東安、邵陽、湘潭等地,集結四個師團以上之兵力及各型飛機一百三十五架,於三十四年四月上旬,分途向湘西進犯。我空軍當以駐芷江之第五大隊與第一大隊之第四中隊爲主力及駐陸良之第二大隊第九中隊、駐梁山之第三大隊一部,協助陸軍攻擊當面之敵,並聯合美空軍襲擊敵後漢口、岳陽、湘鄉、長沙、新市、歸義、邵陽、衡陽、羊樓司、新寧、湘陰、永豐、零陵等地重要交通線、倉庫、橋樑、空軍基地及運輸補給,以打擊敵人,奪取芷江之企圖。我空軍因獲得制空權,曾於邵陽、放洞間殲敵一聯隊以上及其砲兵甚多,其進犯放洞之敵,亦被我陸空軍聯合殲滅殆盡。自四月九日至五月十一日作戰期間,我空軍冒敵猛烈砲火,日夜不斷出擊及跟踪追擊,予敵以重大傷亡,共計出動一千一百三十一架次,其中僅第五大隊卽出動九百四十二架次,爲歷次戰役所僅見。至美空軍第十四航空隊,在此次作戰期間,亦不斷協助我空軍襲擊敵後交通線,阻其運輸,予敵以甚大之威脅,頗多貢獻。
防空作戰:關於本階段之防空作戰方面,自敵偷襲珍珠港掀起太平洋戰爭後,至三十一年其使用於我國之空軍兵力已大見減少,計其停在我國各機場之敵機,平均僅有二百七十三架,最多時亦不過三百餘架,較之上年更爲不及,因而對我後方城鎮之空襲乃銳減,然我防空部隊,亦因時制宜,一面加強野戰防空一面於全國各地及鐵道公路沿線遍佈火網,到處迎擊敵機,前後擊落敵機八架。
民國三十二年,敵在太平洋戰場,屢遭盟軍嚴重打擊,其空軍因須應付太平洋作戰與防衛本土,兵力不敷分配,使用於我國之空軍數量益見減少,而年來我防空部隊遍佈全國各地,指揮統馭均有鞭長莫及之感,爲便於指揮調動及管教計乃實施分區指揮制,劃分重慶、巴東、桂林、昆明、西安等五個區,分以辛文銳、張錦堂、岑鑑、李申之、林中逸等,爲各區指揮官,負責指揮作戰事宜。全年敵機爲我高射砲部隊所擊落者,達十三架,我陣亡官兵二十五員名。 民國三十三年敵空軍更趨沒落,已無力對我發動大規模之攻擊,在本年內,因敵機空襲減少,且每爲我空軍截擊,故我高射砲射擊機會減少,全年僅擊落敵機七架,擊傷敵機五架,我陣亡官兵三十三員名。
迨至三十四年,敵全般之軍事形勢大變,已呈土崩瓦解之狀態,是以本年內敵機之空襲較歷年爲少,損失亦極輕微。
第四款 後方勤務之設施
蔣委員長訓示:「後方重於前方」,故後方責任之責大,較前方之作戰部隊,殆尤過之,後方勤務設施之重要,於此亦可想見。
我國自抗戰以後,曾由軍事委員會核定於每戰區設一兵站總監,集團軍設兵站分監,所部不足四個師者,則設兵站支部,以辦理作戰軍之補給事宜,至軍則有野戰輜重營一,師、團各有運輸連一,是爲隊屬輜重。
至綜理各戰區之兵站業務者,則爲軍事委員會之後方勤務部,內分參謀、經理、軍械、交通、衛生、人事、祕書、副官各處,辦理部內各項業務。但其重要業務,如糧秣、械彈、運輸、衛生等項,則分由軍政部所屬之軍糧總局、軍械司、交通司、軍醫署兼辦,故在運用上甚難期其靈活,迨三十四年一月,後方勤務部改組爲後方勤務總司令部,直隸於軍政部,並以軍政部部長陳誠兼任總司令,其組織大致與原後方勤務部相同,劃全國爲西南、西北、東南三個補給區,並於西南補給區,先行試辦倉庫網補給制,至是已由日式部隊制兵站,漸改爲地區補給制度。
其西南補給區司令部,卽原昆明補給基地司令部,由中國陸軍總司令部後方勤務司令部兼辦,不另組織,該部擔任並策應遠征軍、滇越邊區、黔湘邊區及第四戰區等境內部隊,機關、學校之補給。西北補給區司令部,擔任第一、第二、第五、第八、第十戰區內之部隊、機關、學校之補給。東南補給區司令部,擔任第三、第七、第九戰區內部隊、機關、學校之補給。此外,第六戰區兵站總監部,則直接秉承後方勤務總司令之命,辦理該戰區內部隊、機關、學校之補給。重慶衛戍區及川、康兩省之部隊、機關、學校之補給,由後勤總部所屬各機關分別辦理之。新疆境內之部隊、機關學校之補給,由軍政部駐新供應處辦理之、總計當時後方勤務總司令部共轄補給區司令部三、區兵站司令部六、兵站總監部十一、基地倉庫六、獨立支部七,兵站分監部三十三,總庫二、軍糧辦事處三,軍糧接運處三、中間倉庫二
十九、支部五十六、前進倉庫九十一、甲分站一百六十二、乙分站一百七十二,糧庫二百三十五、械彈庫八十、運輸分站十一。
民國三十四年秋,我後方勤務總司令部,爲便利支援國軍開赴各地接受日軍投降,乃劃分全國爲十個補給區,分負各該區內補給之責,其在長江以北者,仍採兵站制,設置各兵站總監部,長江以南者,則採供應制,設置各省供應局。
第五款 動員計畫與實施
關於抗戰第一期中之動員重要措施,已如第三章所述,茲再將第二期中之動員概況,述之如左:
軍師團區之調整:民國二十八年一月,將杭、嘉師管區籌備處改爲師管區司令部,轄團管區三,增設甘肅軍管區司令部及蘭肅、平秦兩師管區,其師管區各轄團管區四,又設豫東、豫北兩徵兵辦事處。
二月,設雲南軍管區司令部及昆昭、楚大、建寧三師管區,其師管區各轄團管區四。三月,改西康師管區爲軍管區。十一月,恢復豫東師管區,並將豫北徵兵辦事處,撥歸該師管區指揮。二十九年九月,恢復江漢師管區,十二月,又恢復蕪徽師管區。迄三十九年九月底止,因管區三級制機構重疊,辦事稽延,遂決定撤銷團區,改爲軍師管區兩級制,計全國有軍管區十五,師管區一百零九、獨立團管區三。徵兵事務所十。三十一年三月增設晉省軍管區,轄三個師管區。三十二年三月,因受戰事影響,將浙江之嵊紹師管區縮編爲徵兵事務所、河南之商寧師管區縮編爲豫東徵兵事務所、安徽之滁泗招募處撤銷,三十三年爲增加戰時兵員,推廣邊區役政計,乃於五月增設青海、寧夏兩師管區,其他無大變更。 壯丁之調查:民國二十八年軍政部頒佈「兵役調查須知」詳厘各種表報格式,規定家長及壯丁、保
甲、鄉鎮長、區公所、縣政府與軍、師、團管區應辦事項、九月,軍事委員會頒佈「國民兵組織管理教育實施辦法大綱」,規定以縣爲單位組織國民兵團,凡年滿十八歲至二十五歲之役齡男子,除服常備兵者外,均應加入組織,其下並分爲地區編組與年次編組兩種,地區編組,按區鄉(鎮)保、甲之系統,以其各單位之國民兵,編爲區、鄉(鎮)、保隊及甲班年次編組,係按役期年次爲準,分編十九至四十五歲各年隊,但此種編組,必須妥爲調查,卽凡年滿十八歲至四十五歲之壯丁,均在調查之列,不限於現役及齡與國民兵役及齡矣。同時又頒佈國民兵役施行規則,訂定國民兵役各期役齡壯丁推算表,縣(市)以下各級地方各役期兵數概算表,暨戶口受訓國民兵之比率表,以爲推算國民兵概數之根據。並規定地區編組完成後,各單位應造具壯丁名册,年次編組完成後,各年次應造具國民兵名簿,是項册簿卽爲役政推行之根據。三十年七月,軍政部爲加速完成國民兵編組,以求確知各地壯丁人數及各年次國民兵人數,作爲將來按年次徵集之準備起見,特規定調製名册名簿辦法五項,以名册名簿之編造爲各級管區及國民兵團之中心工作。
徵額配賦及徵募兵額:各省年徵兵額配賦標準,係按照人口多寡及產兵情形、交通狀況,規定適宜配賦,全國二十八年年徵兵額應配賦二百三十四萬四千五百六十九名,二十九年二百零七萬三千零四十三名,三十年二百零四萬九千七百八十二名,三年共配賦六百四十六萬七千三百九十四名,但各省分設師管區辦理徵兵及發動志願兵之事宜,並於各戰區酌設招募處,辦理募兵事宜,計全國二十八年實徵募壯丁人數一百九十七萬五千五百零一名,二十九年一百九十萬零八千八百三十九名,三十年一百六十六萬七千八百三十名,三年共實徵募五百五十五萬二千一百七十名。 志願兵之募集:我國兵員補充,規定爲徵集與招募,已如前述,但爲顧及在鄉軍人及愛國志士之請纓殺敵有路,以增強抗戰力量起見,乃依據兵役法及二十八年兵役會議決議,成立志願兵團,計自是年四月起至二十九年九月止,共成立志願團七十九個營又二十三個連及十個補充團,共約二十餘萬人,嗣以事實上無此必要,乃又陸續裁撤。
游擊戰區壯丁之募集:二十八年我爲爭取游擊戰區及淪陷區壯丁,免爲敵僞利用起見,爰依是年兵役會議決議,並徵詢各戰區司令長官之意見,規定游擊戰區募集壯丁辦法,由各戰區司令長官設法募集,卽以之補充其建制缺額,並於七月間施行,同時爲適應環境,復於各游擊區適中地點,組設招募處所,酌轄後補營或壯丁大隊,經於第一戰區成立邊區、豫東、魯西、豫中、豫西五個招募處,轄編三十六個營。
兵役幹部之訓練:抗戰前原設兵役實施人員訓練班於南京,召訓各級兵役幹部。迄二十八年九月始改設兵役訓練班於重慶,召集四川各縣(市)社會軍訓教官兼副總隊長、國民兵義勇壯丁常備大隊長等入班受訓兩個月後,派任各縣(市)國民兵團副團長或團附,是爲第三期。同年十一月,考選在鄉優秀中級軍官,予以訓練後,分發各省軍師團管區司令部擔任科員及川、康、黔等省縣(市)國民兵團副團長及團附或補充團長,是爲第四期。二十九年二月召集四川各縣(市)國民兵團團附暨各縣政府兵役科長以及貴州各縣(市)社會軍訓教官兼總隊長等入班受訓後,分發川、黔兩省擔任國民兵團副團長或團附或四川各縣(市)軍事科長,是爲第五期。五月又召集前述尚未受訓之人員入班受訓,期滿後仍擔任該項職務,是爲第六期。十月該班更名爲中央訓練團兵役幹部訓練班,訓練期間仍爲兩個月,召集全國各軍師團管區司令部暨徵(募)兵事務處職員,期滿後仍回原機關服務,是爲第七期。三十年一月,繼續召訓前項未受訓人員,但受訓期間縮短爲一個半月,期滿後仍爲原機關服務,是爲第八期。三月召訓陝、鄂、湘、粤等省尚未受訓之師管區司令及國民兵團副團長,是爲第九期。十月又召訓甘、豫等省國民兵團副團長,是爲第十期。迄三十一年至三十三年,仍繼續調訓上項人員,直至第十七期始暫行停止。三十四年兵役署改爲部後,秉承蔣委員長「建國必先建軍之基礎在兵役」之訓示,對於兵役幹部之訓練與兵役之推行,尤爲注重。乃於是年六月繼續舉辦第十八期,調訓軍管區之處科長,師管區之正副司令及主任補充團長等,但訓練期間改爲六週。 又三十二年爲實施陸軍各部隊改進大綱,規定各軍充實兩個師擔任前方作戰任務,一個師調駐配屬師管區改任徵補訓練工作,故凡後調師到達之師管區,其司令卽由後調師師長兼任,乃擬訂師管區司令調整辦法如左:
一、配屬一個軍之師管區,如有後調師開到後,其司令由後調師師長兼任,如後調師不開到師管區而在重要方面整訓者,其師管區司令仍暫由配屬軍之副軍長兼任之。
二、如配屬兩個軍之師管區,均有後調師開到配區者,其司令應由本部隊派員專任。
三、現兼任配屬師區司令之副軍長,在後調師長到達接充管區司令後,仍回供原職。
至三十三年下半年,以管區範圍日形縮小,故將管區重行劃配,所有缺額補充規定,悉由各戰區就劃定區內統籌配撥,以謀一時之補救。
補充兵之訓練,二十八年三月,令飭各區處按月呈報補充兵教育狀況月報表,以便考核指導,四月以後,又頒訂「新兵教育實施方案,特別注重體育與精神,並採用啓發實施機會、見學競賽等教育方式,其訓練期間延長爲三個月,意在完成新兵必須之教育,以適應抗戰之需要,二十九年八月,復對新兵教育方案,加以修正改進,其要點側重於精神教育與生活訓練,三十年五月,因鑒於各補充部隊教育參差不齊,乃訂定新兵學員軍士教育課本,令頒研讀。
國民兵之訓練:二十八年三月,軍事委員會頒佈「國民兵組織管理訓練實施綱領」,九月軍政部公佈「國民兵役施行細則」,其教育之目的,在於養成國民軍事技能,作爲陸海空軍常備兵之補充,其訓練方式,分爲集中訓練與普通訓練兩種,二十九年五月,軍訓部又公佈「國民兵教育綱要」,明定國民兵之教育主旨,在實行全國皆兵制度及規定國民兵教育,區分時間要旨等項,迨三十二年,國民政府復頒行「戰時國民兵組訓方案」,分令各省將各年次國民兵在後備隊集中訓練,至是年底,全國適齡男子
(十八至四十五歲)共二千七百五十萬人,已受國民兵訓練者達二千五百萬人,復爲加強國民兵團之組織,川、黔、康三省亦照此項方案實行組訓,此時全國計有國民兵團八百五十二個,但仍繼續編組,以奠定動員之基礎。
徵補訓區域之配劃:二十九年春,以戰時各部隊調動頻繁,建制兵額,需要大量補充,而管區與部隊距離過遠,不能盡合部隊要求,嗣經詳密研討,擬具辦法,以軍爲單位,將各管區劃爲各軍之徵補訓區域,其原則如左:
一、晉、綏軍及甘、寧軍由各該省補充。
二、滇軍由滇軍區補充。
三、粤桂軍由粤桂兩軍區補充。
四、川軍由川軍區補充。
五、戰區各部隊,由附近軍區補充。
六、按管區人口,適宜配屬各軍,平均每八十萬人口之地方,作爲一個師之管區。
七、各軍派遣幹部協助組訓國民兵。
補充團隊之調整與充實:二十八年賡續成立二十個補訓處及第二戰區直屬補充團,共轄一百五十六個補充團,連同師管區漸次所成立者,合計共有三百四十四個補充團,是年十二月至二十九年九月,因師管區所屬補充團需要調整,遂又陸續成立第二十八至第四十六等補訓處,至三十年二月,師管區補充團除裁撤外,尚有後補團三十五個團,另各個補訓處有裝備團三十五,野補團十二,後補團一百七十二,以上總計共有二百五十四個團又六個營,嗣後則視當時狀況,隨時予以增減。
戰區壯丁大隊之編撥:二十八年兵員補充,因徵募困難與環境關係,乃依照原頒戰區壯丁大隊編組辦法,核定河南、安徽等省壯丁大隊數目,按月編撥,其餘戰區,則視各省情況,隨時呈請成立壯丁大隊,二十九年八月,因調整補充團隊,各師管區又以直接徵募爲原則,所有壯丁大隊,陸續裁撤,而山西則因地屬戰區,情形特殊,無法徵集,特准成立三個招募事務處,各轄兩個壯丁大隊,以辦理補充兵員之招募事宜。
編練概況:初於每一後補團編制之外,另成立學兵隊,儲備軍士幹部,以爲再成立後補團時充任班長,二十八年以後,則於補訓處及師管區增設學兵大隊部,共計六十七個,以集中訓練所屬學兵隊,總計可編成新兵軍士達一百四十萬人,此項兵額,隨編隨撥能經常保持編練兵額者,不過三分之一,嗣於二十九年陸續調整補充部隊,將以前所配屬各區處之學兵大隊、學兵隊,自三十年九月份起一律裁撤,編併於後補團爲第一連,但其性質則與學兵隊同,並訂有學兵取保受訓及期滿服役暫行辦法暨補充部隊學兵隊教育大綱,頒佈施行。 訓練及督導機構之調整:二十八年五月,重慶補充兵訓練總處,改爲第一補充,訓練總處,綦江補充兵訓練總處,改爲第二補充兵訓練總處,芷江補充兵訓練處,改爲第三補充兵訓練總處,漢中補充兵訓練處,改爲第四補充兵訓練總處,至二十九年,除芷江之第三補充兵訓練總處撤銷外,其餘三個補充兵訓練總處,均按甲種軍編制陸軍改編爲軍,此外,爲使補充兵之訓練臻於周密起見,自二十八年開始,卽指定各訓練機構附近之高級軍事機關就近督練,並隨時予以調整,另於重慶衛戍總司令部暨第三戰區增設督練處,以爲整頓新軍之楷模,並隨時派員考察,藉資改進,是年八月以後,又依據第三屆兵役會議之決議,修正補充兵訓練處所屬團隊之編制,以增強訓練效率。
歷次會戰之兵員補充:二十八年三月之南昌會戰,五月初之隨棗會戰,先後抽調川、湘、鄂、贛等省各師管區及補訓處所屬補充團,暨健愈士兵,分別交由第三、第五兩戰區撥補各部隊,九月第一次長沙會戰之前,卽指定湘、贛、浙、閩等省補充部隊,由第九戰區抽調撥補各部隊,是年至二十九年四月期間,曾將桂省之補充團交由行營配撥補充各部,同時並抽調贛、粵、鄂等省各師管區及補訓處之補充團交由第四、第七兩戰區配撥補充,至二十八年冬季攻勢部隊缺額,則經附近各師管區補充團撥補,二十九年夏之棗宜及三十年初之豫南兩會戰,經調豫、鄂、皖補充團,交由第五戰區撥補,但因傷亡過大,又先後指撥川省志願兵及鄂北、豫南新兵,三十年三月上高會戰及鄂西戰鬥,所有參戰部隊傷亡缺額,除由各軍師之徵補區徵補外,並由川、豫陝三省調撥後方補充團,暫編營及壯丁大隊補充。
擴大兵役宣傳:爲使國民瞭解服行兵役乃是國民應盡之義務,乃於三十一年七月七日至十三日,定爲擴大兵役宣傳週,通令全國一致遵行,舉辦國民兵運動大會,兵役講演、招待出役軍人家屬,慰問榮譽軍人大中學生與鄉長等之兵役講演競賽,新兵入營典禮,歡送壯丁出征及兵役畫展等項,此外並經常編訂兵役問答,兵役畫片,兵役標語等,分發民衆閱讀,另又策動新聞界、電影院及郵政局協同宣傳,三十一年以後,更利用各種集會假期,以作兵役宣傳,是時,四川軍管區參謀長徐思平曾赴三台各大中學校演講,各校學因受感動而奮起從軍者爲數甚衆,於是軍政部爲謀轉移社會風氣,乃乘機於三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頒佈「學生志願服役辦法」,繼於三十三年底發動十萬知識青年從軍運動,奠定爾後建立青年軍之基礎。 出征軍人家屬之優待:我國抗戰,爰本精神重於物質之旨,與敵週旋,對民心之激發與士氣之鼓勵,極爲重視,故蔣委員長曾有「優待出征軍人家屬,應與社會部切實連繫,社會行政亦應協助兵役宣傳」之訓示,兵役部遵卽辦理各種優待事項如左:
一、函請教育部通飭全國各級學校,依照優待征屬條例優待征屬子女弟妹等免費就學。
二、函請司法行政部通飭各級法院,對於征屬訴訟案件,應提前辦理,並切實保障出征軍人之婚姻。
三、函請經濟部對有關征屬就業與應享受之福利等,應予協助,並轉令各工場(廠)應儘量收容征屬作工與習藝。
四、函請花紗布管制局,應儘量收容征屬作工與習藝,以增加生產。
五、函內政部轉飭各省縣市衛生所,對於征屬就診,應予免費優待。
六、通令各省市,擬訂出征軍人優待穀及安家費等之籌集與發放辦法。
兵役復員之規畫:三十四年,敵人敗徵已露,戰爭行將結束,此時兵役部爲期能於戰後迅速辦理兵役復員起見,乃卽草擬「兵役管區調整復員計畫」,其內容大要如左:
一、兵役管區體系之策定,兵役管區應改爲師團管區兩級制,師管區屬於兵役行政之指揮監督機構,團管區則爲兵役行政之主體機關。
二、師團管區之劃分:依據國防常備部隊之定員數量,將全國劃分爲一百二十個師管區,三百五十二個團管區。
三、統一海空軍兵員之徵補,所有海空軍需要之兵員,適當分配於各管區使其分別徵補。
四、軍管區之歸併:各省原設之軍管區,應按軍事機關調整計畫,逐漸歸併於新設立之軍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