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冊 鄂西會戰七/九
第二款 作戰經過
我航空委員會在本會戰濱湖戰鬥結束後,即經常偵察該方面戰況,截至民國三十二年五月十四日二十一時,得悉自洋溪、枝江渡攻之敵約五千餘人,現與由安鄉、公安間之敵萬餘會合西齋,似續西進。
枝江、洋溪江面有敵船舶甚多,漢口、宜昌間地區,敵駐有驅逐機四十架,轟炸機四十架,連日在第一線僅有零星活動,我陸軍現在澧縣、枝江之線固守抵抗,公安、枝江之線以北江南地區,尚有第五十五師與敵混戰中,周至柔主任爲協力地面戰鬥,乃卽下達命令,其要旨如左:
一、空軍以振作士氣,摧毀敵之補給機關及阻礙敵後續部隊之目的,應炸毀洋溪江面之敵船舶。
二、空軍第二大隊派A-29機六架,第四大隊派P-40E機八架,P-43機四架掩護之,於明(十五)日出動
三、各部隊之整備及行動概要如左:
(一)轟炸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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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9機每機攜帶五十公斤爆炸彈五個,一百公斤爆炸彈一個,其中兩機應攜帶照相機。
-
A-29機自溫江起飛,經梁山機場正上空及恩施、長陽,於十二時三十分到達枝江城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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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梁山以後之飛行高度爲一萬四千公尺,飛行速度爲一百四十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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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目標爲洋溪敵船舶,副目標爲洋溪鎮及枝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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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形爲三機右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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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航向爲四十五度,進入點由領機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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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下法,對主目標以五秒兩發之連續投下爲主,對副目標以一齊投下爲主,但視目標形狀及無敵情妨礙時,可由編隊長選擇適宜之轟炸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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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編隊內攜有照相機者,均須攝取彈着點。
-
投彈完畢後,A29機直回白市驛降落。
(二)驅逐隊:
-
第四大隊由徐葆昀副大隊長領隊,於十時三十分到達梁山加油等候A-29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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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A-29隊到達梁山上空十分鐘起飛,與A-29會合後,在A-29左前方航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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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爲兩隊第二集合點,地面鋪布板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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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形由徐副大隊長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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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高度,領機以在A-29機上九百英尺爲準。
-
A-29機投彈後,如無戰鬥,則視油量多寡,以P-40E機選擇良好目標掃射之,此時P-43及P-40E機主力務必確實掩護掃射機之上空。
-
驅逐機任務完畢後,歸還梁山基地。
四、A-29機隊在成都時,由第三路司令官王叔銘指揮,在白市驛由第一路司令官楊鶴霄指揮,第四大隊在白市驛及梁山,均由楊司令官指揮,楊司令官應赴梁山。
五、各部隊人員之編配及起飛時間,均由各司令官及各大隊大隊長選擇之。
六、無線電通信,用本會規定之密語、呼號及波長,但A-29機隊,每機定一呼號,波長,各機之定向儀尤須切實檢查整理。
七、恩施會合之符號如左:
(一)轟炸隊先到恩施時,向左轉灣以待之。
(二)驅逐機先到恩施時,向右轉灣以待之。
(三)一隊先到時,機場鋪布板一塊。
四驅逐機、轟炸機兩隊均到時,機場鋪平行布板兩塊。
八、油彈、器材之整備補充,由溫江、白市驛及梁山三個總站分別供給。
九、其餘細部事項,由各司令官及各大隊長自行規定。
十、如天候不良,則另候別命。
第三路司令部奉令後,當卽轉飭第二大隊遵照。
第一路司令部奉令後,卽於五月十五日部署如左:
一、轟炸隊:
(一)總領隊—第二大隊大隊長祝鴻信。
(二)兵力—A-29機六架,其人員編成如左:
第一分隊—由A-29機三架編成,領隊祝鴻信。
第二分隊—由A-29機三架編成,領隊第十一中隊副隊長張鳳瑞。
(三)隊形—三機右梯隊。
四轟炸目標:主目標—洋溪江面敵船舶。
副目標—洋溪鎮成枝江城。
(五)往返航路:往:溫江—梁山—恩施—長陽—洋溪。
返:洋溪—白市驛。
速度:一四零哩。
(六)攜帶炸彈與照相機—各機攜帶五十公斤爆炸彈五枚,一百公斤爆炸彈一枚,內二架攜帶照相機,信管瞬發。
(七)進入高度及航向—轟炸高度一萬四千呎,航向45°。
(八)投彈法:主目標—五秒兩發連續投下。
副目標—一齊投下。
二、驅逐隊:
(一)任務—擔任空軍第二大隊A-29轟炸洋溪時,沿途隨伴掩護,使轟炸隊安全達成任務,並視攻擊後之油量,選擇良好目標掃射之。
(二)兵力—P-40E機八架,P-43機四架,其編成左:
- 第一編隊長第四大隊副大隊長徐葆昀。
第一組:P-40E機二架,領隊徐葆昀,並負責爲第一、第二編隊總領隊。
第二組:P-40E機二架,領隊第二十二隊分隊長李繼武。
第三組:P-40E機二架,領隊第二十二隊副隊長張祖騫。
第四組:P-40E機二架,領隊第二十二隊飛行員勞家彥。
- 第二編隊長第二十四隊隊長王文驊。
第一組:P43機二架,領隊王文驛。
第二組:P43機二架,領隊第二十四隊分隊長鄭永達。
(白隊形:
±±±±±±±±四往返航路:往:白市驛—梁山(加油)—恩施—長陽—目標(洋溪)。
返:目標—梁山—白市驛。
三、驅逐、轟炸機協同及應遵守事項如左:
(一)驅逐、轟炸機會合規定:
- 第一會合點。
空域—梁山機場上空。
會合時間—俟A-29到達梁山上空前十分鐘起飛,會合高度一萬呎。
- 第二會合點。
空域—恩施機場上空。
高度—一萬四千呎。
會合時符號如左:
①轟炸機先到,向左轉彎待驅逐機。
②驅逐機先到,向右轉彎待轟炸機。
③一隊先到,機場鋪布板符號一塊。
④驅轟兩隊均到,機場鋪平行布板二塊。
(二)掩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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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往航P-49E在A-29左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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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P-40E比A-29高九百呎。
(三)通信連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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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轟間空中通信波長3024KC,呼號用領隊長姓名,密語使用會頒統字第一號。
-
空地符號用呼字第十號第二種,密語用統一第一號波長4554KC。
上述命令下達後,以連日陰雨,氣候惡劣,未能遵照實施。
五月十八日午後,航空委員會鑒於天候漸佳,爲貫澈十五日之命令,飭於明(十九)日實施。
五月十九日,空軍第二大隊祝鴻信大隊長率領A-29機六架於八時五十分自溫江機場起飛,向梁山航行,嗣詢知第四大隊驅逐機因梁山附近能見度不佳,已回航重慶,乃遵第三路司令之電令,回航溫江待命,遂將炸彈投於新津投彈場,迄十一時三十分降落,十二時十六分加油掛彈後,再由溫江機場起飛,十三時三十六分到達梁山上空,因時間不準確及時速計算錯誤,與空軍第四大隊之驅逐機未能會合,遂逐趨第二會合點—恩施,在上空盤旋約三十七分鐘,仍未見我掩護之驅逐機羣,至十四時二十五分,發現機場鋪設白布兩條,乃向目標航進,十五時五分,見我P-43機四架返航,十五時二十四分經長陽,三十四分到達洋溪江面,未發現敵船,陸上無敵蹤,乃改炸副目標洋溪鎮,以一齊投彈,均直接命中目標,全部爆炸,敵損失慘重,但其地面防空砲火頗熾,我機全部安全返防。
是日,空軍第四大隊徐葆昀副大隊長率領R-40E機八架及P-45機四架,九時二十五分由白市驛起飛十時三十分至梁山降落加油,P-40E每機攜帶三十磅炸彈二枚,等待會合轟炸機後出發,十二時四十分,知我A-29機經過梁山上空,驅逐機當以二機成隊起飛,十三時四十八分起飛完畢,P-40E及P-43各成一編隊向東飛行,十四時二十分抵恩施上空,本與轟炸機會合,盤旋一週後繼續東航,P-43機因機速不同而落後,於十四時四十五分到達枝江上空,兩隊始復集合,但仍未與轟炸隊會合,徐總領隊以洋江面未發現敵船舶,陸上亦無其他徵候,遂決心轟炸目標枝江城,繞枝江城南由東向西進入,以梯隊單機俯衝投彈,十四時五十分,首由該領隊徐葆昀副大隊長以八千二百呎高度佔位開始俯衝,分隊長吳國棟繼之而下,至四千呎左右投彈轟炸,不幸徐副大隊長座機右翼油箱,被敵地面防空砲火擊中,着火墜落,機毀人亡,其餘各機在第二編隊P-43各機在一萬二千呎高度掩護下,均不顧犧牲,相繼俯衝至四千呎左右投彈,立見城內多處起火,旋各機任務完成,先後返防,至五峯附近,與我A-29轟炸機六架相遇,但因油量關係,未再回航隨伴掩護,抵萬縣遇陣雨,梁山能見度不佳,兩編隊改向白市驛返航,第二十四中隊王鑄民座機發生故障,折返梁山,因天氣惡劣,迫降於梁山西南黃土坎,機損人安,餘機均於十六時五十四分安降白市驛機場。 五月二十日晚,我航空委員會以轟炸子良坪敵集結部隊及捕捉前線敵偵察機爲目的,决以驅逐機執行轟炸任務,當卽授予第一路司令官電話要旨命令如左:
一、枝江之敵,已佔領五峯之東方,漁洋關之南方,現子良坪、漁洋關及河口均仍爲我軍掌握。
二、着空軍第四大隊派P-40E機八架,每機各攜帶三十磅爆炸彈六枚,俟明(二十一)日天氣許可,轟炸子良坪附近之敵軍,及通暖水街大道之敵輜重部隊。
三、前進機場爲梁山。
四、第一線陸軍連標示符號爲「↑」(箭頭指示敵之方向但布板能否鋪出,尚不能預定)當我機到達時,漁洋關有煙火信號三處以資識別。 第一路司令官楊鶴霄奉令後,卽作如左之部署:
一、兵力—P-40E機八架,其編成如左:
總領隊—第二十三隊隊長張光蘊。
第一分隊長—總領隊兼。
第一組—P-40E機二架,領隊張光蘊。
第二組—P-40E機二架,領隊譚廷煌。
第二分隊長—第二十一隊副隊長張祖騫。
第一組—P-40E機二架,領隊分隊長兼。
第二組—P-40E機二架,領隊程益順。
二、隊形±±±±±±
三、往返航路—往:白市驛—梁山(加油)—目標。
返:目標—梁山(加油)—白市驛。
四、攜帶炸彈—每機攜帶三十磅爆炸彈六枚,信管瞬發。
五、投彈法—各機單機俯衝投彈。
五月二十一日,第四大隊第二十三隊隊長張光蘊率領P-40E機八架,於十二時十分自白市驛機場起飛,十三時四十五分降落梁山加油,每機攜帶三十磅殺傷彈六枚,着發信管,並聽取前方情報及天氣報告,至十三時五十五分出發,轟炸子良坪敵後方部隊,至板橋上空,天氣惡劣,對地面目標及位置均不能判別乃電請指示處置,經該司令官飭其自行獨斷處置,是時航程已經過半,該隊長決心繼續前進,至長陽天氣仍未轉佳,遂變更目標,以一萬四千呎高度折向宜昌前進,十五時到達宜昌上空,鑒於江中及機場均無良好目標,乃將所帶炸彈,於十時零五分,自北向南俯衝至九千呎投入城內,並加以掃射,十五時十二分返航,十六時零三分安降梁山基地。 五月二十三日,我航空委員會遵照蔣委員長之指示,並綜合連日戰鬥部署檢討,與美軍共同策定作戰計畫,其要旨如左:
第一作戰方針我空軍以奪取戰場之制空權,減輕我陸軍之空中威脅,並得直接攻擊敵海陸軍之目的,以我國境內中美兩國空軍之全部,採取積極之空中攻勢,以支援陸軍,進而殲滅敵於洞庭湖之西岸。
第二指導要領
一、偵察:以美空軍偵察部隊,偵察長江江面之敵船舶,漢宜間敵之機場,及枝江、漁洋關、石門之線以東敵野戰軍之行動,並不斷監視敵後陸海軍之兵力,搜索轟炸目標,特別監視枝江、宜都、宜昌間各渡河點,其第一次偵察目標如左:
(一)土門垭、當陽、荊門、江陵、漢口、武昌、孝感各機場敵空軍兵力狀態。
(二)宜昌、漢口間長江江面敵船舶之行動及狀態。
(三)藕池口、公安、彌陀寺、洋溪、枝江各地區敵部隊之集結與行動。
(四)西齋、劉家場、子良坪、漁洋關、聶家河敵後方部隊之狀態與行動。
其偵察手段與無線電之使用,如美軍所定,第一線陸軍所用之布板符號,如軍事委員會所定。
二、戰場制空:我空軍活動之主要目的,爲獲得戰場上之制空權,本會戰獲得制空權之手段有三:
一、徹底擊滅漢口及荊、宜敵之空軍部隊。
二、確保戰場上我陸軍上空之安全,及空軍活動之自由。
三、截斷敵軍長江之水運。
基於上述手段,空軍之作戰,概分下列三種方式:
一、對敵空軍戰鬥。
二、直接協同陸軍作戰。
三、基地之防空。
爲對敵空軍戰鬥:以駐衡陽、零陵、桂林、新津之美軍驅逐及轟炸部隊,積極破壞敵武漢、荊宜等空軍基地之一切重要設施,消滅敵空軍於地面,制壓敵空軍之活動,並轟炸長江江面之敵軍船舶,駐梁山、重慶之我驅逐部隊,應經常在戰場上巡邏,以擊滅敵之偵察及轟炸機,並掩護我空軍之活動。
爲直接協同陸軍戰鬥:以我空軍轟炸部隊直接協同地面部隊之作戰,攻擊敵地面陸軍及其運輸之船舶、車輛等,以斷絕敵之增援及補給,如戰場空權業已歸我掌握,則以中美空軍之主力,協同陸軍作戰,攻擊敵地面部隊,遮斷敵之退路及渡河點,期於洞庭湖西岸一舉而殲滅之。愛將作戰指導分述如左:
- 對敵空軍戰鬥:以中美各空軍部隊,同於五月二十五日到達指定之基地,預定二十六(依天候而定):以零陵美驅逐部隊掩護B-25,以梁山我驅逐部隊掩護B-24機,全力強行轟炸武漢敵機場,並迫其決戰,駐芷江之美驅逐部隊,則活動於我陸軍第一線上空,攻擊敵之輕轟炸機,無論敵空軍由廣州、新鄉各地向漢口增援之力量如何,美空軍應連續尋求敵空軍主力迫其決戰而擊破之,設敵空軍輕我攻擊而萎靡時,我乃搜索如左之目標而攻擊之。 (1)長江、漢宜間敵運輸船舶及渡河部隊。
(2)漢口、荊門、宜昌各機場之殘餘敵機。
- 直接協同陸軍戰鬥:自第一次向武漢之敵空軍尋求決戰之後,我駐梁山、重慶之驅逐部隊及成都地區第一、第二兩轟炸大隊,以直接協同我陸軍攻擊敵陸軍爲主,該兩大隊之轟炸目標,應根據偵察結果,以破壞敵後方機關爲原則,確實轟炸目標,得依偵察及第六戰區之要求定之,駐梁山重慶之驅逐部隊,應分區分時巡邏於第一線上空,負責確保我陸軍上空及直接協助轟炸機之安全,當制空權確實掌握之後,梁山部隊應着重俯衝轟炸前線敵之小目標,當協同地面戰鬥之時,我第一線之位置及目標之指示,由陸軍負責,陸空布板符號依軍事委員會所定。
第三使用兵力及配置在本會戰期間,中美兩國空軍準備之兵力,轟炸機三個大隊及一個中隊,計有重轟炸機十八架,中轟炸機十架,輕轟炸機十六架,驅逐機三個大隊,計有驅逐機一百二十一架,均由美國空軍第十四航空隊司令陳納德統轄之,其作戰指揮,中國空軍由航空委員會直接指揮,重慶、梁山地區空軍部隊之行動指揮,由第一路司令楊鶴霄任之,成都地區空軍部隊之行動指揮,由第三路司令王叔銘任之,美國空第十四航空隊所屬部隊,由該隊參謀長格蘭將軍指揮之,並由文申上校分任衡陽地區美空軍之指揮。
第四地面準備在會戰進行中,中國空軍均由四川出動,使用梁山、白市驛、新津、溫江各總站及其附近之機場,美國空軍概自湘桂兩省出動,使用桂林、衡陽、芷江各總站,零陵、昆明、雲南驛(即祥雲)各航空站及其附近之機場,並用鄂西恩施、來鳳兩機場,以資戰地加油、迫降之需要。以上各總站及航空站所有晝夜降昇、通信、氣象、交通、衛生、修理等均有永久之設備,其場面足供輕、重轟炸機及驅逐機之降昇,有關總站附近之機場,除堪供飛機疏散、加油、休息等需要,並具備充分之昇降場面外,其他設施均較簡單,其準備基準如左: 一、溫江機場——可供輕轟炸機二個中隊之用。
二、新津機場——可供重轟炸機一個大隊之用。
三、白市驛機場——可供驅逐機一個大隊之用。
四、梁山機場——可供驅逐機一個大隊之用。
五、芷江機場——可供驅逐機一個中隊之用。
六、恩施機場——可供偵察機一個分隊之用。
七、昆明機場及第二路司令部所轄各機場,則如美空軍之所定數。
第五中國空軍與美國空軍之聯絡
一、陸空戰術協定事項,由美空軍派軍官三員赴恩施與第六戰區長官密取協議。
二、中國航空委員會派參謀三員,駐陳納德司令部負責連絡事宜。
三、美空軍所駐各基地由中國空軍各路司令、總站長、站長就近負責連絡。
四、各基地之無線電臺對陸空通信之呼號、波長、密語等通信諸元,由空軍司令陳納德之命令規定行之。
五、陸空連絡布板信號,如軍事委員會之規定。
五月二十四日二十三時,我航空委員會以協助我前方陸軍作戰,以期獲得良好戰果爲目的,乃用有線電話授予第一路司令官之要旨命令如左:
一、敵第三十九師團主力,由上、下五龍口(宜昌西南長江南岸),沿山谷向楊家棚前進中,本(二十四)日十二時,敵先頭部隊已到達楊家棚、上五龍口北方,磨鷄山有敵之礮兵陣地,長陽已被敵佔據,我軍現固守長陽北端之鳳凰山。長陽東七公里板橋舖附近之敵約有三千人,長陽西南四公里西寺坪、白廟子附近約有敵二千人,敵空軍仍以武漢、荊門爲基地,經常向我前線滋擾。
二、空軍以協助我陸軍及攻擊敵後續部隊與其輜重爲目的,於明(二十五)日以第四大隊之P-40E全部出動。
三、第四大隊P-40E十五架於明(二十五)日五時三十分由白市驛基地起飛,到達梁山待命,分爲二編隊羣,其行動概要如左:
(一)第一編隊羣於八時到達長陽,沿清江北長陽東西大道上板橋舖附近,搜索敵之集結部隊及輜重部隊予以轟炸之(遇良好目標卽行掃射),任務完畢迅返梁山基地,避免與敵優勢驅逐部隊在前線决戰。
(二)第二編隊羣之攻擊目標及行動,待明(二十五)日之命令。
(三)各機在梁山攜帶三十磅爆炸彈六枚。
四如在梁山遇優勢之敵機仍避免決戰。
(五)出動之編隊羣,應切實與地面電臺密切聯絡,特要者與恩施電臺取得密切之聯絡,以明瞭敵空軍之活動。
四、無線電通信諸元,以會頒規定爲準,密語不足可用明語。
五、楊司令官明(二十五)日隨同第四大隊至梁山指揮部署一切細部事項。
第一路司令官楊鶴霄遵照上述命令,卽部署如左:
一、兵力——P-40E十五架,其編成如左:
總領隊——第四大隊大隊長李向陽。
第一編隊羣長——總領隊兼。
第一組P-40E機二架,領隊李向陽。
第二組P-40E機二架,領隊分隊長譚廷煌。
第三組P-40E機二架,領隊副隊長杜兆華。
第二編隊羣長——第二十二中隊長苑金函。
第一分隊分隊長——羣長兼。
第一組——P-40E機二架,領隊苑金函。
第二組——P-40E機二架,領隊分隊長吳國棟。
第二分隊分隊長——副隊長張祖騫。
第一組——P-40E機二架,領隊分隊長兼,第二組——P-40E機二架,領隊分隊長李繼武。
二、隊形——二機戰鬥隊形。
三、往返航路——往:白市驛——梁山(加油)——目標。
返:目標——梁山。
四、攜帶炸彈——每機攜帶三十磅爆炸彈六枚,信管瞬發。
五、投彈法——俯衝投彈,高度一四千呎。
五月二十五日,第四大隊大隊長李向陽於五時四十五分率領P-40E機十五架,自白市驛機場起飛,七時零八分先後降落梁山,加油掛彈,七時五十分,李向陽大隊長率領第一編隊羣P-40E機七架由梁山起飛,八時三十五分到達巴東附近,雲罩山頂,天候惡劣,但仍於雲上繼續航進,九時許,估計已達目標上空,惟以濃雲迷漫,無法穿雲下降,此時第三組領隊座機因變距故障,不能維持平飛,遂於宜昌北方地區脫離隊形失蹤,嗣據第六戰區通報,該員赴敵陣掃射,在安福寺附近油管爆炸,人機俱焚。該大隊長於任務完成後,率隊回航梁山,除楊種德脫隊逕返白市驛降落外,餘機均安降基地。
第二編隊羣九時五十分由梁山起飛,因天氣惡劣,航行困難,仍折返梁山基地。
五月二十七日,航空委員會以協助我陸軍作戰之目的,以驅逐、轟炸隊聯合出擊,轟炸偏巖、長陽、轟家河間一帶之敵人及其輜重部隊,並掃射長陽、宜昌一帶敵人船舶,因是日上午梁山、恩施、五峯及長陽一帶天氣不良,乃決定以驅逐小部隊陸續出動。七時,以電話命令第一路,以第四大隊派小部隊轟炸長陽至轟家河與長陽至偏巖沿大道上之敵軍,十一時第四大隊第二十二中隊副隊長張祖騫,奉命率P-40E機四架,區分兩組,自梁山起飛,十一時三十分到達長陽,卽沿長陽至偏巖間各道路搜索目標,十一時五十五分,由一萬三千呎俯衝至一萬呎,對偏巖山谷陣地投彈,領隊張祖騫座機左翼被敵地面礮火擊斷,人亡機毀,隊員薛鳳翥機亦被地面礮火擊中,人機俱毀,餘二架降落梁山。十二時許,天候轉佳,航空委員會乃令駐成都之第一、第二兩兩大隊轟炸長陽城,並飭第一路司令部由梁山派第四大隊隨伴掩護。第一路司令官奉令後,卽作如左之部署:
一、轟炸隊:
總領隊空軍第一大隊大隊長姜獻祥。
-
轟炸目標——長陽城。
-
往返航路——往:溫江——梁山——恩施——長陽。
返:長陽——白市驛。
-
攜帶炸彈——每機攜帶五十公斤爆炸彈六枚,瞬發信管。
-
進入高度及航向——轟炸高度一萬四千呎,航向85°。
-
投彈法——連續投下,時間——隔六秒。
(二)空軍第二大隊——大隊長祝鴻信。
- 兵力——A-29機六架,其人員編成如左:
第一分隊——A-29機三架編成之,領隊祝鴻信。
第二分隊——A-29機三架編成之,領隊傅振伯。
-
轟炸目標——長陽城。
-
往返航路——往:梁山——恩施——長陽。
返:長陽——梁山——白市驛。
-
攜帶炸彈——每機攜帶五十公斤破壞六枚,一公斤燃燒彈三十枚,瞬發信管,第一號帶照相機。
-
進入高度及航向——轟炸高度4268公尺,航向30°。
-
投彈法——連續投下。
二、驅逐隊:
領隊空軍第四大隊大隊長李向陽。
(一)兵力——P-40E機八架,其人員編成如左:
第一羣由四機編成之,領隊大隊長李向陽。
第二羣由四機編成之,領隊中隊長苑金函。
(二)隊形:
十十十十十十十十
(白往返航程——往:白市驛——梁山——恩施——長陽。
返:長陽——梁山——白市驛。
三、驅逐隊、轟炸隊協同應遵守事項:
(一)會合規定:
-
恩施會合時間——假定轟炸機通過梁山時間爲X,則在恩施會合時間爲X+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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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逐或轟炸隊到達恩施等候會合,如超過預定時間十五分鐘,卽(X+45+15)等待轟炸機不到時,驅逐機逕赴目標上空,其時之高度爲:轟炸機一萬四千呎,驅逐機一萬五千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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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炸機投彈後右轉彎,驅逐機隨伴掩護回航,二十五分鐘後,再脫離轟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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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域——第一次會合點爲梁山,第二次會合點爲恩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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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合時機——轟炸機到達梁山上空前十分鐘起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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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梁山——一萬呎,恩施——一萬四千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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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時之符號——T布板符號,代表驅逐、轟炸之某一隊已到達「」布板符號,代表驅逐、轟炸二隊全部到達。
(二)掩護方法:
往航——會合點至目的地,在轟炸機左前側方。
目標——進入戰鬥時,在轟炸機兩編隊中間上空。
返航——在轟炸機後面右側。
(三)通信連絡:
-
驅逐隊與轟炸隊之空中聯絡——波長3024KC,呼號用領隊長姓名,密語使用會頒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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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地通信波長 45.5KC,呼號、密語使用會頒規規定者。
各大隊奉令後,卽遵命行動。
空軍第一大隊長姜獻祥率領SB機七架,第二大隊大隊長祝鴻信率領A-29機六架,均於十三時五十分自溫江起飛,十五時二十分到達梁山上空,第四大隊P-40E機八架已先五分鐘起飛,在空中確實會合後,全部經恩施向目標航進,第二大隊過梁山後,因長機機件故障,通信失靈。
第一大隊於十六時四十五分以一萬四千呎高度至宜都上空,誤判爲長陽,卽自八十九度進入投彈,命中宜都西南角,黑煙沖天,因照像機故障,未能攝影,十六時四十九分返航。十七時十五分領隊機故障,迫降恩施,餘機因天候不良,隊形分散,隊員郭岳生機迫降石桂南方黑背山,人機俱焚,彈炸員、通信員跳傘。秦龍藻機於十九時零八分降落重慶廣陽壩機場,餘三機十八時三十三分安降白市驛機場。
第二大隊於十六時到達恩施,四十二分到達目標上空,此時因天氣惡劣,易將已發現之目標瞬逝,乃以一萬五五百呎之高度,三百五十公里空速,向三百一十五度與目標斜交進入,作一齊投下,並卽攝影其彈着點。各機所投炸彈,除一部落於城郊外,大部均直接命中目標長陽城西南角,我任務完成後,向右脫離目標,十八時二十分安降白市驛基地。
第四大隊大隊長李向陽率領P-40機八架,於十五時十五分掩護東去,因驅逐機速度較大,乃作X形前進,十六時,勞家彥機故障,飛返白市驛,餘機隨伴掩護,任務完畢後,十七時三十分安落梁山。
五月二十八日,航空委員會於九時三十分電話命令第一路司令官:「着空軍第二大隊派A-29機六架轟炸宜昌,由梁山第四大隊P-40機八架擔任隨伴掩護(不攜帶炸彈),主目標宜昌附近江內船舶,副目標宜昌城市」,第一路司令官隨卽遵轉飭實施。
空軍第二大隊祝鴻信大隊長奉令後,率領A-29機六架,每機攜帶五十公斤炸彈六枚,使用瞬發信管,於十三時二十四分自白市驛基地起飛,於十四時三十分與第四大隊P-40E機八架會合於梁山,並沿梁山之江北向東航進,十五時十二分抵大寧,十五時四十分進入轟炸航路,時雲幕甚低,能見度惡劣,轟炸隊乃穿雲下降,在宜昌與煙收壩(宜昌東側六公里江中)間往來搜索,宜昌江面並未發現敵大型船舶與大量船隻,祝大隊長遂決心轟炸宜昌城市。十五時四十六分,以一萬二千呎之高度,一四四度之方向進入投彈,因隊形較疏,部份炸彈落江中,部份命中城市東北,間有落於敵船舶附近,計炸毀江面敵輪一艘,木船甚多,另炸斃敵馬匹二百餘頭,我機雖受敵地面防空砲火熾烈射擊,然均於十五時五十分完成任務返航,途中遇大雨,劉秉宇機在恩施穿雲迷航,迫降恩施機場,於二十九日晨歸建,餘機均於十七時降落白市驛。 空軍第四大隊李向陽大隊長奉令後,率領P-40E機八架,於十四時十六分自梁山起飛,十四時三十分與A-29機在梁山上空會合後東飛,沿途掩護良好,惟天氣異常惡劣,作雲上航行,十五時四十五分,轟炸隊穿雲下降,因能見度不良,致與轟炸機分離,復以油量關係,乃於十五時五十分回航,十六時四十六分全部降落梁山機場。
五月二十九日晨,航空委員會以電話授予第一路司令官命令要旨如下:「飭第四大隊準備驅逐機八架至十二架,飛赴宜昌西南戰場,在猴兒坡、關公嶺、曹家畈之線上空巡邏,偵察敵情,捕捉敵轟炸、偵察機,並攻擊勢力微弱之敵驅逐機」。
第一路司令官楊鶴霄遵上述電令,乃作部署如左:
一、兵力——P-40E機十架,P-4機二架,其部署編成如左:
總領隊——第四大隊大隊長李向陽。
第一編隊——P-40E機六架,領隊大隊長李向陽。
第二編隊——P-40E機四架,P-43機二架,領隊張光蘊。
二、隊形——二機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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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航路——往:梁山—巫山—宜昌西南戰場。
返:宜昌西南戰場—巫山—梁山。
四、高度——一六零零零—二零零零零呎。
五、通信諸元——(呼號、波長、密語)概依會頒規定。
六時二十分,第四大隊李向陽大隊長率領P-40E機十架及P-43機二架由梁山起飛,飛赴宜昌西南我陣地上空,掩護我地面部隊作戰,七時十五分到巫山時,李大隊長座機及潘承祜、吳國棟兩機先後發生故障,於八時三十分折返梁山,餘機由隊長張光蘊率領,以一萬七千呎高度,於七時二十五分到達木橋溪、高昌堰、曹家畈一帶上空,巡邏良久,未遇敵機,惟見偏巖子河南橋一帶有地面有防禦高射武器,所射擊之爆煙甚多,宜昌江邊停有敵大船三艘,土門堑機場無敵機停留,八時零三分回航,九時安降梁山基地。
六時五十分,美空軍B-24重轟炸機九架,每機攜帶五百公斤爆炸彈四枚,由新津基地起飛,出擊轟炸宜昌城及敵江岸油池,以一萬呎高度,作分隊V形成中隊縱隊,向九十二度方向進入航路,七時三十四分過遂寧,天氣轉劣,九時十九分抵宜昌,仍以中隊縱隊通過宜昌城南作左轉彎,以一七五零零呎高度向三百三十五度之方面進入轟炸航路,九時二十三分開始投彈,間隔兩秒,分兩次投下,約四分之三直接命中目標區,當時煙塵蓋遍全城,惟未見起火,計炸毀敵宜昌之東山寺並工事甚多,損失甚重,任務完成後,於九時二十八分沿原航線返航。 七時三十分,敵驅逐機三十七架隨伴掩護輕轟炸機九架,聯合編隊,由漢口機場起飛,經宜昌、萬縣於十一時頃侵入梁山上空,十一時零四分,其轟炸機在機場投彈六十三枚,跑道中彈三十一枚,當晚即修復,是時我駐梁山之驅逐機P-40E機十架及P-43機八架,十時四十分飛離梁山,五十五分飛抵重慶上空,擬會合白市驛之空軍第十一大隊與敵決戰,而敵機因未繼續西侵,遂全部降落白市驛。
五月三十日,我航空委員會以振奮友軍士氣及協力鄂西我陸軍之戰鬥爲目的,決以驅轟聯合部隊,攻擊敵後方部隊,並掃蕩戰場上空之敵機,其戰况如左:
第一、第三兩路原擬聯合進擊宜昌之敵,正準備間,獲悉敵機侵渝之情報,遂準備全力迎擊,久候敵機未至,致是日計畫未能實施。
我駐新津之美空軍 B-24 機七架,每機各攜帶二百三十公斤炸彈六枚,於九時五十分自新津起飛,轟炸宜都城、馬鞍山一帶敵軍及砲兵陣地,十二時十五分飛抵目標上空,以一機在宜都城內投彈六枚,有數處起火,以三機在宜都對岸之白洋機場投彈十八枚,炸毀場內敵機二架,另以三機在馬鞍山一帶投彈,成果不明。
我駐芷江美空軍 P-40E 機兩批,一批八架,一批五架,於十時二十分及十三時二十五分先後飛往宜昌敵機場巡邏並掃射,計擊焚場內敵單翼機一架,炸毀敵卡車二輛,另二輛焚燬,死傷敵約三十餘人,另擊焚敵宜都東北十英里油庫一座,掃射宜昌附近敵運輸軍隊之卡車六輛,其中一輛被焚,二輛傾覆,因此敵在宜昌附近五十英里內之江面,敵斷絕航運。 是日十八時三十分,我航空委員會依據前方狀況,決心以空軍主動打破敵航空勢力之目的,於明(三十一)日全力出動,撲滅漢宜一帶之敵空軍,確實奪取明日戰場之制空權,並繼續保持空中優勢,同時以部隊直接協同我陸軍之戰鬥,當卽電飭我空軍部隊,作出擊之準備。
五月三十一日七時,航空委員會獲得戰地報告:「石門以北之敵,今向大堰墻、王家廠敗遠,都鎮灣、木橋溪地區之敵第十三師團,刻分向磨石、紅花套敗退,楊春嶺、三官巖、閔家冲之敵,亦已向孝子巖、五龍口後撤」。乃一面協商美空軍司令派機制壓位於荊門敵之空軍,一面分電第三、第一兩路司令官,着派第一、第二、第四各大隊出擊,轟炸宜昌敵渡河點。
茲將本日戰鬥經過述之於後:
空軍第一路司令部受令後,作如下之部署:
(一)驅逐隊:
- 兵主部署——兵力 P-43 機六架,其編成如左:
總領隊——空軍第二十一中隊隊長王特謙。
第一分隊——由P-43機四架編成,領隊王特謙。
第二分隊——由P-43機二架編成,領隊第二十四中隊隊長王文驊。
- 隊形——二機梯隊。
十十十十
- 高度——一七五零零呎。
十十十十
- 航路——往:重慶—梁山(加油)—建始—宜昌。
返:宜昌—建始—重慶。
(二)轟炸隊:
- 兵力部署—兵力第二大隊A-29機五架,第一大隊SB機三架,其編成如左:
總領隊——第二大隊大隊長祝鴻信。
第一分隊—由A-29機五架編成,領隊祝鴻信。
第二分隊—由SB機三架編成,領隊第一大隊大隊長姜獻祥。
- 隊形:
A-29十十十SB十十
-
攜帶炸彈——A-29機每機攜帶一百公斤炸彈四枚,信管瞬發,德造一公斤燃燒彈十五枚,SB機每機攜帶五十公斤地雷彈六枚。
-
轟炸目標——宜昌南方上、下五龍口渡河點。
-
轟炸高度——一六零零零呎,投彈速度二八零公里。
-
進入航向——一零零度。
-
投彈法——一齊投下。
(三)驅逐機、轟炸機協同及隨伴掩護規定如左:
-
會合地點——梁山機場上空。
-
會合高度——一二零零零呎。
-
會合時間——十四時二十分。
-
轟炸起飛時間——十三時。
-
梁山如有塊雲,驅轟在雲上會合。
-
會合後,出發航向一零五度。
-
轟炸機左轉一圈,等待驅逐機,務使集合完畢後,始能向目標航進。
-
驅逐機在轟炸機未到梁山前二十分鐘準備完成。
-
轟炸機高度——一六零零零呎。
10 驅逐機高度——在轟炸機上一五零零呎。
11 轟炸機投彈後向左轉,驅逐機俟轟炸機回航飛抵建始後,再脫離掩護。
第二大隊大隊長祝鴻信率領第二大隊A-29機五架,第一大隊SB機三架,於十三時四十一分由溫江機場起飛向東航進,十五時零八分到達梁山上空,十五時二十六分與P-43機會合完畢,繼向東航行,十六時十九分飛抵長陽,天氣轉佳,至宜昌目標後,以一三零零零高度,二、三航向及三一零公里速度,以密集隊形由長陽北進,至十六時二十六分,A-29機連續向目標投彈,彈着集中於五龍渡口一帶,十六時二十九分SB機投彈彈落下五龍口一帶,計直接命中江面敵大型輪船一艘,小汽艇一艘及木船多隻,此際,敵地面防空砲火集中火網向我猛烈射擊,幸無損傷,我機於任務達成後返航,驅逐機隨伴掩護至建始附近始行脫離,十七時三十分,祝總領隊得地面電臺通知「有敵機尾隨」,當除飭嚴密戒備外,並飭加速返航,敵未追及,乃於十八時三十分先後安降白市驛機場。
第四大隊 P-43 機六架,由第二十一中隊隊長王特謙率領,於十三時零一分由白市驛起飛,至梁山與轟炸機會合出擊宜昌,沿途及經過敵陣上空,均未遭遇敵機,任務達成返航至建始乃離隊歸建,十七時五十二分安降原基地。 同時,第四大隊奉命派機掩護美空軍第三七四中隊轟炸荊門敵機場,其部署如左:
一、兵力——空軍第四大隊P-40E機八架,其編成如左:
總領隊——大隊長李向陽。
第一羣——P-40E機四架,領隊李向陽。
第二羣——P-40E機四架,領隊周志開。
二、隊形——戰鬥隊形。
十十十十
三、轟炸目標——荊門機場。
四、往返航路——往:白市驛—梁山—荊門。
返:荊門—恩施—梁山。
五、中美空軍協同應遵守事項:
-
集合空域——梁山機場上空。
-
集合高度——一萬五千呎,假使有雲時,在雲下集合。
-
集合時間——十二時三十八分(倫敦時間三時三十八分)。
-
集合後航向八十二度。
-
到達目標航路荊門北十里再向南進入,轟炸後向右轉彎,航向二三零度,隨伴掩護回航至梁山再
降落。
-
轟炸機投彈速度一六五哩,回航速度一八零哩。
-
轟炸高度——二萬呎。
-
B-24機十一時三十分由新津起飛。
-
掩護位置——驅逐機在轟炸機上空一千呎。
美空軍第三七四中隊 B-24 重轟炸機九架,每機攜帶五百公斤爆炸彈四枚,轟炸荊門敵機場,於十一時十九分由新津起飛,十二時五十五分抵梁山上空,與我掩護驅逐機會合後,沿長江飛抵目標後,因雲低難以發現目標,十四時零二分過漢水,折回204°方向飛行,在荊門上空盤旋,因天候不良,目標不清,三十五分,遭敵零式驅逐機數十架攻擊,美機乃緊密隊形,分別迎擊,同時敵我驅逐機亦交互格鬥於美機編隊美之周圍。此際,美機第一分隊右僚機副駕駛吳鑄目觀敵向我第一分隊攻擊四次,均由右側進入,乃通知我機射手於敵機脫離直前集中火力射擊,敵機兩架負傷冒煙遁去,另敵機兩架亦被我驅逐機擊中垂直下墜,空戰約十五分鐘,因密雲遮蔽,始終未發現目標,乃轉向宜昌,遂以一萬三千呎高,向350°方向進入臨時目標,分批作一齊投彈,計美機第一、第二兩分隊轟炸宜昌敵機場,發現跑道旁停有白色飛機兩架,跑道東端停綠色飛機兩架,彈着均落跑道上,雖未直接命中,可能被炸燬,第三分隊則轟炸宜昌城內外,任務完成後回航,於十五時十八分復遭遇敵驅逐機攻擊,此時各分隊乃緊急構成九機基本防禦隊形加以戒備,敵機攻擊約十二分鐘,未能得逞,自行遁去,但我擊落敵機證實者,確達二十架,可能擊落五架,美機於十七時四十分全部安返新津基地。
掩護美機出擊之我空軍第四大隊 P-40E 機八架及美空軍 P-40E 機二架,由大隊長李向陽率領,於十一時二十五分由梁山起飛,旋李大隊長座機故障折返,乃由周志開領隊前往,至荊門附近盤旋之際,於荊宜間發現敵零式驅逐機約十餘架向我轟炸機羣攻擊,我驅逐機羣卽向敵機展開猛烈空戰,當美員愛迪生擊落敵機一架後,忽爲另一敵機尾追,該美機尾翅及落地輪外胎被擊脫,我隊員藏錫蘭適時向敵攻擊,將之擊落,同時分隊長李繼武、隊員高紹傑,李志遠共同擊落敵機一架,空戰十餘分鐘,敵不支狼狽逃竄,計擊落敵機三架,可能擊落三架,我機於空戰後仍掩護轟炸機回航,因油量不足,均降落恩施,旋於加油後返梁山,中途李繼武機迫降芷江榆樹鄉,機損人安,高紹傑機迫降辰谿之大灣、三家塘,人機俱傷,美員愛迪生機降落梁山,飛機受損,人無恙,餘機於十六時二十八先後降落梁山基地。 是日十八時,航空委員會獲得狀況如左:
一、敵陸軍主力向宜昌徐徐退却,其第十三師團分向聶家河、枝江、洋溪、王家廠繼續退却中,上、下五龍口、紅花套、宜都、枝江爲敵軍退却之主要渡河點。
二、敵空軍飛行各戰隊,經於本(三十一)日之戰,已退縮至武漢,僅直協中隊利用荊門、白洋、宜昌各前進機場,在鄂西前線尙甚活躍,以擔任其陸軍部隊退却之指揮與連絡。
三、我陸軍現迅速追擊,圖壓迫敵於江岸而截滅之,重點保持於右翼。
四、天候預報——明(六月一日)日川、湘、桂均晴曇。
周至柔主任依據上述狀況,決心以空軍協力追擊及振奮前線我陸軍士氣之目的,於明(六月一日)
日全力逐次出動,攻擊鄂西前線退却之敵,遂於是日二十二時授予空軍第一路司令官之命令要旨如左:
着空軍第四大隊駐白市驛之P-40E機四架會同梁山P-40E機五架,掩護空軍第一大隊SB機三架、第二大隊A-29機五架,於六月一日在梁山會合後,轟炸宜昌長江南岸上、下五龍口之退却敵軍,應儘可能及早出動。
空軍第一路司令官楊鶴霄遵照右令,卽作如左部署。
一、驅逐第四大隊:
(一)兵力部署——P-40E機九架,總領隊李向陽大隊長,其編成如左:
第一大隊——P-40E機五架,領隊第四大隊大隊長李向陽。
第二大隊——P-40E機四架,領隊第四大隊副大隊長張光蘊。
(二)隊形+++++
(三)高度——一萬呎。
四航路——往:白市驛—梁山會合—恩施—宜昌南之上、下五龍口。
返:上、下五龍口—建始—白市驛。
二、轟炸第一、第二大隊:
(一)兵力部署——第一大隊SB機三架,第二大隊A-29機五架,其編成如左:
第一分隊——A-29機五架,領隊林定喜。
第二分隊——SB機三架,領隊姜獻祥。
(二)隊形A-29+++SB++
(三)攜帶炸彈——SBⅢ、A-29每機攜帶五十公斤爆炸彈六枚,信管瞬發。
(四)轟炸目標——宜昌南方上、下五龍口渡河點。
(五)轟炸高度——一萬六千呎,投彈速度二八零公里。
(六)進路角——150°。
(七)投轟法——一齊投下。
三、驅逐、轟炸部隊協同及掩護規定如左:
(一)會合地點——梁山機場上空。
(二)會合時間——五時。
(三)會合高度——一萬呎。
四駐白市驛之P-40E機,於轟炸隊起飛後十分鐘起飛,卽四時二十分鐘起飛。
五駐梁山之P-40E機,於轟炸隊到達梁山前二十分鐘起飛,卽四時五十分鐘起飛。
六駐梁山驅逐機,在轟炸機未到梁山前二十分鐘準備完畢。
七轟炸機右轉彎盤旋一圈等待驅逐機,必須會合完畢後,始向目標航進。
八驅逐機隨伴掩護高度,在轟炸機後側上空一千五百呎。
九驅逐機於轟炸機投彈完畢回航至建始後,始准脫離逕航降落梁山機場。
(十)轟炸機投彈後向右轉彎,經建始返白市驛降落。
六月一日,空軍第一大隊S B機三架,第二大隊A-29機五架,每機攜帶五十八斤爆炸彈六枚,由第一大隊姜獻祥大隊長率領,自白市驛機場起飛,轟炸宜昌、上、下五龍口敵渡河點,並由空軍第四大隊P-40E機九架作隨伴掩護,愛將作戰經過分述之:
空軍第二大隊A-29機五架,於四二十五分,由第三十中隊林定喜中隊長率領,自白市驛基地起飛梁山,因天氣預測不確及起飛秩序紛,乃電飭領隊在白市驛機場上空集合後再向梁山進航。旋領隊林定喜機因油溫過高折回降落白市驛機場,僚機方鎮基不明情況亦隨之降落,餘陳大科、歐陽壽二機於四時四十七分因不見長機,亦中途折回,並將所攜炸彈投於重慶東北木魚山後,於六時零六分降落白市驛,朱興義機於四時二十分起飛後,繼續向梁山航行,五時零五分抵梁山盤旋兩週,與SB機三架及P-40E機九架會合後,卽向目的地航進,六時三十五分,以二百八十度之航向,一萬六千呎高度及一百五十哩之速度進入目標上空,投彈均直接命中長江北岸少數敵船舶,八時三十五分,均安降白市驛基地。 空軍第一大隊SB三架,於四時三十三分,由大隊長姜獻祥率領,自白市驛機場起飛,五時十五分抵梁山,與友軍會合東進,任務完成後返航,九時十分安降基地。
空軍第四大隊 P-40E 機九架,分由正副大隊長率領,於五時五十分在梁山上空會合後,由大隊長李向陽任總領隊,五時三十五分掩護轟炸機離梁山,向目標航進,任務完成,七時四十分全隊安降梁山。
是日七時,航空委員會授予第一路司令部之要旨命令如左:
一、敵現向宜昌方面退却,荊門、宜昌敵機場時有少數敵機降落,飛赴我前線偵炸。
二、着派空軍第十一大隊 P-66 機八架,於本月(一)日由白市驛起飛至梁山降落加油後,卽飛長陽轟家河,宜都一帶上空巡邏偵察,起飛時間另令飭知。
三、出動各機應注意之行動如左:
在前線上空須嚴密巡邏偵察,遇敵轟炸機或偵察機不論其兵力大小,均應捕捉殲滅之。
四、遭遇敵等勢或優勢驅逐機,以避免戰鬥爲準。
五、前進機場——梁山,如油量不能回梁山,可降落恩施緊急加油。
第一路司令部依照右述命令要旨,作如左之部署:
一、兵力——P166機八架,其部署如左:
總領隊——大隊長胡莊如。
第一編隊——P166機四架,領隊大隊長胡莊如。
第二編隊——P166機四架,領隊第四十三中隊副隊長任肇基。
二、隊形:
十十十十十十
三、航路——往:白市驛——梁山(加油)——目標:嚴家河、宜都。
返:目標——恩施(加油)——梁山。
四、高度——一四零零零呎。
第十一大隊胡莊如大隊長奉命後,於十時三十分率領P166機八架由白市驛起飛,十一時十二分降落梁山加油,因天氣欠佳,乃改派P166機四架分爲兩小組出發,均於十六時由栗山起飛集合東進,十六時四十分抵恩施加油後,於十七時十五分飛長陽,五十五分抵達,十八時飛抵宜都,由第二組領隊任肇基降低至五千呎,於宜都迄紅花套間偵巡往返三次,盤旋約十五分鐘胡莊如領隊亦降至六千五百呎,擔任掩護,在宜都北、紅花套南江中,發現敵木船十四艘,分排相併向東行駛,另發現長陽東南山地一村莊起火燃燒,因時間已晚,回航恩施,十九時安降。
六月二日,我空軍以協力我前線陸軍追擊敵退卻部隊及振奮我鄂邊前線陸軍士氣爲目的,周至柔主任特令空軍驅逐及轟炸大隊之一部擔任之,惟因川東陰雨,我駐成都、重慶、梁山各基地之部隊,均整備待天氣好轉出動。 我駐衡陽美空軍 P140 機,趁天氣好轉,曾四次出發。
第一次:P140機十架,六時四十六分,由衡陽機場起飛,出擊長陽、宜都間掃射退卻部隊,在宜都城北小河中擊沉敵汽艇七、八艘,及其小河口江中敵小火輪一艘,與拖曳之木船六、七隻,並擊沉宜都東北方江中敵汽艇一艘及其拖曳之木船數隻,同時掃射曾家岡附近敵軍數百人,敵死傷甚衆,各機均於九時五十分先後安返。
第二次:P140機十四架,於八時五十五分由衡陽機場起飛,出擊長陽、宜都一帶之敵道路及搜索敵退卻部隊,以六機掩護,八機對敵行軍縱隊四隊作低空掃射,敵死傷甚衆,旋又掃射停於宜都以西之敵船舶及宜都對岸敵兵營,旋遭遇敵零式驅逐機十五架,空戰於宜都上空,計擊落敵機一架,美機九架安返,一架受傷迫降桃源茶安舖附近,三架迫降思南境內,一架下落不明。
第三次:P140機三架,九時四十四分由芷江機場起飛,赴宜都、宜昌江面掃射敵軍,計擊沉敵汽艇一艘,返航經洞庭湖西岸上空,我第一二五號機遭敵機三架攻擊,當將其全數擊落。
第四次:B-25機五架,各攜帶一百磅炸彈十二枚,由P140機十架隨伴掩護,於十三時四十一分自衡陽機場起飛,轟炸白螺磯敵機場及營房,將該場破壞後返航時,在岳陽上空遭遇敵零式驅逐機九架攻擊,展開激烈空戰,敵機二架可能被擊落,我美機各機均負彈痕,全部安降衡陽。
六月五日七時三十分,我航空委員會授予第一路司令官之命令要旨如左:
一、宜都有敵千餘人,現在十里舖、姚家店、過路灘一帶聚集,茶店(宜都西北二公里據點)已被我軍佔領。
磨石至石門一帶,原有敵千餘,傷亡甚大,現該處尚有敵八百餘,軍馬千餘匹,正被我包圍殲滅中,鄢家宅據點已被我軍佔領。
清江河以北無敵縱。
宜都附近河流北岸,有敵重礮兵陣地。
漢口、宜昌、荊門一帶,有敵轟炸機一百至一百六十架,驅逐機約三十餘架,偵察機十八架。
二、着空軍第一大隊派SB機四架,第二大隊派A-29機四架,轟炸據守過路灘、姚家店、十里舖一帶敵軍,並以第二大隊第三十中隊中隊長林定喜爲總領隊。
三、着空軍第四大隊大隊長李向陽率領P-40E機十六架及P-43機五架,擔任轟炸機之隨伴掩護。
空軍第一路司令官奉令後,遵作如左之部署:
一、驅逐第四大隊:
(一)兵力部署——P-40E機十四架P-43機五架,編領隊李向陽,其編成如左:
第一編隊P-40E機八架領隊大隊長李向陽。
第二編隊P-40E機六架領隊副大隊長張光蘊。
第三編隊P-43機五架領隊第二十一中隊中隊長王特謙。
(二)隊形——戰鬥隊形。
(三)高度——一五五零零呎。
四航路——往:白市驛—梁山(加油)—恩施—宜都附近。
返:P-43機宜都附近—恩施—白市驛。
P-40E機宜都附近—梁山。
二、轟炸——第一大隊及第二大隊:
(一)兵力部署——第一大隊SB機四架,第二大隊A-29機四架,其編成如左:
總領隊 第三十中隊中隊長林定喜。
第一編隊 A-29 機四架,領隊林定喜。
第二編隊 SB 機四架,領隊王鼎基。
(二)隊形:
A-29++SB+++
(三)攜帶炸彈——SBⅢ,A-29每機攜帶五十公斤爆炸彈六枚,信管瞬發。
四轟炸目標——宜都西南過路灘、姚家店、十里舖一帶敵軍。
(五)轟炸高度——一四零零呎。
(六)進路角——A-29.210°、SBⅢ.270°。
(七)投彈法——連續投下,投下時間隔二秒。
三、驅逐、轟炸協同及掩護規定如左:
(1) P-40E 機十四架先飛梁山加油,轟炸機俟 P-40E 機起飛一小時後再行起飛。
(二)轟炸機由白市驛機場起飛後,預定五十分鐘到達梁山,P-40E及P-43機在我轟炸機起飛四十分鐘後,卽由梁山機場起飛會合(轟炸機起飛之時間,由該部臨時用無線電通知梁山)。
(三)會合空域——一萬呎梁山機場上空。
四會合高度——一萬呎(有雲在雲下集合)。
(五) A-29機在梁山機場上空,必須等候SB及P-40E機集合完畢後,始向目標航進。
(六) P-40E機掩護高度,在轟炸機兩側上空一五零零呎。
(七)轟炸高度——一四零零零呎。
(八) P-40E 機俟我轟炸機任務達成後繼續巡邏,如遇敵機予以攻擊,如地面有顯著目標時,無須掃射,P-43機來回均須隨伴掩護轟炸P-40E降落梁山待命。
我空軍各大隊遵令出動其戰鬥經驗如左:
空軍第一大隊SE四架,由第四中隊副隊長王鼎基率領,於十時正由白市驛機場起飛東行,其中張繼祖機於廣陽壩上空油溫增高,油壓降低,不能續航,中途回航,十時三十二分安降白市驛機場,其餘三機於十時五十分飛抵梁山,與驅逐機會合後繼續東進,十一時四十三分抵恩施,繼至長陽卽轉一四零度航向宜都,十二時五十分飛達目標上空,成V形隊形,以一萬四千度高度,二百八十公里速度,向二百七十度進入轟炸目標,連續投彈,均命中姚家店至十里舖一帶,數處起火燃燒,任務完成後,於十四時五十六分全部安全返防。
空軍第二大隊A-29機四架,由第三十中隊中隊長林定喜率領於九時五十九分自白市驛起飛東行,十時四十七分到達梁山,十一時許,先後與我掩護驅逐機及SB機等全部會合後向目標航進,十一時四十二分抵恩施,十一時五十五分進入警戒區域,作準備進入轟炸航向,十四時四十七分到達目標上空,成菱形隊形,以一萬四千呎高度,三百零四公里速度,向二百一十度進入轟炸目標,作連續投彈,並散發傳單,彈均命中宜都西南城郊沿公路亘過路灘一帶,四處起火燃燒,並發現宜都東長江內有輪船八艘向上游行駛,我機於任務完成後,於十四時四十六分安降白市驛機場。 空軍第四大隊大隊長李向陽率領P-40E機十一架(原定十四架,因三架故障未起飛)及美空軍P-0機一架,於十時五十五分由梁山起飛,十一時零九分與轟炸機六架會合後,卽隨伴掩護向目標航進,沿途以一萬五千呎高度在轟炸機後側方掩護,十三時五十八分到達目標上空,盤旋半小時,迄轟炸投彈後,隨伴掩護回航至恩,方始脫離返防,是日,除凌鼎鈞機於宜都上空被敵地面砲火擊中左翼,先行返航落白市驛外,餘四架,於十四時三十分落白市驛,五架於十三時五十五分降落梁山,一架藏錫蘭機,因油量不足,迫降廣陽壩加油後,卽返白市驛。
同時,第二十一中隊王特謙中隊長率領P-43機五架,於十一時正自梁山起飛,十一時十五分在梁山與轟炸機會合後,以一萬七千呎高度向目標航進,十二時十五分過五峯後,忽與轟炸機失卻連絡,脫離掩護,乃降低至一萬五千呎,並改向宜昌起飛,十二時三十二分到達宜都上空,未發現轟炸機羣,十二時四十三分回航,除馮佩瑾機迫降廣陽壩加油外,餘於十四時十五分安降白市驛機場。
是日,美空軍第十四航空隊區分兩個編隊出擊,第一編隊P-40機十三架,於九時四十分由衡陽機場起飛,赴宜昌、宜都一帶搜索目標,除一架因故障中途折返外,餘十二架在白洋附近道路掃射敵騎兵,敵死傷頗衆,十三時返防,四架降落衡陽,八架降落恩施,加油後向荊門、沙市搜索,未發現敵蹤,至岳陽江邊陳家村附近,擊焚敵小火輪一艘及其拖曳之木船數隻,十六時零三分安返衡陽,第二編隊P10機七架,於七時五十三分自零陵起飛,抵芷江加油後,九時十五分飛赴宜昌掃射敵機場,三架發生故障,中途折返,四架達成任務,於十三時返航,二架降芷江,二架降零陵機場。
六月六日,我航空委員會爲協助陸軍作戰,與美空軍第十四航空隊協調,美空軍以搜索攻擊長江江面之敵目標爲主,中國空軍除以驅逐部隊一部掩護轟炸隊轟炸轟家河附近之敵外,主力卽準備與敵決戰,當飭第一路司令部遵照行動。
空軍第一路司令官奉令後,以協助前線陸軍掃蕩鄂邊負隅抵抗之殘敵爲目的,飭所屬部隊分兩批出動,對轟家河及過路灘附近之敵軍加以轟炸及掃射,分述如後:
第一批:空軍第二大隊中隊長林定喜率領210機三架,每機攜帶五十公斤爆炸彈六枚,九時正由白市驛機場起飛,十時零六分抵梁山上空,與第十一大隊大隊長胡莊如率領P166機八架會合,在其掩護下向東航進,十一時十五分飛抵轟家河目標附近上空,十一時二十九分,以四四五零呎高度開始向轟家河東岸敵軍予以連續轟炸,均直接命中,敵死傷頗衆,任務達成後,於十一時四十五分返航,途中接獲白市驛電臺通報,敵機襲川,林定喜率領之A-29機三架至溫江基地降落,空軍第十一大隊P166機八架於掩護轟炸後,十二時四十分先後降落恩施加油,十二時五十分,獲敵機二十餘架由建始向西航進襲川之情報,十三時零一分,領隊胡莊如率領僚機先後起飛迎戰,十三時零八分,敵機八架由建始向恩施飛行,十三時十二分敵機八架出現恩施上空,先五架成人字形,後三架間隔三十秒投彈,我機因起飛先後不一,隊形不整,未獲充分高度,遂於十三時十五分對後三架之敵機尾隨開始攻擊,除宋守誠機未參加外,其餘七機分自敵機上下左右佔位,展開猛烈攻擊,敵不支,沿清江逃竄東飛,我機跟蹤追擊,卒至恩施東北約五十公里花果坪附近擊落敵轟炸機一架,餘敵狼狽逃竄,我機七架於十四時三十五分安降白市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