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冊 鄂西會戰九/九
第七節 後方勤務
鄂西會戰全期,我第六戰區兵站總監部爲支援戰區作戰有關各種補給設置,輸力調配、交通、通信、衛生均能隨狀況之推移,適時發揮有效功能,愛將會戰前、會戰中、會戰後兵站業務及敵軍一般概況分述如左:
第一款 會戰前敵我兵站設施
參照插圖第五十八
第一項 敵軍
當時敵我態勢參照插圖第一,敵軍雖本「以戰養戰」之原則,以於徵發物資,竭力就我淪陷區全面搶掠,然其後勤設施,似仍以武漢爲其基地,分由水陸各線運補鄂西。
一、陸路:一由武漢沿粵漢鐵路至岳陽,或由平漢路至孝感(漢川),公路可分()應城、皂市、天門、潛江經浩子口抵沙市、江陵,()由皂市沙洋分至當陽、荊門,()由廣水經應山、安陸京山、鍾祥、荊門、當陽至宜昌。
二、水路:一由武漢沿長江至岳陽,由岳陽至沙市段受我雷區阻礙航行困難,一由武漢沿襄江(漢水)上溯至岳口、沙洋鍾祥,惟較大江輪之運載稍受限制。 三、兵站分佈:兵站基地爲沙洋、河榕、當陽、荊門,兵站末地爲:沙市、鴉鵲嶺、宜昌。
第二項 我軍
第六戰區兵站總監部管區爲:自城陵磯起經君山、洞庭湖北岸狗頭洲、石門橋、武潭沿資水至烟溪、折至淑浦洪江、玉屏、石阡、后坪、石柱、開江城口、竹谿、房縣、保康、南漳、宜城沿襄江至沙洋潛江沿東荊河至沔陽迄嘉魚之線。
時該第六戰區所屬第二十九、第二十、江防、第二十六、第三十三等集團軍,各分別設兵站分監部一,負責支援各該集團軍之作戰,故該戰區總監部於鄂西會戰前,原轄第二十九、第二十、江防、第二
十六、第三十三等五個分監部,另直屬支部八,分站二十三(至六月一日增設分站六),獨一、獨二甲糧所各一,糧庫三十三,野戰械庫二十七,然二月初,第二十分監部隨所屬第二十集團軍奉命調離入滇,參加遠征軍戰鬥序列,所遺兵站管區在第十分監部隨第十集團軍尚未到達前,暫由第二十九分監部負責接替,復依照當時戰區作戰方案及各集團之兵力部署,策定兵站設施計畫如左:
第一 方針
根據戰區作戰計畫,繼續加強各分監部管區獨立補給機能,並置重點於五峯、清江、長江間地區,俾戰區主力兵團與敵決戰時諸種支援均能適切。
第二 指導要領
一、在拒止敵人時期,以能隨各兵團之進退圓滑補給爲主,在攻勢轉移時期,得以追隨各兵團之前進,無虞缺乏,而準備之,在攻勢轉移時期,預定在五月三十日後,所有集積應於該日以前完成之。
二、江防分監部對第十分監部管區須有轉運糧彈之準備。
三、戰鬥激烈方面應控備站所輸隊與船隻,隨時準備交送及搶運。
四、兵站末地糧食屯積,不得超過十日份,主陣地前方除留少數糧彈補給外,一律不准屯積。
五、爲適應戰況推移,必須確認補給與搶運同屬重要,但不能因搶運而遺誤補給,故兩種任務之貫澈實施,得由各補給區高級兵站機關指定站所分任之。
基於以上計畫,該兵站總監部亘鄂西會戰全期,因應狀況設置兵站機關,負責各作戰兵團之支援、補給,茲分述如左:
一 兵站區劃及設施
(一)總監部直轄區爲:潄浦、安江、洪江、玉屏、岑鞏、右阡、鳳崗、正安、后坪、彭水、石柱、忠縣、梁山、開江、南壩場、城口、竹谿竹、山九道梁、巴東、野三關、趙家灣、五峯、南北墩、桑植、大庸、沅陵、潄浦等連線範圍之內,總監部位於龍鳳壩。
(二)各分監部地境:
惟自敵陷監利、新廠、華容及藕池口,敵我四月一日相持於萬林河口、蔡田湖、鯉魚鬚、茅草街、百工咀、楊林市、陡湖堤、沙道觀、浣市之線,沿江戰鬥結束,第十分監部隨第十集團軍由常德進駐石門,負責補給任務後,地境線復調整如左:
第九戰區第二十九分監部無變更。
爲沅陵沿沅水經黄石市、羊毛灘、馬家堰、新店舖、青石碑、茅草街、石第十分監部于石門首、程家集之線。
爲堰塘坪、龍潭坪、聶家河、聶店子至安福寺、半月山之線。
江防分監部第二十六分監部第三十三分監部均無變更。
第五戰區
(三)總監部及各分監部所屬站所,分佈設置如插表第十六,其補給系統如插表第十七。
四兵站路線。
甲、主兵站線。
陸路先由重慶沿川湘公路經綦江、南川、彭水、郁山鎮至黔江,遂分兩路:一路經酉陽、龍潭、秀山、永綏、抵瀘溪後,會同由貴陽來之湘黔公路,經桃源至常德,復沿湘鄂公路,經臨澧、澧縣迄公安;一路由黔江經咸豐、恩施、建始、綠葱坡至巴東,利用水運抵興山後,復推進馬良坪。
水路:一接瀘溪陸運順沅江下流至常德,繼過圍堤湖、白濤湖、七里湖沿虎渡西河支流至公安,一由重慶利用長江航運分別至彭水、萬縣、巴東、香溪、興山(利用香溪河)、三斗坪、羅佃溪、溪、南沱、石牌、平善壩登陸。 乙、副兵站線。
陸路:由公安經楊林市、西齋茶元寺聶家河,由澧縣經煖水街、子良坪、漁洋關至都鎮灣,由三斗坪或窯灣溪經花橋至長陽,由南沱至洋坪,由南沱至張家口,由興山至歇馬河等驛運線,及各聯運支線,詳見插表第十八。
水路由:公安利用虎渡西河支流,轉入虎渡東河各補給基地,由漁洋關順漢洋河至宜都,由萬縣經磨刀溪至利川後,利用清江水運經恩施、趙家灣資坵、長陽至鄢家沱。
(五)兵站地:
甲、兵站基地:沅陵、黔江、恩施。
乙、兵站主地:桃源、石門、巴東、秭歸、香溪、南漳。
丙、兵站末地:南縣、公安、茶元寺、聶家河、長陽、曹家畈、大吉坪、兩河口、普濟河、洋坪、劉猴集、安家集、宜城之線。
(六)糧彈之籌備:
甲、總監部直轄區,該轄區原定於巴東、沅陵、芷江、龍山、酉陽、黔江、恩施、建始、萬縣、巫山地區,集積糧秣一軍部、九個師份,在會戰直前均已完成。
並定於巴東、沅陵、瀘溪、黔江、恩施、野三關、建始萬縣地區,集積彈藥六師份,各一個基數,在二月中旬,原存步槍彈藥七師份弱,會戰中,陸續奉撥步機槍彈一千零三十萬粒及迫砲彈等,餘步機彈三三三萬九千粒,蘇羅通小砲彈一千五百顆,八一迫砲彈五千顆,八二迫砲彈四三五六顆,槍榴彈二萬四千顆,分別控存巴東、瀘溪,並提屯于野三關、建始、柑子園等地,用補還戰前抽撥各部之數。 乙、第二十九分監部管區:該管區原定於常德、桃源、鄭家驛、沅陵、集積糧秣三個軍部,七個師各三個月份,且於會戰前大部完成,迨第二十集團軍奉命調滇,所遺防務,概由第二十九集團軍王瓚緒總司令所部暫行接替,故第二十分監部所遺防地兵站業務,亦由第二十九分監部統一負責,其經常給養規定:湘糧應在常德、桃源撥交運補,華容、南縣、安鄉部隊,則以就地接糧補給爲原則。當二月中旬沿江戰鬥初起,爲顧慮地區存糧受損,該分監部乃飭將澧縣、楊林市、松滋之線以東地區存糧,搶運至該線以西地區,用策安全。迨華容、藕池口、彌陀寺相繼失守,沿江作戰於四月一日結束,該分監部遂利用此一時期,督導各部積極搶運存糧。
該管區原定於常德、桃源、鄭家驛、沅陵集積彈藥七師份各一個基數,在二月中旬,計存步機彈藥十一個師份一個基數,除擲榴彈、手槍彈、八一、八二、四七迫砲彈較缺外,其他山砲彈、榴砲彈均尙敷屯,惟該管區在沿江戰鬥時期,因兼任第十集團軍各作戰部隊之補給支援,故另由巴東、瀘溪各械庫所,先後調補步槍彈及川機彈一零三萬五千粒,手榴彈三萬顆,擲榴彈一千五百顆,八二迫砲彈三千顆。
丙、第十分監部管區:該管區在會戰前第二十集團軍尙未調離之時,卽定于石門、大庸、桑植、五峯地區積糧秣兩個軍部,六個師各三個月份,且已大部完成。其經常給養,分由津市、澧縣接收湘糧,或有不敷,則由公安、松滋、枝江鄂糧就地撥補,及該分監部于四月一日沿江戰鬥結束進駐石門之後,爲顧慮盤踞華容、藕池口、彌陀寺之敵不時襲擾,遂將紙廠河、新江口、茶元寺一帶存糧迅速向煖水街、子良坪、聶家河等地逐步後運。
關于彈藥,原定于石門、慈利、大庸、漁洋關、五峯等地集積六師份各一個基數,在二月中旬,已存步機彈藥八師份一基數弱,因其中有一部爲川造步彈,不能適用,經由總監部直轄區之瀘溪調撥步機彈三十萬,沅陵調撥手榴彈一萬顆,四七戰防砲彈一千顆,黔江調撥八二迫砲彈六百顆,另由第二十九分監部轉撥八一迫砲彈一千顆,八二迫砲彈二千顆,槍榴彈三千顆,江防分監部調撥四七戰防砲彈及十年式山砲彈各二百顆,擲榴彈信號彈原存甚少,兼請撥補未到,頗感困難。
丁、江防分監部管區:該管區原定于窯灣溪、榔樹店、賀家坪、都鎮灣地區集積糧秣四個軍部,九個師各三個月份,在會戰前已大部完成。其經常給養分由秭歸,三斗坪等地接收由重慶、萬縣下運川糧,另由秭歸、長陽、宜都鄂糧就地撥補,並定于秭歸、賀家坪、南沱、津洋口、資坵地區集積彈藥九師份各一個基數,在二月中旬,計存步機彈約八師份一基數強,經由巴東調補步機彈一百三十萬粒,手槍彈五千粒。另由第五戰區兵站調補七零二野砲彈五百顆,除信號彈、擲榴彈缺缺,其他彈療尚足數屯。
戊、第二十六分監部管區:該管區原定于霧渡河、秭歸、興山地區集積糧食兩個軍部,六個師各三月份,在會戰前已全部完成。其經常給養以接收川糧爲主,興山、秭歸鄂糧爲輔,並定于霧渡河、黃家祠、香溪、興山地區集積彈藥六師份各一個基數,在二月中旬,計存步機彈藥八師份一基數強,除會戰中調撥江防分監部尖步彈五十萬粒,圓步彈二萬粒,六五步機彈十三萬一千粒外,實存六師份一基數,因圓步尖機彈較缺,經由巴東彈庫撥補五十萬粒,手槍彈五千粒,擲榴彈三千顆。
己、第三十三分監部管區:該管區原定于南漳、武安堰、通城河、馬良坪地區集積糧秣二軍部,六個師各三個月份,在會戰初因運輸困難,僅完成一小部,其經常給養大部就地徵補,一部由川糧運濟。 並定于南漳、武安堰、通城河馬良坪、歇馬河地區集積彈藥六師份各一個基數,在二月中旬,計存步機彈二師份一基數,後由漢中、巴東兩彈庫及江防與第二十六兩分監部共撥補步機彈一百五十六萬粒,一三二高射機槍彈八千粒,三七戰防砲彈四百顆,八二迫砲彈六千顆,手槍彈五千粒,手榴彈四萬三千顆,槍榴彈六千顆,黃燐迫砲彈七百六十八顆,黃燐手榴彈二千顆,八一迫砲彈四百顆,三七迫砲彈三千顆,克式山砲彈一千顆,二五榴砲彈一百五十顆,除漢中彈庫之步機彈、八二迫砲彈,依該集團軍需要隨請隨撥,實存四師份一基數弱外,其他各種彈藥依六師份屯備均感不足。
二 運輸部隊之配置:
兵站總監部,除戰區長官部撥配運輸第一團、第二團(欠一營),及後勤部撥配輜重兵汽車第二團第一營第一連,第二團第三營第七連(其中一排爲木炭車),第九連之一排,第三團第三連,共計汽車一六三輛外,該總監部計有運輸團二,人力運輸大隊三,人力運輸中隊七,手車運輸中隊三,馱馬運輸大隊二,另有沅水木船兩隊計一百隻,共一千噸,運輸船十隻計三七七噸,水庫船二三九隻,計一八七三噸,其配置如次:
長官部撥配之運輸第一團團部及第一、第二兩營駐南沱,任第三十三集團軍之糧運,由香南接運處指揮,第三營接兵,第二團(欠一營)第二營駐興山附近之石佛寺,任第三十三集團軍軍需品之運輸,由第二十六分監部指揮,第三營駐牛坪式,任馬黃間運屯工作,由第二十六分監部指揮。
後勤部撥配之輜重兵汽車第二團第一營第一連分駐辰豁、瀘溪兩地,任辰、瀘、龍段運輸,由第二支部及第六分站指揮,第二團第三營第七連(欠木炭車排)駐龍潭,任龍黔段轉運,由第八分站指揮,第九連之一排駐黔江,任恩黔段接運,由第一分站指揮,第三團第三連及第二團第七連之第二排(木炭車)駐恩施,任恩巴段運輸及長官部勤務用車,由總監部直接指揮。 總監部運輸第一團駐宜昌張家口,任張三(三義口)綫軍需品之運輸,由第二十六分監部指揮,運輸第二團駐宜昌西約六公里附近南沱之宋家灣,任第三十三集團軍軍糧運輸,由香南接運處指揮。
人力運輸第一大隊駐華容,任軍需品運輸,由第十七分站指揮,迨沿江戰初起,敵軍渡犯華容,該大隊第八、第九、第十三等三個中隊,負責茅草街之搶運,第十一、第十二兩中隊,任南縣華容間之搶運,後因情況驟變,遂被包圍,旋先後突圍至常德收容,第二大隊及第十三、第十五兩中隊,駐聶家河,任糧彈運輸,由第一支部指揮,第十四中隊駐公安,任糧彈運輸,由第六支部指揮,第十六中隊駐漁洋口,任長陽、磨石間軍需品之運輸,由第三支部指揮,第十七中隊駐茶元寺,任軍需品運輸,由第九分站指揮,人力運輸第三大隊之第十九、第二十一兩中隊駐恩施,任第三、第二十三兩糧庫裝卸及搬運,由總監部直接指揮,第十八中隊駐沅陵,任軍糧搬運及裝卸由沅陵軍糧辦事處指揮,第二十中隊駐茅坪,任軍糧之搬運及裝卸,由第三十糧庫指揮,第二十二中隊駐龍潭,任軍糧裝卸及搬運,由第二十七糧庫指揮。
人力運輸第一中隊駐沅陵,任軍需品之搬運,由第二支部指揮,第二中隊駐黔江,任裝卸及搬運,由第一分站指揮,第三中隊駐辰豁,任裝卸及搬運,由第六分站指揮,第四中隊駐瀘溪任裝卸及搬運,由第二支部指揮,第五中隊駐恩施,任第三糧庫及第一甲堆所及第二加油站裝卸搬運,由總監部直接指揮,第六、第七兩中隊駐巴東,任軍需品搬運,由第五支部指揮。
手車運輸第一中隊駐恩施,任第七十械庫第二堆所裝卸搬運,由總監部直接指揮,第三中隊駐恩施,任第十一分站軍需品裝卸搬運,第二中隊駐巴東,任軍需品短途運輸,由第五支部指揮。 馱馬運輸第一大隊駐澧縣,任澧大(大堰墻)等地糧彈運輸,運輸第二大隊駐茨河,任茨南(黃河至南漳)南葛(南漳至葛公河)、武小(武安堰至小河)、南武(南漳至武安堰)等綫軍需品運輸,由第三十三分監部指揮。
河洑木船第一隊計五十隻,共五百噸(內有一隻在清浪灘打壞不堪應用),辰谿木船第二隊計五十隻,共五百噸,任該第六戰區與鄰接戰區軍需品之接運,香南接運處控配運輸船十隻,計三七七噸,水庫船十二船十二隻,計五八八噸,第五支部控配水庫船二二七隻,計一三八五噸,任軍需品屯儲及提撥,其他各處均採臨時僱用或包運制。
第二十九分監部:計有馱馬運輸第一中隊,駐劉家場,任糧彈運輸,由第二十一械堆所指揮。
人力運輸中隊六:其第一中隊駐陬市,任裝卸搬運,由該部直接指揮,第二、第六兩中隊駐新江口,任起卸搬運,由該部辦事處指揮,第三中隊駐茶元寺,任軍需品運輸,由第十分監部指揮,第四中隊于巫巴途中清運軍需品,第五中隊駐澧縣,任軍需品運輸,由第四支部指揮。
該分監部並控配煤輪一艘,供軍需品之拖運。
迨二月十八日至二十五日,監利新廠,我軍先後南撤,華容、藕池口局勢可慮,該分監部鑒于各部站、庫、屯儲糧彈應作搶運準備,其控置船隻情形如左:
公安第六支部,計控置大、小民船第一批八十四隻,裝米兩萬小包,先運安鄉待命,另十四隻,將駐公安第四十六械堆所儲彈裝船待命。
參謀黃家訓中校于沙道觀、新江口控置大、小民船一百六十餘隻,載重九百餘噸。
復于常德徵控「宏達」、「桃源」、「安鄉」煤輪三艘。津市辦事處控置煤輪兩艘,安鄉第十七分站控置煤輪兩艘。 當華容、藕池口先後失守,該分監部輸力運用程序如次:
第一步,將新口、公安地區糧彈搶運至津市、澧縣。
第二步,將南縣、安鄉地區糧彈搶運至常德、桃源。
先後據各方報告:在此一時期,計運用大、小船隻四百五十餘隻,載重達二千一百餘噸。
江防分監部、計有人力運輸中隊七,其第一中隊駐秭歸、蘇溪溝,任短途軍需品轉運,由該部直接指揮第二、第四、第五等三個中隊,駐余家壩(在南沱北半公公里),任平余段軍需品接轉,由該部石牌辦事處指揮,第三中隊駐津洋口、任平津段軍需品接轉,由第三支部指揮,第六中隊駐宜都接兵,第七中隊駐三斗坪,由江防總部指揮。
該分監部控配運輸船七十八隻,計二二三八噸,水庫船二十一隻,計一五五零噸,任經常糧食接轉。
第二十六分監部:計有人力運輸中隊四,其第一中隊駐大峽口,任峽黃間彈藥運輸,由該部直接指揮。第二中隊駐向家店,任短途運輸,亦由該部直接指揮。第三中隊駐牛坪垭,任該地彈藥運輸,由第二十六分監部直轄第三派出所指揮。第四中隊駐泗厢溪(香溪附近),歸第二十六集團軍總司令部使用該分監部控配運輸船十七隻,計三二零噸,水庫船十八隻,任經常糧秣接轉。
第三十三分監部:計有人力運輸中隊四,其第一中隊駐南漳,任軍需品運輸,由該部第一分站指揮。第二、第四兩中隊駐茨河,任茨南間軍需品之運輸,第三中隊駐葛公河,任軍需品運輸,由該部第三派出所指揮。
歇馬運輸中隊二:其第一中隊駐武安堰,任軍需品運輸;第二中隊駐南漳,任軍需品運輸,由該部第一分站指揮。
該分監部控配水庫船七隻,計七十五噸,任軍需品之屯儲。
該第六戰區兵站總監部所設聯運站:共有巴建、恩建等四十九線,如插表十八。
三、通信設施
參照插圖第五十九
該兵站總監部管區輻員遼闊,地方通信事業素欠發達,爲謀作戰期間通信、連絡靈活計,乃以恩施爲中心,瀘溪、桃源、澧縣、公安、宜都、長陽香溪、秭歸、巴東、萬縣、馬良坪、茨河等十二處爲基地,儘量利用國營、省營及地方綫路,與所轄通信部隊溝通之有、無綫電縱橫連絡,如無任何旣設通信設備可資利用之兵站地區,則按補給上之需要,由總監部配發器材,向當地話局掛綫通話,或商洽就近駐軍借用之,茲將各部通信兵力及配置概述如左:
兵站總監部:除後勤部撥配無綫電台一個(即交通部無綫電第九台)外,計有直屬電台三個,直屬電話兩排,獨立電話三班,其配置如次:
後勤部撥配之無綫電台(即交通部無綫電第九台),與該總監部直屬電台第一、第二兩排負責成立恩施通信中心,直屬無綫電第二電台控置恩施,用備必要時之派遣,獨立電話第三班,因兵額尚未撥到,暫駐恩施。
直屬無綫電第一電台,配屬公安第六支部,任濱湖方面之連絡。
直屬無綫電第三電台,及獨立電話第二班,配屬馬良坪第八支部,負責該地區之通信。
獨立電話第一班,配屬萬縣軍糧接運處,負責該地區之通信連絡。
其他各直屬支部通信,除巴東第五支部已商准通信第三團駐巴東部隊擔任,第七支部駐恩施龍鳳壩清理由總監部電話排擔任,位于馬良坪之第八支部已配有通信台班外,其餘各支部因通信部隊不敷分配,由各該部自行設法羅致,並各配發總機一部,單機三部,及成材料,以靈活各該部之通信,直屬站、庫、所,因限于器材缺乏,無法按照既定計畫實施,惟擇較關重要單位各配發有話機、線料、就地向駐軍或話局掛綫通話。 江防分監部有自組電話一排,無綫電一台,第十、第二十九、第二十六、第三十三等分監部,各有自組電話一班,無綫電一台,已由通信營接收,惟尙未編定故仍沿用原番號,各分監部管區內之通信設施,以其所轄通信部隊擔任之。
該兵站總監部通信網之設置,如插圖第五十九。
四、衛生設施
參照插圖第六十
兵站總監部計有陸軍醫院二,手術分隊一,兵站醫院三,衛生船隊一,衛生汽車隊一,衛生被服支倉二,衛生材料倉四,擔架兵團一,其分佈位置如下:
第八十陸軍醫院位于黔江,第八十一陸軍醫院位于咸豐。
第七手術大隊第二分隊位于恩施(三月一日調來)。
第四十五兵站醫院位于建始,第四十六兵站醫院位于沙鎮溪(三月一日調來),第四十七兵站醫院位于恩施。
第八衛生船隊位于沅陵。
第六十六衛生汽車隊位于恩施。
第五衛生被服支庫位于沅陵,第十三衛生被服支庫位于萬縣。
第四十四衛生材料庫位于沅陵,第八十五衛生材料庫位于慈利,第五十四衛生材料庫位于萬縣,第七十五衛生材料庫位于東襄口,(巴東附近)。 第九擔架兵團第二、第三等二營位于恩施。
第五支部計配有第三十四傷運站位于巴東,第一衛生船隊位于牛口,第五十二兵站醫院位于巴東。
第二十九分監部:計有兵站醫院三,預備醫院二,衛生船隊四,衛生大隊一,傷運站四,擔架兵團一,其分佈位置如下:
第五十三兵站醫院位于德山,第五十四兵站醫院位于桃源,第五十五兵站醫院位于鄭家驛。
第九預備醫院位于臨澧,第十預備醫院位于漁洋關。
第四衛生船隊位于澧縣,第五衛生船隊位于安鄉,第六衛生船隊位于麥家河,第七衛生船隊位于德山。
第九衛生大隊位于大堰墻附近。
第四十三傷運站位于南縣,第四十五傷運站位于張家廠,第四十六傷運站位于安鄉。
第十四擔架兵團(欠)位于臨澧。
第十分監部:該分監部自四月一日始由常德進駐石門,遂由第二十九分監部管區位于澧縣之第四衛生船隊,位于澧縣之第四十四傷運站,位于張家廠之第四十五傷運站,位于桃源之第五十四兵站醫院,位于臨澧之第九預備醫院,位于大堰墻之第九衛生大隊及位于澧縣第十四擔架兵團之第二營等單位撥配該部指揮。
江防分監部:計有兵站醫院二,衛生船隊二,衛生大隊一,傷運站五,擔架兵一個營,其分佈如下:
第五十兵站醫院位于三斗坪,第五十一兵站醫院位于資坵。
第二衛生船隊位于三斗坪,第三衛生船隊位于石牌。
第六衛生大隊位于岩上口。
第三十五傷運站位于木橋溪,第三十六傷運站位于三斗坪,第三十七傷運站位于長陽,第三十八傷運站位于石牌。
第九擔架兵團第一營位于喬家坪。
第二十六分監部:計有兵站醫院二,傷運站四,衛生大隊二,擔架兵團一,其分佈如下:
第四十八兵站醫院位于香溪,第四十九兵站醫院位于白馬灘。
第三十九傷運站位于興山,第四十傷運站位于栗樹垭,第四十一傷運站位于建陽坪,第四十二傷運站位于飲馬河。
第七衛生大隊位于南沱,第八衛生大隊位于茅坪河。
第五擔架兵團(欠)位于香溪。
第三十三分監部:計有預備醫院一,傷運站一,衛生大隊二,擔架兵加強營一,其分佈如下:
第八預備醫院位于葛公河,第二十八傷運站位于龍門集。
第四衛生大隊位于轉斗灣,第五衛生大隊位于安家集。
第五擔架兵團第二營位于桓坡垭,第二營之一連位于武安堰。
五、監護部隊之配置
參照插圖第六十一
兵站總監部:該總監部僅轄建制監護營一,然總監部直屬單位繁多,一監護營實不敷用,故在前方之各單位,惟商當地駐軍洽派,然終難達到圓滿要求,其在後方之各單位,雖得地方政府派隊擔任,嘗以兵力單薄,武器缺乏爲辭,事因川、湘、鄂邊僻地區伏莽堪虞,當地政府實在自顧不暇,而兵站各單位每遇無力應付,以致所有軍需物資時被刼失,雖迭經籌畫均無有效解決辦法,茲將監護營之配置分述如次: 監護營第一連連部駐龍鳳壩,其所屬兩排駐巴東,任第五支部第三十五械庫、第七糧庫、第三派出所、及第一油庫之監護勤務,一排駐建始,任第七支部,第二糧庫、第七械庫之監護勤務,第二連駐廟坪,任龍鳳壩之警備,及總監部各處室之警衛,並應臨時派遣巴東、黔江、瀘溪,負責軍需品之押解。
第三連駐瀘溪,任第二支部、第十三分站、第三十七械堆所、第五十二械堆所之監護勤務,並負責派遣押運事宜。
第四連駐黔江,任第一分站、第七十械庫、第三十七械庫、第十七械庫、第三加油站之監護勤務。
營部駐龍鳳壩。
第二十九分監部:轄建制監護連一,任該部警衛、直屬第一糧庫之第一、第二、第三甲糧堆所監護勤務,與押運事宜。
江防分監部:轄建制監護連一,任該部及巴東辦事處之警衛、直屬第一糧庫、第一、第二、第三甲糧堆所之監護勤務。
第二十六分監部:轄建制監護連一,任該部警衛及直屬第一糧庫之第一、第二、甲糧堆所監護勤務,與押運事宜。
第十分監部及第三十三分監部:因無直屬建制監護部隊,關于監護勤務,由各該集團軍臨時抽派部隊任之。
第二款 會戰中兵站業務概況
參照插圖第六十二
查會戰全期,敵我進出區域遍及鄂湘各半省,該第六戰區兵站總監部爲支援戰區部隊作戰,適時所作有關措施,爰分述如次:
一、兵站區劃之調整及移設
(一)敵於五月四日分由華容、藕池口竄陷安鄉、南縣,第二十九集團軍守軍退入酉港,濱湖作戰結束之後,復呼應由董市、白洋渡犯洋溪之股,會師西齋,第十集團軍被迫轉進至大堰墻、煖水街、茶元寺、枝江之綫繼續抵抗。該兵站總監部爲應戰况要求,乃於五月十四日遵命將兵站管區地境一部調整如下:
兵站管區無變更。
總監部直轄區無變更。
第九戰區無變更第二十九分監部爲洪家關、九甲坪、趙家坪、百沙度、大堰墻、順林驛之線。
第十分監部爲原來堰塘坪、龍潭、聶家河、茶舖子、安福寺、半月山之綫,向後延伸至醫塘壩之綫。
江防分監部第二十六分監部均無變更第三十三分監部第五戰區
(二)兵站移設:
兵站總監部,爲適應戰況,於四月二日接收鄂西軍糧局軍糧倉庫二十四個,惟仍設原地服行原任務。五月上旬,兵站總監耿幼麟命兵站副監任行健率領必要人員由恩施赴常德組設指揮所,督導濱湖方面各級兵站單位補給、運輸、衛生、連絡諸事宜。五月中下旬,戰況日益劇烈,情勢逐見惡化,因之後方綫路增加,搶補任務同時繁重,於是各站庫所不敷調用,除着控制於龍鳳壩之第七支部進駐建始,支部長率領一部人員推進榔坪及野三關,協助搶補工作之進行外,該總監部並經先後簽奉後勤部辰敬械恩代電:「准予增設械所兩個」。辰宥戍恩代電:「增設分站五個,派出所二個,械庫二個」。已虞酉站電:「准將第六派出所擴編爲第二十九分站,前有戍恩代電准增設之派出所二個,以一個遞補第六派出所之番號」。又辰篠未香電:「准第二十六分監部增設糧庫一。」
第二十九分監部,分監陳嶽于五月二十八日率領人員一部由陬市進駐石門開設指揮所,繼移澧縣之劉家河,再移津市,督導搶運、追補。
第十分監部邱祖耕分監于五月十八日派上校科長周璇,隨該集團軍總部指揮所設兵站指揮所于五峯,指揮前綫兵站搶運、追補。六月六日,該分監邵祖耕爲適應戰况需要,遂親至五峯兵站指揮所主持兵站業務。六月十二日,隨部隊反攻之進展,指揮所推進漁洋關。
江防分監部:分監紫鏡蓉于五月十七日率領人員一部由秭歸進駐三斗坪設指揮所,督導搶運、追補。
第二十六分監部:分監包振楣于五月二十日率領人員一部隨該集團軍總部指揮所,設兵站指揮所于義路口,指揮前線兵站追補。
第三十三分監部:分監王錫町亘戰鬥全期,位於茨河分監部,綜理兵站運轉追補業務。
總監部及分監部、站、所,爲適應戰況演變,移設頻繁,詳見前插表第十六。
(三)兵站路線:
-
水陸運輸線:除虎渡河水線及平善壩至津洋口,公安至聶家河,澧縣至漁洋關,三斗坪至長陽各陸線,因戰況影響曾一度中斷外,餘均暢通。
-
聯運線:除原有各線隨戰況轉移使用外,爲顧慮沅澧兩水通航中斷,增設桃源至慈利,洞庭溪至大庸,常德至臨澧,臨澧至石門,臨澧至澧縣等五線備用,爲圓滑第十集團軍之補給,及準備屯積五峯糧彈計,又增設恩施至鶴峯,鶴峯至五峯等三線,歸總監部直接督導,並將原江防分監指揮之沙榔線歸第七支部指揮,復感鶴峯至五峯線運力不足,乃飭該部增設高店子至野三河口線,野三關至招徠河及拑子圓線,又爲來鳳預備部隊過境增設咸豐至來鳳線,各線運輸能量,尚能滿足戰況需要。
(四)補給概況:
- 軍糧:
第二十九分監部:當五月四日濱湖戰鬥突起,華容、藕池口之敵竄陷安鄉、南縣,因是該分監部大部急待搶運存糧間被敵機炸燬外,均在緊急處置下自行焚燬,或因時間倉促不能自行焚燬者,則被當地莠民搶掠、盜失,追戰事延展至煖水街、茶元寺、枝江一帶,原由濱湖達搶出之存糧,當時雖已運至沅水區域,復着繼續後送,分別存屯於桃源以西各地,桃源以東部隊之補給,悉以澧水附近存糧就地撥補。及六月一日後,戰區攻勢轉移,敵軍敗退公安、藕池口之際,則利用澧水存糧,由澧水經順林驛向公安,或由合江經大堰墻向西齋磨盤洲追送。
第十分監部:因濱湖作戰起止甚速,戰區驟然擴大,該分監部於紙廠河、新江口、茶元寺未及搶運之大部存糧,均在緊急處置下交當地縣府及鄉公所代爲保管,或自行焚燬,有未及處理者,多被莠民搶掠、盜失,故該第十集團軍被迫倉促轉進至百年關、龍潭坪、都鎮灣一帶之後,糧源頓失,該分監部爲使作戰部隊給養無缺,除商請江防分監部將長陽、都鎮灣等地存糧利用清江向資坵後送,並將賀家坪一帶之部份存糧,運至資坵轉五峯濟補外,另遵總監部之指示,組織咸豐至五峯,椒園至五峯,恩施至五峯,高店子至五峯,建始至資坵等線,積極以川糧趕運,一方面呈請戰區長官部通飭第七十四軍、第七十九軍墊款自行就地購糧補給,事後與軍需局計實結算。迨六月一日,敵軍全面敗退,我軍跟踪追擊之後,該分監部除分別派員前往各地縣政府及鄉公所清查收還前代保管之軍米、軍谷,配分各部濟用外,復規定柳樹店、賀家坪撥糧聯運資坵、余家壩、平善壩附近聯運津洋口、高店子聯運五峯、新安石門兩地分運煖水街、漁水關,爲顧慮兵站兵力薄弱,復呈請戰區長官部轉飭湘、鄂兩省,通令有關各縣,發動民衆趕運,並積極促進既設水陸聯運追補,當時增強平善壩至津洋口,沙鎮溪至資坵,綠葱坡至資坵之聯運能量達日運川糧一千小包,石門日運漁洋關湘糧一千小包,新安日運煖水街湘糧一千小包濟用,同時催收鄂糧撥補,迨我追擊各部已達圍攻藕池口、彌陀寺等處時期,復經由虎渡河以合口、石門湘糧轉運補給,並由第二十九分監部由沅水運送存糧至津市交該第十分監部轉運追送。
江防分監部:當敵進犯漁犯洋關、宜都之時,該管區之第一線磨石、都鎮灣、木橋溪等地存糧,原飭利用清江後運資坵,餘如鄢家沱、津洋口、高昌堰、曹家畈、落步墻等地存糧,則利用原有聯運路線逐步後運,實因戰事進展甚速,未能依計劃實施,大部存糧均付一炬。及六月四日,清江以北地區全部規復之後,乃以川糧按原有運輸線路追送補給。
第二十六分監部:在本會戰爆發後,其第一線及沿長江區域之所存軍糧,分向霧渡河、興山、巴東各地搶運。
第三十三分監部:戰地存糧仍舊。
各管區補給參戰部隊之軍糧數量統計如插表第十九,兵站管區各部糧秣損失數量統計如插表第二十。
- 彈藥。
(1)消耗及補充:
第二十九及第十兩分監部自二月二十四日起,至六月二十五日止,江防,第二十六、第三十三等三分監部,自二月二十四日起至六月十日止,共計補給彈藥數量如下:
步機彈一零八六八九九一粒。
2CM蘇羅通及麥得森小砲彈各五百顆。
三七迫砲彈一千四百顆。
四七迫砲彈四四八八顆。
八一迫砲彈七七九三顆。
八二迫砲彈三六七三七顆。
黃燐迫砲彈一四三八顆。
一五重迫砲彈七五七顆。
二十一倍三七平射砲彈三二七。
四十五倍三七戰防砲彈二八零顆。
四七戰防砲彈四百顆。
二五克式小砲彈一八二零顆。
十年式山砲彈一四七零彈。
七六二山砲彈三百顆。
七六二野砲彈一百顆。
手槍彈二三七八零粒。
手榴彈一二三九二六顆。
黃燐手榴彈一千四百顆。
擲榴彈三三五零顆。
槍榴彈二四七三二顆。
信號彈三八零顆。
(2)屯彈調補。
第二十九分監部:經由瀘溪、巴東、沅陵各庫所調補該分監部步機彈一百萬粒,手槍彈五千粒,麥得森小砲彈三千顆,四七戰防砲彈五百顆,八二迫砲彈七零四顆,七六二山砲彈一零四零顆,哈衣哈輕榴彈一五零零顆。
第十分監部:由瀘溪、沅陵兩所及第二十九分監部調補該分監部步機彈四十萬粒,手榴彈四萬顆,四七戰防砲彈三百顆,四五倍三七戰防砲彈一千顆,槍榴彈三千顆,克式及十年式七五山砲彈各五百顆,黃燐迫砲彈二百顆,巴庫調撥尖步彈六十萬粒,手槍彈五千粒,手榴彈一萬五千顆,八二迫砲彈二千顆,野三關調撥步機彈三十七萬六千粒,八二迫砲彈一千顆,手榴彈槍榴彈各二千顆。 江防分監部:由巴庫調補該分監部七九輕重機彈四十萬粒,七六二機彈二十四萬粒,手槍彈五千粒,手榴彈二萬顆,擲榴彈三八四四顆,第五兵站調撥七六二野砲彈一千顆,並由第二十六分監部調撥七九圓尖步彈及六五步機彈共六十萬一千粒。
第二十六分監部:由巴庫調撥圓步尖機彈共四十一萬粒。
第三十三分監部:由第五兵站及第二十六分監部墊撥該分監部共步機彈一百一十萬零九百一十粒,八一迫砲彈二千一百顆,八二迫砲彈四千顆,黃燐迫砲彈一千顆,克式山砲彈一千零八十八顆,手榴彈二萬五千顆,槍榴彈三千顆。
各參戰部隊武器種類數量統計表如插表第二十一。
各部隊受補彈藥數量統計表如插表第二十二。
各部隊彈藥消耗如插表第二十三。
(3)轉進時戰地存糧處置:
當犯敵渡江,我前方存彈除以一部供守備部隊補給及前運交付外,餘均搶運後方,迨因情況陡變,有不及搶運者,經由各級站、庫保管單位洽商附近部隊長協助緊急處置。其辦法計分掩埋、投水、焚燬三種。
自六月一日敵軍開始全面敗退,兵站總監耿幼麟旋卽令飭原處置彈藥單位。派員隨我追擊部隊分往各地搜集、清理,有堪用者迅速發交部隊;不堪用者則分向各主地庫所後送檢驗,整理繳銷。
各部隊損壞、鹵獲及遺棄廢品,由各單位隨時搜集、清理、後運。
會戰中,沿江、濱湖,及決戰等期部隊人員、械彈、器材、傷亡、損耗、統計如插表第二十四、第
二十五、第二十六。
各部隊囪獲戰利品數量統計如插表第二十七、第二十八。
二、運輸部隊之配置及運用
會戰進行中,爲應補給需要,除總監部位於澧縣任澧大(大堰增)等地糧彈運輸之馱馬運輸第一大隊,與第二十九分監部位於涿市任裝卸搬運之馱馬運輸第一中隊編併爲兩個中隊,歸第三十三分監部節制(註:後歸第十分監部指揮)。總監部位於茨河,任茨南、南葛、武安、南武線軍需運輸之馱馬第二大隊,與第三十三分監部位於武安堰任軍需品運輸之馱馬運輸第一中隊,及位於南漳任軍需品運輸之馱馬第二中隊,併爲第三十三分監部馱馬大隊,戰區長官部撥配兵站總監部指揮位於南沱之運輸第一團撥歸江防分監部指揮,任賀白、白高、窯賀三線後運軍品之接轉。復臨時徵僱煤輪七隻,大、小民船先後約一千三百餘隻,共約七千餘噸,民划十三隻,計三十一噸外,其他各部輸力編配與會戰前同,爰將有關調用情形分述如次:
兵站總監部:長官部撥配之運輸第二團(欠一營)第二營,仍駐興山服行原任務,第三營由牛坪壢改任賀家坪機動使用,歸總監部直接指揮。迨敵軍敗退後,任賀資線之追送,歸第七支部指揮。
後勤部撥配之輜重兵汽車第二團第一營第一連之一噸半車十輛,三噸車五輛,由辰谿、瀘溪兩地帶運彈藥來恩施協運,餘仍駐原地負責軍需品之運輸。
總監部運輸第一團,仍駐宜昌張家口服行原任務,運輸第二團除第三大隊接兵外,其第一、第二兩大隊清運南洋(南沱至洋坪)線第三十三集團軍軍糧。
人力運輸第一大隊經華容突圍在常德收容後,旋奉調新安,繼調石門,先任搶運,後任追補,由第四支部指揮,人力運輸第二大隊之第十三、第十五、第十七等三個中隊,在茶元寺及聶家河分向漁洋關、劉家場搶運。因戰況轉變甚速,被敵包圍衝散,第十四中隊於公安突圍後,隨同第六支部轉進至子良坪、漁洋關、資坵一帶,惟已損傷殆盡。第十六中隊隨同第三支部由津洋口轉進資坵,旋復回駐津洋口,先任搶運,後任第九十四軍糧秣之追補,人力運輸第三中隊之第二十中隊,自茅坪調榔坪,由第七支部指揮,任榔資線之追補,繼將第五、第二十兩中隊撥歸資坵第六支部指揮,第十八、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等三個中隊,迄任戰前原任務,第十九中隊自恩施調茅坪,接替第二十中隊所負任務。 人力運輸第一中隊,由沅陵撥歸河洑總監部指揮所指揮,第二、第三、第四等三個中隊,迄任會戰前任務,第五中隊自恩施調榔坪,第七中隊自巴東調榔坪。
手車運輸第一、第二、第三等三個中隊,迄服行戰前原任務。
船舶:當濱湖戰鬥激烈之時(五月六、七日),河洑、辰溪兩木船隊除留置辰溪、瀘溪各五隻,並撥三十隻交第二十九分監部指揮,餘數悉撥總監部河洑指揮所分配各站庫搶運軍糧。先後位於澧縣、臨澧、石門地區之第四支部,僱船四十八隻,計四三零噸。先後位於公安、澧縣、漁洋關、資坵地區之第六支部,僱船十四隻,計五十噸,擔任軍糧搶運、追補。查清江水運原採包運制度,嗣因情況緊急,恐臨時徵僱不易,乃擬控備運輸船一百隻,終以該河船隻甚少,兼各部隊扣用者多,僅先後僱得六十隻擔任軍糧搶運、追補。香南接運處在戰況劇烈進行中,除利用原有常備船隻搶運外,復增僱運輸船十隻,計一一五噸,配控南沱庫船,亦經增僱船夫準備後運。
第二十九分監部:當濱湖作戰於五月四日初起,除馱馬運輸第一中隊奉命與總監部馱馬運輸第一大隊編併歸第三十三分監部節制外,其人力運輸第一中隊,分駐常德、桃源、陬市等地,任軍品起卸。後改歸第四支部任機動追補,第二中隊隨第二十二分站赴積玉口搶運,被圍,旋突圍至陬市,由該部直接指揮,繼調至黄石市。人力運輸第三中隊,由該部中校參謀黃家訓指揮駐臨澧,負責軍糧搶運,人力運輸第四中隊駐余兒垣(黄石市附近),任黄石市至慈利間之彈藥轉運,人力運輸第五中隊改撥位於澧縣之第四支部指揮,任第七十四、第七十九軍機動補給。人力運輸第六中隊奉撥位於常德之戰區長官部指揮所使用七日,戰況發展至匯口,因是公安至澧縣,常德至澧縣水運中斷,繼南縣失守,沅江湖面發現敵艦,因是常德至益陽水運斷絕。此時該分監部所屬各站輸力搶運情形如次: 德山軍糧,着總監部撥配之河狀、瀘溪木船隊三十隻負責搶運。
常德、桃源地區所存糧彈,由分監部盡量臨時徵僱船隻搶運至麥家河以上。事後據報:「計共僱得大、小民船八十餘隻,載重四百餘噸,計搶運軍糧至麥家河以上共二萬餘小包,第七十四械堆所彈藥五十餘噸」。
津市、澧縣地區所存糧彈搶運至新安、合口,計先後僱船二百一十餘隻,載重一千一百餘噸,共運軍糧四萬餘小包,及彈藥米袋等件約八十餘噸。臨澧存糧,計先後徵僱大、小民船七十餘隻,載重三百二十餘噸,共搶運軍糧一萬六千餘小包。
江防分監部:除人力運輸第一中隊由秭歸調屈原廟,第七中隊仍駐三斗坪外,其餘五個中隊悉調平津線(平善壩至津洋口)搶運。
第二十六分監部:運輸部隊配置與運用無變更第三十三分監部:除撥編兩馱馬中隊歸第十八分監部指揮,先負責澧縣地區之搶運,繼隨戰況轉變撤至石門後,仍任搶運工作,復以一個中隊開漁洋關,歸總監部第一支部指揮,任五峯至漁洋關線彈藥之運輸,餘均與會戰前同。
三、交通通信設施
兵站總監部:原控置於恩施之直屬無線電第二電台,於六月二日隨第七支部進駐建始,九日隨該部指揮所抵榔坪,繼開設於野三關。
配屬公安第六支部之直屬無線電第一電台,於五月七日遷至公安西三十里之漳莊舖,五月十五日遷子良坪,五月二十日遷漁洋關,五月二十九日遷資坵,最後遷津洋口。
餘如:各直屬支部,各分監部除隨戰况發展進退外,均無變更。
四、衛生設施
(一)衛生機關之調配及位置之移設在會戰進行中,該管區衛生機關,爲應所要曾有適時之調配及位置之移設,茲分述之:
兵站總監部:除直轄第九擔架兵團第二營、第三營先後調配江防分監部,自六月一日後,並配屬第二十六分監部之第四十七兵站醫院,江防分監部之第五十一兵站醫院外,餘與會前同。
香南接運處(註:由兵站總監部直轄之第五支部主持)。該處所屬第三十四傷運站,於五月一日調江防分監部,餘無變更。
第二十九分監部:當戰况發展至漁洋關、都鎮灣、長陽地區之後,該分監部與第十分監部之兵站地境變更,遂於六月一日遵命接管由第十分監部指揮位於桃源之第五十四兵站醫院,位於臨澧之第九預備醫院,位於螺絲壩之第四十五傷運站,位於澧縣之第四衛生船隊。
第十分監部:因戰况之劇變,於兵站地境調整之同時,遵將第二十九分監部前撥歸指揮之一部,仍交還第二十九分監部指揮,當時該分監部僅轄第十預備醫院,第四十四傷運站,第九衛生大隊,及第十四擔架兵團之一營。
江防分監部:在會戰進行中,除先後奉配第二十六分監部之第四十二傷運站,第三十九傷運站,香南接運處之第三十四傷運站及兵站總監部之第九擔架兵團之第二、第三兩營外,其原屬之第五十一兵站醫院,由資坵移野三關,改歸總監部直轄。 第二十六分監部:當清江地區第十集團軍,江防軍與犯敵劇戰之時,該分監部原屬第四十二、第三十九傷運站,先後調配江防分監部指揮,第四十九兵站醫院,調兵站總監部。
第三十三分監部:亘會戰始終,該分監部所屬衛生機關無變動。
兵站總監部直轄各院、隊、庫等,及其各分監部衛生機關在會戰中,逐日位置參照插表第二十九。
(二)傷患收療與後送自濱湖作戰開始後,守軍大批傷患後送,該兵站總監部除迅速調配衛生機關擔任醫療收轉外,並電請紅十字會救護第六大隊抽派救護隊分赴濱湖、鄂西,擔任各兵站衛生機關醫療及防疫工作,計第六二
一、第六二二兩醫療隊任第十集團軍戰地醫療及防疫工作,第六五一、第六五二兩醫療隊,任江防軍巴東第五十兵站醫院之醫療協助,第二一一、第二一二兩醫療隊任第二十六集團軍戰地之醫療及防疫。
治安鄉、南縣先後失守,濱湖作戰結束,敵分由安鄉、洋溪會犯西齋之際,第二十九集團軍及第十集團軍位於澧水地區及公安方面之傷患後運,改由石門、慈利,轉送沅陵,迨我軍轉進至聶家河及長陽地區,江防軍之傷患被迫採取既設副線轉送。及至六月一日,我軍轉移攻勢,犯敵敗退,漁洋關、聶家河、長陽先後規復,各該處傷患仍由津洋口轉三斗坪,再轉巴東、萬縣,或由資坵經野三關轉建始,分送黔、巴公路沿線各院收療。
亘會戰全期,兵站管區傷患收療後送人數統計,如插表第三十。
五、監護部隊之配置
查會戰期中,兵站總監部及各分監部直屬監護兵力與配置均同戰前,惟前線各兵站單位之監護,除少數由當地團隊擔任外,餘多由附近駐軍派隊監護,迨我軍應戰況發展,次第轉進,對於前線兵站之撤退,多未能切實掩護,甚至原配監護隊竟被抽用,因此,糧彈庫房等遭敵間、匪類縱火破壞有之,遭當地莠民搶刼、盜失亦有之,究其癥結,皆由於兵站本身監護兵力微薄所致。
第三款 會戰後兵站業務概況
參照插圖第六十三
當敵軍敗退,我追擊各部於六月三十日全面進展至萬林河口、梅田湖、老山嘴、藕池口、楊林市、黃水套、陡湖堤、黃金口、沙道觀、洮市、采穴、新口、洋溪、宜都、紅花套、胡家蓬、平善壩、南津關、魏家崗、橫店、轉斗灣之線。第六戰區司令長官陳誠於同日奉蔣委員長已艷午令一元電:乃就全般態勢,下達午尤未電,重新調整部署,因是鄂西會戰遂告終止,惟盤據華容、石首、藕池口、彌陀寺、洮市等地之敵,正積極構築工事,整備交通,似有負隅固守企圖,且隨時有向我襲擾可能,尤以秋收時節最爲可慮。
一、兵站之撤移及任務
兵站總監部:耿幼麟總監基於以上情勢,乃決心令飭位於常德兵站指揮所暫緩撤銷,並着原駐澧縣之第四支部,將任務交代後,至常德歸該部指揮,負責濱湖與鄂西一帶之運補業務,及本年度(民三十二年度)洞庭湖湘糧之搶收,復命第七支部前駐野三關之一部人員仍回建始,其餘配屬各分監部之站、所,暫緩調整,負責整理戰地屯糧。
第二十九分監部:爲便於督導前方兵站之整理及糧彈之補給,分監陳嶽決心着位於石門之分監部指揮所暫緩撤銷,負責督導所屬站、所,清查戰地屯糧。
第十分監部:由五峯移駐漁洋關之設部指揮所,於七月十二日撤銷,第四派出所調回石門整訓,其餘各站所多在整理戰地糧彈。 江防分監部:該部位於三斗坪之指揮所,於六月十九日撤銷,其餘站所就原地整理。
第二十六分監部:該部位於義路口之指揮所,於六月十二日撤銷,第三派出所調回香溪整訓。
第三十三分監部:無變更。
會戰後各級兵站之設置情形,如前插表第十六。
二、輸力交通通信
兵站總監部:後勤部撥配輜重兵汽車第二團第三營第七連,(其中一排爲木炭車)第九連之一排,及汽車第三團之第三連,先後歸還建制,所遺任務由輜重兵汽車第二團另派第一營之第二、第三兩連接替。
其他各支部、各站、庫、及各分監部:凡輸力不足三分之二者,將輸兵撥補輸兵較強之隊後,另接新兵補充,擬具計劃分別整理,各單位建制輸力着集結兵站末地使用。
各單位部船及常備船,着照常服務,其臨時徵發或僱用船隻,則視實際需要分別解僱,資遣,位於瀘溪修理之部船,及人力輸具,應按需要設法充實。
會戰結束後,該第六兵站管區之有、無線電之設置,仍以龍鳳壩爲中心,依各分監部,各支部站、所,及各部隊指揮中樞位置,構成通信網,惟各單位此時調整頻繁,各部隊通信亦在移動。
三、戰場清掃及衛生措施
查此次鄂西會戰,賴我陸、空軍聯合英勇抵抗於先,繼協同全力追擊於後,故犯敵所經之處,人、馬遺屍甚多,甚或狼藉各地,復經烈日暴晒,臭氣四野蒸騰,爲確保軍民健康,故戰場之應迅速清掃,厥爲該兵站管區之各級衛生機關當時工作之第一急務,然鑒於人力器材不敷分配,因是,除請湖北省政
府轉令各縣鄉、保、甲協助收殮掩埋,並電呈戰區長官部卽調第四防疫大隊馳赴戰地,從事防疫工作外,並請准軍醫署撥發霍亂疫苗一萬七千餘瓶,分配各部,督導普遍迅速注射,歷時月閱,進行均如預期成效極爲良好。
第八節 檢討
第一款 敵軍
一、敵會戰目標之選定,顯在殲滅我野戰部隊,故其兵力運用,乃針對我野戰部隊遂行包圍攻擊,如戰鬥初期白螺磯之敵與郝穴之敵會攻新廠,黃公廟之敵與調弦回之敵會攻華容,藕池口之敵與陷南縣之敵會攻安鄉,陷安鄉之敵與由白洋渡犯之股會攻西齋,繼由西齋陷漁洋關之敵,與宜昌紅花套之敵會攻長陽、石牌,其一貫技倆,均用鉗形兩翼包圍方式,就戰爭學理而言,無可厚非,惟檢討當時情勢,敵此種指導作戰,僅能使我一、二戰術部隊稍受損失;而戰略主力並未遭受任何影響,因該主力始終立于敵之包圍圈外,窺伺一側,當看破敵後方交通線已顯著暴露,乃適時出擊,如第七十九軍與第七十四軍分別由石門、常德攻擊宜都及西齋,即可證明。再者與其謂敵由湖沼地區追殲我野戰部隊至山岳地帶,勿寧謂我軍因裝備缺乏,誘敵機械化部隊由湖沼地區至不能發揮機械化戰力之山岳地帶作戰爲較近實情,此爲敵之最大朱着。
二、敵會戰計劃在擊破我陪都門戶,故以主力先向我右翼第二十九集團軍陣地攻擊,佔領南縣、安鄉,監視津澧,企圖吸引我主力于該方面,以掩護其側背,然後向北對漁洋關、石牌方面投以主力,其着眼固有是處,惟主力方面計劃使用之兵力不足。
三、敵分路進攻,確能相互呼應,退却亦能迅速脫離戰場,尤能不避犧牲,在被動中爭取主動,挽救危局,果無六月七日之宜都反攻,不僅磨石、陶家坡之股無法突圍,抑當日宜都之敵,日在我陸空聯合攻擊之下,就殲勢必難免。
四、敵戰略預備隊逐次使用之錯誤,亦可說使用戰略預備隊稍嫌過早,以致決戰時期遇我大軍反攻,毫無應付餘力。 五、敵部隊戰鬥能力與犧牲精神,不可輕視,如金羊山之攻擊,磨石之防禦,均屬可取。
六、陸、空聯絡確實,謀報工作完善,交通修復迅速,後勤支援靈活。
七、官兵士氣日漸低落,逃亡甚多,在敵遺尸中搜出連保文件甚多,可資證明。
第二款 我軍
一、第六戰區會戰方針,以鞏固陪都爲目的,確保常德、恩施、巴東、興山、歇馬河、南障各要點,置兵力重點于江南地區,第一綫兵團依縱深據點行輒強抵抗,消耗敵之戰力,最後于鄭家驛、慈利、五峯、招徠河、秭歸、興山之綫以東,馬良坪、安家集、宜城之綫以南山地,依第二綫兵團之機動迎擊、側擊與第一綫兵團之側擊、尾擊,將鑽隙深入之敵而殲滅之。其作戰指導第三案爲:「如敵南渡進犯,第二十九集團軍原沿江守備部隊始終在安鄉、公安、斯家場、松滋之綫以東地區打擊敵人,不得退至該綫以西地區,第十集團軍之第八十七軍依狀況適時機動出擊、迎擊」。可知該戰區會戰初期計劃,原爲機動防禦,而非陣地防禦;復查戰區工事設施:「概分爲阻塞要塞、及野戰工事、江防封鎖等三種」,可知該戰區防禦設施,實爲陣地防禦,而非機動防禦,蓋由機動防禦計劃之精神所產生之防衛設施,理當着眼于交通、道路之修繕,橋樑、碼頭之敷設,船隻、木筏、車輛之控備,部隊渡河材料,及工兵人員之充實,官兵涉游裝備之加強,與技術之訓練增進,惜該戰區會戰指導,與戰區工事設施兩者旨趣相違,故當濱湖會戰,及會戰末期,我第二十九集團軍奉命分路向華容、石首,反攻追擊之時,未蒙工事阻塞之利,而受地區湖沼、港汊、阻塞之害,徒使裝備優良之敵,未受工事阻塞之害,反蒙阻塞之利,餘如要塞及江防封鎖,除石牌要塞外,未克以兵力、火力拊之,續效毫無,徒費國家人力、物力、財力設置而已。 二、會戰指導似未着限于敵有生力量之殲滅,而斤斤于濱湖食糧之確保,故當沿江戰鬥之後,未克就全般態勢主動調整戰綫,將主力機動向津、澧以西地區控置,而過于將部隊分散于華容、南縣、安鄉地區,以致部署缺乏縱深,陷于被動,予敵以可乘之機,結果,不僅部隊損失慘重,搶運之糧食亦多被敵劫回,尤以第二十九集團軍於濱湖戰鬥中期爲然。
三、我各級指揮官多憑部隊番號指導作戰,而不從部隊實際戰力估計着眼,故影響官兵士氣甚大,爲完成革命大業,深感國軍一人一餉,一兵一槍,(因當時空額多于實額,役兵多于戰鬥兵,)之查實制度,及戰地兵員補充機構系統之建立,實乃刻不容緩。
四、直會戰終始,各部隊看破戰機,仍不敢大膽的進,也不敢大膽的退,不敢大部隊的進,也不敢大部隊的退,都是零零星星,前前後後,如濱湖戰鬥時期,位于張家廠第十集團軍第八十七軍之出擊淤泥湖東南地區如此,決戰時期各部隊之撤退與追擊亦如此,其他第九戰區。第五戰區之策應戰鬥,亦莫不如此,故我軍部隊損失多是拖垮,不是打垮。
五、我各級指揮官,常爲所屬代作處置,如軍予師命令:「該師第某某應如何如何」,其他各級亦然,上級如此遙制成性,故養成敵前幹部非事事請示,不敢對狀況獨斷專行,坐失好機。
六、部隊對戰綫觀念過份重視,側背感應異常靈敏,此爲我國軍作戰之最大弱點。
七、反攻追擊時,果第七十四軍王耀武部早隸屬於第十集團軍統一指揮,則不致有金羊山之挫退。
八、戰略着眼欠週,部隊運動遲緩,失地雖然規復,惟敗敵逃逸,未能予以致命之打擊。
九、我軍士氣旺盛,以劣勢裝備,攻克守堅,摧破強敵,如沿江作戰第八十七軍于藕池口之巷戰,反攻決戰時,第十八軍于石牌之守備,乘勝追擊時,第七十四軍對藕池口之爭奪,均能忠勇奮發,殲敵致果。 十、當敵部隊進入巫山地區鑽隙、迂迴,我軍能適時利用有利地形,遂行伏擊側擊、尾擊、游擊、狙擊,發揮劣勢裝備之特性,在被動中爭取主動,戰術因應變化,扭轉戰局,厥功至偉。
十一、當沿江戰鬥敵軍分由黃公廟、調弦口會攻華容之時,第二十九集團軍所屬第四四五、第四四六、第四四八等三個團被迫陷入獅子山、望夫山敵後地區,殆華容失守,該三個團始終主動出擊,敵後交通路綫,積極牽制,不僅使敵不敢貿然南下追擊,尤對我軍爾後由明山頭之反攻策應,俾益甚多,果該三個團當時能自行迅速連絡,統一指揮,或獅子山敵後作戰原爲計劃作戰之一部,信戰果更爲輝煌,故知今後吾人作戰,敵軍後方卽爲我軍前方,亦是我軍撤退最安全之後方。
十二、會戰全期,其他戰區均能適時策應,陸海空各軍均能相互配合,美國空軍尤能併肩作戰,爲我致勝之根本因素,餘如兵站總監部所屬各單位之後勤支援,及地方政府及民間人力、物力之徵發貢獻,功績皆不可沒。
十三、當南縣、安鄉先後失守,常德危急,煖水街劇戰之時,戰區指揮官幾次建議,擬用江防軍主力南下參加戰鬥,迭經軍事委員會蔣委員長數電駁覆,並着注意白洋、紅花套及宜昌地區敵軍行動,嚴令保持兵力重點于清江以北石牌地區,督飭江防軍充實戰力,確實戒備,驗爾後戰况發展,不出所料,具見領袖神明,各級幹部、士兵服從効命,此爲本會戰獲勝之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