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冊 緬北及滇西之作戰七/八
第六節 檢討
第一款 敵軍
一、敵軍戰鬥意志堅強,戰鬥技能精練,爲我軍所不及:
緬北及緬西戰場之作戰,我駐印軍因獲美方武器裝備支援,故火力實較敵軍爲優,又不論緬北或滇西方面,就部隊數量言,我亦超過敵軍數倍,然而敵以劣勢兵力,在四五百公里正面,能與我軍周旋一年有餘,其原因卽爲敵軍戰鬥意志堅強,戰鬥技能精練所致,故當我軍攻其據點,雖陣地破碎,僅餘一人,仍堅守頑抗不退,不死不休,非將其盡數殲滅,則此據點尚不能謂爲完全佔領。且敵軍動作活潑,射擊技能精良,在戰地無一不能獨立作戰,我軍較之實有遜色。
例如滇西之戰,我第八軍攻擊滾龍坡,佔領丙、丁兩高地後,敵尙殘置步兵於丁高地之東北山嘴,及丙、丁間之谷地,從背後射殺我攻擊乙高地部隊;又當我軍進展至辛、癸兩高地後,敵尙有七人攜輕機關槍二挺出現於辛高地山麓,我軍佔領未高地後,其南端有堡壘一座,經我噴火器焚燒,並經搜索已無敵蹤,數日後,凡我軍通過其近旁者,多被射殺,旋復派人嚴密搜索,始發現該堡壘之下層有坑道式掩蔽部四座,有敵五人,攜輕機槍一挺據守其內。又當黃家水井爲我佔領之後,於該地深草中尙隱伏敵兵一名,我部隊通過時則隱伏不動,但一、二人行近時,卽被射殺,先後共爲該敵擊斃者計二十餘人。諸如此類,不勝枚舉,其戰鬥意志之堅強,實出人意表,因之我軍傷亡甚重,且陣亡者較多,其主因卽在於此。
二、敵防禦陣地位置之選定良好,使攻擊者難以發揮優勢之兵力:
滇西松山之戰,敵軍防禦陣地之構築,前臨深谷,背倚深淵,陣地前線斜面陡峻,步兵不易攀登、松山及其以北,前地特低,且能瞰制怒江江岸及唯一交通路之惠通橋,如我欲行一翼包圍攻擊,必使主力遠離後方連絡線,以行作戰,則不可能求得形成軸翼之良好據點,因之必須攻擊松山正面,以求決勝,然而對敵松山堅固正面陣地之攻擊,殊難以發揮優勢之兵力,此固由於松山地形之險惡出自天然,然敵之善於陣地選擇,及巧妙之利用,實亦有足多者。
敵陣地編成與工事構築,皆爲良好:
敵在緬北、滇西之作戰,其工事構築,均利用天然地形構成堡壘式之各個據點。關於要點之控制,道路之封鎖,火網之構成,陣地之組織,與火力之運用,均異常週密;尤以對陣地內之火力逆襲配置,特爲注意。故我軍雖常衝入敵堡壘,因受其各方火力之集注,往往無法立足,縱使我軍於此時能佔領其一部陣地,但亦不致因此而危及其全部陣地。此外,敵在陣地之反斜面,構築堅固掩蓋之掩蔽部,每個掩蔽部間,以多數之交通壕縱橫連貫,進退異常安全便利,不但能發揮防禦作戰功效,且可減少兵力之損害,足供吾人研究參考。
敵在滇西松山地區對堡壘之構築,大多分爲三層,上層作射擊或觀測之用,中作寢室或射擊,下作掩蔽部或彈藥、糧食庫,更有於下層掘斜坑道,並於坑道之末端,構築地下室者,又有於下層之四方捨去坑道,逕構築地下室者,雖間有掘開式之掩蔽部,但仍構築有射擊設備,故與堡壘難有顯明之識別,其堡壘之蓋材,係以二十至七十公分之圓木,加蓋三至五層,其上再被以三公釐之鋼板數層,堡壘之四週,更加以內填石沙之大汽油筒三層,於汽油筒之間或其內部,再被覆以三公釐厚之鋼板數層,十五榴重砲命中全彈,亦難期有破壞之效果,後經專門試驗,不但不能破壞,且內部居處振蕩亦微,而無精神上之打擊,各堡壘間均能互相聯繫,互相支援,互相消滅死角,並以扇形射線而構成火網,且各據點皆能獨立戰鬥,故其局部之失陷,絕不受任何影響,因之我攻擊部隊,如於攻擊前,未講求周密之攻擊方法,實鮮有奏功者,而尤以進出於反斜面陣地前時爲然,且我砲兵對此反斜面陣地,不易行破壞射擊。 四、敵軍給養裝備良善,有助於據點陣地之固守:
在滇西作戰,敵軍對據點之守備,所以能堅守,且不畏我軍包圍,其原因固由於其戰鬥意志堅韌,然而給養裝備之設計周詳,亦實爲其重要條件之一。查敵軍編制並無炊事兵之設置,日食品均由軍曹按日定量分配,至擔任固守陣地之部隊,其大部食品,多以罐頭餅乾爲主,守兵旣無斷炊之虞,且無炊爨之累,因之士兵體力得以長久保持,陣地賴以堅固據守。反觀國軍由炊事兵挑運笨重炊爨器具,在第一線後方若干里地區,將飯菜煮熟後,再送赴第一線,如部隊不幸被圍,只須一日不得食品,勢必自動崩潰,故今後建軍,對於給養裝備與炊爨方法之研究與改進,實爲當急之務。
五、敵之防禦戰鬥,與射擊軍紀,均甚良好。
敵之防禦戰鬥,係以其工事構築、射擊技能、與戰鬥意志等交互配合而成,其程序卽先誘我於其陣地直前或陣地內,再用火力與逆襲,一舉摧破我之攻勢,以達成其防禦戰鬥之目的。因之,其射擊軍紀甚爲嚴肅,射擊技能亦甚優良,在一百公尺以上距離,非十分有利之目標,概不發射,卽一百公尺以上之距離,亦以施行奇襲射擊時爲多。
六、敵軍閥對其士兵之欺騙恐怖教育仍極有效;
敵閥對俘虜我士兵,或美、英、印軍,均使用慘刑,如俘獲美軍中校某,將其倒懸在森林中,以刺刀頻頻刺死,造成敵軍一種先天不安心理,以爲「我們如此對付敵軍,將來敵軍必不相恕」。此外又利用日本民族傳統迷信,製造國軍殺頭之謊言,使敵軍不敢投降,寧肯戰至彈盡糧絕,拚死或自?殺爲止。 七、敵兵力過小,作戰指導上以防禦爲主,故企圖消極,致爲我軍各個擊破:
敵在緬北及滇西之作戰,因兵力有限,於廣大的高山地區構築防禦工事,不得不採獨立據點方式,以行陣地編成,其工事雖異常堅固,處處予我攻擊部隊巨大損害,但其企圖消極,旨在專守防禦,故漸次被迫逐次各個予我從容包圍迂迴,擊破其後方據點之機,以致無法應付,而被我各個擊破。
八、敵對我軍戰力估計過低,以致發生作戰指導上之錯誤:
敵在滇西之作戰,初則判斷我軍渡江仰攻,難期奏功,繼則判斷我軍無攻堅之裝備與能力,因而自恃龍陵、騰衝能堅固守備,然皆出其預想之外,致使其增援兵力遲緩救援,發生作戰指導上之錯誤。
九、對我軍企圖判斷欠正確:
當我軍一部向騰衝以北攻擊時,敵卽判斷我主力將於騰衝以北求與駐印軍會師,乃以主力投入該處,授我向龍陵乘虛搗隙之機。
十、敵對傷兵處理極慘酷:
敵對傷兵本極愛護,但在緬北及滇西作戰中,當敵在緊急狀態或給養困難時,則行臨機之處置,卽對輕傷者仍令其參加戰鬥,對重傷者概予槍殺。
第二款 我軍
一、我官兵忠勇奮發,士氣至爲旺盛。
我軍戍守滇西,已逾兩載,養精蓄銳,久抱渡河殺敵之決心。民國三十三年五月,奉令反攻時,三軍將士無不歡騰鼓舞,及至開始攻擊,我全體官兵咸奮勇直前,爭先恐後,雖馳驅於崇山峻嶺之間,從不言勞,且值雨季,日夜置身於溝壕泥水之中,亦不以爲苦。又因補給線過長,運輸異常困難,糧食接濟不及,時有枵腹作戰之虞,亦毫不以此自餒,敵每一據點工事極爲堅固,且多居高臨下,憑險頑抗,我官兵浴血仰攻,前仆後繼,雖身負數傷,猶不肯退,當六月七日,我攻擊龍陵東郊陣地鎖鑰點猛連坡時,與敵反覆衝鋒肉搏失而復得者,竟達九次之多。又九月上旬,我軍攻克敵松山最堅強堡壘據點時,於若干堡壘中,我軍與敵寇多有互相搏擊抱頸而偕亡者,此種忠勇壯烈堅貞卓絕之精神,與其可歌可泣之事蹟,實足以撼山岳,驚天地而動鬼神。
此外我攻擊龍陵、芒市之左翼軍,負有雙重任務,所歷艱危亦至多,蓋龍、芒爲敵增援騰衝、松山之咽喉,敵人屢次企圖殲滅我左翼軍於龍陵近郊,進而解救騰騰、松山殘敵之危,然皆被我軍奮勇痛擊所粉碎,當六月中旬,敵第五十六師團主力由龍陵東進,企圖將我軍壓迫於蚌渺附近,包圍殲滅,經我各部於黃草壩以西地區,苦戰兼旬,卒將其攻勢頓挫,尤以八月下旬,松山、騰衝之敵,已被我圍殲過半,左翼軍攻擊龍陵,亦已完成三分之二,且指顧間可期克復,值此重要關頭,敵乃自緬甸抽調其第二師團之主力,及第五十六師團,甫自國內運到之補充兵約八千人,由芒市沿滇、緬北路北進,來勢至爲兇猛,我左翼軍堅守龍、芒間之南天門、張金山、三關坡、廟房坡一帶,咸抱戰至最後一人之決心,予來攻之敵以痛擊。自八月二十五日,至九月十六日,歷時兼旬,與敵作殊死戰,卒將敵完全擊潰,並殲敵約四五千人,其遺屍有數可稽者,亦達二千餘具之多,以此使我攻松山、騰衝之部隊,得先後於九月八日及十四日順利達成克復任務,而左翼軍再接再厲,亦相繼規復龍陵、芒市。總之數月來,我軍士氣之奮勵,戰鬥之激烈,犧牲之慘重,與乎忠勇壯烈革命精神之流露,實爲我抗戰八年來所罕見。 二、軍民合作無間,民衆熱烈協助:
滇西同胞習尙,素以樸實者稱,而愛國熱忱,尤爲深切,自敵寇進擾我滇邊後,我龍、騰邊區一帶同胞,久感水深火熱,日望國軍反攻,猶大旱之望雲霓。加以我軍民相處兩年,感情極稱融洽,平日合作無間,故皆樂於盡力協助,頂踵不辭,例如傷患後送,運送糧彈,在在需恃滇西民夫、騾馬,輾轉運載,於癘瘴瀰漫山路崎嶇之境,宿露餐風,夙夜匪懈,因而陣亡及勞瘁病死者,竟達千人,騾馬倒斃者亦多至四五千匹,嗣中小學學生亦多自動踴躍參加服役。此時爲便利交通,軍用公路又亟待修築,因壯丁不敷分配,各村婦女亦多奮起從事工作,甚且六七秩高齡之老母,亦荷鋤不憚艱辛,其熱烈協助之精神,較民國十五年北伐時代之澎湃民氣,實有過之而無不及,故當時我軍得力於民衆協助者至多,非僅簞食壺漿已也。
三、盟友合作精神,至爲良好:
本戰之勝利,盟邦美軍之精誠合作,甚爲重要,兩年來,盟友補充我遠征軍一部份武器裝備,協助我軍訓練,空運大量屯備彈藥,及戰事發動後,擔任空中運輸,配合我陸軍作戰,轟擊敵人,無不竭盡其能事,甚且不願惡劣天候,以大無畏精神,達成任務,例如九月三日,盟友運輸機三架,飛至龍陵上空,投送彈藥時,突遇敵戰鬥機六架,包圍襲擊,盟機仍不願一切逐行任務如故,旋不幸其一架被敵機擊中起火墮地,盟友六人皆壯烈殉難,其義勇精神大多類此。至在長官部,及各集團軍以下部隊工作之盟友,皆隨軍馳赴前方,勞苦不辭,艱險不避,和衷共濟,翌贊尤多,此固由中美同盟友誼之感應,實亦盟軍武德之最高表現,誠令吾人感念難忘也。
四、對敵堅強據點攻略,有效方法之研究:
在滇西戰場,我軍對敵堅強據點之攻擊,通常係先用砲兵射擊,然後步兵利用砲兵射擊之成果,一舉突入,但當我砲兵射擊時,敵則退據掩蔽部內,及砲兵延伸射擊時,敵又先我進入陣地,致此時我步兵多暴露於敵火下,進退兩難,因之導致重大傷亡,例如我軍對龍陵、松山、騰衝等外圍敵據點之圍攻,我軍傷亡幾達敵軍五倍,卽其顯著之例證,故對敵寇是項堅固據點有效之攻略方法,殆不外下列兩項:
(一)採對壕作業,漸次接近敵陣攻略法:對敵堅固據點之攻略,先施行對壕作業,逐漸接近至最近距離,並於壕內多作各個掩蔽部,以避免敵手榴彈之損害,壕上須有射擊設備以防敵出擊,然後於砲兵射擊之直後迅速突入敵陣,此外攻擊部隊,至少須有三線之縱長區分,分波躍進,更爲有利,例如八月中旬,我新編第二十八師,對老東坡敵堅固據點之攻略,卽依此法而成功。
(二)避開堅強據點正面,改變攻擊方向:對敵堅固據點之攻略,如能避開正面,改變攻擊方向,實有助於攻擊成功,例如滇西第八軍接替攻擊松山任務,行第一次攻擊時,當其在子高地北側確佔脚步後,始悉態勢全非,逐毅然大膽改變攻擊方向,以陰登山爲軸,將主力移於滾龍坡附近,並利用竹子坡瞰制之利,一舉連克滾龍坡、大寨、馬鹿塘等據點,勢如破竹,直劈到底,致敵堅固之正面,未能發揮其效用。
五、應充分訓儲基層幹部,以維戰力:
現代戰爭因火力熾盛,兵員消耗率甚大;尤以對敵堅固據點之攻擊,每易召致基層幹部之重大傷亡,我國士兵素質訓練較差,戰鬥間常依賴基層指揮官而行動,若不事先充分訓儲基層幹部,一遇激烈戰鬥,傷亡較多時,每多因此而削減部隊戰力,或使戎機坐失,尤宜設法改進,以利及時補充,藉維戰力。總之今後吾人對於大兵團之作戰,關於後方補給與輸力,務宜預作精密之計劃,與遇到之準備,始有濟,否則一味冒昧前進,誠如拿破崙之征俄,鮮有不陷於進退維谷之境者。 六、不良天候,對我大軍作戰諸多不利:
怒江流域之天候,自五月起至九月間,屬於雨季,雖在晴天江中亦多濃霧,且彌漫於山峯谷地間,使步兵展望,與砲兵觀測,均屬不易,偶爾開朗,其可使用於攻擊之時間,亦頗短暫,遠征軍此次反攻滇西之役,初期無日不在陰霾淫雨中與頑敵週旋搏鬥,道路泥濘疾癘叢生,後方補給與衛生醫療均受影響,人馬倒斃於途者甚多,部隊戰力自受相當減損,影響作戰甚鉅,在另一方面,空軍支援更受限制。
七、我部隊雜兵過多,且未施以戰鬥訓練:
滇西作戰中,發現我國軍隊中,有極不合理之現象,卽各師一經激烈戰鬥,輒報傷亡殆盡,但經清查殘餘人數,則尙有二千人左右,而此二千人中,大都爲炊事兵、飼養兵、傳令勤務、看護、號兵等,未經戰鬥訓練之雜兵。但在敵軍方面,則絕無不能參加戰鬥之兵員,當我軍初次圍攻龍陵時,敵以兵力單薄,雖野戰醫院之看護兵,亦加入陣地之守備,故此項雜兵,實爲我國軍中極大之贅累,亦爲極大之浪費,極應在編制上力求減削,否則亦應同樣施以嚴格戰鬥訓練,俾能於必要時可加入戰鬥。
八、山地作戰人力運輸之缺點:
在滇西山地作戰,我軍以人力運輸,擔任大兵團之糧彈輸送,當時以我兵站線路延長,且處處進攻堡壘陣地,消耗甚大,又時值雨季,各運輸部隊日夜奔馳於崎嶇羊腸山道,傷亡迭見,對輸力日形削減,不但輸送能量有限,無補實際,而且人佚自身消耗頗大,往往尚未運到,而補給已空,尤其對於傷患處理,更感困難,是以山地作戰,人力運輸效果,不如驟馬輸送遠甚。
九、軍師輜重及隊屬輜重均欠健全:
我國軍師團內,或獨立營,均有輜重部隊編制,但各級部隊,多未予重視,急要時,則征集民伕若干,以應急需,遠征軍各部隊,亦蹈是弊,以致最前方無運輸部隊,兵站運送之各項軍需品,因無人接運,不得已乃運至最前方,直接交付各部隊,甚且兵站派車運送之砲彈,亦必須運送至砲兵陣地,是宜亟待改進者也。
十、衛生機構,與醫務人員均欠健全充實:
遠征軍衛生機關,在攻擊騰、龍第一期時,各擔架團、營衛生大隊傷運站,各兵站醫院、衛生材料庫、衛生服裝庫、及衛生汽車隊等,計有三十八個單位,第二期復增至四十六個單位,至第三期亦有四十三個單位,此外尚有美軍醫院若干,協助診治,惟單位雖屬甚多,然傷兵仍未獲全數收容安置,不及醫治而倒斃途中者,往往有之,揆其原因,殆有下列數點:
(一)輸送工具不足,傷患後送難如理想。
(二)隊屬擔架連,及軍屬師屬衛生隊,組織不健全,甚且每師前方僅有擔架三付者,又前線绷帶所,亦未設立,故前線傷患後送,每以戰列部隊組織擔架隊任之,但有時部隊爲保持戰鬥力,不予組織擔架隊,則傷患多未能按時到達,及儘量後送。
(三)軍中各衛生機關,不屬兵站總監部管轄,有屬軍政部者,系統各殊,指揮不便,常有互相推諉。
四所有衛生負責人員,尤其各院院長,多非軍醫出身,技術既欠精良,藥品又極缺乏,以致傷兵入院治療,難如理想,且有某醫院將死於院中之傷兵遺體,由後門運出,而院長受撤職處分者,亦有僅將門面粉刷一新,以備人參觀,而內部業務紊亂,甚有喫傷兵口糧,盜賣藥品者。
(五)醫院容量,不能適應傷患需求,以致傷兵過多,無人醫治,中央既未設有榮譽隊,以收容傷患兵員,昆明雖設有榮譽機關,但又爲經費預算所限藉口,不收傷患,故非但騰、龍路倒斃甚多,即保山昆明間,亦傷患纍纍,無人過問。 (六)治愈傷兵,未能設法使其歸隊,致前方兵員愈感不足。
附錄第一 中緬歷史關係
一 中、緬關係之由來
緬甸與我國比鄰,唇齒相依,由唐代起,卽與我發生文化交流關係,唐代武功,曾屢達雲南,更經八莫而深入緬甸,其時,緬甸尚未統一,在北部有揮人建立之「蒲甘王國」,卽唐代所稱之「驃國」,其國境包括八莫,西南部則有阿拉干人所建之「阿拉甘國」,南部則有猛人所建之「擺古國」,其中以「蒲甘王國」權力最高,人民擅長音樂,曾獻樂人至我國,此殆爲中、緬文化交流之先聲,及至元代,緬甸與我國之政治關係,更爲密切,當時緬人自稱其部落曰「甸」,因與中國相距緬遠,顧名思義,遂稱之爲「緬甸」。
二 元代與緬甸關係之演變
十三世紀中葉(西曆一二五三年),元世祖忽必烈,滅「南詔」(爲人建立,都於雲南大理)後,遂使中國疆域,漸與緬甸接壤,旋以緬甸「蒲甘王國」之君提哈索特,性極強悍,世祖遣使招降,提哈索特王不允,並殺元使,(西曆一二七三年)至西曆一二七五年,始由駐金齒蠻(卽今八莫北面之外平江地區)之通使蒙古,轉報元世祖,世祖聞之震怒,乃命大將軍忽都率部七百人,晝夜兼行,進攻蒲甘、與緬軍四萬餘衆鏖戰於八莫北之太平江畔,緬軍前爲馬隊,後爲象隊,而蒙古軍多爲騎兵,分三路進擊緬軍,大獲勝利,進取八莫,此時蒙古軍之副將納連拉丁,又率兵沿伊洛瓦底江攻入八莫西南十六英里之康同城(Kunton),旋以天熱而還。
三 元明與緬甸之政治關係
迨西曆一二八三年,蒙古王族相我達爾,再度征緬,破康同城,沿伊洛瓦底江左岸而下,直搗緬中,一二八五年,攻佔曼德勒以北之緬都台拱城(Tagong),提哈索特王降,遂設「緬甸行省」,列入元代大帝國版圖中,其地位與我國其他行省相同,此爲中、緬政治關係最密切階段,亦卽緬甸隸屬中國版圖之嚆矢,及元亡明興後,明代政治勢力仍能深入緬甸,且在緬北木邦,(卽現之新維)、猛密特、猛密特、孟養等三區,分置宣慰使節,册封有功將官,及當地忠誠膺服之土人首領,並頒發印信,及上國衣冠,使世襲守土貢賦,以固邊陲。至明末葉,以關宦當道,朝政日非、與緬之關係遂不絕如縷,至是邊境各地亦逐漸不寧。
四 清代之征服緬甸
遠溯明之季世滿清入關,桂王(永歷帝)出奔緬甸、吳三桂率兵窮追,亦入緬境,是爲清、緬政治關係之始,嗣以緬王瑪哈巴德(Mahaparthnamuna),於西曆一六六二年,執永歷帝以獻清廷,緬境始告寧謐,然旅緬華僑,常受特別虐待,清(緬關係遂日漸疎遠,雲、貴有司,爲解除旅緬僑胞痛苦,乃時入奏清廷,清兵征緬。至西曆一七六七年,清乾隆帝遂遣明瑞及額爾登爲將,率漢兵兩萬餘,及滿兵三千,分兩路征緬,北路由八莫,沿伊洛瓦底江南下;東路由新維南下,以會師緬都阿瓦(Ava),
(在曼德勒西南)爲目標,明瑞軍深入曼德勒,而額爾登則逗留不前,致明瑞孤軍深入,師老無功,被困月餘,以糧盡而返,緬軍乘機反攻,明瑞戰死,清代損兵折將,犧牲甚大,乾隆帝怒斬額爾登,別遣傅桓爲大將,率滿兵及閩、粤水師,大舉征緬,緬王懼遣使降清,清本無領土野心,遂訂和約,以緬甸爲清廷之朝貢國而返。
五 英人併緬後之中、緬關係
西曆一八八六年,緬甸被英人併吞後,依照清、英條約,英人仍有代緬甸向我朝貢之義務,然以英人狡詐,始終未照約履行,而清廷復以朝政昏庸,索對邊疆問題,漠不注意,縱與英人有所交涉,亦多屬紙上空談,不僅賦貢失利,甚且影響滇、緬關係,雖經清駐英大使曾紀澤向英國外交部據理力爭「八莫及伊洛瓦底江以東之土地領權及伊洛瓦底江之通海航權」,然因當時未明訂條文,以至終成空論。 光緒初年,英人復略取下緬甸,且進而北侵,是時木邦土司曾遣使入滇告急求援,以清廷無能,遂置若罔聞,於是英人乃垂手佔有緬北。
光緒十二年六月十七日,清廷駐英大使劉瑞芬,與英、緬互換條約後,整個緬甸遂盡歸英人所有,我之主權,因亦隨之喪失,嗣後英人節節進逼我滇邊關隘,密查暗探,陰謀蠶食,其居心巨測,不言而喻矣。
六 中緬、中印邊界之糾紛
清代光緒年間,清廷雖經九度與英方厘定滇、緬邊界,然因清廷缺乏實力後盾,以致所立界樁,任憑英人移動。光緒十六年,清廷主張將滇、緬及滇、印未定界之大小高山以西,巴特開山脈以東之地區,凡屬於北緯二十五度三十五分以北一段,劃歸我國,但未獲英方之同意而作罷,迄光緒三十三年,英人佔我片馬,且由仰光築鐵道至密支那,再接公路直達片馬。翌年,又佔葡萄。民國十一年以還,英人復在片馬附近設置拖角縣,築營修路、增收賦稅、開闢市場,儼然視爲英國領土。
民國十三年,又佔中、緬未定界之胡康河谷;十五年再佔江心坡;越二年,滇、緬界務研究會,向中央請願,未獲結果。二十二年冬,英人以採鑛爲名,派兵侵佔滇省西南部怒江支流,南滾河流域之班洪,此地原屬雲南省滄源設治局,富蘊銀礦,位置於滇緬南段,南丁河至南板江之間,清末以來,勘而未決,至是遂爲英人佔領,二十四年春,我國照會英政府,各派代表二員,並由國際聯盟指派中立國委員一員,合組滇、緬南段勘界委員會,嗣以中立國瑞士委員,爲該會委員長,經二年之努力,至二十六年四月,始行簽字,雙方代表各憑中立國委員所簽訂之報告書,攜呈本國政府,又經四年,至民國三十年六月十八日,始由中國外交部長王寵惠、與英國駐華大使卡爾,在重慶正式簽字換文,對於前所爭執之班洪、公明山等地,面積約二千公里,盡劃歸我國,至於應歸英方南丁河之爐房礦區,則由中、英兩國共同開採,是年冬,是年冬,我政府本已取得英方同意,進行勘查滇、緬北段、及滇、印交界地區之未定界,以期解決片馬江心坡諸問題,適因太平洋戰事爆發,遂告懸擱。
七 緬甸與中國國防關係
緬甸位於中國西陲,與雲南省毗連鄰接,爲我國邊陲外圍之要地,自光緒十二年,全面屬英後,我國西南失去屏障,從此在國防上亦增加其負擔。
遜清之末,英人又將我隴川土司轄境之洋人街、滾弄、及南緬土司屬境、銅壁關外之昔董、與八莫東北及密支那東南之一帶土地,併入緬甸,此不獨領土被侵,而滇、緬邊界、高黎貢山餘脈之加親山脈天險,軍事制高點,全被劃入緬甸,一旦邊疆有事,實堪隱憂。
至於由尖高山起,迄曼尼坡以東之地區,爲英人據以控制滇省西南,及進窺康、滇二省之基地,葡萄坎底壩,產米最豐,森林尤富,怒江以西、密支那以北,約三十萬方里之地區,氣候較熱,物產亦豐、江心坡之寶石場、及樹漿廠諸地,出產各種寶石,凡此均屬我國防經濟之要地,且當地土著、蒲蠻、浪速等族,均爲漢族諸葛武侯征南蠻時,戍兵之遺裔,崇拜武侯、及明兵部尙書王驥備極虔誠,足證緬甸之民族,早屬於中國,故中、緬歷史關係,誠有其不可忽視者也。
附錄第二 宋院長參加盟軍作戰會議後,呈蔣委員長原函
委座鈞鑒:
魁北克會議,關於進攻緬甸計畫,謹呈如下:
甲、突擊隊(Commando)之作戰:
一、鑒於馬來亞及今春英軍攻阿恰布之失敗,暨所羅門羣島作戰之經驗,英、美參謀團,深覺進攻緬甸,須採用新戰術,始足以制勝,熟悉地形,善於熱帶森林作戰,及堅守據點,爭取時間之日寇。
二、所謂新戰術,卽採用溫克特(Wingote)少將,去年在緬中擾亂敵人後方之游擊戰,切斷敵交通線之方法,查去年溫克特小將,以一劣势之印度旅,約三千人(內英軍一千印度兵二千)
,渡過秦漢河,分組數小隊,破壞敵鐵道、公路、交通線,經數月之游擊戰,僅損失英軍六百人、與印軍四百人,而敵軍使用二萬二千軍隊包圍之,但卒被該旅突圍退出,其祕訣(1)無一定根據地,無後方,給養賴騾馬飛機降落傘輸送,(2)隨時變換目標,以奇襲制敵,出其不意,使敵疲於奔命。
三、是以英美此次決組六個至九個突擊大隊,每一大隊三千人,共二萬七千人,裝備以輕武器及爆炸物爲主,美國由所羅門羣島、巴拿馬運河區域、及海軍陸戰隊中,挑選有熱帶森林戰經驗之志願兵三分之一,英國突擊隊三分之一,精銳印兵三分之一。
四、派飛機多架,輸送各該大隊給養彈藥,並組織輕型飛機隊,俾各大隊隨地可設臨時着陸場。
五、去年溫克特少將之突擊隊,除擾亂外,無一定目標,此次各大隊有大軍跟進,情形完全不同。
乙、正規軍與突擊隊聯合作戰計劃:
一、會戰前先以突擊隊分三路出發:
-
中國之雲南。
-
印度之曼尼坡。
-
印度之雷多。
每路派一大隊或兩大隊,越過敵人陣線,破壞其交通,並繼續作游擊戰。
自雲南出發之游擊隊,先由印度用飛機輸送至雲南。
二、數星期後,雲南我軍及伊姆法爾、英印正規軍,由大批飛機掩護,接踵前進,中路由蘭木加進至雷多之我軍,稍緩開始動作。
三、雲南及蘭木加,我軍出擊兵力,均照原定計畫實施,伊姆法爾、英、印正規軍,因運輸關係,所出兵力(1)以三個師及後方一預備師,由伊姆法爾前進。(2)另以兩個師及一個預備師,向阿恰布前進。
四、除攻佔阿恰布之部隊外,各路第一目標在北緯二十三度,達成目的後,再決定其他行動。
五、現已調動登陸駁船,以備美軍登陸部隊三個師之用,擔任掩護之海、空軍,亦準備前進,其目標須俟蒙巴頓總司令抵渝,與鈞座商訂原則,爲利用海、空軍之優勢奇襲敵寇,但避免攻堅。
六、此次我軍(1)我聯軍佔海軍、空軍絕對優勢,(2)與太平洋各方面聯合進攻,敵在所羅門新幾內亞各地空軍損失甚鉅,不能續派空軍應戰,以防各島交通被截斷,故數個月後,敵空軍將消耗殆盡。
綜合以上所陳,攻緬計畫,缺點在緬北作戰有確切辦法,而對於緬南則尚無具體規例,海軍掩護登陸作戰,雖準備無遺,至登陸地點,是否在仰光,或木爾門,甚至先攻克拉(Kra),或蘇門答臘等地,須俟蒙巴頓抵渝與鈞座商決,文曾告馬歇爾參謀長,謂攻緬即使達到目的,仍將受敵之反攻,馬謂:
一、登陸部隊雖目標未定,而牽制敵人之效果,可以預期。
二、我方有制空、制海權。
三、所羅門、新幾內亞同時夾擊,以期克復拉布爾(Rabau)軍港。
四、美方以海軍主力向敵本土進攻。
五、由阿圖(ATTU)、吉斯卡(KISKA)及其他各根據地轟炸日本北部。
六、敵軍飛機、船舶日少。
七、溫克特少將之突擊隊,繼續擾敵後方,日寇四面受敵,必無力兼顧。
經文告以中國方面一切,須俟鈞座接到詳細報告後,再行決定。
文與蒙巴頓約九月底赴渝,關於登陸問題,屆時再商承鈞座意見決定,並設法糾正此計畫之弱點,如何之處,伏乞核奪,並懇密示,俾於此間隨時相機接洽,餘囑朱武官面陳,專肅,敬頌崇安。
宋子文上三十二年九月二一日
附錄第三 遠征軍反攻緬甸作戰計畫
民國三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軍令部
第一 方針
一、國軍以恢復中、印交通之目的,以遠征軍一部,攻略滾弄敵橋頭堡,並固守車、佛現陣地,掩護左側,以主力強行渡過怒江,重點指向龍陵、攻略騰衝、龍陵一帶敵陣地,進出蠻允、畹町之線,整頓態勢,再與駐印軍會師八莫、攻略臘戍。
開始進攻之時期,預定民國三十三年三月上旬。
第二 指導要領
甲、作戰準備
二、遠征軍應加強怒江西岸游擊,破壞敵交通、通信,搜索敵兵力配備、及陣地狀況,並加強怒江、瀾滄江、及車、佛工事,掩護我軍之整備。
三、遠征軍主力,應於二月底,展開於怒江東岸,完成渡河攻擊諸準備。
四、遠征軍之補充訓練及後勤設施,應確實遇到準備,並於明三十三年二月上旬以前,圓滿完成之。
五、在我進攻準備期間,如敵先以優勢兵力,向我滇西或滇南進攻時,應依既定守勢作戰計畫,指導作戰。
乙作戰實施
六、滇西公路方面,先以有力部隊,分由雙虹橋以北及三江口方面渡江,再逐次由惠仁橋、惠通橋正面
渡江,驅逐怒江西岸之敵,堅固佔領高黎貢山亘白石頭山高地,開放怒江各渡口,修復惠通橋,推進主力及重武器、整頓態勢,攻略龍陵及騰衝兩據點,進出於蠻允、畹町之線,再與駐印軍會師八莫,攻略臘戍,對瀘水方面,適時分遣有力一部(約一師),驅逐片馬拖角之敵,掩護主力之右側,並與駐印軍會師密支那。
七、雲、滾路方面,以有力兵團於我攻擊騰衝之同時,先略取敵滾弄橋頭堡,掩護我主力之左側,俟我主力進出蠻允畹町後,相機渡過薩爾溫江會師臘戍。
八、車、佛方面,在滇、緬國境線取守勢,必要時固守車里、佛海、南嶠各據點拒止敵人。
九、如敵由滾弄方面出擊,企圖威脅我主力之側背時,我雲滾路方面部隊,應竭力拒止之。
十、如敵於我遠征軍攻緬後,以一部在滇西取守勢,以主力向滇南攻擊,威脅昆明時,昆明行營部隊,應依既定之守勢計畫,確保滇南山地,使我攻緬作戰不受牽制。
十一、滇西方面應加強第一線兵力,並控制有力機動部隊,準備進入越南,策應昆明行營之作戰。
第三 兵團部署
十二、遠征軍軍隊區分:
右翼兵團:
總司令宋希濂(後黃杰任總司令)。
第七十一軍(第八十七師、第八十八師、新編第二十八師)。
第五十三軍(第一一六師、第一三零師)。
滇、康、緬邊區游擊隊鄭坡部。
砲兵第七團。
砲兵第十團(欠第三營)。
高射砲第四十九團第二連。
重迫擊砲第二團(欠第一連)。
工兵第二團。
工兵第二十四營。
要塞工兵第一團第一營。
左翼兵團:
總司令霍揆章。
第二軍(第九師、第七十六師、新編第三十三師)。
車、佛守備隊。
第九十三師。
總預備隊。
第六軍(第二預備師、新編第三十九師。)欠第九十三師。
第三十六師。
直屬部隊:
戰車隊(二十四輛)。
通信兵第三團第三營第十一連、第十二連。
憲兵第二十一團第三營。
後勤部隊。
十三、作戰地境:
右翼兵團與左翼兵團間:爲雲縣、吳家寨、鎮康、官山及其以西怒江之線,線上屬左。
左翼兵團與車、佛守備隊間:如舊。
車、佛守備與昆明行營間:如舊。
十四、各兵團之任務及行動:
(一)右翼兵團,於二月底,展開於鎮康以北怒江東岸,加強西岸游擊,搜索敵情,完成渡河諸準備,爾後先以有力部隊,分由雙虹橋以北、及三江口方面,在空軍及砲兵掩護下,強行渡過怒江,再逐次由惠仁橋、惠通橋正面渡江,驅逐怒江西岸之敵,堅固佔領高黎貢山,及白石頭高地之線,開放怒江各渡口,修復惠通橋,推進主力及重武器,整頓態勢,再以重點指向龍陵攻擊前進,但須適時分遣有力一部(約一師)於瀘水方面,驅逐片馬、拖角之敵,與駐印軍會師密支那。
開始渡江之時機,待後命。
(二)左翼兵團,先固守鎮康西南方現陣地,並準備於右翼兵團攻擊騰、龍時,卽以主力攻略滾弄敵橋頭,掩護我主力之左側,如受優勢之敵攻擊時,須極力拒止之,最小限,須確保鎮康及其南方現陣地。
俟右翼兵團進出蠻允,畹町後,相機渡過薩爾溫江會師臘戍。
(三)車、佛守備隊(第九十三師)竭力加強工事及整訓,拒止進犯之敵。
四總預備隊分置於漕澗、永平、下關各附近。
第四 其他
十五、航空:防空由航空委員會另定之。
十六、交通通信:須於二月中旬以前,準備完成,其詳細計畫另定之。
十七、兵站:補給衛生由後勤部商同軍令部另定之。
十八、軍隊補充:訓練由軍政部與遠征軍另定之。
附錄第四 敵人工事設施
一、一般特點:
敵寇對於工事極爲注意,不論攻防或駐軍,莫不構築工事,其構築方法,則概依敵國築城教範行之,一般之特點如左:
(一)火網編成周密,側防精到。
(二)巧於利用地形地物,善於僞裝。
(三)能盡量利用當地現有器材。
四重要工事之強度,能抵抗山野砲或重砲。
二、山地工事:
(一)據點式:
凡敵寇在山地所構築之工事,概爲據點式,類似堡壘,其效用能獨立作戰,互相側防,彼此增援。
(二)螺旋形:
此種工事構築方法,頗似螺旋形,卽每一據點皆以山頂爲核心,構築較堅固有掩蓋之重機槍掩體,或輕、重機槍相間,能周圍射擊,其掩蓋材,盡爲三○至四○公分直徑之大樹,上覆以木板,或鋼板,再積以厚約一·五○公尺之土石,掩體內更設有掩蔽部,以供人員武器彈藥及糧食之用,再以山之防界線周圍,構築一道或數道塹壕,壕內設置散兵坑,輕重機槍掩體及三人或六人用之輕掩蔽部,與觀察所等,塹壕與塹壕之間,再用蛇形或電光形之交通壕連絡之,以便出入。塹壕之外再設障礙物一道或三道,障礙物之種類,有鐵絲網、地雷、鹿砦、拒馬、竹竿數種,但鐵絲網又分鐵片,有刺鐵絲、無刺鐵絲,在據點式螺旋形之工事兩側及背後,其掩蔽部較爲堅固,至砲兵或特科武器等掩體,則選於陣地內之適宜地點,單獨構築之,大都有堅固之掩體,敵寇對陣地之飲水設備,極端講求,或在適當地點挖掘儲水池,或於掩蔽部內,設置儲水桶等,甚至有設置自來水管者,但敵陣地內之排水設備,似甚忽略,實爲其缺點,然此種缺陷,或因陣地工事經過激烈之戰鬥後,已爲空軍砲兵等所毀壞,或由我軍攻佔敵陣地後,已將其原有工事修改,或以工事構築日久,已爲雨水沖毀,致無形跡可尋,亦未可知。
三、城垣工事:
(一)城上:
敵寇自佔領騰衝後,因防游擊隊襲擊,及我軍之反攻,除在四門設有數層之堡壘外,並將四角挖空,構築數層之堅固側防工事,同時在城牆上端,每隔十公尺或二十公尺,更築有連珠堡壘,其火網構成,與火力運用,均極端嚴密,接近頗爲不易。
(二)城脚:
敵寇旣在城上設防,復於城下構築坑道式之掩蔽部,以作掩護人員、武器、彈藥及糧食之用,更沿城脚內下方,構築交通壕,壕內設置隔牆及各種掩體,向城內構成火網、城脚與城上亦用有階段之交通連絡之,可隨意自由升降,當我空軍轟炸及砲兵射擊時,敵寇則在城上留置少數守兵,餘則盡避入城下之掩蔽部內,待空軍及砲兵射擊停止,步兵前進時,敵寇又復進入堡壘,猝行猛烈之奇襲射擊,我軍因此傷亡甚大。
四、街巷工事:
(一)機槍巢:
敵寇之街巷工事,以輕重機槍掩體爲主,多用洋灰及石頭築成,其上裁以草樹,以資僞裝,形如鳥巢,又似墳墓,大都射向三面,位置於街巷之兩側,以火網封鎖出入口。
(二)障礙物:
在街巷之外圍,則設置一道或數道之網形鐵絲網,在街巷之出入口,則設置拒馬,或圓筒形之鐵絲網,並按其重要程度,有時更設置地雷或堵牆,以資阻絕。
五、家屋工事:
敵寇因騰衝房屋概爲磚石砌成,故利用之處亦甚多,其方法大別如左:
(一)烏龜形:
卽在家屋廳堂之四角,構築堅固之機槍巢,每一機槍巢,設射向三面,能彼此構成交叉火網,廳堂中央爲掘開式之中掩蔽部,掩蔽部與四角之機槍巢,用暗交通壕連絡之。
另在廳堂後方,設置明交通壕,以便出入,有時更在其前方掘一匍匐交通壕,並設射擊設備,亦可供視察及通氣之用,此種工事類似烏龜,故稱烏龜形,如其外圍附近,尚有地形可資利用,則再構築工事,工事之外,並更設置障礙物,如房屋深有數幢,亦可按前式構築,而形成縱深之家屋工事。
(二)寶塔形:
凡對於堅固之數層樓房,則於第一層之下構築重掩蔽部,而在第一層上之週圍構成重重之射擊設備,形如寶塔,又似碉堡,故稱寶塔形,此種工事多爲敵寇之主要據點,攻擊特須注意。
(三)地平面之利用:
爲欲封鎖街道,並出我軍不意,常利用街道兩側房屋之前方,祕密構成射擊設備,俟我部隊通過時,施行奇襲射擊,其法卽在房屋前端之地板下,或地平面下,掘一散兵壕,並設多數射孔,內部可關閉自如,上端仍用板或土鋪平,壕內再用暗道通至後方,在外表視之毫無工事形跡,因此我軍往往受其損害不小。
四地下室之利用:
敵寇常利用房屋內部蔭蔽處,挖掘地下室,以備埋伏之用,如我軍疏忽搜索,貿然通過,則出而襲擊我後方,或阻止我增援,使我首尾不能相顧,因此損害亦頗大,又如發現敵地下室,更不可隨便進入,最好以手榴彈投擲其中,或用火焰放射器焚燒之。
五牆根之利用:
關於牆根之利用,可分爲內、外二種,但多不利用牆內,而利用牆外,利用牆內者,卽在牆之後方挖掘射擊設備,另在牆之下部開設射孔,利用牆外者,卽在牆之前方挖掘射擊設備,並由牆內挖一暗道經牆根以至牆外,此種工事,能出我軍意表之外,且可避免圍牆倒塌之傷害。
六溝渠等之利用:
敵寇對陰溝暗道,以及橋樑、涵洞、河渠等,莫不有所利用,但大都均以我愈不注意之處,而爲其利用者愈多,其方法未能盡述,要皆均因時因地,而制宜構築之。
附錄第五之一 賀恩將軍(T. G. Heayn)呈 蔣委員長第一六三號備忘錄
一九四四年三月二十日於重慶
委員長鈞鑒:謹轉羅斯福總統來電,呈候鈞覽緬北情況已達緊張階段,此誠吾輩千載一時之機會,吾如不把握此良機,則或將陷於不利之逆境。
貴國軍隊在雷多路線,重創日寇,使敵之兵員陣地及聲威,均蒙重大損失,誠屬偉大之成就,史迪威指揮美軍有方;同時運用重大壓力,加於敵人第十八師團,使其趨於崩潰,可稱爲一重要之勝利。英國軍隊在阿拉坎海岸,曾對企圖切斷英軍交通線之敵軍,予以重大之打擊,其中最重要之戰役,係以曾經特別訓練而有組織之美國空軍,輸送受高度訓練之英國遠程挺進隊,與美國工兵隊,深入敵後約一百六七十哩之卡道(卡薩印道)附近着陸,並獲得充分給養及大量高射砲、無線電偵察飛機儀器、交通工具、驅逐機隊,及轟炸機隊之援助,故得穩固陣地,該飛機隊在一日之中,曾擊毀緬境敵機約百分之二十,該挺進隊之出現,對於在雷多路線敵軍(第十八師團)之補給線,予以意外之奇襲,並威脅雲南方面敵軍之補給線。
顯而易見者,我奇襲敵之交通線,可使敵軍感到不安,苟敵軍前進,威脅伊姆法爾,及中、印空運之地面交通線,則形勢頗嚴重,因此奇襲之結果,照目前之狀況而論,可能使敵軍就殲,史迪威將軍報稱中國在雷多作戰之軍隊,已進至乍布板,在最近數日內,可進抵沙多浦,並云貴國軍隊富於戰鬥意志,在過去三星期中,環境雖然困難,但仍能達成任務,彼以爲貴國在滇境之軍隊,若能推進至騰衝或龍陵,則雷多方面之軍隊,可乘機推進至密支那。
雖然史迪威率軍深入叢林,並聚精會神於作戰,對於目前良機認識之程度,不無可疑,但據余所得之情報,除非敵之增援部隊及時趕到,則第十八師團之殘敵,定爲我軍所殲滅,敵之增援部隊,可能將現在雲南方面之第五十六師團中抽出一團赴援,蓋因有力之部隊,突現於卡道附近,使敵軍不敢抽調對雷多方面之任何後備隊也,在阿拉坎及依姆法爾兩線之劇烈戰鬥,暨挺進隊之向曼得勒及密支那間敵之交通線前進,可使敵軍陷於紛亂之狀態,並迫其退却,同時予我軍以有利之機會。但我軍如不採取積極攻勢,則敵軍勢必死灰復燃。 茲將拙見詳述電達閣下,望卽令雲南方面之指揮官,協力同心,共赴此良好機會爲幸,順頌勳祺羅斯福賀恩代呈
附錄第五之二 民國三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軍令部徐部長對遠征軍以主力渡江擴張戰果之意見具申
我遠征軍出擊部隊(第五十三軍、第五十四軍及第七十六師、第八十八師、新編第三十九師之各一團。)自本(五)月十一日開始強渡怒江以來,已先後攻佔馬面關、橋頭、紅木樹、平憂等據點,並圍攻北齋公房、大塘子等地,又我駐印軍之一部(新編第三十師之第八十八團,第五十師之第一五零團。
)配合美軍支隊,復於昨(十八)日迂迴至密支那,佔領密支那機場並隨卽以輸送機滑翔機運輸增援部隊在該機場降落,此際我遠征軍主力,似應卽乘機渡河擴張戰果,進攻騰衝、龍陵、芒市之敵而佔領之,謹對此具申意見於左:
一、判决
我遠征軍應乘出擊部隊進展順利,及我駐印軍一部奇襲密支那之機會,於敵增援部隊未到達前,卽以主力渡河,擴張戰果,攻擊騰衝、龍陵、芒市之敵而佔領之。
主力指向龍陵。
渡河於準備完畢,卽開始。
二、理由
一、緬敵主力,因進攻印度失敗,損敗甚重,進退維谷、卡薩附近之英、美遠程突擊隊,及我駐印軍之奇襲密支那,又均爲敵腹心之患,判斷緬敵對滇西在短期內,難有大量部隊增援,故此時適爲我遠征軍反攻騰、龍、芒市之好機。
二、我遠征軍出擊部隊旣獲有良好進展,主力自應乘機渡河擴張戰果。
三、佔領騰衝、龍陵,可能與駐印軍會師於緬北,提前打通中、印陸地交通,甚有利於大局。
四、佔領騰衝、龍陵、芒市之線,可使爾後反攻緬甸之攻擊發起,較爲便利。
五、於河南戰事失利之際,如能於滇西打一規模較大之勝仗,可以重振士氣,一新國際視聽,於政略上極爲有利。
三、處置
一、令第七十一軍(欠一個師)向龍陵攻擊。
二、令第二軍(欠新編第三十三師又一個團)以主力向芒市攻擊,截斷敵後方連絡線,一部協力第七十一軍攻擊龍陵。
三、令第六軍之第二預備師(欠一個營),由栗柴壩以北渡河,經明光、固東街協力第二十集團軍攻擊騰衝。
四、令第六軍之新編第三十九師(欠第一一六團),由惠仁橋經龍江橋,協力第二十集團軍攻擊騰衝。
五、令第七十一軍以一個師,第二軍以新編第三十三師(欠一師),及另一個團,及第六軍之新編第三十九師第一一六團爲防守部隊,守備怒江東岸原陣地各重要渡口,以防敵之襲擊。
六、令滇、康、緬特游區鄭坡部(配屬第二預備師之一個步兵營),經片馬、拖角,向密支那挺進。
七、令第八軍榮譽第一師,即用汽車輸送至保山集結,爲總預備隊。
附錄第六 怒江渡河攻擊準備計劃
一、第十一集團軍總司令部營繕處組織條例:
(一)遵照蔣委員長子虞令一利交電令所示要旨,及蔣委員長丑儉令一利交代電,附發交通指揮官馬崇六所擬怒江特性,及今後大軍渡江作戰,預想主力進出等方面關係,爲求迅速完成渡河作業諸準備,並祕密我軍企圖,特組營繕處負責統籌辦理。
(二)營繕處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下分軍事、技術、材料、總務四股,關於各股之職掌如左:
軍事股任偵察、考查、施工諸事宜。
技術股任設計、施工諸事宜。
材料股任材料徵購、運輸、收發諸事宜。
總務股任人事、經理、庶務、出納、審核、報銷諸事宜。
(三)營繕處之人選,除主任副主任由總司令指派,及會計人員由主任呈請總司令委聘外,其他人員悉由總部第第十一集團軍工兵部隊(包括獨立工兵第二十四營)調用之,不足時再由主任呈請總司令委用之,雜務士兵悉由工兵第二十四營、及七十一軍工兵營調用之,技術人員由總部函請駐功果橋、滇緬公路橋工隊,酌派一部份員工到處協助之。
四經費之支用,有關公雜費及拖運費,以現時物價早晚不一,在節約原則下,准予實報實銷,並由料科費內動支之。
(五)以獨立工兵第二十四營,第七十一軍工兵營,及第十一集團軍所屬各師之工兵連,爲渡河實施作業部隊,其兵力佈署如工兵使用之考察案。
六渡河準備作業時間,以擔任工區之遼闊,交通路線之崎嶇以及運輸工兵之困難,與材料之不易徵購等關係,限月底完成,並限四月十日正式開始辦公。
(七)營繕處組織條例,於呈請總司令核准後施行,於全部工作完成後廢止之。
(八)本條例於開始辦公後兩星期,如有未盡事宜,得呈請總司令核定修正之。
二、第十一集團軍所屬工兵部隊,關於怒江渡河作業使用考案:
根據怒江渡河計劃案,右翼由六庫起至左翼三江口止,幅廣約達二百五十公里,計分四個渡河地區,由六庫至栗柴壩爲第一渡河地區,由栗柴壩至來貢渡爲第二渡河地區,由來貢渡至惠通橋爲第三渡河地區,由惠通橋至三江口爲第四渡河地區,並預想今後大軍渡河,在戰略上使用主力進出方面,以第二渡河地區爲主渡河點,以第三渡河地區爲佯渡河點,並以第三、第四渡河地區爲補助渡河點,爲求爾後工兵使用方便與指揮靈活計,第一、第二兩渡河地區,由第七十一軍工兵營、第二預備師工兵營、及第八十八師工兵連擔任渡河作業,第三、第四渡河地區,由第三十六師工兵連,第八十七師工兵連,與獨立工兵第二十四營,擔任渡河作業。
三、怒江渡河器材準備計劃案:
第一 方針
爲使我軍於怒江渡河容易,決於怒江東岸各渡河點之後方,先事暗中準備必要之器材,以期一舉而達迅速渡河之目的。
第二 怒江特性及其渡河點
怒江位置於滇西保山縣之西,源起高黎貢山,由北而南流入緬境,雲嶺、大雪、點蒼諸山、盤桓其東岸、西岸則有高黎貢山、怒山相聳峙,兩岸崗巒起伏,重山險峻,而江水尤爲湍急,低水位時流速約爲秒二公尺,水位差約十二公尺,河幅則爲由八十公尺至二百公尺不等,故不利行舟,徒涉亦屬不易,尤以夏令江洪暴發,水流澎湃,渡江更爲困難,故往來交通,全恃惠通橋、雙虹橋、惠仁橋爲主要路線,餘則依土人所製竹木舟筏渡河,惟此項橋樑,均因滇西戰事於客歲五月予以破壞,而竹木舟筏旣小且少,難爲軍事上之利用。 二、怒江之六庫至三江口,全在我作戰地境内,其間可劃爲四個渡河地區,又各有渡河點六個至十餘個,茲分述於次:
(一)六庫至栗柴壩爲第一渡河地區,計有渡河點六個:
-
瓦多囉。
-
丙栗。
-
恆平。
-
西浪渡。
-
空靠渡。
栗柴壩渡。
(二)栗壩至雙虹橋爲第二渡河地區,計有渡河點六個:
-
猛古渡。
-
水井渡。
-
康郎渡。
-
猛瀨渡。
-
緬戛渡。
-
大沙壩渡。
(三)雙虹橋至惠通橋爲第三渡河地區,計有渡河點十五個:
-
龍潭渡。
-
來貢渡。
-
長安渡。
-
用家渡。
-
老雅渡。
-
瓦打渡。
-
惠仁橋渡。
-
大渡。
-
老渡。
10 酸棗林渡11 抛石渡。
12 小渡口13 老渡14江泥渡15惠通橋渡。
(四)惠通橋至三江口爲第四渡河地區,計有渡河點十個:
-
烏木郎渡。
-
攀枝花渡。
-
畢塞渡。
-
金塘壩渡。
-
斷石崖渡。
-
干枝渡。
-
打黑渡。
-
蚌洞渡。
-
河尾渡。
10 三江口渡。
三、怒江西岸之敵,據聞約一師團,附砲、工各一聯隊,分駐芒市、龍陵、惠通橋、騰衝、密支那八莫一帶,以我滇緬公路西段爲基點,以作補給之主要交通線,近又由龍陵向騰衝間趕築汽車道,而圖增強交通聯絡。 四、敵旣佔據我滇緬公路西段爲基點,而滇緬公路由東北而西南,與怒江斜交,設我軍由怒江渡河出當面之敵,其主要渡河點,採取第一第二渡河地區時,渡河固較安全,但迂迴路線過遠,易受敵之側射及夾擊,且渡河後之補給困難,如主要渡河點採取第三渡河地區時,因該地區敵我兩岸均屬崇山急峻,部隊器材集結困難,尤易暴露,且渡河後尚須通過狹長谷地,易受敵瞰射,攻擊殊難奏功,如主渡河點採取第四渡河地區時,則我部隊器材易於集結,並較隱祕,且渡河後即可直襲芒市、龍陵,以截斷敵後,易收夾擊之效。
五、惠通橋扼滇緬公路東西兩段交通之要害,亦應於事先祕匿準備器材,另組機構,純用技術工人,俟我大軍推進後,迅速修復,以便我砲兵及機械兵團之運動。
第四 渡河方法之選擇
一、怒江江流湍急,如用一般渡河法(如用木舟作一齊漕渡,或循環漕渡。)殊不易奏功,且不安全,若架設橋樑於敵前渡河,則過早暴露企圖,如以機器操舟而行漕渡,器材殊難準備,爲求迅速安全達成渡河目的,故以滑網渡爲宜。
二、施行滑網渡渡河,如兩岸有大樹即可利用作椿,或穿石孔以繫網繩,否則仍以大木作椿。
三、每渡口當設滑網渡四個,每滑網渡配置門橋三個(或舟筏)六個,以備損壞,每滑網渡載兵員三十名,往返一次,需時約二十分鐘,則每個團兵員渡河約需五小時,每師兵員於一渡河地區渡河,加以操作上之消耗時間,如無敵情顧慮,約六小時可渡完。
四、我大軍渡河確已推進後,爲爾後之補給便利,則利用滑網渡所用之門橋,或木筏,改架橋節門橋之輕縱隊橋。
五、怒江因水流湍急,不利行舟,故缺乏木舟,如門橋全數用舟,則需大量新製,需工費時,爲事實上所不許,且易暴露企圖,故應於能隱匿之稍後方,製置兩截木舟,或汽桶浮舟各一部,餘則多用竹木筏,俾省工節時,且易運搬,而祕密企圖。
六、渡河地區至少應設五個渡河點,每點設置四個滑網渡,其餘助渡河點,佯渡河點,則可酌予增減。
七、所用工具應由工作部隊自備,不另發給需用材料,擬請由軍政部預發經費國幣四百萬元購置之。。
八、材料預置,由第十一集團軍領款派員負責僱用工人,並指揮工兵部隊採購或就近徵取。
附記
一、渡河作業部隊以獨立工兵第二十四營,第七十一軍工兵營,及各師工兵連擔任之,其各地區渡河指揮官,統由第十一集團軍派遣指揮,不另設機構,以節公幣,其開支均由材料費內支給。
二、本計劃案以未奉頒作戰計劃,故不能擬具體之渡河計劃,僅就怒江特性,研擬渡河方法及應行齊備器材數量,以資參考。
四、緬戛渡河點之說明:
(一)河幅寬約二百公尺,流速每秒約二公尺。
(二)敵岸地形開闊,我部隊渡河後,一由敢頂街,經壩罕寨越高黎貢山,一由昆廣寨,大塘子,而越高黎貢山。
(三)我岸地形急峻,但甚蔭蔽。
(四)無良好工作場及材料堆置場。
(五)因我岸皆高山峻嶺,無良好之進入路,運輸甚感困難。
(六)此渡口無船隻及竹筏,若趕造船隻,則材料不易搬運。
五、猛懶壩渡河點之說明:
(一)河幅寬約二百公尺,流速每秒二公尺。
(二)敵我兩岸皆平坦開闊地,我岸有良好之工作場,及材料置場。
(三)我後方交通甚好,惟須於小河流上,架設輕快橋或岸橋。
四此渡口有木舟一,及竹筏二十張,現由第七十一軍騎兵團守護,並妥爲保存。
(五)我新造之木舟及竹筏,可存儲於小河流內,可掩蔽我之企圖,且易保管。
六、康郎渡渡河點之說明:
(一)河幅寬一八零公尺,流速每秒一·九公尺。
(二)西岸乃一開闊地,我岸僅渡河附近有一千三百平方公尺之平坦地區,周圍環以高山,有良好之掩護陣地,可掩護我部隊渡河。
(三)我後方進入路尙佳。
四此渡河點流線較直,流速亦較緩,且可容多數船隻之操渡。
(五)下游有沙洲一,其兩旁可架設輕快橋二以連貫之,藉供我徒步兵之通過。
七、水井渡渡點之說明:
(一)河幅寬約一百公尺,流速每秒二·四公尺。
(二)西岸地形開闊,我岸急峻。
(三)流速過急,操作不易。
四我無良好工作場,及材料置場。
(五)我之進入路困難,乘馬兵種不易通過。
八、猛古渡河點之說明:
(河幅寬約一百六十公尺,流速每秒二公尺。
(西岸地形急峻,有騎小徑,北通蠻云街,南通西牙街,而越高黎貢山。
(我岸平坦開闊,蔭蔽良好,後方進入路亦甚便利。
四有良好之工作場,及材料置場。
四上下游有小河流,我新竹筏可存儲於此。
(此渡河點,原有木舟一隻。
九、栗柴壩渡渡河點之說明:
(河幅寬約一八零公尺,流速每秒二公尺。
(此渡河點爲我前進部隊主要補給線,第三十六師設有倉庫,並派步兵一連守護。
(有木舟二,爲渡河工具。
四江中有大礁石二,可利用之作繫留渡。
(我後方交通尚好,並有良好之工作場及材料置場。
龍潭渡河點之說明:
(河幅寬約一百十公尺,流速每秒約二·三公尺。
(西岸地形急峻,有騎小徑北通盪習寨,南經來貢街至惠仁橋,我先頭部隊渡河後,應迅速佔領來貢街以南一帶高地,防止敵之側擊,確保主渡河地區渡河之安全。
(我岸地形掩蔽,且有良好之工作場材料置場,及掩護陣。
四後方進入路,稍加修理即可利用。
因此渡河點原有竹筏一,寬一公尺,長約七公尺,除操作手四名外,可載武裝兵四名,若載物品可載重四百市斤。
(六)竹筏往返一次,需時一點三十分。
十一、大沙壩渡河點之說明:
(一)河幅約一百六十公尺,流速每秒約二·二公尺。
(二)西岸地形急峻,有騎小徑北通燈頂街,南經盪習寨至齋公房。
(三)我岸地形開闊,有良好作業場,材料置場,惟欠蔭蔽,由戶帕有騎小徑通此,山路崎嶇需稍加工作修築,即可變成良好運輸道路。
(四)此渡河點原有新木舟一,往返一次,需時四十分鐘。
(五)此渡河點宜用三角操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