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冊 魯蘇游擊戰五/五
第五節 破壞戰
我軍事委員會蔣委員長於民國二十八年四月,以皓午電對國軍指示如下:「查破壞戰爲達成消耗戰重要手段之一,自作戰以來,我軍對破壞戰之重要未明確認識,致施行多未澈底,雖敵我裝備優劣懸殊,如對敵前方後方之公路澈底破壞,則敵砲、戰車不但歸於無用,且增其累贅,現代戰爭,無後方卽不能作戰,因裝備愈優,需要後方彈藥糧秣汽油之補給愈多,後方之補給愈多,前方之作戰也愈重,各戰場敵人,其後方連絡線均甚長,且均在控制之中,我軍應時時破壞敵後方之公路、鐵路,截擊其輸送補給,斷絕其各地人力武力,以及牲畜糧食蔬菜諸凡可資敵用者,對於僞組織,消極方面破壞之,積極方面,務使民衆均爲我用,務使敵人處處感受痛苦,處處如在圍城之中,凡能使敵感受恐怖痛苦者,須採取種種手段實施,以達下列之目的:(1)使敵受地形限制,優勢裝備不能發揮。(2)使敵無後方。(3)使敵無所利用。(4)使敵處處恐怖痛苦,處處如在圍城之中。(5)組織民衆,擴大破壞戰」。
魯蘇戰區總司令部遵照右述各指示,乃發動各部隊,分別對敵之軍事、交通、政治、經濟各要點,極力予以破壞,以削弱敵人之作戰力量,茲將經過概況分述於後。
第一款 軍事交通破壞戰
第一項 堯溝大汶口車站鐵路破壞戰
民國二十八年三月十六日
參照插圖第二十四第二十五
民國二十八年三月七日(在皓午電前)新編第四師(附保安第十七旅一部,)爲欲破壞敵據之津浦,膠濟兩鐵路交通乃命該師第二團以一營兵力(附保安第十七旅一部)襲擊膠濟線上之堯溝車站(益都昌樂間),並破壞其附近之鐵路橋樑及電線,第一團以一營兵力襲擊津浦線上之大汶口車站(泰安南),並破壞其附近之鐵路八橋樑及電線,各部均限於三月十六日零時開始行動。 此時第二團駐於堯溝以南之呂家莊一帶,第一團駐於大汶口東北之汶河左岸。
第二團團長趙廣興奉令後之部署如左:
一、第八連(附爆破班一部)襲擊堯溝車站,並破壞其附近之鐵路及電線。
二、第九連(附爆破班一部)破壞堯溝以西下坡附近鐵路及電線。
三、保安第十七旅之一部,襲擊譚家坊子車站,並破壞其附近之鐵路、電線
四、第七連位置於夾河附近爲聯絡隊,以一部對鄭母警戒。
五、各部於十六日零時開始行動。
十六日一時許,該團第八連向堯溝車站之敵襲擊,當突入站內,將房屋焚燬,第九連則破壞其附近之電桿、電線,保安第十七旅之一部,同時向譚家坊子進擊,炸毀滿載敵兵之軋車一輛,至四時許安全返防。
第一團團長于懷安奉令後之部署如左參照插圖第二十五
一、第六連在大汶口以北之北大吳橋頭沿鐵路南北兩端,佔領陣地,以掩護破壞隊工作。
二、第四連(附破壞班)破壞北大吳之橋樑及附近鐵路、電桿、電線。
三、機槍連在嚴謝(大汶口東北)西北高地佔領陣地,對嚴謝之敵警戒。
四、第五連爲預備隊,位置於北大吳以東地區,以策應各方。
五、各部隊於十六日零時開始行動。
十六日零時,各部均就預定地點,第四連當將北大吳之鐵路橋樑炸燬一孔,並破壞路基三十餘公尺,電桿四十餘根,電線八十餘公斤,一時,大汶口之敵出擊,該團以任務已達,乃卽撤回原防。
綜合所獲戰果,共破壞敵軋車一輛,車房一座,橋樑一孔,鐵軌三十餘根,電桿七十餘根,電線三百餘公斤,使敵三日未能通車。
第二項 葛莊湯莊破壞戰
民國二十八年九月十六日至十七日參照插圖第二十六民國二十八年九月十六日,我第一一二師駐於滕縣之龍陽以東地區,以破壞津浦路自滕縣至界河間鐵路之目的,乃令其六六七團第三營破壞葛家莊至柳全莊(界河南)間之鐵路,第六七一團第二營破壞滕縣至湯家莊間之鐵路,並限於是日二十三時到達指定地區,開始實施。
二十三時許,上述兩營已抵指定地區,第六六七團第三營當令第七、第八兩連爲警戒部隊,以第九連協同破壞隊實施破路工作,同時,第六七一團第二營命第四、第五、機槍等連爲警戒部隊,以第六連協同破壞隊實施破路工作,至十七日零時,兩營工作已畢,毀路軌約三四百公尺,一時許,由滕縣北開列車抵此出軌,此時,界河及滕縣之敵均同時出擊,與我各掩護連發生激戰,二小時後,我以任務達成,遂各返原防。
此次計毀路軌六百餘公尺,敵機車一輛,列車四輛,甲車三輛。
第三項 朱留店破壞戰
民國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九日參照插圖第二十七民國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我第一一三師第六七四團第二營(附保安第五團三個連)駐昌樂縣以南孫家莊一帶,以破壞膠濟路朱留店附近之鐵路爲目的,乃令其第五連一部(附工兵)及保安第五團一個連擔任破壞隊,第五連之主力及第六連向朱留店之敵佯攻,以牽制敵兵,使我破壞工作容易,再令保安第五團以一連襲擊辛旺之敵,一連協同該營第四連襲擊旺留之敵,以掩護我軍之退路,二十三時,各部開始行動,至三十日一時許,任務完成,計炸毀鐵路五段,約百餘公尺,我軍遂返原防。
第四項 水泉莊鐵橋破壞戰
民國二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參照插圖第二十八
民國二十八年冬,我新編第四師第二團第三營駐於大汶口以南之南驛東站車南地區,以破壞津浦路水泉莊附近鐵橋之目的,於十一月二十九日二十時,進抵上陡溝,並命第七連於驅逐守護鐵路之敵後,再實施破橋工作,第八連在鐵橋兩端佔領陣地,負責掩護,其餘全部在王家莊附近,分向沈家莊及泗水方向警戒。
二十二時,各部隊開始行動,至三十日零時任務完成,除將該橋完全炸毀外,並破壞路軌二百餘公尺,電線六公里後,安全返原防。
第五項 南驛水泉莊破壞戰
民國二十八年十二月十日至十一日參照插圖第二十九民國二十八年冬,我第一一三師第六七四團(附鐵道隊一部)駐新泰縣西南之堯山口一帶,有襲擊津浦鐵路大汶口以南之南驛車站及破壞其附近鐵路、橋樑之目的,遂於十二月十日八時許進抵白窯溝,黃土莊及老莊一帶,並作如左之部署:
一、第一營襲擊南驛車站,以一部破壞站北鐵路、電線,一部對大汶口東齊窯方向嚴密警戒。
二、第二營(附鐵道破壞隊)破壞水泉莊南北之橋樑、鐵路及電線,以一部對歇馬亭之敵嚴密警戒。
三、第三營在白窯溝策應。
四、各營卽時開始行動,任務達成後,明(十一日)晨仍返堯山口以東地區集結。
是日二十二時許,第一營已抵南驛車站東端,當以我二連佔領糟坊,對東齊窩之敵警戒,第一連襲擊南驛車站,第三連破壞其附近之路軌及電線,同時,第二營亦到達大石橋南端,並命第四連向南驛及歇馬亭方向警戒,第五連置於陳南村,以掩護我軍歸路,第六連(附鐵道破壞隊)先以一部驅逐水泉莊之敵,然後再破壞其附近之鐵路、橋樑、電線等,至二十三時許,該兩營分別擊退南驛及歇馬亭之敵,達成破壞之目的,翌晨二時,第一營囘向老莊附近,第二營囘向白窯溝,旋有巡守鐵路之敵四五百人,自水泉莊、歇馬亭來襲,當在老莊以南高地與第一營發生戰鬥,該團第三營遂經虮蜡堌堆增援,至十四時,敵軍撤退,我亦向東轉移。 此次戰鬥,計斃傷敵人八十餘名,毀橋樑三座,路軌百餘公尺,電線二公里,我軍傷亡二十八人。
第六項 界首鐵橋破壞戰
民國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十一日參照插圖第三十民國二十八年十二月,我新編第四師第二團第二營駐於泰山以東地區,有破壞津浦路界首(泰安北南鐵路,橋樑之目的,除留第四連及機槍第二連仍在大津口原防外,其主力於二十日二十時,經泰山頂到達桃家峪附近,遂令第五連以一排協同鐵道破壞隊破壞界首以南約二公里之四孔鐵橋,以兩排分別佔領陣地,向界首及泰安之敵警戒,第六連置於鄭家莊南凹地爲預備隊。
十二月二十一日零時,各部已完成任務,遂卽返回泰山頂休息,至四時,由萬德經界首及泰安之敵僞二百餘來襲,我軍因地形有利,敵未得逞,迨至十六時,我駐大津口之第四連之機槍第二連向敵側背襲擊,敵倉皇囘竄,我軍亦返原防。
第七項 滕縣之襲擊及十里舖之破壞戰
民國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十一日參照插圖第三十民國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參照插圖第三十沿線之界河、東沙河、南沙河、官橋等站均有少數敵人盤據,此時,我第一一二師之六七一團(附第六七二團第一營及鐵道破壞隊)駐於滕縣以東之虎山一帶。有襲擊界河至臨城之敵人及破壞其鐵路交通之目的,乃於是日十四時部署如左:
一、第六七二團第一營,以助攻之目的,襲擊界河、官橋兩車站,以牽制敵人。
二、第六七一團第一營以一連牽制桑村之敵,主力襲擊滕縣車站。
三、第二營(欠第四連)襲擊滕縣城關。
四、第三營以兩連牽制楊莊之敵,主力破壞南沙河鐵路。
五、第二營第四連爲預備隊,位置於黨山。
六、各部隊限於黃昏後開始行動。
是日二十二時,第六七二團第一營以兩連向官橋進擊,當即突入站內,焚燬道房四所,並以兩連牽制界河之敵,以阻止其增援滕縣。
同時,第六七一團第一營,除以第一連襲擊桑村之敵外,其第二連繞襲滕縣北關,第三連襲擊滕縣車站,至二十三時,各連均與敵人接觸,其第二營以第六連襲擊東沙河之敵,其餘向滕縣城關進擊,第三營以第九連及機槍第三連襲擊楊莊之敵,其餘部隊及鐵道破壞隊於南沙河以北之十里鋪,破壞鐵軌數根,電桿二十餘根,電線七十餘公斤,道房四所。
各營任務完成後,均於二十一日五時前撤至虎山集結,旋卽向東轉進,綜合戰果,計拆毀路軌二十餘公尺,電桿二十餘根,電線七十餘公斤,焚燬道房九所。
第八項 郭家河橋樑破壞戰
日參照插圖第三十二民國二十九年一月,我新編第四師(欠第三營)駐於泰安以東山區,因奉命赴魯西接應我軍彈藥運輸部隊,乃決定由萬德附近通過津浦鐵路,並相機破壞其南面之郭家河鐵路大橋。
十九日十七時,該團前衛行抵候莊,當與由萬德東進之敵一部遭遇,遂卽佔領候莊以南高地,阻止敵人,主力則向郭家河大橋前進,至二十一時,將該橋破壞完畢,主力當安全通過津浦路,其餘各部亦陸續追踪西進。
第九項 歇馬亭破壞戰
民國二十九年一月二十七日至二十八日參照插圖第三十三民國二十九年一月,我第一一四師第六八三團(欠第二營)附第六七四團第三營,駐於大汶口東南之馬莊、堯山一帶,有襲擊津浦鐵路線上歇馬亭、水泉莊兩處之敵,及破壞其鐵路、橋樑、電線,以截斷敵人交通之目的,此時,歇馬亭及其附近駐有敵僞六十餘人,並設有強固工事及鐵絲網、障礙物,水泉莊駐有敵僞三十餘人,且有巡守隊巡邏沿線,該團團長基於任務,乃於二十七日作如左之部署:
一、第六八三團第三營,附工兵一排,襲擊歇馬亭至水泉莊段之敵僞,並破壞其間之路軌、橋樑及電線
二、第六八三團第一營,潛伏於南圈、西頭一帶,監視並掩擊敵人,以掩護第三營之戰鬥及撤退。
三、第六七四團第三營爲預備隊,位置於堯山口,對泗水之敵嚴密警戒。
四、各部隊於黃昏前開始行動,明(二十八日)拂曉前仍撤至馬莊、堯山集結。
第六八三團第三營奉令後,乃決心以歇馬亭以北之第二鐵橋爲破壞目標,當卽於是日二十二時部署如左:
一、第九連爲右翼隊,以一部襲擊橋北三百公尺處之敵人,並阻止水泉莊南下增援之敵,主力則破壞附近之路軌及電線。
二、第七連爲左翼隊,以一部在歇馬亭北沿鐵路五百公尺處佔領陣地,伏擊歇馬亭北上增援之敵,主力則破壞附近之路軌及電線,並襲擊往來行駛之列車。
三、第八連協同工兵排破壞第二鐵橋,應以一部掩護工兵排施行破橋工作,主力則協助其拆毀路軌及電線。
四、其餘各連爲預備隊,在馬峪附近警戒。
五、各連任務完成後,囘馬峪西南地區集結。
二十三時許,各連已抵指定地點,第九連當與駐在第二鐵橋北之敵二十餘人接觸,旋水泉莊之敵三十餘人來援,被該連擊退,而第八連則掩護工兵進行破橋工作,當第七連正在破壞路軌時,被歇馬亭之敵三十餘人出擊,經該連伏兵猛擊,敵斃傷十餘人後,倉皇囘竄,至二十八日二時許,我各連已完成任務,乃陸續撤回馬峪集結,繼向東轉進。
此次戰果,計炸毀鐵橋一座,路軌四百公尺,電桿百餘根,斃傷敵軍十四名,我軍亦傷亡二人。
第十項 南驛破壞戰
民國二十九年一月三十至三十一日參照插圖第三十四民國二十九年一月,我第一一三師第六七四團第二營(欠第五連)附第七連,駐於津浦鐵路南驛站
(大汶口以南)以東地區,於三十日奉令襲擊南驛車站之敵,並破壞其附近之鐵路及電線,該營乃於二十時進抵南驛以南地區,當卽令第四連襲擊南驛車站,第六連破壞附近之路軌及電線,第七連對齊窯及水泉莊方面分別警戒,至翌晨零時,第四連攻入站內,與敵兵五十餘人接觸,第六連則迅行破路工作,二時許,齊窯之敵僞百餘人出擊,被我第七連阻擊,五時,我軍以破壞任務完成,遂向上下峪轉進。
此次戰果,計斃傷敵僞十餘人,毀路軌五十餘公尺,電桿四十餘根,我無傷亡。
第十一項 歇馬亭附近破壞戰
參照插圖第三十五民國二十九年三月,我第一一四師第六八三團仍駐於大汶口東南之堯山口附近,此時,南驛駐敵百餘人,泗水有敵僞百餘人,水泉莊、歇馬亭各駐敵三十餘人,婁德有敵僞三四十人,該團因有破壞歇馬亭以北鐵路、橋樑,以阻敵人軍運之目的,乃於十七日十四時,下達命令,其要旨如左:
一、團以阻敵軍運,策應友軍作戰之目的,決向水泉莊及歇馬亭之敵攻擊,並破壞歇馬亭以北之津浦路橋樑,襲擊行駛之敵兵車。
二、第三營附工兵一排,破壞南驛、歇馬亭間之鐵路橋樑及電線,並襲擊行駛之列車,當夜進駐黃土莊,十八日黃昏時,開始破壞行動,任務完成後,仍撤回上下峪。
三、第一營爲掩護隊,位置於陳美莊、老莊,以掩護第三營之破壞工作及撤退,並伏擊追擊之敵兵。
四、第二營爲預備隊,位置於西頭,向泗水及婁德之敵搜索警戒。
五、團部及直屬連,卽進駐上下峪。
三月十八日,各部已到達預定地點,第三營於二十二時進抵馬峪、王莊之線後,當卽部署如左:
一、第九連襲擊水泉莊之敵,並強行破壞水泉莊以南之鐵路及電線。
二、第八連附工兵一排,強行破壞歇馬亭以北之路軌橋樑及電線,並以一部襲擊歇馬亭之敵,使破壞工作容易達成。
三、第七連爲預備隊,在馬峪、王莊以西佔領陣地,向水泉莊及歇馬亭之敵搜索警戒,並掩護我第一線連之側背。
是日二十三時,第八連進擊歇馬亭之敵,並將以北之第四號鐵橋炸毀,同時第九連向水泉莊之敵圍擊,並將其附近之鐵橋及電線破壞,至十九日三時,以任務完畢,遂卽安然返防。 此次戰果,計炸毀鐵橋一座,破壞路軌二百公尺,電桿六十餘根,斃傷敵人五六名,使津浦路之交通斷絕數日,我無傷亡。
第十二項 魯南全面破壞戰
民國二十九年四月十六日至五月六日參照插圖第三十六民國二十九年三月,敵軍由各地運輸部隊至豫鄂邊區,有向宜棗方面對我鄂中一帶之國軍發動攻勢之企圖,我軍事委員會乃於四月一日以先酉令一元電,對魯蘇戰區指示作戰方針如左:
魯蘇戰區應積極破壞津浦、隴海、膠濟各鐵路交通,妨害敵之運輸,並與豫鄂皖邊區聯繫,展開淮南廣大游擊戰,限四月中旬部署實施。
魯蘇戰區於四月三日奉到上項命令後,除蘇北方面因受多方牽制,不能遵令實施外,當卽對魯南各部重行部署如左:
一、第五十一軍擔任膠濟全路及津浦路泰安至大汶口間鐵路之破壞,並妨害敵之運輸。
二、第五十七軍擔任津浦路界河至臨城間及隴海路運河至東海間之鐵路破壞,並妨害敵之運輸。
三、新編第三十六師,擔任津浦路滋陽(兗州)至界河間之鐵路破壞,並妨害敵之運輸。
四、各部隊除就駐地游擊外,應派有力之一部,遵照以上指定之任務,於四月中旬開始實施。
此時敵軍在膠濟路東段爲獨立第五旅團,膠濟路西段及魯南各縣爲獨立第六旅團,津浦路沿線爲獨立第十旅團,隴海路係第十七師團一部。
魯蘇戰區總部駐安邱以南之圈裏,第五十一軍軍部駐沂水以西之朱位,其所指揮之第一一三師駐安邱西南一帶,第一一四師駐博山以南地區,游擊第二縱隊駐濰縣以北地區,魯保安第八區部隊,駐昌樂以北地區,魯保安第十四區部隊,駐張店西北地區,鐵路破壞隊駐高密以北地區,第五十七軍部駐沂水西南之埠前莊,其第一一二師駐費縣西北地區,第一一一師駐莒縣以南地區,徐州縣團隊在徐州東南一帶,新編第三十六師駐泗水以東地區。 第五十一軍於奉到戰區命令後之處置如左:
一、游擊第二縱隊之一部,破壞膠濟路高密至塔兒頭段及黃旂堡至灘縣段。
二、第一一三師第六七四團,以一營兵力破壞膠濟路塔兒頭至黃旂堡段。
三、第一一三師第六七三團,以一營兵力及保安第八區部隊破壞膠濟路昌樂段。
四、保安第十四區部隊,破壞膠濟路堯溝至益都段。
五、第一一四師崔營在張博支路東西地區,對膠濟路適宜選擇要點破壞。
六、第一一四師王團破壞津浦路泰安至大汶口段。
第五十七軍奉到戰區命令後之處置如左:
一、第一一二師之一團,破壞津浦路界河至臨城段。
二、第一一一師第六六六團,破壞隴海路運河至東海段。
新編第三十六師奉到戰區命令後,當派第一團之第一營破壞津浦路滋陽(兗州)至界河段。
四月十六日,游擊第二縱隊一部在灘縣東之寒亭、毛家埠一帶,向沿煙灘路修理電線之敵僞數十人襲擊,當斃傷敵人六七人,我無傷亡。
四月十九日夜,我鐵路破壞隊在高密西窯頭村附近,將膠濟路破壞,至翌日晨,敵貨車一列至此傾覆,當毀車皮十四輛,機車一輛。
四月二十一日,保安第八區部隊在昌樂以北鄭王莊附近,襲擊護守膠濟路之敵僞,斃傷七八人。
四月二十六日晨,章邱之敵僞百餘,向我駐茹莊之保安第十四區部隊進攻,當被該部隊預設之地雷炸毁汽車四輛,並傷亡敵人二十餘名,二十七日,鐵路破壞隊又在高密以西炸毁膠濟路敵東駛給養車四輛,同日,第一一三師第六七三團第三營亦在朱留店(昌樂東)以東破壞膠濟路上之鐵軌兩節。 四月三十日,我第一一三師第六七四團第一營,(附工兵一排)以破壞膠濟路之目的,向黃旂堡前進,行抵大金泉附近,與岞山南進之敵三百餘遭遇,激戰數小時,高密雙羊店及安邱、景藍三處之敵各二百餘,分向該營包圍,因此破壞任務未能達成,而該營營長副營長及連排長殉職者,共約六七員,以下傷亡百餘人,敵軍傷亡尤重。
五月一日至六日,第一一師第六六六團之一營,在隴海路之紅岩、張倉地區,因遭護路敵人之襲擊,未能達成破壞任務,六日晚,我徐州縣團隊,將津浦鐵路線上三堡站(徐州南)附近之鐵路破壞四五十公尺,使敵運兵之列車十餘輛及機車一輛顛覆,致三日未能通車,並斃傷敵人百餘名,同日,我第一二師及新編第三十六師派往破壞津浦鐵路之部隊,因在太平邑(泗水東南)銅石(費縣西北)一帶,與由兗州東進之敵千餘遭遇,被阻未能達成任務。
此次戰果,前後共毀鐵軌七八十公尺,機車二輛,列車二十四輛,斃傷敵僞三百餘人,並使交通中斷七日。
第十三項 歇馬亭以南破壞戰
民國二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參照插圖第三十七民國二十九年五月,津浦鐵路大汶口以南沿線南驛站駐敵七八十人,水泉莊及歇馬亭各駐敵二三十人,魏家莊附近之鐵橋駐敵十餘人,鐵路以東之婁德、齊窯、陳美莊等處,各駐有敵人二三十名,泗水駐敵百餘人,此時我第一一四師之第六八三團駐於大汶口東南之上下峪、堯山口附近,有破壞歇馬亭、魏家莊附近鐵路、橋樑,阻止敵軍運輸,以策應豫南作戰之目的,乃於三十一日午時,下達部署命令,其要旨如左:
)
一、第一營(欠第二連及機槍一連)附輸送連爲破壞隊,一部襲擊歇馬亭及魏家莊之敵,主力破壞鐵路、橋樑及電線,並相機襲擊列車。
二、第二營(欠第四連)以一部在王坎莊佔領陣地,主力位置於土門,對泗水方向嚴密警戒,以掩護第一營並伏擊追擊之敵。
三、第三營在劉屋子、老莊佔領陣地,對陳美莊之敵嚴密監視,以掩護第一營並伏擊追擊之敵。
四、各營於入暮後開始行動,任務完成後,仍在馬莊,上下峪一帶集結。
是日二十二時,各營已抵預定地區,第一營指示各連之行動如左:
一、第一連爲左翼破壞隊,一部在魏家莊以南佔領陣地,伏擊南來增援之敵,並襲擊列車,捕捉巡邏敵兵,一部佯攻魏家莊敵人,阻止其出入,其餘破壞鐵路橋樑及電線,任務達成後,歸還現地(黃溝)集合。
二、第三連爲右翼破壞隊,一部佯攻歇馬亭敵人,阻止南下增援,主力則破壞鐵路、橋樑及電線,並襲擊列車,任務完成後,歸還現地(黃溝)集結。
三、其餘爲預備隊,位置於黃溝。
二十三時許,各連已就預定陣地,並開始破路工作,旋自南驛駛來兵車一列,經我破壞隊予以猛烈射擊後,繼續南下,我軍當將魏家莊附近之木橋焚毁,至翌晨二時,各部始向東撤退。
此次戰果,計毀木橋一座,路軌二百餘公尺,電桿五十根,斃傷敵人十五六名,我無傷亡。
第十四項 沂青公路道託之襲擊
民國二十九年十一月三日參照插圖第三十八民國二十九年十一月,因沂青公路沂水至流水一段,迭經我軍破壞,使魯南山區之南北交通,發生障礙,敵以運輸困難,遂於是月一日,由沂水出動敵僞三百餘人,分駐於公路沿線之道託、高樑一帶,並積極征索民伕,以圖修復沂沘間之公路,此時,我第一一三師第六七七團之第一營,(欠第三連及機槍連)正駐於沂青公路以東之前後澇坡(沂水東北)一帶,爲阻止敵人修復該公路,乃決心襲擊道託之敵,該營以第二連襲擊道託以南修路之敵,第一連向道託進擊,並策應第二連。 十一月三日十時,修路之敵已聞訊竄返道託,我第一、第二兩連,當卽圍攻該村,戰至十二時,我以阻止修路之目的已達,遂向楊莊轉進,並繼續監阻敵之修路工作。
此次戰鬥,敵僞共傷亡十餘人,爾後,因經我軍之迭次破壞及阻修沂青公路之交通,始終未能恢復
第十五項 新蒙公路墩台附近交通之阻截
民國三十年七月十三日參照插圖第三十九民國三十年七月,新蒙公路線上之西住佛駐有僞軍二百餘人,蒙陰城駐有敵僞五百餘人,有卽日開往新泰之模樣,我第一一四師第六七九團之第二營(欠機槍連),此時正駐於蒙陰東北之山區,以伏擊由蒙陰北上之敵,及破壞新蒙公路交通之目的,乃命其第五連伏置於墩台及其以南地區,第六連伏置於茶棚附近,第四連爲預備隊,置於趙家官莊。
七月十三日九時許,由蒙陰北駛汽車三輛,載敵僞軍百餘人,生絲千公斤(製降落傘用),行抵墩台附近,當被我第五連擊毀其汽車一輛,斃敵僞數名,餘敵北逃,該連尾隨追擊,嗣以西住佛之僞軍來援,遂撤回趙家官莊,至晚二十時許,該營又派部赴茶棚、墩台、東住佛一帶,破壞電線約十五公里此次戰果,計斃傷敵僞十六七人,毀敵汽車一輛,生絲千餘公斤,截獲電線三百餘公斤,我無傷亡
第二款 政治經濟破壞戰
第一款 襲擊相公莊僞組織
民國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參照插圖第四十
民國二十八年十二月,莒縣城南之相公莊,駐有僞區公所之僞軍八九十名,此時,我第一一一師第六六六團之第三營(附第二連)正駐於莒南之白毛一帶,有撲滅該僞組織之企圖,乃於十一日作如左之部署:
一、第二連進佔南旺莊公路附近,對臨沂警戒,並破壞通臨沂之電線。
二、第七連位置於相公莊西南附近,擔任警戒。
三、第九連位置於相公莊東北附近,擔任警戒。
四、第八連爲攻擊隊,襲擊相公莊內之僞軍。
五、機槍第三連爲預備隊,位置於相公莊以東四百公尺處,迫砲排於距相公莊東南三百公尺之墓地,佔領陣地。
六、各連排務於明(十二)日零時前,佈置完畢,一時開始襲擊。
十二月十二日一時許,我各連已就指定位置,第八連則向相公莊之僞軍開始攻擊,戰至四時許,僞軍全部投降,當將僞區長及隊長處以死刑,並繳獲步槍四十餘支,此處僞組織自經破壞後,永未再行成立。
第二項 摧毀南白丁僞組織
民國二十九年一月十四日參照插圖第四十一民國二十八年底,泗水團隊艾學忠部百餘人投敵,並成立僞泗水維持會,與敵軍二十餘人同駐於縣北之南白丁,其附近之北白丁及星村、丑村等處,亦各駐有敵僞二三十人,我駐於泗水東北張家廟之第一三師第六七四團,奉命前往摧毀,該團於民國二十九年一月十三日二十時,作如左之部署: 一、第二營(附第六連)進駐大寺及沙崗一帶,圍擊南白丁之僞組織。
二、第三營(欠第七連)佔領崔家巷、張莊、截擊北白丁增援之敵。
三、第一營佔領小李莊、賈莊,截擊卞橋增援之敵。
四、各營於明(十四)日零時前,配置完畢,一時開始襲擊。
一月十四日一時,各營已就指定位置,第二營當即開始向南白丁之敵攻擊,旋衝入寨內,全部僞軍除傷亡者外餘皆投降,至十八時許,泗水之敵百餘人來援,經我第三營截擊,傷亡二十餘人後,乃向北逃竄,我軍以任務既達,遂亦向雲頭山轉移。
此次戰果,計斃傷敵僞五十三人,俘獲僞軍數十人,步手槍六十三支,並將該僞組織澈底破壞,我軍傷亡三人。
第三項 撲滅潘家湖僞組織
民國二十九年一月二十九日參照插圖第四十二民國二十九年一月,莒縣以南之相公莊有敵數十人,臨沂縣城有敵數百人,其北之潘家湖有僞組織鄉公所,計僞軍百餘人,此時我駐臨沂東北凌家山一帶之第一一師第六六五團,有撲滅上述僞組織之企圖,乃於二十八日派其第二營前往襲擊,該營處置如左:
一、第五連圍攻潘家湖,並消滅其僞組織。
二、機槍第二連在潘家湖西南端佔領陣地,警戒臨沂方面之敵增援。
三、第四連以一排隱匿於潘家湖東端,截擊逃竄之僞軍,其餘在潘家湖北端佔領陣地,警戒相公莊之敵增援。
四、第六連爲預備隊,位置於潘家湖南端。
五、各連於本夜二十三時前準備完畢,明(二十九)日零時開始攻擊。
二十九日零時,各連已就指定位置,第五連當卽開始攻擊,旋卽衝入潘家湖,發生巷戰,以僞軍繼續頑抗,且恐臨沂及相公莊之敵來援,遂於天明前返回原防。
此次戰果,計斃傷敵僞十八人,並俘獲六人,步槍六支,我軍亦傷亡十人,該僞組織雖未及撲滅,但經此次打擊後,已停止其僞政之推行。
第四項 第一次摧毀東里店僞組織
民國二十九年十二月十二日至十四日參照插圖第四十三沂水縣北之東里店,東隣莒縣、日照、諸城,北通益都、臨淄、博山,西接萊蕪、新泰、蒙陰,南達臨沂、費縣、郯城,公路四通,扼魯南山地之中樞,負山面水,可稱堡壘地帶之核心,全鎮東西寬約三華里,南北縱深一里餘,自民國二十八年三月,魯省府進駐此地,對魯省軍政開展甚速,至二十九年六月,被敵軍以三師團半兵力,由十二路圍攻陷落後,敵乃強征民伕,加強工事,一變而爲敵人固守魯南之重要據點,於是誘惑不肖土人,組織僞區公所及僞警察局,並隨時深入四鄉強行僞政,迫使我魯省府不得不採用游擊方式,到處轉移,迄二十九年十二月上旬,東里店計駐敵軍四五十人,僞軍五六十人,附砲兩門,斯時,我警衛省府者爲第一一四師,其第六八四團正在沂水縣西北地區,擔任游擊,爲澈底協助政府推進政治及綏靖地方計,遂奉命摧毀東里店之僞組織,該團當卽決定攻擊部署如左:
一、第一營劉營長率第三連,於十一日十八時到達王莊,二十三時進佔黃崖,準備包圍攻擊東里店之敵僞,並摧毀其僞組織。
二、第三營以第七連(附迫砲一門)同時到達羅莊,二十三時,以一部掩護迫擊砲進佔文山陣地,主力由香礦以南地區前進,攻擊開始時,向東里店之西北兩面,協助第三連之戰鬥。
三、第四連(欠一排)同時到達唐莊,二十二時前進,佔寶頂及唐山各山頭,攻擊開始時,協助第三連之戰鬥。 四、所有各攻擊部隊,統歸第一營營長劉光漢指揮。
五、平砲連之兩排,隨團部活動,攻擊時間,團長在河南以西寶頂山麓。
十二月十二日二時,各連開始攻擊東里店,第三連由東門衝入鎮內,與敵激戰,第四連主力佔領唐山、寶鼎,一部潛渡沂河,由南門衝入鎮內,第七連主力掩護迫擊砲佔領文山陣地後,一部衝入北門,各連與敵僞巷戰一小時,當將僞區公所、警察局及倉庫等完全焚燬,至八時許,我第三連連長于紹譚、中士班長邢延和及士兵一班全部壯烈犧牲,旋因敵人撤至內圍之堅強工事內,繼續頑抗,一時難予奏功,該團遂下達撤退命令,着第三連及第七連撤至黃崖、鳳凰崗、打虎峪之線,對敵施行封鎖,並相機誘敵至有利地區殲滅之,第三營派兵一排,至香礪以北高地,以掩護我軍側背安全,第四連仍撤守河南唐山、寶頂一帶。
是日十時,東里店之僞軍數十人,向我撤退部隊尾追,於唐山附近被我伏兵擊斃四人,旋卽回竄。
同日,該團向駐於尹家峪之第一連及駐桃花坪之第八連下達命令如左:
一、東里店之敵僞,今晨被我襲擊,受創甚鉅,已有動搖之勢,該敵憑堅頑抗,我爲策萬全及積小勝爲大勝計,已令各部於拂曉前撤至東里店外圍附近山地,施行封鎖,伺機進擊。
二、第一連酌派有力之一排,進駐張莊附近,第八連酌派一部進駐韓旺、臥虎山附近(東里店東南),相機堵截由東里店潰逃及由沂水增援之敵。
十二月十三日二十時,沂水敵人四十餘,向東里店增援,行經臥虎山附近,被我第八連伏擊,敵繞道竄向東里店。
十二月十四日晨,我沂水劉縣長率地方團隊兩連來援,駐於王坪一帶,十三時,東里店之敵僞四十餘,附迫砲一門,向我各山頭及王坪攻擊,均經我守兵擊退。 是日,第六八四團奉到第一一四師師長十二日手諭:「對東里店之敵,如能解決,以迅速手段處理,否則須嚴防沂水敵人增援」。旋又奉其十三日手諭:「查此次襲擊東里店,在軍事上雖稍有損失,但在政治方面收獲頗大,予民衆以良好印象,若克復東里店無確實把握,不必積極進取,應速率隊返防,務須節約兵力,以備應付將來」。該團自接奉上述兩項手諭後,卽就原地帶加強工事,除誘敵離開據點予以殲滅或伏擊各方增援之敵外,概遵節約兵力原則,不作硬性戰鬥。
此次戰果,計斃僞區長及警察局長以下敵僞四十餘人,並將其僞區公所、警察局及屯粮完全焚燬,我軍傷亡三十三人。
第五項 第二次摧毀東里店僞組織
第四十四參照插圖東里店之僞組織,自經我一一四師第六八四團於民國二十九年十二月一度破壞後,至三十年夏季復在敵人卵翼之下,死灰復燃,於原地組織僞區公所及僞警察局,共有敵僞百餘人,並組織甲保,推行僞政,此時,我第六八四團仍在沂水以北地區,因有摧毀上述僞組織之企圖,乃於七月十六日令其第二營向東里店之敵僞襲擊,並殲滅之,該營遂向興隆山推進,並決心先將敵僞誘至大興官莊予以殲滅,然後再摧毀其僞組織,當以第四連一部伏於大興官莊附近,一部潛至文山頂誘敵,以第六連潛伏於羅莊附近,待敵北追我軍時,該連當卽佔領東北高地,斷其歸路,以協力圍殲該敵,營部及第五連一部推進至大興官莊。七月十七日,各連已抵預定地點,六時,第四連一部當向東里店進擊,旋卽佯退,敵僞五十餘來追,十時許,於大興官莊以南地區被我第四連之伏兵襲擊,而第五、第六兩連,亦向該敵圍攻,敵旋由東里店增援數十人,與我戰鬥半日,於十七時狼狽逃返東里店。
此次戰果,計斃傷敵僞十三四人,我軍傷亡三人,此後東里店之敵僞固守寨內,不復推行僞政。
第六項 敵僞軍用物資之破壞
第一目鹵獲敵軍油料
民國二十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夜,我嶧縣團隊、特務隊襲擊棗莊車站之敵國際貿易公司,當擊斃其守兵五名,並獲汽油八十桶,煤油二百桶,於翌晨返防。
第二目榮城海面運輸艦之襲擊
民國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敵運輸艦一艘,滿載軍用物資於榮城附近海面擱淺,我游擊於牟平一帶之保安第十九旅王興仁旅長,乃率部向該艦襲擊,敵當將汽車十餘輛,汽油百餘箱拋入海中,駛艦逃逸,該項物資遂被我軍所獲,事後因悉威海衛之敵百餘來援,該旅乃於榮威公路埋置地雷一枚,炸毀汽車三輛,斃傷敵軍七十餘人。
第三目第三號汽油庫之破壞
民國二十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山東省政府特工人員將濟南附近黃家屯敵軍第三號汽油倉庫焚燬,計燒去汽油一千二百餘箱。
第四目華北軍火庫之破壞
濟南附近敵軍辛莊營房西南,附設華北軍火儲備倉庫一所,於民國二十九年四月十一日由天津運到大批軍火(共計四十七汽車),乃準備掃蕩魯南我軍之用,我山東省政府駐濟特工人員,遂於二十九日,當敵軍休假戒備疏懈之際,以通日語者三人,化裝敵兵混入該倉庫,當將全部軍火炸毀,我工作人員一人因傷被捕,二人安全脫險。
第五目徐家店糧庫之破壞
民國三十九年九月十八日,沭水(沂水北)之敵僞將刼自農民之小麥四千餘擔,儲存於沭北之徐家店倉庫,我游擊隊於沂水附近之第一一三師第六七四團,當令其第八連於十九時向該店襲擊,將守護之僞軍十餘人驅逐後,並焚燬其全部存糧,翌日流水之敵僞五六十,乃懷恨向我山陽、雙溝一帶之民衆予以捕殺,該團第七連聞訊往擊,敵竄囘原防。
第三款 僞軍策反戰
第一項 膠東方面
第一目韓炳震反正
僞軍第一路副指揮韓炳震部二千餘人,駐卽墨一帶,經我山東保安第十三區司令趙保原部之威迫及勸導,於民國二十八年八月十二日全部反正,當以韓炳震任該區副司令,所部改編爲區屬保定第二旅,駐萊陽附近。
第二目萬正修反正
民國二十八年八月十八日,我平度縣長兼保安第九旅旅長張金銘,率部襲擊平度縣城,並向守城僞軍萬正修部三百餘人策反,該部遂於十九日開城反正,當被編爲保安第九旅之第一營,以萬正修任營長。
第三目高玉璞李左軒反正
掖縣僞警備司令高玉璞及蓬萊僞警備司令李左軒,互通聲氣,彼此聯防,我山東省保安第九區司令蔡晉康及第十三區司令趙保原,於民國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一日率部向之圍攻,且曉以大義,勸其反正,該兩部僞軍遂均向我投誠,受編爲保安部隊,仍駐守各原縣城。
第四目劉桂堂反正
僞第三路總指揮劉桂堂三千餘人,駐於青島附近夏莊一帶,因受我謀工人員之策動,於民國二十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反正,受編爲國軍新編第三十六師,由劉桂堂任師長。
第二項 魯南方面
第一目張步雲反正
僞第四路總指揮張步雲部萬餘人,駐於諸城、安邱、高密、平度、昌邑一帶,叛國附逆,爲虎作倀,引導敵人打擊國軍,我游擊於莒縣東北一帶之第一一師,自民國二十八年八月起,屢次配合地方部隊圍攻諸城,以圖促其反正,惜未收效,迄八月間,以我謀工人員之謠言離間,使敵對該僞軍發生疑忌,張步雲遂於是月二十五日率部反正,受編爲山東保安第二師,由張步雲任師長,魯南敵軍因此大爲惶恐,蓋該部實力萬餘人,計有步槍九千餘支,機槍十餘挺,迫擊砲十二門,子彈二百萬粒。
第二目葛相臣王倫仁反正
駐昌樂平度一帶之僞軍葛相臣、王倫仁兩部,共約五六百人,以受我山東保安第八區司令厲文禮之策動,於民國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反正。
第三目王友軒張海亭反正
民國二十八年十月,僞臨、郯、費民團指揮官王友軒及張海亭等,率部反正,受編爲山東保安第五區特務第二第三兩團,由王友軒張海亭分任團長。
第四目趙益增反正
僞益臨清鄉司令趙益增部,共五千六百人,有槍四千餘支,實力甚強,因受我山東省府特工人員之策動,於民國二十九年七月十日,全體反正,當受編爲山東省益、臨、博邊區警備司令,因之魯南敵軍甚感驚惶,蓋深覺其以華制華之陰謀,將難如其所望也。
第五目太保莊僞組織之投誠
膠濟鐵路太保莊車站(濰縣附近)駐有維持會之僞軍一部,因受我特工人員之策動,民國二十九年五月十一日,將駐站之敵兵殺盡,攜同步槍十七支,機槍三挺,迫砲兩門,及多數軍用品,向我山東保安第八區司令部投誠。
第三項 魯西方面
第一目 滋陽僞軍反正
滋陽(兗州)僞軍崔豹臣、蕭靜修、劉祥謙等部,各有人槍一二百,因受我山東省府特工人員之策動,於民國二十八年十二月反正,被編爲魯西特務第六、第七、第四等大隊,並分別擔任游擊及維護各駐區通訊之責。
第二目 菏澤僞軍反正
菏澤僞軍卞兆龍部三百餘人,因受我山東保安第二區司令部特工人員之策動,於民國二十八年十二月反正,被編爲該區保安第二團,駐於新城區,監視菏澤敵人。
第三目 單縣僞區長反正
單縣芳澤區僞區長劉建春率部屬三百餘,攜步槍三百支,迫擊砲二門,於民國三十二年七月七日向山東保安第十區司令部投誠。
第四項 蘇北方面
駐碭山楊溝之僞軍李學珍部二百餘,有槍百五十支,因受我特工人員之策動,於民國三十二年六月十五日向我第十九集團軍投誠。
第六節 後方勤務
民國二十八年七月,後方勤務部派郭念箴一員駐河南之南陽,主持督導江北兵站統監部第一、第五兩兵站總監部,對於魯蘇戰區之軍品補給及前後方之聯絡業務,迄二十九年四月底止,其補給情形如左
甲 督導方面
一、運輸情形:
(一)遂平設接運所,遂平以西運輸由第一、第五兩兵站總監部分別擔任,凡由第一戰區撥發魯蘇戰區游擊部隊軍品,卽由第一兵站總監部負責轉運,其由第五戰區撥發者,則由第五兵站總監部負責轉運,均在遂平接運所分別點交,又由後方撥發軍品,而仍在第一戰區地境者,仍以第一兵站總監部負責接運,其在第五戰區地境者,則由第五兵站總監部負責。
(二)遂平以東之運輸,由汝南運輸聯合辦事處辦理。
二、站所設置:汝南設運輸聯合辦事處,以遂平接運所爲第一接運所,並於阜陽設第二接運所,商城設第三接運所,六安設第四接運所,息縣設第五接運所,固始設第六接運所,均受聯合辦事處之指揮,以負責遂平以東之運輸事宜。
三、運輸路線:一切撥發魯蘇戰區之軍品運到遂平後,凡屬於補給駐魯南于總司令及沈副總司令者,均以阜陽爲交接地點,經由汝南、新蔡直達阜陽,其屬於補給駐蘇北韓副總司令者,則以定遠爲交接地點,經由汝南、息縣、潢川、商城、六安而至定遠,又於商城、新蔡等處設置臨時倉庫,以備屯積軍品之用。
四、交接手續:補給魯南地區部隊軍品,由聯合辦事處運至阜陽後,交由于沈兩部自行派隊接運,補給蘇北地區部隊軍品,運至定遠後,由韓部自行派隊接運。
乙聯絡方面
一、共設十五瓦無線電機三部,一部置南陽,兩部置汝南聯合辦事處,專供前後方聯絡通訊之用,又設五瓦無線電機三部,分置於商城、阜陽、六安等處,以供來往運輸部隊通訊之用。
二、南陽電台,除與江北統監部第一、第五兩兵站總監部及運輸聯合辦事處直接聯絡外,並與後方勤務部、于總司令、沈副總司令、李副長官及阜陽、六安、商城各接運所電台間接聯絡。 三、戰區總部於阜陽設置辦事處,以資前後方之聯絡。
四、運輸聯合辦事處負有蒐集前方情報,隨時轉告有關後勤機關之任務,俾對各運輸線路之有無顧慮,獲得明瞭,並訂定軍品運輸圓滑之方案,以策安全。
丙 運補軍品數量
自二十八年七月至二十九年四月底,計共運交魯蘇戰區于總司令所屬各部隊各種槍彈一百三十萬零六千粒,手榴彈七千顆,重機槍八挺,運交沈副總司令所屬各部隊各種槍彈八十五萬粒,運交韓副總司令所屬各部隊各種槍彈一百零一萬粒,手榴彈五千顆,迫擊砲彈五百顆。
第七節 檢討
第一款 敵軍
優點:
(一)裝備訓練均優,戰力遠勝我軍。
(二)行動迅速,每出我軍意外。
(三)各地區敵軍配合協調嚴密,行動一致。
四能利用僞軍作響導,並可壯大聲勢。
(五)專攻擊我軍重點及主力部隊,使我正規軍失去核心作用。
二、缺點:
(一)魯南多屬山地,對於機械化之利用受限制。
(二)軍紀敗壞,到處遭人民之憤恨及反抗。
(三)對中國人過度卑視,雖僞軍亦因此懷恨,致多數暗中幫助我軍,或送情報或在戰時袖手旁觀。
四敵人因地形及民情限制,且情報不足或不確,不敢進行夜戰。
第二款 我軍
一、優點:
(一)在戰略上,採取守勢,以戰術攻勢,處處困擾敵人,時時疲憊敵人,經常牽制敵軍五六個師團,使其不能轉用於他方,故我後方國軍得以從容部署和整訓。
(二)在戰術上,行動靈活,不打硬仗,未中敵人「消滅我戰力」之暗計。
(三)先後摧毀魯南東里店等各僞組織,對於政治方面之收獲頗大。
四策動張步雲等部反正,使敵人醒悟漢奸之不可恃,因而粉碎其「以華制華」之策略。
五僞軍及民衆均爲我用,故情報較敵人靈通。
六山地作戰,對於缺乏重武器及機械化之我軍有利。
二、缺點:
(一)我軍武器窳劣,裝備簡陋,加之訓練不足,故行軍作戰均不如敵人。
(二)運輸不便,補給困難,致彈藥不足,影響作戰甚鉅。
(三)魯南山區,地瘠民貧,部隊駐紮過多,糧秣取給困難,官兵時有缺食之虞,不易維持高度士氣,故被逼中途變節者頗多。
四部隊紀律欠佳,人民供應繁重,且對民衆組訓工作不够澈底,故未能充分發揮軍民合作力量。
五黨政軍合作與協調不够,甚至互相牽掣抵消抗戰力量甚大。
(六)友軍間互相磨擦,正規軍輕視游擊隊,致作戰時未能互爲聲援,且以激起如吳化文之叛變。
(七)戰區軍政長官,初期對於奸黨認識不清,坐令匪謀滲透分化,因自萬毅之變,與該戰區之全部撤退,及山東方面匪軍之長成關係至鉅。
(八)正規軍作戰被動多於主動,違背游擊戰之戰術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