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冊 棗宜會戰五/十一
第二款 襄西戰鬪(續)
三日,宜昌方面之第九十四軍攻佔海元店,其第一八五師突破龍泉舖、雙蓮寺之線後,續向王家店、鴉雀嶺挺進,當陽方面之第七十五軍仍無進展,荊門方面之第九十二軍遭敵反攻後,經第八十五軍側擊協助,陣地漸趨穩定,旋其第一四二師(傅立平)半邊山、筆架山亘南橋舖陣地遭敵猛攻,傷亡迭增,該軍爲保持戰力,遂轉進平頭嶺、楊家沖、邱家店之線。此時,湯恩伯總司令奉到陳誠兼兵團長電令,其要旨如次:「宜昌附近敵兵力薄弱,除着江南之第七十三軍迅速渡江協力作戰外,貴集團軍應以主力大膽挺進,勇猛攻擊,一舉攻佔宜昌,但須注意步砲協同,與對空隱蔽」。此時復奉蔣委員長電令如次:
「查宜昌之得失,對於民心士氣影響甚鉅,值此有機可乘,應勇猛果決,一致反攻,期在必克,如有顧惜犧牲,敷衍塞責,以致毫無成果者,殊爲我革命軍人所鄙棄也,該總司令當卽轉飭所屬各軍遵照。」
宜昌西岸之敵連日在飛機砲火與毒氣支援下,向我葛道山,天子坡、點軍坡等據點猛攻,迄四日晨,我第二十六軍及第一零三師仍於五當廟、太子崗、李家河之線與敵對峙。此時第五十五、第四十四兩師利用夜暗襲佔鎮鏡山後,經敵軍增援反撲,遂撤回原陣地。第十八、第七十五及第三十等軍分向土門垭、龍泉舖、清溪場與三叉路一帶攻擊,敵憑險頑抗,形成膠着。第七十三軍渡江受阻,仍滯留長江南岸。此時,陳誠兼兵團長遵照軍事委員會六月二十四日訓令之指示,着各軍停止攻擊,並另行部署如左:
一、第七十三軍除以一部北渡襲擊敵人外,主力接替公安、宜都間江防,另以一部控制於石子灘附近,策應作戰,第五師仍任原防務,暫歸第七十三軍彭位仁軍長指揮。
二、新編第十一軍,榮譽第一師及第七十五軍野戰補充團於防務交替後,卽移駐長陽附近控制。
三、第二十六軍之一部仍任宜都(不含)宜昌對岸間之江防,並以有力一部擊滅宜昌西岸之敵。
四、第十八軍接替第四十四、第五十五兩師南津關、長沖關、莊場一帶防務,該兩師交防後,卽行歸還建制。
五、第九十四軍接替第二軍及第十八師石門子、宋家咀、野人溝一帶防務。
六、第二軍(附新編第三十三師)交防後,卽開偏砦、木橋溪間地區集結。
七、第三十一集團軍所轄第五十五軍接替第三十軍防務,第三十軍接替第七十五軍防務,新編第二軍接替第九十二、第八十五兩軍防務,第七十五軍開霧渡河附近待命,第九十二、第八十五兩軍交防後,分向武安堰、南漳各附近集結整訓。
八、作戰地境:江防軍與第七十三軍間,爲漁陽關、轟家河、宜都、三界場之線,線上屬右,江防軍與第三十一集團軍間爲馬頭砦、孫賓砦、峽口、跑馬崗之線,線上屬左。
九、各部防務交接時間,定於七月六日開始,八日前交接完畢具報。
五日、豫鄂皖邊區游擊軍李品仙兼總司令,轉奉軍事委員會六月二十四日十九時訓令,其要旨如次豫鄂皖邊區游擊軍出擊部隊,繼續挺進襲擾,並截擊敵之增援,李品仙總司令督飭部隊西進後,仍返立煌指揮。該總司令當卽着王贊斌部之第四游擊縱隊續行游擊任務,第三游擊縱隊逐次後撤集結整訓,第一零二七團集結潢川附近整訓,並維護後方交通;第七軍仍以一部任黃陂、黃安、河口一帶地區之游擊,主力集結麻城以北黃安東北地區整訓;程汝懷部以一部於中舘驛、宋埠、新洲、團風等處及長江東岸至黄梅地區施行游擊,主力集結大崎山以西地區整訓。 敵軍自攻佔我宜昌後,主力卽轉移於荊門、當陽一帶地區,抗拒我第三十一集團軍之反攻,以一部留於宜置昌附近與我江防軍對峙,其渡江西犯之一部,與我長江右岸守備部隊相峙於五當廟(卽武當廟)李家河之線,另以有力之一部分駐信陽、應山、隨縣、京山與鍾祥等要地,維護其後方交通,與我河東集團及大洪山游擊兵團對峙。
宜昌陷敵後,我軍曾數度反攻,略有進展。迄七月四日,該戰區遵照軍事委員會之指示,停止大規模之攻擊,江防軍之第二十六軍仍任長江右岸宜都、五龍口亘紫陽線之江防,第十八、第九十四兩軍分任南津關、小溪塔及關莊場、孫賓砦之防務、第三十一集團軍主力佔領清溪場、牯牛山、公店觀、樂鄉關亘朱家埠之線,與敵形成對峙。另第八十五軍集結於報信坡、仙居地區,第九十二軍集結於南漳附近,第二十九集團軍仍據守大洪山游擊根據地,孫連仲集團分別集結於馬家集、厲山、棗陽、襄陽以東唐河以南及長臺關以北地區,各以一部挺進敵後襲擾,至此棗宜會戰遂告結束。
綜計本會戰,我軍參戰官兵四十餘萬人,騾馬一萬四千七百餘匹,官兵傷亡八萬七千四百餘人,騾馬一千七百餘匹,官兵生死不明者,二萬三千一百餘人;損失手槍千餘枝,步機槍一萬七千九百餘枝,重機槍一百六十餘挺,迫擊砲四十八門,平射砲十七門,山野砲二門,二八發射筒一百九十餘具,信號槍八十六枝,消耗步機彈一千八百一十七萬餘發,手槍彈三十一萬餘發,各種砲彈五萬五千餘發,手榴彈十九萬餘枚,其他彈藥兩萬餘發。
俘虜敵軍士兵四名,騾馬一百三十餘匹,擄獲步槍七百三十餘枝,輕機槍三十七挺,重機槍十一挺,迫擊砲二門,山砲二門,手槍十一枝,手提機槍一挺,刺刀二百餘把,中型戰車兩輛,另步機彈四萬五千五百餘發,砲彈一百五十餘發,其他彈藥八百餘發,另有其他裝具一部,敵軍總計傷亡四萬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