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冊 棗宜會戰十一/十一
第五節 後方勤務
第五戰區所有補給、衛生及運輸,由第五兵站總監部總其成。初則爲兵站制,後改爲地區制。兵站總監部設光化,分設兵站分監部於唐河、棗陽、樊城、宜城、荊門與宜昌;負責第二、第十一、第二十
二、第二十九、第三十三等集團軍及江防軍之補給,尚能應付。二十九年四月下旬,敵軍進攻企圖顯著,我第五戰區兵力驟增,該總監部遠駐光化,鞭長莫及,乃於宜昌開設辦事處,設直屬第二兵站支部於沙市,協助江防軍辦理補給事宜;另於光化設直屬第一兵站支部,分負其責。後第三十一集團軍進入第五戰區轄區,第三十一兵站分監部亦撥歸該總監部指揮。惟各分監部、支部匆促成立,業務生疏,加以大軍調動頻繁,運補遲滯,誠所難免。又各軍師輜重組織多不健全,要求兵站追送至第一線,因此補給任務,更難圓滿達成。
我後方勤務部爲配合第五戰區之作戰,電令第五兵站總監部指示如左:
第一 兵站設施及任務
一、第五兵站總監部設置於老河口,指揮該區所屬兵站,負責第五戰區各部隊之補給事宜參照插圖第三十三
二、第二兵站分監部設置於唐河,負責左集團之補給。
三、第三十一兵站分監部設置於南陽,負責第三十一集團軍之補給。
四、第十一兵站分監部設置於棗陽,負責中央集團之補給,並由老河口兵站總監部直接予以協助。
五、第三十三兵站分監部設置於荊門,負責右集團之補給。宜城第二十九兵站分監部,暫歸該分監部指揮。並由老河口後方勤務總部辦事分處及第五兵站總監部派員前往協助之。
六、第二十二兵站分監部設置於樊城,負責預備兵團之補給。
七、江防兵站分監部設置於宜昌,負責江防軍之補給。
八、南陽至西坪及其以西至西安之線,由江北統監部,第一兵站總監部,第二兵站分監部各就其管區密切協商,妥爲部署,並注意各該線上糧彈之屯備,確能供給各作戰軍一月之用爲着眼。
九、南漳、保康、竹山之線,現存糧彈,着第五兵站總監部逐予查明數量,統籌撥屯。
十、當陽、十迴橋兩地,原規定運屯彈藥數量,限五月上旬以前運屯完竣,責成第五兵站總監部及第三十三兵站分監部協同辦理。
第二 運輸設施
一、編組:汽車隊三,徵用汽車隊八,主力位置於老河口,歸第五兵站總監部直接指揮,各以一隊設置於宜昌,荊門與襄陽,另以一部設置於唐河與南陽。
馱馬隊二十,手車隊五,運伏隊三十八,分別隸屬各分監部、支部與分站,負責運輸事宜。(參照插圖第三十四)
二、運用各分監部、支部、分站與派出所,以原有配屬之馱馬隊、手車隊與運伏隊靈活運用爲原則,必要時申請增配或徵僱民伕輔助之。
第三 衛生設施
一、第五戰區衛生機關,計陸軍醫院與手術組各一,後方醫院四,兵站醫院九,收容所二十三。傷患後送,以衛生汽車二,輸送隊八,衛生船舶四,負責辦理。衛生機關設置位置如插圖第三十五
二、傷患後送儘量利用建制輸送器材爲原則,如感輸力不足時,應廣爲宣傳,發動民衆義務運輸,以收協助之效。此項義務擔架隊與民伕不同,應酌發工資,檢證報銷。
三、傷患之後送應儘可能向老河口方面運送爲原則,避免向宜昌方面運送。
五月初敵軍分三路進攻,迄八日,其左翼京鐘路之敵陷我雙溝,企圖繼續北犯,會同新野、唐河之敵殲滅我襄陽附近之野戰軍。斯時,我老河口第五兵站總監部爲適應戰況,圓滿達成補給與後送任務,重新配置其補給站、所等。總監部以一部人員器材移駐襄河西岸右花街附近,第十一兵站分監部隨第十一集團軍移駐楊家墻附近,第二兵站分監部由唐河移駐內鄉,第二十二兵站分監部移設穀城附近,第二十九兵站分監部由宜城移設武安堰,並分別部署其所屬站、所。
當兵站轉進之際,衛生機關除少數兵站醫院與收容所隨軍轉進外,多數向前推進,適時施行急救與後送。斯時,運輸部隊益趨繁忙,頗有輸力不足之感。
五月中旬,我第五戰區大舉反攻,各部隊積極向前推進,第五兵站總監部依照戰區作戰指導方案之指示,爲適應機宜,力求各追擊部隊之補給與後送圓滑計,當即電內鄉第二兵站分監部及其所屬站、所之一部,向南陽推進,第二十二兵站分監部及其所屬站、所之一部進駐樊城,第三十一兵站分監部位置於新野,第十一兵站分監部進駐呂堰鎮,務期圓滿達成追補任務。該總監部於襄、樊、宜城控制大批軍品,以備急用,並於廟灘、穀城、尖角等地設置游動倉庫,以資補充各站、所之損失與不足。
五月三十一日夜間,敵軍主力於歐家廟附近強渡襄河西犯,戰區變更作戰計畫與部署,因之我後方勤務都署亦予另行調整如左(參照插圖第三十六)
一、任務區分:第五兵站總監部宜昌辦事處,指揮右兵團地區內各兵站分監部,負責右兵團所屬各部隊之補給。如情況許可,仍由第五兵站總監部統一指揮之。
(一)第三十一兵站分監部以一部站、所及輸力仍留平氏附近,主力由該分監率領隨同第三十一集團軍實施追補,如追補不及,由第五兵站總監部統籌部署,指定友軍兵站負責協助之。
(二)第六兵站總監部以一部人員與輸力,分別推進巴東與萬縣,協力宜昌第五兵站總監部辦事處辦理補給事宜。 (三)關於糧彈補給方面:張家口、霧渡河、興山、秭歸、巴東一帶,早已屯積軍糧一批,最近又電請軍事委員會電令鄂省府於霧渡河購屯一千包,(每包二百市斤)興山二千包;又將宜昌彈藥後運一百七十噸,萬縣儲量充足,至於分屯地點與數量,請陳誠部長就近指示辦理。
二、線路區分:
(一)保康、歇馬河、興山、秭歸線:興秭段由江防兵站分監部負責,保興段由第五兵站總監部負責籌設部、站,另於歇馬河設一個支部或有力分站。該地區多屬山地,務須盡力徵僱民佚運輸給養。
又歇馬河、遠安間之洋坪,現存軍糧約五千包,優先接濟第三十三集團軍及第七十五軍。
爾後基於情況之演變,江防兵站分監部可於宜昌、木橋溪、野三關、高店子、漁陽關、五峯線籌設站、所、庫等,搜購食糧,以備補給。
(二)長江南岸:爲顧及長江交通中斷,江南各部隊之補給,電飭第九兵站總監部負責,並於宜都、枝江、松滋、公安等地設置站、所。並爲增強該方面輸力計,着晃縣直屬第二兵站支部及其所屬站所與輸力,推進恩施,協助辦理補給事宜。
三、衛生設施:傷患後送,着船舶管理所指派專輪備用,衛生機關設置如插圖第三十七。
四、運輸設置:第五戰區輸力薄弱,發給運輸補助費一部備用。並請鄂省府飭令巴東、興山等縣徵僱鐵肩隊,以遞運方法協助之。運輸設施如插圖第三十八。
六月上旬,敵軍於歐家廟渡河成功後,相繼陷我襄陽與南漳,旋又積極南下,我第二集團軍,第三十一集團軍及第七十五軍先後奉命跟踪追擊,參加荊門、當陽地區之決戰。因之,補給與後送益形困難,除着第二、第三十一兩兵站分監部盡力跟踪補給外,並迭電第五兵站總監部妥爲籌劃,務期圓滿達成補給任務。嗣見宜城以北已無敵踪,着該總監部將襄、樊地區所存軍糧,利用襄河水運宜城,再由陸運接濟我部隊。 第五兵站總監部遵照後方勤務部電令指示及第五戰區作戰部隊之需要,將第五戰區兵站補給制改爲地區補給制,以應當前需要。內鄉、鄧縣、石橋、茨河市、南漳以東地區所有部隊之補給劃規左兵團管區。上線以西,九道梁、歇馬河、南漳以北地區由第五兵站總監部直接負責。九道梁歇馬河、南漳、宜城以南襄河以西地區,劃歸右兵團管區。並經第五兵站總監部迭電各兵站機關對於各該地區內之部隊應無條件予以補給,因此可適應當前情況,又能挽救我輸力之不足也。
第一節 檢討
第一款 敵軍
甲、優點
一、能適時澈底集中優勢兵力於企圖決戰方面。
敵軍對戰略、戰術運用,均能適時澈底集中可期必勝兵力於企圖決戰方面。此次棗宜會戰前,敵將其湘北、贛北以及鄂中原有部隊,迅速分別集結於鍾祥、隨縣及信陽三方面,卽其證明。戰術運用亦能澈底集中兵力,施行錐行突破,非重點方面兵力極小,甚至不置一兵。襄花公路方面之我第八十四軍,京鍾路方面之第一八零師與騎兵第九師陣地,被敵突破之速,亦敵能集中優勢兵力之故也。
二、效顰德國,採用閃擊戰,收效宏大
敵軍於信陽方面集中騎兵五六千人,戰車百餘輛,空軍一部,擊破我左集團軍之第一線後,銳意西進,專重神速,置我第三十一集團軍及第九十二軍之側擊於不顧。襄花公路之敵,亦以戰車數百輛爲前驅,錐形突破我中央集團軍後,不待蓆捲,亦不顧我大洪山、桐柏山部隊之截擊與尾擊,一意北進。又五月三十一日夜間於歐家廟附近渡河成功後,不顧唐白河及襄河東岸我大軍之尾擊,利用飛機空運補給,一舉而陷我宜昌,總觀敵之上述行動,皆閃擊戰之有效運用也。
三、改變作戰目的,不在爭城奪地,而在殲滅我野戰軍。
敵軍一向作戰目的,偏重略取名城大鎮及戰略、戰術要點,打擊我士氣,完成政略目的。例如上海、徐州、武漢及湘北會戰皆是。此次進攻,專在擊破我野戰軍,觀其部隊編組,攻擊開始之時機,會師地點,以及全般經過,莫不如此。會戰初期,敵軍主力置於豫南,而以騎兵由平漢路東側向我後方迂迴,即在防止我主力之西北撤退。再以全戰區而言,敵軍左右兩方面於五月一日開始攻擊,而隨縣之中央部隊延至三日下午始開始行動,即在不使我中央集團軍過早撤退,以達其包圍殲滅戰之目的。又五月三十一日敵於歐家廟渡河成功,佔領襄陽、南漳後,旋卽放棄;佔領宜昌後,而又三棄三奪,皆證明敵軍企圖在殲滅我野戰軍,而不在一城一地之得失。 四、內線作戰,善俟戰機,選擇弱點於我以各個擊破。
五月中旬,敵軍於棗陽附近包圍撲空,我對敵反包圍態勢逐漸形成,敵被迫向棗陽附近集結,因此變外線爲內線,嗣以傷亡過重,又見我軍士氣旺盛,來勢兇猛,知全面採取攻勢爲不可能,乃運用內線作戰要領,以主力控制於棗陽附近,各以一部佔領棗陽外圍湖陽、蒼苔、呂堰、雙溝各據點,拒止我第二、第十一、第三十一等集團軍之攻擊,另以有力一部由棗陽南進,攻擊我左右無友軍協助,曾受其打擊,並孤軍躁進之第三十三集團軍,果十六日爲其擊破,再行北進,會同棗陽主力全面反攻,我軍被迫撤至唐白河西岸,敵之內線作戰遂告成功。
五、善於選定渡河點及進攻時機。
五月中旬,敵軍由棗陽附近反攻,將我軍壓迫於唐白河西岸,又擊破我第三十三集團軍於南瓜店,見我一時無反攻力量,又乘宜昌空虛之際,乃大舉渡河西攻。以當時敵我兩軍態勢而言,敵軍主力應由鍾祥、沙洋附近渡河爲宜,既可確保後方連絡線之安全,渡河後又可直取宜昌。但敵見鍾祥、沙洋當面,我襄河西岸守備部隊尚未參戰,戰力較強,渡河後首先須對我董市,當陽線之旣設陣地作正面攻擊,其損失勢必加大。因此其主力選定歐家廟附近爲渡河點,該地區兵力薄弱,素質較差,渡河後向南蓆捲,旣可包圍我襄河西岸守備部隊,策應鍾祥以南部隊渡河容易,又可迂迴攻擊我旣設陣地,而鍾祥、沙洋、泗港、潛江敵軍渡河之時機尤稱絕妙。
六、機動、祕密、迅速。
敵軍於歐家廟附近行渡河準備時期,我軍迄未發覺,五月三十一日夜間渡河後,六月一日北陷襄陽,西陷南漳,爾後卽一面戰鬭,一面南進,至十二日,又攻陷宜昌,其機動、祕密、迅速由此可以想見。
七、富於獨立作戰精神。
敵於歐家廟附近渡河南犯之時,係分三個縱隊,一沿襄沙公路,一經武安堰而荊門,一經南漳而遠安,各縱隊間隔極大,戰鬭行動實難呼應,而各縱隊遭遇之抵抗及追擊亦不相同,但均能排除困難,獨立作戰,不仰藉友軍之支援,毅然向既定目標前進,卒於九日前後到達當陽、遠安附近,與正面渡河部隊協同向我董、當既設陣地攻擊。
八、善以積極手段達成消極任務。
敵軍懨戰情緒雖有,但其攻擊精神始終未減,五月中旬,敵軍據守呂堰鎮,當我第七十五軍向其攻擊時,敵亦向我反攻,企圖藉以達成其守備任務。又於歐家廟渡河南進之際,我唐白河方面之第二集團軍及第七十五軍,實施尾擊,敵軍後衛動輒向我反擊,此皆以積極手段達成其消極任務之表現也。
九、善以騎兵與戰車迂迴遠後方,破壞我指揮機構。
當明港附近正在鏖戰之際,敵以騎兵一部由平漢鐵路東側迂迴我新安店、李新店而藍店後方指揮機構,打擊我戰鬭意志。五月八日,敵陷我棗陽後,我第一七三師仍在滾河右岸繼續戰鬭,敵卽以騎兵與戰車向該師指揮所突進,以致鍾毅師長殉國,部隊潰不成軍,此皆善用騎兵與戰車之戰果也,而戰車又以集中使用爲原則,成效益大。
十、步砲協同良好,陸空連絡確實。
敵軍於歐家廟渡河南進時,我軍實施尾擊,敵後連絡線全告中斷,各縱隊間隔又大,左右連絡亦不可能,且行經山地,補給連絡更屬困難,依當時狀況而論,敵處於極不利態勢,由於陸空連絡確實,指揮、補給、通信與連絡、均賴空軍之協助,遂得圓滿解決。
十一、防禦時,守兵沉着,射擊精確。
五月中旬,我第六十八軍反攻信陽及長台關,敵軍僅數百人,雖經我第二十七旅主力層層包圍,但敵仍能沉着應戰,孤軍支持近週。我攻擊部隊非進至其步兵火網內,絕不射擊,故瞄準精確,殺傷力強。
十二、保防、情報工作,均甚確實。
在此次棗宜會戰中,我於擄獲敵之敵情狀況要圖中,得悉敵軍詳知我之兵力配備番號,甚至師團營長之姓名。但在敵軍命令中,其部隊皆無番號,只有主官姓名,其兵力配備亦不明示於命令之中,另詳附圖,必要時,將圖焚燬,我軍從未獲得,其防謀保密之確實,情報工作之靈活,由此可見矣。
乙、缺點
一、孤軍深入,易爲我乘。
敵軍行動迅速,勇往邁進,固其所長,但置後方於不顧,孤軍深入,亦其所短。當五月二日信陽方面之敵突破我左集團軍後,一意向西急進,我第三十一集團軍及第九十二軍曾於其兩側背予以嚴重之打擊。
二、以騎兵隨伴戰車,不易收預期效果。
以騎兵隨伴大量戰車,向我深遠後方突入,以速度而論,固較步兵隨伴爲宜,但騎兵有空馬之累,又不長於韌強性之攻擊,故掃蕩戰場,確保旣獲戰果,仍不如步兵。五月中旬,敵由棗陽附近向涉反攻時,在太平鎮方面曾以騎兵約一至兩團隨伴戰車七十餘輛,向我第三十軍突擊,我第一線雖遭敵突破,但未遽退,仍潛伏附近村內,向其隨伴騎兵射擊,以致其騎兵始終被我拘束於第一線附近,未獲隨伴突擊之戰果。 三、祇顧錐形突擊,疏忽助攻方面之兵力。
五月初,鍾祥、隨縣、信陽之敵,分三路向我唐白河畔蒼苔合擊時,敵軍重兵置於公路附近,而大洪山、桐柏山我陣地前,僅以少數監視兵或竟不置一兵,如我第一線部隊,確實遵照蔣委員長指示之革命戰術實施,先向敵方突入,隨之以尾擊,則第五戰區之戰果當不致如此。
四、兵力不敷分配,能克不能守。
快、硬、銳固係敵之所長,而兵力少不敷分配,亦爲其最大痛苦,觀其旣進佔戰略、戰術上具有價值之襄陽,而又放棄,後佔宜昌,而又三棄三奪,此皆兵力不敷分配,能克而不能守之故。當會戰初期,敵使用於豫南、鄂北方面之兵力,總計十餘萬人,轉戰月餘,除死傷、疾病與維護後方據點及交通線外,到達宜昌附近時,所餘不過三萬人,且疲憊不堪,惜當時我軍戰力已減,又因逐次使用兵力被敵各個擊破,否則一八一二年法軍佔領莫斯科之劫運,必予敵以重演。
五、工事暴露。
敵以我空軍劣勢,砲兵過少,故對僞裝隱蔽多不注意,因此我可適當選擇攻擊重點。
六、警戒疏忽。
無論何時何地,敵對警戒不週密,當疲憊之際尤然。五月九日,我第八十四軍由棗陽附近向唐河方向突圍時,夜間通過敵人宿營之某村,因村外無警戒兵,又因彼此情況不明,某團以村內宿營者爲友軍,由村內通過,待主力完全通過時,敵始發覺,演成一時之混亂,其警戒之疏忽,由此可見。
第二款 我軍
甲、優點
一、富有國家民族觀念與敵懷心。
此次棗宜會戰,我軍訓練裝備等遠遜於敵,因此亘全會戰期中,始終立於被動,潰敗亦爲常事,然敗則退而復戰,潰則散聚敵後游擊,或鑽隙回隊,鮮見投降繳械與被俘等事,由此可見富有國家民族觀念與敵懷心。
二、以運動戰擊破敵之錐形突進。
在第一期抗戰期中,我軍戰略採取防禦,戰術採取逐次抵抗,此次棗宜會戰,我軍戰略變防禦爲持久,戰術則以運動戰爲主,不計一城一地之得失。如棗陽、宜昌之放棄與反攻,盡皆運動戰之顯例。敗則退,利則進,始終保持我軍戰力,抗日戰爭能獲得最後勝利,實奠基於此。
三、能進能退,能勝能敗。
就國軍整個戰力而言,棗宜會戰各部隊之戰力遠遜於往昔,惟一較前進步者,卽能進能退能勝能敗。在上海會戰期間,我部隊僅憑血氣之勇,與敵硬拼;徐州會戰時,我軍能退而不能進,此次棗陽附近戰鬥,我軍於五月八日退出棗陽,中旬則大舉反攻,此卽能進能退,能勝能敗之明證也。
四、軍民合作,正規軍與游擊部隊相互配合。
我軍情報組織多不健全,運輸器材亦感缺乏,在此次作戰期間,幸賴各地區均有民衆運佚隊、擔架隊以及民衆情報工作隊等組織,於大別山游擊區,尤見成效。以往我正規軍鮮有與游擊隊相配合作戰者,因此遭受損失甚重,此次我大別山游擊軍於大蜀山之役,先以游擊部隊誘敵深入,爾後以正規軍三百餘人,砲二門,施行圍攻,於三時內將敵全部殲滅,待敵增援部隊到達時,我部隊則全部收拾戰果而去。 五、我高級指揮官敵情判斷正確,處置適當。
棗宜會戰直前,我第五戰區判斷,敵如進窺沙、宜,必先攻佔鄂北,擊破我襄東野戰軍,解除其側背威脅。我軍基於上述判斷,將有力之部隊控置於襄花公路以北地區,於是演成五月間棗陽附近我有利態勢之大會戰。
六、能爭取主動,緊密協調,企圖祕密,行動迅速,予優勢裝備之敵以打擊。
四月間,我軍判明敵人主力集結於信陽方面後,卽着控制於棗陽東北劉昇店,太山廟一帶之機動兵團第三十一集團軍,轉移於唐河附近,歸孫連仲副長官指揮,以該集團軍行動迅速,企圖祕密,又能與左集團軍密切協調,逐次吸引敵軍深入,第三十一集團軍適時出現敵之側背,機敏果敢,向敵攻擊,兩集團各發揮其所長,結果形成優勢態勢,獲得主動地位,予敵以重大打擊。又第三十八師於五月中旬截擊由雙溝南犯之敵時,亦能合乎迅速祕密之要求,而予敵以重大損害。
七、劣勢裝備對優勢裝備敵人實施機動防禦,較火力防禦爲有利。
火力決戰防禦之主眼,在以火力摧破敵之攻擊威力,待兵力平衡後,再轉移攻勢是也。然優勢裝備對劣勢裝備者之陣地攻擊,其步驟通常先以砲兵行攻擊準備射擊,飛機轟擊,繼之以戰車突入,最後始以步騎兵擴張旣得戰東。而劣勢裝備之防禦者,缺乏砲兵、飛機與戰車之協助,在敵步騎兵未進入我步兵火網前,徒增敵火損害,而不能予敵人還擊,待敵步兵迫近,我軍行轉移攻勢之時,不但未獲得兵力之平衡,而我兵力與火力之劣勢將益形顯著,故劣勢裝備之防禦者,欲以火力予敵以打擊,求得兵力平衡後,再轉移攻勢,殆屬徒託空想。五月初,由信陽、隨縣、鍾祥三路進犯之敵,先後於一二日內擊破我陣地,可爲鑑鏡。基於上述理由,採取徒招損害終被擊破之火力決戰防禦,當不如以一部佔領陣地,主力控制於適當位置,乘機轉移攻勢爲有利,當我轉移攻勢時,雖難免敵砲火飛機之損害,但能出敵意表,戰鬥時間較短,故較長時間停留於一地遭受損害爲小,待我迫近敵步兵二百公尺以內時,敵爲顧及其友軍損害,則砲火飛機亦將不能發揮其威力,我則以逸待勞,與敵肉搏,勝利公算自較火力防禦爲大。五月二十一日,第三十軍第三十師在新野以南地區,對由蒼苔進犯之敵千餘,卽以此種機動防禦而告成功,可爲明證。 八、兵站改制,圓滿達成任務五月三十一日,敵軍主力由歐家廟附近渡河,因此我軍運動迅速,調動頻繁,戰鬥序列屢加變更,兵站補給制實無法追補。第五戰區有鑑於此,乃改用地區制,第五兵站總監部電令各兵站機關,對於該地區內之部隊,應無條件予以補給,因此適應情況,又可解決輸力不足之困難也。
乙、缺點
一、會戰初期,不能適時澈底集中可期必勝兵力於企圖決戰方面,結果形成逐次使用兵力,被敵各個擊破。
當四月下旬,敵軍由湘北、贛北抽調兵力向鄂省中部集中時,我軍不但未能適時澈底集中兵力於第五戰區正面,卽第五戰區轄區內亦未能適時澈底集中兵力於豫南、鄂北企圖決戰地區。迨五月一日,敵軍由信陽、洋梓各附近開始向我陣地攻擊時,敵情可謂完全明瞭,此時控置荊、當附近之第三十九軍及第七十五軍,又未立即行動,延至四日北進,迄十一日第七十五軍先頭始到達呂堰鎮西側。
二、外線作戰協同不良,以致被內線作戰之敵各個擊破。
豫南、鄂北方面之敵,五月十日後,受我大軍壓迫蝟集於棗陽附近,換言之,我對敵反包圍態勢已逐漸形成,以外線作戰而言,已達利害變換線,各部隊應緊密協同,縮小包圍圈,一舉而殲滅之,此時,我第三十三集團軍兩翼友軍失去連絡,致被由呂堰鎮、雙溝南進之敵擊破於南瓜店附近。我第十一、第二及第三十一等集團軍雖協同向滾河南岸及棗陽方向攻擊,惟因裝備劣勢,致曠日延時,待克復棗陽外圍雙溝、呂堰、七方崗、草店、太平鎮、湖陽鎮各據點,於十八日進至滾河南岸及棗陽近郊時,擊破我第三十三集團軍之敵,又轉用於棗陽,協同其主力擊破我包圍部隊。 三、情報不靈,敵情判斷錯誤,致戰局於不利。
五月十日後,竄至唐河一帶之敵向南轉用,固由我第三十一集團軍及第二集團軍壓迫所致,但敵於棗陽附近集結兵力,縮短戰線,分兵南攻,企圖各個擊破我第三十三集團軍,亦係有計畫之行動。
此時,我各級指揮官敵情判斷錯誤,誤認敵軍退却,忽視其運用內線作戰各個擊破我軍之企圖,遂以呂堰、雙溝南窺之敵係奪路而逃,因此,導致三十三集團軍孤軍深入,被敵各個擊破,相繼陷棗陽反包圍戰於不利。又五月三十一日夜間,敵主力於歐家廟附近渡河西犯,迄六月二日,我軍事委員會仍未獲得正確之報告,致電令李宗仁長官詳偵當面敵情,以期判明是否大舉渡河進攻,或係局部佯動,掩飾其主力撤退等語,由此可見我情報工作實欠靈活,而情報迅速正確之供給,爲指揮官決心之基礎,否則指揮當難適切。
四、指揮官決心輕易變更,使下級無所適從,且貽誤戰機。
五月三十一日,敵於歐家廟附近渡河西攻,此時我第三十一集團軍位置於唐河一帶,用於襄河東岸抑或西岸,極應確定,該集團軍之行動,關係至鉅。六月一日,着其主力集結於新野附近,準備由老河口方面渡河,參加河西戰鬥,而六月二日又着其向隨縣、京山一帶襲擊,該集團軍先頭已進抵大洪山及其東南地區時,又奉令改由宜城以北渡河,參加宜昌附近戰鬥,迄六月十日,始渡河完畢,而宜昌於十二日卽告失陷,如最初决心使用於河西,參加當陽附近主陣地之戰鬪,戰局或可改觀。 五、戰略與戰術戰鬪不相配合,戰略運用雖得一時之成功,終必功虧一簣。
五月中旬,棗陽附近之反包圍戰,在戰略方面可云成功,但由於各集團軍戰術、戰鬪行動不能配合,使戰略上獲得之有利態勢,終必功虧一簣。
六、作戰指導應依據作戰方針果斷遂行,不可因局部勝負而變更。
此次我軍豫南、鄂北方面之作戰方針,爲以一部吸引敵軍深入,而以主力向敵側背包圍,迄五月五日,信陽方面之敵已進至唐河以東地區、鍾祥方面之敵已進至田家集附近,並繼續順利進展中,大有會師唐白河畔,完成其分進合擊之勢,此時我襄花公路方面之中央集團第一線部隊,仍在厲山南北之線拒止敵人,形成被敵左右兩翼部隊包圍之危險。依據作戰方針,此時,中央集團應撤至唐河西岸,既可避敵包圍,又可誘敵深入,俾我反包圍奏功容易。當時爲第三十一集團軍方面局部勝利所眩惑,仍着襄花公路部隊於厲山、淨明舖各南北線拒止敵人,待七日敵陷雙溝、蒼苔後,我第八十四軍陷於敵之包圍圈内,致遭重大損失。
七、遂行任務不與友軍協同,不考慮全般狀況,往往影響全局。
五月十日,第七十五軍掩護主力渡河之先頭一個團,行抵呂堰鎮西側時,適值該地我第五十六師之一營與敵千餘人苦戰中,第七十二軍之一團爲便於遂行目前任務,竟於呂堰鎮西側佔領陣地,置呂堰鎮據點於陣地外,致該地被敵攻陷,爾後第七十五軍再以全力奪取,直至十五日始克復,時間之消耗,兵力之損失,影響全局至鉅。
八、下達命令不可過於拘束下級行動,否則不但失却獨斷活動餘地,且不能適應戰機。
我各級指揮官下達命令時,命令詞相沿成習,往往以死守與固守等任務賦予下級,使其活動性與獨斷性俱爲喪失,致受意外之損失。五月初,第六十八軍明港之跑馬嶺前進陣地之撤退,卽其一例。 又五月五日,第八十四軍奉命沿襄花公路逐次拒止敵人命令中,明示於淨明舖、唐縣鎮、興隆集各南北之線拒敵,詎料該路敵軍配有大量戰車與騎兵,其茶菴、七姑廟之主陣地已於五月四日被敵戰車突破,形成混戰狀態,雖勉力奉行,均未遵照指定線施行抵抗,且各部隊多脫離掌握。當敵人集中優勢兵力向我局部陣地攻擊時,應僅賦予遲滯或拒止任務,限以時間,使其有活動獨斷之餘地較宜,不能下達死守與固守等命令。
九、機動力不够,影響戰局至鉅。
當陽附近之第七十五軍奉令北進,如有充足之機動力,可於五月九日到達呂堰鎮附近,結果遲到一日,致該鎮陷敵,後費時四日,犧牲兩千餘人,始得克復,而全局已改觀。又五月三十一日,敵自歐家廟附近渡河南犯,我襄樊附近部隊未能及時追擊,適時參加當陽附近主陣地之戰鬪,實係機動力不足之所致也。拿破崙說,勝利在脚,又美軍作戰綱要第七十六條機動云,機動必須用以改變敵我相對之戰鬪力量,機動係部署我之部隊,而置敵於較不利之地位,我軍對敵行適當之部署,常可獲致甚大之戰果,若部署不當,則常須付出重大之人力物力代價始能獲致之。
十、亘戰鬪之始終,應控置有力預備隊,左右戰局。
五月中旬敵主力蝟集於棗陽附近時,已疲憊不堪;此時,第五戰區如以有力預備隊加入該方面作戰,當可予敵以重大打擊。爾後該敵向我第三十軍反攻,太平鎮陣地遭敵突破,部隊亦被衝散,該軍預備隊利用唐河右岸陣地施行掩護,主力又於新野附近迅速集結,繼續作戰,預備隊之重要性由此可見。
十一、高級指揮官之行動與位置必須祕匿。
五月十五日,張自忠總司令率特務營自方家集向羅家榨屋轉進,企圖截擊敵人時,途遇所部傷兵十餘名,每人賜予法幣十元,囑其到宜城治療等語。爾後該傷兵等被俘,獲悉張之行踪,敵乃以數千之衆猛烈攻擊,致有十六日之殉職。
十二、攻擊時須具有必勝之信念,不可稍存試探心理。
七月一日,我右兵團反攻宜昌之部署,僅予李延年軍長指揮之三個軍以積極攻擊任務,而該軍又以一軍行梯次配備,另兩軍僅予牽制任務;又湯恩伯總司令指揮之各軍,除着第八十五軍向河溶、十里舖進擊外,其餘各軍任務均近消極,結果演成七月四日第一八五師孤軍深入漢宜路以南地區,受敵夾擊,傷亡慘重。
十三、通信連絡欠佳。
五月中旬張自忠總司令率部在峪山、黃龍墻、璩家集、南瓜店一帶與敵混戰之際,對第五戰區長官部,第十一集團軍、第二十九集團軍以及本集團軍其餘各軍均無通信與連絡,友軍僅悉張氏率部堵擊南竄之敵,而不知陷於孤力苦戰,當時如通信連絡靈活,其他兵團抽兵往援,戰果或可改觀。
十四、拘泥典則,不能及時研究改進。
典則雖有千古不可磨滅者,但亦有隨時代之變遷,兵器之改良,築城之進步,而有變動者。查我國當時所用戰鬭綱要,尚係譯自敵國,經時既久,且內容係指對等裝備而言,當不適用以劣勢裝備對優勢裝備作戰。例如戰鬭綱要一五三條,當防禦時,主在利用火力壓倒敵人,求得兵力平衡後,再轉移攻勢。基於此次經驗教訓,以劣勢裝備對優勢裝備敵人作戰,利用火力求得兵力平衡,幾不可能。又該綱要第二三零條,爲求得時間之餘裕,可行逐次抵抗,實則在平坦開闊地形,機動力小之部隊對機動力大之敵人,採用此種戰鬭方式,反造成速潰,惜未及時改正,實爲一大憾事。
十五、執行命令不够澈底,影響戰局至鉅。
大別山游擊軍,對平漢鐵路及襄花公路東段,第二十九及第三十三兩集團軍對鍾棗路,以及第四十
五、第八十四軍及桐柏山游擊部隊對襄花公路西段之破壞,均未澈底執行,敵人稍加修理,其後續部隊卽能通過。第二十九集團軍於馬家集、楊家棚一帶截獲敵之騾馬輜重數百匹,卽其明證。
十六、人事不健全,臨時調派,影響指揮。
我軍之戰鬪力,完全以主官之進退爲依歸,會戰伊始,部隊長多留後方,未參加作戰,如襄西戰鬪,第三十三集團軍未發揮戰鬪力,張自忠總司令殉國後部隊精神煥散,戰鬪力銳減。又襄西戰鬪,於五月三十一日開始派陳誠爲右兵團長,於六月四日始到達宜昌附近,對全般狀況及各部隊之戰鬪力等,迨中旬始完全了然,而宜昌已於十二日陷入敵手,此皆人事不健全,與臨時調派之所致也
十七、裝備劣勢,機動力較差部隊,對優勢裝備與機動力強大之敵軍作戰,河川防禦時,以直接配備爲宜。
五月三十一日,敵於歐家廟附近渡河時,我河防守備部隊第一二二第一二四兩師未將主力直接配備於河岸,乘敵半渡而擊破之。待彼渡河成功後,襄陽、南漳及宜昌相繼陷敵,當時如將樊城主力直接配備於襄陽以南高地,時間當可持久,待增援部隊及時到達,戰局或可改觀。
十八、戰鬪意志不堅,戰力未盡發揮,影響指揮與決戰。
襄西戰鬪,襄沙路之第三十三集團軍及第二十六軍沙洋河防部隊,都嫌放棄過早,依地形而言,應於荊門以北山地儘量消耗牽制敵人,固守沙洋,爭取時間,爾後再轉進沙洋西南湖沼地帶,遲滯敵人。然以放棄過早,使敵進展迅速,致我南下各集團軍不能發揮協同之力,主陣地亦無法繼續戰鬪十九、幕僚工作未盡展開,影響指揮官之決心與處置。 各級參謀多不能自動負責,當戰況激烈時尤然,各級幕僚應有直接爲國家民族負責之抱負,上自戰區參謀長,下至各師參謀,須經常保持連繫,交換情報,具申意見,不必主官坐守電話機,俾保持其頭腦之冷靜與健康,以便適時下達其決心與處置。
二十、軍紀欠佳。
我多數部隊軍紀不良,行軍路線附近民衆逃避一空,卽徵催民伕亦感困難。迨至敵我相接,射擊軍紀盆形紊亂,往往發射過早,消耗彈藥過多,及至敵人近迫,彈藥已感缺乏,不能充分發揚火力,殲滅敵人。敵人洞悉我軍紀不良,當其退却時,往往以大批物品遺棄於退却路附近,誘我士兵拾取,乘機脫離戰場,綜觀以上所述,可見我軍紀之一般。
二、野戰倉庫應力求疏散與縱深配備。
截至五月三十一日,敵軍於歐家廟附近渡河西犯時,我沙市、後港、荊門、宜城、遠安、南漳與宜昌等地,尙屯積糧彈甚夥,又因襄西戰局轉變甚速,輸力有限,致屯積糧彈泰半損失。爾後我軍退至遠安、南漳線以西,因無倉庫,糧彈之屯儲一時又無法補充,影影爾後作戰甚鉅,如將糧彈縱深疏散配置,則其後果當不致如此也。
二一兵站補給線路,不應僅圖運輸便利,而與戰線平行。
五月四日,第五戰區兵站總監部直轄第一支部,由樊城運送第三十一集團軍之擲彈筒、手榴彈、防毒面具及工作器具等,前往唐河,祇圖運輸便利,經路竟與戰線平行,取道蒼苔,詎料七日行至蒼苔附近梅灣時,適逢敵人西犯至此,運佚逃避一空,物品遺棄於地,雖經押運員再三交涉,交與當地聯保主任保管,但事後再往查尋,仍完全損失。 二三、兵站改制,應於作戰前行之,以免補給中斷。
自五月三十一日,敵於歐家廟渡河向宜昌進犯後,我鄂北各集團軍尾追敵人,部隊調動頻繁,戰鬪序列亦屢加變更;第五戰區乃將兵站補給制臨時改用地區制,結果雖尚稱圓滿,惟兵站總監部於改制命令下達後,各兵站機關與受補部隊互相接洽,大費週折,一部曾中斷補給,故改制應於作戰前詳加計畫與準備爲宜。
二四、渡河場設備不週。管理不善,狀況緊急時必生障礙。
第五兵站總監部第九軍械庫,當五月七日雙溝失陷,狀況緊急時,老河口尙屯積軍品約四百餘噸,竭盡所有輸力向襄河右岸搶運,然以浮橋設備不週,管理不善,又加大雨如注,泥濘載道,秩序極爲混亂,爲時三日,運至對岸者爲數寥寥,幸敵未犯,否則定蒙重大損失。
二五、我軍兵站補給品之運輸應力行民運法。
我國交通未盡發達,第一線之直後方鐵路爲數寥寥、汽油爲舶來品又感缺乏,兵站運輸所能利用者,除少數適宜之河川及獸力外,僅賴人力而已,戰場遼闊,兵站線路過長,輸卒爲數龐大,若將此輸卒組織成隊,直接輸送,不但國家經濟不許,而輸卒體力亦極難勝任,更以離鄉背井,逃亡叢生,影響運輸至鉅,爲節省經費,減少輸卒痛苦計,應力行民運法如次:
(一)交由聯保主任或區長負責分段包運。
(二)採分段輸送法,使輸卒不離其家,不超過一日之行程。
(三)按輸力大小給予工資,以米一包(四十市斤)運輸三十公里給予工資若干,兩包或行程增長者,得加倍發給之。
四依右法所述,需要時臨時召集,不需要時各自回家不給工資。
此法已實行於興山縣,頗著成效,除由政府令飭各縣市外,另由部隊政工人員妥爲交涉,推行於全國,實爲我反攻大陸成敗之關鍵。
二六、兵站高級人員,應具有戰略、戰術之修養。
襄西作戰,我糧彈損失之原因,固由戰況轉變過速,輸力不足有以致之,而兵站高級人員缺乏戰略、戰術眼光,不於事前詳加計畫與準備,亦係主要因素。
二七、糧秣彈藥包裝之大小輕重,影響運輸與交接。
舶來彈藥,其裝箱大小輕重,固不適於馱載佚運,卽國內各廠出品者,雖同一品名,而體積重量,亦不相同,非獨荷載不便,卽交接核算亦曠日耗時,如米之包裝,有二百市斤者,搬運固屬不便,卽四十市斤者一人兩包則重,一包則輕,實有改裝及劃一之必要,所謂平時如戰時,戰時則猶如平時。
二八、輜重部隊如不健全,不但影響戰力,且易廢弛軍紀,兵站業務益感艱鉅。
敵自歐家廟渡河南犯宜昌時,我大軍由鄂北南下實施尾擊,因我軍輜重部隊多不健全,攜行糧秣不足,而敵軍又以清野政策斷其後,致我軍補給陷於絕境,不但追擊行動遲滯,又因各處搜購食糧,軍紀曾一度廢弛。
各軍所輜重部隊多不健全,輸力當感不足,往往以兵站輸力控制於軍師內,或要求兵站將補給品輸送至第一線,因此兵站業務亦感艱鉅,影響重點補給,與統籌分配,實得不償失。
二九、破壞道路橋樑,須有統籌計畫,否則得不償失。
我軍裝備遠遜於敵,因此,以破壞交通爲阻敵之唯一手段,此次棗隨間襄花公路之破壞,多不澈底,鮮有阻敵效果,爾後我第四十五軍活動於敵後,則大受影響。 三十、我軍官兵不知愛護軍實。
我軍轉進之際,常將械彈公物委之於地,第五十五軍第二十九師於觀音寺附近山林內,拾得輕機槍兩挺,步槍數枝,其他軍品及公文甚夥,由此可見我軍不能愛護軍實之一般。
三一、衛生機關位置不當,輸力不足,影響傷患後送。
收容所有設在百里以外者,使傷患不能即時獲得急救與後送,由輕傷而重傷,重傷而死亡,因此第一線部隊又不依管區之劃分,使衛生機關盡量向前推進,一旦情況轉變,致蒙受重大損失。
三二、砲兵留置後方,不能支援戰鬪。
宜昌附近作戰時,我砲兵因山地運動不便,又恐遺失,多留置後方,置有用武器於無用之地,若用於戰鬪,使其發生威力,卽或損失亦有代價也,況我滬造晉造山砲,敵無彈藥補充,卽萬一爲敵所得,亦同廢物。
附錄第一 各戰區出擊隊編組區分及游擊實施辦法
第一 方針
國軍以襲擾破壞敵之交通點線及敵僞政治經濟之目的,由各戰區將敵佔領區劃分區域,指定各軍編組各種出擊隊,實施游擊與破壞。
第二、實施辦法
一、各戰區將當前之敵佔領區,分別劃分游擊區,由第下線各軍負責其原在該區之游擊隊,分歸各軍指揮,務使敵佔領區域內,均有我軍控制與游擊。
二、劃定區域,指定負責部隊後,除由該部隊負責實施外,各上級單位,均須隨時密查監督實施。
三、各戰區部隊之指定,由戰區之命令規定,並限四月十五日開始實施。
四、各軍爲實施游擊任務,應編組左列各種出擊隊。
(一)便衣隊三至五隊,每隊步兵一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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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組裝備:挑選勇敢官兵,以便衣、短槍、手榴彈、爆破具、擲彈筒及縱火劑等,化裝各種職業人員,以裝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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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爆破技術、手榴彈投擲、短槍射擊、化裝法、混入敵城、煽動造謠、縱火擾亂及城寨攀登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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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以奇襲、偷襲爲主,經常對敵據點、飛機場、火車站、船舶、碼頭、工廠及倉庫等,施行奇襲、偷襲及夜襲,並以混入城內之便衣隊襲取據點,斬獲敵酋,奪毀兵器,破壞敵人交通、通信、場站、倉庫、及敵僞政治經濟資源。 (二)突擊隊三隊,每隊兵力爲一加強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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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組裝備:每組以步兵三連(每排配擲彈筒一班)重兵器(第四連)一連編成之,第四連重機槍兩挺,迫擊砲兩門,另附爆破一隊,挑選熟練爆破技術官兵,附以爆破器材、縱火劑及鐵道、公路、橋樑各術工物之破壞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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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爆破及戰鬪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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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除奇襲、偷襲外,必要時應對有守備之敵車站、飛機場、倉庫、碼頭、船舶、工廠重要之橋樑、礦山、電報、電話、交通、經濟等設施及敵僞政治經濟資源等所在地之機關,強行破壞或與便衣隊配合,襲取據點。
(三)快速隊三隊,每隊兵力爲一加強步兵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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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組裝備:每連步兵三排,排有三班,除步槍兩班外,另附擲彈筒一班,並以重機槍兩挺、迫擊砲一門及馱馬十五匹編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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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快速強靭之行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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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經常出沒敵後,捕捉或殲滅敵之小部隊,或輜重。我軍攻擊時,應迂迴敵後方,截斷、破壞其交通路線。
四徒步搜索連,凡軍師無騎兵者,一律改稱徒步搜索連,作爲編制內之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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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挑選慧敏冒險官兵編成輕裝步兵連,內以兩班爲便衣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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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按陣中要務令、野外勤務及謀報勤務之規定訓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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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直接偵察敵軍位置與行動,以及其他設施等,利用謀報擔任軍師正面遠距離之搜索,以彌國軍搜索之不足。 五、以上各部隊,除徒步搜索連應列入建制部隊外,其餘均爲臨時選編部隊,限四月十日前編成之,三十日以前完成訓練,並須不待訓練完成,卽行實施任務。
六、各軍自四月十五日起,在其擔任之游擊區域內,將出擊部隊區分爲三班,每班由突擊快速、便衣各一隊編成之。分別指示目標與任務,每十日輪番出動一班,但每班內之各隊,不可呆處於一隅或在同一區域與時間內服行任務,務使敵佔領區,在十日之內,必遭我一次攻擊,使其永無寧日,而我軍亦可達成三項不同之任務。
七、各出擊隊在求攻取據點,斬獲敵首,及敵僞官兵,相機奪取其兵器,並破壞其交通、通信、倉庫、工廠、礦山、場站及其茶、絲、汽油、桐油、米、麥、蔬、花、紗、布、鹽、鐵、煤礦、砂等敵僞所經營之進出物資。
附錄第二 軍令部意見具申
一、謹將郭懺司令二十一日十二時電,所擬江防軍部署意見具申如後:
(一)第一線(前進陣地)兵力及軍隊區分過多,有使緒戰展開不便,並有妨害中間陣地作戰之弊,擬區分爲兩個地區隊,各地區隊內控置一軍。(第二十六軍以第四十一師擔任長江右岸公安附近防務,第九十四軍擔任前進陣地與第一第二兩中間陣地之作戰),如敵以小規模進犯荊門、宜昌時,應以上述兩地區隊之部隊相互協力,打破敵之企圖;如敵眞目面進窺宜昌時,應以一部就原有陣地逐次抵抗,消耗敵之戰力,以主力速就主陣地與敵決戰。
(二)第七十五軍(周昪)之第十三師及第四預備師調董市、當陽之線擔任作工一節同意,惟第七十五軍現仍在第一線,其擔任河防守備之第六師應予歸建,使其任主陣地之構築,俾於決戰時發揮建制軍之特性。對主陣地之構築,擬責令郭司令於春汎前完成,不得有所稽延,致礙戎機。又主陣地北岸方面之重點,應置於當陽附近。
二、對江防軍現有工事及兵力,與前頒江防作戰計畫之檢討:
(一)工事及佈雷情形:
長江江防重點應置於宜昌以東,所有各線陣地計分:
- 宜昌以東:
(1) 前進陣地——監利、東荊河、沙洋之線。
(2) 第一中間陣地——石首、郝穴、三湖、新城市之線。
(3)第二中間陣地——公安、沙市、十迴橋、橫店之線。
(4)主陣地——楊林市、松滋、董市、當陽之線。
(5)宜昌外圍陣地——寫經寺、紅花套、古老背、雅雀嶺、雙蓮寺迄霧渡河之線。
以上各線陣地均已構築,惟堅固不一,郭司令已飭所部積極加強中,至於主陣地細部位置,已令郭司令詳加偵勘,迅予構築。
2.宜昌以西已完成陣地兩線。
3.宜昌以西各要塞均已完成,監利至沙市江面所佈水雷及沉船封鎖,均已放置完畢,惟古老背所擬沉船十四隻,尙待機實施。
(二)原定計畫:
長江上游江防之作戰,前已妥爲調整,經於二十八年九月四日十二時,以令一元松電飭遵行在案。(略)
(三)現在軍隊部署:
-
前進陣地監利、東荊河、沙洋之線,由第四十四師、第二十六軍第六師、第一二一師及第一八五師任守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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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右岸公安方面,僅有第四十四師之一營擔任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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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間陣地現有第三十二師於荊沙,第五十五師於建陽驛分別控制。
-
第四十一師現在白洋整理中,據郭司令電稱,擬調南岸任主陣地工事之加強。
5.宜昌以西各陣地及要塞,除要塞現有部隊守備外,另無部隊。
三、擬具改正事項:
(一)工事部份:
宜昌以東各線陣地之薄弱部份,應飭郭司令派隊積極加強,(另派員負責督修)對楊(楊林市)
當(陽)線主陣地之構築,仍如審核郭司令原電(項限令完成。
(二)計畫部份:
原定計畫要旨,其適合江防軍之作戰,加之江防各級指揮官,對本計畫已有深刻認識,似毋容再行變更,擬仍照原計畫實施。
(三)軍隊部署:
-
江南方面:應以第四十一師推進公安附近,擔任守備,擬調宜昌整訓之劉和鼎軍開赴宜都附近整訓,擔任楊林市、松滋線主陣地之構築,如爾後情況緊張,該軍卽任該主陣地作戰。
-
關於右集團控制於荊門、當陽兩處,策應江防作戰之部隊,目前似較薄弱。查原計畫以第五十
九、第七十七兩軍分別控置於當陽、荊門、南林橋各地附近,而荊門附近僅有五十五軍之一師控置,設敵進犯沙市、宜昌時,則側擊兵力似嫌薄弱,擬於敵進犯沙、宜情況漸趨明顯之際,以第三十三集團軍(第五十九軍、第五十五軍、第七十七軍)主力控置鍾荊路南北地區,鞏固江防軍左側。如敵重點指向沙洋附近時,應以主力南下側擊,並與江防軍協力將敵壓迫於江河湖沼地帶,而殲滅之。
-
在渝、萬邊境之第十八軍,應有增強江防軍作戰之準備,所需船隻及運輸器材,應由交通機關及早準備完善。
-
敵如渡過襄河,向荊門、宜昌進犯時,第五戰區襄河東岸部隊應遵前令,以一部向當面之敵攻擊,並應亘戰局之始終,以有力部隊南下側擊,斯時湯恩伯集團,應卽推進襄花路控制,歸第五戰區指揮。
- 敵如在漢宜、京鍾兩路集結兵力,企圖進犯荊、宜時、李品仙集團應以鄂東部隊主力,亘戰局始終,積極向鄂東攻擊,威脅漢口,並須確實截斷平漢線,牽制敵之西進。
四關於汎濫部分(機密)
如在襄河上游決堤,則汎濫區域爲荊門、沙洋、天門、潛江、沔陽、漢川一帶,雖可阻敵西進,但在京荊路(經鍾祥)上之水位,均不能達成淹沒之情況下,益限制敵之重點不得不沿京鍾路而鍾荊路南下,該方面爲江防軍之側背,亦卽我軍最感痛苦之所在,實利小而害大,擬俟敵主力已渡襄河,被我吸引於十里舖及荊沙附近時,再於襄河西岸上游決堤,構成汎濫,可收殲敵之效。
如已判明敵主力,確在漢宜路附近,我於襄河東岸上游決堤,能予敵以嚴重打擊時,方可施行。
以上各項應由戰區妥爲計畫,預行準備,須依出敵不意而行部署,且不可過早實施,暴露企圖。
附錄第三 第五戰區調整各集團游擊地區計畫
一、江防軍:
(一)第二十六軍:監利、新溝嘴沿東荊河、襄河至長腦市經漁新河、天門、岳口、潘家場、新堤(以上含)相連之線以南等地區。
(二)第九十四軍:長腦市(不含)沙洋、馬良集、義和集、皂市、長江埠桐塚(以上含)天門、漁新河(不含)相連之線以內地區。
(三)第一二八師:新堤、潘家場、岳口、天門、桐塚、長江埠(以上不含)孝感車站、張家店、漢口
(以上含)沿長江相連之線以內地區。
二、右集團:
(一)第二十九集團軍:王家嶺、三陽店、雷公店、安陸、花園(以上含)孝感車站(不含)雲夢、宋河(含)至王家嶺地區。
(二)第五十九軍:洋梓(不含)周家集、公議集(含)王家嶺、宋河、雲夢、孝感車站、長江埠(以上不含)應城、景家墩(以上含)京山、東橋(不含)至洋梓地區。
(三)第七十七軍:薛家集、洋梓、東橋、京山(以上含)景家墩、應城、長江埠、皂市、羅家橋、大改湖(以上不含)沿襄河至薛家集地區。
四第五十五軍:大改湖、羅家橋(以上含)皂市、下洋港(不含)沿襄河至大改湖地區。
三、中央集團:
(一)第八十四軍:沿淯水至長嶺岡經駱家店、張揚內、金橋鎮相連之線以北地區,線上屬於該軍。
(二)第四十五軍:沿淯水至長嶺岡經駱家店、張揚內、金橋鎮相連之線以南地區,線上屬第八十四軍。
四、左集團:
由第三十師擔任之。
附錄第四 國軍協同作戰計畫大綱
(二十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一 方針
國軍以確保現在態勢,指導爾後作戰趨於有利,在主力積極整訓期間,各戰區須妥擬計畫,制敵機先,或利用旣設陣地與敵決戰。
第二 指導要領
一、第五戰區:
(一)江防軍以確保宜昌,鞏固中樞門戶之目的,以一部配備於前進陣地,與第一、第二兩中間陣地之兵力,打破敵人之企圖。如敵眞面目進攻宜昌時,應以一部就原陣地逐次抵抗,消耗其戰力,主力速就主陣地與敵決戰。
(二)敵進攻荊、宜企圖漸趨明顯時,應先發制敵,以有力部隊分由大洪山兩側地區向京鍾、漢宜路之敵攻擊,並由襄花路豫南及鄂北方面施行助攻,策應作戰,打破敵西犯企圖。
(三)如敵強渡襄河向荊宜進犯時,第五戰區襄河東岸部隊應亘戰局之始終南下側擊,以協力江防軍之作戰。
四第五戰區應以一部確保大別山游擊根據地積極向豫南、鄂東及皖北展開廣大游擊,以行牽制。如敵進犯襄樊時,以一部由正面拒止,另一部襲擾敵之後方,以確保襄、樊之安全。南陽之有力部隊,由右翼轉移攻勢,協同第一線有力之一部將敵包圍而殲滅之。
(五)敵如以主力進攻第九戰區時,該戰區豫、鄂、皖邊區部隊,應以一部挺進浠水江岸,截斷敵長江交通,主力向黃陂方面佯動,威脅漢口,以牽制敵兵力之轉用。 二、第九戰區:
敵主力如進犯沙、宜、襄、樊時,第九戰區應視情況,以有力部隊適時進出陽新、大冶以北,截斷長江,威脅武漢,並進出澧縣、公安,協力第五戰區之作戰。
三、第一戰區:
應與第五戰區左集團協同確保南陽。
四、各該戰區限五月十日前根據前項大綱,並判斷敵之可能進犯方向,妥擬計畫呈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