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冊 全戰爭經過概要三/六
第二節 戰時文化
第一款 文化運動
自民國二十年「九一八」事變後,我國文化已呈蓬勃之氣象,迄二十六年全面抗戰,益形突飛猛進。文藝界、美術界、戲劇界、音樂界,均有全國性「抗敵協會」之組織,由中央文化運動委員會及其他有關機構輔導進行,皆能配合抗戰國策,深入前線、邊疆、後方,發揮側面教育,或普遍宣傳之力量,不但能促進全國民衆愛國熱忱,激發全國青年以及將士敵懷同仇心,更爲我國本位文化而大放異彩。
戲劇方面:戰時爲應需要,發展最爲迅速,其顯而易見者,有下列諸端:
一、深入農村——戲劇下鄉是戰前之口號,但鮮有實行,然在抗戰期中,到處鄉村皆在普遍推行,尤其在前線更爲顯著。
二、職業化實踐——在全面抗戰前,職業化雖已萌芽,還不如抗戰中如火如荼之茁壯,演員不但可以以職業演員姿態,出現於官辦劇團,或各機關特設劇隊,且有整齊陣容,實力雄厚之職業劇團,如中華劇藝社、新中國劇社及中國藝術劇社等,不但劇團本身具有職業化之信心,即是社會上一般人士亦認爲話劇職業化,成績更爲優良。
三、技術進步——在抗戰期中,物質條件雖極度困難,但由於技術進步,却能彌補物質上之缺點,尤其在燈光佈景各方面之表現爲佳。此種進步表現,不僅是存在大後方民營或官辦之職業劇團,而在前方流動性之劇團,散佈在各地學校中之學校劇團亦然。
四、戲劇教育及劇場之增長——在全面抗戰前,全國僅僅有一所專門造就戲劇人才之國立劇校,但進入抗戰,由於戲劇對於抗戰有偉大之貢獻,因而引起政府及社會有識之士之注意,於是國立劇校改爲專科學校。另一方面四川成立劇校、廣東藝專設戲劇科、成都南虹藝專成立戲劇系、國立社會教育學院添設戲劇組、政治部軍中文化班之戲劇系、青年軍幹訓文化班之戲劇組以及成立光華戲劇社、平劇之私立夏聲劇校、尚有其他短期訓練班或講習會,在在皆是,此充分表現戲劇教育蓬勃現象。 至於劇場,雖仍感不敷應用或適用,但重慶建造抗建堂、青年舘劇場,桂林廣西省之藝術舘亦建造設備完善之藝術劇場,於演出方面,協助至大。
由於戲劇各部門之進步,電影方面遂平衡發展,中央宣傳部之「中央電影攝影場」,軍事委員會之「中國電影製片廠」及西北公司等,所製之新聞片、故事片,均有長足之進展。
民間藝術方面:此種藝術輕便單純,於抗戰宣傳上更易展開,改良進步尤爲迅速,如棋藝之宣慰南洋僑胞,幻術之勞軍義演及學術公演,尤以阮振南於抗日期中不斷在軍中演出,戰後復領導國防部軍中魔術隊,工作勤勞,改良亦多。大鼓詞則經名文學家多人之改良,詞義警世,激勵人心,在後方演唱,頗收宣傳之效。其餘地方劇如河南梆子、秦腔等,亦急起直追,均有新穎之表現。
音樂方面:新的作曲、集體合唱、對外廣播及國樂整理,均有貢獻,音樂團體之重要者有:
一、中華交響樂團——成立於民國二十九年,爲抗戰期中大後方唯一交響樂團,有三十餘團員,設立在重慶,戰後移至南京。
二、新音樂社——該社成立於民國二十七年,在抗戰中爲國內推行新音樂運動最力之音樂團體,社員分佈全國各地,約有五千餘人,經常出版有「音樂藝術」等定期刊物,戰後在上海創辦有「星期音樂院」。
其他則有教育部國立音樂專門學校,於音樂教育方面造就音樂幹才甚多。
美術方面:寫生畫及漫畫進展甚速,藝人多挾畫筆畫板奔走各地,對戰時實境寫生,北至蒙古,南及雲南、緬甸,將我軍艱苦奮鬥英勇作戰史蹟、敵我戰鬥慘烈場面,以及各地人民流亡悽惶狀況,無不加以描繪,成爲動人之畫面。三十年間,曾將上述作品在重慶公開展覽,在抗建宣傳上收效至大。至於漫畫亦多有創造。
木刻方面:抗戰發生後,大批木刻家組成「中華木刻抗敵協會」,齊爲抗建目標去奮鬥。三十一年又組成「中國木刻研究會」,曾在三十個地區以上舉行「全國木刻展覽」。
第二款 學術研究
國民政府自奠都南京後,銳意提倡學術研究,學術研究機關與學術文化團體始有長足之進步。民國
十七、十八年間,相繼設立國立中央研究院與國立北平研究院,國家綜合性之獨立研究機關始行建立,私立研究機關有民國十七年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補助成立之靜生生物研究所,及同年在杭州設立之熱帶病研究所,中央各部附設之學術或研究機關如國立編譯館、中央工業試驗所、中央水工試驗所,中央工業試驗所亦先後成立。民國二十年公佈訓政時期約法,其教育章有關學術研究之條文有二:一爲第五十七條「學術與技術之研究與發明,國家應予以獎勵及保護」;一爲第十八條「有關歷史文化及藝術之古蹟古物,國家應予以保護及保存」。由此可見政府對學術文化之重視。惟學術獎勵工作,當時係由學術機關與團體舉辦,如國立中央研究院設置之蟻炎、楊銓、丁文江三氏獎金,又由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自十六年度起設置科學研究獎學金,政府尚未設置國家性質之學術獎金,當時雖外侮頻至,國家多難,社會尚稱安定,學術研究始步入正軌,一時人才輩出,凡自然科學、應用科學、社會科學及人文科學均逐漸進展。我國學者在國際學術會議及國內外雜誌上發表之論文,亦能引起世界學術界之注意。 同時各種專門性學會,如中國數學會、中國物理學會、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機械工程學會、中國政治學會、中國經濟學會、中國社會學會、中國統計學會、中國教育學會等,均次第成立,所出版之專門性刊物,亦漸能達到國際上學術水準。
全面抗戰期間,設於沿海各大都市之學術機關,雖遭受嚴重之損失,幸賴政府本於「戰時須作平時看」之最高原則,先後遷至後方,學術研究工作得未中墜。教育部於二十七年四月訂頒戰時各級教育實施方案綱要,規定九大方針、十七要點,其九大方針有關學術研究者凡三:
一、對於吾國文化固有精神所寄之文、史、哲、藝,以科學方法加以整理發揚,以立民族自信。
二、對於自然科學,依據需要,迎頭趕上,以應國防與生產之需要。
三、對於社會科學,取人之長,補己之短,對其原則整理,對於制度應謀創造,以求一切適合於國情。
上述方針極爲正確,迄今猶可奉爲圭臬。其十七要點有關學術研究者一:「全國最高學術審議機關,應卽設立,以提高學術標準」。
民國二十九年教育部成立學術審議委員會,其重要工作計爲:
一、獎勵著作發明及美術作品,自三十年度開始辦理,第一屆選定受獎者二十九名,第二屆四十八名,第三屆五十四名,其中以自然科學與應用科學兩類爲最多,迄三十六年先後受獎專門學者三百零一人(其中獲一等獎者十四人,餘爲二、三等獎或給予獎助金者)。
二、審查專科以上學校教員資格,自二十九年九月至三十七年四月,審定合格者八六八五人,其中教授二六五八人、副教授一二六○人、講師二○六八人,助教二六九九人。
三、審查碩士學位候選人論文,自三十二年五月起至三十七年四月止,論文經審查合格,核定授予學位
者二三二人,計文科四十三人、理科四十人、法科二十二人、師範科二十六人、農科六十四人、工科十七人、醫科六人。
四、審議部聘教授及專科以上學校休假進修教授人選,並籌劃實施博士學位法案。
斯時,重要學術研究機關,均已遷至後方繼續辦理,復新成立中國地理研究所、中國蠶桑研究所、中國醫藥研究所及福建省研究院,中央各部亦新設氣象局、中央衛生實驗院、中央林業實驗所、中央畜牧實驗所等學術機關。至私人設立之講學及研究機關,有復性書院、民族文化書院及中國地政研究所。
但據三十四年統計,我國大學及獨立學院研究所已有四十五所,內屬於文科者十所、理科者九所、法科者五所、商科者一所、農科者五所、工科者六所、醫科者六所、師範者三所,已超過戰前數量二十三所,惟尚不足供大學畢業生欲求高深研究者之用,研究生僅有三百餘人。
戰時,我國學術機構雖在流離顛沛之中,研究工作未嘗中斷,尤其對於區域性科學之研究,多能窮自然之奧祕,發前人所未發,而戰時各種代用品之研究發明,對於長期抗戰之貢獻殊多。
至於學術文化團體,原須報請教育部完成立案手續,民國二十九年十一月社會部成立,卽移歸該部主管,惟依照非常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第二條之規定,各團體之目的事業,應受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與監督,學術文化團體應受教育部之指導與監督,是項團體在戰時雖亦受有影響,然其進展遠較戰前爲發達,對抗戰期間之貢獻亦不在少,茲將各學術文化團體稍有規模而對抗戰有所貢獻者,略列於後:
一、一般學術文化——中國民族學會、中國民俗學會、人生哲學研究會等。
二、教育——中國教育學會、中國社會教育社、中華兒童教育社、中國測驗學會、中國童子軍教育學會等。
三、科學與技術——中華科學協進會、中國化學會、中國物理學會、中國地理學會、中國紡織學會、中國動物學會等。 四、醫藥——中華醫學會、中國護士學會等。
五、農林——中華農學會、中國藝園學會等。
六、社會政治經濟——中國社會學會、中國社會行政學會、中國政治學會、中國地方自治學會、中國行政學會、中國考政學會、中國人事行政學會、經濟研究社等。
七、文史——中國哲學會、中國歷史學會等。
八、工程——中國工程學會、中國機械工程學會、中國水利工程學會、中國土木工程學會、中國礦冶工程學會、中國化學工程學會、中國造船工程學會等。
九、國際文化——中國國際聯盟同志會、中韓文化協會等。
十、體育——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等。
抗戰勝利以後,各學術機關文化團體,或遷反原設立地點,或隨同政府遷至首都,亦有在其他都市擇定永久地址者,關於原屬敵僞舉辦之學術研究機關,經分別指定有關機關接收。
關於國際文化合作方面:國際文化合作,足以促進各國間文化交流、學術及思想之進步,亦足以敦睦邦交,而奠定和平之基礎。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出席和會之遠謀之士,認爲戰禍之避免,有賴於相互間了解,確定國際文化教育合作,應爲當時國際聯盟最重要聯盟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流亡倫敦之各民主國家政府,早於一九四二年至一九四四年經常保持接觸,集會商研,其他盟國亦在積極考慮如何恢復各個慘受戰禍國家文化教育工作,並推及於戰後國際文教合作問題。本此主旨,一九四五年遂成立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簽訂約章,我國亦派代表出席,以求進一步促進各民族間教育科學文化之互助合作。
我國參加國聯國際文化合作事業,早在民國十九年間,並曾在二十二年籌設世界文化合作中國協會,與國際合作機構相聯絡,同時先後參加各種重要國際學術會議。在抗戰期間,英美學者先後來華講學者,有尼德漢、蔣森、白朗、伊頓等數人,我國大學教授應美國之聘前往研究講學者六人。此外,我復組織文教訪印團赴印答聘,而印度學者白特那加等三人亦經聘定來華講學,印度與我交換研究生十人,均已開始研究。英國方面亦有派教授一人、學生三十九人前來研究之議。又美國政府允贈我國大學用書若干種,供我翻印。
在圖書交換及國際間各種文教活動,如博覽會、展覽會等,我國早在民國十四年卽正式參加出版品國際交換公約,歷年與各國交換圖書甚夥。
在留學方面,我國已有悠久之歷史,迄二十一年六月,教育部復頒佈國外留學規程,規定應考資格及管理留學辦法,自是以後,自費留學生素質方面始稍有進步,管理方面亦獲致相當成效。
截至二十六年,中英庚款董事會曾舉辦六屆英公費生考試,最後一屆因歐戰發生改送加拿大就學,清華舉辦之留美考試,計共五屆,最後一屆係於二十七年舉辦。
二十七年四月,中央特爲制定戰時各級教育實施方案綱要,其第十三項規定:「改訂留學制度,務使今後留學生之派遣,成爲國家整個教育計劃一部份,而於私費留學生,亦應加以相當之統制,革去過去分歧放任之積弊」。六月,政府根據此項規定,由行政院頒佈限制留學生暫行辦法,規定自費留學以研究軍、工、理、醫各科學生爲限,至文、法等科學生,雖間有因研究上之特殊需要而出國深造者,但人數比較,相差懸殊,至留學生資格規定,以在公私大學畢業以後繼續研究或服務二年以上者,著有成績者爲限,限制既嚴,加之當時外匯困難,交通不便,出國留學人數,遂大見減少。
三十一年一月,我國與美國締結新約,國際形勢爲之一變。總統手著之「中國之命運」明言戰後建設需才孔亟,教育部爲適應時代需要,培養抗戰建國人才,乃廢止上項限制,對於有志出國青年,不論所習何種科目,均酌予以鼓勵與扶植。然政府爲顧及戰時物質艱難,以及戰後需才迫切,對於留學生程度又不能不予以提高,因決定凡志願自費出國留學生,均須經過考試及格,始能領取留學證書出國。三十二年十月,教育部公佈自費留學生派遣辦法,並於同年十二月舉辦第一屆自費留學考試,錄取學生共三二七人,此爲留學考試之始,而對留學生之管制,亦向前邁進一步。
第三款 新聞與出版事業
民國二十六年七月七日,全面抗戰發生後,因戰局迅速惡化,致沿海之新聞事業,大半未及隨政府播遷。但當時遷至陪都之報紙,有中央日報、大公報、掃蕩報、時事新報、新民報、英文自由西報等。
以後繼續在重慶復刊者,有益世報與世界日報等。此外,尚有原在重慶出刊之國民公報、商務日報、新蜀報及西南日報。後來共產匪黨在重慶創刊新華日報,以爲反動言論之機關,惟戰時大後方,以陪都之報業最爲興盛。
抗戰時期,雖然物質極端缺乏,不斷遭受敵機晝夜轟炸,但我國報業都表現出高度威武不屈精神,最盛時期,全國共有報社四七八家。通訊社一五四家,均用土產粗紙、土產油墨,並以平板機印刷。各報爲避免敵機濫肆轟炸,將編輯及印刷工廠遷入山洞工作,有時因轟炸停電,卽在微弱之燭火下,以手搖印報。
除上述者外,尙有軍中報紙,以掃蕩報爲大型軍報,各戰區有中型之陣中日報及前線之小型掃蕩簡報。至民國三十二年計有二百家,另外尙有在前線之一百四十個簡報班,隨時隨地從事戰時宣傳。
中央國際廣播電台,隸屬中央宣傳部之國際宣傳處,經常以短波向國外播送本國新聞。
對日抗戰中,敵後新聞人員之奮鬥,尤堪令人敬佩。二十六年十一月,國軍撤退上海後,上海公共租界即成爲孤島,而愛國報人,則紛紛以外商名義繼續發外報紙,從事抗日宣傳,揭露漢奸賣國罪行。
二十八年敵僞在使用賄賂手段失敗後,卽開始採恐怖暗殺手段,自二十八年八月至三十年十二月,先後遭敵僞暗殺綁架報人計有二十六人,但我忠貞報人,雖在敵僞恐怖政策下,却無一人賣身投靠,仍繼續奮鬥。
至出版機關,在二十六年秋以前,集中於上海、南京、天津、廣州等大都市,而尤以上海爲出版機關之中心,最大之書局如商務、中華、世界三家總廠,均設於上海,此三大出版機關之出版物,佔全國之比例甚大,二十三年爲百分之六十一,二十四年爲百分之六十二,二十五年則增至百分之七十一。但自全面抗戰發生後,上海、南京、北平、天津、廣州等各大都市之出版機關,多被敵機炸毀,僅一小部份出版機關或出版工具輾轉遷入內地,出版事業遂陷於奄奄一息之狀態。
民國二十七年十月,武漢、廣州相繼淪陷,抗戰進入第二階段,二十八年抗戰局勢逐漸好轉,而出版事業亦漸呈復興之現象。至三十年,各地書店、出版社及印刷所等如雨後春筍,紛紛設立,其中以重慶、成都、昆明、桂林等都市發展尤爲迅速。
在此期間出版界,有兩大特徵:
一、無論印刷機關或發行機關,自三十年後,有逐漸增多之趨勢,書店有七五四家,三十一年卽增至一二八六家,印刷店三十年爲四三○家,三十一年卽增爲一、三一家,三十二年以後,重慶、桂林以及各省市所開設之書店或印刷店,仍有增多之趨勢。
二、出版事業集中於重慶、桂林、成都、昆明、曲江等大都市,尤以重慶、桂林等處爲戰時出版事業之中心,一如戰前之上海、南京等地之成爲全國出版事業之中心。
民國二十六年七月至二十八年底,全國出版書刊合計爲一零零一四種,故出版事業在全面抗戰初期實大受厄運,至三十年出版書刊,僅圖書一項,亦有一、八九一種,三十一年卽增至三、八七七種,三十二年更增多至四、四○八種,由此可知一年出版之新書數量,雖在戰時而較十年前則爲增多,較之二
十四、五年亦並不稍差,自此以後,出版界仍在繼續不斷掙扎,競爭出版,艱苦奮鬥之精神,實大可讚許。
分析上述新出版圖書之性質、文藝書籍,始終佔出版圖書中之第一位,其次爲教育政治書籍,再次爲經濟、史地科學書籍,而以哲學、軍事及三民主義之圖書較少。
全國雜誌之出版,亦年有增加,三十年爲一、九七九種(實際較此數更多),至各地區之分佈,則重慶所出版之期數,較任何地區爲特出,幾佔全國出版數之三分之一,始終保持特殊發展之現象。其次爲成都、桂林、昆明等地所出版之雜誌爲較多,由此可知雜誌之出版,以重慶、成都、桂林及昆明等大都市爲中心。
雜誌類別,以文藝、政治、教育之雜誌爲最多,其次爲經濟之雜誌,其次爲科學、軍事、戲劇、哲學等雜誌,分析內容與圖書頗有差異,惟文藝雜誌與文藝圖書相同,均佔書刊中之第一位,此則爲出版物性質中之極顯著而足令人注意之現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