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冊 全戰爭經過概要四/六
第八章 第一期第一階段之作戰經過(自二十六年七月上旬起至同年十二月止)
第一節 一般情勢
第一款 敵國
日本政情:日本近衛文麿於民國二十六年(一九三七)六月四日第一次近衛內閣成立之一個月後。
七月七日蘆溝橋事起,八月十三日日本又發動淞滬之戰。
外交方面:在岡田內閣時,其外相廣田弘毅於民國二十四年(一九三五)十月二十八日向我國駐日大使提出對華三原則,日本要求中國承認僞滿洲國,遭我拒絕,所謂對華三原則內容是:(一)中國政府須積極實行鞏固中日友誼關係之計劃。(二)中國承認僞滿洲國,實現中日「滿」在華北之合作。(三)中日「滿」共同防止共黨在中國之蔓延。
民國二十六年十月杪,近衛派東鄉茂德出使德國,臨行時,外相廣田弘毅對他說:「中日事變,因軍部要求過大,恐不易收拾,抵德後,須敦促德方撤回駐華軍事顧問,並停止對華軍火供應」。後於民國二十七年(一九三八)二月,德國正式承認僞滿洲國,撤回駐華軍事顧問,並對華禁運軍火。
經濟方面:自「九一八」以來,日政府爲準備侵略戰爭,倡行所謂經濟單元與經濟集團,並厲行戰時經濟體制,成立僞滿洲中央銀行發,行僞鈔,偷運我國貨物,逃避關稅,收買白銀。「七七」戰端旣開,益感大規模戰爭消耗劇增,但以資源缺乏,金融枯竭,公債又無法發行,復決定貿易統制,募債增稅,藉以維持其浩大軍費開支,但杯水車薪,無濟於事。
兵力方面:『七七』事變當時,其北寧路駐屯軍以步兵一旅團、戰車一隊,野砲兵一聯隊爲基幹,共一萬餘人,分駐北平、天津及北寧鐵路沿線。七月十二日以後,增加一個師團又兩旅團及航空兵團。
八月十五日下達總動員令,其華北派遣軍以八個師團爲基幹,上海派遣軍以兩師團爲基幹。
第二款 我國
我國政情:我國自民國二十五年冬敉平共匪,政權尚未完全統一,對於日軍壓迫,政府忍辱負重,力求和平建設。二十六年七月七日,日軍挑起蘆溝橋事變,七月十七日,蔣委員長在廬山嚴正表示:
「中國酷愛和平,國民政府對內求自存,對外求共存,仍冀日軍臨此最後關頭,懸崖勒馬,希望由和平的外交方法,求得解決」。然此眞誠呼籲,終未能警醒日本軍閥之狂妄,日軍仍積極進迫。八月七日,國民政府召集國防會議,全體一致決心抗戰到底,全國人民一致擁護中央,政府爲集中力量抵禦外侮,容納各黨各派,共赴國是。九月二十四日,共產匪黨發表宣言,願爲澈底實行三民主義而奮鬥,取銷一切暴動政策、赤化運動及蘇維埃政府,更願取銷紅軍,改編爲國民革命軍,受軍事委員會之管轄,待命開往前線抗戰。國家社會黨及中國青年黨,亦先後表示願爲三民主義而奮鬥。
外交方面:我國自『九一八』以來,對日本始終採用和平方法,調整兩國邦交,無如日本軍閥毫無誠意,且隨時製造新事件,以爲侵略之藉口。我政府於民國二十四年鄭重聲明:『和平未到完全絕望時期,決不放棄和平,犧牲未到最後關頭,決不輕言犧牲』。二十六年蘆溝橋及上海虹橋事件發生,我國仍圖由外交途徑解決,而日本對我和平提議之答覆是調集大軍,積極進攻。我政府八月十四日發表抗暴自衛聲明,同時確立外交方針,在多尋與國,孤立敵國,否認傀儡組織。八月二十一日與蘇俄簽訂互不侵犯條約。十月六日,國聯大會決議譴責日本,十一月三日,九國公約會議,日本拒絕參加,爲解除孤立,醞釀日德義軍事同盟,向失敗之途徑邁進。 經濟方面:民國二十四年(一九三五年)十一月實施法幣政策,著有成效。二十六年十月,頒佈戰時農礦工商管理條例,實行管制,成績斐然,整頓各項稅收,年有增加,二十五年度收支預算平衡,二十六年七月,中美簽定交換白銀協定後,法幣基金益臻鞏固,但爲應付浩大之戰時支出,一面改進稅收,一面發行救國公債,國内外民衆,莫不爭先認購,踴躍捐輸。
兵力方面:我國在國民革命進程中,內憂外患,迄無寧日,對徵兵制度及軍需工業,整理軍隊等,尚未全部完成。開戰之初,陸海空軍之質量,顯居劣勢,當時我軍駐北平及冀北察哈爾等地者,爲第二十九軍,計四個師,每師四旅,另一騎兵師、一騎兵旅。此外分駐全國各地者,共計一百八十二個師又四十六獨立旅,騎兵九個師又六個獨立旅,砲兵四個旅又二十個團,及其他特種兵,共計一百七十餘萬人。
第二節 我國作戰指導
敵軍於民國二十六年八月四日襲佔平津後,向平綏路方面進攻,並集中兩軍於平津,準備向冀南前進。同時集中兩師於淞滬,企圖封鎖長江口,威脅我首都。我政府決定全面抗戰,分散敵之兵力,誘致其主力於華東沼澤地區,以持久消耗戰打破其速戰速決之迷夢。
軍事委員會於八月二十日頒發國軍戰鬥序列及作戰指導方針如左:
一、戰鬥序列:
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
參謀總長程潛
(一)第一戰區:
司令長官:蔣委員長(兼)。
轄區:平漢、津浦兩鐵路線。
兵力:第一集團軍總司令宋哲元。
副總司令萬福麟。
第二集團軍總司令劉峙。
副總司令孫連仲。
第十四集團軍總司令衛立煌。
(二)第二戰區:
司令長官:閻錫山。
轄區:晉、察、綏。
兵力:第六集團軍總司令楊愛源。
副總司令孫楚。
第七集團軍總司令傅作義。
副總司令劉汝明。
前敵總指揮湯恩伯。
騎兵第一軍軍長趙承綬。
預備軍總司令閻錫山(兼)
(三)第三戰區:
司令長官:蔣委員長(兼)
副司令長官:顧祝同。
轄區:江蘇、浙江。
兵力:第八集團軍總司令張發奎。
第九集團軍總司令張治中。
第十集團軍總司令劉建緒。
第十五集團軍總司令陳誠。
副總司令羅卓英四第四戰區:
司令長官:何應欽。
副司令長官:余漢謀。
轄區:閩、粵。
兵力:第四集團軍總司令蔣鼎文。
第十二集團軍總司令余漢謀(兼)
(五)第五戰區:
司令長官:蔣委員長(兼)(嗣由李宗仁調任)。
副司令長官:韓復渠。
轄區:山東。
兵力:第三集團軍總司令韓復渠(兼)。
副總司令于學忠。
副總司令沈鴻烈。
第五集團軍總司令顧祝同(兼)。
副總司令上官雲相。
第一預備軍:
司令長官:李宗仁。
副司令長官:白崇禧(兼)。
第二預備軍:
司令長官:劉湘。
副司令長官:鄧錫侯。
第三預備軍:
司令長官:龍雲。
副司令長官:薛岳。
第四預備軍:
司令長官:何成濬。
副司令長官:徐源泉。
第十七集團軍總司令馬鴻逵。
第十八集團軍總司令朱德。
海軍總司令:陳紹寬。
空軍總司令:蔣委員長(兼)。
前敵總指揮周至柔。
首都警衛司令官:谷正倫。
首都防空司令:谷正倫(兼)。
副司令:黃鎮球。
二、作戰指導方針:
國軍以一部集中華北,重疊配備,多線設防,特注意固守平綏路東段要地,最後確保山西、山東,力求爭取時間,牽制消耗敵人。以主力集中華東,迅速掃蕩淞滬敵海陸軍根據地,阻止後續敵軍之登陸,或乘機殲滅之,並以最小限兵力守備華南沿海各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