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史

第十二冊 一二八淞滬作戰一/五

第二章 「一二八」淞滬作戰

自民國二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至四月十八日

概述

日本軍閥,蓄意侵華已久,無時不伺機蠢動,迨民國二十年「九一八」事變,侵佔我東北三省後,誤以爲可順利征服中國,實現其大陸政策,乃貪婪無饜,着着向我進逼。

是時也,我國家統一未幾,正值實施訓政,從事建設之始,國防至爲脆弱,益以共匪猖獗,禍生肘腋,而少數野心份子,復起風波,破壞統一,正所謂內憂外患交相煎逼,民間疾苦,國勢阽危。我蔣主席盱衡情勢,高瞻遠矚,早在寶山事件發生時(民國二十年七月),卽曾籌思禦外必先安內之策,嘗親撰文告白:「消滅赤匪,保全民族之元氣;削平叛亂,完成國家之統一。蓋攘外必先安內,革命即爲救國。亦惟保全民族之元氣,而後方能禦侮;完成國家之統一,而後乃能攘外……」,故對日本軍閥窮兇極惡之侵略,採取容忍政策,非至最後關頭,決不願局勢破裂而出之於戰爭,亦卽本諸和平未至絕望時期,決不放棄和平之原則,一面交涉,一面抵抗,期能假以時日,消除心腹之患,鞏固團結,並宏大建設之效果,厚植國力,奠定禦侮圖強之基礎。

我舉國軍民,則因「九一八」變起非常,憤慨填膺,嗣隨日本軍閥之着着進逼而益劇。東北各地義勇軍,紛紛奮起抵抗,予日軍不斷之困擾與威脅。全國各處,亦皆掀起對日經濟絕交,抵制日貨運動之浪潮,給予日本商業經濟以莫大之打擊。共匪遂乘此機會,推波助瀾,利用國民仇日心理,發動政治攻勢,假借抗日口號,對內製造政治分裂,對外促成中日戰爭,以利其加速發展。日本軍閥則昧於事實,無視大勢,仍沉溺於大陸政策之迷夢,不但不思以調整中日關係,反而變本加厲,迷信武力萬能,企圖以暴力擴大恐怖,藉以打擊我民心士氣,迫使我政府屈服,於是百般尋釁,因而有所謂上海日僧被毆事件之發生。 民國二十一年一月十八日,日本藉口僧侶被毆,嗾使日本浪人及海軍陸戰隊毆人縱火外,並殺死華警,經上海市政府向日領事提出抗議,日領事竟以書面提出反抗議,列舉四項無理之要求。繼之日本駐滬海軍司令部,於其報紙發表橫蠻之言論,以武力相威脅。自二十三日起,日閥卽從其本土各軍港及旅順各地,調遣軍艦,向上海大量增兵,其蓄意擴大事件,已至明顯。

元月二十八日十三時四十五分,我上海市政府答覆日本領事,對其四項要求完全接受。日海軍司令見計不逞,乃突於深夜二十三時,致書我守軍第十九路軍及上海市政府,迫令我軍退出閘北區域,未待我答覆,日軍卽依其預定計劃,發動攻擊,淞滬之戰於焉揭幕。

一月二十八日二十三時三十分,敵酋鹽澤下達攻擊命令,以天通庵車站爲根據地,分三路向閘北兇猛進攻,企圖一鼓而下我之閘北。我當地守軍,以日軍公然來犯,乃奮起應戰,分頭迎擊,迭予敵以重創。時我領袖蔣公,循中央之要求,以在野之身,毅然由杭入京,主持大局,當卽決定政府遷都洛陽,本人則親自坐鎮南京,一面指揮當地守軍堅強抵抗,一面抽調剿匪部隊,在蘇浙皖佈防。嗣後敵雖夾其絕對優勢之海空軍,及不斷增援猛撲,終不得逞,且遭慘重之傷亡。敵軍在閘北慘敗之消息傳至東京,日海軍省立即遣隊大量增援,並將駐上海以南中國沿海之日海軍,統編爲第三艦隊,派野村吉三郎爲司令官,取代鹽澤指揮上海戰事。

野村暨大量援軍抵滬後,卽變更其攻擊目標,將重點指向吳淞方面。於二月七日及八日,以海空軍大舉進攻吳淞及蘊藻濱,結果死傷累累,無功而退。迄十三、十四兩日,再興攻勢,又遭重大傷亡,仍不得逞。至是野村計劃又告全盤失敗矣。

當野村再敗消息傳抵東京,日內閣卽決定調派其認爲最精銳之第九師團全部,第十二師團一部,以及大批驅逐艦、巡洋艦、特務艦等,開滬增援,並以赫赫有名之戰將植田謙吉中將爲司令官,接替野村指揮滬戰。此時我亦以第五軍增援上海,與第十九路軍併肩作戰,該軍編爲左翼軍,於十六日正式接替第十九路軍左翼防務。

二月二十日,敵軍在植田指揮下開始總攻,其重點指向廟行、江灣間,經三晝夜之鏖戰,敵受重創,攻勢頓挫。二十三日起,敵再興攻勢,激戰至二十六日,雙方傷亡均重,我守軍雖在優勢敵軍不斷猛攻下,仍浴血奮戰,寸土必爭,使敵軍迄未獲逞。至是植田所指揮之戰鬥,亦陷失敗之覆轍,且其損失遠較前此數次爲重大,所謂精銳之師團,則因迭遭重創,幾已全部喪失其戰鬥力。

敵軍連遭慘敗,激起日本當局決定再向上海大量增兵,陸續抽調其第十一、第十四師團來滬,同時也四易其帥,改由陸軍大將白川義則擔任淞滬戰事之司令官,以陸軍大將菱刈隆任總指揮。敵軍於二月二十九日,夾其優勢兵力,發動總攻擊,各處均發生激戰,旋敵以新銳部隊兩萬餘人,在海空軍掩護支援下,由瀏河方面登陸,威脅我軍側背。至此我以態勢不利,乃於三月一日,轉移陣地於黃渡、方泰鎮、嘉定、太倉一帶之第二道線,繼續與敵週旋。其後敵雖不斷向太倉攻擊,經我軍堅強抵抗,直迄四月十八日,敵計終未得逞,本作戰於是遂告一段落。

淞滬戰事爆發後,我政府卽提請國聯解決,經派團調查後,議定於三月四日停戰,嗣經數度波折與會談,終於五月五日簽訂停戰協定,翌日敵軍開始撤退,迄七月十七日,敵軍佔領區始全部交還我國。

第一節 作戰起因

民國二十年「九一八」事變,日本軍閥侵佔我東北三省後,雖用盡各種恐嚇誘騙之卑劣手段,仍未能促使我政府訂立城下之盟,而東北各地義勇軍,則紛起抵抗,困擾日軍,我全國軍民,亦因變起非常,憤慨激昂,各地皆掀起對日經濟絕交,抵制日貨運動,予日本商業經濟以莫大之打擊。於是日本軍閥爰焦思積慮,製造口實,企圖再以暴力恐怖,迫使我國就範,而貫徹其大陸政策。

上海市密邇京都,係我國經濟中心,且爲國際貿易之一大市場。日本軍閥,乃蓄意在上海尋釁,引起大恐怖,藉以破壞我經濟基礎,威脅長江流域富庶之區,打擊我民心士氣,震撼我首都重地,以遂其陰謀,因之特以日本間諜喬裝僧侶在滬肇事,造成所謂「日僧事件」。

據日方宣稱,一月十八日,有日本僧侶五人,在上海馬玉山路三友棉織工廠附近被毆,並臆斷係三友工人所爲。迄二十日二時四十分,日閥嗾使日本浪人約四五十人,攜帶木棒武器及烈性爆炸物,連續兩次焚燒三友棉織工廠,並在臨青路及河間路交界處,先後斃傷我華捕各二人。迨十三時許,日本浪人及日僑已嘯聚至千餘之衆,手持木棍,沿途尋釁,其中一隊至北四川路搗毀商店十餘家,並擊傷西捕二人。

自日本間諜喬裝僧侶被毆,及日本浪人暴動事件發生後,我上海市政府卽準備向日領事提出嚴重抗議,在抗議文件未送出前,上海市市長吳鐵城,特派市府祕書長俞鴻鈞氏爲代表,於二十日十五時,親往日總領事署先提出口頭抗議,要求保證此後不再發生此類事件,嚴緝肇事兇犯,並保留一切交涉權。

當時日本總領事村井蒼松亦曾承認此項舉動極端不法,表示無任遺憾,並允嚴緝兇犯。

次(二十一日)日十時,日本總領事村井蒼松復親至上海市政府謁見吳鐵城市長,對日本浪人之暴行,表示道歉,並保證緝辦兇犯,同時對日本僧人在馬玉山路被毆事件,提出書面反抗議,要求四項(一)市長須對總領事表示道歉。 (二)兇犯之搜查逮捕與處罰,應迅速切實執行。

(三)對於被害者五名,須付給醫藥費與撫慰金。

四關於排日侮日之非法越軌行動,一概予以取締,並將上海抗日救國委員會,以及各種抗日團體,即時解散。

吳鐵城市長當卽口頭答覆:關於第二項,中國法律對於傷害罪之處分,有明文規定,自當依法究辦;一三兩項,待詳加考慮後,再行答覆;至於第四項,事關民衆運動,如在法律範圍以外者,本人無權取締,如有非法運動,自當依法制裁。是日,日本駐滬海軍司令官則以武力相威脅,曾以公報一件,交報館刊載:「上海市長對於日本提出要求,若非予以滿意答覆,並將要求各項立即實行,則海軍司令官決採相當手段,以保護日本帝國之權利」。

一月二十二日十五時,上海市政府派祕書長俞鴻鈞,爲日浪人暴行事向日本總領事署正式提出書面抗議,要求四項:

(一)日本領事向本市長表示歉意。

(二)迅速逮捕並嚴懲放火殺人之罪犯。

(三)充分賠償被害者,其賠償金額另定。

四保證嗣後不發生同樣事件。

翌日日本新聯電稱,襲擊三友工廠者,爲青年同志會會長光村芳藏及細谷猶一郎、岡恆太郎、木村勘藏、森正信、北過卓治、原定治等七名,已向領事署正式自首。但其領事總署對我方所提抗議,迄無明白答覆。

當日本浪人暴行之次日(二十一日),上海各大報紙均以大號字刊載其事,其中民國日報標題有「日浪人藉陸戰隊掩護」字句,日海軍陸戰隊素對民國日報憎恨,於是藉詞尋釁,聲稱記載不實,破壞該隊名譽,翌日十七時,更派該隊中尉土山廣端持函至民國日報社,提出四項要求:

(一)主筆來隊提出公文道歉。

(二)揭載半張地位之謝罪文。

(三)保證嗣後不再發生此種事情。

四罷免直接責任記者職位。

上項要求,並限於二十三日五時前答覆,否則卽自由行動。我上海民國日報除更正該項消息外,餘均置之不理。

一月二十三、二十四兩日,日海軍艦隻及陸戰隊,陸續增加抵達上海,情勢頓趨嚴重。二十五日,我駐國際聯盟會代表顏惠慶,於國際行政會發表宣言,請調查上海事件眞像。二十六日,上海氣氛益形緊張。二十七日,日本海軍省竟抹殺事實,厚顏發表荒謬聲明書,謂「中國各地之排日運動,根底於多年釀成之排外思想,非一朝一夕之故,滿洲事件以來,更加激烈,爲世人所週知,而日本海軍,穩健自重,努力保護日僑,及維護權益。至於上海事件,國民政府對於日本合理妥當之要求,毫無誠意,不肯承認,據最近情報,並以正式軍隊準備與日本爲敵。日本海軍深望中國停止此種行爲,如國民政府不加反省,立即制止不法行爲,日本爲自衛計,必採取適當措施,以保護日僑及維護旣得權益,以期萬無遺憾」。日本領事村井亦曾以最後通牒方式,通知吳鐵城市長,限二十七日十八時前,對其要求給予滿意之答覆,否則日本人卽將採取必要手段,以斷然態度實現此要求。

吳鐵城市長爲保全上海繁榮市場及數百萬生靈,遂遵照當局決策,忍辱負重,作最大讓步,當卽召集滬市各界領袖,說明其應付時局之苦衷,繼之下令取銷抗日救國會,上海民國日報停刊,並由社會局及公安局會同星夜執行查封。迄二十八日十三時四十五分,答覆日本領事,表示對四項要求完全接受,當時日領事亦表示滿意。滬人聞悉,咸慶可倖免災難矣。 然日本蓄意侵華已久,其所提四項要求,原以爲在我民情沸騰之現況下,上海市政府勢必拒絕,彼可用爲開釁藉口,而我滬市政府竟完全接受,實非日方始料所及。日駐滬海軍司令鹽澤見詭計未逞,乃暴露其眞面孔,作進一步之壓迫,宣稱閘北方面日僑甚多,日軍爲切實保護,請中國防軍立即撤退,防務由日軍負責。是夜二十三時,更致書我守軍第十九路軍及上海市政府,重申其要求。未待我方答覆,日軍卽已依其預定計劃採取行動,企圖實現其佔領閘北之野心,戰事遂告爆發。

第二節 作戰前之狀況

參照插圖第二

第一款 敵軍

參照插表第一

民國二十一年一月二十七日,敵軍在淞滬地區集結兵力約萬餘人,計海軍陸戰隊六千餘人,在鄉軍人三千餘名,裝甲車十餘輛,大小口徑火砲數十門,以虹口靶子場敵海軍陸戰隊司令部爲核心,對其勢力所及區域內,凡公私住宅、機關、學校、商店及碼頭等地,均構築有各式掩體工事,及儲存械彈、軍品之倉庫,各項戰備措施,皆積極進行,迄戰事發生時,一切俱已完成。

敵空軍計有轟炸、驅逐、偵察等各型飛機約五十餘架,其主力集中於引翔港機場,一部則停於一能登呂」號航空母艦上,且不時派遣飛機飛入上海上空實施偵察。

敵海軍淞滬方面原有軍艦二十餘艘,迨日僧事件發生後,卽陸續增加,計一月二十三日,分由其本土之海軍港佐世保開來二等驅逐艦(薄、荻、藤、葛)四艘,由巡洋艦「大井」號統率,停泊於楊樹浦江面。二十四日由旅順駛來之航空母艦「能登呂」號,停泊於吳淞口外,其餘各艦分泊於楊樹浦至吳淞鎮間之黃浦江面,將沿江地區置於其艦砲火力直接箝制之下。二十八日,復由佐世保開出驅逐艦(皋月、文月、水無月、長月、菊月、三日月、夕月、望月、陸月、如月、彌先月、卯月)十二艘,並隨帶海軍陸戰隊數百名,由巡洋艦「夕張」號統率,直駛向上海集中。

第二款 我軍

參照插表第二

我淞滬地區駐軍,原僅有第十九軍第七十八師之第一五五、第一五六兩旅,及吳淞要塞守備隊。當一月二十日,日浪人蓄意肇事,連續暴行後,第一五五旅卽在上海南市,龍華鎮、北新涇及眞茹一帶加強警備;第一五六旅於閘北、吳淞間設防,其第六團及上海市警察大隊之第六、第七兩隊,在閘北區加強部署,嚴密戒備。

是時,第十九軍之另兩個師——第六十及第六十一師,仍分駐於南京,鎮江、常州、丹陽、蘇州、無錫等地,迨一月下旬,滬事日趨嚴重,始奉命向上海推進。

第三款 兵誌概要

參照插圖第一

淞滬地區,位於長江下游,據黃浦、吳淞兩江之會合口,爲我國最大商港,金融經濟之中心,亦係國際重要貿易都市之一。該地區河汊縱橫交錯,密如蛛網,漲潮時均不能徒涉,形成障礙地帶,對攻者言,頗爲不利。滬郊地形平坦開闊,掩蔽遮蔽不良,益以地質鬆軟,對攻防兩方均稱不利,尤以攻者爲甚。惟敵艦可駛入長江及黃浦江,對具有強大海軍武力之敵人而言,到處均可遂行兩棲作戰,防守自非易事。市區多係堅固高大之建築物,輕武器無法予以摧毀;必賴高度之火力,及特種作戰技能,始克有濟。總之,淞滬地區乃屬特種地形,無論攻防,非具備特種裝備與訓練不爲功。 本地區有京滬與滬杭甬兩鐵路爲主要交通線。京滬鐵路,東端在上海附近有吳淞、虬江碼頭、龍華等支線,直達黃浦江邊,水陸聯運,堪稱便利;西端在南京下關,藉輪渡與津浦鐵路相啣接,北通徐州、天津,在玄武湖附近,與江南鐵路相交會,可直達安徽南部。滬杭甬鐵路,在杭州與浙贛鐵路相連,西向可達贛省南昌,在軍事上,尤具戰略價值。公路則以京滬及滬杭國道爲主要幹線,路幅寬七至九公尺,碎石路面鋪設良好,橋樑涵洞載重量約十五噸,排水設備良好,不受雨季影響。

水運碼頭設備完善,通常吃水約二十四呎之巨型艦船,均可進出無阻。對外由海洋可北達天津,南通廣州及南洋各島,東往日本等地。內陸航運,溯長江可達四川,黃浦江、蘇州河等,均可通航四十噸以下之小汽船,各濱水地點,帆船咸可通行,其水運之便利,爲全國之冠。

本地區冬季常見霜雪,十一月至二月多西北風,三月至十月則多東風。

圖扫描第15页原图(文字待整理)掃描第 15 頁 ↗

第三節 我軍作戰指導

參照插圖第三我第十九路軍二月十六日之作戰計劃如左第一方針本路軍爲確保國土之完整,以一部分據南市、閘北及吳淞各據點而死守之,主力則展開於上海西北方京滬鐵路南北地區,保持重點於鐵路以北,待機出擊,將敵壓迫於黃浦江畔而殲滅之。

第二指導要領

一、右翼軍應佔領南市、龍華、北新涇、眞茹、閘北亘江灣之線,保持主力於眞茹、大場鎮之間,迎擊當面之敵;如敵主力向我廟行附近左翼軍進攻,該軍卽以有力部隊由江灣北進,切斷敵之退路及其增援部隊,並協同左翼軍將突入之敵包圍而殲滅之。

二、左翼軍應佔領江灣北端亘廟行鎮東端之蔡家宅、胡家莊、曹家橋之線,主力控制於大場鎮、楊行鎮、劉家行地區,迎擊當面之敵;如敵主力向江灣及其以南地區我右翼軍進攻,該軍卽以有力部隊推進至淞滬鐵路以東地區,攻擊敵之側背,阻止敵軍增援並相機協同右翼軍,將敵包圍而殲滅之。

三、航空隊須竭力阻止敵機活動,掩護本軍作戰,在可能範圍內,轟炸引翔港鎮附近之敵飛機場及其砲兵陣地。

第三部隊區分

一、右翼軍:

指揮官第十九軍軍長蔡廷楷。

第八十八師獨立旅。

第七十八師。

第六十師。

第六十一師。

二、左翼軍:

指揮官第五軍軍長張治中。

第八十七師。

第八十八師。

中央軍校教導總隊之一部。

吳淞要塞。

第四作戰地境作戰地境,右翼軍與左翼軍爲大場鎮、江灣鎮、沈家港鎮之線,線上屬右翼軍。

第五各軍任務同(十六)日十二時,第十九路軍總指揮部於南翔所發之命令有如下述:

一、據確報,敵第九師團及第十二師團之一混成旅團,由敵第九師團長植田謙吉指揮,於十四日全部到滬,總數約三萬人,連合敵海軍陸戰隊之殘部,企圖進佔我吳淞及上海南北市。

二、本軍以保護國土自衛之目的,擬佔領南市、龍華、北新涇、眞茹、閘北、江灣、吳淞、寶山、月浦鎮之線,保持主力於鐵道以北之地區,迎擊由閘北、江灣、吳淞方面來犯之敵,待機出擊,壓迫於黃浦江畔而殲滅之。

三、右翼軍應佔由南市、龍華、北新涇、眞茹亘閘北、江灣之線,保持主力於眞茹、大場鎮之間,迎擊

當面之敵,待機出擊,壓迫於引翔港方面而殲滅之。須以一部有力部隊死守南市、龍華,作全軍右翼之據點。其詳細之兵力部署,應如下所示方針規定之。

(一)第八十八師獨立旅,擔任警戒南市、龍華、虹橋亘北新涇河以南之線(河屬之),須以有力部隊死守南市、龍華,爲右翼之據點。

(二)第七十八師(缺翁旅之四、五兩團),擔任警戒北新涇河以北亘曹家渡,沿中山路、眞茹鎮,迄眞茹鎮車站北端之線,主力控置於眞茹鎮西方附近,相機迎擊當面之敵及策應第六十師。

(三)第六十師,佔領北站、閘北亘八字橋、江灣南端之線,主力控置於中央,迎擊江灣當面之敵,乘機向虹鎮、引翔港方面出擊。

四第六十一師爲右翼軍預備隊,集結於大場鎮西南一帶,應以一部死守江灣鎮。

五作戰地境,暫不規定,惟各師之左右翼應與鄰接師切取連絡爲要。

四、左翼軍應佔領江灣北端,亘廟行鎮東端蔡家宅、胡家莊、曹家橋之線,主力控置於大場鎮北楊行鎮南及劉家行之間,迎擊由江灣北方地區來犯之敵,乘機出擊,向殷行鎮附近,壓迫敵人於黃浦江畔而殲滅之,以一部在羅店、劉河、小川沙方面擔任江面之警戒,相機策應吳淞。

五、要塞地區,須以有力部隊乘機進佔張華濱車站,萬不得已則死守吳淞、寶山之要塞,以爲全軍左翼之據點,歸張軍長指揮。

六、作戰地境:

左右翼軍——以沈家行鎮——江灣鎮——大場鎮之線爲作戰地境(線上屬右翼軍)。

七、航空隊須努力妨害敵機之活動,而掩護本路軍之作戰,如能做到,則努力爆擊引翔港附近之敵飛行場及其砲兵陣地。

八、上述各部,須於十八日午前三時以前完成一切之戰鬥準備。

九、通信及連絡:

(一)交接防務時,須將已完成之線移交,電話機則自行裝卸。

(二)以電話爲主,各師應遵照前令及作戰計劃辦理。

十、補給:

(一)糧秣仍遵照前令,每師自行準備半個月量。

(二)彈藥總庫在南翔。

十一、衛生事項:

(一)各師應在前線開設野戰病院。

(二)南翔由軍政部設傷兵收容所。

(三)總病院分設蘇州、常州、南京、杭州。

十二、余在南翔(後略)。

圖扫描第20页原图(文字待整理)掃描第 20 頁 ↗
圖扫描第21页原图(文字待整理)掃描第 21 頁 ↗
圖扫描第22页原图(文字待整理)掃描第 22 頁 ↗
圖扫描第23页原图(文字待整理)掃描第 23 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