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冊 全戰爭經過概要三/六
第二款 外交
我國對日本之全面抗戰,其目的原爲抵抗暴日侵略,維護民族生存,保障國際法紀,並謀樹立世界永久和平。是以抗戰期間,外交上之努力,亦以此爲歸趨。抗戰期中之外交,頭緒紛繁,經過複雜,而綜其大要,區分爲抗戰初期外交上之努力,爭取友邦援我制敵,與盟邦聯合作戰後外交上之成就,以及勝利前夕之外交活動等四項,茲分別述之於后:
一、抗戰初期外交上努力當民國二十九年「九一八」事變發生時,我國除先後向日本政府提出抗議三次,並促其將佔據東三省各地之敵撤退外,同時並以此事申訴國際聯盟會及非戰公約簽字國,請其主持公道。雖經國際聯盟迭次會議令其撤兵,美國亦一再援用九國公約照會敵國,促其注意國際公約之義務,敵人一面謂軍隊已漸次撤退,一面又非正式聲明國際公約不能適用,不受國聯之調停及裁判,而注其全力於其預定計畫之實現。東三省被佔後,敵又一面在上海挑起「二八」事變,一面利用前清廢帝溥儀組織僞政府,二十一年三月九日,敵人一手製造之傀儡組織僞滿洲國遂告成立,同時並將東三省所有稅收與電政、路政均藉僞組織之手,攫奪無遺,東北事件至此遂益趨複雜,而淞滬戰事,因英、美、法諸國竭力調停,於二十一年五月五日簽訂上海停戰及日方撤退協定而結束。
國際聯盟爲覓求解決東北事件途徑,乃於二十一年春派遣調查團至東三省,以英國李頓勳爵爲委員長,率領英、美、德、法、義五國委員。該調查團於二月二十九日抵東京,日本代表參加,並謁見日皇
及日首相犬養毅暨外、陸、海相等開會討論,三月十四日到上海,我國代表卽加入,二十日抵京,蔣委員長於當晚設宴歡迎,懇切說明我國擁護國際公法、公約及世界人道正義之素志,奮鬥到底,始終勿懈云。
二十一年四月至六月間,該調查團在東三省實地考察約六週,並聘請專家多人協助其工作,七月二十日將調查結果起草報告書一冊,九月四日在北平簽字,該報告書由我國外交部譯印,名爲「國際聯合會調查團報告書」,其內容凡十章、十八萬言,各章之要點如下:(一)敘述中國的現狀,認爲較華盛頓會議時已有良好的進步。(二)報告書認定滿洲與中國之關係,不僅是名義之宗主權,乃至現在依然是屬於中國領土。(三)斷定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之夜,日本在滿洲之軍事行動,不能認爲正當手段。(四)滿洲國之產生,乃是日本軍與日本文武官員活動之結果,「故現在之滿洲政權,不能認爲純眞且自發之獨立運動而出現者」。(五)日本「九一八」後在滿洲之行動,「雖無宣戰布告,而無疑的中國之廣闊地域,已被日軍武力侵奪占領,以此行動結果,該地域從中國其他部份分離,則爲事實」。(六)「滿洲國」之存續,實違背國際義務根本原則,亦爲遠東和平之一障礙,不獨與中國利益背馳,而且亦無視滿洲人之願望,復與日本人之利益亦不適合。根據以上六點,調查團提出十項解決原則及條件,建議於國際聯盟行政院,惟因遷就事實,顧慮太多,致前後矛盾,不能自圓其說,當調查團赴東三省時,我國曾派顧維鈞爲參加委員,並公佈說帖多種,凡關於中日兩國之土地、移民、貿易、投資等各種交涉情形,均有詳細說明,其後合刊爲「參與國際聯合調查委員會中國代表處說帖」一書,亦爲一部重要文獻。
日本政府對於調查團,始終以挑戰之態度待之,外相內田康哉竟謂「縱然國家化爲焦土,也是據守這日本的生命線——滿洲」,新聞界亦與政府相呼應,對調查團極冷淡。李頓勳爵返國過孟買時,曾與人言:「滿洲狀況至爲嚴重,以三千萬華人而置於二十萬日人管轄之下,其事至爲艱鉅,日本固能以武力佔有該地,然天下從此多事矣」。二十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李頓向國際聯盟提出報告書,結果國聯以四十二對一表決接受。於是,日代表以孤立無援,惱羞成怒,當場宣告退出國聯,並於二月二十七日正式向大會送達退盟通知,至此,中日糾紛在國際之調解下,卽告一段落。 迨二十六年「七七」事變發生後,我將爭端訴諸國聯,蓋在使各大國能認識日本侵華之舉,爲對於整個世界和平及集體安全之直接威脅,因而知所應付,並進而對日實施經濟及其他制裁,七月三十日我向國聯遞送第一次聲明書,九月十二日除援引盟約第十、第十一條外,尚援引盟約第十七條,並向國聯行政院訴請對於上述各條款所規定之情勢,建議適宜及必要之辦法,並採取適宜必要之行動。行政院將此案交由遠東諮詢委員會審核,該會審核後,提出第一、第二報告書,均經國聯大會十月六日會議通過採納。第一報告書之結論,爲日本在華之軍事行動,係違背日本在九國公約及非戰公約下所負之義務。
第二報告書則係建議中日問題之處理方法,其要點爲:(一)中國目前之局勢,不僅衝突之兩國,且對於一切國家均有多少關係。(二)遠東目前之爭議,牽涉日本之違反條約義務,故不能認爲僅能由中日兩國以直接方法解決。(三)現應取第一步驟,似爲邀請國聯會員國中之同時爲九國公約之締約國者於最短期間從事商討。(四)請求大會對於中國表示精神上之援助,並建議各會員國,勿採取足以減弱中國抵抗能力,以致增加其在此次衝突之困難之任何行動,並應就各該國個別援助中國,究能達如何程度一節,予以考慮。
二十七年九月,國聯行政院開會,日本拒絕邀請,當卽決議通過十月六日之報告書,並稱:日本現拒絕邀請,依照第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聯合國各會員國自得個別採取第十六條所規定之各項辦法,中國因此英勇抵抗侵略,實有要求各會員國同情及援助之權,雖在世界另一區域內已發生嚴重之國際政局,亦不能使各會員國忘却中國人民所受之痛苦,或其不得減弱中國抵抗力之義務,或其考量個別所能援助中國之義務。
二十八年一月十七日,國聯行政院開會時,我國復提出申請:(一)請各會員國根據前屆行政院決議案,從速實行盟約第十六條所規定之經濟制裁辦法。(二)請各會員國對於援華方法速謀切實有效之措施。(三請國聯設法保證輸入中國軍火在運輸上之便利。四請國聯組織調整委員會,以便推動援華之具體辦法。
惜國聯行政院對我上項申請,未有實際之解決辦法,僅作空泛議論而已。
至於九國公約會議,亦因日本拒絕參加,無疾而終。
除上述官方外交外,各國人民紛紛發起道義援華,抵制日貨及國際反侵略運動,尤以後者影響爲最大。
國際反侵略大會,爲國際反侵略運動之勁旅,亦爲援華運動之急先鋒,該會擁有三十五個會員國,每國均有分會,我國抗戰以來,曾開過四次著名大會,一爲一九三八年(民國二十七年)二月於倫敦所開之「救中國救和平世界大會」,一爲同年七月於巴黎所開「反轟炸大會」。救中國救和平世界大會分工會、合作社、消費、宣傳、技術、國會、宗教、倫理、援華等八組,中心工作爲抵制日貨,與籌款救濟中國之傷兵、難民,並請各國紅十字會援助中國。反轟炸大會決議:(一)凡按九國公約、國聯盟約、非戰公約及國聯大會通過之決議,所應給與中國之援助,本會决動員世界輿論,以贊成中國對國聯大會所有之正當要求。(二)反對一切欲妨害中國獨立與領土完整之處置。(三)要求直接貸款與中國政府,以資援助,加強援華運動,以具體表現吾人對中國有國際休戚相關之深厚同情。(四)重申一九三八年二月本會在倫敦召集之援華大會所通過各項決議。(五)關於請求愛好和平各國,勿供應軍用品與日本,前已進行,茲復與各國重提舊案。
以上所述,雖多未實行,然於人類正義之存在,與世界上對中國之抗戰,均有深切之認識與眞摯之同情,故各國援華運動,竟如雨後春筍,此種外交上之成就,皆有助對日抗戰之進行。
二、爭取友邦援我制敵我國抗戰,除爲民族之生存外,並以維持國際條約及國際信義爲始終不變之立場,外交之進展雖不免受國際形勢之影響,亦有賴於外交政策之運用,我國根據抗戰建國綱領有關外交之條款,一面從促進國際團體之動作,一面促進有關各國個別之動作,以期達到國際間援我制敵之目的,此皆爲外交戰戰略上之基本原則。所謂國際團體動作,卽聯合各國作共同之行動,如國際聯盟、九國公約會議等,第一項經已敘述,所謂各國個別動作者,卽各國單獨之行動,茲將對英、美、蘇、法等四國外交情形,分述如左:
一、對英外交:當我抗戰開始,英首相張伯倫爲維持英國在遠東之利益,對日本採取妥協政策,國聯及九國公約之無實際結果,張伯倫之現實主義實爲厲階,然我政府始終本中英傳統之友誼精神,以嚴正之態度與之折衝,加之國際關係不斷變化,卒使其對我之協助,由消極變爲積極,對日之態度由敷衍變爲強硬,迨三十年十二月八日太平洋大戰爆發,世界愛好和平之國家,羣起打擊侵略,中英兩國更於同盟大纛下攜手邁進,茲列舉數事於后,以明中英外交之演變。
二十七年五月三日,英日雙方在東京成立關於中國海關稅收及外債本息償付問題之諒解,此諒解最要點,厥爲凡在日軍控制區域以內之海關稅收,均應存放橫濱正金銀行,此種擅自處置我國關稅之協定,不僅妨礙我海關行政,抑且損害我國主權,當由我外交部向英方提出照會,聲明中國不受其拘束,並保留對於海關之一切權利與行動自由。
二十六年六月,日寇以要求引渡程錫庚案四嫌疑犯未遂,乃實行封鎖天津英租界,復以藉口向英方擴大要求,英政府初本表示該案願就地解決,嗣又對日讓步,遂於七月二十五日成立「初步協定」,我外交部卽發表嚴正聲明,並希望英方以行動表明其對於日本在華侵略造成之局勢,決不變更其固有之政策。八月,英方復決定將程案四嫌疑犯引渡於天津僞組織,英方此舉旣屬違背國際公法,且有承認僞組織之嫌,此事曾由我外交部及我駐英大使館分別向英駐華大使館及英外交部提出嚴重抗議。 二十九年六月中旬,歐戰局勢逆轉,法國敗降,英國地位徒增困難,日寇乃利用此種機會,對英施以壓迫,終於七月中旬與英方成立封閉滇緬路運輸之協定,我外交部當於七月十六日發表聲明,除指出英國接受日寇無理要求,不但違法而且給予侵略者以鉅大便利外,同時蔣委員長發表嚴正聲明,堅稱中國抗戰,決非任何第三國脅迫而能撲滅。
上述各案,均屬對我不利,然以下列事實比證英國政府因我方不斷之努力,究有正確之認識。
二十七年十一月三日及十一月二十二日,敵首相發表兩項荒謬聲明,英國政府於二十八年一月十七日向日寇提出照會,對該聲明加以嚴厲之駁斥,並鄭重聲明任何性質之變更,凡係由武力所造成者,英國政府無意加以接受,末後,對於九國公約各條款,則以極嚴正而明朗之詞句加以擁護。
二十九年三月底,汪逆僞組織產生後,英國嚴正表示,對於中國合法政府之態度並未變更,迨敵與汪逆簽訂僞約,英方復表示其繼續承認現在重慶之國民政府,爲中國合法政府之態度。
二十九年十月八日,英首相邱吉爾在下院宣稱:「自十月十七日起重行開放滇緬路」於我精神上及物質上之援助,自屬鉅大,其主要原因,蓋在滇緬路封鎖後,日本在中國各地逮捕英僑,侵犯越南,復與德、義締結軍事協定,致使英方之綏靖政策,在東亞不能收獲效果,加之英國在歐戰中地位較前穩定故也。
三十年八月二十六日,英首相邱吉爾繼與羅斯福總統發表聯合宣言八項原則後,又演說謂美國正與日本開始重大交涉與解決遠東問題有關,如交涉失敗,則英國將毫不猶疑,置身於美國陣線
至若英方三次信用貸款二千三百萬磅及平衡基金,資助緬甸政府興築緬甸鐵路,以及中加、中澳之換使,中英間平等條約之訂立,均足證中英外交關係日趨協調,中英友誼亦日趨密切。
二、對美外交,中美邦交素稱敦睦,當「九一八」事變發生時,美國卽大聲疾呼主張公道,史汀生之不承認主義,卽曾爲國聯大會所採納,成爲各國對華應行遵守義務之一。迨二十六年全面抗戰開始,美國務卿赫爾於七月十四日發表演說,主張國際正義、國際和平,避免以武力爲推行國策之工具,遵循和平途徑解決各國糾紛,尊重條約尊嚴,裁減軍備,取消貿易壁壘,以爲建立各國間良好諒解之基礎。十月五日,美總統羅斯福在芝加哥發表防疫隔離侵略者之有名演說。二十七年十二月,日本首相近衛發表所謂「建立東亞新秩序」荒謬聲明,同月三十一日,美國對日提出通牒,不承認其破壞九國公約及反對東亞新秩序,措詞甚爲堅決。二十八年七月間,英國與日寇在東京成立所謂初步協定後,美國則於七月二十六日宣布廢除美日商約。二十九年六月間,美參衆兩院通過國防法案,授權總統,實施出口統制,我方卽努力策動促其早日實施,七月二日,美總統宣布四十六種物品須受出口統制,七月二十五日、三十一日、九月二十六日、十二月一日,又先後宣布應受出口統制物資,軍用品爲大宗。凡此種種,均足表明美國政府對侵略行動與世界和平之態度,更足表明對日寇打擊,而予我精神上之援助。
至於經濟上之援助,遠在珍港事變以前,對我財政上有所支援。二十六年七月十四日,美國與中國簽定穩定貨幣協定,三十年四月一日訂立第二次協定,並成立平準基金委員會,其目的均在協助中國穩定通貨之努力,使美元與國幣之匯兌比率得以照常維持。此外,美國復由其進出口銀行對我予以信用貸款,前後四次,第一次款額爲二千五百萬美元,係在二十七年十二月武漢會戰之後,第二次款額爲二千萬美元,係在二十九年三月,亦卽在汪逆僞組織成立之後,第三次款額二千五百萬美元,係在二十九年九月,亦卽在日德義三國同盟之後,第四次款額除五千萬美元平衡基金、六千萬購買華貸墊款外,尚有五千萬美元,係在二十九年十二月,亦卽在日寇與汪逆訂立僞約之後。 迨三十年十二月,太平洋大戰發生後,美國羅斯福總統因我之請求,要求國會對中國再予以財政援助,三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向國會提出,規定對華貸款五億美元,此項決議,迅獲國會通過,羅斯福總統於電我蔣委員長文中有:「此案在兩院得以空前之迅速,獲全體一致之通過……等語」
。三十一年六月二日我宋子文外長代表政府與美方簽訂中美抵抗侵略互助協定。
三、對蘇外交:民國二十六年我國全面抗戰後,蘇俄卽以僞善姿態,與我締結互不侵犯條約,規定除消極方面不侵略外,締約國之一方受第三國侵略時,他方不得對於侵略國予以任何援助。簡言之,在中日戰爭期間,蘇方不得援助敵人,事實上蘇俄亦無能力予敵人任何援助。
二十八年六月,中蘇兩國所簽訂之平等互惠商約,在物質上雖對我有若干之援助,但多數均爲易貨性質。
三十年四月十三日,蘇俄竟與日方締結中立協定,並發表宣言,互相承認僞滿洲國與僞外蒙國,實妨害我領土與行政權之完整。我外交部於十四日發表鄭重聲明稱:「查東北四省及外蒙其爲我中華民國之一部,而爲我中華民國之領土,無待贅言,中國政府及人民對於第三國間所爲妨害中國領土與行政完整之任何協定,決不承認,並鄭重聲明,蘇日兩國公布之共同宣言,對於中國絕對無效,蘇日中之條約第二條之規定:「倘締約國之一方成爲一個或數個第三國軍事行動之國家時,則締約國之他方,在衝突期間,卽應遵守中立」。從此蘇聯對我僞示友誼之假面目,暴露無遺。
四、對法外交:法國之遠東外交政策,素唯英國馬首是瞻,其始對我抗戰極表同情,並不斷與英美採取同樣行動,以譴責日寇之侵略,而對我亦有物資之援助,及法國在歐戰中敗降,其對遠東方面,卽無力維持其原來立場,日寇卽乘機壓迫,威脅利誘,層出不窮,毫無能力之維琪政府,自惟遵辦而已,其大者如二十九年停止我假道越南運輸、三十年九月允許敵軍假道越南攻我、三十年十一月允許日寇接收上海法租界內我國法院、三十一年七月與日寇簽訂越南聯防公約、三十二年內則縱敵佔領廣州灣並將北平使館租界、上海公共租界、廈門公共租界行政權及天津、漢口、廣州等處法租界交歸南京僞組織。以上種種,均足證明維琪政府對敵屈服至何種程度。然我政府對於法國,固已無所企求,但其違背條約,妨害我國主權之行動,我政府每次必以嚴正之聲明,予以否認,並表明我固有之立場,我外交部亦對維琪政府提出嚴重抗議,鄭重聲明所有法國依照中法間不平等條約取得之特權,已因法政府非法之行爲而歸於消滅,遂與維琪政府斷絕外交關係,同年因軍事上之需要,對於滇越路在我國境內之一段予以接管。 三十二年秋,我國因與同盟並肩作戰,且爲繼續中法人民傳統之友誼起見,經與美蘇協商之後,於八月二十七日發表宣言,正式承認北非之法民族解放委員會。三十三年秋,法國光復,九月十一日新政府成立,十月二十五日得我國與美、英、蘇之承認,於是在中法外交史上乃展開新頁。
三、與盟邦聯合作戰後外交上之成就自太平洋戰爭爆發,我國對日本與德義兩國同時宣戰後,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英、美三國軍事代表會議在重慶正式成立,美國軍事總代表爲勃蘭達、英代表爲印度軍總司令魏菲爾,協議反侵略各國軍事之合作問題,是爲我國外交史上空前創舉。臨別時,蔣委員長對英代表贈詞謂:「中英兩國不可有一國失敗,如中國失敗,則英國之印度必危而不保矣」。對美國代表贈言謂:「遠東對日作戰,端賴中國之陸軍與英美之空軍協同一致爲主體,務望美國有一中美聯合作戰計劃,尤望美國在遠東與中國所用空軍之數量以及可到之時間,必有一整個具體之方案」。當時由美租借法案運到仰光之援華物資,竟被英政府扣留搶用,事先並未通知我政府,其不講信義,對我侮衊殊不可忍。十二月二十九日,蔣委員長兼代外交部長之職(部長宋子文時留美公幹)。 三十一年元旦,中、美、英、蘇等二十六國在美京華府發表反侵略共同宣言,表示對軸心國聯合作戰及不單獨媾和,此項共同宣言,以中、英、美、蘇四國爲中心,於是我國列爲世界四強之一。一月四日,華府發表蔣委員長爲二十六國聯軍在中國戰區之最高統帥,蔣委員長電復允就斯職。越南、泰國亦劃入中國戰區之內,凡屬本戰區各國軍隊,皆歸蔣委員長指揮,同盟國在東亞大陸戰略上之執行機構,於是正式成立。英美輿論對蔣委員長推崇備至,認爲中國瓦古未有之領袖,剛毅果敢,又復豁達大度,允爲蓋世之人傑云。
自與盟邦聯合作戰後,外交上所發生之事件固多,茲將最富有意義最值得記述者,分別敘之如后
一、蔣委員長訪印:太平洋戰爭發生後,蔣委員長爲勸英國允許印度自治,同時勸印度參加反侵略陣線,在大戰中貢獻其人力與物力,乃於三十一年一月間曾託羅斯福總統向邱吉爾首相轉達此意,英政府表示歡迎,並希望蔣委員長於離印時發表勸告印度人民全面合作之宣言。
三十一年二月四日,蔣委員長夫婦偕王寵惠、張道藩等由重慶起飛,五日至加爾各答,九日抵印京新德里,當時印度政府,除發表公報稱:「蔣委員長此行目的,乃欲與印度政府,尤其印度英軍司令,商談中英兩國有關之一切問題,並將乘機會晤各界名流」,並與人民一致歡迎。英政界人士更認「整個遠東戰局之嚴重,與萬衆矚目之蔣委員長訪印行動,適成史所未有之對照,使倫敦佈滿憂鬱之情緒,發生一線曙光」。 蔣委員長當日十五時三十分訪印總督林里資哥,十日,林總督偕夫人親來拜會,下午與總督討論政治問題。蔣委員長告以英人應立即自動宣佈印度爲一自治邦,而此時印人暫時放棄完全獨立之要求,方爲合理。隨之,接見前國民會議主席尼赫魯,談一小時而去。
二月十一日,蔣委員長上午前往總督府前廣場閱兵,下午會見印度各地土王,並晤見尼赫魯與國民會議現任主席阿柴德。十二日,尼赫魯三次拜會蔣委員長,而後發表公開演說:「余代表全國人民,向中國蔣委員長表示熱烈歡迎,印度決不接受任何統治,不論其爲日本或德國,印度僅能接受印度大衆之統治……」。
二月十四日午夜,蔣委員長接甘地函電各一件,讀之悲愴不能成眠,更覺亡國者失却自由之苦痛。十五日晨,召見英駐華大使卡爾,告以必須與甘地晤面之意,並擇定加爾各答爲會晤地點。
二月十八日,甘地到加爾各答,蔣委員長偕夫人親自往訪,對其態度不覺失望。
二月二十日,蔣委員長與尼赫魯會談三小時,並告以中印兩大民族共同奮鬥之意,但尼氏對於外交仍不重視,尼氏發表談話謂:「蔣委員長赴印之行,具有歷史意義,此行將爲中印關係入於新時期之開始,中國之抗戰,乃今日全世界爭取自由之大戰中之一部,全世界或世界上之若干部份,在此爭取自由之大戰中,已獲得勝利者,亦有在將來必獲勝利者」。
二月二十一日,蔣委員長訪印已畢,特發表告印度人民書,希望中印兩大國,同爲人類自由而努力。對於英國致誠摯之期待,深信必能從速賦予印度以政治上之實權,此是中印關係史上重要文獻,茲錄原文如左:
「余夫婦此次訪印,留駐半月,得與印度軍政當局,以及一般友好開誠商討吾人之反侵略計畫
2B,與彼此共同奮鬥之目的,幸獲一致之同情,與全力之贊助,殊覺愉快。余今任務已畢,即將返國,而與我全印友好作別矣,祇因留印日淺,對印度國民未能盡我所言,故於此臨別之時,一傾我懇摯嚮往之心,藉申生平之積愫。
余所欲首先提及者,自余到印後,得悉印度全國對於反侵略戰爭,皆有一致之決心,此實爲余所引以爲深慰者也。
我中國與印度合佔全世界二分之一人口,兩國毗連之國境達三千公里之長,其文化經濟相互交流之歷史有二千餘年之久,然而兩國間從未有一次武力之衝突,此種悠久之和平邦交,實爲世界上其他各國間所未有,此足證明吾兩大民族爲世界真正和平之民族。時至今日,世界和平已爲野蠻之侵略勢力所威脅,我中印兩國不僅利害攸關,實亦命運相同,因此我兩大民族,惟有共同一致積極參加反侵略陣線,並肩作戰,以實現世界真正和平,竭盡吾人應盡之職責。
抑中印兩國民之德性,有一共同之特點,卽兩國均以舍生取義、殺身成仁相崇尙,吾人傳統之精神,厥爲不惜犧牲自己,以達其救人救世之目的,我中國對於此次戰爭,亦卽爲此犧牲精神之表現,故毅然參加反侵略陣線,此非僅爲爭取中華民族之自由,實爲保全人類之正義,爭取整個人類之自由也。
余敢向我兄弟之邦印度建議,吾人在此人類文明存亡絕續之交,惟有各盡其能,以取得世界人類整個之自由,蓋祇有在世界人類整個自由中,乃能獲得我中印兩民族之自由,無論中國與印度,其中有任何一民族不能得到自由,則世界卽無真正和平之可言。
至於現在世界大局之情勢,只有兩個壁壘,凡爲國家與人類求自由者,皆必毅然站在反侵略陣線,其間決無中立旁觀之可能。蓋此時實爲我全體人類禍福之總關鍵,決非一國一人之爭,亦非某一國與某一國間各別之利害關係,凡參加反侵略陣線之同盟者,無論何國皆係整個反侵略民主陣線之中,共同合作,而非單獨與某一國合作之問題也。吾人於此憬悞民族主義之意義,在太平洋戰爭開始以後,已應乎時代而有一甚大之轉變,各民族求得自由之方式,今昔實亦有所不同,現在各反侵略國家,無不要求印度國民在此新時代中,盡其應盡之責任,以求自由世界之生存,印度之將來,實爲此自由世界整個之重要部份,同時世界大多數人士皆已同情印度之自由,此種寶貴難得之同情,決非任何有形物質力量之代價所可取得者,余以爲應特加珍重而使之勿失也。 誠以此次戰爭,實爲全體人類自由與奴隸之戰,光明與黑暗之戰,換言之,卽是與非、善與惡之戰,亦卽世界被侵略者與侵略暴力之戰。倘此次反侵略陣線失敗,則世界文明必須倒退百年,而不止全體人類之慘劇,將不知伊於胡底矣。姑就吾亞洲而言,日本軍閥之暴虐,有非言語所能形容者,高麗、台灣自日人併吞以後,人民所受壓迫與痛苦,旣鉅且深,固已足資吾人之借鏡,祇述我中國此次抗戰所受日軍之殘暴行爲,在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南京被陷時之一例言之,一週以內,全城人民被屠殺者,多至二十餘萬人,此五年以來,全國人民幾無日不受其飛機大砲之轟炸,凡暴日鐵蹄所到之地,無論男女老幼,非被污辱,卽受荼毒,尤以智識份子與青年學生所遭之慘刼爲甚,殘暴之日寇,決不使稍有智識與思想者,容留一人於社會之中,故對於學術機關與其稍有文化歷史關係之建置,無不澈底摧殘,舉凡日常生活必需之工具,如炊具之銅、耕具之鐵與手藝工具之類,無不搜括擄掠,毀滅無遺,其在軍事佔領區域內,除姦淫、洗刼、焚燒、殘殺不計者外,更復藉其暴力,到處開設烟館、賭場與妓館,不僅腐化吾人之生活與體質,且圖滅絕吾人之心靈,此種慘無人道暗無天日之醜行,實非全世界文明人類與我仁慈高尚之印度國民所能想像,然余茲所述者,猶不過爲中外人士所共聞者之一端,尚不足以暴其黑暗於萬一也。
當此野蠻暴力橫行黑暗籠罩於全球之時,吾人爲世界文明及民族自由計,我兄弟之邦印度國民與我中國國民皆宜共同一致擁護大西洋憲章及二十六國反侵略共同宣言,積極的參加此次反侵略陣線,聯合中、英、美、蘇等各同盟國一至奮鬥,攜手同登此爭取自由世界之戰場,以求獲得最後勝利之完成,此爲吾人在此一時代中無可推諉之使命。
最後,余對盟邦英國政府致熱摯之期待,余且深信我盟邦之英國,將不待人民有任何之要求,而能從速賦予印度國民以政治上之實權,使更能發揮其精神與物質無限之偉力。印度此次參戰,固爲求取反侵略民主陣線之勝利,實亦與其本身自由之得失有莫大之關係,余以客觀地位,認此乃爲於大英帝國有益無損最賢明之政策也」。
此書發表後,印度各報一律表示歡迎與尊重,全印各黨派亦均熱烈歡迎,得未曾有,認爲蔣委員長有此權利與義務,提出解決印度政治問題之卓見。二月二十六日,宋子文部長自華府來電,轉達羅斯福總統對蔣委員長觀察印度之意見,具有同感,惜英國當局不肯早下決心爲憾。
中、英、美互聘:太平洋大戰爆發以前,我國單獨對日作戰,舉世對侵略者之行徑猶欠認識,三十一年冬,蔣夫人有訪美之行,美國政界人士極表重視,相信能藉其高超人格,加強中美合作及盟國之各項作戰努力。三十二年二月十七日,蔣夫人赴華府訪問白宮,羅斯福總統予以隆重款待,十八日應美國國會之邀請,出席演說,先至參議院,繼至衆議院,是時全國靜候蔣夫人在國會發表演說,其演詞由四個主要廣播電台同時播發,過去僅有極重之事件發生時,始採取此種方式。
蔣夫人在美國參議院演詞要點有二:一、中美兩國人民言語雖有不同,實具有相同之理想,爲同一目的而戰。二、吾人之理想,不能徒事空談,應以行動求其實現。繼在衆議院致詞,首謂:「爲向貴國國會演說,實際上卽係向美國人民演說,貴國第七十七屆國會於一九四一年以代表美國人民資格對侵略者宣戰,已盡其人民所信託之義務與責任,諸君當前之要務,乃係協助爭取勝利,並創立與維護一種永久之和平,俾此次遭受侵略者之一切犧牲與痛苦,具有意義」。次述美國士兵在世界各地奮鬥情形,繼又謂「擊敗日本非爲次要之事,誠以日本爲一頑強之民族,而現時在其佔領區內所得資源,遠較德國所得者更爲豐富,爲時愈久,其力量愈大,故多遷延一日,卽將多犧牲若干中美人之生命,必須及早澈底摧毀其武力,始可解除文明之威脅」。 中國人士在美國國會演說者,以蔣夫人爲第一人,美國國會邀請以私人名義來美之外賓,正式致詞者,亦以此爲空前之創舉,美國輿論稱蔣夫人之訪美係代表一民族,而此民族爲美國所愛好而尊敬者,此種尊敬心,乃以該民族過去五年中英勇抵抗日本之侵略爲根據。
蔣夫人在美七月之久,遍歷紐約、威爾斯來大學、芝加哥、舊金山、洛杉磯等地,最後應加拿大政府之邀請,訪問其首都渥太華,於國家地位及外交形勢裨益至大。同年十二月,美國取消排華法案(卽限制我國移民法),卽爲其重要收穫之一。
美國爲促進中美邦交,羅斯福總統曾邀請共和黨領袖威爾基及副總統華萊士先後訪問中國,復派遣赫爾利與納爾遜二氏來華商洽重要政務,此等要員之赴華聘訪,均極有意義,而足以表示美國對華之堅定友誼。茲將威爾基及華萊士二氏來華訪問,述之於后:
三十一年十月二日,美總統代表威爾基氏蒞臨重慶,歡迎者萬人空巷。四日,蔣委員長與威氏談話要點有三:(一)美國過去之孤立政策及其傳統觀念,能否澈底改變。(二)美國在華文武官吏對華之誤解及其態度,將爲兩國間招致不幸之癥結。(三)中美兩國如無特別合作,或同盟關係,太平洋即失其永久和平之保障,此當爲中美政治家共同之責任。六日,續談太平洋大勢,謂東北四省(包括旅順、大連租借地)與台灣失地必須歸還中國,惟旅順軍港可由中美共同建設與使用,而由中國負實際防守之責,如此或可實現兩國共同防禦之理想。 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羅斯福總統宣佈派華萊士副總統爲代表前往中國,並稱將來世界史上東亞將佔一重要地位。六月二十一日華氏蒞臨重慶,是晚,蔣委員長設宴款待,二十一日至二十四日,蔣委員長與華萊士先後談話共五次,約計十餘小時,舉其重點如左:
(一)中俄改善國交,俄願美國從中疏解,但不願其居仲裁地位。
(二)美國政府對俄表示,中美邦交爲其遠東政策之基石,而且援助蔣委員長所領導之惟一政府到底。
(三)俄國對美駐俄大使說明大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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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國民政府表示不滿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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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共明言無理論之立場,並非真正共產主義者,且與俄無甚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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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希望中國內部團結抗戰,其意卽指我政府應收容共黨力量,共同抗戰。
四華氏勸我對中共問題應有一從速解決方法。
(五)彼述羅斯福之意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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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中國共產黨決不願偏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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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中國允其從中調解,彼當不惜一試,惟彼以公正態度,對中國各方,皆無所好惡。
(六)蔣委員長總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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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之心理,看共黨爲國際化之第五縱隊,而非眞正本國之軍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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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無信義,惟欺人以達其目的,對羅氏調解之利害關係,皆剖釋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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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政府必委曲求全,對中共達成政治解決之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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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願美國不爲共黨之宣傳所迷,借美國輿論及政府力量,以壓迫我政府對共黨遷就或屈服之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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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政府對中俄關係之調整,甚願美國從中斡旋,如能促成中俄或俄美會議,自所希望。
英國方面,亦於民國三十一年十月組織「議會訪問團」來華訪問,十一月十日抵達重慶,對促進中英兩國之友誼與加強兩國之了解,貢獻甚多。三十二年十一月,由於英國之正式邀請,我國政府派遣訪英團赴英報聘,以王世杰爲團長,團員有王雲五諸人,該團於十二月三日抵達英倫後,備受英國各界熱烈歡迎,訪英團此行,更加強中英兩國在共同作戰時之聯繫。
三、平等新約之訂立:東西戰場合而爲一以後,中國外交之最大成就,厥爲不平等條約之取消與平等新約之成立。二十六年七月十六日,美國政府發表聲明,表示重視世界法律秩序、國際待遇平等、國際貿易自由、文化大規模交流之原則。八月二十三日,美國務卿赫爾又發表聲明,闡述美國遠東外交政策,將於美國一般外交政策所遵守之原則外,兼含九國公約與非戰公約之精神。民國三十年五月三十一日,赫爾宣布一俟中國境內和平恢復,美國願與中國政府協商取消美國在華治外法權。七月四日,英國駐華大使卡爾,以照會送達我外交部,表示英國政府願於遠東戰事平定後,協商廢除在華領事裁判權及交還租界,並修改不平等條約。嗣經我國不斷之努力,英、美兩國政府於民國三十一年我國國慶日宣佈廢除在華治外法權,並準備與我訂立新約,後即分別對我提出新約約稿,其中規定取消領事權及租界,並廢止一九○一年北京議定書,當經我外交部詳細研究,以英美所提約稿,尚未能包括其所有在華特權,乃另擬對策,於條約外復添一換文,將通商口岸制度、公共租界之特別法院、外籍引水人員之雇用、外國軍艦之任意出入我領水、外人之經營內河航行及沿海貿易等特權,亦一併廢止,幾經磋商,始獲美英兩方同意,中美中英新約,遂於三十二年一月十一日分別於華盛頓及重慶簽字。同年五月二十日,我與美英復在上述兩地互換批准書,該兩約自互換批准書之日起生效。 繼此以後,又簽訂中古(古巴)友好條約,中巴(巴西)、中比(比利時)新約,而荷蘭、挪威、委內瑞拉、墨西哥、祕魯、哥倫比亞及英屬自治領加拿大、澳洲、南非聯邦諸國,亦先後聲明放棄在華特權,我外交部分別與之進行談判,訂立新約。
四、四強普遍安全宣言:民國三十二年十月三十日莫斯科會議後,美英蘇及我國政府共同遵照一九四二年一月一日聯合國家宣言,及後歷次宣言中各該國對其現與作戰之軸心國家,繼續敵對軍事行動,值至此等軸心國,根據無條件投降放下武器爲止之決定,鑒於各該國負有責任,確保自身及同盟各國人民,擺脫侵略威脅,而獲得解放,認清必須保證迅速而有秩序地從戰爭過渡至和平,且須確立並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以便全世界人類和經濟資源受軍備之牽制,達到最小限度,特發表聯合宣言,卽世所稱四強普遍安全宣言,其要點如左:
(一)彼等爲對各該國敵人進行戰爭,而約定之聯合行動,當爲和平與安全之組織和維繫,而繼續保持下去。
(二)彼等中對一共同敵人作戰之國家,對敵人投降和解除武裝有關之一切事項,當共同行動。
(三)彼等當採取認爲必要之一切措施,以防止對於迫使敵人接受之條款發生任何違背行爲。
四彼等承認必須在可能實行之最早時期,確立一種普通國際組織,以所有一切愛好和平之國家主權平等之原則爲基礎,此等國家不論大小,都可以加入爲會員,以維繫國際之和平與安全。
(四)爲保持國際和平與安全起見,在重建法律與秩序以及普遍安全制度創始以前,彼等當互相商議,在必要時,並當和聯合國家其他份子商議,以便代表國家共同體,採取共同行動。
戰爭終止以後,除爲實現本宣言並經過共同商議,不得在他國之領土內使用彼等各該國之軍事力量。
(七)彼等當互相並與聯合國家其他份子磋商,而且合作,以便能就戰後時期軍備規定,獲得一實際可行之普遍協定。
簽字者爲:莫洛托夫、赫爾、艾登及我駐蘇大使傅秉常。本宣言公布後,舉世愛好和平之國家,莫不深感欣慰。
五、開羅會議:中國領袖被邀參加國際最大強國之巨頭會議,聽取中國領袖對遠東問題與中國問題之意見,而發生決定性之作用,開羅會議實爲首次。民國三十二年七月美羅斯福總統向我蔣委員長表示在渠與蘇聯史達林會議之前,急欲與蔣委員長會晤,蔣委員長贊成秋季相會,會晤後應發表宣言,其要目有七:
(一)大西洋憲章適用於全世界各國各民族。
(二)必須獲得無條件之勝利。
(三)東北與台灣必須歸還中國。
四朝鮮獨立與中南半島各國之地位。
(五)建立戰後有力之國際和平機構。
(六)成立太平洋對日作戰聯合參謀部,分設於重慶與華府。
(七)中美戰時金融之互助與戰後經濟建設之合作。
十月,羅斯福總統連來三電邀請,措辭懇摯,十一月十二日派赫爾利爲其私人代表來渝說明,旨在聆聽中英兩國領袖之政策後,以第三者地位從事調解之意。蔣委員長允其請。十一月十八日蔣委員長夫婦及王寵惠等由重慶出發,道經印度,二十一日抵達開羅,首與邱吉爾首相相酬酢,羅斯福總統於翌日蒞臨,卽約蔣委員長相晤,蔣委員長獲悉原提議程,係由英美參謀團擬定,並未計及中國之地位與提案,將此意通知羅斯福,乃卽改變方式,爲中英美會議,此爲蔣委員長在會議前之成功。 會議自二十三日開始,二十六日結束。羅斯福總統對中國之熱誠與其偉大眼光,剛毅精神,邱吉爾首相之深謀遠慮,老誠持重,蔣委員長均獲深刻之印象。羅斯福亦於返國後之首次廣播中,述其對我蔣委員長之印象云:「蔣委員長有偉大之眼光及剛毅之精神,且對於今日及未來之各項問題,均有犀利之見解」。
會議中獲得協議各點,具見於三領袖之宣言中,該宣言於三十二年十二月三日正式發表,全文如左:
羅斯福總統、蔣委員長、邱吉爾首相偕同各該國軍事與外交顧問人員,在北非舉行會議,業已完畢,並發表概括之聲明如下:
三國軍事方面人員,關於今後對日作戰計畫,已獲得一致意見,我三大盟國決心以不鬆弛之壓力,經海陸空各方面加諸殘暴之敵人,此項壓力,已經在增長之中。
我三大盟國此次進行戰爭之目的,在於制止及懲罰日本之侵略。三國決不爲自己圖利,亦無展拓領土之意思,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從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羣島等歸還中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我三大同盟國知朝鮮人民所受之奴隸待遇,決定在相當時期使朝鮮自由與獨立。
根據以上所認定之各項目標,並與其他對日作戰之聯合國目標一致,我三大盟國將堅忍進行其重大而長期之戰爭,以獲得日本之無條件投降」。
開羅會議宣言中,蔣委員長籌劃之要點,大部份已獲適當之解決。會議中,羅斯福總統對我蔣委員長推崇備至,如關於日本國體問題,羅斯福徵詢,蔣委員長說:「這次日本戰爭禍首,實在是他們幾個軍閥,我們先把幾個軍閥打倒再說。至於日本國體問題,我以爲應該等到戰後讓日本人民自己去解決,我們在此次大戰之中,總不要造成民族間永久的錯誤」。宣言草案,由美國起草以後,先徵詢蔣委員長意見,而後送交邱吉爾,宣言中列有廢除日本天皇制度之意見。
蔣委員長認爲不必提出,羅斯福卽爲刪去。此等事例,均足說明羅斯福對我蔣委員長之如何尊重也。
四、勝利前夕之外交活動聯合國之發起:民國三十年十二月太平洋戰爭發生後,我國國際地位之提高,可於聯合國之發起爲組織中證明之。先是,民國三十年八月十四日,羅斯福與邱吉爾發表聯合宣言,此項宣言,不單與歐洲,而包括世界,雖只言八項原則,而未列遠東具體問題,然無形中對於日本已視同德國之一點,實於遠東形勢之影響甚大,此爲英美對日政策放棄妥協方針,改取積極政策之表示,因該宣言爲一歷史性之文獻,茲錄之如左:
「美國大總統羅斯福、英帝國政府代表首相邱吉爾會晤之結果,咸認爲有將兩國之國策共同之點加以宣布之必要,因彼等認爲根據此項政策,世界的局勢可有改善之希望。
一、我們兩國不企圖領土之擴張或其他之擴張。
二、凡未經有關民族自由意志同意之領土改變,兩國不願其實現。
三、尊重各民族有決定其賴以生存之政體之權利,各民族中此項權利有橫遭剝奪者,兩國俱欲使其恢復原有主權與自主政府。
四、力使世界各國,不論大小,亦不論其爲戰勝或戰敗者,對於貿易及原料之取得,均享受平等待遇,兩國對各國現有之組織,亦當尊重。
五、希望促成世界各國在經濟方面之全面合作,以提高勞力標準、經濟進步與社會安全。
六、待納粹專制宣告最後之消滅後,希望可以重建和平,使各國俱能在其疆土以內安居樂業,並使全世界人類悉有自由生活,無所恐懼,亦不虞匱乏之保證。
七、所有各民族應可在公海及太平洋自由往來,不受阻礙。
八、兩國相信,全球各國無論爲實際原因或精神上之原因,必須放棄使用武力,因爲國際間倘仍有國家繼續使用海陸空軍軍備,在其本國邊境以外實施侵略威脅,或有此可能,則和平勢難保持。兩國相信,在廣泛永久之普遍安全制度未建立以前,此等國家軍備之解除,實屬必要,同時兩國當試行一切切實之措施,以減少愛好和平各民族因軍備關係所忍受之重大負擔」。
此項宣言。卽世所著稱之大西洋憲章,卽爲聯合國組織之原則。當時羅斯福總統卽建議以國家爲單位,組織新國際和平機關,稱之爲聯合國。三十一年一月一日,中、美、英、蘇等二十六國對軸心國作戰之國家所發表宣言,卽以發起聯合國組織爲目標之一,稱之爲聯合國宣言,故中國卽爲聯合國發起國之一。
此後,以聯合國名義之活動甚多,我國均居重要地位,如三十二年五、六月舉行之糧食會議,同年十一月成立之救濟善後總署協定,三十三年七月舉行於美國勃來頓森林之貨幣財政會議等,均以聯合國名義召集,我國均以首要身份參加會議。三十三年八月一日至十月七日,美國邀集中、英、蘇三國共同舉行會議於頓巴敦橡園,商討聯合國憲章。三十四年三月五日,中、美、英、蘇四國以聯合國創導者之地位,聯名邀請經已表示願意加入聯合國組織之國家(計四十六國),於是年四月二十五日舉行會議於舊金山,至六月二十日結束,歷時六十二日,會中通過聯合國憲章,在聯合國組織中,以安全理事會爲最重要,由五個常任理事國與六個非常任理事國組成,此五個常任理事國,皆具有否決權,雖否決權後以蘇俄帝國主義之濫用,而被視爲不榮譽,但當時常任理事國之設立,與常任理事國具有否決權之規定,以及被規定爲具有否決權之常任理事國,均爲國際上佔有重要地位之象徵,我國旣爲聯合國發起國,復爲具有否決權之常任理事國,其時我國地位之崇高,於此可知。 二、波茨坦會議:民國三十四年五月,盟軍在西歐戰場宣告勝利結束,納粹德國與法西斯意大利瓦解,美、英、蘇三國領袖於七月十七日集會於德國柏林附近波茨坦,會中除討論德國問題及軸心國附庸問題外,中、美、英三國並議定對日作戰以及日本無條件投降之辦法,七月二十六日,由中、美、英三國領袖共同簽署發表公告,並指出日本軍閥必將完全潰滅,警告日本應卽無條件投降,此次公佈,後被稱爲「波茨坦宣言」(見第九章第一節),內容共分十三條,但屬於無條件投降之條款只有七條。
三、中蘇關係:民國三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德蘇戰爭爆發後,蘇俄節節敗退,無暇東顧,新疆省主席盛世才於三十一年七月間完全內向,並將歷次與蘇俄所訂之條約呈報中央。該等條約內容之狠毒,比之日本強迫袁世凱簽訂二十一條者爲尤甚,俄軍被迫撤退,蘇俄隨卽與新疆斷絕關係。三十二年五月,蘇俄策動哈薩克人烏思滿在蒙古支持之下發動叛變於阿山,蒙軍在蘇俄飛機掩護下攻入新境,是爲阿山事變,雖烏思滿於發覺被操縱利用而歸向中央,而阿山事變大有不可收拾之勢。三十三年九月,蘇俄嗾使俄籍塔塔爾人法哈提潛入伊寧,蠱惑暴民,發動叛變,陷我伊寧,是爲伊寧事變。總之,蘇俄對我國之侵略,始終未曾放鬆,及戰敗德國後,其侵略行動,乃益爲積極。 我國對蘇政策,以忍讓與顧全抗日大局爲基本原則,三十四年六月二十七日。我行政院長兼外交部長宋子文訪問莫斯科,進行談判,雙方會談多日,已就所有有關問題交換意見,七月十五日返國請示,八月五日宋子文偕同新任外交部長王世杰再度飛蘇,重開談判,十四日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簽約成立,八月二十七日公佈。
該項條約,共包含六個文件:
一、盟約本文。
二、關於共同經營長春鐵路的協定。
三、四、關於共同使用旅順、大連的協定。
五、關於蘇軍進入東三省後,與中國行政當局關係的協定。
六、照會二件,關於承認外蒙獨立及不干涉新疆問題的換文。
此外並附紀錄一件,史太林保證蘇軍於對日作戰勝利後三月,完全撤出東三省。